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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

时间:2022-10-28 17:16:48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 我要投稿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

  面对校园欺凌,我们应该从自我做起,不去语言和暴力攻击别人,那更不能在校园欺凌中保持沉默,要做到保护自己,爱护同学,从我做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精选20篇),欢迎阅读参考!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1

  学生健康成长是事关每个家庭和学校教育的大事,教育集团坚持“科学防范,正面引导”的教育防治理念,健全相关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建立快速处置机制,有效的预防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学校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治理工作委员会,制定并完善预防校园欺凌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分工。同时成立由校领导、安全干部、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等人员组成校园欺凌快速处置小组,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科学、高效处置。

  二、加强全员培训,落实育人目标

  向全体师生发放《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提高广大师生对欺凌和暴力危害的全面认识;针对相关教师开展处置学生矛盾和有效沟通等方面策略培训,增强教师识别和制止校园欺凌的技能;强化班级管理团队育人目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三、重视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完善“法制校长”机制建设,落实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补充,强化学生法治理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

  四、开展主题活动,杜绝欺凌发生

  通过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等形式,结合情境化生本德育“3+N社会融合教育”活动,开展防欺凌教育,引导学生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培养学生正确的竞争意识、合作意识、规则意识和团队精神,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五、注重日常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不定期对学生开展专项调查和清查,严格禁止和查缴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同时重视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充分利用保安校园巡查,日常监控监督等手段,及时制止校园欺凌倾向。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保持校园环境整洁,避免“破窗效应”。

  六、强化家校合作,增强育人效果

  关注学生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拓宽家校信息互通渠道。通过家长会、钉钉群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配合学校关心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七、注重综合治理,净化周边环境。

  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赢得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防止社会青年、辍学少年欺凌在校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预防校园欺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学校必须继续严肃校风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确保校园平安、和谐,让学生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以上就是对教育集团展开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的总结,有了集团的多举措工作,相信校园安全会得到全面的保障。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2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相关精神,根据区教育局相关要求,雷山学校围绕制定校园欺凌相关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举行多种形式法制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按照要求全面自查自纠、进行家校联系及校内外安全秩序状况调查四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现将第一阶段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会精神,明确目标

  我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科学部署

  1、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组及具体工作小组,责任分工明确。

  组长:汪志刚副组长:程春旺杨建勋李鹏

  现场防护组:万金贵、汪芬、相关年级组长、相关年级体育教师

  疏散引导组:李慧敏、冯琼妮、相关班级老师

  通讯联络组:毛爱枝、相关班主任

  现场救护组:汪金鹏、邹辉、相关班主任、相关当事人。

  2、工作职责:

  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审订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对此次治理活动督查并评定实施情况。

  副组长:治理过程督促班主任、保安员、宣传员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召开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知识讲座。

  成员:服从领导,各司其职。总务主任备好“三防”等相应防范器械;保安员做好门卫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对学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家委会主任汪芬委员通过微信等平台向家长朋友宣传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知识,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三、多措并举、专项治理

  (一)完善制度。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了《雷山学校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二)开展活动、加强教育

  一是邀请公安干警来我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制安全报告会。报告会上,胡警官从校园暴力欺凌行为特有的欺凌逞强型、恶意斗狠型、蓄意报复型、无故滋事型、模仿暴力型的五种表现形式入手,列举了大量鲜活案例,阐述了校园暴力欺凌行为发生的人群、地点、动机及危害性,分析了校园暴力欺凌行为产生的根源,随后对预防校园暴力欺凌行为提出了五条预防措施。要求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防范能力,预防、避免、抵制校园欺凌暴力行为的发生。胡警官警还要求各学校师生及家长携起手来,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治理,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奉献爱心和力量,共同营造关爱学生的社会氛围。

  二是校长汪志刚为学生做校园安全专题讲座。

  汪校长结合近年来一些校园暴力事件、校园欺凌案例进行了剖析。通过某些学校因学生打架、敲诈事件造成严重后果,让家长承担经济责任的典型案例,警示并教育学生要洁身自好,不通过言语侮辱别人,不与社会闲杂青年交往,不参与学生打架,敢于与来自校园外的欺凌行为进行灵活机智的斗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自我防范、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教育性。并强调学校在在日常教育工作中要及时发现校园欺凌隐患,对有欺凌倾向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从而使校园欺凌事件能够及时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是各班召开校园欺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各班通过观看视频、案例分析、教师讲解、分析讨论等方式,让学生了解了校园欺凌及其危害,校园周边哪些地方是校园欺凌的多发地点,知道了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欺凌,并懂得了实施校园暴力欺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是加强家校联系及校内外安全环境状况调查。

  我校在定期的大家访活动中加入校园欺凌家校沟通环节,通过家长意见反映、实地走访摸排校外社会闲杂人群、校内外信息整合收集校园欺凌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并对外公布校园欺凌区、举报电话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收缴活动,多方合力、多措并举保障学生校内外安全。

