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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2-02-10 14:55:14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精选2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

  为了使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更能有效的约束员工的行为规范,充分的调动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升人员的自身的素质。达到人人都能按章办事,按制度行事。对员工的所作所为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制度。

  一、所有人员必须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框架内做事,不可超越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论是当地员工还是中方员工,都必须要遵守。否则按照制度对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员工应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并能够按照规定时间内安全高效的完成下达的任务。如果拖延时间或不能够在时间内完成任务,算误工。在工作期间严格正规操作,杜绝违章、严守劳动纪律。凡在此期间违章、违反劳动纪律、出现质量问题、工作延误问题,将受到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扣除相应比例的考核工资或工时。

  三、在工作职责内所有员工必须要尽职尽责,不能够产生依赖、等、靠的思想,对于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够尽心尽力,或玩忽职守造成工作被动或生产任务延误。当事人必要承担全部责任,在内部写出检查并直接影响当月的考核工资或工作小时。

  四、技术管理干部必须要起到技术带头作用,在技术上积极主动的解决问题,必须要深入现场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难题,带领维修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同时要对现场维修情况必须要做到心中有数,对车辆技术状况要了如指掌,如果现场出现问题无人问津或车辆进场不能够及时出场,技术员负主要责任,算为失职行为。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XX%。

  五、管理干部必须要对每天的工作作出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对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因工作无计划、无安排,无监督,造成部门工作混乱、滞后,管理干部要主要责任,算管理干部不负责任,要对管理干部进行警告,连续出现同类问题,要对管理干部进行处分或经济处罚。视情节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XX—XX%。

  六、维修人员要严格执行管理人员下达的各项指令,要无条件、不折不扣的执行,不得延误,如果因无故延误工作或不接受工作而造成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到生产,则有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算违令和不服从安排。要在部门内做出检查或接受处罚。

  七、现场管理负责人必须对全班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班组人员的安全、表现、效率、劳动纪律全面负责监督。班组的工作进度,维修质量,工作的安排,必须要督促,检查。如发生安排工作不合理影响工作进度,或班组人员拖延时间,视而不见导致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则有现场管理负责人负主要责任。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XX%。考勤必须要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要严肃处理,如出现遗漏而造成人员工资损失,损失金额由现场管理负责人承担损失。班组人员的劳动纪律有班组负责人负责检查、监督。要做好班组人员倒休交接班制度,工作期间的人员的请销假制度,并严格照规定执行。

  八、被推选的当地班组管理人员,必须在遵守《班组长岗位职责》前提下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负责人的各项指令,负责对本班组的工作安排,人员管理。要对本班组的工作进度、维修质量、现场安全、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2、班组长首先要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带领班组人员优质高效的完成任务。如不能够积极主动的带动本班组人员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班组长负主要责任,要对班组长提出警告,并对其记录签字,直接影响班组长的当月工时。连续出现两次此类现象,直接扣除班组长本月班组长津贴。

  3、如牵头挑起班组人员无理取闹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造成生产停顿,直接撤销班组长职务,扣除当月班组长津贴,并做出深刻检查,严重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如出现本组内部维修质量,班组长负班组管理责任,轻者未造成损失的对班组长提出批评,并要求写出质量保证书。对于造成损失的损失在50美元以内的扣除单月班组长津贴;损失在XX美元以上XX美元以内的,扣除单月班组长津贴并岗位工资降一级。

  5、如损失更大直接撤销班组长职务,扣除单月工资的20%,扣除津贴。情况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6、现场人员的安全或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纠正,班组长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初次提出批评,限期整改。连续出现2次直接扣除班长津贴,严重者撤销班长职务或解除劳动合同。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到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经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必须的范围内,按照必须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必须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必须的标准,按照必须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本事、组织本事等完成工作任务情景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贴合解雇条件的,按照必须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必须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一样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职责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职责、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景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一样,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必须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光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景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必须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对贴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贴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

