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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应急预案

时间:2021-11-09 10:07:47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

  一、疫情防控小知识

  (一)佩戴口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戴口罩前、摘口罩后,均应做好手卫生。

  2、区分口罩正反面,不能两面戴。

  3、不与他人混用或共用口罩。

  4、捏紧鼻夹,使口罩与脸颊贴合,避免漏气。

  5、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应定期更换。

  不建议清洗或使用消毒剂、加热等方法进行消毒后使用。

  (二)口罩应如何保存和清洁?

  1、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口罩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使用人员。

  2、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内,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3、口罩出现变湿、脏污或变形等情况后需及时更换。健康人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

  (三)普通公众如何选戴口罩?

  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既保护自己,又保护他人。公众应根据不同疫情风险等级和所处环境选择适宜防护级别的口罩,不过分追求高防护级别。

  1、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应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有咳嗽或打喷嚏等症状者,配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配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为什么要少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人员多,流动量大,感染风险未知,且人与人之间难以保持1米距离,一旦有病毒感染者,在没有有效防护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传播,空气流动性差的公共场所病毒传播的风险更大。

  (五)室内为什么要经常开窗通风?

  室内环境密闭,容易造成病菌滋生繁殖,增加人体感染疾病的风险。

  勤开窗通风可有效减少室内致病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含量。

  此外,阳光中的紫外线还有杀菌的作用。每天早、中、晚均应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短于15分钟。寒冷季节开窗通风要注意保暖,避免受凉。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哪些注意事项?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准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便携式免洗手消毒液等物品。

  2、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3、在车站、机场、码头等要主动配合监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尽量减少滞留时间。

  4、乘车期间,保持手卫生,尽量少碰触扶手等物体,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口、眼、鼻。

  5、尽量使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支付方式付费。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结束后,正确洗手,确保手部卫生。

  二、新冠疫情应急预案(精选22篇)

  感染病毒的人会出现程度不同的症状,有的只是发烧或轻微咳嗽,有的会发展为肺炎,有的则更为严重甚至死亡。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新冠疫情应急预案(精选22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有关精神,防止疫情传入我市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工程施工现场,现就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防止疫情在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防控工作指挥体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指挥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专人专责,落实防控措施,全面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施工现场要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一)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人员

  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市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工人)

  到青后,企业需安排在工地外固定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隔离,到期无发病症状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非企业安排固定场所隔离的,需持其暂居地街道办出具的已隔离证明方可进入建筑工地。

  (二)春节期间未停工工地的人员

  已在工地内人员,不得外出流动。对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每天2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高体温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外来配送材料、物资等人员

  配送材料、物资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四)加强项目内部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各工地要迅速完成本工地全体工作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对进出工地的全体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五、实行报告制度

  防控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工地发现有发烧症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的,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2:00上报情况。市内三区的建筑工程直接报送市安监站(电话85061282),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报市市政管理处。各区市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

  六、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各工地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生活垃圾装袋清理。

  七、加强值班管理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八、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2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3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

  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

  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

  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

  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

  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狠抓业务培训。

  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

  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4

  20XX年X月X日,青岛市教育局根据山东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要严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涉及与培训机构有关的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

  二、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中“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 2 月 9 日 24 时前复工”的要求,切实保障培训机构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做好培训计划调整。

  培训机构线下课程培训延迟至疫情结束后实施或开发线上同步教学课程,同时做好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退费等事宜。

  四、强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防疫要求,全面摸排教职工状况,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细化防控措施,抓好责任落实。

  五、压实监管责任。

  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强化督导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疫情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快速果断处置培训机构出现的疫情。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5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近期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各区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有关要求,在未接到恢复线下培训活动通知之前,暂停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各区要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网格化”排查和联合督查巡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防疫主体责任。

