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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设计师奖励制度

时间:2022-02-14 18:15:26 设计院设计师奖励制度 我要投稿

设计院设计师奖励制度

  公司如何设定奖励制度

  1.薪酬激励。

  薪酬激励作用是无需质疑的,在我国经济不很发达的现实情况下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是个人尊严和社会地位的象征。薪酬激励要体现岗位价值,体现内外公平性。

  业务骨干往往担任着重要的工作职位,按理说,职位重要就应该多拿钱,但鞭打快牛的企业中,薪酬往往平均化,薪酬纵向之间拉不开差距,横向之间也差别甚小,这样就让业务骨干们感觉非常不公平。实现薪酬内部公平的手段就是职位评估,根据职位要求的能力、复杂性、责任、任职条件等诸多因素进行评估排序,薪酬按照排序结果进行定档定级,这样职位薪酬就会有很明显的差距,不同职位的薪酬高低相差会有数倍甚至几十倍之多。这样,业务骨干们不再是“干累活,吃瘦草”,现在是肥草伺候。

  2.目标激励。

  根据企业战略发展和职位要求,给每个业务骨干设计相应的工作目标。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就会朝这个方向努力,从而实现自我超越和自我管理。

  目标管理的配套措施是绩效考核与浮动薪酬或奖金的设计,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浮动薪酬和奖金实行联动,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付出与回报真正成正比,薪酬就会根据人员的实际贡献拉开差距。这样设计,业务骨干们虽然目标层层加码,但收入也节节上升;能力弱的人悠闲自得,但没有草吃。

  3.发展激励。

  激励要因人而异,因时而异。作为企业的业务骨干,他们往往有很强的个人成就感,对自身的价值实现非常看中。而薪酬增加到一定高度,就会出现激励弱化现象,无法进一步激发人员的工作热情。当然,对很多我国企业来说,这一高度还远未达到。

  这时,企业可以从组织发展战略出发,根据业务骨干的个体不同和具体要求,设计有针对性的激励方案,通过给予合适的晋升、赋予更大的责任、提供尽可能多的培训机会、送以股权期权、设计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例如:技术人员的多通道职业生涯规划等方式帮助他们实现自身价值。

  设计院设计师奖励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计院设计师奖励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设计院设计师奖励制度1

  一、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计部设计师

  二、薪酬绩效考核周期

  本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三、设计师薪酬结构

  基础绩效工资+业绩提成(工程、主材、设计费)+奖金

  四、月度目标产值考核指标计算规则

  基础工程以当月实际合同额加上月实际发生的增减项为准

  五、设计师薪酬方案

  基本工资:800元

  业绩绩效:设计费总价的2%

  设计师自己带来的客户签合同成功另有业务提成总价的2%

  六、考核及奖惩办法

  1、设计师绩效工资按当月完成比例发放,当月成交率达到60%以上,给予50元的现金奖励。

  2、当月接见客户数达到10户以上,给予50元的现金奖励。

  3、下社区收集客户联系签名表,达10户以上,给予50元现金奖励(客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客户资料有造假现象,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两次以上给予开除处分。

  4、每月评出服务之星,定期回访客户,客户反应满意的,给予服务之星的奖励,在文化墙上贴出,设计师的.照片及作品同时展出。客户对服务不满意或者对讲解不清楚的给予通报。

  5、客户转介绍新客户并且成功的给予50元现金奖励。

  7、因设计师图纸、报价问题,后期服务不到位,不及时,没有贯彻落实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问题造成客户投诉的,经查实后,处罚100元。重大投诉处以300-500元的处罚。

  6、因设计师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设计师承担。

  本业绩考核及奖惩制度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设计院设计师奖励制度2

  一、罚款措施

  1、上下班迟到20分钟内罚款20元/次,20分钟以上罚款50元/次,旷工罚款100元/次。

  2、严禁代打卡现象,若发生双方各罚款50元/次。

  3、严禁工作时间内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若发生罚款50元/次。

  4、每日打扫卫生,不得借故推脱,若发生罚款20元/次,并将卫生责任区工作完成。

  5、严禁浪费纸张、耗材,若发生罚款20元/次。

  6、所有牵涉工程部交接问题(工程变更、业主要求等),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一式两份,双方签字。若无书面告知施工出现问题,根据损失情况按损失金额的50%~100%作出处罚。

