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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

时间:2023-11-27 17:32:11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 我要投稿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

  技能培训是为了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由技能培训机构开展的。通过技能考核,可以得到国家认可的技能证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精选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1

  为深入贯彻省人社厅《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中关于“用好职业技能培训和稳岗返还政策”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各类企业实际,制定以下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巩固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成果,服务全县各类企业需求,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复工复产活力,促进企业职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一区三城”建设中发挥技能人才保障作用。

  二、目标任务

  以企业培训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指导企业制定培训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培尽培。2021年全县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达4000人次以上。其中,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达到2000人次以上。

  三、培训范围

  (一)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

  一是企业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等培训活动,按初级8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标准给予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二是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到应急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培训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发放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三是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组织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采取“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培训模式参加培训,按不低于每人每年4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二)鼓励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对由人社部门组织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按每个项目3万元给予组织竟赛的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补贴。企业组织所属职工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每个项目参加比赛的职工应不少于30人,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竞赛补贴,规模以上企业、国有企业享受补贴的项目不超过10个,其他企业不超过5个。

  (三)开展以工代训补贴,促进企业稳岗。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持续加大稳岗返还力度,重点突出稳定就业岗位,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对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培训补贴,拨付给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围绕县“一区三城”建设和五大产业发展,广泛开展新型学徒制、技能提升、技术竟赛等培训项目,全面提升企业职工素质,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把职工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按照当地企业职工比重系数进行培训任务分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全力做好保障。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对培训申报程序“严监管、简手续、强管理”,严把培训对象身份、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个关口,保证培训质量。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共享机制,对职工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在内部可查验的信息,简化申报程序和材料,为企业和培训机构减负。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深入企业、培训机构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题宣讲。借助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12333等平台,采取挂条幅、发传单、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形式,向企业与职工及时发布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信息,宣传、解读技能培训政策,帮助有需求的企业、培训机构和职工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不断提高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数量和质量。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2

  一、目标任务

  20xx-20xx年,全市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5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培训16万人次以上;三年培训企业新型学徒3000名。到20xx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2%以上。

  二、重点行动

  (一)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适应生产经营、技术进步需要,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并按规定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录用员工参加岗前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宿财社〔20xx〕55号)规定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的,根据培训项目、合格人数,按每人不高于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根据《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xx〕177号)规定,按获得职业工种等级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8000元的培训补贴;对组织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二)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行动。针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劳动预备培训、农民工“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家政专项、“求学圆梦行动”、残疾人就业援助行动等培训计划。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上述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宿财社〔20xx〕55号)规定给予补贴;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三)贫困劳动力技能扶贫行动。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对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的培训范围可以延伸至其直系亲属,待遇等同于残疾人本人参加培训。支持我市职业院校面向结对挂钩贫困地区开展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并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参加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30元/人·天的生活费补贴。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我市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与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岗位补贴不可重复享受。(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三、主要举措

  (四)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补贴政策范围。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五)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的1.8亿元,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认真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各地可安排经费,对培训教材和培训包开发、复合型培训项目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六)丰富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方式。加强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安全环保、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大力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我市五大产业体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开展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产业、新技能培训。鼓励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开发培训教材,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支持职业院校启动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职业院校技能培训工作量可按培训实际课时量同比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开展技能培训所得收入的一定比例纳入学校公用经费、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向额外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学校在内部分配时,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向承担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七)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建设。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对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对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对认定的市级企业首席技师每人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对承担政府补贴培训较多、质效较好的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升级改造实训设施设备的,予以支持。推进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其增加培训工种(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其获得的财政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八)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放管服”改革。建立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和培训质量的监管。建立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推行信用支付等办法,推动培训补贴不见面申报申领。(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九)健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体系,统筹做好通用职业工种、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评价工作。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加强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开发一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题库,逐步向社会公布题库资源。推动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人社部门负责牵头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管理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采取定期会商、联合行动等方式,协调解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建立工作情况季报、年报制度和重大情况专报制度,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十一)加强资金监管。每年对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管理,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挪用、占用、截留培训资金和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了解、用好政策。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和典型事迹宣传,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xx年12月31日终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我市现行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规定,凡与本实施方案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3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20xx年至20xx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补贴性培训1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xx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培训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1.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提升职工素质和转岗能力。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和院校通过共组师资队伍、共建实训基地、共创培养模式等方式,培养企业后备技能人才,三年培训100名新型学徒。(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2.加强对就业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实施培训。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培训、转移就业培训计划、农民工“春潮行动”、“新型职业教育培训合作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含贫困家庭子女)开展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助。积极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广泛开展各类农村电商培训。(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3.持续加强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在省内技工院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在校就读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年生活和交通费补贴2500元。鼓励培训机构入村入户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和技工教育赋能工程,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按“雨露计划”规定,给予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扶贫资金补助。(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