  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是对机构所有教职员工逐人摸排,掌握春节假期行程,登记备案;二是对与疫区或确诊病人接触过的疑似人员要加强管控,并及时向机构所在街道、卫健、疾控、教育部门报告;三是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防控设备和防控手段,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四是妥善调整培训计划,并做好家长、学员解释工作,取得理解、配合与支持。2月2日前,各区要对辖区内“有证有照”机构进行一次全员自查排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有重点、有批次地持续开展压茬式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要严格执行“日零报告”制度,每日16点前向市教育局上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零报告表》,如出现紧急情况,随时一事一报;要按照省建立健全四级联动机制的要求,明确本级和各机构的安全防疫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顶风违规的机构,一经查实,要采取综合执法,从严从速进行查处。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6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XX〕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7

  一、确保我镇境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

  为确保人畜健康,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重大动物疫病是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措施进行预防,控制和扑灭的动物疫病。

  (二)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做好控制重大动物疫病所需要经费,物质、设备和技术准备,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统一指挥,通力协作,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二、疫情的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动监所、财政所、交通站、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

  (二)部门职责

  1、动监所

  (1)组织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2)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

  (3)诊断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指导、监督并组织对疫点内染疫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捕杀,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和场所消毒等工作;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质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

  (8)评估疫情处理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9)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10)开展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群众的宣传工作。

  2、财政所负责安排储备金和紧急动物防疫物资所需资金。

  3、交通站配合动监所做好动物防疫检查站和疫区封锁工作。

  4、工商所协助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5、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畜禽的扑杀。

  6、卫生院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三、疫情的应急反应

  (一)三级疫情的应急反应从事兽医活动的,发现患有或疑似国家规定的一、二、三类疫病和当地新发现的疫病动物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动监所报告,镇监督所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或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后,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发病畜禽进行临时隔离,限制同场(户)畜禽及其产品的流行,并监督消毒等措施的实施,同时报告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镇政府、村委会、要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工作顺利进行。

  (二)二级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扑灭工作。

  (三)一级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发生后,尽快扑灭疫情。

  四、保障系统

  (一)物质保障。建立重大动物紧急防疫物质储备库,储备物质,主要有疫苗、药品、防护服、器械等。

  (二)人员保障对重大动物疫病预备队人员要进行系统培训和统一调动。

  五、其他事项

  1、各村委会要参照本预案,建立相应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

  2、从事畜禽饲养。畜禽产品加工和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该严格遵守本预案的规定,在疫情发生后,无条件地执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做出的疫病控制方案,措施。

  3、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8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本机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洛阳市教育局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机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1、制定本措施及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行依法管理和责任人分层管理。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组长:张利昌

  成员:张璐、温璐瑶、魏豫璆、刘婷婷

  成立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组成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体教师要按照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切实履行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确保我校防控工作准确无误的实施。学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亲自负责,靠前指挥,直接组织、研究和部署防控工作,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控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每位教师、每个小组负责人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都知晓相应的防控措施,熟悉相应的防控工作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张利昌

  职责: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情况;指导应急工作,制止事态扩大;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各方关系,及时上报,做好各部门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工作。

  物资保障:组织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协调组织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指导物资采购。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提供全校应急医药用品和物资储备等技术指南。

  防控消杀:指导做好室内外的消毒和记录工作。落实好师生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做好隔离室的安排处置。协调、指导实施强制隔离、观察等现场控制措施。督促检查班级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检查指导各班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防治工作任务。

  秩序维护: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负责现场安抚。落实好每节课前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健康检查。摸排统计各班防控相关数据,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宣传教育:收集和整理新冠肺炎防治信息,制作相关简报,指导教师做好防控工作。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传授。加强对全体家长的宣传教育,了解防控知识、学校规定等,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加强指导,做好学校全面卫生工作。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1、预防:

  ①对如何“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具体部署。要求各教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强化管理,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②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家长沟通工作,对预防传染病进行集中辅导,形成家校预防合力。

  ③学校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尤其是预防传染病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④加强卫生监督,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各种隐患。

  ⑤进一步加强内部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公共物品和设施的日常消毒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室内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

  ⑥严格做好晨检工作。

  2、应急准备

  ①领导小组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及时加以整改,保证人员、设施、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以备应急所需。加强每天晚上和节假日应急值班力量,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②校长室实行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及时指导学校应急工作。

