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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务用工方案

时间:2022-10-27 08:58:35 企业劳务用工方案 我要投稿

企业劳务用工方案

  劳务用工,是国家提倡的一种新的用工模式,是与西方的经济模式相接轨的一种尝试。这种用工模式,不仅可以使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和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摆脱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负担,赢得时间,集中精力实现可规避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管理以及劳动争议等方面的风险和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劳务用工方案(精选9篇),欢迎阅读参考!

  企业劳务用工方案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县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省厅〔2012〕183号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情况,决定自2012年5月15日到6月30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开展规范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任务和目标

  (一)专项行动的任务。

  以“劳动合同保权益、工资支付惠民生、规章制度促和谐、诚信守法谋发展”为主题;以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最迫切需要维护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劳务派遣单位和部分行业、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指导服务与执法检查活动,全面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促进我县劳务派遣领域用工行为健康有序发展。

  (二)专项行动的目标。

  创新指导服务举措,提升执法检查效果,有效遏制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和克扣劳动报酬、超时加班加点、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劳动者同工不同酬和不参加社会保险等侵害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着力提升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促进诚实守信、劳资和谐的良好氛围形成。

  二、专项行动的对象和内容

  (一)专项行动的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全县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从事劳务派遣和用工量较大的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服务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对劳务派遣单位以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30人以上或占用工总数比例达30%以上的用工单位要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二)专项行动的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各项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支付工资及加班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等。

  对劳务派遣单位除了检查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及将协议有关内容告知劳动者情况,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异地参保、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自设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大量实习学生以及“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义务情况等。

  三、专项行动的方法和步骤

  (一)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开展专项指导服务(5月30日前完成)。

  指导服务任务分解:根据2011年劳务派遣摸底调查的数据,确定对全县10户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和2户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指导服务,将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位监察员。

  指导服务重点事项:一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包括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等内容的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二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特别是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三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建立内容全面、规范的职工名册,制定和完善劳动报酬、工时休假、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组建或参加工会、集体协商以及其他民主管理权利;四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指导服务工作方式:通过举办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培训班、约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审查劳动规章制度和用工管理资料、召开劳资人员和职工座谈会、下发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宣传劳务派遣法规政策,查找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引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主动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根据指导服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认真填报《专项行动指导服务情况表》(见附件4)。

  (二)对劳务派遣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6月24日前完成)。

  执法检查任务分解:根据2012年3月入库用人单位数和在岗监察员数,确定本次专项行动对全县共150户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将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位监察员。

  执法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对象,以及去年下半年以来被举报投诉或立案查处的单位全部列为检查对象,确保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受理举报投诉。积极扩大此次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劳动者通过12333、基层平台窗口和网络等途径举报投诉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服务。三是进行实地检查。抽调监察员组织若干执法检查小组,通过察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询问劳资管理人员、走访职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其中,对存在劳务派遣协作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工名册、工资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等材料要进行对照检查和反追倒查。

  执法检查整治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和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明确专人跟踪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切实加大对劳务派遣领域的整治力度,对少数“包工负责人、带工头”挂靠劳务派遣单位,层层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甚至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积极抽调业务精、素质好、原则性强的骨干人员参与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指导。将宣传和指导服务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通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多种途径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普及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用人单位在谋求企业自身利益和发展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到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对跨地区派遣、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大且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劳务派遣单位,找准存在问题、创新指导措施、提升服务效果。通过积极有效的指导服务活动,培育一批规范经营的劳务派遣单位和诚信守法的用工单位,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特别是对涉及人数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案件,及时高效地处理;对上级交办、媒体报道的各类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查处情况,积极应对各方关注,提升执法办案的社会效应。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作用,将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网格管理的重点对象,落实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管措施。针对部分用工单位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大量实习生顶岗工作、超时加班,以及恶意规避参保义务等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促进我县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四)及时汇总分析。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结合专项行动中建立的基础数据,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进行研究分析并及时上报市支队。具体上报时间如下:

  1.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2.6月3日前,将专项行动指导服务情况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3.6月24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和汇总数据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企业劳务用工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系列会议精神,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积极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立足本县实际,鼓励引导我县富余劳动力尤其是农村贫困劳动力到县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上年度税收达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就业,解决重点企业用工难问题,实现劳动力资源与重点企业用工的合理配置,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县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机制,让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了解我县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用工需求,引导本县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大服务企业招工力度,缓解县内重点企业对劳动力需求的压力。各镇2019年为我县重点企业招工指导性计划任务共820人:容州镇100人;黎村镇70人;杨梅镇70人;石头镇60人;六王镇60人;杨村镇60人;县底镇60人;自良镇50人;石寨镇50人;松山镇50人;十里镇50人;灵山镇50人;容西镇30人;浪水镇30人;罗江镇30人。要求在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绩效总分为1分,超额完成或不完成任务数的,加减分不超过1分。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各项公共就业专项活动。继续突出抓好“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集中提供服务,为我县重点企业和富余劳动力搭建良好供需对接平台,实现就近就业。

  (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容县竞成人力资源公司利用县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远程视频平台、容县易工信息公司发挥大数据平台优势积极为我县重点企业招聘区内外各类人才。

  (三)抓好校企合作,引导本地毕业生就近就业。

  1.要在县内各职业技术学校广泛宣传县重点企业招聘信息,积极引导职业学校毕业生到重点企业就业或顶岗实习。

  2.引导我县重点企业与县内、玉林市内、广西区内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订立校企合作协议,引导区内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到我县重点企业实习或就业。

  (四)建立跨地区劳务协作,引进外来劳务人员。根据区域性外出务工特点,要加强与区内外的县(市)的劳动保障部门联系,积极组织区内外劳务输入工作。

  四、激励措施

  (一)各镇人民政府或中介劳务机构凡是向县内重点企业新推荐就业的,按就业时间长短对劳动力输送单位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工作满3个月的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工作满1年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由输送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社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落实。该项激励措施实施期限为1年。

  (二)鼓励和引导劳动力在县重点企业就业,用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实现就业满1年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就业奖励,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奖励标准提高至1500元/人,所需资金从县级财政资金列支。

  (三)开展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工业园区企业新招收的五类人员:贫困家庭劳动者(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特困人员,下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2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在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对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5号)规定的对企业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不超过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60%。

  (四)县重点企业新开发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相应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同级财政预算中列支。

  (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以下简称“学校”)为县重点企业输送产业工人,且用工双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700元/人的标准给予输送单位奖励,奖励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同级财政预算中列支。

  (六)学校与广西企业共同培养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除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外,用工双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学校每人每年补贴0.1万元、0.2万元、0.8万元、1.2万元。补贴资金从同级财政预算中列支。学校提供培训获得的收入,可申请动态调整增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五、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大打击非法用工和非法职业中介违法行为力度。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整治非法用工行为,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劳动用工秩序和广大劳动者合法权利。

  (二)县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推行就业实名制度,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力度。

  (三)县公安、市场监督、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民政、工会、教育等部门也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农民工、女工和未成年人等的合法权益。

  (四)申报奖励和补贴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企业劳务用工方案3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保企业用工、稳就业局势作用,做实做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招工引才规模,促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现决定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集中利用2022年一年时间,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把解决企业缺工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着眼当前、放眼长远,注重发挥有为政府职能和有效市场作用,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健全四项机制

  (一)健全岗位供需信息摸排机制。

  1.建立缺工企业动态监测机制。通过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建立缺工企业管理台账,完善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实施分级监测、动态管理。为重点缺工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一对一协助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2.建立求职需求动态监测机制。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毕业生资源共享,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作用,动态掌握本地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建立求职者就业需求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匹配。

  (二)健全市场招工有效对接机制。

  1.完善岗位供需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统计和“一网五点”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提升数据的典型性、准确性和利用效率。定期发布全省“紧缺”职业排行,更好服务于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加强与沪苏浙等地市场供求信息联合发布。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要统筹开设招工复工服务专区。

  2.健全市场化人岗对接机制。组织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提供企业用工服务,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平台,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

  3.健全人力资源共享机制。平衡企业淡旺季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及时汇集发布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保障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政府用工引导促进机制。

  1.建立招工服务领导机制。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原则上,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1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班子成员每人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2户,一般干部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3户。鼓励各地人社部门牵头组建招工服务专班、招工小分队等,为重点招工企业提供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

  2.完善多方参与职业指导机制。充分发挥省、市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职业指导师、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就业指导老师、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专长的社会人士等创建职业指导工作室,提供公益用工指导和职业指导服务。

  3.探索重大项目用工服务联动机制。地方政府在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时,人社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用工服务,为保障企业招引创造好的用工环境。

  (四)健全用工保障奖惩激励机制。

  1.建立企业招工服务调度机制。适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将解决企业用工人数、降低企业缺工率、指导督促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培养留住人才等情况列入考核内容,推动任务逐项落实。