  四、制度齐全,措施得力。

  学校还制定了相应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措施。具体如下:

  1、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如有丢失、损坏、不健全的相关器械总务处要及时配备。

  3、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多观察、勤关心,发现学生有异常情绪及时询问调查。

  4、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厕所、教室等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教育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6、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保安员要及时到位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今后,我校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3

  为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严防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组织机构

  (名单见附件)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张峰担任(兼)。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中小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普通中小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財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学生欺凌的防范,将其作为安全工作、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校园长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本校的预防学生欺凌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救助制度,全面压实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

  (三)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导

  1.加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一是要通过思政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二是聘请法治副校长进行宣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利用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2.开展专题教育。各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会队会、主题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3.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各校园要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分析学生的家庭特点、成长过程、行为表现、情绪变化等,及早研判学生欺凌发生的可能性和概率,对有不良倾向的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完善“五档一册”,即:《学生家庭成长档案》《学生日常行为观察档案》《学生正向引导档案》《学生行为矫正档案》《学生整体发展档案》《学生“反欺凌”行为手册》,并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做好对教职工和家长的培训

  1.加强家庭教育的培训和引导。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家校钉钉群、致家长的信等渠道和方式,引导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培训,使家长增强对学生欺凌危害性的认知和重视,关注孩子的异常言行,不能忽视孩子个性中的偏狭、自私与冷酷,更不能纵容。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要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

  2.加强家校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家长座谈会,举行家长参观、接待活动,积极开展家访等工作,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增进双方管教和辅导学生的方式、理念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共同防止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3.做好对教职工的培训。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安全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组织教职工学习预案、处理学生欺凌的政策、措施、方法等,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做好安全防范和巡查

  1.加强安全防范。各校园要完善安全巡查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巡查,特别是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易发场所如宿舍、校园角落、厕所及隐蔽场所的巡查。有住校生的要特别注意巡视、查铺。要及时收缴清理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坚决杜绝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学生放学或就寝后下班,避免因学生脱离成人监管实施欺凌和暴力。

  2.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关注校园周边闲杂人员,防范街角少年拐带、欺侮在校生,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发现闲杂人员在校园周边抽烟、无故逗留、穿奇装异服等情况时,提醒学生不与他们交往,做好安全防范,并向当地公安、社区等部门和单位通报,由公安部门、社区协助防范。

  3.建立健全学校保卫组织,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对同意入校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主动保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部门的联系。

  (六)拓宽学生欺凌排查渠道

  1.通过主题教育(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学生讲出自己实施、发现、遭受的欺凌和暴力行为。

  2.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无记名举报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调查的频次应每学期至少1次。

  3.通过教师日常与学生交流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教师通过学生的异常行为发现欺凌和暴力线索。

  4.通过在班级、宿舍设置学生安全员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

  5.通过对校园内外的监控视频发现欺凌和暴力行为。

  6.通过培训家长,由家长发现欺凌和暴力行为,提供相应线索。

  7.通过学校公示栏及显著位置公布学校救助或欺凌治理电话号码,明确责任人,鼓励学生提前反映情况,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欺凌事件情况。

  8.通过查看、走访周边商户、学生反映等办法了解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七)规范欺凌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处置

  1.公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名称:沁源县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电话0355-7833086,接受媒体监督和群众举报。

  2.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l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3.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4.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5.及时上报信息。各校园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办结情况,严肃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做好舆论引导,坚决杜绝学生欺凌舆情信息的发生。

  6.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包片、股室包校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对学校预防学生欺凌工作进行追踪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县教育督导室对各校预防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不够、组织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通报,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4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地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21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2021年7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地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5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2021年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安函〔2021〕40号)要求,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工作, 切实加强全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要通过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事件,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全面建立地区、县(市、区)、校三级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有效形成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教育为先。各地各校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潜在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培训时机,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纳入培训内容,提高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的工作能力。

  (二)坚持预防为主。各地教育部门要对行政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各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瞄准可能导致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实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社交等各方面动态,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机制、预防机制、考评机制、问责机制,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三)坚持保护为要。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报告制度,增强全区教师、员工责任感、使命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要积极开展心理疏导、交流谈心、家庭走访等工作,指导帮助被欺凌、被侵害的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四)坚持法治为基。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完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方案、预案,并指导学校定期开展演练,确保辖区内发生学生欺凌或校园暴力事件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要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 的原则,区分情节轻微、情节较重、涉嫌违法犯罪3个层级,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摸底(2021 年 3 月底前完成)

  各地各校要进行全面细化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工作底数,建立问题清单“一本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

  (二)集中整治(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针对摸排出的问题隐患,积极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

  (三)督导检查(2021 年 7 月底前完成)

