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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

时间:2023-10-17 18:46:00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 我要投稿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

  防火意思是防止发生火灾。在面料深加工工艺中是指一种阻止发生火灾的工艺。阻燃剂主要有有机和无机,卤素和非卤。人人都应注意防火,平时多了解火场逃生知识,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安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精选12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普及有关防火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浓厚氛围,按照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有关要求和《攀枝花市20xx年—20xx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市文广旅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方针,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过程,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新媒体,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全面提高全市广大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至20xx年6月。

  三、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创新方式方法,落实宣传经费,在20xx年12月至20xx年6月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声势浩大、针对性强、全覆盖无遗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景区内群众、游客规范用火、安全用火、依法用火和紧急避险意识和能力,全力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宣传对象

  来攀康养群众、旅游群体和涉旅企业。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媒体公益宣传责任,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作用。充分依托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成效,扩大宣传普及面。

  (二)创新创作宣传文化作品,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创作书法、美术、摄影、小品、歌舞、微视频、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贴近生活的文艺作品,在举办文化作品展、文艺演出下基层、进厂矿、进乡村(社区)等文化惠民活动中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送到群众身边。

  (三)强化宣传教育。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旅行社、文博场馆要通过LED屏幕、导游、宣传栏、网站、标语、工作微信、QQ群等载体,加强来攀康养群众、旅游群体和涉旅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将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入脑、入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宣传工作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好协调,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在工作调研、工作安排、工作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宣传,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格局。

  (二)切合实际,因地制宜。各单位要实事求是、精心策划,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利用“防火宣传月”“防火宣传日”等节点,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宣传教育方案,积极创新,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方案制定和实施,确保宣传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加强督查,抓好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有方案、有安排、有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社会责任单位抓实抓细,切实做到有影、有声、有文,确保宣传工作见实物、见数字、可量化。对宣传教育不重视、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2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有效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升至新的水平,坚决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完整准确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贯穿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过程,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工作格局,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为,全面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以筑牢森林草原安全防线。

  二、宣传重点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

  (二)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

  (三)《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防火实施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政策、制度、规定等。

  (四)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管理规定。

  (五)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

  (六)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典型经验及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

  (七)推广“防火码”微信小程序运用,加大重点林区防火宣传及管控。

  (八)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

  三、宣传的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大美和静做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批示要求,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全面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要围绕防火宣传教育,以普及防灭火知识和应急避险常识为主要内容,以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为重点,突出重点时段,在重点防火期间、旅游踏青高峰期、野外用火多发期等,针对林牧区群众、学生、祭扫人员、进山人员等森林草原防火重点人员,通过设置宣传牌,制作防火宣传旗、发放防火宣传单形式、围绕森林草原防火重要意义、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常识等、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和紧急避险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广大林牧区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技能、杜绝违规用火,切实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三)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典型宣传及警示教育。认真总结近年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验,注重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的宣传;要结合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草原火灾安全查处、责任者追究、违法者处理等情况,要突出祭祀用火、野外用火管理,大力宣传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典型案例,同时对防火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要通报批评,切实达到打击一起、震慑一片、警示教育一方的效果。

  (四)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设施建设。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识的更新、维护及增设。在重点林草区、设置醒目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碑)。在森林高火险区,对山、林、牧区要道悬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设立警示标牌、张贴防火戒严令、防火条例、防火标语。

  (五)推广运用“防火码”微信小程序。各管护站积极推广“防火码”微信小程序运用,在林区、景区内设置清晰“防火码”便于扫码登记;加快推进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察系统的应用,多种形式宣传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要加大偏远乡镇、分散村委会、零散住户等重点部位的宣传力度,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死角。

  (六)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区域开展宣传活动。要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等相关规定,突出春节、清明节、中秋节、“五一”劳动节、“5·12”防灾减灾日、“十一”国庆节等重要节点,以及农事用火高峰期,深入林区重点区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通过宣传点、流动宣传车、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和宣传纪念品等形式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积极性,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依法依规、科学用火。

  (七)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七进”活动。用好“七进”“小手拉大手”等有效载体,进林牧区、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进景区,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刻认识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把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各公益林管护站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明确责任分工,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火宣传,确保宣传活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明确重点。各公益林管护站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今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重点、细化宣传措施、落实宣传任务,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传工作。

