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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28 17:49:46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主要应用于企业管理领域。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精选1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在业务经营、投资决策、财务管理、法律事务、信息技术等各个领域中涉及的风险管理活动。

  第三条 公司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覆盖、预防为主、及时应对、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二章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审批重大风险管理事项等。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作为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等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应设立风险管理专员,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与风险管理部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全面梳理业务流程,识别潜在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

  第八条 对识别出的风险,应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的大小、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为制定风险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第九条 风险评估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 风险管理措施

  第十条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承受等策略。

  第十一条 对重大风险,应制定专项风险管理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应对措施和时间节点,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风险应对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减轻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第五章 风险监控与报告

  第十三条 风险管理部应定期对公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确保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定期向风险管理部报告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情况,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第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应定期向公司高层报告公司整体风险状况,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确保公司稳健运营,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通过识别、评估、控制、监控和报告风险,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过程。

  第二章 风险管理体系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条 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决策、监督和评估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各部门、子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识别,识别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内外部风险。风险识别应涵盖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各类风险。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确定风险的大小、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第九条 风险评估结果应作为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的依据。

  第四章 风险控制与监控

  第十条 公司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监控。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情况,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等方面的情况。

  第五章 风险应对与处置

  第十三条 当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对机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明确应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第十四条 风险应对措施应充分考虑风险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可控性,确保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十五条 在风险应对过程中,公司应加强与相关方的沟通协调,确保风险应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修订应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业务单元及全体员工,在公司范围内构建全面、系统、规范的风险管理框架。

  第三条 全面风险管理应遵循风险可控、预防为主、分级负责、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领导、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作为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等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业务单元应设立风险管理专员,负责本部门、业务单元的风险管理工作,与风险管理部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公司应定期开展风险识别活动,全面梳理业务流程,识别潜在风险点。

  第八条 风险管理部应组织专业团队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九条 风险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并作为制定风险管理措施的依据。

  第四章 风险管理措施

  第十条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风险管理部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承受等策略。

  第十一条 各部门、业务单元应根据风险管理部的指导,落实具体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风险应对预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进行预警和快速响应。

  第五章 风险监控与报告

  第十三条 风险管理部应定期对公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和分析,确保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 各部门、业务单元应定期向风险管理部报告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风险状况。

  第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应定期编制风险管理报告,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公司的整体风险状况和管理成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八条 本制度修订时,由风险管理部提出修订方案,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确保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特制定本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业务单元和子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应依据本制度,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通过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报告风险,确保企业运营稳健、财务安全、合规守法的过程。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领导、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等。

  第六条 各部门和子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或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并向风险管理部报告。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全面梳理和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第八条 风险识别应遵循系统性、全面性和前瞻性原则,确保不留死角,不遗漏任何潜在风险。

  第九条 风险评估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和可控性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优先级。

  第四章 风险控制与监测

  第十条 公司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明确风险控制目标和责任主体,确保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 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承受等策略,确保公司风险水平在可控范围内。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定期对各类风险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事件,确保风险不失控、不扩散。

  第五章 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 公司应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情况,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第十四条 对于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应及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置。

  第十五条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风险信息,保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八条 本制度修订时,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修订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5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风险管理已成为企业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的关键。为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应对能力,本制度旨在明确全面风险管理的原则、流程、方法和要求,确保企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一、风险管理原则

  1. 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应覆盖企业所有业务、流程和部门,确保无遗漏。

  2. 系统性原则: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框架,形成完整的风险管理流程。

  3. 主动性原则:主动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采取积极措施降低风险损失。

  4. 制衡性原则:确保风险管理职责分工明确,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二、风险管理流程

  1. 风险识别:通过定期审查、市场调研、专家咨询等方式,全面识别企业面临的风险。

  2. 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3. 风险应对: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包括风险规避、降低、转移和承受等。

  4. 风险监控与报告: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风险管理效果进行评估和报告,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风险管理方法

  1. 定性分析:通过专家判断、头脑风暴等方式,对风险进行定性分析,确定风险性质和发生概率。

  2. 定量分析:运用概率论、数理统计等方法,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评估风险损失程度和影响范围。

  3. 情景分析:通过构建不同情景,分析风险在不同情况下的可能性和影响,为风险应对提供依据。

  四、风险管理要求

  1. 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建立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岗位的风险管理职责和权限。