  地区教育局将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做好迎接国家、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抽查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充分认清加强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治理行动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落实措施,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强化协作,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各地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管辖范围内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各学校要积极落实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职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不打折扣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带,做好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地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跟进督办落实整改。省教育厅将于 4月至5月份开展防欺凌暴力和防溺水工作“回头看”,对上一年度年发生过欺凌暴力和学生溺水事件的县市区、学校开展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再提示、再通报,督促各地各校抓细抓实具体工作。

  (三)查漏补缺,及时总结。要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和校 园暴力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启示性、经验性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工作差距和薄弱环节,追溯问题深层次根源,汲取教训,集智攻关,推动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与防治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畅通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公共渠道,营造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良好氛围。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6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16〕8号)要求,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切实遏制校园欺凌之风,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在校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党委全体成员及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稳办,主任由孙家峰兼任。各学校也要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四、治理内容和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

  (一)工作落实阶段(2016年6月—2016年8月)

  1.开展专题教育。各学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养成、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邀请公安、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2.完善工作制度。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德育教干、安保人员、班主任、科任教师等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及时干预处置。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工作责任制,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2月)

  1.学校自查。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并于每月25日前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报教育局安稳办131室陈欣同志。

  2.县级复查。县教育局将采取督查组随机抽查和责任督学逐校督查相结合方式,通过听汇报、看台账、查设施等形式,对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3.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将校园欺凌治理作为长效机制一抓到底,对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期间学校存在工作敷衍、制度不实、职责不明、措施不力、问题不清、处置不当、影响恶劣等问题,视其情节或所承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22〕16号)精神,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防治校园欺凌,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结合安徽省教育厅等11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早预防,积极营造校园欺凌防治氛围

  1.加强防治教育。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向属地教育部门报送本学期校园欺凌防治教育工作计划,学年至少开展1次情境式、案例式教育教学活动,让学生直观了解欺凌行为表现,并熟悉自我保护措施;将预防校园欺凌列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教学计划。

  2.加强宣传力度。定期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签名活动、主题演讲、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栏宣传等形式,营造全员参与氛围。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全省校园欺凌防治线上、线下知识答题活动,确保学生参与率100%。

  3.加强三风建设。完善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机制,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

  4.加强队伍建设。将防治校园欺凌纳入师训干训必须内容,提高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按照规定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员,对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及时给予关心和心理辅导。

  5.加强普法教育。通过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借助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平台,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6.加强家校合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机制,主动加强与学生监护人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学生的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和预防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落实家长承诺制度,每学年组织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防范校园欺凌承诺书。

  二、早发现,健全校园欺凌防治制度机制

  7.提前分析预判。各中小学校于开学前对校园欺凌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对策,借鉴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成功经验,动态完善本校欺凌防治预案。

  8.落实强制报告。学校教职工发现校园欺凌的,立即制止并向学校报告;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现校园欺凌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学校报告,不得瞒报私了。

  9.凝聚攻坚合力。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班委会等建设,发挥其在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10.实行网格管理。推行学校信息员制度,建立班级、社团、宿舍、小组等学生安全信息员网格化制度,随时搜集、掌控情报信息,及时锁定有欺凌倾向人员,实现早干预、早化解。

  11.加强风险排查。中小学校定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调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处理。班主任、辅导员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关注家庭情况及生活环境比较特殊的学生,及时进行思想引导和法治教育。特殊群体及个体学生,要“一班一人一档”建立台账。

  12.畅通诉求渠道。学校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学校欺凌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制定有奖举报措施。建立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校级领导要定时开展谈心活动,畅通学生倾诉渠道,对重点关注学生要个别约谈。

  13.强化三防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中小学校实现监控系统全覆盖,完善带班值班和巡查制度,安排教职工或者保安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

  14.规范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建立校领导带班、中层班子和教师值班制度。配备专职宿管人员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落实值班、巡查责任,发现欺凌现象,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

  三、早处置,完善依法依规依纪处置程序

  15.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对所发生的欺凌事件10日内完成调查、复查,提出处置意见,跟踪、观察涉事学生情绪,落实舆情管控措施,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学生监护人(家长),并向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涉法涉诉不宜由学校处置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16.压实涉事学生责任。将欺凌行为纳入学生综合评价。对义务教育阶段有欺凌行为的学生,学校要视其情节轻重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里记录,高中阶段学校据此做好防范预案。强化惩戒,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训诫教育,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7.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学生的监护人(家长)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其监护人(家长)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善后,不得教唆、纵容、包庇或者放任学生实施校园欺凌行为。

  18.压实社会协同责任。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高等学校、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以志愿服务等方式,对校园欺凌相关学生进行教育、行为矫治、心理辅导、家庭帮扶和救助等。

  四、早善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19.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与共青团、网信、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动协作,定期研判、交流信息,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对极端恶劣校园欺凌事件,成立由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专家参与的处置专班,进行现场处置指导。