  ③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按上级要求设置隔离室,并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设备等。

  ④切实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学校建立校园卫生管理制度,按区域、按处室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对教室内部、专用教室要做到全天候整洁通风。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公共场所要做到一天两消毒。每天中午12:00对教室、办公室、公开场所、专用教室卫生状况和教室通风状况进行专项检查。保证让师生在干净、清洁、卫生的环境当中生活和学习。

  3、应急处理

  机构内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应该立即报告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教育部门,并协助疾控部门采取相应的。疫情处置。各班要始终坚持执行全校统一的预防传染病的“零报告”制度,并做到专人负责,每天按时报告。校长在规定时间内专职行使上报工作,并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瞒报、虚报。教师每天的防控工作必须在下班前向校长室汇报,并附相关记录资料。

  1、自开学第一天起,严格晨检工作,要落实晨午检,对班上学生进行仔细询问,对出现传染病症状的学生予以记载,并即时隔离,并通知家长立即要求其到医院进一步就诊。并在第一时间为教室开窗通风。任科教师对任教班级学生要时刻关注其身体状况,发现可疑病例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检测。

  2、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发热症状的,立即到医院检查治疗并通知班主任。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查检制度。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传染病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学校应在最短时间内以电话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3、切实加强停课复课管理。对于患传染病学生,必须在规定隔离期满后,凭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方可复课。根据疫情如需对学校部分区域隔离、封闭或集体放假,由上级权威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进行实施。

  4、一旦发现集聚性病例,学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5、一旦出现疑似病例,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及时请求卫生部门对感染人员进行治疗,采取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

  6、传染病突发应急处理工作中,我们将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在本次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在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学校做好卫生疾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校长室请假。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七)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9

  体系建设与机制建立

  1、成立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职责。

  2)专题研究疫情防控会议记录或视频资料,有具体可行的防控措施。

  2、与卫生、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查验联络信息,张贴上墙,学校报告人和校长熟知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派出所、社区电话及联系人。

  3、开学工作方案

  1)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2)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日常防控方案

  1)制定日常防控方案;

  2)消毒清洁、体温测量、进出管理、教学活动管理、教职工活动轨迹管理等设计规范流程清晰,责任到人。

  5、应急预案

  1)制定应急预案;

  2)对发热师生第一时间“四早”机制,流程清晰,操作人员熟悉流程。

  6、舆情应对预案

  校长负责,专班监测、研判、引导、应对舆情,明确处置流程与策略,工作人员熟悉处置舆情的流程和要点。

  7、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具体到人,明确报送途径、流程、内容。

  8、应急处置制度

  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具体流程。

  9、卫生清洁消毒制度

  明确各区域负责人,卫生清洁、场所通风、消毒方式、频次、消毒剂管理使用科学、准确。

  10、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责任具体到人,具体追踪登记内容,建立登记台账。

  11、废弃口罩集中处理制度

  专用垃圾箱,明确废弃口罩处置流程,大的学校要在每个楼层和校园醒目处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并表明用途。

  12、教职工全员培训

  有培训记录、视频影像;教职工参训率100%,熟知防控知识。

  13、应急演练

  一日常规模拟演练及应急演练3次以上,有方案和图像资料。工作人员熟知操作要领。

  14、师生员工健康台账

  建立健康台账(至少近14天),信息完整,责任具体到人,有关人员熟知报送途径、流程。

  15、排查重点人员

  建立重点人员筛选“一人一档”制作健康监测名册;境外人员不返校,省外和“六类”人员做检测;市外学生重点排查。

  16、设置洗手设置和充足的物资

  洗手间要卫生到位,配备肥皂、洗手液和擦手纸;要有必要的测温物资、消杀等防疫物资。

  17、清洁消毒

  做好消毒记录,相关人员进行操作演示,消毒剂选用、作业时间、操作要领、个人防护等科学、规范。

  18、应急隔离空间设置

  1)在大门口通风便于转运处设置临时留观点,半径不少于两米,配备应急物资;

