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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

  一、个人防疫知识

  1、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2、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3、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产生过度疲劳。

  4、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户外空气质量较差时,通风换气频次和时间应适当减少。

  5、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

  6、如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咳嗽、流涕、发热等,应居家隔离休息,持续发热不退或症状加重时及早就医。

  二、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精选2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1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组织实施。根据学校《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工作组的通知》要求,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由钱闻明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李季平、葛坚、张云良、王国祥、刘舍礼同志兼任。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由党政办、后勤服务中心、资产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具体任务主要包括物资需求统计、物资采购计划、多方联系货源、及时实施采购、物资保管存放以及物资申请、批复及发放等工作,负责统筹全校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变化情况、提出请求支援等。

  二、具体措施

  (一)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需求统计与采购计划

  1、应急物资需求统计。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统计物资需求,上报物资清单。物资清单主要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急需程度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消毒液、口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等物品,其他物品由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自行采购。

  2、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汇总统计各单位、各部门物资需求,结合上级要求、当前状况及未来趋势等情况,定期充分研究、科学制定防控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形成《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批量采购清单》(附件1),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疫情防控物资货源联系与采购实施

  3、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密切与地方政府、教育厅联系,想方设法多管齐下,积极开展联系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工作。

  4、应急物资采购实施。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关部门根据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渠道,及时实施物资采购。对于市场紧缺、需求紧迫且多方联系无法通过常规采购方式获取的应急物资,由后勤保障工作组提出有关建议(明确采购方式、名称、数量及单价等)(附件1),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存放与申请领用

  5、应急物资储备存放。批量采购的应急物资到校入库须填写《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入库交接单》(附件2)或供货商出具的送货清单,建立台帐、定期盘点,安排专人妥善保障物资(附件3)。

  6、应急物资申请领用。应急物资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配、部门申请、审批领用”的原则进行发放使用,物资发放建立台帐明确入库与领取、名称与数量、日期与人员等信息。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物资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领取相关物资并由各领用部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物资,做好发放记录备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工作需要紧急调配应急物资。物资领用调配相关工作表单见附件4。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2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返校后全校师生健康平安,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特制订本补充规定,请全体学生认真遵照执行。

  一、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湖南省、益阳市和学校疫情防控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学生出入学生公寓、教学楼栋、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废弃口罩投入专门的垃圾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每天两次)。坚持自主适当运动,暂不集中组织晨跑晨练。不外出、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遵守国家法律网络道德规范,科学理性对待疫情,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能量。

  4.按规定认真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院辅导员,不得隐瞒。积极配合学校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隔离观察、治疗等。

  5.保持心理健康。对因疫情延期开学产生的学习焦虑、健康焦虑及其他心理问题,学生应主动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院领导等报告。同学之间应相互关爱,积极开展朋辈帮扶,确保身心健康。

  6.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离开学校。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外出的学生,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批,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由学生工作部(处)核发通行证。

  7.已获批准通学的学生,凭学校保卫处办理的出入证进出学校,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8.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大型聚集性活动。严禁私自组织聚集性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必须向所在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并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消毒。

  9.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到食堂错峰就餐,严禁将饭菜带入学生公寓,一律禁止点外卖。

  10.每位同学必须严格遵守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出入公寓楼务必刷校园卡,在公寓内不得相互串门、聚会。进入宿舍后先洗手消毒,宿舍常通风,保持清洁,提倡在学生公寓自主有序开展晚自习。每栋公寓楼一楼门卫室为临时观察室,配备消毒剂、手套、体温枪等器具,门卫要坚守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二、违反基本要求的处分办法

  对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不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学生将严肃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一次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1.不按规定配合体温检测;

  2.不按规定佩戴口罩;

  3.强行进入学生公寓;

  4.不按规定进行“日报告”“零报告”,随意填报;

  5.不带垃圾下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一次发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发现给予记过处分,态度恶劣者,加重处分:

  1.不服从校园封闭管理规定,试图强行闯关离开学校;

  2.强行翻越围墙、故意损坏围墙以及其它方式私自离开校园;3.不按规定申报,私自组织聚集性活动;

  4.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5.点外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态度恶劣者,加重处分:

  1.隐瞒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不及时报告;

  2.疫情防控期间恶意造谣传谣。

  疫情防控期间,《湖南城市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本补充规定相辅相成,学生都要严格遵守。对于未涉及到的其他违纪情况,学校另行研究决定。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处),疫情防控期间有效。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3