  20.强化舆论引导。各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正面宣传引导,把准惩恶扬善主基调,保证宣传时效和质量,发挥社会舆论威慑力,形成社会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要配合宣传、网信等部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防止负面舆情蔓延和不良炒作。对于造谣传谣的不法分子,要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惩治。

  21.强化救助措施。学校要做好对被欺凌学生及家长的抚慰和心理疏导干预,同时做好对被欺凌学生情况的保密工作。被欺凌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学校及时启动资助程序,严防衍生极端事件。

  22.强化考核评价。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评价体系、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工作考评,评价结果作为校长和教职员工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3.强化督导问责。学校是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主体,校长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欺凌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职责落实不到位、造成校园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督导,并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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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欺凌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按照上级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础上,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校园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防欺凌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欺凌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开展工作。

  惠济区香山小学防欺凌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三、引发校园欺凌事件原因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或者是校外不良青年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

  四、应急措施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校门口来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如来客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2.各班要加大对班级学生防欺凌安全保护意识的教育,同时要加大对班级问题学生的重点关注,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学生中间的矛盾要及时化解。

  3.班要定期召开本班学生思想教育大会,对学生进行行为规则及文明习惯教育,学校每学期聘请法制校长到学校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4.值周、值班领导及教师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如有斗殴的矛盾苗头时,应及时职责,并向当事双方学生的班主任进行反馈,由班主任及时化解。

  5.如果校园内已发生学生间的欺凌事件,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学校及班主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知双方家长,共同做好事件从处理。

  6.如果校外不良少年进入校园对学生进行欺凌,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7.为防止小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8.如有伤员,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受伤人员的家长或家属到场。

  9.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学校领导要作好师生的稳定工作。

  10.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冲突,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化解,做好双方调节工作,并告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进一步进行思想疏导教育。

  4.如学生中已发生欺凌事件,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六、处理程序

  一旦校园发生学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1.学生家的欺凌事件,视事件的程度,进行逐渐调查处理,轻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学校共同处理,告知家长,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并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学校。

  2.对学生之间发生的严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良分子到校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一经发现要第一时间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市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立即按要求逐级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七、职责分工

  1.门卫,严格门卫工作制度,对来往人员及时查问,切实做好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凭出入单进出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领导小组成员联系。

  2.教务处,加强对学校内部网络的监控力度,封堵查处有害信息,同时预防利用计算机在网络上散步对学生人身攻击等事件。

  3.总务处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技防、人防的投入。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9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市局文件精神,落实国家《通知》精神及省督导室和市教育局对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我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校发生类似事件,取得初步成效,总结如下:

  一、存在问题:

  自整治以来,我校未发生校园欺凌现象,但通过排查,安全、欺凌隐患还是存在的,主要体现为:

  1、个别学习后进生与校外人员联系紧密,很容易沾染社会不良习惯,不利于自身发展,有来校闹事或打架的安全隐患。

  2、部分学生下课后追逐打闹存在安全隐患。按照《中学生一日常规》和《田家炳高级中学学生指导手册》,学生下课应该文明休息,校内不得奔跑,追逐,严防安全隐患。但由于部分学生玩心很重,在教师监管盲区内,追逐打闹,很容易发生矛盾,造成欺凌后果。

  3、部分无聊学生喜欢给别人起绰号,造成人际关系紧张,破坏了同学之间应该和谐共处的氛围,导致肢体或语言纠纷。

  4、部分学生男女生过密交往,导致男生和男生之间的纠纷、女生和女生之间的纠纷。

  5、个别学生思想极端,性格偏执,有暴力倾向和威胁语言,老师和同学都有不安全隐患。

  二、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

  1、完善制度。制定完善《田家炳高级中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成立校园防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加强预防。学校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加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1)对各班级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调查问卷和更加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和零报告制度;

  (2)加强对学校门口、厕所、操场、后操场、晚自习放学后校园周边等重点时间段和区域的检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

  (3)加强门卫管理,守住安全防线。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来校人员、车辆加强管理,做好出入登记记录、学生请假出校记录、加强校园巡查,提高警惕,守好第一道安全防线。

  (4) 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5)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对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疏导,进行心理干预和调节。

  (6)充分利用好我校电子门和录像监控系统,进一步增添现代校园安保装置,提高物防、技防水平。

  3、及时处理。对出现的校园暴力事件反应迅速,及时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切实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责任追究。专项治理期间各班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和追究责任。

  三、工作亮点:

  1、成立班级安全管理小组,设立学校安全员。为防止教师监管的疏忽和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发动学生的力量来做好此项工作,学生安全管理小组加强巡查,班级安全员对本班级情况密切监督,发现问题能解决及时解决,不能解决及时汇报,做到安全(防欺凌)工作无死角。

  2、实行全方位多渠道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课、晨读时间、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种渠道进行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让学生的神经时刻重视这一活动,并将这一活动印入脑海之中,在实际行动中约束自身行为。