  (三)加强督查,抓好落实。要加强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对活动组织不力、森林草原火灾多发地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突出宣传重点,增强防火意识。各公益林管护站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创新宣传形式,方法和手段没加大相关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党的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基本知识及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使每一个公民都认识到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了解和掌握报警、避险及预防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在认真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要及时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按时进行阶段性总结。每月上报森林草原防火信息不少于2篇,分别在6月5日、11月20日前各报送半年和全年宣传工作总结上报公益林办公室。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3

  20xx年,全省森防形势尤其是春防形势严峻复杂,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意义重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旨在培育防火文化,动员组织全社会宣传、参与防火,形成人人关注关心防火、爱护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良好氛围。现结合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森防指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源头治理,高标准、严要求、多举措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最大限度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守住“三个不发生”底线工作目标。

  二、宣传内容

  (一)各地要以防灭火宣传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影响力,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群防群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二)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

  (三)宣传推广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和森林草原火警电话号“12119”,宣扬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典型、模范事迹。

  (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剖析森林火灾案例、查处违规用火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森林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宣扬森林草原防灭火各岗位上的模范人物和模范事迹,弘扬正能量,宣传森防工作创新事例,通过总结各部门、单位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公布森林草原火案查处情况,公开曝光违规用火责任人,严肃追究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强化全社会依法依规用火管火治火意识,宣传涉及防火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夯实群众法治基础。

  (三)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宣传

  要在新闻媒体主要版面和强档栏目刊播警示性强的公益广告,联合通信部门发送森林草原防火警示宣传短信,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警惕性。要积极倡导和推广祭扫献花、种植长青树、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禁止焚香、燃烛、放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确保不发生人为森林草原火情。

  (四)及时发布禁火令

  要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测预报。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发布禁令的具体要求和法律责任,切实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

  (五)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程建设

  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警示设施的更新维护,开展彩旗工程,在道路两侧悬挂彩旗;增加固定宣传牌的密度,每10公里林区公路必须设立1块醒目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牌;在林区草原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设置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张贴省政府防火命令,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应当依法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林场、村屯等地要设有村屯大喇叭、林区大屏幕、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标识等宣传媒介。

  四、专项活动

  (一)宣传日活动

  各级森防指要总结各类火灾案例经验,适时组织宣传日活动,特别是时刻牢记大兴安岭1987年“5.6”大火的惨痛教训,组织专门警示宣传日活动;要 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开展教育宣传日活动。要组织森防人员,在重点部位张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防火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对群众进行警示宣传教育;要深入乡镇、村屯、厂矿、作业点等开展发放防火宣传单、防火明白纸等活动,让林地经营主体和林区居民进一步明确自身防火责任;积极在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从小培养防火意识、杜绝青少年野外玩火。

  (二)宣传周活动

  结合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节假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周活动。要在辖区各类大屏幕、电子屏上播放森林防火常识、野外用火规定等森林防火宣传内容;出动包片护林员、巡逻队,加强护林巡山管控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确保森林防火安全;要加大农林交错带秸秆禁烧宣传力度,规范林区群众正确用火,加强群众避险宣传,引导群众不冒险不涉险。

  (三)宣传月活动

  4月20日至5月20日、10月1日至10月31日是全省春秋两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要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活动月期间,重点区域内每个防火大喇叭每日播放时长要超过2小时,出动巡逻车不少于10天,大力宣传森林防火重点内容;各级包片干部、护林员、巡逻队等管控力量要在重点地段开展火灾宣传教育,提醒居民文明祭扫,规范用火;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工具,向社会公布森林草原火警电话和森防知识,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用火行为,对森防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筑牢邻里联防、乡林互防、林企共防的防火屏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靠责任。各级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将其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按照“三清单一承诺”和“两书一函”工作机制,落实宣传工作责任、确定责任人,严格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职责。

  (二)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各地要组织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会议,将其纳入工作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协调,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开展“五进”活动,大力营造宣传氛围。

