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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精选12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1

  根据《桂林市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及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争创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市(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特制定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以保障全市人民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方式进行宣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群众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舆论氛围,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和争创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市(县)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增强群众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分别达90%和70%。

  三、宣传重点

  (一)强化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的宣传,强化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市(县)的宣传,同时注重与文明城、卫生城、平安建设宣传的有机融合。

  (二)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创新方法、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诚信企业的宣传。

  (三)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在群众中开展“减盐、减油、减糖”、“光盘行动”、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宣传。

  (四)强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曝光,依法公布抽检信息、处罚案件信息、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四、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高频次开展主流媒体宣传

  1.在本地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官网开设食品安全工作专栏,原则每月发布食品安全工作动态、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各2期以上,依法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处罚信息和曝光食品安全案例。

  2.召开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

  3.制作食品安全工作简报,交流食品安全工作动态、抽检信息、风险防控等工作。

  4.在本单位公众号、官网等媒体上发布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发布适合本领域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原则上每月1期以上或结合实际工作开展。

  5.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先进个人,树立食品安全监管良好形象。〔市食品安全办、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二)多形式开展主题活动宣传

  1.开展世界食品安全日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2.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市场”、“进学校”、“进机关”、“进工地”、“进企业”、“进景区”、“进广场”、“进商场”、“进村屯”活动。通过发放资料(用品)、培训、咨询、走访、宣讲等形式实现社区、市场、学校、生产经营单位、广场食品安全宣传“五覆盖”,注重与重点节日、重大活动、群众参与性高的活动想结合。各县(市、区)每年不少于40场次,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宣传活动和实际开展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3.发布倡议书活动。通过写好倡议书,向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大群众发出号召,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4.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创建放心肉菜超市,开展诚信教育现场活动,发动企业公开承诺,鼓励餐饮企业打造“明厨亮灶+互联网”,组织消费者参观生产加工车间、种植、养殖基地。

  5.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活动。利用云宣传开展直播大讲堂、网络知识竞赛、网络民意调查等活动。

  6.开展科普基地宣教活动。坚持利用食品宣教基地开展活动,发挥绿色生态种植、养殖、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优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安全志愿者、学生教师等参观体验,每年不少于1次。

  7.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收集公众对不同食品环节、不同食品类别“食品安全状况”的反映和意见,有针对性改进工作。

  (三)全方位营造食品安全氛围

  1.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短信、公共交通、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处开展集中宣传。

  2.在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场所,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标语、公益广告,在醒目处张贴宣传海报。

  3.在全部行政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1处以上,每半年更新2期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宣传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周密策划,抓好落实,确保宣传常态化。

  (二)积极行动,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调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注重宣传方式、载体、内容的创新与优化,遵守宣传工作和户外广告有关规定。要注重日常动态宣传与集中重点宣传的结合,力求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控制舆情,防患未然。要建立舆情预警机制,对涉及的负面事件应采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办法。加强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严格检查,层层落实。市食品安全办将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列入对成员单位的督查考核内容,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五)归纳总结,建立台账。根据活动开展实际情况,及时归纳总结,突出亮点,完善不足,建立长效的食品安全宣传机制。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2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做好我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合法维权意识,引导群众拒绝和防范假冒伪劣食品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复工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宣教办、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兽医站、安办、工商所、各学校负责人任成员的新度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二、宣传内容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果。

  (二)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三)根据不同季节和时期适时发布预警公告,引导群众正确合理、安全科学地饮食。

  (四)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

  (五)及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等。

  三、宣传形式

  (一)结合实际,根据食品放心工程的特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载体、信息、简报、黑板报、标语、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开展食品安全咨询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举办校园食品知识讲座。

  (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四、宣传时段安排

  (一)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宣传由工商部门牵头,镇食安办和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实施。

  (二)“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宣传,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

  (三)各级学校的食品安全宣传,由镇食安办牵头,教育部门配合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各村食品安全委员会及要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出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二)为加强信息交流,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之间要相互交流监管信息,并定期(每季度至少1篇)为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稿件。

  (三)各村要把食品安全宣传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四)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学校开设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会同镇食安办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五)信息发布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做到及时、统一、准确、真实。

  (六)复工企业的监管与落实(凡超过20人以上就餐由镇食安办监管,村居监管不到位或特殊情况由镇食安办协助监管)。复工复产要求:严格管控人员体温检测及口罩规范佩戴,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落实每日动态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员工信息。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3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我县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工作以来,白马滩镇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并趋于好转。但基层群众的食品安全常识仍十分缺乏,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因此,为了深入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创建的热情,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白马滩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市、县关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相关要求,以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为重点,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保障白马滩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总体要求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要建立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和监管部门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全镇上下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的意义,把广大农民群众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作为成效目标,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加大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机制,落实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职责,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警觉性,确保全镇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内容