  为提高公司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日常办公管理制度。

  抗击疫情,从我做起!望全体员工认真贯彻落实,在确保顺利抗击疫情的基础上,逐步恢复公司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防控办”)。

  组长: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公司防控办在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防控办”)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公司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防控工作要求和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制度。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逐一摸排员工信息,随时掌握员工动态,引导员工配合疫情防控,掌握防控知识,做好科学防护。

  二、人员岗位职责

  (一)部门负责人职责

  1、细化部门防控应急预案,负责本部门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工作;

  2、负责员工的防护知识教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员工养成良好习惯,抓好个人防护;

  3、督导检查本部门员工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员工不当行为;

  4、负责将公司的防控公告及时下发给每位员工,监测本部门员工舆情,确保员工不信谣、不传谣;

  5、督促做好本部门卫生防疫和消毒工作,重点关注每日员工健康状况情况,对出现疑似病例等突发情况要及时正确处置。

  (二)公司员工职责

  1、员工是自身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上班期间所有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3、上班时间严禁串岗,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多人同时作业的,尽量保持安全距离;

  4、严禁人员聚集闲谈,聚集就餐;

  5、废弃口罩、餐盒放置于公司指定地点;

  6、办公室人员应做好对公用办公设备、固定电话的消毒工作;

  7、做好工作区域的通风,期间同事们应做好保暖工作;

  8、打喷嚏捂口鼻,慎揉眼。

  9、饭前、如厕后需洗手,接触公共设备后要洗手,洗手应严格按洗手六步法执行;

  10、下班后需外出的请佩戴防护口罩,家中做好通风,本人及家人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不握手,不聚会。

  三、日常管理制度

  (一)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各部门对本部门员工身体状况等信息实行“日报告”,工作期间一旦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胸痛、呼吸困难、腹泻、结膜炎等可疑症状,应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医,按照医疗要求执行后续安排,并报公司防控办联系人。

  2、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员工和服务人员要主动规范佩戴口罩,不随意走动串岗,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保护自己与他人。

  3、减少接收快递和外卖,确需接收的,应在公司外拆开包裹,并将外包装放置在楼外垃圾桶。

  4、员工上下班尽量采取自驾、骑行、步行等方式,减少公共交通出行;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办公区出入管理制度

  1、公司对办公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码”制度并检测体温。经测量员工体温高于37、2℃的,由公司防控办将情况进行记录并上报,本人应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在做好个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到市指定发热门诊进行复查,按要求做好隔离。

  2、前台需加强进门登记管理,杜绝外部人员混入公司。

  3、不得带亲友进入公司;访客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并登记出发地、交通工具等信息;受访人员接待访客期间,双方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控制时间;访客在前台处经测量体温高于37、2℃的,由前台登记姓名和联系方式,建议其立即到发热门诊进行复查。

  4、尽量避免出差,如员工必须出差的,应严格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要每天进行跟踪监督。

  (三)办公会议管理制定

  1、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减少会议数量,特别是现场会议数量,优先采用视频、电话会议形式。

  2、减少参会人员规模,缩短会议时间,座位之间至少间隔1米,参会人员必须戴口罩,会议时间每超过1小时通风1次。

  3、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室及设施等实施消毒。

  (四)餐饮保障管理制度

  1、公司实行分餐方式,在岗员工在各自工位上就餐。

  2、各部门设立专门的餐余垃圾存放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投放,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五)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办公区域工作时间要加大通风换气频次,通风时员工应注意保暖。

  2、每天定时对公司出入口、走廊、楼道、门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3、每天上班前对办公室内进行消毒。办公电话、电脑键盘、鼠标、门把手等,每日用75%酒精擦拭。

  4、公司统一在前台大门外设立废弃口罩收集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丢弃,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等待政府部门回收。

  (六)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行。特殊原因确需出行的,升级审批管理,部门用车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司乘人员均应全程佩戴口罩。

  2、公务用车每次使用后均应进行车内及门把手消毒,实行“一客一消毒”。

  3、公务用车赴医院等场所后,应进行多次消毒确保安全。

  (七)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台账,外来人员(除应聘人员外)来公司前应提前联系确认,非必须情况,所有工作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解决。

  2、所有外来探访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前台处接受体温测量,如探访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拒绝其探访。

  3、快递人员严禁进入公司,所有快递收发由前台统一负责。

  全体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4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 ,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 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 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 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5

