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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愿征订校服工作方案

时间:2023-10-16 18:07:05 学校自愿征订校服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自愿征订校服工作方案

  学校为了规范管理,统一的着装。一般在学校的重大活动中会要求学生统一着装,一般学校校服有该校校徽,也直接影响到学校形象。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自愿征订校服工作方案(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自愿征订校服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工作,特制定青川县骑马乡中心小学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董义军为组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学校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搞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1至9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共同商定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特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及家长提交自愿购买学生校服告家长书并由学校存档。

  4、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让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三、校服订购评比程序

  1、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具体执行程序,及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2、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3、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评比;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选,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选择。

  4、样品和投标文件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评选结果并封存样品。选取三家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家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5、评比结果在政府的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四、报名时间

  11月2日起至11月6日17时止

  五、联系方式

  报名:xxxxxxxxx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

  六、其他要求

  1、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学校自愿征订校服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坚决打击校服采购中违规谋利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要点

  1.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等是否建有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或相关要求。

  2.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3.各级各类学校选用校服的学校是否建立了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4.各学校学生是否自愿购买校服,是否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5.采购单位在采购前是否进行了深度调研,是否核实了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

  6.采购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

  7.采购单位是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签订采购合同时是否使用全省统一的《河北省中小学校学生装购销合同》(冀教中初等后勤〔20xx〕3号)。

  9.采购各环节材料是否全部存档备查,采购合同是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0.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的行为。

  11.校服质量是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

  12.校服供应和验收是否实行了“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是否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在接收校服时是否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13.采购单位是否以“送检”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检验费用。

  1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定期向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

  15.各级各类学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坏群众利益等行为。

  1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各阶段压茬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3-4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校服采购实际,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整治工作。于4月30日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系人报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4-6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确定的重点内容,逐校逐项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三)督促检查阶段(6-10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对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问题查找、整改落实等情况。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调查核实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依纪处理。

  (四)明察暗访阶段(8-10月)。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自查自纠不到位、在整改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即时交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市教育局对本次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漏洞,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同时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包括整体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处理(附佐证材料)以及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等,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后勤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列全列明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通过举报电话、邮箱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导检查,全面精准排查,逐校落实。

  (二)严格彻底整改。自查和检查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甄别,逐项逐条整改到位,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肃问责追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导协调。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问题集中多发的,要及时公开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理起来确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四)如实总结报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对照整治要点和时间节点,逐项逐条做好书面总结,按时报送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情况和专项整治情况。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每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见附表)。

  学校自愿征订校服工作方案3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20xx】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河天第一小学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程序目标

  1、按【20xx】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周一、周五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采购校服。市勤工办推荐的专门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企业及家长推荐的社会企业均可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与学校共同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召开学校班子会议,认真学习[20xx]52号文件,落实有关精神,了解教师、班主任、家长近年来对学校校服采购的有关想法和合理的建议。同时,向教育行政专管部门咨询规范操作学生校服工作的全过程,做好前期了解工作。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收集各班家长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为了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由胡树良校长为组长,刘娴副校长、张彬俏、王挺益家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总务处、政教处、工会、办公室及其他家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即招投标小组,共同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由市勤工办推荐的定点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的样品参与产品展示,或有家委会提供样品,由采购单位根据样品定做。

  5、招投标结束,向上级教育行政专管部门报告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和校园网中向全校家长公示中标企业及中标价格。

  6、公示结束后,与中标企业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企业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全校家长签订自愿定做校服意向告知书。

  7、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校服完工后,送有关部门检测,产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让学生放心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20xx】52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的开展。

  学校自愿征订校服工作方案4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20xx]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的工作,特制订城沙一小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家委会主导采购):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20xx]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20xx]文件,落实有关精神,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主任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样品参与产品展示,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大部分班委会的合理建议,向厂家提出校服相关的布料、样式、价格、套件等制作要求。

  5、邀请有意愿参与兑投标的厂家根据采购领导小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样品参与招投标。招标标结束,向上级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门汇报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中向全校家长、师生公示相关材料。

  6、与中标企业签订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厂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7、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到监管,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英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20xx]52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学校自愿征订校服工作方案5

  为确保我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招标工作过程有序进行,维护我县学生权益,规范我县教育内部市场行为和学校统一着装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粤教后勤【20xx】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梅州市中小学生(幼儿园)着装管理的复函》(粤教后勤办函[20xx]1号)要求,并结合梅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梅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教勤【20xx】1号)文件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平远县中小学生校服(以下含公办幼儿园)招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招标确定我县中小学校服的定点供应;规范管理我县学生着装市场,提高学生着装的质量和着装安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良好行为习惯;避免学生服装市场恶性竞争和质次价高等现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县20xx年中小学在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勤工办,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整个招标工作。吴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实施。委托具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的招投标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票选过程、结果公开。