  2)室内设置一留观教室准备应急物资:医用外科口罩、体温计、酒精棉球等。

  19、体温检测点测温

  设置测温点,明确各环节负责人,工作要求、操作要领,工作人员现场熟知常规操作和应急处置。做好师生测温登记。

  20、外来人员实名登记备案

  设置接待区,明确接访流程。五个一律: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2、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出校;3、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需进入校园的,应严格履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手续;4、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5、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21、安全教育与管理

  1)保安持械上岗,严控外来人员;

  2)监控全覆盖;

  3)消防设施按时保养,各种标识无损坏;消防通道畅通无杂物;电线无裸露和乱拉乱扯现象;

  4)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踩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

  5)租赁场所房屋质量达标;

  6)有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喝大桶水的要有批次监测报告。

  注:

  1、任意一项核验结果为“否”,即核验不合格。发现的问题请做写实性记录并现场反馈。

  2、督查人员督查结束后要提出明确的督查核验意见。核验不合格的,须在2日内完成整改;2日后,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开学。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10

  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第一版)》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成人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一、总体工作要求

  1、全面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全面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目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明确各自职责。

  3、科学制定“两案九制”。培训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4、提倡线上教学和办公。提倡运用网络通讯软件、教学平台开展员工教研和学生线上教学,鼓励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优质网上教学资源。线上教学人员应居家进行,不得集中办公。网上教学不得提前教授新学期课程。

  二、线下培训复课前准备工作

  5、开展师生员工健康排查。要每天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做好三类人员情况跟踪,及时报送主管机关,动员在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不返宿。

  6、做好复课前返校人员疫情筛查。详细统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疫情筛查情况,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主动报告主管机关和所在社区,要求及时就医,确保每一名师生复课前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连续14天。

  7、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储备不低于15日用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科学、安全进行存储。

  8、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培训机构要加强场所内外的保洁和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

  9、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员工对“两案九制”的培训,让员工熟悉预案的操作流程。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10、严格线下复课备案审批。待全市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公布后,各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复课申请,经审批(登记)机关评估备案后方可复课。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线下复课。

  三、线下培训复课后工作要求

  11、落实安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定期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

  12、做好机构消毒通风。严格执行同一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的规定。落实“消杀记录制度”,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大重点部位消毒次数。机构内部各房间,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13、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安保人员进行防控,严控人员出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构,确需进入的按规定进行登记检测后进入。

  14、开展缺课登记。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主管部门。

  1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每天按规定监测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咳嗽者,须按疫情处置流程立即就近送至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审批(登记)机关报告。出现可疑或确诊病例的,按卫健部门要求采取部分停课、全部停课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课的机构,须经卫健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复课。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医院治愈证明方可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四、落实培训机构联防联控责任

  16、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加强有办学许可的文化类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监管,民政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管,人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卫健部门加强早教托幼机构监管和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17、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培训机构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生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发现有发热、咳嗽学生,要通过审批登记部门协调通知学校加强对此类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18、加大违规机构处罚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卷款潜逃的机构、擅自提前复课的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疫情防控而造成疫情蔓延的机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不力、防控措施不严的机构,由审批登记机关予以纳入黑名单、降低年检等次直至吊销证照处罚。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11

  为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护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乡人民政府和畜牧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曹庙乡防控动物疫情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三、疫情监测和预警

  (一)疫情监测

  1、乡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畜牧站应加强对动物疫情疫情的监测,加大对边界地区、养殖密集区、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畜牧站对家禽发生的每一起可疑疫情,应及时监测。

  3、发生动物疫情疫情感染人群时,应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

  (二)疫情预警依照动物疫情疫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向全乡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预警信息分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4种颜色,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预警级别。

  四、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动物疫情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告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动物疫情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报告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鸟类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畜牧站。畜牧站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动物疫情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畜牧局,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

  (三)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五、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动物疫情疫情时,要遵循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二)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制定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动物疫情疫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具体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3)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方案。

  (5)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6)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