  一、人员安全管理

  (一)岗前管理

  1、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食堂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至所住(在)社区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管理,早晚测量体温,14天隔离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

  2、食堂人员要抓好个人卫生,严格按规范洗手消毒,尤其是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

  3、食堂人员应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养殖禽畜动物。

  4、有条件的学校应安排食堂人员全部集中入住专属集体宿舍,实行统一封闭管理,禁止外人进入,严格员工住宿、体温检测和出入登记制度,定期对宿舍区进行消毒,保持干净卫生、通风。

  (二)上岗管理

  1、每天对食堂人员进行晨检和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人员测试体温并进行医学观察。

  2、所有在岗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疫情期间不得佩戴PE材质敞开式透明口罩。接触肉禽类生鲜食材、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还应戴一次性手套上岗操作,避免手部与食物直接接触。

  (三)服务管理

  往隔离区送餐的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需佩戴口罩、消毒手套并使用一次性餐盒或相对固定餐盒送餐,送餐至隔离区楼门口指定位置即可,不得进入楼内、室内,不准使用公用餐具送餐。餐饮具每次使用后应严格按消毒清洗消毒的程序操作,及时消毒,独立存放。

  二、食材进货查验

  (一)严格做好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确保来源正规,尤其加强对肉及肉制品“二证一报告”的查验。

  (二)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三)不得采购、饲养活禽畜动物和在食堂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四)要求供应商做好自身场地设备、送货人员和车辆的消毒防护等工作,建议不直接接触收货,由送货人按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位置,一定时间后收货人再去验收,电话沟通验收情况。

  (五)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

  三、食堂加工操作

  (一)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八个确保,四个规范”,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食品原料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规范原料控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

  (二)肉蛋等菜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烹饪中心温度务必达到70℃以上。

  (三)疫情期间暂停制售生食类、冷食类(不含水果)食品和裱花蛋糕(三明治),以及制作以生鸡蛋为原料且不经加热处理的沙拉食品。

  (四)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附录J《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建议优先采用热力方法消毒。

  四、场所清洁消毒

  (一)每天对加工售卖区域、就餐区域、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

  (二)保持加工区域和就餐区域的空气流通,定期开窗通风,并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重新开启使用前应规范清洗和消毒。

  (三)每次送餐后对外送餐食的工作服、工用具和车辆进行清洁消毒。

  (四)如有近期出现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食堂,应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五、配餐就餐管理

  (一)在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知识海报,如佩戴口罩、勤洗手、排队保持距离等。

  (二)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由专人送餐,不得进入食堂就餐。

  (三)在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并配备洗手液等。

  (四)售卖人员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更换经消毒过的工作服,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对方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五)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停止大规模聚餐活动,错峰就餐,鼓励食堂提供营养套餐,由学生自带餐具,打餐后回宿舍用餐。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6

  为了做好疫情对策,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宁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对策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关于建立适应疫情的教育教育秩序扎实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入学工作的通知》,现就疫情对策期间外来人员入学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原则上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实,因为工作的原因进入学校必须先报告,批准后再进入。

  二、外来人员申请入学,实行双重审查制度。首先对接部门负责人审查,委托主管学校领导审查后,党委书记和执行校长同时签字,可以入学。

  三、自治区内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必须积极出示健康代码进行门卫检查的自治区外回宁复课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必须积极出示7天内的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查报告书。如果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高风险流行地区,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四、外来人员入学前要严格执行身份检查、体温测量、入学信息登记等流程,实行个人防护、手卫生等措施。

  五、外来人员入校后的活动场所主要是教师办公室、行政楼、户外等人员稀疏的场所,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外来人员入学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7

  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教导处必须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分年级段对学生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控的教育;班主任要利用晨会、班会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全校老师都应时刻关注学生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和正确的引导。所有学生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体检,发现有疾病和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告知其家长,督促家长对孩子进行治疗。

  二、加强消毒工作,强化饮食卫生。

  总务处要安排督促每月两次对教室进行消毒,期间坚持一天一消毒。

  三、对生病学生的处理预案。

  若学生生病,上班时间由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需要去医院就诊的,由班主任负责;在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由科任教师带学生去医院,不得拖延,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派其他学生带去看病。

