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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

时间:2023-03-23 11:07:51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精选1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1

  根据XX银监分局《关于开展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调研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行按照调查问卷内容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消费者的界定

  (一)金融消费者就是购买金融商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者的统称或泛指。小微法人、三农客户等弱势群体应纳入保护范围。

  (二)金融消费者与普通消费者所受保护权利的异同及原因

  1、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金融产品或者接受的金融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金融消费者有权根据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的价格标准和依据、计息罚息政策、运作方式、风险程度,或者金融服务的项目、内容、收费标准和依据等信息。金融消费者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出售金融产品或者提供金融服务的合同条款进行解释说明。

  2、金融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的权利。

  3、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时,有获得机会均等、自愿交易、收费合理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4、金融消费者享有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受保护的权利。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时,其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衍生信息等与金融消费者个人及其家庭密切相关的信息受法律保护。

  5、金融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银行业金融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人民银行定襄县支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二、受理请抗投诉

  XX银行20XX年度受理投诉分别为32件和19件,均为电话投诉。投诉多集中在营业时间上,投诉者多为30-40岁左右的客户,投诉处理满意率高。

  三、 机构组织情况

  今年9月,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我行将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职责,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增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的观念,并将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当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应当将关注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之一,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相应职责 。构筑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流程和岗位责任制,及时妥善解决客户投诉事项,积极预防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设立投诉处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处理客户投诉事项,相关人员充分了解法规规章和监管要求,熟悉产品、服务和流程;强化网点现场处理投诉的能力,规范营业网点现场投诉处理程序,明确投诉处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有效提升现场投诉处理能力;加强投诉渠道建设,在各营业网点和官方网站的醒目位臵公布电话、网络、信函等投诉处理渠道。

  (二)依法受理金融消费者的申诉;指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情况进行评价;对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披露;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宣传。

  五、投诉信息处理系统

  (一)目前我行的投诉信息受理、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由我行人事部门负责,由专门人员对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和处理,并进行定期统计分析。

  (二)尚未纳入分支机构、各部门及员工个人的绩效考核。

  六、银监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投诉受理及处理流程

  (一)客户投诉渠道:电话投诉、意见簿(箱)投诉、

  网络投诉、上门投诉、信件投诉、媒体投诉和政府部门转来投诉等。不同渠道受理标准一致。客户投诉按照业务类别实行“对口处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执行首问责任制、谁的客户谁负责、公开透明、及时规范、信息保密、资料保存完整的原则。对于消费者的重复投诉,应认真分析客户再次投诉的原因,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情况再次核实,在处理过程中进行跟综。客户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的设置不统一。 客服热线受理的客户投诉,接到客户投诉后,要认真对投诉情况进行登记,根据情况及时转至服务监督电话。

  XX服务监督电话受理的客户投诉 :

  1.投诉登记。接到客户投诉或相关部门转接的投诉,要做好相关记录。

  2.投诉调查。根据客户投诉的情况进行调查,酌情转至营业网点或自行处理,重大问题报投诉管理领导小组。

  3.投诉处理。根据客户投诉调查情况,提出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及时向客户反馈,力求客户满意。对有效投诉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投诉管理领导小组。对重大的投诉问题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4.投诉反馈。属总行协调解决的客户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指定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回复客户,对暂时不能解决的投诉要明确给出承诺解决时限,处理后及时回复客户。

  5.投诉总结。帮助被投诉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有必要全行通报、吸取教训的要及时通报;有改进服务和管理价值的,要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进一步修订完善我行服务和管理制度。

  处理客户投诉的时限从接到客户投诉到回复客户(含回复转来部门) :一般投诉(工作失误、服务态度、内部管理)当日完成,复杂投诉(服务产品、服务渠道、违规操作)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被投诉单位接到《客户投诉处理单》后,立即由相关负责人(非当事人)进行沟通处理。在规定时限内处理不完的,要向投诉受理部门报告原因同时应向客户作出说明。

  (二)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XX营业网点直接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营业网点接到客户的现场投诉后,要耐心听取客户投诉,对投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积极做出正面解释,不要与客户争论,避免矛盾激化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应把客户请离业务区,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网点负责人要主动出面调解(网点负责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可由会计主管或大堂经理出面调解),进行个别处理;若超出处理权限,应及时转交给总行人力资源部处理。

  2.投诉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阅查看相关资料和现场录像,了解客户投诉的原因,并做好相关记录;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2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继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渠道,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营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加强考核激励,强化措施落实,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和条件,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持续深化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实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常态化的开展。现将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为更好的推进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印发《XX银行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更加规范化收集、使用、保存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二是在我行今年印发的《XX银行20xx年度分支机构综合考核办法》和《XX银行20xx年度总行部门综合考评办法》中,对总行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综合考核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标进行了考核设置,制定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体系;三是我行印发的《XX银行产品创新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消保部对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客户知情权与选择权保护、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的匹配、收费合理性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要求进行落实,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下发《关于建立网点员工服务录像回放机制的通知》,通过监控回放强化员工服务意识,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五是重新修订《XX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妥善解决客户投诉事项,规范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六是重新修订《XX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二)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在公众宣传教育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区别城乡,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传,帮助不同客户群体系统地了解与自身利益和需求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积极参与全行业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惠万村”、“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等大型宣传活动。根据活动主题,组织员工进学校、走社区、访乡镇,重点宣传了销售专区“双录”、防电信网络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通过发放我行专门印制的宣传手册、现场咨询解答居民问题等方式进行宣传,与广大居民共同学习,相互交流。通过互动,增加了银行与居民的熟悉度,充分发挥了银行机构网点服务大众与肩负社会责任的双重效用,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年累计进社区宣传700余次,制作展板50件,制作横幅400余条,印制海报1000套,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套,受众人数13万余,并被青岛银监局评为20xx年“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先进单位。二是组织人员到青岛理工大学黄岛校区、青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黄岛校区、青岛酒店管理学院、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等大学高校开展了以“金融知识进校园”为主题的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不但在学校内部设立宣传点,在学校操场摆放展板,发宣传材料,一对一讲解金融知识,更深入课堂,制作ppt,对校园网贷、金融诈骗、信用卡等知识进行重点宣讲,帮助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诚信金融和安全金融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并通过微信平台编发有关金融消费者权利、义务、风险责任等内容的信息。四是总行消保分管领导及相关部室负责人两次做客青岛广播电视台“1076空中金融讲堂”节目,与广大听众分享了我行的发展近况,并针对非法集资的危害、如何防范网络金融诈骗、电子银行业务等以及听众关心的金融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受到广大听众们的一致好评。