  (三)强化督导,立行立改。各级森防指要成立检查组,对宣传工作进行跟踪检查,要建立台账,对标对表,对宣传不到位的单位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确保宣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特别对分散的种地点、地营子要加大检查密度,及时清除由宣传不到位带来的风险,保证点、线、面宣传工作全覆盖。

  (四)加强保障,共同参与。要保障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的落实,把防火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纳入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项目投资计划中。各级防办及成员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统筹推动森防宣传工作,让进入林区、防火区的人员感到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形成强大的宣传阵势。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4

  森林草原是我县有限而珍贵的生态资源,也是我县建设生态文明“绿化青山,守护北疆”行动的基石,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高全民防火责任意识,有效推动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遇到森林草原火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方针,以防为基础,以宣传教育为前提,以不断提高全民在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提高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不同方式扩大防火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防火意识。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及防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实用防扑火知识。

  (二)针对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形势,以及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典型和火灾典型案例,发挥先进引导警示教育作用。

  (三)充分利用森林草原防火微信、手机短信、街道社区等各种宣传平台,发布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政策法规科普常识等。

  (四)继续实施学校教育工程、标牌警示工程,责任书入户工程、旅游教育工程,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

  (五)强化偏远地区,信息闭塞地区和特殊人群的针对性宣传,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进校园活动”,并在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阶段,并开展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

  (六)要求各乡镇,村,各国营林场一定要在主要公路沿线,项目区入口、村口,人口密集地竖立固定防火碑,牌,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悬挂防火彩旗,横幅,真正做到警示作用。

  三.时间安排

  (一)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森林草原重点时段进行重点宣传,对重点地区群众开展面对面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政策,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等。

  (二)重点阶段(3月到6月—9月到11月)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手机短信,树立防火宣传警示牌等方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火意识,为保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三)在全年不间断的通过微信公众号、防火宣传平台宣传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典型火灾案例,警示人们时刻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真正做到齐心协力守护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5

  为切实做好双堡镇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营造出良好的社会防火氛围,结合工作实际,经专题会议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活动主题及内容

  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主题,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西秀区护林防火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违规用火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曝光,加大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常识教育。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重点宣传时间:20xx年1月至5月;20xx年10月至12月。

  三、宣传活动方式

  各村(居)要采取形式多样、全方位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特别是林区范围内力求宣传活动全覆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高火险时段及时播放《护林防火通告》及有关森林防火信息;

  (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利用短信平台发送森林防火公益短信。利用辖区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三)各村(居)要在林区重点部位路口、坟山地块等重点区域张贴《西秀区护林防火通告》《森林火灾案例警示喷绘》、发放《致广大市民一封信》、悬挂横幅、刷写标语、设置防火警示牌等;

  (四)要出动宣传车、制作展板在人口密集地域和时段、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和各村(居)巡回宣传。

  (五)管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让森林防火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全社会”的宣传效果。

  四、宣传活动步骤及相关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0日)

  1.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做好超前谋划工作,提前做好印制宣传物品、短信发送等宣传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要根据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需要,制作一定数量的宣传物品。

  2.要及时召开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宣传措施。

  (二)宣传活动实施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5月1日)

  1.加强播报《西秀区护林防火通告》《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内容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滚动播出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语。

  2.要迅速引导宣传横幅张贴、悬挂到村(居)、林区路口、人员活动频繁地域、火灾多发区及防火责任单位,将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配发的《森林防火条例》《西秀区森林防火通告》《森林防火告知书》《森林火灾安全警示喷绘》等宣传资料,张贴至每个村(居)、林区路口和重要危险源等责任单位,其中《森林防火告知书》必须张贴至每个农户门头,悬挂横幅不低于5条,警示标牌不得低于30块,镇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居)上述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3.各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五个一”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学生及提醒家长不要在林区、林地进行与火源火种有关的活动,避免因用火、玩火发生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4.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要督促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林权所有者、林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在责任区内设立森林防火警示标牌,并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5.镇森林防火办公室要在20xx年1月20日前,协调移动、联通等单位,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或森林高火险期间,发送公益性防火宣传短信。

  6.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村(居)广播、院坝会等手段在森林高火险期不间断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提醒干部职工、村民进入林区不违规用火。