  四、对传染病的处理预案。

  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并通知家长,必要时进行隔离;如学生因病回家就诊的,班主任应随时询问学生疾病情况;学生病愈后,持医院的治愈证明方可返校学习,班主任要及时、妥善处理好患病学生的物品。发生重大传染病,学校要及时上报并按疾病防控预案进行妥善处理。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幼儿园教职工上班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制定了《xx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1、上下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开园一个月内上全天班,集中人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上下班实行钉钉(或门禁卡刷卡)考勤,每日打卡2次,未打卡、迟到、早退一律纳入月考核。

  (3)全体教职工每日上班、下班2次接受体温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询问并登记在个人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上,专人(门卫及行政值班)在传达室督查每位教职工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工作并进行考勤打卡,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居家医学观察或就医诊治,上报当日值班园领导。

  (4)全体教职工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健康监测及报告

  (1)疫情期间,保健医生协助行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由医务室、行政值班领导负责双向检查、督导、反馈。

  3、防疫及卫生消毒

  (1)全体教职工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指定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

  (2)非食堂送餐人员不允许乘坐餐梯,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要向当日值班园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乘坐电梯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3)疫情期间,教职工不聚众聊天,不串班,不串办公室,不进行集体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办公用品进行消毒;其他工作尽量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沟通,多采用无纸化办公。

  (4)每日按要求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室内停止减少使用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重点加强门卫、食堂人员、教师的防疫工作及食堂、公共区域、集体宿舍区的卫生消毒工作,由办公室、医务室、当日值班园领导负责三向检查、督导、反馈。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9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10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筛查及管理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和晨检、午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体温监测,避免患病及感染者上岗。

  (二)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做好食堂及从业人员宿舍清扫、消毒工作。

  (四)做好从业人员口罩、工作服、手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保障。

  (五)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二、原料控制与加工

  (一)与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三)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四)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五)准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采购部分菜篮框,避免外包装进入厨房;准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免半成品污染。

  (六)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三、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一)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开学后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二)准备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足够。

  (三)严格清洁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供水管理

  (一)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二)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分餐用餐

  建议选择以下四种供餐方式:

  (一)分批错时到食堂就餐,尽量一张桌子只坐1人,不对坐不交谈,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就餐人数;

  (二)将餐食打包成盒饭,派人领送到教室、办公室用餐;

  (三)将餐食分装至教室打餐就餐;

  (四)由食堂供餐改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餐至教室、办公室就餐。学校会议或活动不得举行群体性聚餐。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二、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保障储备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电子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电子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

  (一)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二)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12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一、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班主任及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带身体异常的学生进行检查或治疗,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学校,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教师会议,聘请专家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举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三、制定日常预防疾病管理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3、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4、学生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5、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四、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学校分管安全的领导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分管安全的领导应马上向校长报告,学校在24小时内向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班主任及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及教师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要进一步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日志上,及时收集疫情信息。科任教师上课时发现班级有学生缺课应询问学生,学生不知原因时,应及时咨询班主任,班主任负责与家长联系,如属传染病个例及时上报学校。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六、学校发生传染病除及时报告疫情外,应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13

  一、摸排人员信息

  对自主经营的食堂,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学校要通知承包经营公司负责人,完成对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核实、登记。

  二、返校返岗要求

  市外未返广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广;返广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市外返广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三、检查设施设备

  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3℃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四、环境卫生保洁

  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五、开展安全培训

  对食堂承包经营公司负责人和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六、应急物资储备

  学校和食堂承包经营公司要提前储备好食堂疫情防控各类应急物资,包括工作人员一次性口罩、手套、工作服,以及消毒器械和药品等。

  七、开展就餐演练

  学校要依据开学后就餐方案,提前开展食堂就餐演练,演练包括就餐服务人员岗位和错峰就餐流程安排、划定分餐配送路线、开展消毒作业等。演练后,学校和食堂承包经营公司要对演练过程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对方案作进一步完善。进校演练前,所有人员须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检测通过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后,方可进入校园。

  市教体局在督查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时,将重点对食堂疫情防控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14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手续,合理、合规使用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十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资金,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区一盘棋。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工,落实好上级统一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二)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执行“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网格化排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待窗口人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防控资金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金,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防控一线。

  (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日会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日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手续。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用物资置换。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行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各基金会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一造册、统一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用,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医用重点防控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一线防控人员的一般防控物资安排。一般防控物资原则上自行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足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力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方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日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工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手续后调出物资,资金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入库验收。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小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小组,应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对当日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用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对失去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入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工作。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日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严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开展捐赠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行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15