  1、校长由教育局委任,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负有全面领导的责任。

  2、根据办学目标,每学期开学前要制订好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抓好实施、检查、总结等环节,使学校每年有所进步。

  3、要熟悉教职员工的素养、特长,按规定手续任命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每年九月要聘用新学年教学人员和教研组长,决定教职员工岗位及工作量,用人所长。

  4、贯彻以教学为中心的治校原则,积极实施,推动教学研究。

  (1)每学期组织两次教学研究活动

  (2)每学期重点抓一个科研项目。

  (3)深入一个教研组,作为工作点。

  (4)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并要认真评课。

  (5)每学期直接检查一次备课、作业,至少参加两次教务主任召开的教研组长会议。

  5、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定期召开行政会议,妥善安排好每一阶段工作,抓好重点。

  6、实行分层管理,发挥中层管理人员和年级组长的作用,并做好对干部考核。

  7、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对教职员工的奖惩考核。

  8、审查年度经费预算,根据部门承包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提高效益。

  9、有计划安排好教职员工的学习,提高教职员工教育理论水平和师德水平,把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作为教职员工队伍的基本建设。

  10、根据师资目标,有计划调整师资结构,培养选拔骨干教师,妥善安排在职、业余、脱产教师的岗位进修。

  11、每学期定期召开家长会或举办家庭教育活动,推进家庭教育活动的开展。

  12、支持教职工代表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和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13、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使教职员工集体福利每年有所改善。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4

  第一项:工作职责

  一、全体销售人员必须遵循GB/T19001:2000和GB/T24001:1996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二、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策略,遵守公司的销售规定和政策。

  三、销售人员是企业的形象,在外代表公司。着装应整洁得体,符合工作需要。

  四、熟知公司产品的品种、性能和施工方法,坚定“真帝”漆就是真的好漆的信念,能解决一般的产品施工问题。

  五、销售人员对市场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预测能力,准确反馈市场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严格执行销售部门的考勤制度和例会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连续三次旷工的销售人员,扣罚一个月保底工资。

  七、专卖店和形象店积分卡管理要到位,要求细心打出每一分的合格性和严肃性,管理好每季度的奖金。

  八、销售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合同必须是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方才有效。销售人员不得私自与客户签订合同,由此给公司或客户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销售人员承担。

  九、协调公司与客户之间出现的问题,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十、积极响应公司出台的促销政策,及时将公司的新政策传达给客户,新政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公司签章方才有效。由于销售人员误传、错传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签署的销售合同正本由办公室存档。

  十二、销售人员应严格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根据客户的实际销售能力确定铺货量,杜绝客户利用在公司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大量进货。

  十三、开发新客户,销售人员应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公司资金是否周转正常等。并将相关资料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确定是否与该客户合作。

  十四、对于有现货的订货,销售人员填写《定单确认表》,交财务办理相关发货手续。对于没有现货的特殊订单,销售人员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交相关部门评审沟通是否有供货能力,确认可供货后再与客户签订合同。

  十五、所有赊欠的票据,必须有对方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和收货人签名,交财务保管,否则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十六、销售人员收回销货款应在48小时内交回公司,不得贪污、扣留、挪用销

  货款,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按贪污、扣留、挪用销货款金额的两倍处罚。因有特殊情况,应向销售经理请示。

  十七、销售人员有责任督促客户按合同规定期限结算货款,结款以先结时间长

  的款项为原则,禁止结新帐压老帐,并且做到结算的票款金额一致。十八、财务与销售人员每三个月核查一次客户,对于往来出现异常的客户限期一个月进行清理。未清理完毕的,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销售经理,并且积极配合公司收集法律解决所需要的证据,在确认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销售人员按无法收回款项金额的5%予以赔偿。因销售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款项无法收回,销售人员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十九、客户如需退货,销售人员需报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二十、客户的退货,销售人员必须于当日入库,如因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入库的,最迟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入库。

  二十一、正式销售员每月报销公共汽车月票40元,手机通话费150元,出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二十二、有关用餐、赠送礼品、回扣、价格下浮,须经销售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十三、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填交公司规定的相关报表者,每次扣罚工资20元。

