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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1-11-19 15:03:13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

  一、什么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精选1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1

  1.烹饪加工所用的原料应保持新鲜,再加热的食品感官应无异常,食品必须彻底烧熟煮透,大块肉类切开观察中心部位是否有血水。

  2.待加工半成品和烹饪后的熟食品应分开放置,避免熟食品受到污染。

  3.接触即食食品的容器、工用具应经消毒处理,应与食品原料、半成品使用的容器、工用具在外观上明显区分,使用时完全分开。

  4.禁止将已供应食用的食品(包括已使用的油脂、围边菜、辣椒等辅料)再次供应。

  5.每日加工结束后,将厨房地面、水池、操作台、工具、容器、排水沟、垃圾桶清洗干净。

  6.按照本单位清洁计划,定期开展烹饪加工场所的环境、设施、设备的清洁。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2

  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不得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观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

  食堂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物、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好的菜、加工后的熟制品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熟食台。

  烹调后的菜必须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品与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试尝后、确认感观无异样、无异味后方可出售。

  六、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洗干净。

  七、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3

  烹调加工是食品销售前的最后一道工序,因此对环境卫生、加工场所、用具、容器都有较高的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餐厅应有专用烹调间,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设置相对独立的烹调区域。

  二、为避免粉尘污染食品,中心规定禁止使用燃煤灶具,统一使用燃气灶具。炉灶上方要有排烟排气设备,且与炉灶匹配合理,保持设备运转良好,并与灶具同步使用。

  三、配料操作台(架)要美观实用、摆放合理,符合烹调加工的需要,并且易于清扫和洗涤。配置两个水槽以上的流水洗物池,用于洗涤烹调用具和容器; 设有流水的专用从业人员洗手池,并有明显标记,严格区别使用。

  四、烹调用具和供餐用具要标志明显,定位存放,分开使用。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柜,用以保存洗涤、消毒过的器具,防止鼠类、昆虫造成二次污染。

  五、配备的冷藏、冷冻设备,要求设备完好,运转正常。其外部要有明显的温度显示装置,柜内温度冷藏要保持在10℃以下、冷冻要保持在-1℃以下,保持柜内清洁,结霜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柜内冷冻(冷藏)物品不得超过柜内容积的70%。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混放在同一冰室,同时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要分类摆放,不允许混放,更不允许直接叠压摆放。

  六、在入口处设置宽敞的更衣室,准备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供从业人员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更衣后方准进入烹调场所。

  七、闲杂人员严禁进入烹调场所。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4

  一、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三、天花板、墙壁、各种管道表面无破损、无油污、无霉点,通风良好。地面平整干爽,无杂物(尤其是灶台、案台下的地面),下水道通畅。地面、沟渠、柜内、柜面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及昆虫活动。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并盖好,无破损无溢漏,桶盖与外壁应保持清洁。

  四、细加工员工,加工前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或使用。加工后清洗台面工用具,刮洗好后的砧板应竖起放好,工用具收入柜内。

  五、配菜员工,检查已加工好的原料,不新鲜,有异味不得进行配菜。配菜碟要干净,配菜碟应与客人进餐用的餐具不同。

  六、放入餐具保洁柜内的消毒餐具要进行验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退回重新洗消。

  七、烹调时注意原料的种类、性质、厚薄和数量,必须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应做到一洗(洗干净)、二浸(水中浸泡30分钟)、三烫(开水烫后弃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残留的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八、配餐应在专用配餐间内进行,配餐间内只能存放可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必需的餐具、工用具,不准存放任何杂物及私人物品。大型宴会、酒会时要留样观察72小时以上。

  九、雪柜(冰箱)要有专人负责,食品摆入有序,烹调间内不得存放熟食品(包含所有可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品只能在相应的功能专间内雪柜或冰箱中存放),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在柜门上注明相应标识。半成品存放时注意加盖封包。雪柜内架、柜内底、柜门等各种应定期及时清洗保持洁净,雪柜内不得有异味。

  十、所有工用具应保持洁净,下班时定点摆放。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5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Q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要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使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和使用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使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

  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重,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6