  3、各学年分别举行防校园欺广播推进会。对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对我们还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说明,让全体师生明确后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通过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强了法制教育,严肃了校规校纪,规范了学生行为,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是校园欺凌以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我们要时刻警钟长鸣,更加深入细致的做好这这项工作,建设和谐平安校园。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10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政法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按照全县扫黑工作的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扫黑工作。我局把校园及周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抓好抓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活动,确保校园及社会安全稳定,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按照全县扫黑工作要求,成立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蒙天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朱忠良副局长担任,成员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稳股,按照各股室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布置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学校也相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在扫黑中加强“治乱”的通知工作要求,以开展扫黑为契机,围绕治安乱点排查整治重点,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警校共建联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排查整治,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平安。

  二、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

  (一)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我局按照“护校安园”、“防护网”建设要求,积极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努力构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门卫制度,实行封闭管理,规范管理校内人员车辆,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和登记,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定期开展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排查和收缴工作。

  (二)加大投入完善安防设施设备。我县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夯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基础,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一是人防建设情况。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按照配备标准,足额配备专职保安371人,兼职182人,经费1284.4万元全部由财政划拨支付,各民办学校都自行聘请了专职保安。各学校成立教师护校队,加强校园值守和巡查,联合安保人员加强校内外巡逻,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值班领导、教师和安全协管员在校门执勤护送学生。二是技防建设情况。全县所有公办中小学都安装了视频监控,294所安装了报警专线电话,已全部连接县公安110报警平台;各中小学校实施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在食堂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对食堂关键环节实施监控监督。三是物防建设情况。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按要求配备了包括钢叉、长棍、警棍、盾牌、防刺背心等安保器材,实行封闭式管理。四是按照“护校安园”“防护网”建设要求,全县中小学落实辖区责任民警作为校园安全责任人并公示上墙,指导学校开展安全工作,指挥疏导校门交通,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在校门交通复杂的学校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落实“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措施,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一)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针对排查出来的社会治安乱点,及时的开展了专项整治。对学校无法整治的,统一汇报我局扫黑办,我局再向县委政法委汇报,请示县委政法委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排查整治。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高考中考期间,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乱摆乱卖摊点进行整治。如开智中学东门长年有摊贩无证经营小吃摊,造成道路拥挤,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宾州一中学校大门外50米以内乱摆摊的问题;宾州二中学校大门左右两侧长期有摊贩无证经营、摆摊;民族中学商贩在校门口前摆摊,影响学生进出校园;宾州一中校园东面和南面围墙乱搭建现象。7月30日下午,县委政法委组织有关部门对宾州一中校园围墙存在安全隐患进行联合整治,并限期拆除,整治效果良好。通过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排查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使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安全状况得到改善,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从而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二)落实安全隐患及矛盾大排查大整治制度。各学校根据我局布置,积极开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活动,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排查,主要排查学生矛盾纠纷、校园及周边精神病患者、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拉拢诱骗或胁迫学生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等情况。针对学生矛盾纠纷问题,学校落实专人开展面对面化解工作,加强学生心理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四、安全法治教育

  (一)重视安全教育,防范安全事故于未然。我县教育系统积极利用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集会、班会、安全教育课、放假前等时段大力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公安民警、医生到校开展法治、卫生健康教育,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各学校不定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每季度开展火灾、防震、防溺水等方面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学生安全避险技能,每年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消防、校园安全防范等知识培训。

  (二)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我局将防范学生欺凌和打架斗殴与扫黑除恶工作有机结合,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如2020年9月24日,露圩初中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及“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题培训,通过校园霸凌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取得了良好效果,提高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我局在综合治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学校领导和教师对学校综合治理方面的认识还不够,部分学校的安全设施还没有得到及时改善,师生的安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协调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联合排查、联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11

  根据汉中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汉教发〔2018〕79号)文件精神,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欺凌事件预防工作,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工作原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目标任务

  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确保全县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5月1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在本校内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不间断在线巡查学校监控视频等方式开展特殊时间、特殊人群、特殊区域集中开展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全面摸排,将排查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3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并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彻底消除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教体局和教育督导室将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对学校开展预防欺凌机制体制建设情况、防治责任和任务落实情况、教育和培训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制定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建章立制阶段(长期)。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爱力度。要建立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和帮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导的基础上,用法律、道德、纪律、规章等约束学生的不良行为,最大限度的防止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

  四、重点内容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职责,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把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的工作局面,并把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同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爱生命;要密切家校联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三)扎实进行专题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体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认识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要大力开展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的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供理论支持。

  (四)规范学校日常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制度,并统筹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并加强管控,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各学校在节假日、课间休息及放学时段等教学管控空白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及定时巡查制度,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园。

  (五)联合校园周边治理。各学校幼儿园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派出所、镇政府及党委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时发现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具有社会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进校园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理。