  2. 加强风险意识培训:定期开展风险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 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风险信息的实时收集、分析和报告。

  4. 强化风险应对能力:建立风险应对机制,确保企业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风险。

  五、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1. 制度执行:各部门和岗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风险管理工作。

  2. 监督检查: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持续改进: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6

  出口退税作为我国的一项长期税收政策,它的实施对于促进对外贸易和国家经济增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出口退税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存在的风险也大,为加强管理,保证公司的出口退税工作顺利开展,现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保证

  (一)成立管理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财务负责人

  成员:财务部办税员、合同部单证员、合同部外汇核销员

  (二)明确责任:

  责任主管领导:组长及副组长;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成员。

  二、风险识别

  信誉风险

  目前我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A级指标具体分值为:税务登记情况纳税申报情况、账簿凭证管理情况、税款缴纳情况、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出口退税的规范涉及全方面,若有违法行为,下一次信用等级评比时会进行降级。

  三、防范风险

  (一)建立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的举措

  1、建立和健全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公司应制订出《国际业务商务管理流程》,明确公司财务部和合同执行单位相关岗位在执行国际业务时应履行的职责,规定各出口关键环节所必需的合规性文件及须办理的手续;制订出《出口退税业务管理流程》,具体说明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所涉及的岗位、职责、相关单证及提交时间等,明确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明确各个业务部门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2、明确规范和约束供应商和货运代理商在出口退税环节中的职责。在签订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时,明确约定供应商必须配合企业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约定有惩罚条款,确保供应商提交增值税发票时不出现遗漏和差错。选择有实力的货运代理商,以保障企业在货物出口后能够及时拿到合格的报关单。

  (二)加强各部门间的交流与衔接工作

  出口退税工作统合性比较强,时间性要求严格,涉及部门广泛,对外涉及国税、外汇局、海关、货代公司、报关行,对内涉及销售部、合同部、财务部、物流部,加强沟通和协调,理顺退税业务所涉及各个环节工作的衔接,以促进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高度重视和办理出口退税工作。明确相关单证传递的流程、时间要求和操作规范,做好登记和保管单据交接记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财务部应设专职办税员,负责具体的审单、申报和备案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编制出口形式发票、收集和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出口报关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业务单据在传递过程中出现不及时或者丢失的现象,业务人员未能及时办理收汇核销或远期收汇证明等事项,将导致出口退税无法正常办理,所有部门必须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出口退税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级人员的高度重视,提高防范退税风险的意识。公司领导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主动加强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退税政策变动对企业的影响。财务部门作为出口退税工作的主办部门应随时跟踪国家退税政策的变动情况,结合公司的特点和现状,向公司领导层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财务部的办税员,是税企联系的纽带,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出口退税的质量和效益。办税员要有基本的外贸知识、会计专业知识、税收知识,加强办税员能力的培训,按办税员岗位工作说明和程序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对外交往能力。办税员实行岗位轮换,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前提下,不定期对办税员进行岗位轮换,以防止差错和弊端,也可使新顶岗人员可能提出新的工作设想,提高工作效率。办税员对申报的差错要及时调整,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出口退税政策性强,各成员应加强学习与交流,掌握最新的政策与动态,积极参加国税、海关、外汇局等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政策宣讲会、政策辅导会议,与同行保持一定的联系,获取最新的信息。

  (四)单据的合规性检查

  1、报关单的合规:

  报关单的信息要做到准确填列,货物金额要与执行合同执行部门提供的商业发票金额保持一致。报关单上的其他重要信息控制点包括贸易方式,合同协议号,批准文号,提运单号,运抵国等正确填列。

  2、外汇核销单的合规:

  外汇核销单信息的时间性要求也必须达到,预计180天内无法收款的,应及时办理远期收汇证明,办理前应对远期收汇证明的收汇期限作保守的正确估计,办理后在收款时也应及时在外汇核销。

  3、其他单据的确认:

  收货方与订货方不一致,汇款方与订货方不一致的,当中涉及样品或者委托代理采购等其他事项,需要业务部门的领导签字确认。

  (五)有关备案单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24号,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如果核查时,没有齐备的备案资料,税务机关有权责令收回已审核批准的退税款(到帐的都要求退库)。因此,我们应该理解为出口退税的业务流程到正式申报时并没有完结,后续控制未做好同样会影响退税工作的进行。