  4.大力开展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全员安全技能培训。持续推进以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为重点,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和新工人的安全技能培训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培训。鼓励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监察,确保全省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得到全面提高。以实施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为重点,针对各类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雇主培训等专项培训。(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妇联)

  (二)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各类培训主体积极性

  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职工培训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按规定享受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补贴。支持校企合作共建培训中心、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2.支持院校扩大培训供给。支持职业院校以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开展补贴性培训。职业院校承担面向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收入在合理扣除直接成本后,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提取补充单位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单列管理。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具体比例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并予以奖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3.大力发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以远程职业培训网建设为重点,支持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开展前沿技术知识更新培训和行业信息人才培训,搭建行业信息领军人才交流平台。(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网信办)

  4.加强培训服务管理力度。结合我市产教融合特点,创新培训内容。围绕市场急需紧缺的家政、养老服务、托幼、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妇联)

  5.实行目录清单制度。市人社局制定政府补贴培训工种(项目)、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等目录,向社会及时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深化职业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在省级目录清单基础上,及时针对我市急需紧缺工种(项目)培训,自主确定补充清单,适当调整补贴标准。(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三)完善补贴政策,调动广大劳动者积极性

  1.落实现行补贴政策。面向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扶贫办、市残联)

  2.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新举措。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举办的职业院校或经认定的职工培训中心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下同)情况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30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同时可按规定享受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相应证书的学徒,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鼓励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办、市残联)

  3.加强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力度,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就业补助资金、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筹集培训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有效衔接,探索完善相关机制。可安排经费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职业技能提升组织实施、培训课程标准及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考核认定及督导、职业技能竞赛及其他相关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

  三、组织领导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信息统计,建立培训信息报送制度,提升职业培训信息化水平,扎实有效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抓好督促落实。要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就业工作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协调领导,形成市级统筹、人社局牵头、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组织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教育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补助资金,确保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农民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煤矿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国资委要指导国有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市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依托网站、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带动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4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培育需求,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目标任务。20xx—20xx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度培训2.5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xx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0%以上。

  二、明确培训实施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发挥行业主管部门、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展职工培训。企业需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提升职工素质和转岗能力。20xx—20xx年,组织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4.5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培训1.5万人次以上。

  (四)加强对就业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退役军人,以及我市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具体工作目标:20xx—20xx年,组织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培训3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组织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培训1万人次以上。

  三、优化培训资源配置,激发各类培训主体积极性

  (五)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类企业按计划对职工开展职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规模以上企业、当地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鼓励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企业需内设职工培训中心的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及师资条件的,可按规定开展企业内部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在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创业园区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化工、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3年培训300名以上新型学徒。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在其专业范围内面向院(校)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收支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核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根据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培训质量、稳定就业率等情况,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院校倾斜,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允许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院校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在职业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鼓励支持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新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达到相应要求的.`,可直接获得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下等级的培训资质。鼓励市外、省外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到我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四、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提升培训管理服务效能

  (八)创新拓展培训内容。强化综合能力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安全意识、有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母婴护理、保安、托幼、电工、建筑、民族工艺等职业技能培训。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开展循环农业、智慧农业、硅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轻纺产业、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围绕培育发展电商产业,将电商创业中的摄影摄像、包装设计、物流快递、“店铺”装修等电商服务技能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九)鼓励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符合我市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可参加有组织的职业培训,也可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对自主选择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本人户籍地、市内常住地或求职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推进保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全市技工教育的办学层次和服务水平。鼓励行业学会、院校与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基地”认定计划,认定一批面向广大失业人员或转岗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基地”,协调落实省级30万—50万元实习实训设备等补贴。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xx年,至少建设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继续推进“永昌技能名师”评选工作。加强师资建设,盘活教师资源,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依托就业补助资金支付对象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系统、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培训通APP”建设,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