  五、工作要求

  成立佛坪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安全股,由解树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校园欺凌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并在佛坪县网站向社会公布校园防欺凌举报电话和联系人。

  佛坪县教育体育局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联系人:李天超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把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摆在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负起抓落实的具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实抓细,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对发现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性动向要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并开展必要的教育和惩戒,做到研判准确,处理得当,坚决遏制责任人“看不见”“就这样”等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职渎职现象发生,确保本次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进。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法制教育、思想引导、问题解决为一体的方案,即要开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实际问题解决,切中要害,抓好落实。县教体局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将通过书面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责任人责任追究。

  县教体局将适时对各学校幼儿园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的单位和学校,要严肃责任追究。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12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积极营造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特制定此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5号)、《舟山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舟教基〔2018〕27号),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治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为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全县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增强和提高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确保全县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三、工作措施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结束。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把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各项工作,并把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二)开展全面排查。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要畅通反映渠道,及时搜集线索,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切实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6月1日前,初中、高中(中职)学校要在校内设置“防欺凌”举报箱;要加强对校园周边重点区域排查力度。要密切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共同防范欺凌事件和暴力发生。

  (三)开展法制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爱生命。

  (四)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长监管监护责任。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学校或家长会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法制教育,强化家长对孩子的依法监护责任。要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约束孩子的不良行为,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教会孩子掌握自护方法,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指导家长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注重家风教育,加强对孩子的品行教育和健全人格培养,教育孩子养成遵纪守法、善良友善、助人为乐的良好行为习惯,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引导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要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配合学校做好孩子在校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

  (五)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各中小学校要加大新形势下校园欺凌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具有社会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进校园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把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摆在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负起抓落实的具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实抓细,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对发现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及苗头性动向要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并开展必要的教育和惩戒,做到研判准确,处理得当,坚决遏制责任人“看不见”“就这样”等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职渎职现象发生,确保本次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彻底、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学校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进。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校园欺凌和暴力苗头性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融法制教育、思想引导、问题解决为一体的方案,既要开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实际问题解决,切中要害,抓好落实。

  (四)按时上报材料。各学校于6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摸底排查的基本情况报县教育局教育督导科王浙丞处,并及时上报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活动图片(3-5张)。县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的学校,要严肃责任追究。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13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闽教督〔2016〕7号)精神,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切实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 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

  三、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四、职责分工

  各股室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中、初教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完善学生管理措施。负责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组织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化活动。

  职成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常规管理,完善学生管理措施。

  综合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安全教育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强化学生安全管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有针对性的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治观念。

  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

  四、 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工作推动阶段(2016年5月—7月)

  1.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项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教育阵地,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现象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的职责。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要加强心理干预,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要加强摸底排查,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4.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监督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和校园平安建设等方面工作,切实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教育督室要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全程监督,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教育督导室报告。

  6.组织实施。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落实。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2016年9月—12月)

  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6年9月1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

  2.县级普查。教育督导室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16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2016年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室,做好迎接市级复查和省级专项治理督查工作。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14

  为推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落地生根,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推动《指导意见》和《治理方案》规定的政策措施落细落实,有效防治学生欺凌,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

  教育局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下发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在东丰县网站“教育领域信息”专栏予以公布。

  (二)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

  【督导办公室】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督导指标体系当中,加强对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全程监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安监科】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基础教育科】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强对学习困难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法治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等,对学生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预防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学校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体活动,以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传递正能量,为学生提供放松减压形式和自我展现的舞台;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职成教育科】督促指导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督促做好学生日常管理,结合学校特点,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职业学校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加强学校法治宣传和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探索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事故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受理学生欺凌事件申诉和牵头相关部门启动复查程序,公布处理结果。

  【人事科】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提高学校防控校园欺凌工作能力;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党委办公室】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校长、班子成员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三)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

  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

  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根据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规定,合法合理进行处置;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

  教育局相关部门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教育机关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

  四、督促措施

  (一)定期通报。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实时上报欺凌事件发生情况,教育局相关部门定期对发生的欺凌事件进行通报。

  (二)事件督办。教育局相关部门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及重大欺凌事件进行重点督办,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督办要求及时妥善核查、处置、整改。

  (三)专项督导。教育局相关部门于10月下旬对学校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重点检查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

  (四)评估总结。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工作内容中的“六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于2018年10月20日前向教育局相关部门提交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总结。教育局将于11月下旬综合舆情监测、定期通报、事件督办、实地督导等情况,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学生欺凌防治督导评估报告。

  (五)社会监督。教育局将在东丰县网站“教育领域信息”专栏,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主动发布学生欺凌防治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警示事件、追责问责、督导报告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六)宣传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给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15

  我校深入开展学生欺凌集中教育整治工作,加强学生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工作机制,织牢联动网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1.召开专题会议

