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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参股协议书

时间:2021-11-26 16:40:04 投资参股协议书 我要投稿

投资参股协议书

  一、协议书的法律效应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二、投资参股协议书(精选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协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书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一起来参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投资参股协议书(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投资参股协议书1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湖南瑞特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尹文智,在湖南瑞特建材有限公司占51%的股份,乙方有意对甲方名的公司股份进行投资入股,甲方为感谢乙方之前对甲方的帮助和支持同意乙方的入股。以下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资入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为:湖南瑞特建设有限公司

  2、公司位于: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鸭咀岩镇神仙浪山

  二、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

  1、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整,实际金额612万元整,参股经营。

  2、甲方所占股总股金额为:312万元整。

  三、公司增资前的股本结构

  1、现湖南瑞特建材有限公司由尹方智与周文斌合资组成,总共投资612万元整,其中尹文智占公司股份的51%《由原尹文智老厂房、设备、应收款及所有与周文斌合作前的有型和无型资产,(除尹文智原公司或个人的贷款外)组成》,周文斌占公司股份49%(合作后所注入的300万现金组成),尹文智为法人代表。

  四、参股方式

  1、经双方协商决定,同意乙方入股到甲方所占公司股份比例中。

  2、投入资金:玖拾叁万陆仟元整(936000.00元)。

  3、乙方所占股份比例为甲方在公司股份中的51%的股份(比51%按100%计算甲方占70%,乙方占30%的比例)来计算。

  4、乙方不为直接入股公司,只属于单一的一方入股。

  五、乙方享有的基本权利

  1、乙方可在甲方股份里所占的51%中按100%计算占30%分红。

  2、乙方可享受6年的股份分红,6年后甲方须按当年股金值按占股比例退回一方所占有胡比例股本,参股时间从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6月1日。

  3、6年内如公司要加注投资本金,双方须按比例加注,如哪一方无资金注入按比例减少其在本合同中的股份比例。

  4、乙方可委派一人进入公司,由甲方提为高层管理董事会成员。甲方应主动向乙方汇报每月公司经营状况。

  5、甲方必须提交给乙方每月的财务报表,红利分配账表和董事会重大决定。

  6、分红时间按公司实际分红之日三天内于乙方结算清楚红利。

  7、如乙方要求,六年经营期满后,甲方应同意留存总参股资金的40%股金继续参股经营。

  六、特别承诺

  1、双方必须承诺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地位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行为。

  2、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守约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由违约方赔付守约方其出资的50%作违约金。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时间,导致本次投资入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七、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就位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3、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扣。

  4、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国内骚乱。

  5、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

  本议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件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

  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盖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各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

  十二、协议文本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名称: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资参股协议书2

  甲方: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乙方: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绿灯行保健养生堂)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绿灯行保健养生堂为项目投资主体。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项目所需要的资金,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合作的利益分配为绿灯行保健养生堂及其所有分店税后的利润分配甲方占有70%股份,乙方占有30%股份(包含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6000元)。

  甲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双方投资承担责任,乙方以其在职工资为限对双方投资承担投资责任,甲、乙双方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投资项目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协定比例共有。

  第三条事务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乙双方投资人执行双方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绿灯行保健养生堂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绿灯行保健养生堂作为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绿灯行保健养生堂成立后,行使其作为绿灯行保健养生堂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双方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甲方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投资人报告双方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双方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按上述协定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甲方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双方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投资人同意:

  (1)转让甲乙双方投资于绿灯行保健养生堂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向甲乙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双方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甲乙双方投资人同意;

  2、甲乙双方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双方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双方投资的股份;

  2、双方商定合作期限为长期合作,如有一方提出并经另一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合作期限;

  3、绿灯行保健养生堂成立后,任一甲乙双方投资人不得从双方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绿灯行保健养生堂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按照约定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在经营期间无论是否盈利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不低于6000元人民币工资。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以经签订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背此协定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投资人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投资参股协议书3

  投资人: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及所有参与者的意愿,为实现共同合作之愿望,特制定本协议各条款;

  二、本协议所有参与者系自愿参加;

  三、本协议为组建福建会馆而制定;

  四、本协议规定投资额度按福建会馆章程相关条例执行;

  五、筹集的资金打入福建会馆的专用账户内,公司成立后转入新公司账户;

  六、所有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

  七、所有款项的用途及有关福建会馆的投资事宜,对所有投资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次投资即为福建会馆的入股本金,投资人将获得相应股份并享有其权利义务。

  九、如本协议因故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清算条款进行清算。

  十、本协议公布后三日之内,将在福建会馆招开投资人会议并举行投资活动,选举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安排以后工作。其余未尽事宜,由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决定并报投资人全体会议备案;

  十一、本协议规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执行机构人员不领取报酬;公司成立之后,由投资人全体会议或董事会决定;

  十二、执行机构主要工作有:

  1、制作福建会馆项目商业计划书;

  2、精心挑选合作的投资人;

  3、与投资人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甲方签名: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

  投资参股协议书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_______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____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

  投资参股协议书5

  投资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以投资土特产(新郑大枣、礼品鸡蛋、始祖山杂粮、纯红薯粉条、咸菜)等土特产品开发、经营。

  第一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甲方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与乙方合作,合作期满后,双方可自由选择续约或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续约,可终止合同并退出续约。

  第二条合作性质

  甲方投资资金必须用于土特产项目正常并开发,不得用于其它。甲方并有参与决定权,如果乙方有其它投资等,应告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可以终止合作,并收回所有投资,并由乙方承担所有造成违约损失。

  第三条合作方案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如果在正常运营期间,双方不可以有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并退出,(特殊事情)可以协商,如有违约,由对方负责一切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投资方式

  投资以入股分红方式:运营以投资资金比例确定分红收入,确定每月结帐,年终分红,分红资金自己分配。

  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申请新郑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自_____年___月___日日生效,期数为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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