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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时间:2023-10-25 17:52:39 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我要投稿

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燃气是气体燃料的总称,它能燃烧而放出热量,供居民和工业企业使用。燃气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和沼气、煤制气。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精选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1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湖北十堰“6·13”和辽宁大连“9·10”、沈阳“10·21”等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省、市、区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来,云安区商务局强责任、抓落实、出实招,多措并举开展燃气安全排查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慎密安排部署。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联合各镇压实任务,全面督导检查餐饮行业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装情况,督促餐饮单位全面落实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任务,确保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全面开展行动,深入督查检查。

  近日,由区商务局相关领导带队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区7个镇进行全覆盖排查,检查组会同各镇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开展使用燃气安全督导检查,现场派发《云浮市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实施指引》宣传单张,通过现场检查燃气使用情况以及燃气安全报警器的安装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商家企业整改落实,要求餐饮场所规范使用燃气装置,督促未安装燃气安全报警装置的商家企业尽快安装到位,同时要增强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规范使用燃气,避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三是紧盯安全隐患,强化督导整改。

  针对排查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落实专人专责对接联系各镇,跟踪整改情况,并及时动态更新隐患台账,确保全部隐患整治到位。

  下一步,区商务局将持续加大对燃气使用企业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我区商贸流通领域燃气安全使用“零事故”。

  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2

  燃气领域作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是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根据《抚松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近期,县商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企业燃气安全部署、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全县商贸领域使用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的餐饮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召开推进商贸领域餐饮行业燃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抚松县商贸领域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报警装置工作方案》,要求各责任人明确职责,围绕各自任务,抓好落实,稳步推进全县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

  迅速推动落实,开展督导检查

  督查组深入我县部分餐饮企业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餐饮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燃气设施安全水平;同时联合餐饮企业属地政府,发挥社区网格力量,合力做好餐饮企业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20人次排查餐饮企业500余户,全县使用瓶装液化气的228家餐饮企业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安装率100%。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利用抚松发布、电视台滚动字幕、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关注燃气安全、参与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县商务局将持续以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检查,做到隐患排查无死角、全覆盖,全力守护安全“生命线”。

  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3

  为深刻吸取宁夏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教训,xx市牢固树立“没有安全都是零”的理念,以“群众过节、干部过关”的责任和担当,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广泛宣传、严格督查,全力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一、提站位、压责任,主动落实“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自调度、督促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二是坚持高频调度

  市城市地下管网和燃气安全专委会强化工作调度,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并适时开展工作提醒。

  三是坚持高压督导

  借助每月飞行检查、利刃督导专项检查,对各地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实效。

  二、明职责、优机制,认真抓好“四个及时”

  一是及时明晰四方责任

  坚持全链条压紧压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燃气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通知》,细化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用户使用责任。

  二是及时梳理四方清单

  结合“改当下”与“管长远”,制定印发《无锡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1254“四化”清单》,细化明确了大项条小项的工作内容。

  三是及时规范燃气泄漏全保护装置使用

  对标报警平台“能检测、会预警、快处置”的功能定位,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及运行管理的通知》,规范预警工单闭环处置流程,明确离线等异常工单限期办结、闭环处置要求。

  四是及时细化瓶装气用户动态调整

  着力破解用户“体量大、变动快”的监管难题,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瓶装燃气用户动态管理的通知》,细化燃气用户新增、变更、注销流程,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实时监控用户信息调整。

  三、严监管、强保障,全面推进“五个注重”

  一是注重底数清

  按照“全面、彻底、精准”的原则,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瓶装气用户逐栋、逐层、逐户全覆盖摸排,目前全市各类燃气用户已全部见底,并落实动态管理。

  二是注重技防广

  用两年时间对全市燃气居民用户推进燃气居民用户安装更换金属包覆软管和自闭阀,继续推进餐饮场所、居民用户“瓶改管

  三是注重执法严

  10专项安排车库违规使用燃气整治、“太湖清雷号”专项行动,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注重市场合

  按照“企业自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总体原则,加快推进市区瓶11装气市场整合,目前市区已初步形成家国资控股主体和家民营主体的瓶装气市场格局。