  2021年8月13日下午,我校召开落实全市教体系统8月13日会议精神专题会议。学校班子成员及各处室、各年级主任参加了会议。席正阳校长传达学习了当天上午召开的沁阳市教育体育系统疫情防控等会议精神,领学了《沁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集中教育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了我校的防欺凌工作,完善评价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压实校班子、科室、年级、班级、学科教师和值班人员等岗位职责,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对失职渎职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2.警、校协作,扎实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

  2021年9月3日我校邀请法制副校长、沁园派出所所长董冬到校做法制教育报告会。本次法制报告会以“预防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董所长结合自己从事工作多年的丰富经验,用一个个具体、鲜活的事例,深入浅出地为学生们讲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什么是违法与犯罪,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劣后果。从而让每一个学生做到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明白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年10月11日,我校邀请到了沁园派出所指导员樊明利同志、沁园派出所民警张希超同志到校为学生做了一场预防校园欺凌法制教育报告会。

  3.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

  我校利用升旗仪式组织严防校园暴力、法制宣传师生动员大会,席校长作了主题是《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国旗下讲话,发动全校师生参与到活动中来,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学校欺凌事件的发生。主管校长程校长、政教处翟主任多次在升旗会上对学生进行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讲话。

  4.学生会主席王蕾广播讲话发出倡议,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反对校园欺凌,远离校园暴力,争做美丽学生,构建阳光和谐校园!各班学生在倡议书上签字。

  5.召开了“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主题班会

  2021年9月13日,我校召开了“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主题班会。班主任通过一个个案例的学习和相互讨论,让学生知道了什么是校园欺凌,认识到了校园暴力的危害,懂得了如何避免和预防校园欺凌,学会怎样保护自己。同时教师及时引导同学们通过换位思考角度去理解被伤害者的内心感受。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坚决杜绝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此次主题班会提高了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学生的预防校园欺凌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规范了自身行为,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6.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①层层分包,校委会分包到各个年级,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具体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班主任负责本班工作,联防联包联控学生安全员负责本小组工作,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同时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学习防治校园欺凌方案机制,全员参与,各司其职;

  ②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宿舍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

  ③定期对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进行清查,对学生间的纠纷及时发现和化解,严防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④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向学生公布学校 “校园欺凌”救助电话0391—5906127,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今后,我们将不断努力、持之以恒地开展好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16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影响,同时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为了切实做好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工作,我校根据市委民生考核月点评事项要求精神,扎实开展了治理整顿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为了确保治理校园欺凌事件的落实,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大队辅导员、教导主任为组员的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此项工作,并召开教师会、学生会,进行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大家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完善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相关制度

  我校制定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制度,建立了预防治理校园欺凌事件相关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各部门的负责人都能履行职责,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近年来无打架斗殴等特大事件的发生。校园风气比较正,得到了广大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三、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教育活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1.各班召开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主题班队会,班主任一对一进行学生单独谈话,并完成矛盾隐患的排查工作。同学们以知识问答等形式,了解了校园欺凌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明确了同学们的认识。

  2.利用品德课、心理健康课、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知识教育。

  3.组长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了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使全体教职工了解了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和方法,增强了处置能力。

  4.今年3月校长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了预防校园欺凌知识培训,使广大教职工明确了哪些同学是易被欺凌的对象,以及怎样教育这些孩子保护自己,严防欺凌。

  四、禁止校园欺凌,重在预防

  1.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加强对个别问题学生的心理疏导。班主任老师是学生的心理健康教师,对于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和学生谈心,和家长沟通,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2.公布了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和责任人。

  五、发现欺凌事件,及时处理在全体教职工的努力下我校无重大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对于小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及时疏导,及时解决。六二班的一个孩子与四年级一班一个孩子,在上厕所时,为一些琐事发生口角,班主任老师及时解决,及时做这个孩子的思想工作,使笑容重返孩子的面庞。

  校园欺凌不仅仅指的是身体的侵犯,比身体侵犯更严重的是心灵上的歧视,所以我们作为老师,一定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关注学生的内心世界,教育我们的学生,关心、帮助弱势群体,关心帮助残疾孩子,而不是歧视他、嘲笑他。要让每一个孩子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17

  为有效预防我城区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城区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明确职责

  城区教育局成立由杨荣团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督导室、安稳股、教育股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稳股,由安稳股副股长陆奕新任办公室主任。城区各公办中小学、民办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推进和整改落实。

  二、科学部署,分步推进

  按城区工作方案,全城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从2016年5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一是各公办中小学、民办学校均能根据城区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和制定了本单位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了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二是学校制定完善了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第二阶段:专项治理阶段。

  一是各校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通过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二是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校会、专题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通过专题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

