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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急救护工作制度

时间:2022-03-08 17:27:41 学校应急救护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应急救护工作制度

  学校应急救护工作制度(精选6篇)

  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应急救护工作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应急救护工作制度1

  一、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和案件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值班值巡制度

  1、对微机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安全巡查。

  2、对在校园内走动的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询问,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执行巡查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工作时间喝酒、睡觉、串岗。

  4、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及时向政教处汇报巡查情况。

  5、巡查人员要做到仪表整洁、姿态良好、服从领导、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巡查工作任务。

  6、对敷衍了事,违反纪律,甚至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予以严肃处理。

  三、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学校应急值班制度

  “应急工作进学校”是提高政府风险防范能力的基础工程之一,是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为贯彻省、市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值班制度,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的稳定,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1、应急值班领导成员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学校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方案、值日工作制度,坚守岗位,贯彻有效的防范措施,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严守值班时间,到岗后要及时做好签到、交接、了解学校情况,掌握相关信息等工作;

  3、要按时巡视校园,处理值班期间的相关事务,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相关程序进行汇报或处置,结束时要做好值班的情况反馈;

  4、应急值班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24小时的通信畅通无阻;

  5、应急值班人员遵循首发处理为主,当事件发生或预见到可能发生时,按程序、按规定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反应及时,采取主动,加强合作,措施果断,把事故减少至最低。

  五、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学校应当坚持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教体局安全办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学校将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逐级上报。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增强我校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每月的第一周周一召开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会议,会议一般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参加;如有必要请所有教师参加。每次会议都有中心议题。主要是分析排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

  2、每月分别召开一次门卫和保安员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安全稳定工作有关精神,听取汇报,提出要求。每次会议都要形成书面记录材料备查。

  3、通过安全例会调动学校领导、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安全例会不留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要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对学生的教育

  1、教育目标

  主要是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知道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况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教育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车、乘船、乘机的知识,知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他报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4)食品卫生教育。不吃腐烂食品,不随便买零食,懂得简单的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知道医疗急救电话。

  (5)简单的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处置常见动植物伤害的简单知识。

  (8)饮水卫生知识。

  (9)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10)纪律教育。要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

  (二)、对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员工的培训

  1、教育目标

  教育他们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2、教育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军训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

  (三)、实施途径

  在实施中小学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规定学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月。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周、班会和活动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

  4、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八、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行政小组长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处理突发事件、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及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隐患及事故报告制度。各行政小组要经常排查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做好定期上报工作。如出现突发性事故,值班人员或主管部门在能处理的情况下,及时处理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如不能处理,在控制事态发展的情况下,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妥善处理,将各项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和夜间巡逻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进行;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得到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外单位需要调动学生上街参加宣传、庆典或社会公益等活动未经局或校长办公会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活动。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公休或放假时要按时回家、按时返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行政小组要经常对自己所负责的.管理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安全管理处备案。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予以维修、拆除、整改。确保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安全。

  九、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学校是全体集聚的场所,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因此,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的缺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2、各班班主任(卫生员)负责每天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情况报告学校医务室教师,并做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3、家长告知学生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说明病因。

  4、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教育部门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5、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十、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学校必须制订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地震、洪讯水灾等。

  2、学校对学生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如春游、运动会等都要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3、学校对危险物品的监控也要制定相关的应急救护预案。

  4、各预案的制定要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到责任明确,具体有效,要公示,要送属地公安消防、安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要召开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人员专题会议,各应急救援预案要据实情一年至少演习一次。

  6、预案主要内容: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 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和事故调查组。

  (2)应急救援程序

  ① 核准灾情报警;

  ② 启动应急救援组织救灾;

  ③ 引导疏散人员安全自救逃生,防止事故扩大。

  十一、学校安全管理值班制度

  1、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次值班不得少于3人,并且要有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间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3、值班人员要对单位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4、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给值班人员配备必需器材。

  5、设立值班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件。

  6、学校领导、保卫干部要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行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十二、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一)、重点要害部位的确定,由总务处提出设立意见,经领导批准,并报公安机关备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预防为主,实行从严管理,做到常备不懈,把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位的负责人要了解掌握本部位的人员情况,发现有不适宜在该部位工作的工员,应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离。

  (三)、要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消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修检查制,交接班制,检验复核制。

