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

时间:2022-12-08 13:33:20 报告 我要投稿

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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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通用7篇)

  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1

  一、学院20xx年项目预算基本情况

  20xx年学院项目预算共36项,金额8917.73万元。其中大部分项目都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项目绩效目标,资金很好的发挥了效益。由于疫情防控,我院20xx年外事交流费用未支出。由于资金拨付时间问题,省社科基金项目0.1万元、省级20xx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10万元,将在20xx年抓紧支出,并完成项目绩效目标,使资金尽快产生效益。

  二、预算绩效基础工作管理情况

  (一)我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并召开院党委会议研究,成立了专门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了相关文件和通知:【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全面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xx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知】。

  (二)我院在预算管理方面树立了以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审批制度管理和审核制度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理念,使我校的财务工作从单纯的申请资金、记账、出纳为主的报账型的工作方式,逐步转向事前参与决策、事中管理控制、事后绩效评价的新型财务管理模式,有效使用资金,为学院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提高学院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审查、预算执行、决算等环节,包括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跟踪管理、预算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

  预算归口系部处室,负责审核、汇总、具体开展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制度、工作计划、配套措施等。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编制本部门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协助学院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和学院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应当实行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对项目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筹资合规性、可持续性等进行论证评估,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绩效目标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编制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四)标准科学。绩效指标的设定时应参考一定的标准,如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

  20xx年按照年度工作要求,我院一体化平台项目库所有项目都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四、绩效监控管理情况

  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是指围绕确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绩效运行信息,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的问题,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我院20xx年对一体化平台项目库所有项目都开展了绩效监控。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建立起经费管理内部监测机制,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或调整意见要求。学校各预算系部处室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并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了绩效跟踪、绩效自评。

  五、绩效评价管理情况

  我院预算绩效评价按照实施评价主体分为预算系部处室自评、工作组或专家组审核、领导小组评价和报上级再评价。20xx年度对一体化平台项目库所有项目都开展了绩效评价。

  首先,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预算项目实施系部处室应对照事先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相应自评报告,按要求时间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系部处室自评基础上,按照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选取重点项目进行再评价,再评价由领导小组事先成立的工作组或专家组对系部处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为优、良、中、差等4个等次,最后报领导小组审议。

  最后,对于跟踪和评价结果达到“良”及以上的项目,可继续支持;对于跟踪和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相应系部处室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考虑从紧安排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经督促未整改的项目,应及时报学院批准后停拨、冻结预算额度或收回未整改到位的资金;对于跟踪和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应及时报学院批准后予以调整或撤销。

  六、舆论宣传引导情况

  我院将国家、省、市以及市财政局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宣传,并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我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效果较好,绩效目标履职效益较高,评价结果均得到较好应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分为95分。

  我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有: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有待提高,部分系部处室认识高度需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的管理工作、预算绩效考核的方式方法都有待提高;日常运行监控较为薄弱等等。

  我们一定总结好20xx年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争取明年能够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也希望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

  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2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概况。

  根据“三定”方案及编办文件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资源股、防火股。行政编制5名,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股级)、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股级)。

  20xx年年末在职人员17人(公务员4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8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东区林业局20xx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513.6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0平方米,金额为21.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1辆,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金额为214.23万元,其他通用及专用设备金额为277.92万元。

  二、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总收入2630.46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8476万元,,其他收入0.54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36.1359万)。

  20xx年总支出2071.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10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13.65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4514万元),项目支出1614.596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15.5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3.20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387万元,公务接待费0.6415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城市绿化管护经费预算收入339.38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89.1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剩余资150.28金已财返在2022年支付。

  20xx年全民义务植树经费预算收入13.5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5.3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预算收入12.28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2.16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灭火宣传预算收入1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9.75万元。

  20xx年护林防火设施设备经费预算收入1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3.16万元。

  20xx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预算收入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2.55万元。

  20xx年东区公益林数据库更新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5万元。

  20xx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鉴定等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49万元。

  20xx年林政资源管理经费预算收入19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5.34万元。

  20xx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枯死树木处理经费预算收入3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0.81万元。

  20xx年东区年度林地变更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8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该资金在2022年支付。

  20xx年街道绩效考核费(绿地管护)预算收入53.6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20xx年四川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区预算经费128.27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25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防火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扑灭火队伍慰问、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林业生态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更新后形成一套数据库;绿化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护炳二、三区面积约103521平方米,含人才公寓前集中绿地内公厕及附属设施管护,马侃森林管护等。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认真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相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林业职工生态文明意识、保护好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及时高效完成林业重点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林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我单位对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年初预定绩效目标,调查结果达到满意及以上。