  (7)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8)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的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9)参与疫情防控的有关宣传工作。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12

  1、组织措施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强职工、民建队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7)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内做到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内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决不允许出售剩余菜饭。

  8)现场设专用隔离间,如有疫情发生,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防疫部门。

  2、防疫应急预案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对工地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工地人员不外出。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10)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11)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12)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13)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14)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13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国家人防办烟台培训中心的职能作用,根据烟台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烟台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举办指南》、《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举办展览活动的通知》,结合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根据烟台培训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要求:

  一、严格实行疫情防控责任制

  每一期培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明确专人负责。因参会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培训中心特成立专班负责,由主管局分管主任挂帅,烟台培训中心主要领导作为专班成员,具体分工进行常态化检查、巡逻,全面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举办方及承办方的主体责任,统一调度应急处置所需人员、物资、场所,研究解决疫情处置中的突发问题,做好人员带离、转诊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培训期间疫情防控规范

  1、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擦拭消毒,消毒后进行封闭管理。

  2、加强会场通风。会议室使用前后通风,正确使用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3、会场门口放置免洗手消毒液或医用酒精。

  4、定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

  5、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证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和下水道畅通。

  6、所有会议人员在进入烟台培训中心门卫处,需提交健康码,持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置,总服务台做好人员实名登记,便于必要时开展追踪检测。

  7、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会: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治疗期间及确诊后3个月内的;疑似病例及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未痊愈者,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近21天有国内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的。

  8、所有参会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保持科学距离。

  9、参会人员如有条件的,宜提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并随身携带相关证明。

  10、合理安排就餐,提高就餐人员分散度,保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入口处放置消毒酒精和洗手提示牌,保持餐厅通风,合理使用空调。

  11、加强餐厅和食品加工制作区环境清洁消毒,严格餐饮器具消毒,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12、做好客房通风消毒,以开启门窗方式进行客房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定时进行常规清洁消毒。

  13、做好交通工具的防护管理。

  14、预留两间客房,作为临时处置点,对突发性发热人员进行临时隔离、转诊。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14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阿坝州教育局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抓好全州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防控。

  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早于2月17日前开学,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调整开学时间后,涉及到教学计划的实施,可统筹调整双休、暑假时间,合理安排教育教学任务。疫情响应未解除前,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开展现场教育教学和实践培训等各类活动,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二是进一步细化预案。

  明确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坚持分层分级分类分散加强防范,强化因地因校综合施策,进一步细化优化防控预案,做到“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确保工作预案有针对性、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摸清实情。

  明确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精准了解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15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但近日,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方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XX〕7号)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小学生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一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联防联控,加强对一些藏身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面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行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16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国家人防办烟台培训中心的职能作用,根据烟台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烟台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举办指南》、《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举办展览活动的通知》,结合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根据烟台培训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要求:

  一、严格实行疫情防控责任制

  每一期培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明确专人负责。因参会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培训中心特成立专班负责,由主管局分管主任挂帅,烟台培训中心主要领导作为专班成员,具体分工进行常态化检查、巡逻,全面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举办方及承办方的主体责任,统一调度应急处置所需人员、物资、场所,研究解决疫情处置中的突发问题,做好人员带离、转诊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培训期间疫情防控规范

  1、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擦拭消毒,消毒后进行封闭管理。

  2、加强会场通风。会议室使用前后通风,正确使用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3、会场门口放置免洗手消毒液或医用酒精。

  4、定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

  5、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证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和下水道畅通。

  6、所有会议人员在进入烟台培训中心门卫处,需提交健康码,持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置,总服务台做好人员实名登记,便于必要时开展追踪检测。

  7、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会: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治疗期间及确诊后3个月内的;疑似病例及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未痊愈者,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近21天有国内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的。

  8、所有参会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保持科学距离。

  9、参会人员如有条件的,宜提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并随身携带相关证明。

  10、合理安排就餐,提高就餐人员分散度,保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入口处放置消毒酒精和洗手提示牌,保持餐厅通风,合理使用空调。

