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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规章制度

时间:2022-03-08 14:27:36 图书室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室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图书室规章制度(通用2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图书室规章制度1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借阅时间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三、借阅方式、册数和期限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四、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双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德育处,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五、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图书室规章制度2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图书室规章制度3

  1、读者为本班师生,师生定期带给图书交流借阅。

  2、教师每人可借图书2册,学生每人可借阅1册。

  3、借阅期限,教师为三周,学生为二周,必要时可续借一次,限期一周。

  4、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如有违者应予赔偿。

  5、丢失图书。以赔偿原书为主,如果赔原书有困难者,按原价二倍至五倍赔偿。

  6、学期末前一周,停止借阅,图书角进行盘点,所有图书归还所有人。

  图书室规章制度4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安全管理、修养礼仪、生活休闲、杂志期刊等各类书籍资料。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时间:

  1、图书只供本公司内部职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2、为了给职工读书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天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概不受理,借书需到图书管理员处登记。

  四、借阅方式及规定:

  1、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1个月,到还书日期应及时归还(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若未读完需续借者,应提前与图书管理员联系,确认没有其他职工借阅此书后,进行续借(续借一次为限)。若到还书日期后三个工作日仍未归还者,记警告一次,累计警告三次暂停其借阅资格三个月(从图书还清日开始计算);

  2、已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职工方可借阅;

  3、图书借出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错号、破损、污渍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如还书时被发现图书损坏,要按所借图书的3倍以上赔偿,并且在要全公司OA系统上公布被处罚人员名单!

  4、图书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到还书日期由借阅人本人还,不得让他人代借、还图书;

  5、图书的借阅、归还、续借都需到图书管理员处进行登记,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图书馆图书;

  6、借阅、归还、续借图书都需登记于<图书借阅登记表>,并做好电子档录入;

  7、所有离职人员必须查核<图书借阅登记表>,若有未归还图书,应与图书管理员联系尽快归还,若不归还图书也不执行图书赔偿规定者公司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图书的3倍金额作为图书赔偿金,并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待借阅人与图书管理员联系,对此事已做明确答复者,公司将办理离职手续;

  8、公司职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阅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损坏赔偿的规定:

  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图书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人应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的图书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的,其修护费由借阅人负担。

  六、图书馆管理:

  图书馆开放期间读者可根据图书目录选取读物,切勿围观与图书架前,不得将果皮纸屑带入图书馆、高声喧哗并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为职工续借图书方便,公司将图书管理员的联系方式进行公布,如有需要续借的图书借阅人应在还书日期前与图书管理员进行电话或短信联系,在得到图书管理员的确定并同意后,方可继续借阅图书。

  为了提倡广大职工多读书、读好书的行为习惯公司将于每周一在OA系统上公布上一周的图书借阅情况(包括借阅人名单、借阅书籍),来鼓励广大职工多学习,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多了解,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让我们的企业文化在每个职工心中扎根。

  图书室规章制度5

  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务必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二)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三)罚则

  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状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图书室规章制度6

  一、借书规则

  1、凭借阅证(入学时免费bànzhèng)借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三楼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于两周后补发新证。补发新证需交押金伍元。如不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学生在离校前须交回借阅证并还清所借图书,无证办理离校手续者,须交纳补证费伍元。

  4、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5、期刊一律不外借。

  6、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偿。

  7、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二、阅览规则

  1、本馆阅览室仅对本校读者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如书包、雨具等不准携入室内。

  3、阅览室陈列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仅限1册,阅后务必交管理员归还原处,不得随便乱放。

  4、持续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并自觉关掉通讯工具。

  5、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抢占座位。

  7、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得随便乱动。

  8、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借阅规定

  1、本馆书库实行闭架与半开架服务,凭本人借阅证借书。

  2、学生借阅图书总数为4册,文艺类借期为30天,专业类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30天,但务必办理续借手续;教职工借阅图书总数为10册,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一个月。

  3、进馆后先查阅目录,按要求填写索书号,交图书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持续书库安静整洁,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爱护目录厅检索机等设备。

  5、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在目录厅长时间逗留和阅览,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入库。

  7、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四、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