  7.要利用天气预报短信平台,高火险天气每天发布天气预报及时提醒市民注意森林防火。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村(居)要认真总结分析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的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于20xx年5月1日前报送宣传活动总结至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工序,落实责任,不走过场,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宣传有力、有序,务求实效。

  (二)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安排必要的宣传经费,保证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6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及省、市《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强化防火意识、履行防火义务、落实防火责任,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避免森林火灾发生,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国、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基本方针,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充分利用多种平台和载体,面向社会、深入基层、突出实效持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宣传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晋中市加强森林火灾防治八条措施》《全面加强全市森林防火管理八条措施》及县级政府颁布的禁令通告等火源管理制度。

  (二)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决策部署等。

  (三)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举措,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草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和成效经验做法,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六)森林草原防火码推广使用等。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活动

  扎实开展3月份防火宣传月“全民总动员防火保安全”主题系列活动,全方位、全覆盖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等活动。

  1、林区乡镇要组织专门宣传队进入林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尤其对外来入山人员当面讲政策、讲法律、讲后果,提醒外来人员增强防火意识,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要出动宣传车开展宣传造声势,形成良好的氛围。

  2、森防办印发宣传资料,印制彩旗开展旗阵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林区悬挂横幅标语,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3、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单位职能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互补优势,全力凝聚群防群控、联防联治的宣传合力。森防办要牵头抓总,整体谋划布局,持续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景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等“六进”活动;林草主管部门要统管林草行业,全面推进落实;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民政部门要持续倡导集中祭扫,破除丧葬陋习,做好林区公墓防火宣传;教育部门要做好中、小学生林草防火宣传和安全避险教育;文旅部门要做好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点)及进山游客等林草防火宣传教育;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农业生产人员禁烧宣传教育;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也要按照各自防火职责,对口做好林区施工单位、人员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二)抓住重点时段、重点人员进行大力宣传

  在高火险时段,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等祭祀用火集中增多的时节,林区乡镇政府、有林单位、各防火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区域居民、流动人员及传统习惯等特点,对防火宣传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集中人力、物力、精力,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普及防扑火基本常识,重点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野外火源管理相关规定、反面典型案件等,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上山,积极引导转变传统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陋习,倡导推广献花植树、家庭追思、电子冥币网络祭拜等文明祭扫方式,有针对性开展绿色祭扫宣传。对聋哑、智障、精神病等特殊人群要有专人监管,未成年者的监护人和流动闲散人员要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专人负责;对林区过往车辆、行人,特别是野外作业人员要发放宣传资料,进行警示教育,严禁吸烟,严管生产用火,防范减少火灾隐患。重点时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要增加宣传车巡回次数,林场护林员要到重点林区、偏远村落的农户及重点区域进行宣传,让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漏一户一人,不留死角盲区。

  (三)深入基层一线进行重点宣传

  森林防火宣传要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要继续做好进村入户、进企入校、社区人流量密集的地点进行宣传工作。各级防火人员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布设宣传展板、广播防火常识进行集中宣传;要继续通过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保证书,张贴禁火令、通告公告,大喇叭广播、小喇叭呐喊等形式进村进企宣传,对于偏远自然村组和林区野外作业点要携带宣传资料进行跟进宣传,加强警示教育;要制作防火宣传图画、实用宣传物品、明白纸等进行入户面对面交流宣传让森林防火宣传走进千家万户。

  (四)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

  要以重点林区为宣传重点,全面做好现有防火警示宣传牌的维护和更新工作,每个林区村要有不少于10条横幅标语。宣传标识要做到内容规范醒目;重点林区实施旗阵工程,在重点林区的公路要道,山口沟口、重点林区村落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旗阵,提示人们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开展小手拉大手和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活动,继续深化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县上下形成众志成城的防火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防火责任单位要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安排,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实用管用的宣传方案,全面铺开,狠抓落实,当好带头宣传员、督促检点,推动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掀起高潮、形成氛围、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林区乡镇、各有林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承担起森林防火宣传的责任和义务,将宣传攻势发动至辖区内基层,落实至一线,形成强大的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坚持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固定与流动相结合,正面与反面相结合,以重要节日和森林高火险期为重点时段,要组织力量广泛宣传,深入基层重点宣传,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四)总结经验,确保成效。各林区乡镇、有林单位、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工作信息和宣传稿件,及相关佐证资料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送。2月25日前,各单位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专项行动方案(纸质版)及时报回,12月10日向森防指办公室上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7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绿水青山、促进绿色增长、建设美丽家乡,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为保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