  (三)全力提升员工消保意识及技能

  一是召开了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本次会议共设1个主会场和11个分会场,总行副行长贾承刚,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各分支机构消保分管行长、部门负责人,各二级支行及直管分理处负责人、会计主管,部分柜员共计10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全面解读了20xx年及20xx年消费者投诉具体情况,传达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建议,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二是特邀青岛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副秘书长为员工进行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培训,了解通过调解解决投诉的优势,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银行机构的利益,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三是参加人民银行、青岛市银行业协会、青岛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及省联社组织的各类消保培训,进一步提高投诉处理技巧,全面提升我行服务水平。

  (四)消费者投诉大幅度下降

  截止到11月底,消保部共接收处理消费者投诉188起。其中,银监局转办的投诉65起;人民银行转办的投诉13起;总行消保部门直接受理电话投诉110起,总投诉量比20xx年同期下降11.32%,通过青岛银监局转办投诉较20xx年同期下降50.76%。消保部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及管辖支行,做好客户投诉的登记解释、分办、后期跟踪、信息反馈等工作。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通力协作和全面配合下,能够及时调查投诉事件的前因后果,明确权责,妥善的应对和处理,让消费者得到满意的答复,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人民银行及银监局,未出现负面舆情或重大突发事件。

  为有效降低投诉数量,提高服务水平,消保部针对投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一是总行消保部对于消费者投诉按季度、半年度下发投诉通报,统计投诉数量、投诉业务领域,对投诉情况进行分类,并对投诉较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二是按月向银监局报送投诉分析统计表,按半年度、年度将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银监局。

  (五)青岛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成绩斐然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从业人员消保意识和能力,传导消保监管政策,青岛银监局于20xx年3月15日举办20xx年青岛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竞赛准备期间,消保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考代训,共组织10次理论考试和3次现场模拟测试,最终我行获得竞赛一等奖,并荣获此次竞赛的“最佳组织奖”。

  (六)全行规范化服务工作持续提升

  20xx年消保部持续强化规范化服务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一是通过神秘人暗访检查,从营业环境及设施、员工职业形象、大堂经理服务、柜员服务、客户经理服务、保安服务等6方面进行检查,并在全年和上半年工作会议上播放暗访视频录像;二是组织人员现场检查,每个管辖行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针对发现的服务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三是总行、管辖行、网点三级联动,强化督导落实,总行每季通报,管辖行每月有检查,网点晨夕会天天要求提醒,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看到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20xx年消费者投诉数量较去年有所下降,但在全辖金融机构中仍处于较高位置

  20xx年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个人贷款业务,大部分因前期规章制度不完善、工作人员审查贷款不严格等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从而导致今年冒名贷款和冒名担保类投诉层出不穷,贷款类投诉在我行投诉总量中占比较高。

  (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员工虽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意识,但是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尤其是对一些现有的规定没有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进行解读认识,执行不彻底、不到位,对严格执行规定既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认识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风险排查,预判性处置各类风险

  对20xx年消费者投诉进行分类,对消费者反映突出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前瞻性、预判性集中排查,定期汇总分析,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对于出现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苗头的相关产品,及时提示客户,并与保险公司做好沟通工作。

  (二)强化“首问负责制”,推动投诉成果转化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提高投诉处理效率,首访首诉处理妥善、彻底,尽量避免不满升级引发的二次投诉。在妥善处置投诉事项的基础上,发现服务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三)改进投诉管理

  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以优质高效的投诉处理助力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把管理重心放在防范有责投诉、避免或减少二次投诉和升级投诉上。加强与业务部门的联动配合,及时解决焦点、热点和难点投诉问题,推动潜在风险的前端化解和源头治理。深入查找重大、频发、典型投诉事件体现的根源性问题,主动发现和揭示风险,推动服务的不断优化完善。

  (四)加大考核力度

  继续强化客户投诉治理,在年度分支机构考核中增大投诉的考核占比,对反映集中、消费者多次投诉的问题加倍处罚,双向问责等方式重拳出击,并强化客户投诉的问责机制、通报机制。

  (五)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能力水平

  20xx年,消保部将加强员工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多次消保培训,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本行工作人员投诉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将投诉消化在基层、处置于萌芽状态。

  (六)强化服务,提升员工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继续加大对营业网点的服务检查力度,建立由总行、管辖支行、神秘人组成的三位一体的检查体系,进一步巩固规范化服务工作成果,提高我行服务水平,强化客户体验效果。

