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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时间:2023-11-03 17:31:07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我要投稿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不同的承诺书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一般承诺书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每个商铺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本公司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铺经营者要建立内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要指定熟悉各种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四、商铺使用人要自觉接受本公司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铺使用人要本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铺经营结束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电、关窗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七、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物业处工程部批准。

  八、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以防火灾。

  九、商铺使用人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用电。

  十、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安保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铺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商铺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用电、用水管线的,或安装新路线的,应事先向物业处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负责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六、根据实际需要,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将对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做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十七、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进行罚款500元的处理,不交罚款第三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新市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处理。

  十八、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商铺使用人一份,物业服务中心一份,存档一份。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署人:

  日期: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2

  我单位将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组织本单位人员加强消防知识学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保证做到如下几点,确保消防安全。

  (一) 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 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四) 根据需要建立志愿者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开展日常的火灾防范和扑救工作;

  (五) 对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派出所。

  (六)坚决治理业户乱堆乱放杂物的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七) 对本单位服务管辖范围内是否存在“住改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采取一切手段,坚决清理和杜绝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住改仓”行为。凡使用电梯运输货物,只能运出不能运入,直至彻底清除高楼“住改仓”现象为止。

  (八)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管辖范围内业主、租户的消防安全培训,通过横幅、电子显示屏、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方法来提高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各类人员防火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自查自纠,一旦发现违反规定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将立即改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日期: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3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加强对汇金广场物业装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业主拥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凡在汇金广场内装修的业主,须签订本责任书并严格遵守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因汇金广场属于超高层建筑结合本物业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每个物业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物业安保部门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物业使用人要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安保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物业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花山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处理。

  本业主入住汇金广场栋马鞍山市爱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使用该物业消防安全的有关告知:即在装饰装修本物业时不得擅自改、撤消防实施设备及管线。如若确实需要改、撤消防用电用水管线及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须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因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装修装潢过程中改动消防用电用水管线及消防设施设备影响汇金广场整体消防系统的运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负责。

  本业主将严格遵守,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4

  为维护小区物业消防安全,本人承诺如下:

  一、小区物业公司为公共区域防火责任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为各自专用区域的防火责任人;

  二、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物业公司有权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专用区域进行消防检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自配必备的消防设备设施。已购车库内,必须自备 个干粉灭火器,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多层建筑在每栋住宅楼楼道内配置的干粉灭火器,高层建筑楼道各层配置的紧急照明系统、灭火消防系统和安全出口标志等消防设施,该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为管理责任人,不得挪用,发现有损坏、偷盗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物业公司;

  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须教育未成年小孩,不能玩火,无大人在场的情况下,不能燃放烟花炮竹;

  五、安全用电、用气,不能乱接电源和超负荷用电。冬季烤火、烘衣服,人走电断。管道天然气使用完后,须关闭阀门,发现泄露,关闭室内总阀,打开门窗,自然通风,千万不能使用明火、电器、打电话等,以免引起火灾。必要时及时报告物业公司,请专业人员来维修;

  六、业主住宅、杂物、车库、门面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商铺经营易燃易爆商品必须征得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并有安全措施。

  由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其本人负责,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本业主所拥有物业:

  物业公司(盖章):

  住 宅:

     栋 房

  其他用房:

  业主签字:

  日期: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5

  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确保业主(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特制定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业主(住户)xxxxx为xxx座(栋)xx层xxx号房屋的当然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 建立本单位以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全体使用人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的旨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通知。

  二、 坚决执行x小区及消防部门安全防火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学的消防设备、器材。

  三、 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开关(阀门)要关闭。

  四、 房屋使用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使业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图和消防通道。

  五、 定期对本房屋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物业服务中心对本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 有义务参加和发动房屋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七、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 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 业主(住户)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批准不得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因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业主(住户)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 业主(住户)须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对消防管道、阀门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消防演习、演练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 一旦业主(住户)家里发生火灾,(如家里没有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根据小区消防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允许救火人员破门、窗或采取其他措施进入室内组织灭火。(因救火带来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十二、 业主(住户)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三、 业主(住户)应自觉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 不准在阳台堆放可燃物。