  四、风险后续管控

  确实由于经办人员的差错造成过期未申报,按税务规定执行,转免税或视同内销;及时与税务管理部门沟通,努力使公司的损失减到最少。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及业务单元,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系统、科学、有效的原则,确保风险得到及时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审议重大风险管理事项。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负责具体执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组织开展日常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及业务单元应设立风险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或业务单元的风险管理工作,与风险管理部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全面梳理业务流程,识别潜在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

  第八条 对于识别出的风险,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的大小、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

  第九条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风险划分为不同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应对策略。

  第四章 风险监控与报告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各类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 对于重大风险事件,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处置和反馈,减少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第十二条 风险管理部应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风险状况,为决策层提供决策支持。

  第五章 风险管理培训与文化建设

  第十三条 公司应定期开展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 通过文化建设,倡导全员参与风险管理,形成积极的风险管理氛围,提高公司整体的风险防控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修订和废止,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业务单元及全体员工,涉及经营、财务、市场、法律、技术等各类风险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系统、科学、有效的原则,确保风险的可控、可预测和可承受。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领导、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等。

  第六条 各部门、各业务单元应设立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本业务单元的风险管理工作,与风险管理部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全面梳理和评估各类风险,确保风险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 风险管理部应建立风险评估体系,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优先级。

  第九条 各部门、各业务单元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

  第四章 风险监控与报告

  第十条 风险管理部应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各类风险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第十一条 各部门、各业务单元应定期向风险管理部报告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二条 风险管理部应定期向公司高层报告全面风险管理情况,为公司的决策和战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五章 风险应对与处置

  第十三条 公司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明确责任人和执行时间。

  第十四条 对于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确保风险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第十五条 风险事件处置完毕后,公司应进行事后评估和总结,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八条 本制度修订时,由风险管理部提出修订方案,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及业务单元,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参与到风险管理的活动中。

  第三条 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全面性、系统性、前瞻性和持续性的原则,确保风险得到及时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审批重大风险管理措施等。

  第五条 各部门和业务单元设立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或业务单元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等。

  第六条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和业务单元的风险管理工作,提供风险管理支持和建议。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各部门和业务单元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评估其对业务目标的影响程度和可能性。

  第八条 风险评估应当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 对于重大风险,应当制定详细的风险管理计划,明确风险管理目标、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

  第四章 风险控制与监控

  第十条 各部门和业务单元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十一条 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接受等策略,具体选择应根据风险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二条 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第五章 风险报告与沟通

  第十三条 各部门和业务单元应当定期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风险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风险控制效果。

  第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司高层报告全面风险管理情况,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参考。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沟通,确保各部门和业务单元之间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持续改进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定期对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其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改进风险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和外部评估,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当经过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议和批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与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相互补充,如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

  第三条 公司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性、系统性、预防性和适应性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 风险管理体系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

  第五条 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领导、决策和协调。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负责具体执行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应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全面分析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确保风险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和定性分析,确定风险的大小、性质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九条 公司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确保风险的有效控制和防范。

  第四章 风险监控与报告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监控机制,对各类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确保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 公司应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情况,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重大风险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风险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五章 风险应对与处置

  第十三条 公司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监控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承受等。

  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处置机制,对发生的风险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和应对,确保风险的有效控制和化解。

  第十五条 公司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 风险管理应遵循系统性、前瞻性、定量化、动态性原则,确保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领导、监督和决策。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设立风险管理部,作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风险管理的具体事务,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等。

  第六条 各部门、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应设立风险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或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并与风险管理部保持密切沟通。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全面识别内部和外部环境、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

  第八条 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的大小、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为风险应对策略的制定提供依据。

  第九条 风险评估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四章 风险监控与应对

  第十条 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对识别和评估出的风险进行持续监控,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十一条 根据风险监控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接受等。

  第十二条 定期对风险管理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

  第五章 风险报告与沟通

  第十三条 风险管理部应定期向公司高层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情况,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四条 加强与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沟通,确保风险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有效沟通。

  第十五条 对于重大风险事件,应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生效。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的管理。

  第三条 风险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全面、有效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负责具体执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应设立风险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并向风险管理部报告。

  第三章 风险管理流程

  第七条 公司应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

  第八条 对于识别出的风险,应进行评估和量化,确定风险的大小、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