  (十一)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强化“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各县(市、区)要及时公布本地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各地原则上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和评价服务,不得分离准入资格与具体培训项目。完善培训统计,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培训数据共享机制,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

  五、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强化政府引导激励

  (十二)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在我市的符合条件劳动者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证书的,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培训的,可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确有培训需求且不具备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可纳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范围。培训补贴按照“谁垫付,谁申领”的原则支付给企业或个人。具体补贴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每人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十三)给予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由公共服务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实行全额支付。

  (十四)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在培训期间按照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

  (十五)给予以工代训培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用工方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总额20%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六)给予预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对企业按照计划组织职工开展培训的,以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经招标确认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十七)强化工作职责。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要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季报、年报制度。

  (十八)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体育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国资监管部门要指导国有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工商联、个私协、行业协会等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可在省级发布职业培训补贴工种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补贴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后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

  (十九)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市人民政府从20xx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提取20%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20xx—20xx年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按照规定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各县(市、区)要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失业保险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本方案已明确应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项目,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外,其他支出项目从失业保险基金专账支出。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要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规范资金申报、拨付程序。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职业培训补贴。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二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挥网站、微信、广播电视、新闻报刊等作用,分批、持续开展政策解读,注重提高政策解读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发展理念,紧盯努力实现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夯实安全发展基础,突出技术创新实效,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二、目标任务

  围绕工业园区、重大工程建设和各类生产、服务类企业发展,围绕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围绕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深入开展园区项目和企业建设竞赛、岗位业务能力竞赛、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以技能竞赛、创新竞赛、安全竞赛为抓手,激发职工学技术练本领热情,培养职工创新意识和安全意识,锻炼职工的创造能力和安全能力。到“十三五”末,全县技能人才队伍明显壮大,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大量涌现,安全发展新常态逐步形成,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技术标兵队伍不断壮大,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明显提升,竞赛活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彰显。

  坚持“三个围绕”:

  围绕工业园区、重大工程建设和各类生产、服务类企业发展,在园区、项目和企业职工中开展竞赛活动,促进园区、重大工程建设和企业发展。

  围绕科技文卫事业发展,在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文化卫生事业单位职工中深入开展岗位业务能力竞赛,促进社会事业不断发展。

  围绕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大局,配合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提高农民就业技能,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加快农业现代化。

  突出“三个抓手”:

  以技能竞赛为抓手,激发职工学技术练本领的'热情,带动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术技能素质,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每年全县各类技能比赛工种达到3个以上。

  以创新竞赛为抓手,激发职工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评选表彰职工技术创新成果,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每年平均征集评选县级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先进操作法3项以上。

  以安全竞赛为抓手,激发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普及安全知识,健全安全制度,夯实安全发展基础。每年参加安全竞赛的职工达到3000人次以上。

  搞好“一个选树”:

  大力选树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技能人才、创新人才、安全典型,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带头示范作用,引领广大职工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三、竞赛内容

  (一)开展技能竞赛,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1.深入开展多层次多职业(工种)技能竞赛。

  (1)通用职业(工种)技能竞赛。根据我县产业结构实际,确定焊工、电工、钢筋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等职业(工种)为县级通用职业(工种)竞赛项目,每3年循环竞赛1次。

  (2)岗位业务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竞赛。各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每年举办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岗位业务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竞赛。

  (3)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各乡镇、部门根据所联系村实际,每年举办农民工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农民致富增收能力。

  2.以竞赛带动技能培训。以竞赛引导职工学技术,推动企业加强职工培训,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使国有企业、非公企业职工培训率有明显提高。农业实用技能培训普遍开展。“十三五”期间,通过技能竞赛每年带动培训职工达到5000人次以上。

  3.结合竞赛开展技术精英展演(示)活动。结合技能竞赛,组织相应竞赛工种(项目)的技能演(展)示,采取技术精英介绍经验、现场演示、观摩人员现场咨询、交流,实际操作示范演练等方式,交流技艺,传授绝技绝活。“十三五”期间举办演(展)示活动10场次以上,参加观摩学习职工达1500人次以上。