  (二)上级专项(目标)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发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5.5万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8.66万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58.35万元,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金9.74万。到位资金合计102.2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将所有资金兑现到个人账户。

  (2)20xx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资金。该资金用于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不低于1000亩。到位资金40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3)20xx年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装备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用于为两支队伍采购8辆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其中指挥车1辆,运兵车3辆,工具车3台、水罐车1台。到位资金172.4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70.76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自评结论。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按照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原则上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采购。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区林业局20xx年度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主要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存在一些资金未审核,财返在2022年进行支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本单位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将根据区财政局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本周内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3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xx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xx〕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2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xx〕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xx﹞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xx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xx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xx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xx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xx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二、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三、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xx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xx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xx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xx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xx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四、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xx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号,红财政法指〔20xx〕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xx〕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xx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xx〕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4

  根据仁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仁怀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机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定政策,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涉及全市的证券和期货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的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挥巡逻特警队跨区域执行任务。

  5.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市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6.负责依法查处涉及消防安全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等刑事案件;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7.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仁怀市境内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9.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承办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工作。

  12.组织实施对到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3.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禁毒工作;侦办全市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4.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5.拟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落实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

  16.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按照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拟定落实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建设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17.领导本市辖区范围内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8.负责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准确掌握林区治安动态,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保护林区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查处森林治安案件和火灾案件;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19.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20xx年在职人员453人,其中公务员374人、行政工勤50人、事业工勤29人。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20xx年财政拨款收入29471.74万元(含上年结转)。

  (二)20xx年财政拨款支出26641.58万元(含上年结转)。

  (三)预算资金执行管理情况。我局认真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要求,加强管理。各项支出均需出具合法、规范、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严禁“白条”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由报销人、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了单位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正确编制会计报表。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预算项目情况。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到公安工作全过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xx年初财政预算专项项目共有12个,金额共计4632.84万元。分别为:1.道交经费,金额400万元;2.合同制工勤及辅警工作经费,金额1498万元;3.技防设施补点工程,金额349万元;4.技防设施运行维护费,金额300万元;5.交通秩序管理维护费,金额75万元;6.禁毒专项,金额300万元;7.囚犯经费、行拘及戒毒人员经费,金额650万元;8.森林大队涉林刑事案件司法鉴定费,金额5万元;9.特殊病员收治及嫌疑人检查费,金额35万元;10.天网维护费,金额735.84万元;11.刑事侦查专项,金额85万元;12.智慧监所建设费,金额200万元。

  2.项目组织情况。为完成特定的公安工作目标任务,20xx年初预算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4632.84万元,按照预算审核、绩效监督、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

  3.项目管理情况。根据项目情况,临时设立项目小组,办公室设在实施部门,部门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按我局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实施。

  四、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度,年初预算12个项目资金4632.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632.84万元,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到2022年6月,年初预算12个项目实际支出4632.84万元。用于支付道路交通、技防设施、交通秩序管理维护、禁毒、囚犯经费、特殊病员收治、天网维护、刑事侦查及智慧监所等费用。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年初预算12个项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转移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完成预期目标。

  四、项目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反映我局20xx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专项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项目编制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一是道交经费项目划拨23个乡镇道交办费用,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合同制工勤及辅警工作经费该项目保障了1070名合同制工勤及辅警工作经费,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技防设施补点工程保障了新建高清违法抓拍60套,改善部分道路交通拥堵现象,规范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四是技防设施运行维护项目保障了40组红绿灯、技防光纤313条、违法抓拍摄像头600个,保障交通,有效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视频;五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项目保障了护栏2500米、标线1000米、标牌100块,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安全出行;六是禁毒专项项目保障了禁毒工作,有力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毒品危害,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七是囚犯经费、行拘及戒毒人员经费项目保障了在押人数400人,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保证在押人员实际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环境干净清明,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八是森林大队涉林刑事案件司法鉴定费项目保障了5件,办好每一件涉林刑事案件,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九是特殊病员收治及嫌疑人检查费项目收治嫌疑人10次,嫌疑人检查300次左右,及时对嫌疑人进行收治及相关检查,避免病毒传染,维护社会稳定;十是天网维护费项目保障了球机294个,派出所链路58条,建“网”防范筑平安,无数只“天眼”(天网视频监控系统)分布在仁怀的大街小巷,为打击罪犯、服务群众、处置突发事件的精准研判和警力部署提供了有效的支撑。多措并举构建立体化治安巡逻防控体系,把“平安仁怀”深入民心,将酒都仁怀打造成安全堡垒,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十一是刑事侦查专项项目保障了尸检中心1个,警犬12只,及时有效侦破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在打击刑事犯罪中起到重要作用,缩短办案周期,第一时间震慑犯罪。视频侦查工作是新时代公安机关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快侦快破刑事案件的致胜法宝;十二是智慧监所专项项目保障了2个监管场所,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打造智慧监所。