  2.坚持学生自愿订购原则。必须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做好学生服装的代购工作,维护学生利益。

  3.择优中标原则。提倡符合要求的多家企业参与投标,择优选定生产企业。反对没有质量保证的企业低价中标。

  四、招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招标。

  1.局党组会议确定第三方代理机构。

  2.确定第三方代理机构后,由代理机构负责所有招标事宜。

  3.局党组会议对招投标文书进行审核,确定招投标书无误后,由代理机构按照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

  4.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抽选评标专家。

  5.使用广东省政府采购官网公告招标公告和抽选评标专家情况和其它有关情况。

  6.招标工作由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

  五、职责要求

  (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作为招标采购单位,负责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做好公开招标各个环节的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工作保密纪律,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2.受理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对统一学校学生着装工作有关问题的质疑和投诉,及时处理和通报反馈有关意见情况。

  3.对中标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企业违反合同等行为作出处理意见。

  (二)学校的职责:

  1.统一认识,成立学校学生着装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日常管理。

  2.学校要和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协助企业做好学生服装的量体、发放、调换、统计结算、产品验收等服务性工作。各校在接收校服时要严格把好验收关,不得接收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产品。

  3.学校不得挪用校服款。在企业交货、学校验收后两个月内必须结清每批次全部货款。不得向定点企业索取相关工作费用报酬等,严格遵守相关廉政纪律。

  (三)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负责具体实施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包括:

  1.按照招标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招投标的法定程序做好招标公告、标书文件制作、接受企业报名、企业资格预审、制定评标办法,组织评标、开标、定标等各项工作。

  2.按规定组织专家对参投企业信誉、产品质量、产品价格、生产能力、设备设施、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计分,按总分由高到低评出中标人。

  3.负责对中标企业参投样品的送检、寄送等工作。

  4.协助指导中标企业与采购单位(学校)签订学生服装采购合同等工作。

  5.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违规向投标人和评标专家透露有关工作信息等影响招标工作公平性和公正性的行为。违者,取消代理资格。

  (四)中标生产企业职责:

  1.中标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供应学生服装。要向服务学校提供每批次的产品质检报告书并封存留样套产品备查。所生产供应的学生服装必须符合国家学生服装有关标准规定,不得出现货不对版、严重质量问题。

  2.中标企业每年须向县教育局书面报告经营情况,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企业管理工作的检查。产品质量抽检的费用由企业负责。

  3.中标企业不得向服务学校提供有价报酬等。违者,取消定点企业资格。

  六、违规采购处理

  (一)全县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必须到中标定点企业为学生代购订制学生服装。否则一律按乱收费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校服定点生产资格,该企业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学生服装的招标准入:

  1.向学生提供货不对版、严重质量问题产品的。

  2.产品年度质量抽检不合格和违反校服采购有关规定的。

  3.企业在合同期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4.企业在合同期内没有特殊情况不按时交货,引起学校、家长不满和投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学校自愿征订校服工作方案6

  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渝教财发〔20xx〕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渝教财发〔20xx〕32号)和《重庆市綦江区綦江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教〔20xx〕1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采购小组

  组长:

  成员:学生处主任团委书记以及学校纪委在行政干部、教师、学生和家长中随机抽取的代表组成

  二、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5%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校服采购的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各技术参数不低于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新四项标准,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采购项目

  冬季校服(两套)

  四、项目说明

  (一)总体要求

  1.符合我校办学理念,体现我校特色和标识。

  2.符合中学生身份及年龄特点,美观、朴素、大方、得体、实用。

  3.体现出当代中学生精神风貌,适合学校及其他场合穿着,集体穿着整体效果好。

  (二)样式要求

  1.样式简洁,文化氛围浓,突出学校特色。

  2.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一旦确定样式,该样式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三)颜色要求

  颜色明快,能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

  (四)安全质量要求

  达到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新四项国家标准。

  五、投标单位资质条件

  1.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须为企业法人);或三证合一。注册资金在壹仟万元及以上。

  2.生产厂家营业范围中须含有服装生产销售项目。

  3.生产厂家银行开户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6.校服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必需全部具备以上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取缔参与竞标的资格,该企业将永远不得参加我校的校服竞标。

  六、采购流程

  (一)确定校服设计方案

  1.参加学校校服采购的企业须在9月13日下午6:00前在学校学生处张绍海主任处登记报名,同时递交上述资质条件材料。并与学校签订校服设计方案转让承诺书,即承诺一旦学校选中设计方案,则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属于学校所有,即使在后阶段未中标都务必放弃追究学校或者中标企业责任的权利。

