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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施工承包合同

时间:2023-11-14 14:10:04 造林施工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造林施工承包合同

  造林工程是指某一项或某块、某个植树造林工程任务,主要包括退耕还林还草、风沙源及荒漠化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商品林基地建设、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程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造林施工承包合同(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造林施工承包合同1

  发包方: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造林业务需要,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与乙方友好协商,乙方自愿承包甲方基地施工造林作业,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造林生产任务,特签订此合同。

  一、作业的地点及面积

  1、作业地点:_______ 。具体作业地点、范围和作业顺序须按甲方要求进行。

  2、作业面积:_______。作业结算面积待整地完工验收后以实际调绘面积为准。

  3、乙方应在甲方合同规划图范围内作业,不得越界,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越界部分甲方不予验收。

  二、作业期限

  1、乙方作业期限:即____年9月8日至____年3月30日前完工。

  2、甲方如因作业需要,可调整各阶段开工、完工日期,乙方应服从并予以配合。

  3、乙方在作业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经报甲方核准同意后,开工、完工日期可顺延。

  三、作业技术要求

  1、砍山。造林山场内全面砍完后要修齐边角,砍山要求树兜要低于20公分,树边柴草要清开。

  2、炼山。炼山,需按以下要求执行:一是对炼山范围周边,在勘查的基础上对危险地段必须根据坡度、坡向、风向的不同相应修筑防火线(纵火路6米、横火路8米)。修筑防火线必须进行全铲草,现场不得留有任何易燃物资;二是对炼山的地点、范围、面积和所需炼山时间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申请办理生产用火许可证。若未办理生产用火许可证不得炼山;三是炼山必须按照“十不准、六不烧”的原则进行。四是由乙方负责组织劳力炼山,甲方负责监督。

  3、打洞。要求暗穴挖洞。打洞规格及密度:株行距离为5尺×6尺,洞穴规格40厘米×40厘米×40厘米。填洞要求:要挖出石头、树根、竹根、茅蔸放在洞下方,从中上方取肥土填满洞穴。

  4、造林。植苗要做到苗正、根舒、深栽、紧锤、苗不反山,按甲方安排的树种及搭配好造林。

  5、具体技术措施参照《杉木混交林技术设计方案》作为承包合同附件。

  6、苗木费由甲方负责。

  四、作业承包单价

  ____年3月30前,以实际面积为准,造林作业承包单价为600元/亩。具体分为:砍山380元/亩,烧山30元/亩,捡山60元/亩,挖暗穴90元/亩,植苗40元/亩。

  五、付款与结算方式

  1、按工程顺序逐项验收结账。

  2、预支款控制在生产总金额的70%以内。

  3、完成一项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支付85%以上的工程款。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供应种苗,并将种苗运至造林地附近运输车能到达的地方。

  2、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指导、质量检查验收。如发现乙方质量不达标,有权责令其返工,直到达标为止。

  3、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乙方职责

  1、将造林地交给乙方施工作业。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

  3、乙方组织雇工进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

  4、乙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进场,第一次进场劳力不少于20人,施工时接受甲方的技术指导,按技术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5、乙方按甲方要求,将造林山场中的所有杉木、松木、杂木、竹类等分类砍伐,砍伐后的木材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5、乙方在施工场地为雇工构建安全、卫生的短期临时住宿场所。

  6、乙方开工作业前必须组织雇工进行紧急救助、安全保护等基本培训。

  7、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雇佣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简称未成年人)。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规定雇佣未成年人的,甲方督促乙方立即将未成年人送回原住地交其父母或监护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施工安全

  1、乙方负责组织工人安全施工,不按要求施工和下班时间不按乙方组织,自行活动造成意外事故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承包项目期间内,各项工作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做好预防各种灾害发生,特别是炼山,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如因乙方作业失当,所造成损失,应由乙方完全负责,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管理好工人抽烟用火,禁止工人携带火源进入施工场地及林地,引发火灾由乙方负责。

  4、造林员工出现意外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造林施工承包合同2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造林工程承包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位置和林地面积

  工程位置位于右江区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________屯。林地面积约为________亩,最终结算以乙方实际造林面积为准。实际造林面积待乙方造林结束后,由甲、乙双方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勾绘计算,扣除林地内坟地、水塘、石头地等不能造林面积。

  二、工程承包内容

  清山、炼山、开穴、回表土下基肥、种植、补苗、抚育、追肥、管护等。

  三、承包期限、质量要求、施工期限和价格

  1、承包期限: _____年10月 日至_____年__月__日。

  2、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施工期限和价格

  1.清山: 清所有杂灌木、杂草, 将清的木材运出工地现场。

  2.炼山 将已的杂灌木、杂草烧干净。于 ____年__月__日完成 .炼山要求开设宽度15米以上的防火带,树桩要求低15㎝,于 ____年__月__日完成.