  2.探索建立招工补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各类资金,对帮助用工急缺企业稳定招用工的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提供用工服务的各类主体,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实施五项助企专项行动

  (一)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1月25日至3月底,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以“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因地制宜实施“稳岗留工”“接您回家”“送您上岗”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参与行动,充分利用市场化资源,为有需要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服务,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春风行动”期间,全省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1000场次以上招聘会,帮助重点缺工企业解决急需用工10000人以上。

  (二)开展人力资源机构助企行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各市按照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模式,积极组织本地AAA以上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根据招工数量和效果,按规定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定补贴。

  (三)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和跨省招工行动。加强与人力资源富裕省份劳务协作,按照“点对点、县对县、市对市、省对省”要求,签订合作协议,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建立“沪苏浙皖结对帮扶市人力资源共享联盟”,引进发达地区人才,实现高层次人才和人力资源共享。深化皖北、皖江地区劳务对接协作,输入地要积极与输出地定期共同举办各类招聘会,充分利用远程招聘、网络面试等互联网技术,线上线下结合实现输入地企业与输出地求职信息跨区域共享、对接,提升对接工作实效。结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活动,常态化组织有需求的企业组团赴外省高校、人力资源市场等招工,每个市每年不少于10次,并积极做好招聘信息对接、招聘宣传、活动保障、跟踪服务等工作。

  (四)开展技能培训助企行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促进职工更加稳定就业。加强校企合作,每个市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技术工人培养对接活动,集中组织技工院校进园区、进企业,共同培养技能人才。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扩大新成长劳动力在我省就业比例。积极组织院校毕业生来皖开展顶岗实习、上岗实践,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支持企业举办技工院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按规定给予院校相应支持。