  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形式多样、突出主题。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了维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突出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

  2.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

  3.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

  4.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火源管理规定;

  5.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二)组织集中宣传、形成较大宣传声势。

  1.狠抓重要时段防火宣传。3-4月份,要针对春耕备种、营造林用火频繁的特点,将宣传教育与强化火源管控相结合,加大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等火源管控的宣传教育力度;要针对“壮族三月三”、清明节祭祀用火集中的特点,加大祭祀点(扫墓区)燃放烟花鞭竹、点香烧烛等火源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5月、10月份,要针对五一、国庆、中秋、重阳节等假期外出旅游人员多的特点,加大进山入林人员管控、林区用火管控等宣传教育力度。全年要根据持续高温少雨等不利天气情况,及时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警示信息和森林草原火灾预警。要积极倡导绿色祭扫、低碳祭扫,干部职工带头用鲜花绿植替代纸钱香烛等方式,推动改变传统祭祖用火习惯。

  2.突出重要活动防火宣传。要加大春节和全国“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要会议活动的关键节点防火宣传和火源治理检查力度。要发动乡(镇)干部、第一书记、村干部,协调联动应急、公安、教育、民政、气象等部门,面向社会各群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必要时,在重要活动期间,发布禁火令,实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宣传,确保安全平稳有序。

  3.加大重点区域防火宣传。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林区村组为宣传重点,积极做好防火宣传警示标识的更新维护和增设工作。在林区重要路口、防火检查站、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区、火灾易发多发区、高速公路两侧、林场及村屯等重点区域和位置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宣传牌(碑),标识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号码和森林草原防火吉祥物“虎威威”,营造森林防火无处不在的宣传氛围。

  4.围绕重点人群开展宣传。结合实际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专题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深入宣传规范用火、安全防火知识,切实提高全民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意识。要着重强化农村留守老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精准宣传”。对进入林区旅游、生产作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要重点宣传、推广森林防火“防火码”使用,做好进山入林信息登记。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制作播放防火警示教育片,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起到惩处一片、警示教育一方,以案警示、以案释法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各司其职、各负责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把握好宣传政策、时机和节奏。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形成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提高,注重效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典型宣传要结合时代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做到生动、具体、感人,可亲、可敬、可学。

  (四)严守纪律,加强管理。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森林火灾的报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报道要求,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现场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要及时向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要严格稿件送审制度,对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要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按规定对外发布。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要在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将开展情况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森林防火和安全管理站。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普及有关防火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现结合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源头治理,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过程,高标准、严要求、多举措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最大限度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在20xx年度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声势浩大、针对性强、全覆盖无遗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涉林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依法用火和紧急避险意识及能力,全力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抓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的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运城市人民政府20xx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令》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林区群众和入林人员的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二)抓好党委、政府领导决策的宣传。积极组织宣传党委和政府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三)抓好林区输配电线路防火宣传。持续加强林区输配电设施线路防火宣传,要在重点林区、重要景区、自然保护地等高风险区和高危区广泛开展防火宣传,编牢织密宣传网络,有效形成重点林区着重宣传,重点人群集中宣传,开展林区防火专题科普宣传活动,营造林区火灾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防火知识和文明祭祀的宣传。要向群众宣传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预防和扑救火灾等知识,提高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开展植纪念树、送花等“文明祭祀”活动,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五)抓好响应第一人的宣传。要做好对森林草原火警电话号码“12119”的宣传推广,倡导广大公众发现森林火情后及时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基层要有组织进入火场,不能盲目进行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六)抓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及时宣传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等,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

  (七)抓好火灾案件的警示教育的宣传。要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宣传工作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好协调,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在工作调研、工作安排、工作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宣传,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格局。

  (二)切合实际,因地制宜。要实事求是、精心策划,结合辖区部门特点,充分利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宣传教育方案,积极创新,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方案制定和实施,确保宣传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严守纪律,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处置森林火灾的报道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森林火灾相关信息的报道。