  7、设计图纸完成后必须业主签字确认,签认后交至工程部,若因没有签字确认而影响工期进度,设计师承担所有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图纸完成并业主签字确认后,由设计师现场进行交底(提前通知工程部组织相关施工人员),若因没有交底而影响工期进度、设计尺寸偏差等,设计师承担所有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9、全套施工图纸必须在开工3日内提供,超期未完成者罚款100元/天。

  10、凡施工过程中,客服人员接到客户投诉设计师图纸问题、服务态度问题者,经公司界定后,视情况口头警告或进行50元~100元处罚;若执行工程过程中再接到类似投诉,进行200元处罚;情况严重者公司行使开除权力。

  11、设计师签订合同时,因考虑不周,预算中工程量出现较大偏差或恶意低价切入造成其他部门工作不便,设计师承担所有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12、图纸不全、图纸丢失、数据不清等处罚50元/次,并做好补救措施。

  13、与客户约好时间见面,迟到处罚50元~100元/次;无故不到处罚200元/次。

  14、设计师收取客户设计定金必须及时交至公司出纳会计,否则罚款100元/次。

  15、未接到公司优惠活动正式文件通知,所有设计师一律不准对客户承诺任何优惠,视情况口头警告或进行50元~100元处罚。

  16、工作期间不得接私单,若发现后扣除所有工资及提成,并作出开除处理。

  17、不得推荐公司指定材料品牌外任何材料,不得接受公司指定材料品牌外任何材料商宴请、礼品及材料回扣,若发现后扣除所有工资及提成,并作出开除处理。

  二、奖励措施

  1、单家工程竣工后,公司接到客户点名表扬者,奖励100元。

  2、每月签单冠军,奖励100元。

  3、年度签单冠军,奖励1000元。

  4、若公司进行整体考评,评定最佳者作出相应奖励。

  设计院设计师奖励制度3

  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下列原则制定本制度: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薪酬。

  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下列原则制定本制度:

  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薪酬。

  2)员工薪资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绩效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公司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二、薪酬体制

  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岗位薪酬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拟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由公司总经理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20%作为风险资金后,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风险基金的发放额发放给员工(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除实行年薪制工资以外的固定员工。

  2)月薪标准:由部门经理确定,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4、日工资制:施工工人。

  日工资制工人不属于公司固定员工,日工资制工人工资标准根据工种不同由工程部拟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公司固定员工分类:

  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工程总监、技术总监、水电工程师、项目经理

  3)基层管理人员:各部门和项目部的主管,包括现场主管、技术主管、财务部主管会计、资料主管、保安/后勤主管、行政主管、仓库主管等

  4)专业技术人员:预算员、设计师、施工员、资料员、会计、出纳等

  5)业务人员:采购员

  6)行政后勤人员:文员、绘图员、仓管员、保安、杂工、炊事员、清洁工、锅炉工等

  三、薪资结构: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年资津贴+奖金+补助组成。

  1、基本工资:

  1)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原则,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的性质、责任大小、难度高低、专业性、劳动强度等因素起草各岗位基本工资等级标准,由总经理审批。

  2)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所在部门经理确定,中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总经理确定。一人担任多个职务的,按照所担任最高职务确定基本工资等级。

  2、职务津贴:

  1)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自担任管理职务之日起领取职务的津贴,不担任该职务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满一个月时按时间比例计算发放津贴;代管主管职务时,也发给该职务的津贴,但代管职务时间必须在一个月以上。同时担任几个管理职务的,领取所担任最高级别的津贴,不给予双份津贴。

  2)职务津贴等级标准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总经理审批。

  2、职务津贴:

  1)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自担任管理职务之日起领取职务的津贴,不担任该职务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满一个月时按时间比例计算发放津贴;代管主管职务时,也发给该职务的津贴,但代管职务时间必须在一个月以上。同时担任几个管理职务的,领取所担任最高级别的津贴,不给予双份津贴。

  2)职务津贴等级标准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总经理审批。

  3、年资津贴:

  1)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给与相应年资津贴。标准为其基本工资5%×N(N为工龄)。

  2)年资津贴不得超过岗位工资的1/4,超过者按比例最高值发放工龄工资。

  3)年资津贴调整:由直接上级填写薪资调整表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4、奖金:

  1)全勤奖:为鼓励员工敬业精神而设,当月无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上级安排加班无不参加的员工,每人当月发给100元。

  2)绩效奖金:(工程部以每完成一个项目为一个绩效考核周期,其他部门以季度考核周期)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评定出绩效奖金等级。

  3)年终奖:

  ①出勤奖:全年无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领导安排的加班无不参加情况的员工,每人奖励500元。

  ②优秀员工奖(创造奖、功绩奖)、优秀管理人员奖:由总经理根据企业当年效益及个人绩效、贡献程度评定,标准由总经理确定。

  5、补贴:

  1)话费补贴:根据职位和工作需要确定标准。需要给与话费补贴的,由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填写薪资调整表)提请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2)其他补贴: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补贴种类、享受范围和标准。

  四、薪资的发放:根据公司薪资管理的具体情况,针对薪资管理的重要性、机密性和高度准确性,确保薪资发放的有效运作。

  1、员工薪资采用月给制,薪资计算时间:每月1日至月末。

  2、新进员工于报到之日起计薪,25号后到职者,当月薪资并于次月薪资发放。

  3、员工工作不满5日离职的,不发给薪资。

  4、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期间无奖金和补贴。

  5、薪资审批办法

  1)各部门员工每月的薪资,由各部门负责人统计核实并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

  2)薪资发放时间:每月工资于次月15日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3)薪资发放方式:除零星工资以现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员工工资均以工资卡形式发放。

  五、薪资调整:

  1、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员工基本工资的调整应由所在部门经理提出,填写薪资调整表须报请总经理审批。

  1)升职、降职:由员工提升为高层管理人员时,改为年薪制;提升为中层管理人员时,其基本工资与调整为与其原基本工资额相近较高的中层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降职留用时,原中层管理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到与其原基本工资额相近较低一级相应类别基本工资标准。

  2)绩效考核:项目部员工连续两个项目的绩效考核都被评为优秀的,晋升一级;其他部门员工连续两个季度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晋升一级。连续两次绩效奖金评为差的,基本工资降低一级;连续两次绩效考核被评为差的管理人员,给予降职处分,同时降低基本工资级别;如暂时无人替代其职位,可由其代理职务,如再次绩效考核仍不能达到一般的,取消其代理职务。

  3)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优秀管理人员的,于获奖励次月起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4)基本工资连续降低两次的,予以辞退;基本工资已为最低级,连续两次绩效考核被评为差的,予以辞退。

  5)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辞退处理的,视情节降低基本工资级别(由所在部门提出降低工资级别意见,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2、职务津贴的调整:根据上一年工作表现由直接上级在次年初的春节前提出调整申请(填写薪资调整表)提请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3、紧急调薪:公司遇重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问题,经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可紧急调薪,但调薪幅度不得超过20%。

  六、工资查询:发放工资时要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明细,若员工发现当月工资有误,可以到财务部或行政人事部查询。

  七、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自总经理批准签发之日起执行。

  设计院设计师奖励制度4

  一、目的

  1.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2.提高员工自我品质控制意识,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则

  1、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接受不良品。

  2、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3、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

  1、营业部: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提供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2、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提供考核依据。

  3、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形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责任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4、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责任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

  1、责任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部责任。

  2、如品质部提出改进要求且责任部门认可的,责任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提供符合改进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3、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责任

  1、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责任,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责任。

  2、如果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责任由部门领导承担。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责任,部门领导承担20%责任。

  七、设计责任

  1、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10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2、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3、如果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进导致外部质量问题,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责任由技术部承担。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

  4、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责任由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八、内部质量赔偿及奖惩规定

  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责任人承担。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3、为逃避赔偿责任,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责任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可以返工的,则由责任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责任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责任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事件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责任处罚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处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15、调试设备出现报废品的,由调试员签字认可;机器报废(在公司规定数量的范围10只内)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此种情况除外,不作处理;报废数量超过20只以上的,(需副总签字认可)。

  16、产品经全检或包装筛选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对此尚有疑虑的产品要向检验员或部门主管确认方可流转。

  17、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图纸、作业指导书由错误现象的,对发现者奖励30元/次。

  18、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技术、工艺改进的,为公司提升产能、质量或是经济效益的,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奖励100元-1000元并通报表彰。

  九、外部质量信息处理规定

  1、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导致客户对公司索赔的,由品质部负责根据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不良产品流出厂,未引起客户索赔,只引起客户抱怨时,此种情况不作处理;但相关责任部门应做出整改措施。

  十、其他

  1、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2、本文件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品质部,特殊质量情况的奖励及处罚金额品质部可根据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

  3、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与人员,可向考核部门或公司领导反馈,申请复议;在未复议前按考核结果执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质部另行发文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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