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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衔接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19 11:34:21 小学初中衔接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初中衔接实施方案

  一、小学初中衔接实施意义

  1、初中不像小学有大量的时间去反复学习难点,弥补弱点,所以提前预习可以让孩子节约大量时间成本!三大主科,语数外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做知识积累,但初中的节奏更快,一旦出现知识薄弱点,很难有效去弥补,提前学习就可以让孩子事半功倍。

  2、由于学习强度与节奏的变化,大部分学生进入初中后都需要2-4个月的适应期,以适应初中的教育体系和寄宿制生活。如果能够让孩子提前适应,培养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那么就可以在初一关键期拥有更高的起点。

  二、小学初中衔接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初中衔接实施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初中衔接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促进公平招生、阳光招生,规范入学招生行为,今年小升初继续实行优质初中学校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办法,通过多元化、全方位、发展性综合评价学生,让全市的小学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遏制“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

  二、计划分配的原则

  (一)根据小学办学水平、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合理分配指标到校计划。

  (二)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计划;没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指标分配到周边小学。

  (三)将市直属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到各学校,依据学生入学意向确定具体的接收初中学校。区属优质初中由各区根据实际明确本区指标到校计划,并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在本辖区地域内周边小学统筹分配。

  (四)本市户籍学生较多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指标到校计划。根据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计划安排应事先征求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意见,如不同意接收,则不予安排。

  三、推荐条件和程序

  (一)2017年海口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参照《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评价体系的内容,推荐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是小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各小学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和指标到校计划,严格按照上述(一)、(二)项基本条件要求,制定本校具体实施细则,完善量化细化评价指标。各校具体实施细则应集体研究,并在班级和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四、推荐遴选和录取

  (一)学校初评

  1.以班主任为组长,相关任课教师为组员,组成班级审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按照学校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对学生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审核、统计和综合比较,遴选出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学校。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汇总复核后在毕业年级进行公示。

  (二)学生填报入学意向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及各初中学校分组计划情况,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入学意向申请,并按学校推荐条件要求将学生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班主任。学生提交入学意向申请后,不得再更改入学意向。不服从自报入学意向的,视作放弃推荐,依次递补。

  (三)学校遴选(7月5日前)

  1.学校按学生综合素质和入学意向申请,等额确定各组推荐人选名单。

  2.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五天,接受监督。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四)报送名单(7月10日前)

  市直属学校直接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接收初中学校。区属学校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汇总,由区教育局集中分送各接收初中学校。

  (五)审核材料录取报到(7月20日前)

  指标到校推荐生向推荐接收初中学校提交小学毕业证、户口簿和《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等材料,由初中学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初中学校要明确报到时间,组织新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备案录取名单(7月25日前)

  接收学校将录取指标到校学生名单盖章报市招生办备案。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市区招生办要加强对小升初指标到校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统筹和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指标到校生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指标到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做好学生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要加强对班主任、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吃透政策要求,认真核实、严格把关。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执行相关责任倒查机制

  (三)市教育部门纪检组联合接收指标到校生的初中学校,对各小学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经查实在指标到校生推荐和招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招生程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或个人,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全市通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和招录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各初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违反程序随意录取个人或单位的自荐生。

  (五)参与指标到校生推荐的学生,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前要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参加就近划片入学登记和申请。

  小学初中衔接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2016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6〕13号)以及《2016年河北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河北教发【2016】28号)的具体要求,制定《2016年汇森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范招生原则,在河北区中招办直接领导下,进行自主招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招生。

  3、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学生自愿报名。

  4、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采取综合素质测量、面谈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三、招生对象

  具有天津市河北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人数

  360人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2日上午7:30—12:00

  凡有意报考汇森中学的学生在小学学籍校领取《2016年河北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由学籍校审核并在相应位置加盖校章。

  2、报名地点:天津市汇森中学(河北区幸福道27号)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已填好并盖章的报名表及2份复印件;

  ②五、六年级所有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顺序内容与报名表所填顺序内容一致);

  ③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特别说明:

  1.报名表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二)审核

  1、初审: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遴选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面谈。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则所有报名学生全部参加面谈。

  2、公布面谈名单:6月23日下午16:00,向各小学反馈参加面谈的学生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3、核发《面谈证》:6月24日下午13:30—16:30,进入面谈的学生携带1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1寸照片、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报名表所填内容相关资料的原件到学校验证,核准无误后领取《面谈证》。

  (三)面谈

  6月25日下午,参加面谈的学生携带《面谈证》并按《面谈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学校参加面谈。

  (四)公布录取结果

  6月27日下午14:00,向各小学反馈经过区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五)交费注册