  二十四、因销售人员个人行为造成市场混乱的(争户、抢户),对当事人处100元以上罚款。

  二十五、浪费公司样品、工具、资料或其它材料的,按实际价值的1~5倍处罚。

  二十六、本公司销售人员销售其它产品,按损坏公司形象处理,处2000元罚款,以示警告。

  二十七、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好客户资料,杜绝客户外流。

  以上条款在处罚过程中若出现重叠,以累计扣罚,当月不足扣罚金额部分结转至下月。

  第二项:薪资、提成规定

  薪资结构:保底工资+月效益提成+年终奖励

  一、新销售员,试用期三个月,月保底工资1000元,试用期内无销售任务,无提成。表现优秀者可一个月转正,按正式销售员相关规定执行。

  二、正式销售员,月保底工资1200元,销售资历满5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1400元,销售资历满10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2000元。

  三、销售任务:月销售回款额2万元,超出部分按以下比例提成:(奖给、返点、回扣给客户的金额不记提成)

  2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2.8%

  20万元以上:3%

  四、销售员新开发客户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每户累计回款额达到2万元者,每户奖励200元,该项奖励按月发放。

  五、月销售回款额没有完成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扣罚当月保底工资:

  未回款部分÷2万元×50%×1200=扣罚金额

  六、为避免销售人员流动而给公司造成损失,销售人员薪资一律延缓一个月发放。

  七、销售员严格执行客户管理评分制。

  [1]每月按团队销售回款额的1‰提取奖励基金;

  [2]每月评定一次;评定分数不合格的销售人员学习一个月,学习期间不发工资;

  [3]每季度评选出两名最高分者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给予200元处罚,处罚款纳入奖励基金。

  [4]对于每季度评选为最后一名者,公司给予除名;

  [5]年末,奖励基金余额由销售部门作为活动经费。

  八、年终业绩奖励规定:月销售任务2万元纳入业绩累计额。

  80万元:2000元

  90万元:4000元

  100万元:7000元

  110万元:9000元

  120万元:2000元

  130万元:15000元

  140万元:18000元

  九、所有销售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起模范带头作用。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职责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职责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可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样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可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职责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一样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一样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提高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贴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能够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职责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6

  一、报表回传:

  1、所有报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要求、及时回传至公司。

  2、报表要求字迹工整、认真,不工整、不仔细的视为未交报表,一次罚款20元。

  3、报表有不报者,除处罚责任人外,区域经理附带50%的连带责任。

  4、《业务周报表》区域经理、业务主管都要回传,业务主管的《业务周报表》可以没有区域经理签字网络传送。业务代表的《业务周报表》可以直接上报致区域经理。传送《业务周报表》必须体现准确性数字。不报或者报告不清楚的一张罚款20元。

  5、《月度生产计划表》必须按规定时间回传,正负准确率在75%,经过核准后不报或者低于标准的,罚款100元。

  6、《进场费》、《堆头陈列费》等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市场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要求,否则不予受理,而且必须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的申请表格,否则不予审批。其他日常的申请如果没有正规表格的用公文审批卡。

  7、《竞品动态表》每月25号要求所有业务人员严格上报至公司邮箱,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表者罚款50元,二次双倍罚款,区域经理负50%的连带责任。

  10、《月度生产计划》、《单口味统计》每月26号由配送部汇总完交给销售内勤、市场部、销售部、营销总监各一份,每月30号销售部给配送部下准确的下月生产计划。

  11、每月15号、30号各区域经理分别上报各市场经销商库存表至总部销售内勤处。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表者罚款50元,二次双倍罚款,

  12、凡已经审批的文件,要求区域经理必须留有存档,以便将来进行帐务核销。

  13、销售内勤要对所有表格进行编号存档,并负责对报表回传进行落实、追踪。

  14、市场部每周一把促销品的库存以及发往各地促销品的汇总以电子版的形式传给区域经理和营销总监,每月5号前市场部要把当月产生的费用详单上报。

  出差:

  1、区域经理每月出差天数不超过15天,出差要填写《出差计划表》,经销售部长或大区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2、出差业务人员在途中一律不允许逗留(除特殊原因外)不允许游玩,更不允许借机探亲,访友,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作解聘处理。

  3、业务人员出差按工作行程计划严格执行,否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销售部长或大区经理说明,同意后方可顺延。

  4、业务人员在异地要保证每日8小时工作制充分利用时间进行运作,否则出现一次罚款50―200元。

  手机:

  1、手机晚10点前不得关机,早7点以后必须开机。

  2、月度关机一次扣除当月通讯补贴的10%,关机二次扣除当月通讯补贴的50%,连续停机、关机5次,扣除当月通讯补贴。

  3、手机换号要及时汇报公司。

  出勤管理:

  1、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日8:00―17:30(具体时间可根据各区域情况进行调整)

  2、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5分钟内依人资考勤标准一次扣除10元;

  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

  3、旷工:

  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旷工超过3天开除。

  4、离岗:工作中发现离岗1次,按旷工1天处理,发现离岗3次被开除

  5、请假:在外人员请假需填写假条传至总部内勤处,报给综合部备案,由总经理批准。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7

  一、项目主管工作职责:

  1、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物业服务的日常保洁管理工作的实施。

  2、根据校园各时期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和提高物业服务工作水平的意见措施。

  3、对公司和学校双方负责和汇报工作,听取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改进工作。

  4、负责召集各部门每月例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关系,就物业服务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若发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岗位职责权限的应立即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5、进行巡视,对保洁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解,每天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按应急方案制定的措施执行。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应在事后组织相关责任人员总结、学习,分析原因并写出报告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7、统一协调本物业各员工的工作,并检查其工作状况和落实情况,负责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定。

  8、负责参与、组织每季的物业管理质量大检查及配合作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的有关工作。

  9、负责项目部内外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处理本物业的相关投诉,并向当事人通报处理意见和结果。

  二、保洁服务范围工作细则

  1、保洁范围:校领导室、会议室功能房、楼道、走廊、卫生间、操场等公共区域。

  2、保洁工作要求:

  对上述范围进行清洁、保洁。不间断巡扫,保持无果皮纸屑、无明显痰迹、无污垢、无蜘蛛网,卫生间无尿垢、臭味、无垃圾堆放,无卫生死角。

  A、每天对校领导室、会议室进行保洁;

  B、做好会议室会前会后清洁卫生,并保洁;

  C、楼道每天清扫,不定时进行巡查,保持无可视垃圾,楼梯扶手每周清洗一次,确保校园干净整洁;

  D、卫生间、洗涤盆每节课上课后清洗一次,每周对卫生间用药剂进行清洗一次,保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E、对操场每日清扫,不定时保洁,每周冲洗一次;

  F、保持各楼层走廊干净整洁;

  G、负责校园内垃圾的清理,日产日清,将垃圾送到垃圾库倾倒;

  H、服从管理、服从安排,完成学校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服务人员违规处罚细则

  (1)按时上下班制度

  A、迟到5分钟内处罚5元,10分钟内罚15元,30分钟内扣罚当天工资,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

  B、中途脱岗发现一次扣罚10元,30分钟内扣罚当月工资,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扣罚3天工资。

  C、早退一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扣罚20元,1小时以上扣罚当天工

  (2)不假不到岗位处罚每次25元,并按旷工处理扣罚三天工资,连续3天(含3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辞退。

  (3)上班偷工减料,不清扫到位留下死角,发现一次扣罚50元。

  (4)办公室组织检查时,达不到标准、不干净、不彻底一次扣罚10元。

  (5)保洁服务时由于个人原因损坏物品、公共设施照价赔偿,扣罚10元。

  (6)对业主、来访人员的询问、不耐心、用脏话发现一次扣罚50元。

  (7)对客户投诉,经查实属实者,按情节轻重处10元—100元罚款。

  (8)向业主客户索要小费者,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9)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公司办公室,经同意后方能离岗,否则扣罚半月工资。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8