  食堂是学校最重要的人员最密集的公共场所,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相应要求,加强食堂管理,严格食堂保洁消毒,规范食品加工,遏制传染病的迅速蔓延,确保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食堂供水等维护

  学生返校前,排放假期间储存于水池、水管的水,对水池进行认真清洗消毒。要对食堂供水等设施全面检查维护,加强食堂燃气灶、蒸饭柜等设施设备维护,排除假期停止再运转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

  二、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严格检查返校前14天的出行和健康情况,严格返校入校前的体温检测。从疫情地区回来的人员,学校要暂停其工作,经医学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其工作。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岗前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

  三、严格每日岗前检查

  凡在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总务主任、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必须每天不少于3次的体温检测。从业人员有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炎、恶心呕吐、肌肉酸痛等疑似疫情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严格食材进货查验

  严格落实食品采购渠道、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禽肉类食品要烧熟煮透,食堂不生产冷食类品种。

  五、严格规范操作

  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严格餐饮具消毒。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防止交叉污染。

  六、严格清洗消毒和保洁

  开学前,对食堂进行无死角清洁和消毒,保障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食堂操作间室内通风换气每天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食品清洁操作区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日每餐后定期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学生餐厅白天尽可能保持通风,每日每餐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防止中毒。

  七、严格洗手消毒和留样

  要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食堂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每日每餐供应的每个品种必须规范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八、严格单位食堂供餐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学生每餐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学校食堂用餐改为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学校指定学生分班、分组、分区、间隔就餐,建议就餐间隔1米以上,降低餐厅的人群聚集密度。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16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食堂的管理,防止出现疫情扩散蔓延情况,现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各位严格遵照执行。

  1、规范供餐、就餐方式。要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实行错时、分散就餐,保证就餐人员安全距离1.5米的密度要求,避免圆桌和对桌就餐;所有餐具统一由专人分发,不得自主领取。

  2、加强领餐、就餐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必须设体温测量人员。领餐人员或就餐人员在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领餐或就餐前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3、强化从业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体温检测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必须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

  4、严格食材采购管理。采购食材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堂采购人员在采买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采购、宰杀、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严禁采购、加工制作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

  5、加强食堂加工操作管理。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所有菜肴必须烧熟煮透。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提供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每餐食品应按规范要求做好留样。

  6、保证就餐场所卫生清洁。保持空气流通,餐饮具每餐使用前必须严格清洗消毒达标。每餐前后必须对加工就餐场所进行物体表面、空气等环境卫生消毒。

  7、及时处置餐厨垃圾。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置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17

  为了打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的防治常见疾病,经校务会研究,教代会讨论,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教处、总务处及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常见疾病关键在重视,着力在预防的意识,切实做好各种常见疾病的预防工作,最大限度的保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二、政教处要坚持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常见疾病预防和防治的专题知识讲座,教给学生防治的常识、方法、措施,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防治各种疾病,维护自身健康,以便使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不受各种常见疾病的影响。

  三、学校坚持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师生体检,对有传染性疾病的师生还要进行二次复查,已经确诊的患者,是学生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出具有关证明,办理休学手续,避免其他学生受到传染;是教师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学校签字,县局审批,办理病假手续,采取隔离治疗。

  四、在每年常见疾病多发季节,学校、班级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治的措施和方法,并在适当时间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来校进行指导疾病防治工作。同时学校总务处要在校园喷洒防治药剂。

  五、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坚决杜绝剩饭、剩菜和腐烂变质的实物出售;督促食堂从业人员坚持每学期至少体检一次。加大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堂工作人员的病情传染给师生的力度。

  六、诸如非典、禽流感等危害大的疑难传染病,在其病发时期,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杜绝学生与外来务工人员的接触。同时,要对有外出务工人员归来家庭的学生,进行隔离,并要求该生及时到县以上医院检查,出具健康证明后,才能返校学习。学校也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预防措施。

  七、学校要坚持开展校园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大检查,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预防常见疾病工作经常化、群众化。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18

  为了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秩序,特制定预防疾病工作制度。

  一、各班主任每学期定期召开学生会,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具体做到:

  1、饭前、便后洗手,不乱拉用别人餐具,不吃生冷食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勤洗脸、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报、勤晒被褥;定期对自己的餐具消毒。