  (七)进一步强化宣传,提升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继续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常规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积极配合银监局及监管部门开展宣传活动。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万里行”等面向广大群众的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的投入力度,增加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认知和了解,提升消费者保障自身资金财产安全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积极开展专项宣传。重点宣传那些对群众危害大、容易上当受骗的金融知识,如金融诈骗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假币的识别技能与制假贩假的犯罪性质、非法集资的陷阱诱惑及严重后果、参与洗钱的危害性以及反洗钱在反腐、反黑、反走私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居民的金融素质;三是强化日常宣传。各营业网点借助LED显示屏、宣传折页、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各种业务宣传渠道,采用广告、软文或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我行的产品政策、产品特色及服务流程等金融知识,同时提醒客户注意产品风险,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3

  根据《兴安银监分局办公室关于扎赉特蒙银村镇银行20xx年度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兴银监办发【20xx】99号的结果,对本次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xx年,我行总体上能够有序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能够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制度、明确各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能够按要求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金融知识宣传、投诉接待处置等工作,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完备性、制度执行保障、具体工作要求落实及内部考核与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说明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建设整改情况:

  1、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并明确规定了工作职责和议事决策规程。

  2、重新修订了《扎赉特蒙银村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高级管理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工作职责及工作组织架构和部门分工。

  3、制定了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专门的产品信息公开查询平台管理制度,并明确消费者权益事项的审批与落实相关规定。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执行整改情况:

  1、健全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

  2、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定的《20xx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

  3、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设立专人专岗。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整改情况:

  1、贷款业务中存在的未做好消费者资信状况评估的问题已整改。

  2、通过神秘人暗访、客户满意度调查、稽核检查等对销售过程、信息披露进行内部监督检查。

  3、在营业部配备少数民族语柜员,开设少数民族语窗口,并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提高对特殊消费者群体的服务能力。

  4、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构,明确专职部门以及其他部门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职责,以及明确消费者投诉处理牵头部门。

  (四)内部考核与管理整改情况:

  1、制定了《扎赉特蒙银村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培训计划》。

  2、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内部考评。

  3、20xx年按时向监管部门提交消保工作半年及年度报告。

  4、20xx年按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内部考评和内审结果。

  (五)重点问题发生情况:

  我行自20XX年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舆论事件等问题,也未发生任何客户投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规划及建议

  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履行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作用,提高金融服务匹配度、附加值和客户满意度,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便利度和普惠金融服务水平。目前,尚未发生负面舆情或重大突发事件情况,较好的完成了银行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本行会继续积极关注来自各界发出的不同声音,与中小企业、各行业人士建立良好的金融服务关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我行整体服务水平,创阳光绿色便捷银行。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4

  我行自接到《关于开展20XX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的通知》(XX办〔20XX〕X号)后,行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指引》要求,认真开展了自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评情况

  (一)本行基本情况

  我行自XX年X月X日经浙江省银监局批准开业,分行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四个管理部门,以及营业部、公司业务部、小企业部、个金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五个业务部门。先后开通了个人储蓄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中间业务、各类企业存款业务、结算业务、贷款业务、理财业务、基金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等普通业务,又开办了以“年审工厂”、船舶抵押贷款、渔捷贷、无还本续贷等符合地方经济特色的创新业务。

  (二)组织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从成立之始,我行就十分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制度,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我行运营管理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分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和考评,协调分行其他相关部门形成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联动机制。我行在营业厅墙壁醒目位置公布了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做到积极、妥善、快速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或者建议,及时告知金融消费者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机构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行运营管理部运营管理岗和网点营业厅主任是服务投诉的管理人员,网点会计主管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以电话、网络、意见簿(箱)、上门、信件等形式的多种投诉渠道,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且应对不同渠道的投诉设定了处理实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

  (三)权益保护情况

  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前置渗透到各项具体的业务中,向金融消费者全面、完整提供有关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制定了固定的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格式,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必要的风险提示。对产品与服务的性质、主要风险、收费标准、金融产品表现情况以及其他影响产品预期收益的重要事实等的介绍说明负责做到全面、真实,不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饰产品风险的信息,不作虚假宣传。

  在客户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客户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客户自主选择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努力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特别是随着我行业务品种的逐步齐全,在基金、理财等新业务的推广中,特别强调客户风险提示工作,践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职责。

  金融消费者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务时,我行遵守为客户保密的原则,对ATM机、网银系统、征信系统、账户管理系统、客户管理系统等系统采取了设置访问权限、增加身份识别功能等措施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办理司法查询时验看协查通知书、相关司法文书、留存查询人员身份证件等措施确保金融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及信息安全。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安全的信息系统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财产不受侵害。

  (四)开展宣传培训情况

  我行积极响应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及上级分管行的号召,面向广大平普通消费者开展了“提升信用品质,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普惠公众 诚信服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弘扬枫桥经验、金融知识进万家”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专题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5.13绍兴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等形式各样的专题活动。每次专题活动期间,营业网点利用网点门楣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业大厅等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架,设立“金融消费者”咨询台,抽调业务上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担任现场咨询员,负责接待相关咨询、投诉,充分发挥便民便利服务站的有利优势。在活动日期间,各设咨询台的网点重点围绕银行卡用卡安全、残损券零币兑换办法、假币防伪知识、电子银行使用技巧、银行免费及收费项目、理财产品、个人信贷业务等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金融知识,并结合本网点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发放资料,宣传介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常识,同时积极征求消费者对改进金融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最大限度满足金融消费者的合理需求。

  为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做好保密承诺工作,年初制定培训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周三学习日的平台,多次组织员工有针对性得开展了关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培训,根据学习内容的多样性,采取统一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培训之余并组织交流学习心得。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指引》,结合我行的自身实际情况,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文件,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部分员工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存在认识上的不足