  3.挖坑: 规格60×60×50㎝(以斜坡中段起计算穴深40㎝);开穴密度:35株/亩,株行距为5×5米(水平距离。山脚至山顶方向为一行)。

  4.下基肥 回表土三分之一后,下肥搅拌均匀,再回土满穴,时间要求在种植前1个月内。 基肥为无机复合肥300克/株,肥料由乙方到甲方工地所在仓库内领取,

  5.种植 在林地下雨泥土湿透后即可种植。必须撕下薄膜袋,再进行种植,如果不撕下薄膜袋种植,幼苗生长会窝根,影响幼林生长,种植时,用锄头挖,扶正苗木,回土以营养土3-4cm为宜,用手压紧营养土旁边的泥土,不要压碎营养土,有利于提高造林的成活率。 苗木由甲方运到约定的地点后由乙方负责转运,乙方负责管理及转运上山种植和转运费用。于 ____年__月__日完成.

  6 .补苗 、 抚育 、 追肥 、 管护

  ①要求在造林后半个月内将所缺苗木补足。

  ②种植1个月后进行第一次扩穴抚育沿穴周边扩穴30㎝,种植点达到1㎡,并将扩穴的土回培原穴高出穴面2-3㎝,并除净以植株为中心1米范围的灌木杂草。

  ③第二次抚育在种植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进行全面管抚育、追肥,全部除林地内杂草、杂木,杂木留基部低于15cm。

  ④追肥要求:要求植株右上角距植株地径30cm处开穴,深20cm,下肥。

  ⑤造林后要求加强管护,以防人畜损毁及病虫、自然灾害损害。 乙方承担造林期间肥料、苗木的管护工作。防人畜、病虫害等工作及费用(含农药费)由乙方负责。种植1个月后进行一次扩穴抚育,第一次抚育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再进行一次抚并追肥,追肥供应量按 克/株。

  四、双方协商约定:

  1、为确保施工进度,乙方每天保证有 30 工人以上在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造林合同。

  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阶段施工和验收,各工序完成达500亩以上可进行验收和付款,但各工序整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以上约定时间。 以上施工期限已考虑天气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需严格按施工期限进行造林施工。

  苗木、肥料的提供、转运和管护

  1、苗木、肥料的提供

  造林的苗木和肥料由甲方提供并统一调配。苗木、肥料的供应由乙方分别提前 7 天、 10 天写出书面申请,提报给甲方林地负责人。

  (1)、甲方可提前将苗木运至造林地附近,如果有未能及时种植的苗木,必须将苗木假植,保证苗木的成活,乙方负责苗木造林前的管理(包括淋水、适时移苗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苗木供应量:栽植苗木供应量按造林密度35株/亩供给,补苗由甲方按不超过栽植苗木供应量的10%供应,超出部分苗木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需超额使用的,超额部分由乙方按3元/株承担苗木费用。

  (3)、肥料供应量:苗木专用基肥供应量按 克/株(即 斤/株),追肥供应量按 克/株。乙方需按量施足肥料,甲方不超额供应。如甲方因调整肥料品种而调整单株用量时,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用量施用。

  2、苗木的调运、管护

  (1)、甲方负责苗木供应到造林地点附近,由乙方验收数量和质量,乙方不验收视无条件接收。

  (2)、乙方承担苗木卸车、转运和管护等工作直到造林完毕,并承担与上述工作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3、肥料的运输、管护