  以继续深入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为主线,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1.动态报道。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向上级及时、准确、全面地通报我镇食品安全信息。

  2.专题报道。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或座谈会。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堂和集市贸易市场举办者以及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责任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或座谈,加强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食品。要积极组织安排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上食品安全课,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

  3.在主要街道、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等地悬挂宣传牌、横幅、宣传标语、出刊板报墙报等宣传形式,形成浩大的宣传声势,充分展示我镇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

  4.组织受理和回答群众的投诉和咨询。设立公布投诉和咨询电话,进一步开通和完善投诉及咨询通道,畅通政府、群众的沟通渠道,推动食品安全理念的不断提升。

  5.做好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细化方案、创新方法、精心组织好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特别突出节假日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建立起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食品安全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6.其他宣传。

  四、宣传教育对象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我县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对象是社区居民、农民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中小学校师生、集中供餐用餐的单位及负责人。

  1.社区居民、农民。了解食品原料、储藏、制作、烹调、消费等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养成科学饮食的习惯,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做食品安全的自觉维护者。农民应了解和掌握农业生产投入品的基本安全知识,自觉抵制有害物质的投入,按标准使用农药、抗生素、激素、添加剂等物质,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2.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以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学习,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3.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规范等知识,树立食品安全“法治意识、诚信意识、首责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教育工作者和中小学生。教育工作者要学习食品原料、储藏、制作、烹调等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并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学生了解食品安全基本常识,让学生从小培养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

  6.集中供餐用餐单位及责任人。针对集中供餐用餐中食品安全的特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集中供餐用餐单位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集体用餐者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2.精心策划,多方参与。各作业区、各部门要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精心策划,整体推进,全面落实,形成政府推进、企业响应、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3.重点突出,深入群众。要加强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宣传力度。在集市、餐馆、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人员聚集较多的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4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大力开展舆论造势,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县食药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广泛深入持久宣传,大力营造全乡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知晓度、关注度、满意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部署、政策举措、重大活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动员全社会关注参与。

  2、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凝聚强大的食品安全社会共识。

  3、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充分宣传相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突出成效。

  4、对群众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三、宣传形式

  1、基础资料宣传。在乡、村主要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向各村发放宣传册、海报,经常性张贴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提高群众知晓率。

  2、宣讲互动宣传。配合县食品安全宣讲团,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进机关等“六进”系列基层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讲解近年来政府和部门为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公众投诉渠道、有奖举报等。不断动员群众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建活动,强意识、造氛围,使食品安全科普宣讲覆盖面达60%以上。

  3、建设阵地宣传。在各行政村及中小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栏,设置固定宣传牌。并利用墙报、板报及校园广播经常性刊播创建活动进展及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增强广大村民、学生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4、媒体网络宣传。向信息员大力宣传每阶段创建工作的进展、成效及结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信心。引导公众通过县级微信、微博平台了解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维权投诉电话、创建活动动态、进展、成效与宣传口号等内容,提升公众饮食安全信心。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5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广泛深入持久宣传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展,大力营造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知晓度、关注度、满意度,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要任务

  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社会宣传方式,以及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新闻宣传报道,着力提高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市民知晓率和社会参与率,形成持续集中、声势强大的创建舆论氛围,指导引领基层创建工作,推动我市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宣传重点

  1. 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领导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

  2.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创建的重要部署、政策举措和各类活动;

  3.大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4.科学准确报道许昌市食品安全形势。充分报道相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突出成效;

  5.积极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3.15”等宣传活动,对群众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6.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四、宣传步骤

  (一)全面部署,舆论造势阶段

  全面宣传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专题报道召开创建动员会的情况;拍摄、编印、制作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活动公益广告、宣传资料和宣传画,征集创建图标和宣传标语、设计“文明用餐”温馨提示牌,在全市范围悬挂、张贴、摆放,积极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与媒体交流创建活动的宣传要求、宣传导向,为我市在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期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全民参与,组织实施阶段

  广泛宣传全市食品相关行业、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活动的主人翁意识;深化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动态;集中报道创建活动给许昌带来的巨大变化;多角度宣传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件、食品“三小”整治工程、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程等惠民工程实施情况;结合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拍摄阶段性工作汇报片,展示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创建成效。

  (三)加强宣传,征求民意阶段

  采取公益广告全媒体覆盖的形式,大密度开展典型宣传、专题剖析、权威访谈等。深层次报道全市在创建活动中的好举措、好成效;报道各县(市、区)政府、成员单位及企业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提升食品安全的好做法、好经验;报道创建中解决带有针对性、普遍性问题的指导性方法和措施;报道通过初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查整改的做法;利用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微信调查等形式,征求民意,推进工作。