  (五)开展企业用工环境提升行动。综合运用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集中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解读新发展理念、当前经济形势、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等。每市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人社部门专业人员、人力资源专家进企业,帮助企业应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术,提高识人选人的精准度、有效性。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园区、企业员工住宿、就业、子女就近上学、婴幼儿托管等配套政策、设施,指导企业不断改善工作环境,提升企业文化,稳步提高薪资待遇,增进人性化管理和人文关怀,真正做到“待遇留人、环境留人、事业留人、精神凝聚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广泛争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的支持,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各地要成立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专项行动实行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市要细化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拓展服务渠道。要运用网站、微信、微博、送岗上门等多种途径,采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发布各类企业需求信息。充分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人社公众号、各类招聘会以及社会招聘中介作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供需有效对接。要发挥好市场灵敏度高、专业性强的优势,采取奖补激励等方式,推动市场化、社会化解决用工难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各地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要密切关注舆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企业劳务用工方案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用工服务,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服务企业、破解难题、促进发展”为目标,以“建立一项制度,开展八大活动”为抓手,积极应对当前企业招工难、供需结构矛盾凸出等问题,进一步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针对性服务,有效缓解结构性用工矛盾,促进全市企业用工形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企业联系制度,提供跟踪服务。建立企业联系制度,畅通政府部门与企业交流、互动的渠道。围绕我市十大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涉及重要国民生计的相关企业,分别确定市级、市(县)区级重点企业清单,按年度进行滚动管理,市级建立不少于20家的重点企业服务清单,由市人力资源市场牵头落实,各市(县)区建立不少于40家的重点企业服务清单,各市(县)区于1月底前上报。实行专人联络服务制度,每家重点企业安排1-2名人社专员定点联系,提供政策咨询、用工指导、岗位推介等针对性跟踪服务。建立企业联系台账,做好诉求受理、走访企业和事项处置等相关活动记录。【市就管中心、市局就业促进处、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二)开展用工调查监测,摸清企业需求。全面落实企业用工监测制度,动态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春节前后开展两期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监测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节后返岗和招聘满足情况。定期监测企业用工变化趋势,针对关键时点、紧急情况和特殊案例及时做出有效反应。与横向部门密切沟通,重点关注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工需求和用工特点。适时开展技能人才需求专项调查,摸清企业技能人才需求情况,了解企业引进及稳定蓝领技术工人的政策需求和服务诉求。【市就管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三)开展惠企政策宣传,推进政策落地。各级人社部门成立政策宣讲团,不定期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开展政策宣讲。定期梳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政策,形成我市《人社惠企政策清单》,印制成册。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各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走访企业等渠道,结合人社志愿者活动,广泛开展人社惠企用工政策服务宣传活动。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地,协助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做好政策申报工作,抓好政策兑现,打通惠企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市就管中心、市局就业促进处、市局劳动关系处,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四)开展专场招聘,促进供求对接。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聘系列活动。以“春风行动” “民营企业招聘周” “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求职招聘活动,畅通供需对接通道,促进供求双方高效匹配。充分利用人社官网、公共招聘网站等平台,设立重点企业招聘专区,优先发布重点企业岗位信息,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等“云”招聘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全程指导,开辟人才招聘绿色通道,协助重点企业引进各类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常态化招聘服务,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专场招聘活动,多样化、多渠道着力为重点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供需平台。【市就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五)开展校企对接,搭建合作平台。丰富校企对接活动内容,多措并举满足企业用工需求。集中组织开展“乐业无锡”校企对接活动,邀请各地职业院校,线上线下与我市企业开展对接,定期组织企业赴院校对接,组织院校赴企业参观。开展“实训+就业”服务活动,借助技职院校和企业各自优势,进一步深化校企间“就业见习”“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合作,全年组织1000名外地学生来锡参加实训。组织开展“乐业无锡”技能学子无锡行活动,邀请各地技职院校应届生来锡参观走访我市重点企业,推介相关优惠政策,直观感受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人文历史情况,吸引技能学子来锡就业创业。【市就管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六)开展劳务协作,拓宽用工渠道。组织开展常态化劳务协作活动,深化劳务协作内涵。以“乐业无锡,合作共赢”为主题,组织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中开展赴外劳务合作、招聘等对接活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作用,积极探索通过为劳务输出地人力资源机构“授牌”、引导我市诚信人力资源机构外埠建站等方式,引导外埠人力资源机构更好地服务我市重点企业用工。完善信息异地发布机制,通过劳务输出地异地发布我市招聘需求信息,吸引当地劳务人员来锡就业。巩固拓展劳务合作基地,进一步梳理与劳务输出地达成的合作内容,形成劳务合作内容清单,保持常态化的沟通联络,不断扩展市、市(县)区两个层级劳务合作深度。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做好“点对点”运输服务。全年组织赴外劳务合作洽谈不少于4次,通过合作引进各类技能人才不少于500人。【市就管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七)开展职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深入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突出职业技能提升工作重点。发挥政策支持作用,支持重点企业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支持市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交通、卫健、工信、邮政等部门开展职业培训,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开展新产业新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物联网、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开展项目制培训。组织技能大师、名师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弘扬工匠精神。加快推进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提升就业见习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青年就业能力。【市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高训中心、市就管中心、市职鉴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八)开展共享用工,统筹资源配置。建立完善我市企业“互联网+共享用工”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人社公共招聘网站功能作用。将企业共享用工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通过线上线下免费为企业在共享用工服务平台上登记缺工和劳动者富余信息。主动服务共享用工登记企业,定期组织专场招聘会,安排供需企业见面洽谈,指导帮助对接共享用工事宜,免费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努力促成企业间实现共享用工。【市局劳动关系处、市就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九)开展用工市场整顿,净化市场环境。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整治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整治各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重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为重点企业提供用工政策咨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等服务。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协商机制,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引导重点企业与职工通过集体协商平衡双方利益关系。注重防范重大劳动关系风险,加强对生产规模大、员工数量多的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对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对重大劳动关系风险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拟裁员的重点企业,可派出专门工作组,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并做好被裁减人员的后续帮扶工作。【市局劳动关系处、市局信访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经济工作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六稳”“六保”工作的具体行动。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充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开展好2021年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各市(县)区要精心部署,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广泛宣传各类服务企业的创新举措、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鼓励企业踊跃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展示我市服务企业用工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加强工作调度,做好经验总结。各市(县)区要加强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统筹调度和密切跟踪,确保各项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要认真总结经验,着力补齐短板,及时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切实可行举措,为服务企业用工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企业劳务用工方案5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稳中求进攻坚年”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宜州区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22〕6号)精神,宜州区作为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示范县试点,为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行、企业主体、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促进产业工人发展制改革、提升产业工人职业素质、保障工人基本权益为重点,着力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适合宜州区发展需求的高质量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宜州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循环经济强区,打造宜居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依托宜州区丰富的自然、农业、人文等产业资源和较好的工业基础,全面落实上级各项措施,着力打造“桑蚕茧丝绸、甘蔗综合利用、生物质化工”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探索完善支持产业企业就业、培训等用工服务的有效途径、体制机制、政策举措,推动就业、培训、社保等惠企政策落地,切实做好产业工人培养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缓解宜州区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