  1、借阅的书刊都应按期归还,只要有一册书刊逾期,本馆停止其办理再借图书手续。

  2、逾期归还的书刊一律以册为单位执行罚款,逾期罚款0、1元/天。册。

  3、凡在节假日及寒署假期间到期的书刊,按照“节假日规则”执行,即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系统自动将借期延至开学日后10天(以学生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黄金周期间(如五一、十一)到期的书刊,系统将借期延至正常上班后3天;不在以上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不享受节假日规则。

  4、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务必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借期赔偿,超过天数按逾期天数处理后再予以罚款。

  5、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5倍赔偿。

  6、读者所借书刊不得圈画与损坏,情节较轻者按书价的10—50%罚款,情节严重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7、凡有盗窃书刊者,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图书室规章制度7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务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限借2至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至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一般图书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能够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一般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加一倍赔偿。工具、古籍图书按现价2—3倍赔偿,孤本或绝版图书酌情按5—10倍赔偿。

  5、调离人员务必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务必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等。

  5、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者按现价赔偿。

  6、学生借书务必服从管理员管理,按年级段、班级分配时间,排队有序的借书。

  7、倡导以班级为单位群众借阅。

  图书室规章制度8

  一、本图书室的报刊杂志只限在本校人员查阅,阅后报刊杂志如期归还。

  二、图书实行凭证借阅制度,教学用书借期最多为一学期,其他书借期为一年,一次最多可借阅两本,欠书不予再借。

  三、如需继续阅读,应及时续借阅手续。

  四、爱护图书,不准在书上划道、圈点,更不准割页、撕毁,违者按规定罚款。

  五、图书或借书证丢失,应及时声明,并按规定赔偿补办借书证。

  六、转学或毕业者应及时办理退证手续。

  七、保证室内卫生和肃静,室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

  八、学校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4:30全天开放。

  图书室规章制度9

  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开发孩子智力的钥匙。设立班级图书角,引导孩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可以让孩子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活动中丰富知识、开阔视野、活跃思维、陶冶情操,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更好地、充分地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激发孩子读书的兴趣,同时也为了锻炼孩子的能力,特制定“班级图书角”管理办法:

  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1.负责班级图书的管理,每天整理好图书,要求摆放整齐有序。

  2.负责图书角的的干净、整齐,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3.负责检查和监督不爱护图书的不良现象。

  二、管理细则

  1.考虑到一年级孩子的能力,班级图书角暂不设图书目录和借阅登记簿,同学们可自由选择喜爱的图书,做到轻拿轻放、随拿随放。

  2.每人每次限拿一本书,看完后在书架上放好再拿另一本,不得带回家。

  3.要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上乱写、乱画、圈点,或撕扯、折叠、污损。对于不爱护书籍的同学,将给予批评教育。

  4.图书角开放和阅读时间:每天中午和下午课外时间、或阅读课时间。其它时间,特别是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借阅。在阅读时间里,还可以进行阅读交流和沟通。

  5.全班同学按学号顺序依次成为班级图书管理员,一星期一换。

  6.家长委员会要协助学生管理好班级图书角,张贴读书名言,并对图书角进行美化布置。

  三、其他

  为了鼓励孩子们多借书、多读书、会读书,同时也为了锻炼孩子们的`能力,培养孩子们的责任心,每月末还将评出“优秀图书管理员”、“读书小能手”,并给予奖励!希望孩子们快来加入读书的行列,人人争当读书小能手!

  图书室规章制度10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规章制度11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五、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六、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八、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室规章制度12

  入馆须知

  1.学院实行校园卡一卡通,校园卡即为借书证,入馆时凭本人校园卡在门禁处刷卡。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本院读者陪同他人入馆时,被陪同人员须向门卫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2.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讲究文明礼貌,着装整齐,行为举止端庄,禁止有过分亲密举动。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在阅览区内接打电话。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禁止在馆内吃零食、喝饮料。

  3.图书馆禁止占座行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清理阅览桌面。图书馆对读者遗留在馆内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4.图书馆为重点防火、防潮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对于在馆内吸烟的学生,将依据学院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院教职工在馆内吸烟的,将上报学院人事部门,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禁止在潮湿阴雨天气及空调开启时开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入馆。

  5.图书馆内禁止使用台灯等自带照明设备,禁止为电动车电池、电热宝、手机充电宝等各类充电设备充电。

  6.读者不得进入空调房、配电间、网络间、天台等非开放区域,不得私自碰触照明灯、应急灯、空调的墙壁开关及其它用电设备设施。

  7.爱护图书资料和馆内家具设备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在阅览桌椅及书刊上刻画或书写,禁止随意搬动家具,使用公共检索系统时禁止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