  随着金融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消费已然成为一项重要的消费活动,然而保护消费者的措施相对薄弱,导致了部分员工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很大不足。

  (二)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由于我行目前开展的业务还是比较单一,相对应的系统也不够完善。随着日后业务的不断开展,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也会带了更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这必将使我行拓宽金融消费保护领域,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工作重点,规范新业务的操作流程,出台新的制度并完善原有的关于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制度。

  (三)金融业信息安全宣传不够到位

  我行虽积极做好日常的金融知识宣传,却忽视了金融业信息安全的宣传。金融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信息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行对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完整的认识。

  三、相关建议及下一步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持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提升全体员工的维权意识,引导客户强化风险意识,以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树立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从自身价值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高度认识和关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问题,让消费者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到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中去,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制定相应的考评制度,实现全员全方位的管理机制。结合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类人员中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项自查。自查重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过自查,使全行内部权限管理规范,责任落实明确,有效降低个人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确保个人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滥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维权意识

  把金融消费教育贯穿于金融消费者的日常金融活动中,加大对社会公众的金融宣传力度,提升全体公民的整体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5

  根据贵行下发的《关于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行领导在X月下旬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查工作小组,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制建设方面

  我行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在本次自查中,我行全面梳理了相关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各部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规定了XX负责投诉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来自客户关于我行行风方面的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同时处理我行内部投诉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投诉,负责村镇银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质量奖罚),明确xxx为全体员工培训工作负责人。

  我行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的管理模式。建立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投诉渠道,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且应对不同渠道的投诉设定了处理实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

  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我行在正式开业之前就制订了《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投诉类型和处理范例》、《前线员工标准服务流程》、《客户信息保护条例》等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我行人事制度发布的相关投诉处罚标准执行。为了能更好的应对突发事件,我行按照服务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演练,并结合实际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三、金融消费投诉受理、处理情况

  我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投诉电话、服务热线以及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投诉热线。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投诉登记簿,并由行长定期对登记内容进行审查,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我行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上报、整改、优化。

  我行自己去年xxxx年x月x日正式营业至今,尚未发生客户投诉事件。

  四、金融消费教育开展情况

  在金融消费教育工作开展方面,我行根据相关文件,结合我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在日常工作中,我行一方面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培训,从思想上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也传达了行领导对这方面工作的重视。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

  五、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义务履行情况

  在金融消费知情权方面,我行客户在办理业务前,能知悉存、贷款利率,手续费等情况,能在事前了解自己的权利及义务。在公平交易权方面,我行严格遵循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未出现强迫客户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强迫客户接受服务的情况;也未在合同或法律关系中制定规避义务和违反公平的条款。我行切实遵守监管机构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自身应尽义务。

  六、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情况

  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中,我行制订了《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实施。此外,我行制度中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也补充了相关惩处措施。

  我行在系统权限中也对个人金融信息查询、修改等交易进行限制,并严格执行信息查询登记、审批制度;我行连接核心系统的设备均对外接存储设备插口进行屏蔽,并对设备加装监控软件,机房信息传输工作也进行加密,严格保护客户信息。

  七、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情况

  我行目前银行卡尚未上线,在银行卡领域中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方面,我行已制订了相关制度,并对行内员工进行培训。

  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发现在实际工作中,我行个别员工在金融消费权益工作方面的表现与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存在金融消费权益知识学习程度不够,主观态度不积极的情况。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金融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另外,我行制订部门问责机制,发现问题立即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跟进、整改,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正积极的创新相关服务模式,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客户满意度。

  以上,请人行领导审阅、指导。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6

  按照省社《银监局关于》(辽银监发[20xx]18号)文件要求,合规收费标准,纠正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行积极的进行合规收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自查

  接到省社通知后我行迅速成立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相关各部室为成员的服务收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分工职责,统筹安排,依据辽银监【20xx】18号文件的服务收费相关自律制度,有序开展服务价格目录调整优化、不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清理,对照检查具体内容,细化自查工作方案,对我行的服务收费情况认真开展全面自查。专项清理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会计部、个人业务部、电子银行部

  二、自查内容

  按照省社、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银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合规收费标准,对我行各分支机构自20xx1月至20xx年5月期间的服务收费情况进行自查。

  1、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业务收费项目,通过在营业厅内悬挂公示牌的方式,严格按照省社网站上统一公布的`价目执行收费,严禁擅自变更价格和自行增加收费项目,及时发布收费价目信息,做到各项收费服务“明码标价”,使金融消费者实时充分了解银行服务收费项目相关内容,从而能够行使自主选择权,使银行收费服务价格不再是“雾里花”、“水中月”。

  2、组织员工对照收费标准自查,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

  在省社规范化的收费标准的参照下,为确保无误的按照收费标准执行,以便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我行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员工完成相应的学习。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针对此次自查工作,我行还成立排查小组,包括凭证翻阅整理、安排专人复查,在整个服务收费自查工作中,经过层层复查,未发现不合理收费行为,切实按照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服务价格表中的规定执行,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

  3、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提升服务品质。

  银行机构经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是目前客户投诉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只有从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入手,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水平,使服务收费水平与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效率相匹配,才能让客户感到物有所值,才能让客户愿意且乐于付费。

  三、自查总结

  通过检查,我行各分支机构均能够严格按照《价格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及上级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的各项要求,无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超出价格目录范围收费,以及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收费价格项目表会计核算收费项目共计83项,我行收费项目17项,不收费项目66项,无违规收费项目。当前我行内发生的业务收费项目有:一是存折(单)书面挂失手续费,标准为5元/折(单);二是存折跨地级市辖取现,标准为每笔按取现金额的5‰,最高50元;三是现金存入跨地级市辖存折(单),标准为每笔按存现金额的5‰,最高50元;四是存折跨地级市辖转帐,标准为按交易金额的5‰收取,最高50元;五是存折(存单、银行卡)存款证明20元/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手续费、POS商户手续费、农信银手续费、结算手续费包括客户挂失手续费、汇款手续费是微机自动产生,不存在乱收费、收费凭证串用乱用、收费不入账、同城不同价及随意收取客户费用现象。