  2.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在綦江区教委服务中心报备且具备上述第六项所有条件的企业),针对《项目说明》对校服的总体要求自行设计校服,于20xx年9月22日9:00-11:00递交校服设计方案彩色打印稿和校服设计方案电子文档到綦江中学学生处张绍海处(联系电话:xxxxxx)。不按时递交设计方案的视为弃权,不得参与设计方案的后续评标活动。

  3.20xx年9月22日下午2:30召开“校服设计方案”评选会。参与甄选企业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展示并讲解自己的设计方案,时间不超过20分钟。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小组从中选定校服款式设计图。

  4.20xx年9月22下午校服设计款式展示结束后,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立即对每一企业的每一项目进行评分,教师代表组评分占60%,学生和家长代表组评分占40%,并告知所有参与甄选企业学校确定的设计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

  (二)确定成衣样品

  1.参与甄选的企业根据学校确定的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依据自己对该图的'理解,按照学校规定的布料、辅料及其他所需材料制作一套成衣样品。样品上不能出现任何反映企业名称的信息。

  2.20xx年9月30日上午9:00提交校服成衣样品至綦江中学躬耕楼104张绍海,逾期不再受理。每家参与甄选的企业只能提供一种成衣样品方案,不得提供其他备选方案。

  3.递交成衣样品的同时递交校服布料成份说明、其他用材说明等。

  (三)确定中标企业

  本次校服采购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设最高限价640元/生(两套),为保证校服质量,避免黑校服、毒校服流入校园,本项目设最低限价,最低报价不能低于最高限价的80%。未参加方案设计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评标活动。

  1.校服展示流程及要求:

  (1)投标企业抽签决定展示顺序并由学校校服采购委员会做好登记。

  (2)在每家企业的成衣样品上贴上抽签决定的序号。

  (3)评委亲自查看校服的布料、款式等。

  (4)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组织身材适中的男、女生作为成衣样品的试穿模特,并按照企业抽签顺序一次性全面展示一家企业的成衣样品。

  (5)在模特展示成衣样品的同时企业可以进行说明和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明和讲解不得透露企业的名称信息。

  2.评委的组成及评分方式。

  (1)为保证评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由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2)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人员由学校纪委临时随机抽取。

  (3)综合评价内容明细

  所有评分结束后,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统计得分情况,按最终得分确定1家中标企业。

  3.中标企业与学校签署《綦江中学学生校服定制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凡是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到98%及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最多续签3次。

  4.提供的样衣留校封样保存,以此作为学校收货的验收依据。

  5.选定款式设计

  七、其他要求

  1.根据评选确定的校服设计方案,若最后中标的生产企业不是方案的设计者,则由中标企业一次性付给设计企业方案1000元的设计转让费,未中标的方案设计企业将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独家转让给学校并签订转让合同。

  2.校服设计方案转让给学校后,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归綦江中学享有,转让方不得再将该设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3.中标生产企业必须在本企业生产校服、不得外包代加工生产,若没有在本企业生产,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后50日之内完成学校规定数额的校服套数,学生按照采购价格自行在网络平台购买,中标企业务必在8月20日前将质监部门的抽样检测报告或者送检报告(达到GB18401GB31701GB/T31888标准)送达学校张绍海处。

  5.中标企业需提供售后服务说明书和网络购买平台资料。

  学校自愿征订校服工作方案7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我校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的文件精神及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化龙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01校服管理与监督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02采购工作安排

  (一)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具体价格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协商后与供应商合同约定,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支,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对持有特困证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校服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穗教规字〔20xx〕1号和番教通[20xx]56号文的精神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xx《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采购方式

  1、我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挂网招标校服。按照招标办法中规定项目的要求、款式、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最后选优确定中标单位。

  2、采购流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形成采购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及公示→发布招标公告→委托第三方代理进行公开招标→通报招标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标后管理(送检、验收)→上报留案材料→日常标后跟踪管理及评价。

  03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质量安全

  (一)校服穿着征询制度。

  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开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决定。确定穿着校服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番禺区统一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

  (二)校服采购合同备案制度。

  校服采购参照采购程序的办法进行,校服采购的全过程必须在区校服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报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学校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主动向区质量技术监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

  (三)校服送检制度。

  实行双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提供“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学校要督促生产企业送检,并在接收校服时重点查验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可拒收。

  (四)校服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通过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为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是否穿着校服的报告,选用校服款式,校服的穿着制度,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五)标后管理

  五)标后管理

  我校校服采购监督小组要督促中标企业(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标后管理;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认定能提供质优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中标企业(供应商),采购合同可续签一年;对服装质量差、售后服务差、家长学生反响强烈的企业(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可以终止合约。

  04校服收费管理

  (一)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校服中标价格在化龙中学校务公开栏、化龙中学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中标企业根据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三)校服费用直接由各班家委会或由班主任按实际收取,直接付款给制作校服企业。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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