  (二)开展创新竞赛,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1.征集申报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鼓励职工围绕企业技术难题和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活动。在工业、服务业、科教文卫事业、农业等多个领域每年征集上报一批“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优秀职工技术创新成果。

  2.征集申报职工先进技术操作法。鼓励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提合理化建议,改进操作流程,创造先进操作法。围绕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工业、服务业、科教文卫事业、农业等多个领域,每两年征集申报一批“职工先进技术操作法”。

  3.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交流展示活动。通过现场演示、举办展览、网上展示等形式,集中展示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

  4.建立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在工业、服务业、科教文卫事业、农业实用技术等多个领域加快创建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县总工会每两年申报一批省级示范性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制定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创造条件对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给予扶持。

  5.围绕提高质量、效率,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设立“创新示范岗”、开展“首席员工”、“金牌工人”、“创新能手”命名活动,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明星活动,评选表彰优秀质量管理班组、明星班组、杰出管理者,选树培养急需的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带动企(事)业技术进步。

  (三)开展安全竞赛,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1.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每年围绕普及职业病防护知识、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在全县各类企业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康杯”竞赛活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

  2.开展“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和“安康企业家”推荐申报活动。根据庆阳市总工会“安康杯”竞赛组委会部署,在“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中推荐申报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和“安康企业家”。

  3.开展“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推荐申报活动。根据庆阳市总工会“安康杯”竞赛组委会部署,以职业健康体检、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安全防护、安全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竞赛活动,依据考核评选标准,推荐申报优胜单位,鼓励更多企业进入优胜单位行列。

  4.开展“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推荐申报活动。根据“安康杯”竞赛考核评选标准,推荐申报优胜班组,鼓励更多班组进入优胜班组行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宁县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组委会,专门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各类竞赛活动的统筹安排、指导实施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具体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筹办全县竞赛,指导协调各系统、企事业单位开展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宣传竞赛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广大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唱响劳动最光荣、最崇高、最伟大、最美丽的主旋律。

  (三)及时总结表彰。根据《甘肃省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奖励办法》(甘总工发〔20xx〕12号)和《甘肃省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励办法(暂行)》(甘总工发〔20xx〕3号)文件要求,县总工会对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优秀成果、优秀组织单位、优秀个人等予以表彰奖励。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6

  根据铜仁市就业局《关于印发铜仁市20xx年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铜市就局〔20xx〕2号)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为扎实开展好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坚持培训与招商引资、工业园区企业人才需求相结合,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推动自主创业相结合,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工作目标。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其中农村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技能培训1580人,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300人,农村实用人才实用技术培训120人。

  三、培训项目

  (一)创业培训500人。以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促进城乡青年成功创业为目的,紧紧围绕创业意识、创业计划、制定创业投资计划书这一主题,在教学场所、师资配备、设备设施配置等各方面作好周密详尽的安排,并遵照有序的'教学形式实行教学,以细致、周到、热情的服务做好每一个细节,为参训学员营造一个舒适良好的培训学习环境,力争以高效、严谨、有效的培训,确保培训内容的实用性。

  (二)机动车驾驶培训400人。采取财政补贴与个人自筹相集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对16至50周岁符合驾驶相关要求的农村劳动者、复员退伍军人、新增就业转失业人员、大中专未就业毕业生、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等人员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满足市场用工需求。同时认真做好培训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补贴经费。

  (三)党建帮扶培训200人。按照党建帮扶计划,深入四帮四促党建帮扶联系村,将农村养殖、果蔬种植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搬进联系点,实地开展技能培训,增强群众致富本领。

  (四)工业园区企业人才需求培训300人。积极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接,认真做好企业人才需求培训调研,设计针对性较强、实用的培训课程,提高培训效果。同时以订单培训为纽带,建立交流对接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培训机构与企业进行培训交流对接活动,解决企业用工荒、农民工就业难两者并存困境。

  (五)客运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培训300人。为全面提高我县客运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城市窗口形象,积极与县交通局协作,组织开展客运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培训,重点对从业人员进行文明礼仪、职业道德、交通法规培训。