  四、下一步计划

  此次的自查活动切实有效,虽然我行未发现收费不实的账务,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在以后工作中,我行将继续按照银监部门以及上级机构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做到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条件下,努力挖掘为广大客户进一步减费让利的空间,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银行服务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规范我行服务价格行为,在提升我行总体服务质量的同时,有效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以促进我行中间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7

  根据xx银保监分局“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办公室”下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XX〕194号)及《xx银保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x银保监办发〔20XX〕119号)文件的要求,我行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会议,对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对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组织情况

  从xx银行成立之始,我行就十分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分行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制度,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我行分行营业部、各支行营业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协调工作。我行在营业厅醒目位置公布了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投诉电话和意见簿,并做到积极、妥善、快速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或者建议,及时告知金融消费者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

  二、本次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产品销售方面

  我行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前置,渗透到各项具体业务中,向金融消费者全面、完整提供有关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制定了固定格式的风险提示信息和信息披露格式,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必要的风险提示。对产品与服务的性质、主要风险、收费标准、金融产品表现情况以及其他营销产品的预期收益的重要事实等的介绍说明负责做到全面、真实,不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饰产品风险的信息,不做虚假宣传。

  为了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合规销售,分行专门设立了理财销售专区,并配置“双录”设备。专职理财经理两名,都已通过xx银行总行的理财经理资格考试,并取得了基金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证书,AFP持证人。我行所有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均由专职理财经理在“双录”完成销售。

  在客户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客户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客户自主选择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努力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特别是随着我行金融产品、服务的逐步完善,在基金、理财、保险、信托等业务的推广中,特别强调客户风险提示工作,合规销售,践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职责。

  金融消费者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务时,我行遵守为客户保密的原则,严禁代客操作现象的出现。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征信系统、账户管理系统、财富管理系统等采取了设置访问权限、增加身份识别功能等措施保护客户个人的金融信息。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安全信息系统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财产不受侵害。

  理财档案管理方面,所有柜面销售的理财产品、保险所需的风险揭示书、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均保存完整,并按期装订成册,入库统一保管。

  (二)产品设计方面

  一是我行发行的产品都是经过银监部门审批,不存在多层嵌套,结构复杂的产品,产品说明书等销售材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善。二是我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也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不存在替代保本理财,或按保本产品宣传销售的情况。三是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区间测算科学合理,不存在诱导性表述。

  (三)营销宣传方面

  一是不存在不当宣传和误导销售的情况。我行在对产品和服务宣传时引用真实、准确的数据和资料,对过往业绩进行真是宣传,不存在夸大表述;不对资产管理类产品未来效果、收益等做出保证性承诺,不存在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情况;也不存在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手段,误导消费者相信或有理由相信金融产品和服务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符的情况。二是我行信用卡业务为线上申请,有专门的信用卡部门通过客户提交的资料后台系统审批,不存在有意针对低收入人群开展信用卡业务,发展高风险用户的情况。在校大学生不能申请我行信用卡;不存在为资信状况不佳或已有多头授信的客户发放高额额度信用卡的情况;未过度营销分期业务。

  (四)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方面

  一是不允许第三方机构业务人员在银行机构网点内开办业务或营销产品。二是建立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与合作机构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与风险管理措施,明确合规管理方式要求。三是与第三方机构通过合同约定开展各种合作,定期检查和有效管控合作机构执行情况。合同中明确约定第三方机构不得存在误导销售、暴力催收、强制搭售、针对同一服务项目同时向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重复收费、巧立名目多收费、滥收费、非法获取客户个人信息等行为。四是在信贷业务中,不存在违规与各类中介、咨询公司等第三方“合作”,不存在小微企业、个人消费者唯有接受第三方服务并支付费用等附加条件,才能获取正常贷款的相关手续及获得贷款的情况。

  (五)内部管理方面

  一是无信用卡营销团队。二是不存在资管类产品受托人尽职管理不到位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尽到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义务。

  三、下一步工作

  我行将认真履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我行服务行为,以促进我行业务健康稳步的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8

  按照上级行《关于开展3·15征信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XX周年之际,我行积极配合“3·15消费权益保护日”开展了征信知识宣传活动。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行领导重视,精心筹备做好“3·15”征信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于3月12日召开了辖内金融机构动员大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3·15”征信宣传活动方案》。根据市中心支行的活动安排,统一组织、统一要求、统一部署,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起来。

  二、主题明确,内容丰富。

  此次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促进征信业规范健康发展。我行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营业网点优势,指定“3·15”宣传地点,按照统一要求在营业网点门前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并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我行与农行、工行、联社、农发行、龙江银行一起,开展了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农贸市场等宣传,并在中心广场设立了征信宣传咨询台,向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散发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等宣传材料2000多份。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针对农村新型农业产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利用农村的金融机构,走进乡村开展征信知识教育活动;针对一批加工厂组织一线工人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农村和工厂进行了普及征信知识。

  四、利用媒体,扩大宣传面。

  我行充分利用报纸、交通广播进行媒体宣传,并由“农发行、农行、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业务人员做客“行风热线”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使老百姓更直接地了解征信知识,进一步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增强了宣传效果,扩大了宣传覆盖面,营造了学《条例》、“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使更多的群众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维护自身在征信领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公众信用意识;使征信工作人员提高窗口服务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促进辖内金融机构更加自觉地按照《条例》开展征信业务。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9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助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我社区支行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于当日日终后组织职工学习了该通知精神,并在会后对照自身工作情况进行了讨论及自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对象和范围