  五是注重力量强

  充实燃气监管力量,加快推进专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并逐级配足配齐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燃气管理人员。同时督促燃气企业按照送气服务区域建立专业技术网格,构建基层管理网格和企业专业网格联动的城镇燃气“双网格”体系。

  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国庆期间供气安全平稳运行,让百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市城镇燃气专委会高度重视,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值班值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对天然气场站、加气站、液化气站、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加强行业监管,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国庆节期间,燃气专委会加强对门站设备及调压器、调压箱、标志桩、阀门井、消防器材等设施的全面检查,确保供气设备状态安全完好,及时掌握供气设施运行状况。截至20xx年10月6日,燃气专委会开展督导检查6次,检查天然气场站、加气站、液化气站、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15次,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2处,已整改2处。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督促燃气企业抢修人员及抢修车辆全天待命,关键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参与燃气保供工作人员128人,燃气企业营业网点完成的服务用户事宜883件。天然气供应(销售)量95万方,无缺口;液化石油气供应量107吨,送气8560瓶,无缺口。

  二、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一)省级督查组督导检查情况。“6.13”事故发生以来,共有两批省级督查组对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分别是省委办公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察组和省住建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组。6月19日,省委办公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察组下达执法建议书6份,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3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6月23日至25日,省住建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组排查出安全隐患17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专委会督查检查情况。“6.13”事故发生以来,市城镇燃气专委会组成5个督导专班,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等“四个清单”,全方位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改。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人员449人次,排查天然气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3个、天然气加气站1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30个、大型综合商业体33个、学校和医院7个、餐饮场所16个、单位小区52个、燃气管线9.28公里,下达整改通知书79份,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10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企业隐患自查整改情况。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隐患,不留任何死角,问题即查即改。两家燃气企业组建12个专班,实行网格化巡查。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人员2505人次,排查天然气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48个、天然气加气站1个、大型综合商业体7个、学校和医院248个、餐饮场所1842个、小区1540个、居民用户64231户(总户数123938户,入户率51.8%)、燃气管道2455公里,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923条,已完成整改728条,剩余195条隐患正在组织抓紧整改。督促天然气企业创新管理手段,从6月22日开始推广使用中燃智能运营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巡线人员工作动态。该系统由智能安全帽、智能柜套装和APP三部分组成,智能安全帽的应用不仅可以保护巡检人员人身安全,还大大降低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国庆节期间,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稳定,供气正常有序,保障了全市人民安全用气需求。

  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5

  为有效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生活形势稳定,连日来,新北街道积极开展燃气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压实责任细分工

  新北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北街道高度重视餐饮燃气安全整治工作,7月19日、20日,先后两次召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安排部署餐饮场所、施工单位摸底排查工作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新北街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新北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设摸底排查组、安全检查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教育组等,各职能科室、社区明确分工,落实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摸底排查底数清

  按照“摸清底数、彻查彻改、长效管理”的工作要求,街道各职能部门联合燃气单位、各社区对辖区内的燃气使用个人及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

  针对燃气入户安全,严查家用燃气器、用气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施、连接软管等是否合格或改动,逐户建立用户设施入户检查档案、安全检查记录;全面摸排施工企业是否将燃气设施保护作为重点排查内容,排查检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信息化监管情况等,确保将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宣传教育入人心

  与此同时,依托线上、线下渠道,新北街道还开了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在辖区营造关注燃气使用安全、参与燃气安全整治的浓厚氛围。

  通过在居民微信群、“九小场所”及商户群等广泛转发燃气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视频,普及燃气安全知识,提高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知识水平和防患意识。同时,在开展各类场所排查整治的过程中,给经营单位发放燃气安全提示信和宣传页,提升燃气使用安全意识。

  强化整改务实效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新北街道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

  为防止专项行动不作为和“宽松软”,街道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建立执法检查处罚台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严重违法顶格处罚。

  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6

  县城管局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在城镇燃气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探索制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稳步推进我县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现将县城管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县城管局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驻马店市安委会《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汝南县安委会《汝南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汝南县城管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晔为组长,业务分管副局长唐文生、安全生产分管副局长宋小莲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燃气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为强化安全保障责任、营造和谐工作环境、防止责任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措施保障。汝南县城管局成立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督导检查组,督导燃气安全排查。各责任单位迅速开展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燃气供应设施、管网安全情况,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工作人员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等,做到对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即时整改。