  三是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四是邀请公安、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专家到校开展法制教育,使广大师生充分了解校园欺凌事件的严重性,了解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五是进行摸底排查,发现苗头,及时处治。学校通过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及时掌握学校欺凌事件发生情况,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通过心理干预,针对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的学生,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同时,学校还加强了值班巡逻、晚自习和学生宿舍的管理,实施校园视频监控设施24小时值班制度,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等,把校园欺凌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六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校园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由于各校能按要求及时制定方案,宣传到位,采取措施得当,各部门能力合作,截止5月底,我城区各校未发生过一起校园欺凌事件。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18

  一年来,我县发生不少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合浦县教育局关于落实北海市教育局2019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

  我局接到上级通知后,高度重视,责成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教育局长、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县、本校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抓紧部署,组织所有学校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切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校对学生集中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项教育,通过微信、家校沟通、宣传专栏等平台进行宣传;抓好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形式,强化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坚持抓好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使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同时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三) 扎实开展,力求实效。

  1、开展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主动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教育。

  2、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合浦县教育局关于落实北海市教育局2019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及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充分利用校会、家长会、校内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宣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4、暑假前和开学后,召开一次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班会、举办一次专题升旗仪式、组织一次专题讲座,集中向师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预防措施,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5、重点研究和关注有家庭、学业困难,有心理偏差和行为异常,有家庭变故的学生及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通过建档、跟踪、分析、疏导等环节,积极加以引导和矫正。

  (四) 完善制度,加强预防。

  1、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 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加强值班制度落实,明确值班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水负责”,杜绝互相推诿、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

  3、加强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节点(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宿舍、校园超市)的巡逻和查看,做好相关记录。

  4、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辅导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疏导;要设立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公布学校学生救助电话和校园欺凌治理举报电话并明确负责人,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我县通过召开合浦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组织教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参加学习人数覆盖全县8000多名教师;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大讨论、演讲及征文活动,8000多名教师参与大讨论活动,73名教师参加全县的师德师风演讲比赛并获得奖项,441名教师参加征文比赛并获得奖项。通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我县教育系统的师德师风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6、组织部署,加强督查。

  指导和督促各中小学校安排治理工作,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7、加强心理干预。各学校定期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访问等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关注子女思想动态,加强交流,预防欺凌事件发生。

  二、整改成效。

  全县校园欺凌治理活动启动以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各级各类学校都制定了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起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集中对学生开展了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的教育专题,宣传预防和处理制度,开展了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了法治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了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进一步加强了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预防和科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了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要求教职工要特别关注校园欺凌事件,鼓励学生向老师反映有关情况,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各级各类学校成立了领导机构,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尊重他人,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共同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就,但只是刚刚开始,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和困难。

  1、少数同志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主观能动性还不够。有些同志还存在畏怯的心理,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免自找麻烦,对一些校园欺凌事件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

  2、一些同志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水平不高,没有正确有效的处理方式方法,教育疏导惩治的功能没有发挥出来。

  3、经费人员不足。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场所必须要依靠高科技设备来帮助监控,但很多学校没有财力购置安装高清监控装置。校园欺凌监控仍存在时间、空间上的死角。

  4、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亦是助长校园欺凌时有发生的罪魁祸首,有些监护人对待校园欺凌的态度简直就是南辕北撤,而单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还无力扭转社会风气向有利于预防校园欺凌的方向发展。

  5、现代网络社会有时亦是助长校园欺凌的因素,没有很好传播预防校园欺凌的正能量。种种困难,有待于我们在下一阶段的治理工作中去解决。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1、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对校园欺凌的共同关注。专项治理是必要的,但还不够,只有全社会多方同时发力,才能挖到校园欺凌的根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家庭也是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阵地,必须把家庭纳入到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轨道上来。

  2、加强德育工作。学校必须坚持德育为先,并把德育工作落实到实处,教育引导学生以德立身、学会相处,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3、完善追责制度。除学校外,应将监护人的教育缺失纳入到追责范畴中来,建立健全追责制度。

  4、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的职责。如果出现较为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老师通过教育解决不了的,由法治副校长出面解决,建立学校法治副校长解决校园欺凌的常态化制度。

  5、加强经费投入。购置高清监控装置,力求校园监控不留死角,提高监控能力。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19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7月。

  1、迅速组织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2、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有效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和局安稳办。

  2、县普查。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9月27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市教育局及本级政府。

  3、市教育局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校园欺凌治理最新方案2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校园欺凌现象的预防工作,根椐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和文件精神,我校制定《西华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

  一、专题教育

  ①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的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②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③通过电子屏、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④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⑤专题讲座,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制度

  ①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②完善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校园欺凌”处置的职责。

  ③校长、安保处组织校委会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学习《行政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当日行政值班或校长汇报,在当日行政值班或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三、预防应急

  ①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中午、下午放学)、重要场所(操场、校园、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③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⑤督促全校教职人员加强课间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⑦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⑧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职责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四、工作机构

  ①校园欺凌治理处置小组

  组长(负责人):

  副组长:

  成员:全体班主任

  ②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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