  11、加强餐厅和食品加工制作区环境清洁消毒,严格餐饮器具消毒,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12、做好客房通风消毒,以开启门窗方式进行客房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定时进行常规清洁消毒。

  13、做好交通工具的防护管理。

  14、预留两间客房,作为临时处置点,对突发性发热人员进行临时隔离、转诊。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17

  一、常规筛查。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需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三、患者隔离。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测(核酸),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必要时可对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七、应急停课。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18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医院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组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正确指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①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②技术专家组,对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指导(名单附后)。

  ③及时报告请示: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间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时,同时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处理措施和现状进行简要汇报。

  ④及时对决策作出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在收集信息基础上,计划执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灵活性,必要时进行调整。

  ⑤重视与公众和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媒体,让社会了解事件的真相,医院态度;通过媒体树立医院在突发事件中的好形象。

  二、具体措施

  1、强调分工合作,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强调相互配合,防止相互推诿,做好人员、财产、设备等筹备工作。

  医疗组:负责诊断、治疗、抢救预防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药品、设备、器材、病房设施等工作。

  2、采取果断措施,切断一切感染途径

  ①认真进行教育以提高防护意识:进行全院动员,请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发病原因、诊断标准、治疗原则进行专题讲座及重点科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强化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防治知识和技能,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②准备防护用品预防用药:筹备和购买防护用品及预防药品。

  ③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成立发热门诊,并对传染病病人和重点可疑病人进行疫情上报。建立隔离区,对病区进行分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配备必要的设备。

  ④对病区医务人员实行隔离管理和重点保护。医务人员参加传染病治疗期间,严禁离开隔离区,同时,为他们在病区提供必需生活用品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⑤严格污物和垃圾处理:病区楼内污物通道与医疗通道严格区分,各病区的污物和垃圾直接从专门通道送到固定地点,能焚烧的立即焚烧;需要重复使用和不能焚烧处理应进行消毒浸泡处理直接通过专门通道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加大污水的消毒剂量。

  ⑥加强消毒管理:对全院医疗工作地点和病区,每天喷雾器进行空气消毒,感染管理科负责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接触每一病人后都要洗手更换手套。对隔离病区内的污染物品要进行严密消毒。

  ⑦保护易感人群:为全院人员发放预防用药。对重点科室及隔离病区的工作人员除发放预防用药外,还要配发隔离衣、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物品。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19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

  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

  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

  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防控手段。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

  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

  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湖北等疫区返xx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提高防护意识。

  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的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20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基础教育发展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本中心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员工和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控,构建落实到各个预防控制体系。

  (二)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1.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2.按学校要求每天及时向值班室报送本中心全体员工状况,以及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相关情况。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通过网站、微信工作群等网络渠道,面向中心全体员工和家属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包括:

  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要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

  提醒在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

  提示不得前往成都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

  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舆情监测与引导,要求员工和家属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了解和掌握假期员工动态

  1.了解和掌握员工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

  2.全面了解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特别在20xx年元旦后去过或经停成都、与成都(来)人密切接触的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

  (五)加强联防联控

  加强与校医院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

  (六)统筹指导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合作校的有关工作

  1.指导、督促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按照属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能按期开学,指导、督促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根据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安排,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作用,通过线上授课答疑、家庭阅读写作等方式,让广大学生在家接受教育教学,确保每个学生不落课、不掉队,保证足够的学时。

  3.指导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做好学生延期返校的准备。各校开学时间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为准。

  (七)加强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开学报到时,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中心所有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八)落实后勤、卫生设施保障。

  在开学前,组织开展办公室环境清洁行动,做到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洗手间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九)严格信息报送

  与学校总值班室、校医院等处保持密切联系,严格信息报送。

  全体员工要严格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对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战役。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21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XX、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XXX人员。目前已在XXX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XXX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XXX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特制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即执行。

  新冠疫情应急预案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1、检查车辆、防疫保障物资由总站统一安排调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总站、审图中心三家单位协助提供4辆公务车辆,每周具体车辆和司机应保持固定不变,报给总站统一安排调配);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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