  第九条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承受等。

  第十条 对实施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风险管理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第四章 风险管理内容

  第十一条 公司应关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各类风险,确保全面覆盖。

  第十二条 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明确风险管理要求和流程。

  第十三条 加强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协同,确保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平衡。

  第十四条 加强风险信息共享和沟通,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和信息畅通。

  第五章 风险管理培训与宣传

  第十五条 公司应定期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十六条 通过培训、会议、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员工普及风险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九条 本制度修订时,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修订方案,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部门、业务单元和岗位,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风险管理活动。

  第三条 风险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透明和可持续的原则,确保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风险管理体系

  第四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风险文化等方面。

  第五条 企业应明确风险管理策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风险应对策略,为风险管理提供指导。

  第六条 企业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领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各部门应设立风险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七条 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流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环节,确保风险管理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风险信息的集成、共享和分析,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九条 企业应培育风险文化,倡导全员参与风险管理,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十条 企业应定期开展风险识别活动,全面识别内外部风险,确保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 企业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的大小、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为风险应对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 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评估方法和程序,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 风险监控与应对

  第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对识别和评估出的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风险变化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风险应对方案,明确应对措施、责任人和实施时间,确保风险应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风险应对效果评估机制,对风险应对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

  第五章 风险管理考核与改进

  第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和员工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激励员工积极参与风险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 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改进机制,根据风险管理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其他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风险管理均应遵循本制度。

  第三条 全面风险管理应遵循系统性、全面性、预防性和持续性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决策、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等。

  第六条 各部门应设立风险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并与风险管理部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全面梳理和评估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

  第八条 各部门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状况,制定风险识别清单和评估方法,确保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 风险管理部应定期组织跨部门的风险评估会议,对各类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序,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级和措施。

  第四章 风险监控与报告

  第十条 各部门应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业务活动中的风险进行监测和分析,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十一条 风险管理部应定期编制风险管理报告,向公司领导层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状况、管理措施和效果评估。

  第十二条 对于重大风险事件,相关部门应立即报告风险管理部,并由风险管理部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层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

  第五章 风险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 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承受等。

  第十四条 对于重大风险,公司应制定专项风险管理计划,明确风险管理目标、措施和时间表,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更新,确保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第六章 培训与宣传

  第十六条 公司应定期开展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 公司应通过内部宣传、案例分析等方式,普及风险管理知识,增强全员风险管理意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条 本制度修订时,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修订方案,提交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执行。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风险管理,确保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部门、业务单元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系统、科学、有效的原则,确保风险得到及时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第四条 企业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领导、决策和协调。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负责具体执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组织开展日常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应设立风险管理专员,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并向风险管理部报告。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企业应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

  第八条 对于识别出的风险,应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确定风险的大小、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企业的影响。

  第九条 风险管理部应建立风险数据库,记录并更新风险信息,为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第四章 风险控制与监控

  第十条 对于评估出的风险,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承受等。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定期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 风险管理部应定期对全企业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情况。

  第五章 风险报告与披露

  第十三条 企业应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风险管理情况,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可能影响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大风险,企业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投资者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执行。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16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杜绝各类习惯性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及奖惩。

  3、职责

  3.1公司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公司各级(包括公司级)安全考核及奖惩,重大安全责任处罚及安全奖励由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3.2行政部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督考核,重大安全考核事项提出考核建议,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及奖惩。

  3.4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与公司业务单位的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考核程序

  4.1部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

  4.1.1各部门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部门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开展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努力消除部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保部门实现安全生产。

  4.1.2部门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内发生一起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取消其年度各种评优评先资格。任何班组发生一起轻伤及以上事故取消班组及成员年度各种评优评先资格。

  4.1.3部门、班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内容:

  4.1.3.1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员工的安全责任。

  4.1.3.2认真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4.1.3.3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防护卡及岗位危险危害点与预防措施。

  4.1.3.4正常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活动,采用安全月度例会、班组周会、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安全活动按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4.1.3.5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要进行安全月检或周检,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班组、岗位人员开展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4.1.3.6安全生产效果好,实现各类安全事故为零的管理目标。

  4.1.4奖励与处罚

  4.1.4.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由公司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给予物质和精神鼓励。

  4.1.4.2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公司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对责任部门、责任人按照制度进行损失经济赔偿和处罚考核。并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4.2个人安全生产考核