  一、 工作时间

  1、 店面实行每周7天工作制,由店长安排员工班组!每月公休2日,各员工安排班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换班

  2、 店面营业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到17点,周六周日早上8点到17点半,大型活动期间除外

  3、 每天上班第一件事是开启店面照临灯,音乐,保证灯光的亮度与音乐的柔和度!各办公设备的检查,保证电话,电脑,传真,打印机等正常使用,以及整个店铺的清洁与卫生打扫工作

  4、 店面员工每周不得在周六,周日安排公休(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批准)

  5、 店面请假制度:店面员工如有请假,需提前一天书面请假条于门店店长,电话请假与临时请假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6、 法度节假日不休息

  二、考勤制度

  1、早上8点进行上班报到

  2、早上10点以后报到,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半天工资,纳入团队活动基金

  3、17点前离开的,视为早退,发生一次扣除工资100元,纳入团队活动基金

  4、每月迟到3次,视为事假1天,扣除1天的工资,纳入团队活动基金

  5、无故缺岗或事先请假条的,视为旷工,旷工2天扣罚其当月3天工资!当月旷工3次,做自动离职处理

  三、礼仪制度

  1、员工必须穿着工作服上岗,并在正确位置佩带LOGO

  2、女员工上岗须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佩带过多夸张饰品或涂抹过浓香水

  3男女员工不准留过长头发,不许染怪异颜色

  4、员工的坐立行走及其他肢体动作应符合店面接待礼仪要求,做到举止得当,不得在顾客面前做不雅动作,更不允许交头接耳,或者吃东西,如被发现,扣发100元,纳入团队活动基金

  5、接待顾客的接听电话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

  1:“欢迎光临丰胜高端防腐木”

  2:“您请跟我来,由我来带您来熟悉防腐木行业领导者--我们丰胜的产品”

  3:“能否请您留下您的姓名与电话号码,关注我们丰胜的微信二维码,并有精美礼品送给您”

  4、:“我们的工作有什么不周之处,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好吗”

  5:“谢谢您的光临,欢迎随时同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等敬词与礼貌用语

  6、向顾客介绍产品交谈时,应注意谈话技巧,不要随意插话,避免与顾客争辩,要随时关注客户的话语导向及关注点

  四、例会制度

  1、每周一晚上5点全体员工召开周例会

  2、会议内容:

  (1)店铺本周销售情况总结及问题点

  (2)员工在本周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案

  (3)制度下周工作目标,列出主要事件

  五、卫生制度

  1、店面各区域卫生由所有员工共同负责

  2、早上上班后立即打扫卫生

  3、卫生标准如下:

  (1)门头:保持清洁,无明显污渍

  (2)门前地面:无散置垃圾,烟蒂等

  (3)室内地面,墙面:无明显污迹,天花板等区域无蜘蛛网

  (4)背景墙:无明显水渍,字体无损坏

  (5)地面:保持清洁,无污水渍,泥印

  (6)迎宾鞋垫:保持干燥不破损,无明显泥渍

  4、商品展示

  (1)资料:彩页摆放整齐,不杂乱无章,各系列产品摆

  放对应彩页

  (2)商品展示:陈列整齐有序,无乱推乱放,灯光明亮

  (3)商品标价签整齐美观漂亮

  六、店面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1)不串岗,不脱岗

  (2)个人办公用品,按规定摆放,不得随意乱丢,每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如屡教不改扣发工资50元

  (3)员工必须穿着工作服上岗,衣领角佩戴好LOGO

  (4)不得浓妆艳抹,佩戴夸张饰品与夸张发型

  (5)工作时间不得聚众聊天,吃零食,玩游戏,翻看报纸杂志

  (6)工作时间不得倚靠商品,或过分放松肢体

  (7)工作时间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不得因私长时间会客

  (8)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或言语攻击顾客

  (9)不得怠慢顾客或以消极冷淡态度对待顾客

  (10)不得在展厅内游戏或打闹

  (11)不得在上班时间与领导顶撞,与同时争吵

  (12)当顾客对公司未明文规定的销售方案提出异议时,应请示上级,个人不得自作主张,一经发现,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个人负全部责任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9