  (四)迎检提升,查漏整改阶段

  通过全媒体覆盖的形式,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全力营造迎检氛围;继续通过媒体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微信调查等形式征求民意,提高群众知晓率、关注率、参与率;及时宣传报道国家评比验收标准和我市创建总体情况;报道国家评比验收情况;报道市政府对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新措施、新方法;报道县(市、区)政府、成员单位和企业对今后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五)评价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集中宣传报道我市整体开展创建活动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报道创建活动的主要成果;报道上级政府和广大市民对创建活动的总体评价;报道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城市战略的举措和愿景;制作汇报片向全市人民展示创建成效。

  五、宣传形式和工作责任

  (一)社会宣传

  1.基础性资料宣传。一是撰写《致企业的一封信》、《致市民的一封信》倡议书,征集宣传标语和宣传图标,动员市民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通过社区、农村、学校、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带入千家万户。二是请专家设计、专业印刷单位制作宣传册、宣传画报、拍摄公益广告,在市区公共场所发放、张贴、播放,提高群众知晓率。市创建办负责倡议书、宣传册、画报、公益广告设计,征集宣传标语;市食安办负责提供宣传册内容;市创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宣传资料的印制、发放、张贴和维护。

  2.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利用我市主要交通干道、火车站、旅游景点、购物中心、城市广场、公交候车亭等地方的电子显示屏、LED屏等媒介,经常性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媒介数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

  3.公共交通宣传。公交车、出租车、人行天桥、灯杆等要在外体、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张贴)宣传标语或公益广告,大力营造创建活动氛围。

  4.建筑围挡宣传。各县(市、区)、管委会辖区内所有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地)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30%,对原来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要进行更换。市创建办负责公益广告的设计;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村庄、社区及学校宣传。在各村庄、社区及各大中小学校建立创建宣传栏,设置固定宣传牌。同时,利用墙报、板报及校园广播经常性刊播创建活动进展及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增强广大市民、学生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普及率达100%。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中小学食品安全课程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5个课时。

  6.行业宣传。以市创建办各成员单位和行业单位为重点,大力开展食品相关行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和执法行为,优化行业环境,推进作风建设。要求市创建办各成员单位及各成员单位所监管的食品相关企业设置固定宣传牌或宣传栏,张贴创建标语,有LED屏的单位或企业滚动播放创建标语。市创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手机短信宣传。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向全市所有手机发送创建工作温馨提示,使手机成为宣传食品安全的快捷通道。市创建办实施,移动、联通等企业协助实施。

  8.微信宣传。设立“食安许昌”微信订阅号,通过微信订阅平台向市内手机用户,适时发送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维权投诉电话、创建活动动态与宣传口号等内容,提升公众饮食安全信心。

  9.餐饮企业“文明用餐”温馨提示牌宣传。全市所有餐饮企业必须在餐桌摆放“文明用餐”温馨提示牌,向公众告知餐饮企业信用等级及投诉举报电话,为群众饮食安全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

  (二)媒体宣传

  1.报纸宣传

  (1)在《许昌日报》、《许昌晨报》开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专栏,内容涵盖创建动态、创建亮点及创建成果等内容,全方位多视角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落实媒体;市创建办、市创建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提供刊登内容。

  (2)在《许昌日报》、《许昌晨报》等纸媒刊登专版,依照创建工作整体推进进度情况,大力宣传每阶段创建工作的进展、成效及结果; 宣传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对生产、经营的产品做出食品安全承诺,提振全社会食品安全信心。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落实媒体;市创建办、市创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提供刊登内容。

  (3)成立媒体宣传报道小组,适时联系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宣传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过程中好的做法、典型案例、工作成效等。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落实媒体;市创建办负责提供稿件。

  2.广播电视台宣传

  (1)制作公益广告,在许昌电视台、《许昌新闻》、《许昌零距离》及各县(市、区)电视台新闻栏目、重要时段每天插播1期创建短片,强化市民对创建工作的认识,提高广大市民的认知度,号召广大市民共同参与。

  (2)在许昌广播电台及各县(市、区)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道开设专栏,依托家喻户晓的新闻栏目如《许昌新闻》、《关注许昌》等及时报道创建动态和创建成效。

  (3)拍摄阶段性工作汇总专题片,全面梳理创建工作的整个过程和成绩以及各部门的辛勤努力,展示老百姓对该项工作的参与、支持和认可。市创建办负责实施,市创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配合完成。

  3.网络宣传

  (1)在许昌网开设专题页面,及时发布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信息及工作动态,营造网络宣传气氛。专题分四项内容:一是新闻资讯、其中包括创建的最新动态、各媒体报道的创建内容及典型案例;二是食品安全宣传公益广告(视频);三是将电视报道的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新闻在网络上展现;四是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在线访谈。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落实媒体;市创建办负责实施。