  8.离开图书馆时如所携带物品导致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门卫和值班人员检查。

  违反上述规定者,需写出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借阅资格1-3个月或暂停入馆资格3-6个月等处理,或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以辅助教学和科研为目的,面向本校师生提供电子资源文献检索和上网服务,仅对校内读者开放。

  二、上机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三、本室上机实行实名制,读者须出示本人校园卡刷卡后方可上机和下机。使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双方1-3个月的上机资格。盗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大学期间上机资格。

  四、一人一机位,不允许多人共用一机。机位仅限本人使用,上机中途离开者不得将机位转借他人。

  五、刷卡后请务必在十分钟内登录账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使用背包、书本等物品占位。

  六、因本室机位有限,读者不得长时间空占机器,离开二十分钟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机位再次分配。

  七、读者须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机位不够时请自觉排队等候。上机满3小时后,如遇他人排队,请自觉下机,下机满1小时后方可再次上机。

  八、请爱护室内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插拔、搬动、拆装;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处以1-2倍罚款;故意损坏或有盗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请勿删改计算机内安装的软件和计费系统。

  十、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或故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十一、周一至周五期间禁止玩游戏,违纪者取消1-3个月的上机资格。

  十二、为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上机期间请保持桌面和室内清洁。

  十三、上机期间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在室内接听电话或进行语音聊天,保管好随身物品。

  图书室规章制度13

  入馆须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阅览;未带证件者,谢绝入内。

  二、期刊、报纸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读者手头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报纸,不许多占;阅后按架上所标名称复位,不可乱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齐。

  四、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五、爱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私自将刊物带出馆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喧哗,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七、妥善保管借书证,若遗失,读者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

  八、学生每次可借图书1册,15天还回或续借,教职工6册,30天还回或续借,除文学类图书外,各类图书在没有人预约的前提下可续借一次。

  九、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要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缺条码或其它损坏等,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一经发现,由借阅者负责。

  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周五 8:00————17:00

  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凡借阅我馆书刊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原则上必须赔偿同版新书刊,确实无法购得同版书刊,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1)损坏书、刊,(如批点、涂改和污损等)视情节轻重按书刊价格的10-20或原价赔偿;

  (2)遗失书刊赔偿。由于书价逐年上涨,遗失书刊罚款比例不能一成不变。

  根据历年涨浮比例,特作如下规定:

  1.一般图书:1985年以前出版图书;10-20倍.1985年至1990年出版图书:5-10倍;199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3-5倍;每册图书另加收0.5元加工费。

  2.贵重图书,工具书,库存孤本书视情节轻重,参照以上年代加重比例罚款来乃至报告学校处分。

  3.成套图书的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遗失多卷的全部或部分按全套价5-10倍赔偿。

  4.中外文杂志散本一本,报纸一份分别按全年,全月价格赔偿;期刊,报纸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加3倍以上另加装订费赔偿。

  5.凡借出书刊,未经本馆同意,不得私自拆散,违者按损坏规则赔偿。

  图书室规章制度14

  一、入馆须知

  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存包柜管理规则

  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

  2、图书馆存包柜锁具分总锁和分锁,总锁由图书馆管理人员控制,分锁由读者自备挂锁。

  3、读者请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好,保管好钥匙并记下柜门号码,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及锁具。

  4、如果钥匙丢失,请立即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后,证实确系本人物品,图书馆方可开启总锁取走物品。

  5、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

  6、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7、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2:00之前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不得过夜。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开柜清理锁具和超期存放物品。

  8、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9、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三、借阅制度

  1、外借图书

  1.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图书2-30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权限表。

  1.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1.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一卡通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1.4、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

  1.5、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

  1.6、读者所借图书必须1天后才能还回;

  1.7、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办公室,我馆将做相应调整。

  1.8、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馆有关赔罚款制度执行。

  2、馆内阅览

  2.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2.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2.4、读者须遵守《池州学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3、非本馆读者借书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池州学院院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4、特殊图书的借阅本馆工具书和特色馆藏图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阅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

  5、解释权归图书馆。

  四、图书借阅室规则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违者按章处理。

  2、进入室内须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挑选图书。

  3、各借阅室为全开架借阅,读者在挑选图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翻阅后要整齐放回原处。

  4、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借阅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