  二、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1、燃气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共13家,其中管道燃气1家,瓶装液化石油气11家,汽车加气站1家。一是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各操作岗位员工持证上岗,暂未出现违规现象;二是针对老旧管道进行排查,暂发现符合“老旧”的管网;三是针对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四是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和压力表定期检测检验,五是依法开展场站设施防雷、防静电的定期检测检验。自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223人次,燃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851人次,检查燃气经营企业191个次,检查工商户400余个、检查居民用户8千余户,共发现问题477个,其中工商户共发现安全隐患92个、限期整改8个,隐患问题整改率100%。

  2、县城区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针对全县所有铸铁管道进行排查,共计排查出20余个小区(家属院)未发现建造年龄大于20年的燃气管网。

  3、燃气具与燃气设备排查整治情况

  县城管局对城区的沿街餐饮门店等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逐个排查,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标示是否齐全,是否使用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翻新“黑气瓶”,是否安装智能角阀或电子标签,是否一瓶一灶,连接软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20xx年以来,汝南县共收缴涉及非法存储、使用不合格气瓶203个,对收缴的气瓶采取集中抽残,由市场监管局联合燃气企业找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理。

  4、全县燃气管网设施安全排查情况

  汝南县燃气管网共计174.95公里,其中PE管66.86公里、立管108.09公里。自20xx年12月份以来,针对全县燃气管网及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共计排查出漏气隐患10处、跨接线断裂隐患2处、立管腐蚀2处,均已整改完毕。

  5、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工作开展方面

  县城管局组织燃气公司推广液化气智能瓶,可实时察看调阅气瓶位置信息,监控气瓶流转轨迹和使用状态,查询任意区域范围内用户数量和用气量,实现线上智能监管。为进一步规范瓶装燃气终端配送工作,液化气站定制70辆配送三轮车,装有燃气泄漏装置、灭火器、车辆定位,并为送气工配发了送气专用的工作牌、工作服,做到“人、车、证、服装”四统一,实现了燃气配送“最后一公里”的规范统一,提高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正规送气工队伍的辨识度,防止无资质的送气工混入行业内,进一步打击违规配送非法倒气行为,压缩非法倒气生存空间,满足中心城区老百姓足不出户用上“省心气、安心气”。

  6、推动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工作开展方面

  开展一系列安全用气宣传活动。以“加强燃气安全、提高防范意识”为主题,联合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采取案例警示、图册分发、安全宣讲等方式进社区。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各种方式进行公益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提升燃气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围绕群众燃气使用安全基本常识、日常安全用气及装修注意事项等,以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形式,编印居民日常安全用气手册,发放到每一户用气家庭。

  三、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计划

  1、存在问题

  部分燃气企业未做到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未按照要求严格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台账档案;部分居民用户,用气安全意识不够,燃气具和连接软管存在超期使用现象。

  2、下一步计划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的原则,严格部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大各部门协同配合力度,提高重点问题攻关能力,建立经常性联络机制,发挥燃气管理部门的指挥棒作用,同时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施闭环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在整治过程中发现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把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隐患不消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罢休。

  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聚焦打击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聚焦检查是否存在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气瓶等问题;聚焦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以及位于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充装点,坚决治理违法运输、违规配送等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停止供气或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成;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扣押或吊销证照等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7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市监局主要负责充装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气瓶和压力管道等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燃气泄漏报警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我局于20xx年1月18日制定下发《xx县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整治情况

  1.深化液化石油充装单位安全排查整治。我局抓住关键环节,以xx液化气发展有限公司、xx燃气有限公司2家充装单位作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液化石油气瓶隐患排查整治。同时,邀请并协助xx省锅炉与压力容器研究院2名专家对福xx燃气有限公司充装站的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特种设备充装安全的技术能力等方面开展鉴定评审,排查3个安全隐患。今年来,我局对2家充装单位开展5次现场监督检查,排查7个安全隐患并跟踪闭环处理。

