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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工请假制度

时间:2022-01-19 12:01:56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

  护士日常的工作内容

  1、协助医生做好对儿童及其家属的咨询、辅导、接诊和治疗工作;

  2、注意巡视、观察病情及输液情况,特别是小孩,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

  3、执行口服、注射、其他途径给药治疗及采集检验标本;

  4、协助新入、手术、急、危重病人的处理;

  5、负责备血、取血,护送危重病人外出检查。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精选5篇)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护工请假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1

  一、目的:

  规范医院全体护士员工请假行为,保证护理工作正常、安全进行。

  二、适用范围:

  全院护士

  三、请假流程

  1、病假:

  凡因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方可请病假。请假流程如下:

  1、本人带病历、检查结果和病情证明,病情证明必须是科主任或主诊医生开具的,由护士长同意,填写请假审批单,报上级领导同意。护士要报科护士长审批,护士长要报科护士长、护理部及分管院长,超过一周报院长审批。最后交人事科审批、备案。

  1.1、急诊由急诊科医生开具病情证明,白班至少提前2小时,夜班至少提前4小时报护士长,紧急情况除外。

  1.2、择期手术者要在下一轮排班之前2天提出申请,护士长要根据科室工作情况及病情合理安排。

  1.3、轮到夜班需要请病假,不能用补休和公休替代。

  2、事假: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护士由护士长、科护士长审批。护士长要报科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及分管院长、报院长审批。最后交人事科审批、备案。

  3、休息请求:

  1、护士休息请求,要在下一轮排班之前2天提出申请,护士长要根据科室工作情况酌情安排。

  2、排班生效后,原则上不能调班。若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要与自己同级别及以上人员调班,同时报护士长同意。

  四、要求:

  1、除病假外,任何护士在工作繁忙或紧急情况时,必须服从召回上班的安排。

  2、任何护士必须服从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的安排,否则按徐州中心医院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2

  第一条 为使护士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护士员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休假日(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等)和工作休假日。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其它工作日期调换。

  第四条 员工假期分为以下六种,即:

  1、 事假:如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而请假,则应提前半天申请,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件,则应于两日内出具证明并提出申请,经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准予补假。

  2、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持诊断证明并经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病假期间享有60%的工资。

  3、 婚假:因员工本人结婚需持《结婚证》等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晚婚者享有7天有薪假期)。

  4、 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

  5、 公假:员工因履行出庭作证等法定义务而休假视为出勤,但仍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核准后方为有效。

  6、 产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应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条 请假程序及假期核准权限

  1、 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

  2、 员工凡请病假者,均需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方视为病假;

  3、 员工请假首先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申请,经部门主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 医生、医技人员请假除向所在科室主任申请外,必须报医务部主任审核或审批。

  5、 主管及以上人员(各部门主管、各区护士长、二级科室主任等)请假均需经所属部门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6、 假期在1日之内的由部门批准;假期在2日(含)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凡请公假均需由总经理批准;

  7、 所有人员的经批准的〈请假条〉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查,否则不予计发因此缺勤的工资。

  第六条 员工请假除因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九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给其他员工;若请假者为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则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授权给本部门人员,由其代行职责,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受权人的姓名。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与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的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正式职工、聘用合同工和与医院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人员。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医院考勤管理由科室、院办、人事科和财务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科主任或科室指定的考勤员承担。

  第四条科室考勤

  (一)科室考勤员必须如实考勤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出勤天数,于次月5日前将本科室考勤统计表上交人事科,人事科审核并建立台帐后,把各科上报的考勤结果交财务部。

  (二)对上班迟到、早退的.工作人员,考勤人员应予以登记并报人事科。

  (三)考勤不实,视为考勤人员工作失职。

  第五条请各类假期必须提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第六条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第七条员工有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的;

  (二)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0小时以上(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第八条科室在考勤统计表上报时,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三章请假

  第九条假期种类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病假、事假、放射假等。具体假期规定及请假待遇按《萧山区中医院职工假期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条请假规定:

  (一)职工请假:本人申请,5天以内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5天以上报职能科室审批(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人员到医务科、护理人员到护理部、其他各类人员到院办公室审批)。

  (二)病假证明开具:3天内临床常见普通病种的职工病假证明由防保科医师开具;超过3天的职工病假证明必须由医院职工保健委员会成员开具;超过1个月由防保科审核。

  (三)中层干部请假须经院领导批准。若要离开萧山区的,应向院领导说明。(3天以内向所属职能科室和分管院长说明,3天以上向院长说明)

  (四)科主任及三级医师离开萧山区3天以上必须指定委托人,并报院部批准。一般同科室的科主任与三级医师不同时请假外出。

  (五)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委托别人办理或电话告假。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4

  一、 目的:

  规范护士请假行为,保证护理工作正常、安全进行。

  二、适用范围:

  全院护士

  三、请假流程

  1. 请假流程:

  2.护士长外出(出本市)及休假两天以上,须向护理办及分管院长请假并做好登记。

  3.事假参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销假:

  所有请假的护理人员休假结束后报护理部销假并登记。

  医院护工请假制度5

  一、护士员工因公外出(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本人应出具书面说明,注明外出的.时间、事由、去向等。批准程序如下:

  (一)临床和医技科室主任,由医教部主任审批后,交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临床和医技科室员工,由本科主任批准后上报医务部备案,方可外出。

  (二)护士长,经本科主任同意,交护理部主任审批,报分管副院长同意,方可外出;各科的护士,由护士长批准,报护理部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三)各行政部门、科室主任,由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其他员工由本部门、科室主任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二、护士员工因私请假,应填写请假单(人力资源部领取),按请假单上的批准程序办理。

  三、上述经批准的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单,与本部门的考勤表放置一起,作为考勤依据。每月底由考勤员将考勤表和请假单一起交给人力资源部。

  四、员工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而外出或未上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并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中层干部超过三天以上外出者必须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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