  6、举止文明,着装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室内。

  7、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在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

  8、要爱护图书,污损图书按规定予以罚款。

  9、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10、借出的图书一天后方可归还,归还图书及赔罚款请在一楼大厅办理。

  五、自习室守则

  1、本室系学生读者自习场所,必须保持室内的清洁和安静。

  2、进入室内,携带手机的读者必须关机或调制为“振动”状态。

  3、不得在室内聊天、吸烟、不得在室内进食或饮碳酸饮料。

  4、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地扔弃纸屑、果皮等。

  5、不得只穿背心、拖鞋入内。

  6、不得用书包、书刊、文件夹等物品占位子。

  7、不得将桌椅搬出室外。

  8、不得在室内睡觉。

  9、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现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读者内阅,一律不外借。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可带笔记本入室,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室内报刊开架陈列,读者可自行取阅,但每次仅可选阅报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报刊,报刊阅毕须归回原处。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撕页和偷窃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读者要求复印期刊、报纸,由管理人员代办,若管理人员不能代办,读者须办理临时借刊复印手续,但每次只能带出1本。并在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暂停借阅权限1学期。

  七、过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学生读者内阅,教职工读者若需外借,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入室可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读者入室后要正确使用代书板,不得将所取过刊乱放,要保持期刊整齐有序。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偷撕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学生读者每次可选期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期刊,期刊阅毕须放回原处。

  7、读者要求复印期刊,在拿出阅览室之前需检查是否有撕页、涂污现象,并告知工作人员,并且在当班人员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工具书资料室规则(外文资料室规则)

  1、工具书和外文资料须凭证内阅。

  2、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一般不外借,教师确因工作需要,经馆长批准后,可短期(一个星期)外借。

  3、读者要爱护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不得污损、撕页和遗失,否则按本馆有关规章处罚。

  九、电子阅览室上机守则

  1、电子文献阅览室向读者提供数字化图书报刊阅览,专题性数据库查询,多媒体出版物欣赏和互联网信息浏览等方面服务。

  2、进入本电子阅览室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上机卡或校园一卡通)。上机须在服务台办理上机手续,在工作人员核定的机位上机。上机过程中如想换机,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对不服从管理的上机读者,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其上机。

  3、本室开放时间,每天9:00至21:30,其中周四、周五12:00至21:30。

  4、上机读者必须爱护机器设备,遵守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损坏机器设备须按设备原件价格赔偿损失。

  5、上机读者须严格遵守《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通知》、《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范》等。严禁利用电脑设备和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力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6、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本室工作人员许可的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上机使用,严禁私自改变电子文献阅览室原有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软件,违者造成损失,按我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谢绝使用自带光盘、软盘,需要正常拷贝或下载信息、文献,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由本电子阅览室提供服务。

  8、读者必须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乱扔杂物;上机时将所带物品存放于存包柜中。

  9、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池州学院图书馆。

  十、公共检索机使用规则

  1、公共检索机向本馆所有读者开放,读者可在机上查询本馆馆藏文献信息、查询本人借书情况等。

  2、读者上机应按检索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检索、查询。

  3、读者不得长时间占有检索机,,以免其他读者无法使用。

  4、读者不得进行与检索无关的操作,不得破坏系统文件,不得格式化硬盘,不得删除系统文件及各种应用软件或对其重命名。

  5、读者在进行留言时,请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传播有害信息。

  6、爱护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拔插或改装有关设备,不得在键盘、显示器上随意涂划,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7、保持安静,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

  8、上机操作过程中,若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

  9、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处理。

  十一、特色馆藏室规则

  本室所藏傩文化、佛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料以及《四库全书》等,价格昂贵,且为单本收藏,一旦遗失或损坏将无法弥补,为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本室资料只供本院教师以及地方文化研究的学生读者阅览。

  2、本室资料只供室内阅览,不外借,不提供复印。

  3、读者只能携笔、笔记本入室,书包等物品一律寄存。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高声喧哗、交谈,严禁吸烟。

  5、严禁在室内吃零食及饮料。

  6、对所取的书刊须轻拿轻放。

  7、严禁在书刊上勾画、涂抹、批注、圈点,发现此类情况,按该书刊的5倍罚款。

  读者如需翻拍资料,必须经馆长同意,但不得带出室外。

  十二、借阅证管理规则

  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借阅证的发放

  1.1、新生入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学院要求领取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1.2、新来教职工,按学院规定办理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1.3、院外读者,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证。