  2、 室内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

  3、 电源线必须穿套保护,不可擅自乱拉、乱搭电线。

  4、 不能擅自改装煤气管道,不能把煤气管埋入墙内,禁止用木柜封住等。

  5、 电焊动火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

  6、 烹调时,厨房内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煤气泄露。更不允许不关闭炉火外出。

  7、 住在楼上的业主(住户),严禁将烟头和点过烟的火柴梗随手从窗口、阳台扔出,以防掉到楼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8、 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9、 点燃的蚊香或香炉不要靠近蚊帐、窗帘、床褥等可燃物,应放在不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切忌把点燃的蚊香放在纸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离开房屋时应将蚊香、香炉熄灭。

  10、 禁止在公共楼道内点香火。

  11、 不得在家里储存和使用煤气罐及易燃、易爆、剧毒和其它违禁物品。

  12、 爱护小区的消防设施,不占用消防通道,发现有人损坏消防设施或占用消防通道,应及时制止和告知物业服务中心。

  十四、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物业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宣传要认真阅读和建议物业服务中心加强有关方面的宣传,主动参加人身、财产保险,以减少损失。

  十五、 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如发现有违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上报消防主管部门,由消防主管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和处罚。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更换业主时为止,业主中间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定责任书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十六、 经甲乙双方同意,本责任书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责任书的签字页及样本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

  日期: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6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促进各物业项目管理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各项目(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经理或主任)为项目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项目防火安全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及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

  2、制定本项目消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完善本项目生产、经营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责任人,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生产、经营、储运、科研过程中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坚持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全员培训上岗,杜绝无证违章操作;

  5、按国家规定标准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6、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本项目或个人无力解决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上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解决,消除火灾隐患;

  7、保证本项目生产、经营场所消防通道按规范设置,疏散导流标志、应急照明完整有效,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8、坚决杜绝“三合一”,严禁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存在“二合一”(即生产经营场所或库房和员工宿舍合一)。不允许乱拉乱接电源照明、动力线,应及时更换残旧供电线;

  9、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得安装防盗网;

  10、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审核程序;变更地点、方法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核手续;

  1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后才能开业;

  12、要建立本项目专、兼职消防队伍,制定应急灭火和人员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3、火灾发生时,应当有组织、有秩序地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积极组织灭火救援,力求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火灾扑灭后,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或变动火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14、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行政责任。

  防火安全责任人:

  日期: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7

  为加强圣凯财富广场的消防管理,确保圣凯财富广场业户、公司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圣凯财富广场的实际情况,由物业公司委托代表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部门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

  四、部门所有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部门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安全管理部。

  五、部门必须确保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并确保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整改完毕,并报告安全管理部复查。对确实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列出整改计划,报物业公司审批,共同制定应急措施,积极开展本部门内部的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报安全管理部。

  七、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必须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在实施改造施工时,必须贯彻先报批,后施工的原则。

  八、使用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工程维修部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临时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由工程维修部审批同意后,由专业人员安装,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

  九、部门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物业公司对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门和个人将适时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部门和部门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如部门消防责任人内因公或其它原因外出、调离时,接任工作的部门消防负责人到岗后,部门应及时知会安全管理部,重新签订消防责任书,接任工作的部门消防责任人应负同样的消防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一年签订一次,由酒店安全委员会委托保安部负责落实跟进执行情况。

  广场负责人:

  部门人:

  日期: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8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庆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望各使用人和商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消防安全由公司保安部负责协调,公司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二、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楼房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由各单位领导或业主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使用人与业主应指定义务消防员。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库房、商品门面房的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对室内消防栓、手提灭火器等要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楼梯、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物管部负责管理好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5、保安部负责管理好视频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

  6、业主与保安部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每间商铺必须配备一个4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

  五、楼梯走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六、社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x、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市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建筑物内烟头及火柴余烬要随时熄灭。

  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九、各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电路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本部工程人员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采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十、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保安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十一、夜间市场内严禁施工,特别是动用明火。

  十二、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拔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工作场所,从楼梯下去;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1、根据市场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并可处以行政处罚:

  ① 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② 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

  ③ 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④ 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①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②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及未进行防火处理的;

  ③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④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十三、擅自改变消防措施功能的,或不按消防管理人员发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防火责任人罚款,行政拘留,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各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保安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或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使用人如对市场消防管理有意见、建议等,可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投诉。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商户(签字)

  物业公司代表(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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