  (2)在市政府、各创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网站建立专栏并与许昌网进行链接,专栏要根据自身创建进展增加创建工作中的亮点、成效等内容。市创建办、市创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设立“食安许昌”官方微信,发布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维权投诉电话、创建活动动态与宣传口号等,提升公众饮食安全信心。市创建办负责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创建成员单位要把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制定相应的宣传工作方案,把宣传发动的各项任务具体体现在创建方案中,确保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实效性。要成立媒体宣传报道小组,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重要版面或栏目,不断推出新闻报道,每月不少于10条(次),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紧密协调配合

  市创建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各自领域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充分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积极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争取广泛认同和支持,共同参与和推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三)强化宣传实效

  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创建成员单位要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创建工作的宣传。要积极调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工作。要注重宣传方式、载体、内容的创新与优化,遵守宣传工作和户外广告有关规定。要注重日常动态宣传与集中重点宣传的结合,力求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积极应对舆情

  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创建成员单位要建立舆情预警机制,对创建工作中涉及到本单位的负面事件应采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办法。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处理问题并及时联系相关媒体公布处理结果,做出正确舆论引导,掌握主动权。市委宣传部要做好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严格督查考核

  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所列项目及任务,各责任单位应立即全面启动,市创建办将把各责任单位的宣传工作纳入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重点考核内容,严格进行督查考核。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6

  为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知晓率,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主要任务

  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着力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持续、深入、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推动全市创建工作的良好开展。

  三、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中、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创建的重要部署、政策举措和活动;

  2.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3.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报道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案件取得的突出成效;

  4.对群众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5.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延安特色优质食品和优秀企业,引导重点食品企业对生产的产品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四、宣传步骤

  (一)全面部署,营造舆论阶段(20xx年7月)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征集、编印、制作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活动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宣传资料和宣传画,在全市范围悬挂张贴,积极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全民参与,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至12月)

  通过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树立“人人都是创建者”的理念,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创建热情;以全媒体覆盖的形式,大密度开展创建活动宣传,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的好举措、好成效、好典型,加大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督查曝光力度,多角度宣传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件;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助力全市食品行业诚信大环境建设。同时,利用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微信调查等形式,征求民意,掌握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工作。

  (三)评价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1月至12月)

  集中宣传报道我市整体开展创建活动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报道创建活动的主要成果;制作汇报片展示创建成效。

  五、宣传方式及内容

  采取新闻媒体、社会面和网络声讯宣传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

  (一)媒体宣传

  1.开设栏目。在延安市融媒体中心各端口统一开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专栏,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刊发有分量、有深度的新闻报道。发动各县(市、区)、市各成员单位踊跃投稿,内容涵盖创建动态、创建亮点及创建成果等,宣传本地本系统创建工作。《延安日报》创建专栏每周至少有一次宣传或一篇报道,每月至少投放一次创建标语;《延安新闻》每月发布采访报道;延安交通广播电台(FM98.7)每天3个时段整点报时宣传。年底制作成专题汇报片,全面梳理展示创建工作的过程和成绩。大力宣传优良品牌和诚信企业,引导食品企业对生产、经营的产品做出食品安全承诺,提振全社会食品安全信心。

  2.访谈报道。根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和市民普遍关心或反映的突出问题,制作14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长访谈录”。

  (二)社会宣传

  1.分层次、有针对性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进超市”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组织编写、印制宣传册、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广大市民手中,张贴、摆放在各主要公共场所;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10小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走进机关、企业参与监督,听取意见建议;举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展览、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至少1次,使公众了解创建活动,引导全民共同参与,增强公众的创建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特色宣传。编排制作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陕北说书、广场舞等宣传节目,打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的品牌宣传栏目和特色活动。

  3.各类科普公益广告宣传。创作具有延安特色的公益广告,编写宣传标语、口号,供各单位使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达到市级有专栏、县级有路牌、乡镇有横幅,村村有标语。

  (1)交通运输类。

  ①高速公路类:延安所有高速路出入口、全市境内所有高速公路跨越天桥及高速公路两侧大型广告牌8%的资源应刊载公益广告。

  ②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类:各级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大厅、广场等显著位置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8%。

  ③公交车、出租车等各类交通运载工具类:所有公交车、出租车车载电视均要播放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10%。所有公交站点、出租车上下点均要利用站牌、广告牌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8%。

  (2)建筑围挡类。凡市区内所有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工地)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30%。对原来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要及时更新更换。

  (3)旅游景区类。全市所有景区、旧址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10%。

  (4)校园类。全市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校园均要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和广播,经常性刊播食品安全知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等内容。