  2.深化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排查整治。一方面,重点巩固压力管道排查整治成果,加快完成问题压力管道整改和整治检验任务,对发现的未办理使用登记或未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限期整改到位,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做好xx燃气有限公司89处管道台账的整改工作,如xx楼外墙管道,是以中压管道来设计,但未监督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整改措施为更换成非压力管道。目前,已经整改完成54处,我局将持续跟进,力争6月底全部完成整改。另一方面,开展海西天然气xx支线xx段的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对xx工程1#阀室普通线路工程(xx村西溪畔穿越段)存在的未提供三个试压段试压装置、焊口未按要求切割等问题,协调xx特检院的专家到场监督水压试验直至检验合格,及时在管道安装到地下前消除隐患。

  3.深化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在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专项动员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重点、任务、目标及范围,及时对辖区内销售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含是否单独销售)、燃气减压阀、连接软管等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督促指导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索证索票制度,不销售未经生产许可和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燃气灶具产品,保证燃气灶具产品质量,防患于未“燃”,建立完整进销货台账,审验供货商主体资格,确保燃气器具来源可溯。目前,出动执法人员xx余人次,检查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销售单位xx家,依法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案件x起,扣押不合格涉案燃气灶具xx件,罚没款xx元。

  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大力开展燃气器具安全知识宣传,要求经营者必须落实查验工作,现场指导经营者及群众如何通过外观初步判断家用燃气灶是否合格。依托县局微信公众号及各乡镇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消费预警,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印发《消费者燃气器具消费指引》宣传页xx份,及时派发给广大群众,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学会辨别优劣,正确选购燃气灶具,自觉抵制购买、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主动排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风险。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相关的咨询、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督查工作。我局带队对xx乡、xx镇等四个乡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共检查x家供应站、xx家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单位食堂)、x家使用天然气的餐饮场所,排查隐患xx个(见清单),部分已要求当场整改,未整改部分由属地政府跟踪闭环处理。

  二、存在问题

  1.目前,有x家气瓶充装单位要继续完善本单位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还有x万个在用气瓶待更换陶瓷标签(为了避免普通标签在气瓶定期检验的.时候会灭失),需加快进度,力争年底完成逐瓶建立电子档案。

  2.在我县城乡结合部地区的乡镇市场上,还存在流动摊贩售卖不合格燃气灶具的情况,需加强与城管局等其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1.开展液化气充装单位交叉检查。我局将根据市局安排与xx县局、xx县局开展液化气充装单位交叉检查,采取不打招呼自行到充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再通知属地市场监管局配合。

  2.持续加强气瓶充装现场监督检查。以气瓶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充装前后检查及充装记录为重点,督促各充装单位严格落实气瓶“自控联锁”充装规定,杜绝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或者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气瓶;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对气瓶的档案、充装、销售、检验等进行动态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充装单位利用“应急码”虚假扫描作弊充装、擅自改动充装秤联锁装置、充装记录异常等行为。

  3.持续加强流通领域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辖区燃气器具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化解潜在燃气器具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8

  现就我县20xx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全县城镇燃气基本情况

  (一)管道燃气方面

  全县管道铺设主要在县城区,各乡镇目前未建设管道天然气,县城区共铺设城区中压天然气管道30公里,安装低压天然气管道102公里,合计管道铺设及安装了132公里;城区居民安装户数21000余户,城区通气户数7100余户,非民用户安装并通气36户,其中非居民用户36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二)瓶装燃气方面

  全县瓶装燃气分为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其中二甲醚非居民用户共计400余户,民用1100余户,液化气石油气非居民用户共计700余户,民用12000余户,各乡镇共设18个经营网点,城区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80余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做法

  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我县着重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在充装、运输、经营、管道施工建设与维护、用户端全流程监管,狠抓城镇燃气领域隐患治理,强化督导检查、强化监管执法,通过各种措施有效预防了燃气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我县未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一)强化安排部署,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县委、县政府按照全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绥阳县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与各有关部门的责任;二是为有序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县安委办于20xx年11月30日召开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会议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燃气企业责任,形成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整治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全县燃气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2次,县安委办组织燃气从业人员专题培训1次;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城区广告机等新媒体对居民使用燃气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不间断宣传;三是在县城区大中型小区设置城镇燃气安全宣传专栏,对政策法规、燃气安全开展宣传。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燃气从业人员和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