  6月28日上午9:00–11:00(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六、工作保障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河北区教育局中招办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小学初中衔接实施方案3

  一、活动目的:

  明确自身责任,树立竞争意识,激发同学们发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的小学毕业生。

  二、活动事项

  1、时间:6月10日(周五)上午8:00

  2、地点:学校操场

  3、参加对象:书记、校长、教务主任、六年级全体任课教师、全体六年级学生

  4、主持人:高老师

  三、大会议程: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升国旗奏唱国歌

  3、教师代表发言(刘老师)

  4、学生代表发言

  5、全体六年级学生宣誓(班主任让学生熟悉誓词、准时有序参加活动)。

  领宣人:陈自立(誓词:我是小学毕业生,在告别难忘的小学生活、惜别亲爱的各位老师、作别深爱的母校之际,我们庄严宣誓:奋发努力,不断向上,磨炼坚强意志认真复习,迎难而上,誓为母校争光。)

  6、校长致辞。

  7、学生在条幅上签字宣誓留影。

  小学初中衔接实施方案4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和西城区教委2017年初中入学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规范、严谨,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具体工作。

  三、招生计划

  根据西城区教委小升初分配给我校的特长生指标为学校招生名额,特长生招生总人数:43人,其中体育特长生12人(田径11人,乒乓球1人),艺术特长生28人(管弦乐22人、声乐5人,书画1人),科技特长生3人(均为机器人项目)。

  四、招生条件

  1.品学兼优,爱好广泛,具有较强的求知欲。

  2.特长优势明显且文化课水平发展比较均衡,学习习惯良好。

  3.科技特长生只招收机器人项目,要求学生学习积极主动,学习能力强,学习态度认真,对机器人项目有浓厚兴趣,动手能力强,有过基本的机器人编程和制作的学习经历;艺术特长生只招收管弦乐、书画、合唱,要具有较高的综合艺术素养和较扎实的表演技能;体育特长生只招收跑类项目、跳类项目和乒乓球项目,要具有较高的综合体育素养,有发展潜力,专项运动能力突出。

  4.根据上级要求,各项目特长生只面向西城区招生,只有在填报特长意向学校时选择了北京八中的学生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

  五、测试内容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校外有关专家参与专业初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如下:

  1.体育特长生

  田径专业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其中基本素质测试内容包括60米、立定跳远、后抛实心球三项;专项测试内容为考生所报测试的专业项目。

  乒乓球专业测试有定点发球、搓—拉—攻、单循环比赛、三米摸台往返四项。

  2.艺术特长生

  (1)器乐:演奏一首自选作品;音阶和琶音;视奏。

  (2)合唱:清唱自选歌曲一首;五线谱识谱视唱。

  (3)绘画:人物速写(铅笔、画板等用具自备)。完成一幅命题绘画创作(笔、纸、颜料、毡子等用具自备)。

  (4)软笔书法:现场完成两幅书法命题作品(笔、纸、毡子等用具自备)。

  3.科技特长生

  测试内容包括面试考核、文案考核、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关于机器人的基本知识、动手能力和科学素养等。

  小学初中衔接实施方案5

  一、工作原则

  以市区xx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二、学校简介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三、招生办法

  (一)

  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

  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2.报名时间: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3.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4.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3.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

  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xxxxx,联系人:蒋老师。

  小学初中衔接实施方案6

  一、录取名额:20人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对象:2017年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良好以上。

  2、报名条件:近三年,获得福建省教育厅举办的“福建省规范字书写大赛”三等奖(含)及以上或莆田市教育局举办的“莆田市中小学楷书大赛”小学高级组二等奖(含)及以上。

  3、优先录取条件:近三年,获得福建省教育厅举办的“福建省规范字书写大赛”小学高级组一等奖或莆田市教育局举办的“莆田市中小学楷书大赛”小学高级组特等奖。可以免试,优先录取。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7月17日上午八点至下午五点。

  2、报名办法: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户口本、综合素质报告册及获奖证书到新科学楼九楼教务处现场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

  四、面试办法

  1、面试时间:7月19日至7月20日学校将对报名学生组织分批面试。错过面试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评委

  经学校研究,学校将成立专家评选小组。

  3、面试内容

  考生现场作品必须按规定要求完成,不得在作品中署名落款,不得在作品中作任何标记,否则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取得优先录取学生,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若优先录取学生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总人数,则全部参加面试,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面试,择优录取;一旦发现冒名顶替,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若优先录取学生的人数未能超过该专业招生总人数,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具有面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现场面试,评选小组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数择优录取。若面试作品得票数未超过评委一半,不予招收。剩余学位则自动转为普通学生招收指标。