  4.2.1各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做到“四不伤害”。

  4.2.2个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任何人员在年度内发生一起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取消其在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有关责任。

  4.2.3奖励

  对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岗位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2.3.1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有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的。

  4.2.3.2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

  4.2.3.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4.2.3.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2.3.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的。

  4.2.3.6被评为政府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

  4.2.3.7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4处罚

  任何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惩罚:

  4.2.4.1安全事故责任者。

  4.2.4.2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4.2.4.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2.4.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2.4.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的。

  4.2.4.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的。

  4.2.4.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4.2.4.8现场管理不善,存在较大职业危害和安全事故隐患的。

  4.2.4.9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2.4.10擅自移动公司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及故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

  5、考核及奖惩办法

  5.1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一般考核及奖励由所在班组、工段、职能部门及管理部门直接予以考核或奖励。

  5.2安全处罚实行工资考核及现金罚款相结合的方式,对责任人可处以月度工作考核或根据违章行为、责任大小处以50-1000元罚款。

  5.3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通报、辞退、降职、开除等处分。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4月度工作考核10分以上或处500元以上罚款由生产科报请公司领导审批。上述条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由生产科报公司安委会讨论决定。

  5.5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所在部门上报书面汇报材料,经生产科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通过。

  5.6先进部门由生产科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核通过。

  5.7对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有所在部门提出,经生产科审查,最终报公司领导审。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17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力争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特制订本制度。

  一、风险隐患

  (一)大型商超

  1.落实本单位法人安全生产第一个责任人履责尽责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电梯、供配电、给排水、空调等规范操作规程及责任人是否明确完备。

  2.安全部门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3.是否有完善的安全、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4.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设施及器材配备情况。

  5.是否存在将商铺出租给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现象。

  6.新建、改建扩建或内部装修是否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7.是否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爆物品,用火用电是否安全。

  8.是否具备先进的安全管理系。

  (二)再生资源行业

  1.否制定完善各类消防安全和维稳安保应急方案和巡查制度,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和应急演练,安排专人对企业内部定期进行安全巡检;

  2.是否在进出口按照要求配备安检人员和安检设备,在企业内敏感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

  3.是否涉及旧电机、旧电泵、旧废钢等废旧物资,要求内部商户设立进销存台账,并开具正规票据留存。

  (三)餐饮安全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是指食生产、经营(领域存在的下列行为或状态:

  1.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规定,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

  2.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

  3.管理制度、质量标准方面或其他人为的因素,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

  4.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拍卖行业(非重点行业)

  1、是否存在成立六个月还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

  2、是否有规定数量的注册拍卖师;

  3、是否未经批准擅自成立分公司,或以办事处名义举办拍卖会、发布公告、从事拍卖活动;

  4、拍卖档案是否齐全、规范;

  5、是否及时登录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企业数据填报;

  6、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中所载注册事项行为;

  7、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拍卖行为。

  二、风险隐患应对措施

  (一)强化企业领导机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制度落实,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分析,确保发现苗头,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员工自我防范能力;

  (三)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确保权责一致。坚持预防为主,制定企业或重点场所应急预案,并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共同做好应对工作;

  (四)加强对重点场所的防范,要做到重点部位有物防、关键部位有技防,对单位重要部位和危险环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

  (五)突出快速反应,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消除影响,尽最大可能确保人员、物资安全。

  (六)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日常安全生产防护和安全培训,做好思想上的准备、制度上的准备、组织上的准备和物资上的准备。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保障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覆盖、预防为主、及时应对、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规划、监督与指导。

  第五条 各部门、业务单位设立风险管理小组,负责具体业务领域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 设立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各部门、业务单位进行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识别,识别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因素。

  第八条 各部门、业务单位应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的性质、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对各类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为风险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章 风险监控与报告

  第十条 各部门、业务单位应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持续监控,确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第十一条 如发现风险有扩大或恶化的趋势,应立即向风险管理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风险管理部应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章 风险应对与预案

  第十三条 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各部门、业务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

  第十四条 风险应对措施应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接受等策略。

  第十五条 预案应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流程、应急资源和应急演练等内容,确保在风险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

  第六章 风险管理培训与宣传

  第十六条 公司应定期开展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 通过内部宣传、案例分享等方式,普及风险管理知识,营造全员参与风险管理的良好氛围。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与公司其他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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