  (5)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类。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宣传牌、宣传标语,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摆放宣传品等;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标语和科普知识短片等;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场、超市要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台。

  (6)其它社会媒介类

  ①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商业街、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购物商场、农贸市场、楼宇电视、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媒介,要大密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宣传标语。

  ②在各乡镇(社区)主街道、墙体制作户外宣传牌或悬挂、张贴创建宣传横幅和标语,利用墙报、科普栏等形式经常性宣传示范创建和食品安全科普常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宣传工作方案,把宣传工作各项任务进行认真分解落实,确保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实效性。要成立宣传报道小组,确定分管领导,指定联络员,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推出创建工作动态,同时将相关动态信息及时报送市创食办。各县(市、区)每周至少报送2篇信息,各成员单位每周至少报送1篇信息。各单位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8月4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创食办,若有变动,应及时上报调整、备案。

  (二)紧密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各自领域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充分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积极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争取广泛认同和支持,共同参与和推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三)强化宣传实效。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创建工作的宣传。要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工作。要注重宣传方式、载体、内容的创新与优化,遵守宣传工作和户外广告有关规定。要注重日常动态宣传与集中重点宣传的结合,力求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积极应对舆情。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舆情预警机制,对创建工作中涉及到本单位的负面事件应采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办法。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处理问题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正确引导舆论。市委宣传部要做好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消除负面影响,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严格督查考核。社会宣传、新闻宣传和网络声讯宣传所列项目,各责任单位立即全面启动,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注意及时把各项宣传活动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收集整理。市创食办将把各责任单位的宣传工作纳入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重点考核内容,严格进行督查考核。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7

  为深入推进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以下简称省创),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氛围,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8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广泛深入持久宣传创建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展,大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知晓率、参与率,有效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二、主要任务

  通过立体式、集中式、全方位的食品安全宣传,形成声势强大的创建舆论氛围,指导引领创建工作,做到统筹谋划,推动创建各项部署落实落细,保证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都达到90分以上。

  三、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领导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大力宣传省、市、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创建的重要部署、政策举措和各类活动;

  (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等食品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四)准确报道食品安全形势、相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等取得的突出成效;

  (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五进”“四个你我”等宣传活动,对群众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六)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特色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七)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餐饮浪费势头,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

  四、宣传步骤

  (一)全面部署,舆论造势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制定出台宣传方案,全面宣传创建的目的、意义、任务;拍摄、编印、制作创建宣传片、宣传资料和宣传海报,在全市重要场所悬挂、张贴、摆放,广泛宣传、层层动员,积极营造创建浓厚氛围;及时与媒体交流创建宣传要求、导向,为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全民参与,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7月)

  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优秀典型;深化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动态;集中报道创建带来的巨大变化;多角度宣传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共富作坊、特色美食村等惠民项目实施情况;大力宣传本地特色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阶段性展示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创建成效。

  (三)全面覆盖,迎接省评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1月)

  广泛宣传创建的意义、目的和要求,营造迎检氛围;通过媒体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形式征求民意,提高群众知晓率、关注率、参与率;及时宣传公布报道创建情况、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新措施、新方法以及对今后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全面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测评标准。

  (四)评价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

  集中宣传报道开展创建成功做法和经验;报道创建主要成果;报道上级政府和广大市民对创建总体评价;报道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城市战略的举措和愿景。

  五、宣传形式和工作责任

  (一)社会宣传

  1.基础性资料宣传。发放倡议书、折页、海报等宣传资料,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创建,通过社区、农村、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渠道,让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辐射至整个社会。

  2.交通类宣传。在客运站、火车站、公交站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显著位置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或设置宣传牌等开展创建标语、创建知识宣传。在公交车、出租车等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片,提升创建知晓率。

  3.农贸市场宣传。全市重点农贸市场、专业市场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刊载创建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有效传播省创动态。

  4.建筑围挡宣传。在辖区内重点建筑围挡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刊载省创宣传标语或食品安全知识,同时设有LED屏门头的企业要滚动播放创建标语。

  5.学校宣传。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各大中小学校要建立创建宣传栏,设置固定宣传牌。同时,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班会、手抄报征文比赛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利用墙报、板报及校园广播等经常性刊播创建活动进展和创建标语,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6.行业宣传。大力开展食品相关行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行业食品安全诚信建设,规范行业秩序、优化行业环境。设置固定宣传牌或宣传栏,张贴创建标语,有LED屏的单位滚动播放创建标语。

  7.手机短信宣传。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创建工作温馨提示,使手机成为宣传创建的快捷通道。