  我社区支行自助设备为在行穿墙式设备。

  二、自查内容

  (一)基础管理情况:

  1、我社区支行坚持每天早晚2次检查自助设备运行情况,保证自助设备全天24小时正常运行。

  2、已做到机具每天清洁卫生、定期保养维护自助设备,按要求安装客户操作提示、安全用卡提示,做到规范整洁。

  3、加钞时做到停机加钞、双人操作,密码钥匙分管;现金清分做到在封闭环境中进行;按要求将废钞箱、存款箱、取款箱内现金进行分别清点加钞完毕后做取款测试。

  4、加钞过程按要求做到全程监控,双人加钞,录像记录清晰,已做到每月3次查看监控录像。

  5、自助设备管理人员按规定更换密码并记录,按月更换密码,备份密码及钥匙按要求分别保管。钥匙使用完毕后,按要求入库(柜)保管;备用钥匙按要求封存保管;交接按要求进行记录。

  6、更换自助设备管理员、加钞员严格按照总部要求进行备案,按要求进行记录。

  7、我社区支行严格执行总部统一制定的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自助设备正常运行。

  8、严格执行总部统一制定的自助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和操作规程。

  9、客户操作区有隔断挡板及一米线,使广大储户能够安全用卡、放心用卡。

  10、管理员、加钞员已完全熟练掌握了加钞、操作机具、修改密码、调阅监控等操作技能。

  11、每天4次巡视,以确保周边无可疑装置和粘贴物及虚假广告。

  (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情况:

  1、已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可以清晰的看到客户正面图像及进、出钞口现金装填过程的实时录像;回放录像客户面部特征及进、出钞口现金装填过程图像清晰。

  2、已安装防窥罩,所有摄像机都不能看到客户密码操作。

  3、图像数据记录采用数字录像设备。

  4、视频图像叠加时间和日期信息,数据储存时间大于30天。

  5、已有总部统一安装的安全提示和24小时服务电话。

  6、视频监控系统时间与自助设备时间保持同步。

  7、有独立的用户操作区域,已设置一米线、防窥罩、防窥挡板。

  8、自助设备采用实体砖。

  今后,我社区支行将进一步组织员工学习《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规定》。严格执行总部统一制定的自助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增强防范风险防控能力,严格按照总部要求及相关制度规范操作,确保我社区支行自助设备业务安全运行,稳健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10

  为整体提升自助设备安全防护能力,根据《上饶银监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业务库专项安全检查暨自助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后续整改工作的通知》(饶银监办发〔20xx〕20号)文件相关,结合村镇银行实际情况,根据村镇银行自助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开展了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村镇银行安装自助设备共计3台,其中,穿墙式在行ATM自助取款机3台,安装位置分别在总行营业部、青云支行、齐埠支行。无离行ATM。

  二、自查工作情况

  (一)《ATM日常巡查登记簿》填写规范,做到一日三查,《村镇银行自助设备现金差错登记簿》正确填写,《村镇银行自助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登记簿》填写出现个别柜员漏盖私章,已及时现场整改。

  (二)村镇银行自助设备均安装了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对交易时的客户正面图像、进/出钞期间的'图像、现金装填过程录像,回放图像清晰,无客户密码及保险柜密码操作图像,图像信息包括日期时间。

  (三)设备管理人员变更按规定更换密码并记录,定期更换密码,备份密码按要求保管。

  (四)钥匙使用完毕后,按要求入库保管;备用钥匙要求封存、保管;交接按要求进行记录。

  (五)现金申领经会计主管确认后按现金领取流程操作、设备打印的加钞凭证及运行前测试凭证均由专人保管。

  (六)加钞过程按要求做到全程监控,双人加钞,录像记录清晰,外置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个月,内置监控数据保存时间至少3个月。

  (七)外来人员进出按要求进行了登记簿、运行日志备注栏注明维修情况;维修设备时,有我行员工全程陪同。

  (八)按会计要求妥善保管流水日志纸。

  (九)机具清洁、周边无可疑装置和张贴物。按要求安装客户操作提示、安全用卡提示,做到规范整洁。

  (十)加钞时做到停机加钞、双人操作,密码钥匙分管;现金清分做到在封闭环境中进行;按要求将废钞箱、回收箱、存款箱、取款箱内现金进行分别清点,加钞完毕后做取款测试。

  三、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在检查各项登记簿中出现个别柜员漏盖私章,已及时现场整改。

  (二)在检查中发现总行营业部在行穿墙式取款机内出现轻微渗水,已立即查明原因进行了整改。

  (三)在检查中发现总行营业部在行穿墙式取款机因运行时间较长存在防爆灯损坏,已通知办公室购买安装。

  以上是村镇银行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情况。今后,村镇银行还将加大力度开展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建立起切实有效的自助设备管理机制,确保自助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11

  20xx年12月人行XX县支行下发了《转发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文件的通知》(X银发[20xx]69号)文件,接到通知后,我行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分管行领导为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并对我行进行了全面自评估,现将自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制建设方面

  我行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和考评,各部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的管理模式。建立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投诉渠道,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且应对不同渠道的投诉设定了处理实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

  二、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在金融消费者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

  三、宣传推动情况

  我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投诉电话,并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网络等方面,采用广告、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

  在“金融知识普及月”方面,我行根据当地社会与客户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持续培养客户选用安全、高效、便捷的金融消费习惯。