  2、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给的食品,不吃霉烂变质的食品。

  3、不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接触,若必须接触,必须采用相应疾病的隔治方法才可接触。

  4、若已察觉自己或他人患有疾病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迅速治疗,严重的或具有传染性的必须隔离治疗。

  5、各班成立男女疾病观察员,观察班内学生病情汇报。

  6、各班若有相联或同时有2人以上患有持续高烧;痢疾、咳嗽、呕吐等明显疾病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手段遏制病态发展。

  7、患病者必须遵照医生要求用药,不能随意买药乱服用引起不良后果。

  二、食堂店铺内部要做到:

  1、内外环境整洁,无蝇虫病菌;

  2、餐具使用前必须洁净、消毒;

  3、购买食品要把好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经营许可证的定点采购食品原料,以防质量不好、过期的或发病变的食物或食品进入校园。

  4、不得出售隔餐的剩余食品,剩余食品必须做到冷藏,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不能出售含有防腐剂食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5、食堂、店铺人员要每学期进行健康检查,须持证、着卫生服上岗。患有传染病者,坚决不允许上岗。

  三、医疗室对每位患病治疗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对共性的、有传染性的疾病要及时汇报,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用药指导;不能及时治疗的,病情严重的要报告学校,转至大型医院治疗,不能延误治疗时间,导致不安全事故发生。

  四、学校每学期召开预防疾病会议,根据各种疾病的发生周期特点,在不同时期对师生进行预防和低抗传染病常识,教育严防非典、禽流感、流感、流脑、疥疮、水痘等传染性病在校内传播。

  五、学校要定时对学生宿舍、厕所、食堂、店铺、教室进行消毒,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螳螂和其他害虫,各类病菌的滋生条件。每周对食堂、店铺、厕所、饮用水处的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提出整治。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19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宣城校区在学校和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实施了一系列严格和规范的防控措施,校区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校区防控物资工作组在学校和校区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以及宣城市政府防控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储备了有限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为了充分发挥防控物资在校区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开学第一阶段时间内的疫情防控物资的发放工作出台相应发放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物资管理:

  所有来自各个渠道的防控物资由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筹调配、计划发放,并由校区防控物资保障组具体实施。

  二、物资储存:

  单独建库建账,特别是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储存在避光阴凉通风之处,严禁烟火,确保物资安全。

  三、发放原则:

  公开透明、统筹计划、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运转高效、保证供给,确保校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

  四、发放范围:

  凡属开学第一阶段在岗上班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考虑防控物资的实际有限拥有量,对校区服务承包单位由其自行保障供给,仅在确有困难时适当予以补充。

  五、发放物资种类

  1、个人防护物资

  ⑴室内工作人员(主要指机关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出于安全考虑,个人暂不提供75%医用酒精)

  ⑵室外工作人员

  A、门卫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B、环卫消毒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喷桶;

  C、发热预检分诊医务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一次性隔离衣、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2、环境消毒物资

  这里所谓环境特指行政楼、医院、食堂、超市、教师公寓(三栋)的大厅、内走廊、电梯等公用空间和地面。配发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喷桶。

  六、发放数量

  1、一次性口罩:原则上一人一天一只,对需近距离接触其他人员且连续工作超四个小时的特殊岗位(如,门卫、医务人员、财务人员等)每天一人两只;

  2、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从事体温检测人员);

  3、眼罩:按每天实际上岗人员每人配发一个,取下后需经消毒后方可继续使用(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

  4、体温枪:门岗和发热预检分诊相应位置发放置2-3把,每天使用后需经消毒之后方可继续使用;

  5、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工作人员、财务人员);

  6、一次性隔离衣: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人员);

  7、75%医用酒精: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公用空间计算;

  8、84消毒液:原则上每个办公室暂配1-2瓶(250ml),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空间计算。

  七、发放流程

  1、校区内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交疫情防控物资申请,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物资保障组工作人员建账登记后签发;

  2、个人防护物资需求按上报校区党政办公室的值班表的实际在岗工作人员计算数量,同时,请各单位在提出需求时兼顾近期内确因工作需要返岗的人员;

  3、环境消毒物资需求按实际工作在用楼宇计算数量。

  八、上述发放管理办法仅限开学第一阶段实施,并需视疫情防控情况随时做出调整。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20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园长作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作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卫生保健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园幼儿的晨检、班级幼儿的出勤统计情况进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2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传染病流行时做到因病缺勤人数每天上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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