  (六)减贫摘帽乡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300人。积极与鹦鹉溪、板桥、文家店、瓮溪、邵家桥等5个减贫摘帽乡镇对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根据调研结果结合我县资源优势、产业特色和生产现状,重点围绕蔬菜栽培、水产养殖、无公害农产品、动植物病虫害预防技术、新型农机使用等农业实用技术开展培训,使每户农民掌握1至2门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尽快脱贫致富。

  四、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职业培训在特定时期对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地位,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共同做好宣传,将此项工作作为促就业,稳定社会的惠民政策。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将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工程的组织实施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培训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要充分依托行业、企业培训需求做好培训项目开发、培训教材选定和培训课程设计的研究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按照三防三控三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培训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确保培训效果。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和《xx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20xx]14号),切实抓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决定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增多收入、推动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利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实目前效和稳定就业,推动农民增收本小康,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

  二.培训对象

  培训主要对象是已在我市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含外省、外地区来的农村劳动者)、未转移就业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农村退役士兵和其他新生劳动力。

  三.基本原则

  农民工培训要坚持“五个结合”。

  农民工培训与有效转移就业相结合。农民工培训要紧紧围绕就业,就业要紧紧围绕产业,对准我市“3+1”产业集群,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单式培训、定向培训的校企合作培训模式,推动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保障。

  农民工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受培训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保证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

  农民工培训与引进项目推动发展相结合。通过培训,培养企业需要的合格产业工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更好开展,吸引更多商人来三明各地投资兴办企业,实现富余农村劳动力及时、就地、就近有效转移就业,推动三明各地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农民工培训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结合。通过培训,加快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农民工培训与推动稳定就业相结合。健全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为进城求职农民提供“四免”(即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和“两补”(即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进一步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环境,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难和留工难问题。在全市推广农民工《就业保障卡》制度,给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服务、追薪维权、买药看病、子女就学、旅行消费、定点购物等方面享受各种优惠。要求各企业在用工工资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到合理合法,努力做到与其他劳动者“三同”即“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

  四.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xx—20xx年,组织17.5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3.5万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

  具体目标:20xx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5万人,免费职业技能鉴定6000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20xx年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中包含组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劳务输出培训0.8万人和劳动预备制培训0.7万人。今后每年的年初,将农民工培训、免费鉴定和转移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及各关于单位。

  五.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领导,推进农民工培训工作在全市广泛开展,农民工培训具体工作由xx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劳动保障局内)负责。各部门和各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加强组织领导,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工作抓出实效,保证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好农民工培训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经费保障、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关于部门和工青妇组织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做好农民工培训就业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根据社会化原则,公开公平地评估认定,确定具备培训资质、愿意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定点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㈡加强管理制度

  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制订农民工培训年度计划,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和市局职业培训科。开展每一期培训都要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计划,每期培训计划包含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工种、培训人数、培训形式、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和课程表等。各县(市、区)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实行报备制,市直定点培训机构农民工培训实行报批制,每一期的培训计划必须在培训开课前及时上报备案审批。开展每期培训,要认真做好农民工签到记录,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档案。

  ㈢培训具体要求

  1.组织开展三种类型培训。

  ⑴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是依托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院校,以及有条件的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以帮助实现就业和获得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进行的技能培训。未能实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也可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半年至一年。

  ⑵劳务输出培训。主要是依托各类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山区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被征地农民、农村贫困户)进行的技能培训,以实现其转移就业的目标。培训时间视就业岗位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20课时。

  ⑶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依托企业和职业培训实体,对已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外农民工,按照不同技能水平的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实现提升其岗位技能的目标。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培训基地、劳务派遣组织培训、校企联合等方式,探索培训的多样化,落实岗位技能提升的培训任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课时。

  2.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在培训内容上,实施岗前培训、岗后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分类培训,特别是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培训和就业质量。组织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厂纪厂规等岗前培训;组织已经录用上岗的农民工进行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后培训;组织企业在岗职工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通过不同阶段的培训,在岗的职工取得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更好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推动企业生产发展。

  在培训方式上,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采用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校企联合培训、用人单位自主培、行业统筹培训和农民工自选培训等多种形式。

  ㈣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上级关于文件要求,做好当年农民工培训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当年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关于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

  各地要加强政策配套,结合农民工实际,抓紧制订《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与中央和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合并使用,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并有效用于开展农民工培训,使农民工直接受益。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8