  一.食品烹饪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食品烹饪厨师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三.烹饪食品盛装器具坚持生、熟分开、分类使用;抹布保持清洁,调味品、料要分类放置,用后及时加盖。

  四.食品原料烹饪加工前应新鲜、洁净、卫生,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饪加工。

  五.烹饪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方式科学合理,不破坏和降低食物的营养价值。

  六.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七.学校餐厅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须经高温煮熟烧透。

  八.食品菜肴烹饪严格按卫生要求规范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围裙擦试菜肴容器。

  九.菜肴品调味必须符合烹调卫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拈菜品尝,不能用烹饪厨具盛菜和汤汁送入口中品尝。

  十.烹制加工好的熟食菜肴,必须使用清洁、卫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装,及时送入配菜间分配案台上,防止灰尘、蚊蝇、虫鼠等的二次污染。成品菜肴严禁放置于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饪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各种用烹饪器具,打扫灶台、地面等烹饪环境卫生,保持器具、灶台清洁,地面无食渣,废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经餐厅管理人员许可,烹饪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换岗和增减。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7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8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千净、灶上、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九、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油烟机罩。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9

  1.烹调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灶台保持清洁,做到无油腻、无浮尘、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后做好地面、灶台的清洁工作。

  3.饭菜烹饪时,尽可能保持食品的营养素,加工食品必须充分烧熟煮透。

  4.为防止有害物质的产生,幼儿尽可能少吃油炸食品,加工的饭菜要以少炸为好。

  5.炊事员尝菜时,不能用炒勺或手指尝菜,而且用碗尝剩下的汤、菜不能倒回锅内。

  6.隔顿、隔夜食品、外购熟食一律不允许买,也不允许回锅烧后给孩子吃。

  7.加工后的成员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8.食堂里不允许制作凉菜、卤菜。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10

  1、粗加工肉类原料和蔬菜原料的洗涤池、操作台、用具和容器需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5、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6、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7、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加工区域。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11

  一.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上岗,操作前应洗手,并保持洁净。

  二.食品用具、容器等要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做到铁器明亮、木见本色,无污物,无异味。

  三.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不得使用感官异常、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禁用的原辅料。

  四.烹调加工应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和要求,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

  五.食品及原辅料临时储存应严格做到生、熟、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易腐食品和原料冷藏或冷冻存放,严禁在台面上长期滞留。

  六.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供应,煎炸食品油脂应定期更换,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的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

  七.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工具、容器要清洗干净,定位存放,灶台、操作台、水池、地面要清洗干净。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12

  1、所有烹调加工制品必须经过粗加工工序,严禁烹调加工来路不明的食品;

  2、煎炸类制品在生环境下进行小块腌制,在煎、炸熟制过程中确保煎熟、炸透。禁止为单纯追求口感而制作半熟或带血筋制品;

  3、煎炸用油反复使用不得超过三次;

  4、爆炒类制品要根据不同菜肴的具体情况进行操作,但要确保炸熟炸透,禁止半生菜出锅;

  5、熘烩类菜肴要掌握荤素搭配的熟制程度,一般荤制品熟制时间较长,要确保熟透。同时汁芡也要充分熟透,打明油禁止用生油;

  6、禁止烹调出芽土豆和不去皮不剜芽眼的土豆;

  7、加工扁豆类菜肴禁止用爆炒方式,必须焖熟焖透。要使豆角加热至原有的生绿色消失,食用时无生味和苦硬感,毒素方能遭到破坏;

  8、食堂所有烹调制品出锅前必须使用中心温度计进行测温。烹调制品中心温度必须达到70℃以上(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温度。用探针式中心温度测量仪测试);

  9、加工大块畜、禽肉或大块带骨制品时,一要使加工容器与加工物品相匹配;二要在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延长加工时间,以便于彻底煮熟煮透。冷冻物品未经彻底解决禁止熟制10、熟制品加工工位应做好当班加工记录,重点记录当班菜品品种、出锅实测温度,及菜品质量验收(质量包括:口味、刀工、成本核酸、汁芡、配比及色、香、味、形等);

  11、熟制待售成品必须加盖保存,以防异物掉入;

  12、食堂熟菜加工区要确保无鼠、无蝇、无蟑、无尘,要确保餐厨具干净整洁。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13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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