  (二)媒体宣传

  1.报纸宣传。加大在报刊媒介上宣传力度,内容涵盖创建动态、创建亮点及创建成果等内容,全方位多视角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电视宣传。在电视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执法检查体验行等活动,带动参与者所在的单位、领域、行业、村社人员共同关注食品安全,提高知晓率,提升满意度。电视端持续播放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宣传片,并及时发布创建动态、亮点、成效、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果、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等内容,全方位多视角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各新闻媒体要极积参与创建工作报道,并实施跟踪报道。

  3.广播宣传。在龙泉人民广播电台及时播出报道创建动态、创建成效、食品科普知识,提升广大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鼓励其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

  4.“两微一端”宣传。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通过官方公众号推送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传递监管动态、治理网络谣言、服务社会大众,满足群众获取食品安全知识的需求。开展有奖征文、知识竞赛等线上活动,加强与群众互动,增强公众参与感。

  5.抖音视频号宣传。充分利用抖音平台和微信视频号的用户活跃度,发布“你点我检”系列视频,制作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安全执法过程、食品生产企业质控、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等视频,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宣传,让更多社会公众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三)主题活动

  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启动仪式,开展现场集中宣传、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志愿者代表进社区宣传、食品安全线上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意识和对创建参与度。

  2.开展“五进”活动。要强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商超、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醒目位置摆放、悬挂或张贴创建标语、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或图片等,引导重点企业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做出安全承诺;在学校设立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创食宣传长廊,开展食品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素养,强化学校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各乡镇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社区、农村设立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充分调动乡镇社区的有生力量,由乡镇自行选择几个地点展开宣传;利用好食品安全科普站、农村文化礼堂、文化活动室等宣传阵地,举办知识讲座、法规宣讲等,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覆盖乡村、社区和重要场所。

  3.开展“四个你我”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活动,为公众和监管部门搭建起“互通、互动、互信”的桥梁与平台。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学生家长等自愿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宣传,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4.开展各类创建系列活动。通过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多种活动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丰富市民广泛参与共创共治的平台,吸引不同群体、各行各业的市民积极参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统筹谋划,指派专人负责,注重实效,强化措施,整体推进。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把宣传发动的各项任务具体体现在方案中,确保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紧密协调配合。市省创办要切实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各自领域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和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积极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争取广泛认同和支持,共同参与和推动创建工作。

  (三)强化宣传实效。要积极调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开展创建宣传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宣传方式、载体、内容的创新与优化,遵守宣传工作和户外广告有关规定。要注重日常动态宣传与集中重点宣传的结合,建立健全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力求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积极应对舆情。要建立舆情预警机制,对创建工作中涉及到本单位的负面事件应采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办法。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处理问题并及时联系相关媒体公布处理结果,做出正确舆论引导,掌握主动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要做好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严格督查考核。对方案中所列的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项目及任务,各责任单位应立即全面启动,市省创办将完善指导和督查等工作机制,提高指导和督查频率,把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宣传工作作为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抓创建质量。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效果不佳的,要通报批评,限时整改。请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将创建宣传情况以图文形式报市省创办。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8

  为持续提升我县人民群众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知晓率和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目标,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第三方测评中,实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8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高质量通过验收。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决策部署。

  (二)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三)深入宣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宣传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举措和成效。

  (四)宣传在监管工作中的创新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工作任务

  本次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活动,从20xx年6月1日开始到20xx年11月30日结束,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组织实施。

  (一)社会宣传

  各地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本行业的企业、市场、商超、门店广泛开展创建宣传。

  1.在各级各机关事业单位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标语,每天不少于20次。

  2.在全县大型商超、酒店、药店、餐饮店、美容美发店、农贸市场、生鲜市场、专业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物流市场、交通枢纽、停车场等单位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标语,每天不少于20次。有条件的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置固定宣传阵地。

  3.在全县各办证大厅及窗口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标语,每天不少于20次。

  4.在全县各住宅小区、商业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标语,每天不少于10次。

  5.在城市广场、商业街、居民小区、宾馆酒店、购物商场、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路等电子显示屏、LED屏、楼宇电视、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媒介,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宣传片,同时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食品安全宣传栏,张贴创建宣传画报、宣传标语等。

  (二)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

  1.在全县各住宅小区宣传栏内制作张贴创建宣传海报。

  2.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等基层干部上门向社区居民发放一份《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创建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倡议书》,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创建。

  3.定期在社区组织食安课堂、群众交流面对面等活动,通过邀请专家、业务骨干讲课,开展有奖问答、座谈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创建工作,打造老百姓有感觉、有温度的食品安全示范县。

  4.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或专栏,每个单位不得少于1个,制作张贴创建工作海报、宣传画报等,农村地区要积极运用广播、宣传车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等宣传教育活动。