  为加强我镇就业创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改善就业创业环境,全面提高我镇农村青年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普安镇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联络优势以及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组织协调优势,对农村青年特别是尚未就业的青年农民工进行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促进我镇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选择对青年农民工需求量较大的行业领域,结合企业的用工需求,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首批对35名农村青年开展培训,努力使绝大多数经过培训的青年农民工能够顺利实现就业。

  三、培训领域、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领域。根据所联系企业的用工需求,自行确定培训领域。可以具有初级技术含量、吸纳青年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和领域(比如手工加工、餐饮服务、电子加工、建筑施工等)为重点。

  (二)培训方式。根据用工需求实际,利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特别培训计划”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按照“订单式”技能培训的要求,采用课堂教学与现场见习、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培训。

  (三)培训内容。根据农村青年的实际需要和各企业发展需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培训:

  1、实用技术培训。主要依托新型农民培训计划,对农村青年开展遵纪守法、热爱家乡和争当现代创新型农民的教育。开展科学种养、科技致富方面知识的培训,帮助参加培训的农村青年掌握1-2门实用技术和技能,增加他们的收入。内容包括:优质粮食、水果、蔬菜等种植和家禽、家畜、水产品等养殖技术培训;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机使用养护、农村安全用电、农村沼气建设、农业气象知识和农业法规政策等教育。

  2、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以增强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和生活观念为目的。内容包括: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实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生活常识、求职应聘、就业岗位选择等方面的引导性培训。

  3、职业技能培训。本着实用、实效为原则,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定向培训和自主式、订单式、项目式培训为主。内容包括:美容美发、电工、汽车(摩托车)修理、计算机、焊工、家政服务、餐饮、酒店服务、保安、电子、建筑、制造、纺织等技能培训。

  4、创业培训。创业培训主要针对有创业意愿、具备创业条件的农村青年开展培训,强化农村青年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能力。

  四、镇团委的工作职责

  (一)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会员企业的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与定点培训机构签订培训项目责任书。

  (二)按照县级机关下发的培训名额,发布培训信息,组织、动员青年农民工报名参加培训。

  (三)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工作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农村青年的培训工作,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任务目标,精心组织筹备,迅速行动。

  (二)广泛宣传。各相关负责人要充分发挥村级团干部的作用,用好广播、宣传栏,扩大培训工作的影响。要根据农村青年参加培训和企业用工的实际需求情况,充分调动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精心组织培训。全区各级团组织要结合相关单位工作部署,将本次培训工作当作年度培训就业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工作指导,精心组织培训,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避免走过场。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9

  根据我矿《关于开展“三基建设年”活动的通知》(xx矿发〈20xx〉xx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的基本技能建设,努力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全力推进矿井安全发展,现就职工基本技能建设及素质提升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根据上级安排,全年完成各类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40人次;

  (二)专业技术人员及各级管理干部继续学历教育。副处级以上管理(专技)人员80%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基层队支部书记80%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副总90%达到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井上下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完成井上下岗位作业和操作人员安全培训计划1200人次,井上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100人次,全部做到持证上岗。

  (四)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岗位职业技能培训120人次,培训、鉴定各层级技术工人50人以上;每年争取鉴定技师2~3人,职业技能鉴定不低于5个工种(按照集团安排执行)。

  (五)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比武。除本矿工团组织的内部技能大赛外,要积极参加华煤集团公司工会举办的相关职业技能大赛,对采煤机、电工、输送机、安全检查工等地面10个专业工种,先在矿内集中开展一次员工岗位技术练兵和比武活动,员工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参与率达到95%以上,通过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和岗位练兵,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的目的。

  (六)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人先锋号”创建、“青工岗位技能”建设、节能减排“金点子”、合理化建议、“绝活、绝技、绝招”展示和传授活动。

  (七)认真落实好师带徒的“传、帮、带”。对新上岗和转岗人员按照集团公司(2011)xx号文件规定,签订师徒合同,建立师带徒激励机制,带动新人早日结业独立上岗。

  (八)争先创优。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评选1~2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工人中评选2名“金蓝领”活动。