  (2)质量指标。有效朝项目工作目标推进,规范资金使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民便捷出行。

  (3)时效指标。12个项目按照时间要求均落实工作,有效保障公安专项工作的开展。

  (4)成本指标。12个项目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均规范执行,确保项目实施不超出预算,发挥最大效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12个项目均完成预期目标,保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大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切实肩负起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社会治安防范长效机制。

  (2)可持续影响。12个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采购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预算调整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公开信息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了相关预决算信息。

  五、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12个专项项目均有序向预期目标靠拢,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二是提升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加强学习;三是加强财务管理,牢牢把握专款专用及财经纪律审好审细每一张票据,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在资金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立项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也作为财政部门对单位项目预算的重要参考。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将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对绩效评价情况予以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5

  20xx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落实《预算法》和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关于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本单位预算绩效工作总结说明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书记、局长为组长,由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书记、局长在会议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从日常工作资金使用抓起,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营造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从基础上抓起,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虽然政务服务管理局到目前为止,没有涉及到预算绩效管理申报的项目资金,但我们未雨绸缪,20xx年3月份,制定了《九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各科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要求有突破50万元以上的要申报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日常的专项工作经费,也要坚持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让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坚决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各科室开始积极主动注意本科室资金使用工作,制度执行意识增强。

  (三)加强了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公室对每一笔较大资金支出都进行认真审核,看是否达到了预算绩效评价的限额,是否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截止20xx年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626.8万元,没有任何重点项目支出,全部资金都为基本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因此,项目预算绩效申报尚未开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二、关于评分表中的自评分情况的说明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局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加强了宣传,营造氛围,突出资金使用中的绩效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绩效目标管理。因20xx年度预算安排目前没有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因此20xx年尚未形成20xx年预算项目申报,但根据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如果市委、市政府安排了我局涉及重点项目任务的,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目标体系、目标值等进行合理设置,确保质量控制、范围规模符合要求。

  (三)绩效评价管理。因20xx年我们没有项目资金涉及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因此该项工作没有开展。今后如果涉及此项工作,我们一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20xx年6月我单位按期报送了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材料,对下属单位加强了督促和核查工作,为下一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打下了基础。

  (五)结果应用管理。关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因我单位目前未涉及,如果今后有此项,我们严格执行。关于应用方式方面,我们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里明确了纳入科室评优评选考核。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xx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虽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领导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能实际,涉及的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没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少,深入了解也不够,主动开展意识欠缺。二是由于我局这项工作起步较晚,具体开展预算绩效考核具体方式方法还是有较多欠缺,日常真正操作和执行还不到位。三是宣传有待加强,整体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宣传不好找到切入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在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局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设置评价分值,加强具体工作的操作和执行,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此项工作的成效。

  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6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的决定》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预算绩效监督考核进行自查,自查评分99.5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扎实做好财务基础工作

  4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杨肇晖县长在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县人大副主任周后鹏在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启动仪式上的讲话,研究调整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制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4月28日上午召开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预算法》和《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及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公布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审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汇报了1-3月财务收支情况。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一致认为,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是加强对部门监督的具体体现,是依法监督《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有效方式,这不仅是一项单纯的工作,而且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有利于发挥预算功能,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促进民主理财、依法理财、规范财务管理,还能进一步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7月16日上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曾惠文同志汇报1-6月财务收支情况,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同志在会上总结了上半年财务收支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财务收支工作提出要求,针求干部职工意见。