  1.4、院外临时来馆查阅资料人员,办理当天临时阅览证,每证2元只限当天使用。

  2、借阅证的使用

  2.1、池州学院校园一卡通即为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3、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3.1、读者对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大厅总服务台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每月第一周集中补证。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

  3.2、补办借阅证(即校园一卡通)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在补证期间可持学生证及图书馆开据的丢失证明进入图书馆各室阅览。

  3.3、换卡。借阅证因损坏致使不能阅读的,读者须到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处办理,以保证正常借阅。

  4、验证及离院

  4.1、为加强校园一卡通管理,避免给丢失校园一卡通的读者和图书馆双方带来损失,本馆将不定期查验校园一卡通。每次查验之后,未经查验的校园一卡通自动失效。

  4.2、读者离开学院时(包括毕业离院、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院手续。校园一卡通所有者逝世后,人事部门在发放抚恤金之前,先由其遗属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

  4.3、读者离院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由主管单位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

  5、违规处罚

  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卡,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一卡通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图书室规章制度15

  一、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

  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

  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图书室规章制度16

  总 则

  第一条 志愿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图书馆志愿者,凡安徽工业大学在校学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 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以及参加图书馆志愿者集中招募。

  第三条 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 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 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 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一章 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图书馆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 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 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图书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 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 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 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图书馆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 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 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3、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 培训制度

  1、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图书馆定期邀请图书馆领导、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完成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图书室规章制度17

  一、读者借阅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二、学生借阅期限为两个月,教职工借阅期限为一学期,属教学用书到期如不能归还,可携带原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某些复本较少,流通量较大的书籍,要适当缩短限期,个别图书必要时可通知读者提前归还。

  三、凡是公开发行的书籍,原则上都可供师生借阅。下列图书应该进行分别处理:

  1、精美图册、复本较少的工具书、仅有一册的单本书等只限在馆内阅览,不得借出馆外。

  2、内部发行的图书资料,根据上级通知规定,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借阅。

  3、馆藏图书一律不得外借。

  四、借书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先由本人在借书处挂失,由管理人员查证确无他人用该借书证时,可以申请补发。补发借书证后,申请人对挂失前原发借书证出现的借阅情况仍须负责。

  五、图书是学校的财产,读者要自觉爱护。不得在图书内批注、圈点、勾划,更不得撕剪有关文章、资料、图片等。如有损坏,按我馆《图书、报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图书室规章制度18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管理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企业管理、职场、成长、成功励志、经济营销、生活情感、期刊及其他类别书籍。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本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四、借阅规定

  (一)借书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日常工作时间。

  (二)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为10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按0。5元/天计算,在工资中扣除(最高不超过书的原价)。

  (三)借书时,请填写《借阅单》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四)借书人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借阅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一)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指定购买计划、整理、盘点,并由采购部配合,负责图书的购买等;

  (二)每周五进行盘点;

  (三)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系统中的《图书室登记总簿》。

  六、保护书籍

  (一)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二)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七、图书交流及捐赠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图书室规章制度19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室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九、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五。

  图书室规章制度20

  一、阅览室面向公司全体职工开放,非本公司人员非请莫入。

  二、本阅览室报刊杂志仅有单件,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乱丢乱放。

  三、报刊杂志必须在本室阅读,不得私自带走,如若发现,则以偷窃论处。

  四、不得在期刊上乱写乱画,不得任意损坏,若发现以上情况,则照价赔偿。

  五、阅览室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干其它与阅读无关的事。

  六、讲究公共卫生,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做到文明阅读。

  七、服从阅览室管理人员的有关安排。

  八、爱护阅览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将追究其责任。

  工会图书、阅览室管理员工作职责

  1、 负责图书、报纸、杂志的阅览、借阅工作,热情为读者服务,做到无丢失,无人为损坏。

  2、 按时开放图书室,保持图书室内的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蛀工作,妥善保管好图书。

  3、 定期清理图书、报刊杂志办理报损手续,做到帐、卡、物相符。

  4、 负责图书的分类和上架,做好破旧图书的整理修补工作。

  5、 负责图书的出借和追还,及时填写催书通知单,所借图书破损、丢失后,按规定由借书人赔偿损失。

  6、 报纸、杂志及时验收登记,仅供职工室内阅览,不得外借。

  7、 收集读者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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