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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2-21 15:43:13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0篇)

  编写工作方案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设计。某个项目开展前,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1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宿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干做好人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干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昌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靖明雷

  成员:董国宇

  刘备

  曹灿

  周祎

  各班主任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到17: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取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干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病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一年级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2)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取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团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田径等。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重新组班--无缝衔接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晚、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里和效果。

  (5)重新组到。将不同班级的参加证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街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到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沪教委基〔20xx〕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xx〕37号《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以及沪教委基〔20xx〕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本校原有的工作基础与资源条件,进一步地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内容与安排

  本校的校内课后服务由“小不点社团活动”与“分段晚托看护”两部分组成。

  1.“小不点社团活动”

  我校自20xx学年起就开始在课后开展“快乐社团”的探索,20xx学年申报成为闵行区首批“快乐30分”试点学校。根据学校多年的实践基础,本校的社团活动的时间安排与组织方式如下:

  服务时间:周一-周三放学后,社团活动时间1-2节课

  服务对象:在现有师资与科目的资源条件下,尽量满足学生的参加意向。

  服务方式:期初学生自主报名,分科目编班后,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艺科体育等科目的活动;每学期的社团活动一般自第3周开始。

  2.“分段看护晚托”

  学校多年来始终坚持为“确有困难的家庭”提供看护晚托的服务。现根据最新文件做相应的完善与调整:

  服务时间:周一-周五放学后;

  普通看护至16:20结束;延长看护最晚至18:00结束。

  服务方式:由教务处根据申报人数,做混龄编班的方式进行编班与管理;确定师资与地点,确保学生在老师的看护下开展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每学期的看护晚托一般自第二周开始。

  申请流程:家长提出口头申请—班主任初步审核—发放《申请表》—家长填写,加盖单位证明章—学校审核确认

  管理步骤:确定名单—编班造册—巡查并记录落实情况

  备注说明:除申请参加看护晚托以外的学生,个别学生家长临时提出的看护需求,由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看护、接领及与家长联系。

  三、组织与保障

  1.保障经费,确保课后服务的公益性

  课后服务是学校“响应学生发展需求、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学校有责任基于现有的资源、师资等条件,通过适度的整合与拓展,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学校更有责任确保其“课外公益活动”的属性,不向学生、家长收费或转嫁任何费用。

  2.优化管理,确保课后服务的安全有序

  无论是“小不点社团活动”还是“分段看护晚托”,学校在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都应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学校将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与管理要求,根据师资条件合理组班,配齐设备与教师,强化“考勤、监管、接领交接等环节”,确保每一项活动在教师组织下有序有质量地开展。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纳入学校的常规管理与考核中。

  3.加强引导,促进家校社的协力共建

  在校内开展加强宣传,提升全体教师对此项工作的关注与共识,为持续有效的开展形成师资保障;积极拓展校外支持力量,共同提升课后服务的质量。

  四、相关说明

  1. 本《方案》自20xx年3月20日开始实行。

  2. 过渡衔接的措施与安排如下:

  (1)通过学校网站,向全体家长发布本《方案》;

  (2)向目前已经经过审核且编班在册的晚托班学生发放《通知》,明确其“看护时段—普通/延长”;

  (3)3月15日之前,接收可能出现的看护晚托的新增报名,同时明确其看护时段。

  (4)3月20日之前,再次明确学生名单、看护师资、看护地点与接领细则。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3

  为认真落实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人看管、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认真解决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难题,填补学校课外教育空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实施原则

  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托管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第三,学校应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服务协议:厘清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明晰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目标要求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托管学生在校安全;

  2.体现“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

  3.达到“高效托管”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作、有序托管、有效托管,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四、实施程序

  1.大力宣传,正确导向。

  学校通过网站公示《济南市芙蓉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宣传课后托管的相关文件精神、政策依据、托管原则、托管办法、等系列问题,引导家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托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中来。

  3.书面申请,审核确认。

  有托管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写《济南市芙蓉小学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申请》,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并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书。

  4.根据人数,编班分组。

  学校根据各年级申请托管人数及学生家长意愿进行编班,具体办法是:

  (1)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学生课业“减负”精神,切实做到“三不”原则,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内容以学生完成作业、阅读活动为主,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将组织开展篮球练习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3)根据现有的师资力量,充分利用家长资源、社会资源,开设写作业、篮球、阅读等班,每个托管班学生人数不超过30人。

  (4)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

  2--5年级:16:30--17:10

  1年级:15:30--16:30

  春秋冬季: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

  2--5年级:16:20--17:00

  1年级:15:30--16:30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保障服务

  学校成立有家长委员会参与的课后托管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张杜鹃

  副组长:李兴无包建丽家委会会长

  组员:翟丽路鸿花邓玉宏陈风苓安强 谭梦全体班主 任家长委员会6人

  2、建立预案、保障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托管期间学校安排领导、教师、家长值日,负责托管期间纪律巡视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托管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每班每天配备二名家长志愿者担任安全监管员,对学生进出学校进行专门登记,逐一核实。

  (2)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避免安全责任事故。

  (3)建立雨天应急预案。雨天很多室外活动无法开展,所以,要制定雨天托管班级安排和辅导教师安排,保证雨天井然有序。

  3、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1)加强教师管理

  托管教师、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托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做好学生的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学生完成家庭作业,组织开展阅读、篮球方面的活动;如遇紧急情况主动与家长、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托管教师、家长要积极完成看护任务,每天必须填写《托管学生考勤记载表》,接受学校和家长的监督考核。

  (2)加强学生管理

  学生放学后,在教师、家长的带领下进入“托管”服务相关教室;学生应在规定区域内活动,有事必须向老师请假。室外活动时,要服从指挥,保障安全;要讲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要认真完成家庭作业,提前离校回家必须向老师办理请假手续。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免费开展服务。小学免费对有需求的在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不再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

  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与家长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二、组织实施

  1.服务对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群体的服务需求。寄宿生不再安排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2.服务时间。从20xx年5月份开始,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入学至下午上课前、下午放学后(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夏季原则上不超过18:30,冬季原则上不超过18:00)两个阶段。

  3.服务内容。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安排辅导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类兴趣小组、社团组织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场和各类艺术类资源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3.服务方式。学生家长可通过咨询班主任、访问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了解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的相关信息。有课后服务需求学生的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个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4.服务人员。以学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要同时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学校要对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

  5.课后服务补助费用。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积极争取人社、财政部门的支持,综合考虑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按照不高于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教育系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校长是校内课后服务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确保群众满意。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2.健全机制,保障安全。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摆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安全职责,完善学生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交接班、监督管理等制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全面落实校方责任险,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3.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制定本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9月5日前报教育股备案。县教育局政府督导室、教育股、法制安全室等职能部门将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并将校内课后服务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检查。

  4.加强宣传,关注舆情。县教育局建立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和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5

  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以及日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更好地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连云港路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成立课后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安茂盛

  副组长:刘海习、丁梅、陈常莲

  成员:王芳、杨晓燕、薛秀丽、高健、李佳、李强

  王坤、杨少花、唐晓琳

  李晓霞、李冠、闫羽

  陈静、苏玲、徐世玉

  秦励、徐鑫、李文彬、葛美、葛文、芬徐晓

  马恒鑫、李汶珊、苏蓓

  二、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小学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以及贫困家庭。贫困家庭要由扶贫部门认定。延时服务工作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适当扩大课后服务对象范围。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具体时间结合家长需求、学校实际和季节变化研究确定。

  (三)课后服务内容

  因学校各年级各班学生情况不同,对各年级服务对象采取混合编班、集中管理的方式。在服务内容上,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自主学习、体育、艺术活动,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等学习活动。也可以以兴趣小组或社团等不同形式组织的'自主实践活动,以及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四)课后服务主体

  各个班级发动学生家长积极参加托管工作,鼓励和吸纳有艺术特长的家长、社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根据各班情况确定课后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并安排专任教师牵头组织。

  (五)课后服务程序

  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工作看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三、课后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

  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

  (二)健全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

  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

  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5、自愿参加延时看管的学生须由家长为其投平安保险。

  6、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四)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需要各个部门统筹配合,根据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具体分工如下:

  1、德育中心:负责做好托管服务对象(家长、学生等)的审核工作。组织班主任详细填写表格(附表1、附表2),严格审核参加课后服务人员名单,并与开学2日内上交审核结果。

  2、教学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教学业务工作。科学合理地设计、安排课后服务的内容、方式,安排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人员包括党员、积极分子、青年教师、家长义工、社会志愿者),落实严格的考勤制度。

  3、学校办公室:负责整体协调推进工作。探索"学校主导、学校与家委会共担责任"的服务模式,制定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工作。

  4、党群服务中心(安全教育办公室):负责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工作看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

  5、后勤保障中心:负责托管场所的物质保障工作。

  以上五个处室,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五)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办公室将课后服务纳入优秀志愿者、优秀义工及教师考评机制中,学期末将对优秀家长志愿者、优秀义工和服务教师进行表彰,确保服务质量。具体量化考核有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完成。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6

  依据《天桥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落实教育部、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各级相关文件精神,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尤其是随迁子女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办好有温度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主动作为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针对中小学生在学习日上学和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中午留校午餐及餐后管理等问题的。要优先保障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统筹规划,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政策的红利。

  (二)课后服务,“自愿”为先

  课后服务要坚持“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家长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明确家长、校方职责,明晰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服务形式不一,服务内容多样

  让每一个服务对象“早到可进校、进校有事做、做事有指导、晚走有管护”。活动以学校教师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同时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及志愿服务者作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服务内容主要为: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活动、科普活动,以及开展拓展训练、社团兴趣小组活动等。根据我校现有条件无法保证正常开放体育场馆和操场,但是尽可能丰富班级图书角,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阅读时间和空间。对个别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盛新

  副组长:宗明杰

  成员:国明、徐西春、申晓妹、马华荣、张文谦、田艳、郑健、张琳

  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张盛新(校长):制定方案,整体推进

  国明(副校长)、张琳(大队辅导员):负责课后服务各类社团活动等工作的开展

  徐西春(副校长):负责课后服务安全保障工作

  张文谦、马华荣、田艳、郑健:负责课后服务相关教学活动的开展,对课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二)课后服务相关安排

  1.工作流程:本着“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按照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调查通过——明确双方职责——签订协议等程序,严格工作流程。

  2.根据《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要求,一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结合相关政策及我校实际情况,本着优先保障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的原则。课后服务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午11:30——13:30提供配餐及课后看护工作

  (2)下午14:15——16:10为低年级学生中亟需服务的群体提供课后服务。

  (3)下午15:40——17:00为中高年级亟需服务的群体提供课后服务。

  (三)服务安全有保障,工作考核有办法

  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包括值班领导、服务老师、保安、家长志愿者等,安全意识要强,责任心要重,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学校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学校要将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工作表现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给予适当补助,制定出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分配办法。

  虽然我校目前没有独立的办学场地,但是学校克服种种困难,坚决贯彻和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努力帮助家长排忧解难,办好有温度的教育。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7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满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有温度的济南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济南市燕山学校小学部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教育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课后服务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题,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线,以学校教师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同时可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以及学长作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早入校和晚离校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警卫和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和中层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二)课后服务内容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1.作业辅导安排:

  一、二年级进行语文和数学的作业辅导;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进行作业辅导。

  2.以班为单位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年级:面塑

  四年级:国际象棋

  五年级:书法

  六年级:自主阅读

  3.除了开展班级兴趣小组活动外,学校还将成立各学科社团,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兴趣阅读社团、合唱社团、美术社团、英语课本剧社团、乐器社团、足球社团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

  课后服务分学校和班级两种活动方式。

  1.班级活动:

  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2.学校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活动时间要求:周二、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xx〕329 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xx〕56 号)精神,在认真总结 20xx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三、课后服务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 1.5 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 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 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9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xx〕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二、实施范围、课后托管时间及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

  从20xx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三、托管服务师资力量、课程内容、管理形式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托管经费来源、使用、管理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程序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1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xx〕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从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出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zz〕194号)执行,到20zz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zz〕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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