  (四)加强督查,抓好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有方案、有安排、有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社会责任单位抓实抓细,切实做到有影、有声、有文,确保宣传工作见实物、见数字、可量化。对宣传教育不重视、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9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镇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为,现就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xx年3月2日—20xx年3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认识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确保宣传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真正做到让“标语挂起来、彩旗飘起来、告知书签起来、巡逻车转起来、袖章戴起来、喇叭响起来、护林员跑起来、干部群众动起来、动真硬碰管起来”,形成森林防火的强大气场。

  2.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正向激励,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人民群众经常性参与宣传活动并学习森林防火知识,扩大宣传影响,全面营造全民参与、全民支持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

  三、宣传重点

  1.重点人群。重点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痴、呆、傻、聋哑人、牛羊工、林区施工人员等六种重点人群及双重监护责任人进行宣传;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使森林草原防火

  进学校、进课堂,提高学生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杜绝林区玩火、弄火行为。

  2.重点区域。特别要加强对林缘地带村庄、进山入林路口、文明古迹、乡村祭祀点等重点地段的.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牌、条幅等方式全力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

  3.重点时段。春耕、夏收期间要做好禁烧秸秆和农田垃圾的宣传;春节、清明节、寒衣节要做好文明祭祀“两禁”工作宣传;五一、国庆节期间要做好对户外游玩人员的宣传。

  四、宣传措施

  1.每个村要在各进山入林入口和重点路段醒目张贴《封山禁火令》,每村不少于10条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2.防火包片干部、巡查督查人员、护林员等要佩戴印有“森林防火”“防火巡查”等字样的红袖章,加强防火巡查和现场宣传,护林员身穿“防火马甲”,不间断循环巡查和宣传;林边上地、上工人员要落实戴袖章、插导旗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立体交叉、全面深入的宣传氛围。

  3.要充分利用防火二维码、抖音、广播、微信、短信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大密度集中宣传。

  4.防火期内,各村要充分利用防火大喇叭在重要时段(早上9:00—11:00,下午15:00—17:00)循环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天不少于四个小时的播放。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10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争当森林防火宣传者,争当森林防火践行者,争当森林防火监督者,争当火情预警的情报员,争当知法守法的示范员,争当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领航员”的良好氛围,全力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全镇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杜绝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力争不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宣传领导组,组长由镇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张凯团同志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具体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各村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整理有关工作资料。

  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组,制定宣传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宣传普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的自觉性。

  (二)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及时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安排、指示精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动态以及取得的成效;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支书、主任负责制、两委干部、党员包片责任制。

  (三)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常识。加强森林草原防扑火技能培训和演练,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宣传封山禁火措施。大力宣传封山禁火指令、森林防火倡议书,提醒广大群众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烧荒燎塄,不带火种入山。

  (五)宣传文明祭祀新风。紧紧抓住“清明节”、“中元节”等重要时段,严格管控上坟烧纸陋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六)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典型案例。加强典型案例的舆论宣传,积极营造“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浓厚氛围,形成违章用火必罚,引发火灾必抓的高压态势。

  四、宣传方式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将防火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宣传车、喇叭、微信、短信、标语、传单等各种平台和渠道,宣传防灭火常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挂置宣传彩旗、宣传条幅,设置固定宣传栏等,做到宣传教育进村入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断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一)各村要及时张贴森林草原封山禁火令,大力宣传根茬、秸秆等可燃物禁烧规定;及时传达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防灭火提示短信,遇有极端天气,要根据预警提示准备应急工作;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每个村要确保布设不少于5至10条森林防火彩旗、标语,防火重点村要适当增加。

  (二)积极响应全市万名党员佩戴红袖章活动,为村级防火包山头干部、党员巡査督查人员、退休职工、护林员、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缘地带种地人员、牛羊牧工等佩戴印有“森林防火”、“防火巡查”等字样的红袖章。

  (三)有林村要在林区沿线开展巡回宣传,每天至少巡回宣传一圈,对易发生森林火情的重点区域和重要时节节点要增加巡回宣传次数;在进山路口和居民区张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资料,同时设置5至10块左右固定宣传碑牌。