  二、实施阶段

  2022年3月—2022年8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3月1日—3月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摸底调查、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21日—8月15日)。完成方案的各项重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8月16日—8月31日)。总结示范县试点建设经验,评选一批优秀产业工人,形成典型材料。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底数。一是统筹各部门资源,全面摸清宜州区产业特别是“桑蚕茧丝绸、甘蔗综合利用、生物质化工”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产业工人底数和企业用工情况,准确掌握产业工人总量、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缺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其中:区人社局负责区内劳务服务企业;宜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企业;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工业园区外及电商、信息等企业;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区住建局负责建筑行业企业;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输和物流企业;区林业局负责木材加工企业;区文广体旅局负责服务行业企业;区桑蚕循环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桑蚕企业;确保底数精准、需求精准。二是建立企业用工台账。梳理调查摸底情况,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三是及时研判,精准施策。定期收集新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充分运用台账数据,分析、研判宜州区企业用工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措施。

  (二)全面宣传发动。一是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多形式、全覆盖向劳动者推送就业政策和宜州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动信息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并向企业推送劳动力资源信息和求职需求。二是有效融合宜州刘三姐山歌文化,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栏,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和基层探索,引导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指引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产业工人潜力军积极融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行动中,选树一批可比可学的改革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等各类宣传活动,营造崇尚劳动、重视技能、关爱工匠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1.实施育才工程,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一是企业自主育才。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能力培训等多种形式技能培训。鼓励名师带高徒,全面推广新型学徒制培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完善企业终身职业教育培训措施。支持企业设立技师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领军企业等成立职工培训中心。二是试点带动育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鼓励重点企业“人人持证”。到2022年11月底,推荐1—2家重点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三是校企合作育才。借浙江大学对口支援河池学院项目之机,依托专家教授矩阵开展“传帮带”,培训桑蚕产业技术人才;依托“宜州—南开大学实践基地”和青年人才实践基地,引导南开、中山大学等高校师生到桑蚕生产基地、茧丝绸企业调研实践,献智宜州;依托河池学院、河池市技工学校、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等本地院校的资源优势,支持与企业共建人才培养联盟,在人才培训方案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紧密合作,根据企业需求,开展专业精准培训。四是产学研融合育才。以国家东桑西移工程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创新中心、河池市茧丝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平台,加强与国家蚕桑技术体系团队、广西蚕业技术推广站等合作,引进茧丝绸检测中心、河池学院重点实验室、桑蚕茧丝绸专家工作站等科研服务机构,与宜州专家团队共同开展技术攻坚和合作经营。五是品牌引领育才。强化劳务品牌意识,以宜州区现有的自治区级“挡车工”劳务品牌为引领,建立健全劳务品牌培育机制和支持体系,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推动企业发展壮大。六是岗位练兵、竞赛育才。鼓励集群内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推动各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工人技能水平提升。

  2.优化就业服务,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一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活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和“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脱贫劳动力专场招聘会”“零工市场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探索和建立健全“10+3+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体系。二是优化公共就业平台。创新“互联网+招工”服务方式,通过直播带岗、提升村级就业社保平台及其他各类媒体,密集发布宜州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促进技能人才市场资源有效配置,丰富公共就业服务方式,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三是优化重点企业用工支持。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探索推行“就业管家”服务企业模式,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制定重点企业清单和产业工人培养和支持用工方案措施,实行“一企一策”,优先保障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园区企业用工,助推宜州区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3.统筹区内外资源,建立劳务协作机制。一是统筹宜州区产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资源,搭建企业之间劳务协作平台,建立企业劳务协作机制,推动用工信息共享。二是抓好产业工人队伍日常跟踪服务,促进劳动力在区内有序转移就业。三是结合宜州区实际,建立县际劳务协作平台,统筹推进企业协调发展。探索与周边县区建立劳务协作关系,为本地企业输入产业工人。