  四、存在问题

  我行根据相关文件,结合我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但是在具体实施中,由于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的服务意识,所以与预期的效果有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个问题,我行一方面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培训,从思想上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使员工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也传达了行领导对这方面工作的重视。

  此外,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也在积极创新经营模式。这既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也同时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所以我行正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12

  为了规范网银业务经营,防范风险,保证我支行网银业务健康、快速、规范发展,特根据总行下发的《xx银行关于开展网上银行业务操作及基础管理检查的通知》,我支行于20XX年4月26日至28日组织专人对我支行20XX年至20XX年签约的所有网上银行业务操作及基础管理进行全面自查。检查内容包括客户签约管理、日常维护管理、网银业务相关资料的保管等三个方面,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网银业务

  自20XX年开办网银至20XX年4月,我支行共办理个人网银帐户签约启用 户,个人网银帐户加挂解挂 户,个人网银密码重置 户,个人网银销户 户。个人客户签约网银资料齐全,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正确,且全部为本人办理、本人签名;个人网银账户的加挂解挂、证书的相关操作、网银的销户等业务均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操作;个人网银的日常维护业务均由客户本人提提交申请,且早请表内容填写正确,完整。

  二、企业网银业务

  企业网银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网银的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签章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经信贷部门审批签字,网银后台管理系统中相关的设置是否正确、完整,是否与企业客户申请表中申请的内容相符,网银后台管理工作系统中所有的设置操作完毕后是否打印网银交易流水,是否按相关的规定保管,网银授权操作是否执行双人操作等。

  自20XX年开办网银至20XX年4月,我支行共办理企业网银签约户,企业网银账户登陆密码重置户。其中资料存在问题的共户。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种:

  1、签章不全,共户,已整改 户,仍有 户尚待整改。

  2、无法人签字共户,全部为未接到总行通知前签约的客户。此部分客户,经支行协调,全部由客户经理负责联系客户补签字,目前已整改的户,仍有户尚待整改,客户经理仍在联系中。

  3、资料填写不完整,共户,主要是无客户登陆名,无登陆名的共 户已正在由经办人员联系客户补填。

  三、日常维护和资料保管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网银后台管理端的操作是否正确,操作结束后是否打印交易流水并入当日传票管理,落地业务是否及时处理,处理流程是否符合规定,企业客户的回意单是否及时打印,企业网银证书领用及网银密码重置是否设立相应登记薄,网银资料是否专人保管,期装订等。

  自开办网银以来我支行分别设置了网银操作员和复核员,并指定专人负责网银日常业务及落地业务的处理,并于20XX年,接到总行通知后,设立了网银证书领用及密码重置登记薄。网银资料由专人保管并定期装订。

  经过本次自查,我支行网银经办人员的风险意识得到了有效提高,网银业务得到进一步规范,为我支行网银业务健康、快速、规范的展提供了保证。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13

  根据《XX银保监分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自查督查的通知》要求,我行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此次自查工作,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控制度及工作机制建设方面

  我行在各级监管机构的监管指导下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切实履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

  1、制度建设

  我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制定了《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

  2、机制运行

  为保证我行消费投诉制度机制有效运行,我行明确了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为综合办公室,指定综合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经办并组织实施;全行客户投诉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处理及协调好消保投诉等事宜,为全行消费投诉制度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有力保证。

  3、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

  我行董事会下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XXX,成员XXX、XXX,明确了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

  二、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方面

  1、我行始终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渗透到各项具体的业务中,金融消费者教育及权益保护知识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识别、抵御金融风险能力。让客户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引导客户进行风险自评,让客户学会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提升金融风险抵御能力;出现“风险越位”情形时,积极采取限制措施并提醒客户,帮助客户做出正确的金融决策。

  2、我行不存在挪用侵占客户资金的行为,不存在代客户办理相关业务等违规行为。在客户接受我行金融服务或选择金融产品时,我行会对客户接受的金融服务、选择的金融产品进行如实告知,让客户自主选择金融服务、金融产品,不存在捆绑销售行为。

  3、我行机构设施完善,计算机网络平台硬件设备使用合理,软件设置规范,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生因机构设施、计算机网络平台等出现故障或其他风险而导致客户财产及相关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

  4、向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时,会全面、完整的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并按照监管要求留存相关资料。

  5、在对金融产品营销推介过程中,对产品的服务和性质、主要风险、收费标准、金融产品表现情况以及其他影响产品预期收益的重要信息等的介绍真实、全面,不误导、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盖产品风险信息、虚假宣传等。

  6、我行在自行催收过程中未采取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向金融消费者进行催收,或者损害金融消费者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7、我行建立了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客户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务时,我行遵循为客户保密的原则,对网银、征信、账户管理等系统进行设置访问权限、增加身份识别功能等措施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不存在泄露、非法使用或非法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的情形;在向有权机关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会核实相关文件,并登记查询人员身份证件等,保护金融消费者财产不受侵害。

  8、我行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对手续费的收取均能按照上级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对客户做了提示,不存在无合法依据收取费用或收取费用未提前告知的情形。

  我行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银行及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发生过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

  三、投诉处理方面

  我行在营业部大厅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摆放客户意见簿,公布张贴价目表,向客户公示各类业务的最新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充分保护客户的知情权。

  我行目前还未开通官方网站,但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来电、来访等投诉渠道方式等,并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同时在我行产品或服务合约中,也会提供本行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

  我行自XX年30月20日开业运营以来,尚未发生客户投诉事件。但我行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告本行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相关制度、消费投诉管理工作责任人名单,以及上述事项的变动情况。