  (四)各村要利用大喇叭循环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提示,把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教育到人,在村口和进山路口张贴封山禁火令,刷写2至5条(固定)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通过宣传要特别对无行为能力人群(老弱智残)落实双重监护,加强对监护人宣传教育。

  (五)各村要利用本村微信群及时多频次转发政府颁发的森林防火封山禁火指令、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在村醒目区域制作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栏,让防火理念深入人心。

  (六)各村要在村级主要路口设置防火宣传站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为每一个进山入林人员发放森林草原防火资料,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设置防火宣传警示标志、标语。

  (七)镇教委要在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即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板报,编一条森林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写一份致家长的公开信,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八)镇林业站要在各交通要道、林区公路边设置各类防火宣传警示标语,插挂防火宣传彩旗,督促环卫、作业人员加强对公路沿线防火巡查。

  (九)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要加强对各村及所分管领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指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村各单位,对防火宣传工作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是有效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的前提条件。各村务必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类宣传工作,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要科学分析当前形势,结合相关实际,周密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分级实施。

  (三)稳步推进,及时总结。各村在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同时,要注重挖掘典型事例,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应急管理中心、镇林业工作站、文化站、农科站要每周至少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一篇防火宣传工作信息,6月1日前上报宣传工作总结。镇指挥部在防火特险期将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对防火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的将进行全镇通报,对因防火宣传工作不落实,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11

  为切实做好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舆论氛围,提高社会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森林防火意识“入户”“入脑”“入心”,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营造有利于我镇防火、灭火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州、县人民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刻认清当前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始终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第一位,按照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结合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防灭火安全常识、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等内容为宣传重点,通过部门和媒体宣传,广泛凝聚社会力量,以提升全民森林防火理念,多形式、深层次、全方位、广渠道、宽领域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全力营造浓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

  二、总体要求及宣传重点

  始终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贯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全过程,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基本常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持续开展以“依法治火、共创绿色未来”为主题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20xx年宣传工作重点,一是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三是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四是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五是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

  三、实施要点

  (一)开展依法治火的宣传。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等,重点宣传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社会群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突出对用火管理和违规用火处罚规定的宣传,引导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依法依规用火、安全用火,坚决杜绝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突出重点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一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宣传。在自然保护区、边境沿线、城镇面山、林区周边村寨等重点区域以及春节、州庆、泼水节、清明和“五一”等节假日期间以及国家和省、州、县召开的重要会议期间、高森林火险天气时段等重点时段,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设立检查站检查进山人员车辆,进村入户采取召开村级宣传动员会,设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入户通知书、五彩旗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全面落实特殊人群监护人责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转变传统习惯,树立依法依规用火、文明用火意识。二是重点突出野外火源管理宣传,做好5个100%野外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整改,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三是突出扑火安全宣传,着重开展安全防火、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安全避险等宣传,树立牢固的扑火安全意识,提高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效率。

  (三)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充分调动各类管护员、护林员深入村寨及林区农户开展宣传,采取悬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设立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板报、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广播(音响)宣传等形式,普及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安全避险常识,提高林区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四)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本着“人人知晓、教育深刻”的原则,结合当地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制作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宣传展板,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下乡进村活动,广泛宣传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做到户户受教育,人人受警示。

  (五)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一是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积极主动协调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要安排一定的活动资金,开展“五个一”宣传评选,对活动开展好的学校、教师、学生等进行奖励,充分调动我镇林区中小学校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实效。二是大力宣传火场纪律。严禁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火场一线指挥扑救森林火灾,严禁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火场一线扑火,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到火线直接扑打明火,严禁林区群众自发上山扑火。

  (六)切实加强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防火期内,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协助配合,形成合力,在切实指导好所挂钩村委会、村民小组认真抓好森林防扑火安全知识宣传的基础上,共同推进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各村委会要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大力弘扬模范精神,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的社会舆论。各村委会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森林火灾的报告制度、火情信息归口报送的规定,凡涉及森林火情火灾的新闻稿件必须按程序报送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审核后才能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洁华同志担任,人员由镇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纳入责任状考核内容,为抓好森林防火期的防灭火宣传。