  (五)、建立以预防外来不安全因素为主的门卫制度,重点要害部位出入制度,参观实习制度。

  (六)、建立以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使用和检查制度,用电用火管理制度等。

  (七)、建立以预防丢失或防盗为主的,重要物资、文物、资料和贵重仪器、材料的保管、保密制度。对部位要做到人防、技防结合,人防、物防结合的防范措施。

  (八)、总务处定期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各部位应按照整改意见认真整改。

  十三、学校门卫工作职责

  1、要切实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保持时刻高度注视,细心观察周围的事物和动态。

  2、对可疑情况和人员要立刻予以询句、盘查,对现行违法犯罪要立即制止,及时报告。

  3、对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谢绝内进。确需进入校园,与有关人员联系后,登记放行。

  4、防止学生在校时间擅自离校或爬围墙外逃;发现学生有损坏公物行为或打架现象和课外活动有危险,直接影响学生人身安全的,要及时制止、及时纠正。

  5、防止外人爬围墙进校搞破坏活动。

  6、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

  7、对偶发事件要及时报警、处置。

  8、夜间值班要按时开启CK报警装置,在就寝前必须对校园内进行全面巡查,并做好情况登记。如遇重大情况及时报有关部门及校领导,不得拖延

  十四、消防安全制度

  1、成立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学校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活动,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周一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整改。

  4、消防安全实行分工负责,各科室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5、全校师生应爱护消防设备及工具。消防器材必须保护完好,设置在指定位置便于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

  6、库房、微机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档案室、舞蹈室,要配齐灭火器并严禁烟火。

  7、严禁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8、严禁、谎报、虚报、瞒报火情。

  9、严禁私自拆卸消防器材、损坏消防设施或将消防器材和工具挪作它用。

  10、不得违章用电,不得私接电源,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在校内焚烧垃圾、树叶等。

  11、在室内开展大型活动时,不得关窗、销门,不得堵塞通道,影响人员疏散。

  十五、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校内严禁自行车骑行。

  2、上学、放学高峰期各班实行排队放学,由老师带出校门。路上自然排成纵队,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

  3、12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车。

  4、红灯停、绿灯行,行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5、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自觉听从道口管理人员指挥。

  6、要求全体师生员工在上下班或节假日走亲访友期间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三分,叉路慢行,转弯打手势,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7、要求学生学会在各种场合宣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做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

  8、禁止无照人员驾驶机动车及酒后驾驶行驶。

  9、非本单位机动车严禁进入校门,特出情况经如许进校门的机动车走专车道。

  十六、学校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1、学校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

  2、学校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按部室顺序编排人员,因故不能值班,应自行串换,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和当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严禁漏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不许参与各种娱乐活动;遇紧急情况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及时与公安、防火部门联系;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和值班日记,保持值班室卫生。

  4、对值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同志予以批评、罚款,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七、24小时值班制度

  1、学校24小时有值班,并有应急处理能力,不得脱岗。

  2、值班人员严守职责和交接班制度,本人不能值班时要提前向领导请假并派人代值班。

  3、值班人员每天监测校内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和上报工作。

  4、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5、值班期间有紧急、重大事件,要有详细记录、上报、处理结果,交-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十八、学校关于行政公文批示流转的暂行规定

  为规范我校各类行政公文的流转程序,办文工作精简、准确、效率,根据相关法律、规章、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的各类行政公文(以下简称“公文”),其范围包括:外来文、学校的各类公文(含纸质、电子等各类公文载体)。

  本规定所指的公文流转程序,包括公文的审查登记、审核与签批、转办与存查、承办等具体办理环节。

  第二条 学校公文流转,由校内各单位文秘人员专责办理,责任到人。

  第三条 公文流转的基本要求:

  (一)不得越过校长办公室直接将公文呈送校领导阅批,且不得越权处理应交学校处理的公文;

  (二)各类公文处理用笺格式规范,文种正确,正文及附件资料齐全、无脱漏,各项签字、印鉴齐全(含文件的首页至尾页加盖骑缝的印鉴);

  (三)遵守办文时限,禁止积压、延误公文;

  (四)登记清楚、归档齐全,查询方便。

  第四条 公文流转程序,规定如下:

  (一)审查登记:

  1.所有公文(含外来文),必须经过相关单位文秘人员登记;

  2.公文有以下情形者,不予登记:

  (1)非行政公文;

  (2)公文文种不正确;

  (3)不符合一事一请原则的校内请示;

  (4)过期的公文。

  3.校收到的、需交学校处理的外来公文,经登记后,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视情况办理或在收文当日内转送校长办公室登记处理;

  4.收到的超出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误投本单位的外来公文,应做登记并注明退文理由,并及时按来文途径退回原发文单位。

  (二)审核与签批:

  1.公文经校长办公室登记后,呈校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呈;