  四、宣传教育方面

  我行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多次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活动:

  1、集中宣传

  20XX年,我行组织并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金融知识送下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跨境赌博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名”、“金融标准 为民利企”等宣传活动,累计活动时长约40天,共受理咨询答疑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重点围绕安全用卡、客户维权、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帮助社会民众增强辨假防骗能力,收到良好效果。

  2、线上宣传

  发挥网络和自媒体的阵地辐射作用,充分利用线上渠道宣传。20XX年,我行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多篇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推文,如“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你知道几条?”、“老年人如何防范金融诈骗?”、“提高防范意识,谨防电信诈骗!”、“看清非法集资真面目,提高警惕防入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反假币宣传,我们在行动”等,总计阅读量为1200人次。在普及金融知识的同时,帮助金融消费者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影响,有效提升了金融知识的普及,使广大金融消费者能够充分运用自身所了解的金融知识维护合法权益,营造浓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氛围。

  五、检查监督和整改方面

  通过本次自查,发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不够完善、部分员工金融消费权益知识学习程度不够等。由于我行目前开展的业务还比较单一,相对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也不够完善,随着以后业务的不断扩展,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也会带来更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会进一步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金融消费保护工作的认识;同时加大科技投入,不断完善消费投诉处理信息系统,以便更好的服务金融消费者,提升客户满意度。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14

  为进一步落实员工行为排查制度,切实搞好员工行为排查的工作,以切实加强基础管理,掌握员工思想行为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我部组成以主任唐淑敏、副主任韩成武为组员的行为排查小组。对15名员工的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社会交际、日常工作表现进行了排查。现将我部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教育活动。

  以深入开展员工行为排查为契机,我部开展了规章制度学习和依法合规文化建设、案例剖析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通过每日晨会在开展了《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双十禁》学习教育活动。

  二、排查方式。

  1、采取上评下和员工互评的方式,填写《员工行为排查预警表》针对员工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社会交际、日常行为表现四大项21个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2、通过与员工单独座谈、家访、朋友采访等方式,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重点排查内容。

  1、兴趣爱好排查重点关注:是否偏爱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方式、参与股票、期货等投资活动;是否经常大额购彩票、玩性质游戏机、经常打牌等;是否参与涉赌活动;

  2、家庭状况重点关注是否超出家庭正常收入购置房屋、车辆;家庭经济是否出现异常波动;

  3、社会交际方面重点关注,是否借债、是否有信用卡大额透支,是否与客户存在非正常利益关系;

  4、日常行为表现重点关注是否未按时轮岗;是否经常出现业务差错;是否越权处理业务;是否前期受到纪律处分又在类似岗位;是否使用他人印章系统办理业务;是否有意测试他人密码。

  我部能够联系实际,找准自己的风险点,将员工行为排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员工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和动态,关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重大风险隐患、重大案件线索等。截至目前,全行员工都能够牢记岗位职责与任务,树立企业形象,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各种表现均正常,尚未发现所属员工存在不良思想倾向和问题苗头。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15

  6月6日区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业务培训会后,我部领导非常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x财发[20XX]78号关于印发《xxx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时,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专项检查自纠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部领导班子对政府采购工作非常重视,经专题研究,明确该项工作由分管财务的副部长xxx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由财务人员负责。在日常财务管理中,部领导经常在部务会、支部会议上,多次强调各项物资采购要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决不允许出现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在业务方面要求财务人员经常向区政府采购中心请教、学习,向会计核算中心领导和报帐组工作人员学习,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节约意识;在日常具体工作中,领导经常提醒经办人员,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进行物资采购,杜绝图方便而改变采购方式的行为出现。

  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部领导班子科学统筹,本着节约的原则,在每年年底定出下一年度预算,采购活动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每项具体采购工作由各科室根据办公需要和上级有关政策提出申请,经主管科室的部领导阅示后,提交部务会研究确定。

  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我们自觉坚持采购程序,部务会研究同意采购后,由财务人员负责在区政府采购中心按《采购法》要求具体办理。对每一项政府采购业务,我们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业务指南的程序进行上报,根据区采购中心批准的采购方式、金额进行下一步的采购。到目前为止,我部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方面没有出现违规或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发生。

  四、完善档案管理。

  对每次采购活动的采购资料,财务人员能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16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我单位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专项保密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单位立即行动,认真按照规定对保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全面落实保密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了保密工作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由保密工作直接负责人负责涉密文件的接收、整理、归档和销毁等工作。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我们将保密工作列入了个人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年终评先奖优的重要内容,极大地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感。

  二、多措并举,全力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一是加强计算机管理工作。

  指定专人从事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所有计算机都设置了开机密码,并能作到定期更换,同时明确非涉密单机不得处理涉密信息。对于计算机磁介质(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的管理,采取专人保管、涉密文件单独存放,严禁携带存有涉密内容的磁介质到上网的计算机上加工、贮存、传递处理文件,形成了良好的安全保密环境。

  二是落实保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执行《保密法》、《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的规章制度,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阅、使用、保管和清退等各个环节做到登记明确、手续清楚,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对文件及保密废资料回收销毁工作做了具体要求,严格落实涉密信息废资料的登记销毁程序。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规范性,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堵塞管理漏洞。

  对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采取的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不出失密、泄密等问题。

  四是狠抓保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多种途径来学习、宣传《保密法》、《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保密法律法规,运用典型事例开展保密教育,使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明显提高,极大地推动了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以检查为契机,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

  经过专项检查,我单位落实了保密工作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涉密信息和涉密网络都由专人负责,不存在移动存储介质留有涉密内容的情况,全体人员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做好保密工作。我们将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管理措施,尽快建立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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