  4.落实惠企政策,支持企业用工。一是将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设立为宜州区就业见习基地,支持企业搭建产业工人实践锻炼和培养平台,引导企业用好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提高高校毕业生在产业工人中的比例,优化企业产业结构。二是在《宜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州市促进丝绸产业加快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13〕14号)、《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宜州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19〕76号)的基础上,配套优惠扶持政策,健全激励机制。三是坚持“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绩优者多得”的原则,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鼓励凭技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四是探索出台落实技能人才落户、住房、就医、子女入学、岗位聘任、参与职称评审、学习进修等方面政策。五是鼓励企业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技术人员确定待遇,鼓励企业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六是落实就业补贴等政策。强化惠企政策统一汇聚,常态化开展更新发布奖补政策及快速兑付等工作,结合实际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岗位。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支持企业用工。七是评选一批优秀产业工人,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宜州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5.完善配套设施,优化用工留工环境。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产业园区、企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服务,完善配套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解决产业工人出行、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圈配套设施建设,满足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针对产业工人薪酬待遇开展集体协商,适当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三是支持和引导企业改善职工住宿、伙食等条件,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文体活动设施,增强企业吸引力,促进用工留工。四是强化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探索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网格化工作机制,推广“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延伸就业服务链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健全监控预警平台,完善电子劳动合同系统。狠抓根治欠薪工作,畅通信访、投诉受理渠道,提升办理效率;不断强化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力度,优化用工留工环境。

  四、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行动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同、政企协同、上下协同、试点协同的机制,形成推进的整体合力。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制定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加强政策理论研究,以问题为导向,集中优势力量进行重点攻关。

  区政府办(高校办):负责对接高校,统筹优化培训师资队伍,构建产学研平台。

  区人社局:负责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负责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基本情况表,建立台账;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负责对接高校、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负责统筹规划各类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负责做好各类专场招聘会。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保障专项行动的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及管理,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激励政策;协助区人社局、总工会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竞赛;做好园区外企业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发改局:负责产业工人培训基地、企业集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会同责任单位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

  区住建局:负责利用部门政策重点推进和改善产业工人住房问题;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利用部门政策重点优化公共交通服务,解决产业工人出行问题;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文广体旅局:负责加强园区体育、文娱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林业局: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负责完善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解决外来务工产业工人子女入学、就近入学问题,进入校园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区人社局做好用工环境治理和整治,以及提供在宜州区注册的企业台账,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完善园区医疗卫生配套设施建设。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相关工作。

  区投资促进局:负责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宜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优化园区用工留工环境,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激励政策;做好园区内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桑蚕循环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上报区人社局。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开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栏,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和基层探索,选树一批可比可学的改革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区总工会: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负责统筹规划各类企业职业技能竞赛。

  区工商联: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

  区税务局:负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用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村级就业社保平台、宣传栏和显示屏,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和就业政策的宣传;组织剩余劳动力参加各类专场招聘会;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劳动力就业需求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州区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着力构建“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成员名单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力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彬兼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络员:甘露珠,联系电话:3188027。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委托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相关工作事项。

  (二)加强调度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联系,对标工作任务,每月报送工作进度,每季度报送阶段情况,做好相关材料收集,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三)完善政策配套。在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宜州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基础上,加大与自治区、河池市对接,结合实际研究就业、培训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不断细化完善相关措施和工作制度,对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四)强化督查考核。把专项行动工作列为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对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限期整改。

  (五)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地方财政经费投入,积极筹措加强产业工作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经费。制定资金使用和监督方案,统筹安排、规范使用自治区支持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

  (六)加强总结推广。要定期开展阶段性总结,及时将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成果,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和传播平台宣传试点工作取得的亮点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积极营造支持试点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企业劳务用工方案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加快新常态下我县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全力以赴破解企业用工难问题,实现我县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平衡。

  二、工作要点

  以开展2018年企业用工服务系列活动为重要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劳动用工招聘活动;积极引导和督促广大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依托中介组织建立多个劳务输入合作点,切实解决招工难问题。

  三、工作措施

  ㈠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

  1.加强用工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信息、求职推荐等招工、引工、用工调剂措施;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我县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每周更新一次,免费为企业和求职者服务;在全县各乡镇的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城区各社区服务平台及府前广场、长泰公寓门口的招工宣传栏上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将富余劳动力引导到企业就业;着手建立我县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常态化用工交流平台。

  充分扩大我县企业与全国各省、市、县的相关用工信息交流,让企业与597网、智联招聘、58同城等各类招聘网站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吸引外围人才到我县就业。

  2.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关系。深入开展以“企业招工、政府帮忙”为主题的企业用工服务系列活动,引导企业用足本地工,引进和留住外来务工人员。人社部门牵头带领我县企业到云南、贵州、湖南、江西、河南、安徽以及省内各劳务输出重点地区招工。同时,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将企业的用工信息发布到各乡(镇、街道)保障所的信息平台上,争取拓展5至10个劳务合作县,力争新引进一批外来务工人员。