  2.需要其它单位会签、阅知的公文,原则上,由先签阅的单位直接送交其它单位签阅,最后签阅的单位负责呈送校长办公室;必要时,由先签阅的`单位送校长办公室审签后转相关单位会签;

  3.需校领导阅批的各类公文,由校长办公室审查登记后送校办负责人签转;校办文秘人员应在校办负责人签转的当日内将审签后的公文,按照审签意见分送相关校领导阅示;

  4.校领导签批的公文,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签示完毕,退回校办登记处理。

  (三)转办

  1.校领导签示完毕的文件,由校长办公室在退文当日登记批示内容,并按照领导批示通知相关单位文秘人员及时取件;

  2.经校长批示的文件,必须经校长办公室负责人阅知后再退各部门;其中,校长批示不同意、有修改或具体执行指示的文件,校长办公室呈主管校领导阅知后再转办;

  3.相关部门根据领导的签批意见及时处理公文,并将主要校领导的批示意见及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四)存查

  以学校名义制发的公文和重要公文,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存查、归档,以各部门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各承办部门按规定管理、备查和归档。

  第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学校授权校长办公室解释。

  学校应急救护工作制度2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生产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机制,明确责任

  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把安全责任及安全教育当作总抓手,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创建平安校园。

  (一)健全机构,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

  (二)明确责任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各教学班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经常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哪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达到他们行为的规范化。任课教师,不管是什么课(包括室内室外课),都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坚守岗位,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实验,教师实验要规范,把安全问题考虑周全。

  经常利用集中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全体教师、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常见事故的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及用水、用火、用电等安全知识。要加强对职工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每学期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一次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学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安排后勤人员和督促相关人员排除。

  牢固确立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的意识。把学校安全管理列入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议题,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逐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加强对各部门、教职员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制定和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执行每月一次、开学、放假前以及恶劣天气前后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全面排查重大危险源,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并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注重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活动和措施落实到位

  在注意教育性投入的同时注意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将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经费列入学校支出预算。按规定完善和规范学校消防、防盗、防暴等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学校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四、具体措施

  (一)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学生不要乱买小摊上的食物,注意饮水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严防学校群体性疾患的发生,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测,确保安全。学校不允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坚持学生定期体检制度

  (二)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不出事”。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应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紧急情况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场。

  (四)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电气设备工作性能正常,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现象出现。

  (五)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处理。从实际出发,在学生出操、集合、放学,适当错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师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安全教育。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师心理调适工作,学校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禁教师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的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开设,努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八)与其他部门协作做好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对学生进行游泳、骑车、用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自救能力。

  学校应急救护工作制度3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领导小组设责任人,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设立五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人为日常相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制。

  1.社会、学生家庭稳定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会计科华国好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家长、亲属及学生的政治稳定工作。

  2.校园设备、生活设施安全及教育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风格化离开家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校园火灾、校舍、教育设施、生活设施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必要时联系区安监、建设、消防等部门与街道办领导共同处置。

  3.学生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李会计利口酒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学校食堂卫生、卫生防疫、治安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4.学校教职工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利口酒迷你版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学校涉及教职工交通事故、治安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5.信息处理工作小组

  负责人:风格化

  主要职责:及时向教办报告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准确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有关的信息动向。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的制订、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完善;督促督查各年级段、各班的安全教育及各种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

  各处置工作小组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建立行政一把手总负责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落实责任人。组织、协调、检查学校的安全综治工作,研究制定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二、处置步骤

  学校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负责人要及时深入事发地或年级段、学生中,现场指挥,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向教育局及时报告信息,统一口径,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学校,学校党政班子、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同时按以下步骤处置:

  1.事故报警:

  学校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积极做好师生自身保护和救助工作,学校领导向教育局报告,必要时还要报警。

  报警内容: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师生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责任人应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的情况,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师生;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实施救死扶伤,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同时注意保护现场,严禁学生参加救护活动。

  3.事故处理

  学校立即启动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即刻到达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有关年级段、班级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学校教师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高度,以创建“平安校园”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要加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要按照突发性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反应工作流程。

  3.根据学校实际,不断完善学校的应急管理制度。

  学校应急救护工作制度4

  1、学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造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保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人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人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发生火灾,火警及各种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3、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应急救护工作制度5

  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因教学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因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学校还应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4、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

  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应急救护工作制度6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实际特点,制定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

  三、事故发生时,当事人要立即向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或安全办报告。校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有关处室迅速赶赴现场。学校领导接报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护好事故现场,协调组织应急救护工作。

  四、发生火灾、危险物品、交通事故、工程建设、特种设备、大型集会活动、外来暴力侵害、食物中毒以及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时,迅速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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