  4、录取名单将于7月21日通过学校网站、校园微信、学校宣传栏予以公布,被录取学生必须按时到学校缴费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小学初中衔接实施方案7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xx〕4号)精神,为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按时升入初中学校,依法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现就做好20xx年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实行“直升”、“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相对就近入学方式。全区所有初中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选拔新生。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从20xx年秋季入学开始执行。

  (二)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纳入小学毕业升初中范围,为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严禁任何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三)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工作体制

  20xx年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区教育局总体安排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各小学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校小升初具体实施方案。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不再参与公办初中学校志愿填报。

  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已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一)多校划片入学

  1.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由各小学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入学志愿经家长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学校按学生填报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产生。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小学具体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全过程监督,严格纪律,全程录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邀请计算机专业人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家长代表参加,同时教育局派出人员进行督导,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2.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科技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不得参与志愿填报。

  3.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

  4.填报志愿组织实施

  (1)志愿范围:

  第一次志愿: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的所有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第二次志愿:第一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第三次志愿:第一次志愿、第二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仍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2)报名条件:

  ①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

  符合“双籍”一致的,对口划片范围内所有小学校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可以填报。“双籍”不一致的、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科技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不得填报。

  ②除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以外,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的其它中学。

  除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科技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外,对口划片范围内各小学的毕业生均可以填报。

  5.填报志愿和派位流程:

  各小学组织学生依次填报对口划片范围内志愿,分批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已经被第一次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二次、第三次志愿的填报,已经被第一次、第二次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三次志愿的填报。

  各小学首先组织填报第一次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其次,组织未被第一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最后,组织未被第一次、第二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

  6.三次填报志愿仍未录取的学生,由毕业学校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符合报名条件未参与志愿填报的学生,视为放弃填报志愿,由毕业学校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7.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8.各小学认真做好学生相关审核工作,核实学生参加填报志愿的资格、信息,并由家长签字确认学生志愿后,上报相关数据。

  (二)“单校划片”小学毕业生,根据划片范围,实行“单校划片”入学。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即符合条件的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杏花岭区涧河小学校、杏花岭区享堂西街小学校、杏花岭区七府园小学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对口直升中学为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

  杏花岭区杨家峪联校、杏花岭区中涧河联校、杏花岭区小返联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直升本街(镇)初中学校。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直升入学。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的'空余学位面向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校、杏花岭区新建路二校、杏花岭区外国语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桥东小学校、杏花岭区北大街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西街小学校、杏花岭区滨河东路小学校、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富力华庭分校填报志愿。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的空余学位面向杏花岭区解放路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国师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坝陵桥小学校、杏花岭区小东门小学校、杏花岭区北中环街小学校、杏花岭区享堂南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实验小学校、杏花岭区五一路小学富力城分校、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中车分校、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富力分校填报志愿。

  (三)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四)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xx年6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xx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xx年6月30日前办理)。

  4.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城六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居住地初中学校就读的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

  2.在本市城六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xx年6月30日前)。

  3.在本市城六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xx年6月30日前)。

  4.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符合条件的,由各小学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七)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八)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九)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十)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开展,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各小学工作人员在面见家长时,应佩戴口罩,与家长保持一定距离。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校,应出示行程码,佩戴好口罩。各小学要有效疏导分流,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工作。

  四、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入学办法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面向城六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班和航天实验班。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7日8:00——7月19日18:00。选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的学生可兼报太原市进山中学校,同时,还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办初中报名。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确认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进山中学录取。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都没录取,不影响民办学校和其他公办学校的录取。

  三所学校今年先分别按照招生计划的三倍人数摇号,再进行评估。

  五、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报名。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民办初中学校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贯彻“十项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优质资源配置。区教育局将持续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整体规划,科学测算需求,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推动公办学校扩容增位;要深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支持公办优质学校举办分校、联合办学、对口帮扶等集团化办学形式帮扶薄弱校,促进区域内中小学校协调发展;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落实政府责任,合理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占比,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明确落实责任。各中小学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作为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抓紧研究制定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方案。

  各小学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要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区教育局将组建“‘小升初’议事仲裁机构”,对本区“小升初”工作中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要强化责任落实,不打折扣贯彻执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各小学要制定电脑随机派位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决策组”,对电脑随机派位现场出现的任何意外情况,做出裁定。

  (四)严格学籍管理。区教育局将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xx〕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严格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五)严格班额管理。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全区初中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即不超过50人。

  (六)精准控辍保学。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落实公开制度。各小学在小升初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办法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入学结果公开、咨询渠道公开,使小学毕业升初中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八)严肃招生纪律。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审批机关备案,严禁各学校私自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

  (九)营造良好氛围。各中小学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小学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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