  3.开展各类专场招聘会。组织有特色的招聘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组织开展大型企业用工招聘、园区企业专场招聘、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等各类招聘会;在洋坊新村、西山市场、金沙市场等周边农民工聚集点或各超市、汽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企业招聘活动;带领缺工企业到本县人口大镇及周边县的乡镇,利用赶集日开展招聘活动;每年的第二季度组织企业参加周边县市各中专院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如永安、尤溪、大田等职业学校),第四季度组织企业参加周边县市大专院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如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永安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三明学院等),帮助企业招聘技术人才。

  4.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帮助企业与三明职教园、三明农校等当地职业院校进行深度合作,推广“二元制”办班教学活动,建立“产学研融合一体”的校企合作新模式。开展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沙县境内三所职业院校的教学优势,提升职工技能素质。

  5.大力培育技能型人才。积极开展“送培训进企业”活动,收集企业紧缺技术人才信息,县直各有关部门开展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的技能培训。鼓励重点行业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做好技术技能的传、帮、带培养,建立各类产业基地培训中心。加强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抓好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认定和社会化考评。依托我县职业院校,组织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大力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做实校企合作工作。

  ㈡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引进激励机制

  1.加强劳动力引进激励政策。对为我县企业新引进劳动力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三个月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的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可向县人事人才中心申请一次性奖励200元/人(引工前需向县人事人才中心报备);引导用工企业也给予500元/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内部引工奖励机制,对引工到本企业就业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形成良性以工引工机制。(大中专院校是指经国家教育、人社部门主管的各类合法机构;职业中介机构是指具有合法资质并经市人社部门批准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是指经市人社部门许可并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

  2.全面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推行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㈢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1.加大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集中地段的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改善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通信和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根据工业园区的发展需要,适时增加、延长各工业园区公共交通线路,为各工业园区企业职工提供交通便利。

  2.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鼓励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业租赁住房,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㈣进一步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问题

  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暂住地就近入学,免借读费并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评优评先、参与文体活动及实行奖励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术学校,在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等方面与本县学生享有同样待遇。

  ㈤进一步规范企业诚信用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人社部门要加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及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督促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深入开展“企业诚信用工承诺”活动,建立企业诚信用工“红黑榜”。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引导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改善员工生产、生活环境,完善员工生活、娱乐设施,提升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水平,实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县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升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企业生产过程自动化、装备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水平,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技术进步降低对劳动力的过度依赖。对工业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装备等产品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及时将鼓励政策推送到企业。企业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行业特点、技术要求、工作强度等情况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适当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稳定现有的职工队伍,使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形成良性发展。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

  为更好落实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成立用工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园区应高度重视,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以便及时对接;有关单位要将用工服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用工问题,在各司其职基础上,加强相互间的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用工服务专项行动。企业也应安排专门人力资源负责人做好此项工作,及时报送用工信息。

  ㈡强化宣传

  要大力宣传沙县的人文环境、区位优势、经济发展,尤其是三大园区的发展前景、产业结构、宜居乐业的环境,吸引外地的求职者到我县企业工作。

  ㈢落实责任

  各部门、企业要充分认识保障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全县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出台相关政策,抓好落实,鼓励和支持从业人员就地就近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水平,从而更加有力地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企业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关心职工生活,创新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能管好人才,能留住人才;要加强市场引导机制,发挥好中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储备,真正解决好企业用工问题。

  企业劳务用工方案7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2021年度服务园区用工服务工作,促进各类就业群体就业,特别是促进回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安置职工等重点群体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服务园区企业用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春节期间开展服务企业用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发展、服务人才、服务民生”为目标,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过年契机,积极宣传、推介《永定工业园区就业优惠政策》与园区良好的用工环境,真情开展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安置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促进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保障园区企业用工需求。

  二、活动时间

  2021年2月—3月。

  三、活动内容

  (一)利用镇政府、村部、商场、酒店等设置的LED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全天候滚动播放永定工业园区宣传片和园区企业用工信息。

  (二)及时组织镇、村干部入户发送《永定工业园区入园企业招工宣传手册》,并通过各种途径发送至每家每户。加强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尤其是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让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业,实现稳定脱贫。