  (1)、造林基肥由甲方运到20吨以上大货车能通的地方,由乙方负责卸、装车并转运到仓库,储存、保管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给甲方寻找仓库,仓库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承担从仓库提取肥料至施肥完毕期间的肥料转运、管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3)、肥料到林地后的管理,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施肥后肥料袋要当天回收,清点后全数交回甲方,缺少一个,按丢失一袋处理。乙方如盗窃、丢失、替换甲方所供肥料的,依查处数量按原价赔偿外,甲方并按肥料价格的10倍扣罚乙方工程款;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工程管理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造林工程转包或分包他人,并协助解决林地纠纷问题。

  2、乙方负责办理炼山报批工作及承担其相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派出现场监管人员进行施工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和指导,遵照造林技术规程,听从甲方现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及时修正违约、违规行为。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中途停止工程施工,或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项目延期,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扣除乙方所有剩余工程款,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

  3、在生产经营中应严防森林火灾。在炼山时,开设宽度为15m以上的防火带。防火带开好后,甲方以炼山主体的资格向林业站和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提出炼山申请,并及时通知乙方,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并报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炼山。如在炼山过程中发生跑火、过火等火灾事故,除积极组织民工进行扑救外,须立即向当地森林消防等有关部门和甲方报告,采取积极措施,减少灾害。乙方对此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甲方与乙方民工之间无劳动关系,乙方为民工用人单位,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策、法规办理雇佣人员的劳动保险等事宜。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乡规民约,安全施工。造林施工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用工、生活、安全、卫生、疾病、伤亡以及会保险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应善待自己雇请的民工,若乙方无理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甲方有权干预,或直接用乙方应付未付的工程款来支付所欠的工资,如给带来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六、工程验收

  1、面积测算及验收:林地面积是指作业的坡面垂直投影面积,造林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用GPS(卫星定位仪)实测每小班面积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勾绘测量确定。造林密度以小班为单位,随机抽样验收,原则上抽样样本为0.5亩,抽取面积占总面积0.5—1%,每小班不少于3-5个样点。造林密度(开穴密度)允许误差在±5%以内,株行距误差超过±5%的要返工。株行距误差在±5%以内的,亩株数偏少的,按实际株数折算作业面积;亩株数偏多的,以GPS或1/10000小班地形图实测作业面积为准。

  2、工序验收:施工期间,甲方对各项作业随时检查。验收结果以甲方出具的工序验收单为准。以小班为验收单位,每完成一道工序,乙方及时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及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拒不返工的,作无效工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工程承包期满验收:承包期满,全部工程结束后,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派员以小班为单位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测定成活率。

  工程承包期满验收在 _____年10月1 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甲方确定,乙方不得有异议。

  七、工程款及支付

  种植工序以前的每个工序(清山、炼山,开穴,下基肥回土)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乙方凭工序验收单,依照实际施工面积和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价计算该道工序工程款后,甲方支付该道工序工程款的80%。

  种植工序完成后一个月初验乙方造林成活率,成活率≥95%以上的,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道工序80%工程款,并进行补苗达到造林成活率种植株数。验收成活率如果在85%≤成活率<95%之间,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道工序60%工程款(要求采取措施,补苗达到成活率要求种植株数)。成活率<85%的为无效工程,甲方不支付该工序工程款。经返工补苗达到种植株数(苗木乙方自备补苗费用),验收合格支付该工序余款。补苗第一次抚育、扩穴、回填土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达到成活率、抚育标准及管护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甲、乙方凭工序验收单,依照实际施工面积和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价计算该道工序工程款后,甲方支付该道工序工程款的30%,第二次抚育、追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乙方凭工序验收单,依照实际施工面积和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价计算该道工序工程款后30%。合同期满进行工程总验收,达到各工序规定要求,付清前几道工序余款。

  乙方因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抵相应赔偿金额。

  八、不可抗力处理

  1、如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不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责任。

  2、如遇不可抗力,各方需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因采用措施不力而使损失扩大的,责任方需赔偿对方因措施不力而造成扩大损失的部分。

  3、遭受不可抗力,需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快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行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视情况商定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造林施工任务。若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造林任务,则甲方有权按实际超期时间以100元/天扣罚乙方工程款;若乙方单方面擅自终止合同,乙方按照本造林合同标的额的10%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2、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如甲方两次书面或口头提出整改意见,乙方仍不予履行或履行无效果,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因自身过失未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逾期支付部分每日按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因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抵相应赔偿金额。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判决,合同签订地为广西百色市。