  (二)加大经费保障。积极协调上级部门,给予乡镇防火宣传经费支持,镇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宣传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林业服务中心和森林防火指挥所成立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项宣传工作和宣传工程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达到宣传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堵住漏洞。对凡因宣传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12

  为切实做好20xx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宣传实效,全面营造浓厚防火宣传氛围,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带动社会公众参与防火积极性,推动我县防火形势平稳向好。根据市森防办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三保一降”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深入基层、突出实效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社会氛围,筑牢林草防火安全防线,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宣传。要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领导批示、决策部署以及火灾危害、扑火安全、避险常识等内容宣传,持之以恒开展全年宣传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一人不漏,扩大宣传影响。

  (二)坚持重点宣传。农事用火多发期,要面向农村,保证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特殊人群全部受教育。祭祀用火集中期,要在公墓区和村口、沟口重点宣传,引导公众植树、献花文明祭扫。春游活动密集期,要在林区、景区和自然保护区路口、沟口等部位,加大宣传警示,劝诫游人野外不用火。3月份要围绕“携手森林防火 共享生态美景”主题,开展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活动。

  (三)坚持深入宣传。要积极利用森林防火“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容忍度低”这一社会特性,组织发动广大干部重心下移,面对面作群众工作,把防火法规、政策、常识送进千家万户。要通过开展森林防火“四进”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不断提高公众接受度和认同感。

  三、宣传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xx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市政府《全面加强全市森林防火管理八条措施》《晋中市加强森林火灾防治八条措施》,县级政府颁布的《森林草原禁火令》等火源管理制度等。

  (二)国家森防、国家林草局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近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举措,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有关规定。

  (五)“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等。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成效经验做法,防火先进事迹、模范人物、野外用火惩处案例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等。

  四、主要任务

  (一)扩大舆论引导。一是推广一次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要求乡、村两级所有从事森林防火人员必须在3月1日前关注“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和“山西森林公安与防火”微信公众号,加深对森林防火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掌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开展一次“四进”森林防火宣教活动。要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进景区、企业、校园、村组宣教活动。特别是要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五个一”活动,即:写一条森林草原防火标语;写一篇森林草原防火日记或画一张防火宣传海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信;开设一堂森林草原防火课或组织学生观看防火宣传片、开展防火知识现场问答;每个班级出一期森林草原防火板报。三是组织一次拉练活动。镇森林消防队伍要分别组织一次声势响亮的拉练活动,充分引起群众关注,形成广泛舆论效应。

  (二)强化宣传手段。一是媒体介入。要积极利用微信传播迅速的优势,分级建立微信群组,及时推送每周天气情况和火险等级预警信息。二是标志突出。各村和林区景区经营单位要对森林防火固定标语、宣传横幅、警示牌、旗阵工程进行全面亮化和量化,林区单位标语、横幅、警示标志不少于30个、每村宣传横幅不得少于5条、林区路口警示牌不少于2个。同时要在流动标语上下功夫,宣传车上要看到防火标语,巡查和看护人员身上要看到红袖标。三是声势响亮。巡逻宣传车辆、村组和站卡扩音喇叭要全天候响起来,渲染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加深社会公众对森林草原防火的认识。

  (三)营造警示氛围。加强防火巡逻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焚烧燃放行为。对发现的违规用火行为统一顶格罚款3000元,树立反面典型,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媒介转发周知。同时要加大对《左权县森林草原防火区违法用火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对举报违规用火和火案线索的人员要依办法给予奖励,充分带动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

  (四)开展自我教育。镇、村两级要在系统内部深入开展国、省、市、县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和森林防火决策部署学习活动,学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熟悉森林草原防火规章制度,掌握处置和扑救森林火灾基础技能,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全体防火人员做好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尤其是景区和厂矿企业要切实做好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力度,牢固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思维,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章制度,积极担负监督和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在野外不抽烟、不使用明火”的森林防火保证书签名活动,主动向他人和游客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劝导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野外用火。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及相关单位一定要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重要性,切实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

  (二)凝聚宣传合力。森防指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防火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互补优势,全力凝聚群防群控、联防联治的宣传合力。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实际,借鉴好的做法,发挥好的优势,认真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1日前报送活动实施方案,5月和11月底报送春防和年度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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