  今年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同志每季度听取财务专管员汇报财务情况1次,局党组班子听取财务情况汇报3次,分管财务领导月月听取财务情况汇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经法律法规4次,听取干部群众对财务管理的意见,解决群众反应的问题,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创优活动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专门成立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严格财务管理创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张智彬、孙毅、柳正强、张勇、曾大立担任,成员:彭桂新、曾惠文、戴连喜。对照创优活动的要求,仔细自查,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2、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创优活动,对全局干部职工和财务专管员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局党组一方面加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另一方面加强督促财务专管员学习,除参加县财政局、县会计核算中心、县国库支付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外,还要主动自学政治与业务,促进创优活动的开展。

  3、加强制度约束。以本局现有的经费支出为依托,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针对管理薄弱环节,如交通费、招待费、水电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约束规范,尽量做到公车不私用,公款不乱用。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创优活动取得实效

  (一)努力实现收支计划科学化

  1、坚持按程序编制收支计划。根据局上年度财务收入及支出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做出了今年收支计划,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和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了20xx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并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使收支计划既公开又接近实际。

  2、坚持收支计划准确。20xx年财务收入计划分五大类,14个子项目,预算收入为360.3万元,县财政拨入经费360.3万元。实际收入1-10月1406.47万元,其中:县财政拨入经费1406.47万元;财务支出计划也分六大类,25个子项目,预算支出为1406.47万元根据县委、县人大常委要求,收入支出基本做到没有大的突破。

  (二)努力实现收支法律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年初先由我局申报收入计划,后由县税费统征办统一征收,没有列入统征办征收的项目由联矿责任人负责征收到位,做到应收尽收,收入合法。

  2、严格执行预算。我局严格按照报县人大的收支预算计划,没有违反规定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改变收支计划用途,做到支出合理。

  3、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规范收支行为,不坐支,不公款私存,收入及时入库。

  4、严格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款工程支出由会计核算中心专户支出。

  5、严格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使用资金均严格实行了政府采购申报制度。

  (三)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

  1、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局机关原有管理制度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将原22项制度修订为30项。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财务公开、财务会审制度,新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将4项制度制成公示牌,在局办公室上墙公开,并编印成册,发至全局人员。

  2、财务人员合法上岗。局党委经常督促财务专管员加强学习,做到政治合格、业务熟悉、纪律严明,按时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财经法律法规学习,及时办理会计证年检等手续。

  3、报账程序和手续齐全。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报账时票据手续齐全,均按照县会计核算中心的要求办理。

  4、执行财务会审制度。财务会审按月进行,支出票据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财务会审组会审通过,再加盖财务会审印章后方可入账报销。财务会审印章由局党组成员管理。

  5、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季初在全体干部会上公开上一季度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将财务公开的有关账、表张贴在会议室创优活动园地,接受监督。

  (四)努力实现资金高效化

  牢固树立节支增效意识,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公平、压减一般、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减少非生产性支出的规定,坚持节俭办事,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优先保证工作正常运转需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局里正常运转上来。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自20xx年机构改革以来,由于职能划转,我局新增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防灾减灾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公务接待需求增加,故20xx年预算公务接待费为10万元,比上年5万元增加5万元,增加100%。1-10月公务接待费已开支6.2261万元,完成年计划的62.26%,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xx年1-10月基本支出为1505.26万元,20xx年1-10月基本支出为944.83万元,相比同期增加560.43万元。增加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加了应急、救灾、防汛抗旱及森林消防等职能,同时也增加了相应的配套资金,由于国库支付时间延误,导致我局20xx年中央和省级下拨救灾资金近500万元到20xx年以后才支付成功,故导致20xx年基本支出大幅高于去年同期。

  今年来,我局在开展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严格财务管理创优活动中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从现在起,决心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从严要求,加强管理,确保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财务管理目标实现。

  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7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九财绩〔20xx〕1号)文件要求,我局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年度完成值,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现将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编制20xx年度部门预算时,全面设置部门、单位和政策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严格设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同时,成立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组,对本级项目和所属预算单位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

  三、项目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20xx年度我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4448.39万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金额合计4448.39万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100%。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如下:部门预算项目总个数15个,自评项目15个,自评价平均分97.6分。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本部门项目支出经费使用与工作执行进度紧密结合,年初制定的项目工作任务目标100%按时完成;

  (二)各项目均达到实际的成效,效率指标达优,工作成本节约,没有出现工作质量不高,工作拖欠的现象;

  (三)项目的社会效益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通过项目执行,吸引了广大群众的参观来访。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经费不足,影响到文化旅游活动开展的质量。建议根据实际需要追加经费。

  (二)部分项目执行进度慢,跨年度完成。我部门将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及时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下一步,本部门将项目自评结果在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把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自评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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