  (九)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教育培训机制体制,建设好网络课堂,完善教育培训基地,为员工培训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一是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培训。按时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高管人员培训班和职业经理人资格培训班。内容重点是战略决策、管理创新、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危机风险管理、廉洁从政、依法治企等高新企管理论的培训,提高领导人员高层管理理论知识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二是按照集团公司安排,选派科室队党政负责人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培训内容重点进行基层党务、企业文化、管理实务和政策法规等内容的系统培训,着力强化安全质量管理、项目合同管理、绩效管理、精细化管理意识,加快知识和观念更新,提高组织、领导、协调、沟通能力

  (二)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是依照集团公司安排的专项培训,按时组织全矿专业人员培训。二是根据矿井实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攻关项目,有针对性地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以新理论、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灵活采用专题研讨、讲座等方式,使专业人员参加培训人数达到100%。三是按照岗位技术需要,制定倾斜政策,对有潜质的青年人才,可以选送到高等院校深造、进修。四是按照专技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学分考核和证书登记制度,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与其职称评聘挂勾,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自身业务素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井下生产一线及井辅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创新安全培训模式,持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大科队及班组长等三级管理人员培训,其内容主要是安全质量体系的机制建设、安全生产和企业文化、管理理念的培训。重点是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队伍管理、事故案例分析和管理技巧等内容。班组长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安全规程、班组建设、班组文化、班组核算、应急处置、紧急避险、管理技巧和班组管理制度、班组现场管理实务(班组及岗位隐患排查防控、危险源辨识防控、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等)。一线职工的培训内容:重点抓好岗位标准流程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学习和应知应会知识。

  (四)全面加强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专业(工种)培训重点是生产、安全相关的、技术含量较高的生产岗位和辅助工、以及其他专业技术工种的鉴定。参加集团公司以培养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为主的职业技能鉴定提升计划、专业技能培训计划和职业技能鉴定。根据集团公司下达培训计划,分解落实技术工人培训指标,选派优秀技术工人脱产到技术学院进行强化新知识、新理论和操作技能的系统培训,严格鉴定程序和职业标准,抓好鉴定质量,提高鉴定合格率。结合生产需要,进一步扩大培训工种、范围、人数,立足岗位全员培训的同时,要注重实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自主培训,全年计划完成岗位技能自主培训120人次,争取主要生产单位职工普遍提升一个技能水平档次,达到生产、安全、质量对员工专业技术素质的要求。

  (五)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比武活动。积极参加本矿和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技术比武活动,按照矿工会制定的实施计划,组织开展专业工种的大赛活动。组织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开展计算机、写作、演讲、书法等岗位技能比赛;组织生产岗位人员学业务学技能,达到应知应会、熟练操作的要求,员工参与率达到80%以上。使员工达到精一岗、会两岗、懂三岗,成为安全生产和业务领域的行家里手。

  (六)深化“技术创新”、“工人先锋号”创建、“青工岗位技能”建设等活动。一是开展技术创新课题评选活动。针对本单位的技术难题、节能减排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组织发动广大员工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解决影响生产效益的系列难题,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二是依托工会组织开展的“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推荐一名集团公司级的“工人先锋号”典型,形成先锋带头作用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节能减排的“金点子”、合理化建议,开展人人献计献策活动,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管理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评审出优秀的技术管理创新成果上报集团公司参加评奖,从而激发员工钻研岗位技术的积极性。四是通过“绝活、绝技、绝招”展示和传授活动,着力推动员工队伍由操作型向知识型、技能型、学习型转变,五是矿团委要以“青工岗位技校”建设为载体,利用多种手段,培养一批勤于学习,善于钻研,基本功扎实,复合技能型的青年人才。

  (七)开展好“传、帮、带”活动。新老专技人员和新老工人之间签订导师徒合同,建立师带徒激励机制。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明确指导1~2名技术员成才;技师、高级工每年带徒不少于2人,培养的徒弟应分别达到中、高级工基本技能水平。对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高级技师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考核。通过签订师徒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培养出人才的中高级工、技师,按培养人数给予奖励,并作为年度续聘或高聘的依据之一。