  (三)学校宣传

  利用校园宣传栏张贴创建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有条件的要设置固定宣传牌。利用墙报、板报及校园广播经常性刊播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完成每年10课时的食品安全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好“食品安全开学第一课”。

  (四)媒体宣传

  以正面宣传为主导,重点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动态、成果。减少执法办案中负面新闻的报道,在规定范围内公示检验检测不合格食品有关信息,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日常监管和服务工作的报道。

  1.电视电影媒体:强化正面宣传,报道创建工作中的重大活动、创新举措、工作成效等,电视开机或电影播放前植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公益广告、飞字。加强对食品安全假消息、假新闻和负面舆情的监测、管控和处置。

  2.平面媒体:刊登创建工作的重大新闻、重大活动、工作成效等内容。开设民意征集栏目,收集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及时解答和回复。

  3.网络媒体: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体报道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重大行动、工作成效等,滚动播放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公益广告、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

  (五)短信宣传

  通过移动、电信等运营平台,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短信、彩信群发至全县群众,将创建宣传标语设置为来电彩铃,提升创建工作的知晓率。

  (六)公共交通宣传

  1、公交车:在县城重点线路公交车的车体、车内吊环、座椅粘贴宣传标语、宣传海报。

  2、出租车:在各出租车灯箱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3、火车站:在火车进出站口显目位置的广告宣传栏、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公益宣传片。

  (七)主题宣传活动

  开展食品安全“五进”、食品安全宣传示范社区创建、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学生家长进学校食堂、群众代表进基地/企业/超市探访体验、“食安面对面”征集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系列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参与、支持食品安全及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工作与文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二)规范宣传内容。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各项任务,县创建办将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工作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9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营造社会共治浓厚氛围,动员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根据《北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打造“食安北海”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为重点,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覆盖面,坚持正面宣传,丰富宣传载体,务求宣传实效,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潜移默化地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北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目标要求以及重要意义,强化创建工作宣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传播食品安全好声音,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紧紧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目标工作成效,进一步总结提炼创建工作好做法、好经验和特色亮点,广泛宣传推广,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宣传工作安排及内容

  (一)20xx年1月至12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攻坚阶段。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根据上级部署,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公众关注度,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宣传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的进基层活动。通过张贴标语、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

  (二)20xx年及以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总结和巩固提升阶段。政协机关持续保持声势、延续热度。宣传我市整体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持续抓好食品安全战略的举措和愿景。制作创建活动画册、汇集有关资料印制成册,持续抓好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实施“食安北海”行动的具体举措。政协机关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抓好各自牵头领域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开展宣传的有关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1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精神,巩固宝山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工作成效,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食药安办的指导下,宝山工业园区食安办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广大企业和市民群众,计划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影响力,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感受度,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结合园区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进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积极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提升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市民树立更健康、更科学的饮食观念,不断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本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精神。

  (二)引导食品行业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推进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提升、餐饮服务质量提升、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推进食品产业发展。

  (三)全面梳理食品安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展示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党政同责”、“互联网+食品”监管,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以及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等工作成效,增强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四)重点关注儿童和老人两个群体,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校园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科学认识食品、了解食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加强社会监督,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传播正能量。

  三、活动安排

  (一)全方位、多角度,全面覆盖促营造宣传声势

  1.编织立体宣传网络

  运用互联网、报刊、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大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宣贯、食品安全工作正面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宝山“社区通”、“宝山汇”APP等新平台宣传效应,投放食品安全相关科普知识和工作动态,探索宣传活动与新平台的联动结合,激发宣传工作活力,覆盖更多受众人群。在园区内主要路段、主要商圈、社区,以及学校及其周边等区域的醒目位置布置宣传阵地,通过户外电子屏、广告牌、宣传栏等媒介,投放海报、宣传册页等类型多样的宣传资料,努力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知晓度。广泛发动居委开展社区宣传,做到入户入心。

  2.打造食品安全宣传品牌

  做精做新“食品科普微课堂”、社区通“食品科普小知识”两个线上科普系列,打造“品味宝山”宣传品牌。联合居委制作贴近市民生活、符合消费习惯的短视频、小贴士,通过上海市食品安全网、“宝山汇”以及抖音等平台进行分享。

  (二)贴民情、接地气,深入社区与群众合拍共呜

  3.食品药品科普阵地建设

  推动科普站、科普角、科普墙等科普阵地建设,现有科普阵地保持常态化运营,并向企业、商圈延伸,辐射更广范围、更多人群,使其成为市民身边集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现场体验、沟通交流于一体的重要窗口。年内,依托现有科普阵地举办一次主题科普活动,新建科普阵地1个。通过提高科普阵地覆盖密度,进一步营造氛围,提升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和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