  为了保证井下出入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应具备的条件

  1、根据《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所以从事井下劳动的必须是男性成年人。

  2、入井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经检查不适合井下工作的人员(如聋、瞎、哑、傻、癫、痫、精神分裂症、活动性肺结核等)不准从事井下工作。

  3、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包括各种形式的用工),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4、入井人员必须了解本矿井地理位置、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系统,熟知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及紧急求救联系电话。了解本矿井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二、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和胶靴(电钳工穿绝缘靴),携带矿灯、随身携带自救器。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者,不准下井。

  2、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引火物品,入井前严禁喝酒。

  3、矿井规定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从主斜井乘坐架空乘人装置出入。主斜井井口设井口工作站,每班设专人负责检身。

  主斜井井口,要悬挂包括乘坐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制度牌板。入井人员要听从架空乘人装置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按规定进行排队乘坐,不得拥挤、插队。

  4、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严格落实;各矿井要在井口值班室建立入井人员管理牌板,考勤人员要认真做好入井人员的考勤工作,并对每一个班次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按照单位、生产区域进行统计上报;入井人员要自觉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未经检身或拒绝检身的人员,一律不得入井。

  5、矿井对矿灯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矿灯管理制度,每台矿灯都要有标注矿灯编号和职工姓名的矿灯牌,做到专人专灯。

  6、严格按照批准的通风能力核定指标,根据年度矿井通风设计、供风标准核定当班井下作业人数上限,严禁超通风能力入井作业。

  三、入井后的注意事项

  1、井人员入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和材料放在轨道上。

  2、入井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听从指挥,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

  3、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严禁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僻和危险区。

  5、入井作业人员应掌握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之前必须撤离危险区。

  6、遇到突然停电,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的地方。

  7、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脱落,应立即躲开或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清理。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四、其他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公司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未按规定交人员定位考勤卡、领取矿灯或自救器的入井人员;

  (2)未经井口检身人员检查的入井人员;

  (3)井口检身人员未按规定对入井人员进行检查的;

  (4)矿灯和自救器发放人员以及考勤人员未按规定对入井人员进行登记,造成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有误的,或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造成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有误的。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0

  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能力,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培训制度。

  1、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2、我矿每年对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一次,培训地点为大培训教室,分上下午进行,上午8:30—12:00,下午3:30—17:30,具体由培训科协调组织。

  3、授课分为四个组,安全管理组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标准化、一通三防组由总工程师负责,机电运输组由机电工程师负责,经营、财务、基本专业组由分管经营的会计负责。

  4、授课的内容由相应的负责人准备,要求全面、综合,符合实际。

  5、各级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培训,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次。不迟到、早退,否则罚款20元。

  6、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培训后考试不及格者除补考外,另罚款50元,对年度学习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职、免职的处理。

  7、因工作或任职的需要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矿长确定,并依照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应将所学知识进行整理,回矿后,按我矿的安排举办讲座等,传授所学知识。

  9、派外培训的人员,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给予报销。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复印件交办公室,以便归档备查。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的所有员工第三条管理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是科技人员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制订、实施和控制。

  (2)技术研发中心、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与反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活动第四条培训类别与内容。

  技术研发中心的培训类别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第二章培训资源管理

  第五条培训讲师档案管理

  科技人员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讲师档案。

  第六条公司内部讲师管理

  (1)技术研发中心内部讲师为技术研发高级工程师各级主管人员负有培训下属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2)内部培训师可以报销一定金额的书籍费视每年培训的次数而定。

  第七条外部讲师管理

  外部讲师是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其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公司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第八条培训教材管理

  培训教材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形式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管理。