  (八)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依照《集团公司明星员工和技术技能人才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对优秀技术工人和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做好“明星员工”和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参评人选的推荐工作。每年力争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评选1~2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工人中评选2名“金蓝领”。对评选的技术技能人才称号实行动态管理,认真兑现人才待遇。一是有计划地定期安排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脱产学习、参观考察、举办讲座和技术交流。二是优先推荐参加高一个等级的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考评;三是兑现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津贴。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队技术工人、明星员工和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以鼓励他们继续发挥革新创造作用。

  (九)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集团职工培训中心为依托,以本矿职工培训校舍为基础,广泛开展各层级、各类别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健康体魄素质等的培训。不断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大学和信息化技术的资源优势,与集团培训中心协调,搞好网站建设,开发培训项目,增强服务功能,把信息化教育的辐射面逐步延伸到区队、班组和家庭,形成方便快捷、内容丰富、文明上网、适应自学的先进教育培训手段。完善培训组织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安排各层级、各类别人员的培训费用比例,确保80%以上的职教经费用于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活动。

  三、活动时间安排

  由人力资源科、党群工作部、安全检查科、矿团委等各有关单位配合,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开展各类管理人员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传、帮、带”活动和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并严格责任分工,按照制定下发的方案、培训和验收计划,逐月分步实施。

  由党群部、工会、团委、安检科、人力科牵头,有关单位配合,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人先锋号”创建、“青工岗位技能”建设、节能减排“金点子”合理化建议、“绝活、绝技、绝招”展示和传授活动,技术比武活动,争先创优活动等工作。

  四、检查督导

  矿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对每项活动都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严格责任,落实任务目标,抓好督促检查。检查的内容为月度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工作的重点和方向纠偏、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涌现出的典型事例、活动的效果和员工群众的反响反映等。实行每天都要调度情况,每旬都要有重点工作,每月都要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都要按专业召开现场推进会。对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或意见,加以指导、协调与沟通,要认真督促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检查、督导工作结束后,必须形成专门的书面检查、督导报告,提交到“三级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试评估

  考试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组织各专业(岗位)理论知识考试。由各专业部门审核,建立各专业(工种)考试试题库的内容,列出每个工种岗位的“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试题,采取笔试或机考的形式,组织全员考试。二是组织实践操作技能考试。在模拟实训基地或作业现场,组织实践操作技能过关考试。矿员工技能素质提升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监考和培训质量的评估检查。对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考试,必须由安检、党群、纪委及专业部门的人员监考。发现作弊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考试成绩作为年度各部门、基层单位素质提升效果评估依据之一。

  六、考核与奖惩

  按照《关于开展“三基建设年”活动的通知》(xx发〈20xx〉xx号)文件精神,依照专项素质提升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要求进行责任包保和分工。企管科考核办负责将员工素质提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员工素质提升工程进展情况月度通报》及季度员工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会等有关情况,对各部门、单位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评估成绩达不到素质提升要求的部门、单位要重新学习、补考、验收,确保员工素质提升工程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对在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争先创优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按照矿发有关文件执行奖罚。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政府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府办[]16号文)。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需要,以提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为目标,以强化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线,以落实转移就业优惠政策和培训经费为保障,尽快取得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效,帮助更多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实现就业。

  二、目标任务

  计划用一年时间完成对5000名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三、基本原则

  坚持劳动力市场主导培训、就业的原则,加强对受训人员的学习需求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调查与预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其求职愿望,加强对他(她)们的技能培训。

  四、扩大培训对象。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除上述提到的培训对象外,中心今年计划对城镇失业登记人员也开展免费技能培训。

  五、开拓培训项目。

  由于综合培训楼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心培训的硬件(场地)有了,软件(教学设备设施)基本齐备了,中心今年拟在自有场地所开展的培训项目(工种)都开办起来。

  六、加强引导性培训

  主要讲授劳动法律法规、基本权益保护、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岗位空缺情况、求职技巧与对策、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目的在于树立新的就业观念,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定性培训(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深入企业开展培训前调查,以用人单位确定培训要求、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进行培训)。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中心全体人员职责分工。

  (二)为确保综合培训楼的清洁卫生,中心今年拟聘请一名清洁工来维护大楼的卫生管理工作。

  (三)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中心现有的外聘教员远远不能满足现在的培训需求,故今年还须继续物色、寻找相应的教学人员,同时继续巩固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

  (四)按时上报培训数据给财政,以保证培训补贴经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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