  (三)聚合力、求实效,推动共治引各方同频共振

  4.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按照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要求,于宣传周期间通过集中设摊、专题讲座、参观体察、信息发布、职能部门主题日活动、集中宣传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突出宣传周主题,有规模、有声势,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5.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督查行动

  邀请居住在本辖区的监督员开展园区层面监督活动不少于一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化食品安全工作。

  6.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宣传培训

  结合居委食品安全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确保园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和居委会“三员”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小时。

  7.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调查

  配合区食药安办针对园区公众食品安全知晓度进行调查,对园区市民的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市民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进行定量分析,为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措施提供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安排,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全年宣传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二)注重活动实效。围绕本方案所列宣传重点和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商业网点等基层单位和人群密集区域开展宣传。要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11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参与热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严字当头,坚持“四个最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多元主体,构建各方参与、严密有序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事业步入共治与共享互为支撑的发展轨道。

  二、宣传重点

  1、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开展遵法重信典型宣传,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倡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律行为,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2、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组织领导

  欣悦湖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总体统筹指挥协调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各村、社区严格按职责开展工作。欣悦湖街道食安办设在街道公办服务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工作。

  四、主要措施

  各村(社区)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将六月份确定为《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各村(社区)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成果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取得的成效。

  (二)各村(社区)要设置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全年举办食品安全宣传专栏不得少于4期。

  (三)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三进”活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小卖部、餐饮店、小摊贩等)活动,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层面,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喇叭、微信群推送、图片墙报等形式和途径,向社区居民宣传食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等科普知识,增强社区居民安全消费、科学消费观念,提高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2、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宣传活动。邀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区食安委的专家为师生作讲座,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从学生抓起,培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道德理念,调动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消灭监督死角,形成坚实的外部约束机制,构建食品安全监督的天罗地网。

  3、开展食品安全进市场宣传活动。通过喇叭、上门走访、公众号等形式和途径,向小摊贩、小卖部、餐饮店等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通过接受现场咨询、受理投诉等方式,解答群众关于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疑惑;通过向消费者宣传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鼓励消费者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销售、宣传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四)各村(社区)要组织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学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年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得少于4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街道会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纳入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各村(社区)需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食品安全宣传贯穿全过程,深入群众,贴近工作生活实际,形成全员参与、社会关注的工作机制。

  2、狠抓落实,增强实效。各村(社区)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和措施,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扎实开展好本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3、加强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村(社区)要善于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报街道食安办。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12

  为全面贯彻《潞州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工作方案》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的良好氛围,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广泛深入持久宣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大力营造全街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知晓度、关注度、满意度,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社会宣传方式,着力提高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的市民知晓率和社会参与率,形成持续集中、声势强大的创建舆论氛围,推动我街创建工作循序渐进开展。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区、街道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的重要部署、政策举措和活动;

  (二)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三)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报道相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案件取得的突出成效;

  (四)对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五)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企业对生产产品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四、宣传形式

  (一)社会宣传

  1.基础性宣传。一是发起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倡议,向全街村(居)民发放倡议书,倡议全民行动,人人参与,动员社会各界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热潮中来。二是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展板,印发放宣传材料、投诉举报现场受理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驻街市场监管所结合实际,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进农贸市场、进企业宣传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

  2.主题活动宣传。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宣传周”、“12.4 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专题讲座、宣传咨询活动,向干部群众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安全意识。

  3.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利用交通干道、村委会休闲广场、LED屏等媒介,经常性播放设置公益广告,使公众及时获知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充分了解政府工作决心和监督成效。

  4.食品安全进村(社区)宣传。村(社区)科普宣传覆盖率达60% 以上,巩固拓展科普宣传点,通过知识竞赛、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每月举办面向广大基层群众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标语悬挂不少于5幅,展板流动展示点不少于5个点。

  6.行业宣传。以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单位为重点,在各食品相关行业大力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和执法行为,优化行业环境,推进作风建设。

  五、实施步骤

  1.全面部署,舆论造势阶段(20xx年4月)。各村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大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在村(社区)周边悬挂、张贴、摆放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资料和宣传画,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2.积极参与,组织落实阶段(20xx年4月—8月)。按照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多形式、多层次、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3.查漏整改,迎检提升阶段(20xx年9月—10月)。对创建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深入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做好各项验收准备。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措施,落实人员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紧密协调配合。各村(社区)和企业要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面向村(居)民和职工积极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争取广泛认同和支持,逐步提高辖区食品安全满意度,共同参与和推动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

  3.应对舆情,信息畅通。各村(社区)要建立與情预警机制。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处理问题并及时联系相关媒体公布处理结果,做出正确舆论引导,掌握主动权。各村(社区)和相关食品企业要明确1名同志作为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联络员,负责业务联系,收集、整理、报送创建宣传图片、文字等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驻街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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