  第九条内部培训教材的获取

  (1)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分享与教训总结。

  (2)公司重大事件案例。

  (3)培训师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4)人力资源部经理与培训专员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第十条外部培训教材的引入

  (1)公司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培训的外部机构应提供教材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归档管理。

  (2)公司员工参加外派公开课程的应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教材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由培训专员存档管理

  第十一条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十二条培训经费控制。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经费用于培训员工培训经费专款专用。

  (2)培训费用的报销范围包括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

  (3)为了便于管理因培训所发生的交通、餐饮费用在各部门预算费用中列支按公司标准报销。

  第三章培训计划制订与实施

  第十三条培训需求调查

  (1)培训专员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每年11月份向各部门(包括技术中心)发放“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或在年度中期开展临时培训需求调查。

  (2)各部门依据培训专员提供的信息征求部门人员意见按要求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公司培训专员汇总。

  第十四条培训需求分析

  培训专员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指导下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为培训计划的制订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经理组织培训专员根据“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反馈的信息及外部培训信息进行分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年度培训预算”报主管副总和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年度培训计划实施

  (1)培训专员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活动按月份向部门公布课程安排情况部门根据培训计划调整工作让员工有充足的时间参加培训。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2

  一、岗前培训:

  公司对于一个刚入职的新员工都会进行岗前基本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首先进行新员工素质教育,树立'顾客至上'的意识,增强员工的承担能力和信心。

  1、培训内容包括:

  a、技能培训:包括现场技术、技能培训、使每个员工熟悉正确使用各种清洁工具操作技巧(如尘推、地拖、扫把、玻璃刮等),学会操作各种机器(如:多功能洗地机、吸尘机等)以及各种材料的保养方法。

  b、道德培训:包括职业道德、文明礼貌用语、工作服务态度、仪表、行为举止。

  c、安全知识培训:①现场讲解与示范。②工作实践中的业务指挥。

  二、在岗培训:

  对于有一定工作经验,且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员工,公司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使受训员工能直接学到更多的知识,更切合实际工作。通过培训创造他们有积极进取的工作上进心,使工作更出色,同时实行互相调动的作业方法,让员工吸取更多的工作经验(如:打蜡、云石翻新、高空外墙的清洗等)以适应不同类型工作的需要,来满足客户的需求。

  培训内容包括:

  1、物料的使用控制。

  2、常见的各项专业清洗。

  3、特殊清洁的技巧与程序。

  4、常用清洁机械的日常保养规则。

  三、管理人员培训:

  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公司必须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对于管理人员公司还要定期进行管理知识的贯穿、强化和革新,不断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及综合素质。经培训的人员将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管理模式,具备绝对服从上级的决策思想,能积极钻研业务与熟练掌握技术、技能,高标准的专业技术、技能,完成低成本高效益的清洁服务工作。

  1、培训内容包括:

  ①员工的培训和巩固。

  ②员工的思想教育及清洁中的特殊处理。

  ③基本技能的提高及清洁中的特殊处理。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为使员工了解本单位情况及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测量人员队伍素质,培养经验丰富、德才兼备的管理者和测量技术人员,抓好员工的教育、学习和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培训计划的审批

  1、本单位员工的培训工作由单位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2、参加培训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主管单位领导的审批。

  第三章培训形式

  1、举办短期培训班,以报告、研讨会的形式集中学习。

  2、不定期组织观看各种相关技术的录象。

  3、组织学习或自学有关测量方面的文件和上级部门转发的学习资料。

  4、举办座谈会、互访等形式的活动,以促进相互间的交流与学习。

  第四章培训内容

  1、员工培训主要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2、专业工程师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决策能力和控制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4、测量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5、测量人员须学习单位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责任制和要求,掌握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培训纪律

  1、各二级单位和个人要服从上级的统一安排,不得自作主张、私自离开岗位参加任何形式的学习和培训。

  2、上级统一安排的培训活动要积极参加,认真学习,努力实践。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一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积极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积极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 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应重点培养:

  (1)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严谨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 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 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是: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确定所需的资料及资料来源。

  (3)选择调查样本。

  (4)实地搜集资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第二章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 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使其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培养其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 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在管理中应坚持以下标准:

  (1)是否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是否适当地分派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所订的计划,是否得到了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是否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前做了妥善的考虑。

  第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努力培养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①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②掌握有关事实。

  ③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④拟定实施方案。

  (2)组织能力。

  ①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②分析并决策职务内容。

  ③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④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①制订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②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①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②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③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

  ④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⑤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书面指示。

  ①明确标明目标,逐条列举要点。

  ②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

  ③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④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如下:

  (1)整理指示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如下: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约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如下几点: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下属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保留他们的正确意见。

  (5)妥善解决下属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资源时应注意: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方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使之产生荣誉感。

  第十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选择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和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 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 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 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 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领导能力,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 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的问题。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 对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需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5

  一、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入职上岗的员工实行岗前培训。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岗前员业培训主要内容有:法规与理念培训,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培训,医学伦理与员业道德培训,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员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岗前培训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员工,要依照本制度自学和考核。

  5、岗前培训集中培训应当与试用期培训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培训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二、在岗员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培训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岗员工终身培训培训,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在岗员工继续培训工作规范化培训包括:专科培训、亚专科培训及终身继续培训三阶段:应当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工作,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当制订出在职员工继续培训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员工的培训,都要强调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人手,可采用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员责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员责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6

  一、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要求,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安心本职工作,服务态度热情,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努力提高烹调技术,调剂饭菜品种,讲究营养口味,坚持健康标准,傲到饭热、菜香,保证职工吃饱吃好。

  三、食堂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每年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

  四、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7

  学校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学校财务人员的素质,对规范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中山中学财务人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内容

  1.相关的财务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

  2.票据的收集整理,用途及审核签字等如何填写。

  3.相关账簿的填写。

  4.相关财务文书资料的拟写和整理。

  5.财务资料的档案管理等。

  6.如何进行预算编制等。

  二、培训的方式

  1.积极派财务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2.积极采取参观考察、业务学习、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组织知识竞赛、答卷、报纸杂志刊登学习资料、实地演习、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培训要求

  1.所有该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培,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2.培训时要认真听讲,记笔记,领会好培训内容。

  3.通过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素质,进一步做好财务工作。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8

  一、为规范食堂餐饮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项目上从事食堂餐饮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管理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

  三、所有食堂餐饮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进行基本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堂餐饮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项目从事食堂餐饮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组织从业人员分批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

  五、卫生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与从事工作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卫生知识以及卫生操作要求。

  六、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八、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9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重要岗位的作业安危,对煤矿安全生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为此,必须重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择

  1. 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上岗前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任用与调动

  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如有工作需要,必须通知劳资科、安监科,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动。

  凡任用未经培训、无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1. 职工学校及用人单位必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初训、复训的申报组织工作。

  2. 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复训,只有经复训考核合格才能继续从事本工种作业,不合格者要进行复培,经复培仍不合格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3. 补考不及格者罚款500元。

  4. 无故不参加复训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无故不参加补考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同时给予区长、书记、主管培训的技术员每人次各200元的处罚。

  5. 特种作业人员在外出培训期间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素质提高。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进行处罚。

  6. 职工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各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委派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各区(科)领导给予配合,对拒不配合的区(科)领导,视情节轻重处罚款,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五、其他外培人员管理,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六、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0

  1、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且健康证到期前一个月要进行健康复查。

  2、健康证由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有义务提前通知健康证快到期人员进行复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3、严禁无健康证上岗或事后补证的情况发生,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并送卫生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对于实习、试用等员工也应在取得健康证后上岗

  5、常态下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健康情况检查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并应进行不定期检查,紧急情况下,如遇传染病或发现员工健康有异常时应加大频次及检查力度。

  6、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保证工作服整洁。

  7、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入厕、不做影响卫生的其他行为。

  8、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不得带病工作。

  9、工作服每天交班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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