  十一、合同文本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下列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造林施工承包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丹水镇丹水村三里庙村苗木栽植工程;

  2.工程地点:丹水镇丹水村三里庙村;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栽植红花草30万棵,二花65万棵,栀子16万棵;

  4.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期限:_____年10月16日---_____年11月16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531650元,即人民币伍拾叁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含税金)。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时,甲方应在十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50%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70%工程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七日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结算后十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尾款待苗木养护期结束后十日内一次付清。否则按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苗木养护期:六个月。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办理土地征用、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等协调工作;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为凭。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造林施工承包合同4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______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造林施工承包合同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原则,双主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方案设计图范围内所有_____________种植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劳务及材料。包括已指明或未指明的机械及设备,以及使整个工程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附带零件、所需的劳务等。

  第二条 工期

  一、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天(含所有节假日及恶劣天气)。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在____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

  1、工程量大量增加;

  2、不可抗力;

  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书面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_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报告,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否则,视为放弃申请权利,甲方不再给予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未按时完工的,每逾期____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延期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___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支付百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万元,如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五、如甲方原因致工程停工或缓开工,工期可以顺延,但乙方不能索赔其它任何费用。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方法

  一、工程技术要求:

  1、本工程采购的绿化植物采用购运包栽包活的方式,一年的养护期,栽植的地块、树种、株行距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造林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100%,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2、本工程内的高大植物必须为一次成型,胸径、地径、树冠外型尺寸必须按照要求,并且所有高大植物必须主干笔直不弯曲,分叉均匀对称,无病虫害。

  3、绿化灌木位置需回填30厘米厚种植土,大乔木都有适当支撑,完成种植后需立即对所有种植之植物浇水,并保持所有绿化位置泥土有适当水分。种植后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养、绑扎、支撑、固定等措施。回填土前,需除去所有杂物、石砾等。

  4、甲方如发现植物确实死去或不合格,乙方需于____天内立即作出答复,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三、采取现场验收方式,乙方苗木到现场后,甲方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验收,具体抽样比例根据到场苗木数量而定。栽植完毕后甲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养护到期后,甲乙双方到现场进行存活验收,根据实际存活株数付清尾款。

  第四条 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包括苗木费、运输费(包括转运费)、人工费、养护费(一年)、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专项费用、验收、售后服务和保修之费用、一切国家及重庆市政府现行法规所规定的税收等全部费用。该价款不因现场施工条件、工期、市场材料价格而变化。其中苗木数量为暂定,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三、工程完工,骑过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余下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养护期完毕后结算。

  四、一年养护期完毕,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进行结算。价款金额多退少补,据实支付。若甲方已支付乙方的价款多余结算金额的,乙方应在结算后10天内将超额部分退还甲方;若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少于结算金额的,甲方应在结算后10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本金不计息)。

  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提供所在地税务局发票和完税证明为前提。

  第五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方案设计图两份,并做好栽种树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只有甲方书面签发指定和确认确认的身份证才为有效。

  第六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就有的资质及能力,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

  二、乙方现场代: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种事宜。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三、严格按照方案设计图施工,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四、承担事故安全保卫责任,24小时设立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按有关规范、规程组织施工,保证安全、质量,防止苗木被盗和被伐。因乙方施工问题(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设备问题等)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委托给乙方保管的财物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在甲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六、本工程不得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发包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七条 维护保养

  一、乙方需对其施工的所有种植之植物和设施进行为期一年的免费保养,保养期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补植植物保养期自补植之日计)。免费保养包括所有人力、植物材料、工具、必要的肥料及开销。

  二、保养期内,乙方需就所有绿化位置做浇水、除虫、施肥及对所有植物进行修剪,对死亡或形成较大缺损之植物进行更换,保证所有植物在保养期内正常生长(常绿树常绿、开花植物到季开花)。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保养义务,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养,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栽种完毕后,即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对乙方栽种的苗木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抽取比例为造林面积的50%以上,若苗木干径小于约定尺寸,必须重新补值。

  二、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四、违约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的10%计报。

  五、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从根据合同应付或届期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内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保密条款

  一、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二、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三、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加以补充,并以书面形式认可。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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