  (三)强化督导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显著提升。一是全县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对各乡镇燃气经营网点和燃气用户端开展督导检查;二是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各乡镇(街道)、迈达盛燃气公司、正大新能源燃气公司、县瓶装气体配送中心等相关单位,排查燃气安全11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三是县综合执法局成立8个检查组,对全县城镇燃气领域开展拉网式督导检查2次,并建立督导检查长效机制。四是全力开展燃气管线巡查巡检,严防施工破坏,燃气监管人员与企业巡线人员共同开展燃气管线巡查巡检工作,有效督促燃气企业巡线、密闭空间排查等工作落地落实,实行工程建设审批前置程序,即:工程建设由燃气企业对地下燃气管线先行签署意见。

  (四)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处置能力。为有效应对城镇燃气领域事故发生的处置能力,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了全县燃气企业于1月26日在贵州迈达盛绥阳燃气公司模拟场站发生泄漏后的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锻炼了企业从业人员在第一时间处置燃气泄漏的能力。

  (五)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扎实开展。全县针对城镇燃气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全方位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通过认真排查和发动群众力量,对非法经营、第三方施工破坏等立案查处3件,已结案2件,1件正在办理中。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的认识。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和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三必管”的原则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监管。

  二是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住建局把浓度报警器安装工作纳入重点问题督促整改的范围,属地管理部门加大督促力度。

  三是强化城镇燃气排查整治。认真汲取20xx年道真县事故教训,强化对全县燃气充装、运输、储存、使用环节和燃气管道排查整治。

  四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结合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对第一、第二、第三阶段工作进行提炼总结,并结合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更新“三个清单”,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能力。

  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9

  根据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安排,现将我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20xx年12月3日,我局召集各分局、各股室召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传达全国、省市县燃气安全会议及工作指示精神,宣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xx-44)文件,文件对特种设备股、质量股、各分局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依次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xx年2月10日,再次细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执行。

  二、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检查燃气企业4家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单位17户次,发现一般隐患5条,督促消除隐患5条,隐患按期整改率100%。自20xx年12月3日我局燃气安全部署会以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燃气充装站专项检查,镇(街道)市管分局开展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下达隐患整改意见9条,按期整改率100%,我局严格执行“隐患闭环管理”原则。作为燃气安全第三专项督导组,对有关单位、镇(街)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督查4家,提出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阶段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相关股室、分局按各自分工狠抓落实,相关股室做好督促指导,适时开展联合检查;二是严格检查标准,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三是按照县安委办文件要求,切实开展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

  燃气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苏办厅字〔20xx〕43号)、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等22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治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高专治办〔20xx〕1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汲取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行业监督和指导,有效预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形势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重点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调压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高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等设施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突出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致灾隐患,交叉、穿越、管廊等重点部位,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及时整改的老问题要挂牌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即整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行监控运行。(规划建设局)

  (二)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1、以村居为单位,开展前期的非法储存、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的摸排工作。(规划建设局、综治科、各村居)

  2、合力重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依法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派出所)

  3、配合区住建部门负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规划建设局、各村居)

  4、设立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无证流动气贩及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场所,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村居)

  5、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执法局、各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

  (三)深入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事故隐患

  1、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省五部门联合公告第13号),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

  2、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隐患专项治理,对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具体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销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

  3、加大查处群租房、地下室、车库、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综治科、建设科、各村居、各派出所)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通过多次组织燃气安全培训、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演练等活动,使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对燃气安全知识及应急方法进一步了解。(规划建设局、安监科、各村居)

  三、时序安排

  此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2月开始,20xx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底)。街道各部门和单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督促行业领域内的城镇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9月底)。在全街道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整治彻底、措施到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

  一是20xx年1月15日前,基本完成前期城镇燃气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

  二是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明确整治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要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2日前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10日)。各部门和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部门和各村居于20xx年11月6日前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栾卫军副主任负总责,王国民委员、史庆涛副主任协助;规划建设局牵头,李继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叶宏亮副局长具体负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安监科、综治科、综合执法局、口岸派出所、扬子江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各部门、单位、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执法。各部门、单位、村居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城燃企业、餐饮场所、无证点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非法储存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或上报区城建监察支队进行查处。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部门、单位、村居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城镇燃气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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