  (三)利用圩日、春节等活动开展宣传活动,在集镇开展一场大型宣传活动,面对面宣传园区企业用工政策。

  四、积极拓展招工渠道

  (一)落实招工任务。根据永定工业园区用工需求,每个村需向永定工业园区送工1-3名并稳工6个月以上,(具体名单附后)用工不限制地域,该项工作列入村级绩效考评内容。

  (二)举办就业系列活动。各村要组织相关劳动力参加区里举办的“2021年新春促进就业创业暨春节大中专毕业生线上招聘会”。

  五、奖励措施

  劳动中介组织或个人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介绍5人以上永定籍新员工(含已嫁入的区内人员)入职永定工业园区务工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就业满1年以上的,奖励劳务中介组织或个人(包括老员工)500元/人。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实施。各村要切实把春节期间园区企业招工和就业优惠政策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要加强组织领导,村书记要亲自抓,带头深入农户家中宣传发动。

  (二)务求实效。要突出重点,分类宣传,着力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强宣传,用好传统媒体的同时,开发运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善于借助专业力量,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效果。

  (三)总结推广。各村劳保所协理员要及时总结服务园区企业用工系列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及工作动态,可以用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报送。

  企业劳务用工方案8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机关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劳动报酬的聘用人员 (以下简称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保障有关人员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预算法》及《苍梧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苍梧县顺达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顺达公司)组建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承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务管理。在未完成子公司组建前由县顺达公司先增加劳务派遣经营范围并负责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务管理。到2020年末,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集中劳务派遣;2021年末,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编外用工人员实现统一派遣和管理。

  二、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0年6月底前县顺达公司落实办公场所、完成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办理)、资质申办、管理团队组建等工作。[责任单位:县顺达公司]

  (二)运行阶段。2020年6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苍梧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统计本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的岗位、人数、月工资(由岗位工资、资历工资构成)、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经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于2020年6月底前报县财政局。从2020年6月至2020年10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动关系情况分批将劳动关系转入县顺达公司统一管理。县财政局根据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的聘用人员岗位、人数及工资待遇安排编外聘用人员经费预算,并每月向县机关后勤中心拨付编外聘用人员经费,县机关后勤中心向县顺达公司转拨资金款项,县顺达公司支付编外用工人员劳务费用。[责任单位: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县顺达公司]

  三、工作措施

  (一)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做好各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务派遣工作。劳务派遣公司必须设立编外用工人员劳务费收支专户,并接受监管监控,劳务派遣公司的运营成本及利润控制在合理区间内。

  (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苍梧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程序,全面梳理本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信息。自2020年7月1日起,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按照控制数管理,实行一年一审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照《苍梧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属于单位自聘自管的,劳动关系全部转入劳务派遣公司,同时,各单位负责向编外用工人员做好动员宣传解释工作;2020年6月前已通过本单位招标委托其他劳务派建公司聘用管理的编外用工人员,应根据个人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于合同到期之日起将劳动关系转入劳务派遣公司,县财政根据劳动关系转入情况安排预算经费。

  (四)自2020年7月起,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每月5日前按年初预算向县财政局申请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县财政局于每月8日前向各单位核拨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各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该款项全部转拨至县机关后勤中心,县机关后勤中心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挪用该款项,县机关后勤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劳务派遣公司统一支付资金,并监管劳务派遣公司向编外用工人员发放劳务费情况,每月劳务派遣公司须向县机关后勤中心提供支付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凭证。编外用工人员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根据有关规定由编外用工人员本人承担,并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单位缴费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

  (五)用人单位负责管理编外用工人员日常工作,人事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劳务派遣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合法权利、履行应尽义务,并依法按照劳动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岗位培训、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计划生育、参加党团及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管理。

  (六)编外用工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制,考核工作由用工单位负责,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人员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奖惩以及兑现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

  (七)编外用工人员聘用、续聘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照《苍梧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劳务派遣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八)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劳务派遣公司做好编外用工人员劳务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县统计局、县商务投促局负责培育劳务派遣公司上限上规入统工作,及时将企业纳入国家统计范围。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各单位要指定1名工作联系人,及时对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定期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度。需县层面协调决策的重大事项和突发问题及时报告县政府。

  (三)强化沟通,积极配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采购劳务派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相互协调、及时沟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企业劳务用工方案9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精神,加强用工服务,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营造民营企业“二次创业”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经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进一步提升企业用工服务水平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促进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就业政策的知晓率;畅通发布渠道,及时更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组织实施企业用工服务系列活动,吸引和稳定外来工,实现本地居民更加充分就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促进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平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防范和妥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杜绝虚假培训、非法招工用工和企业间恶意“互挖工人”等现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致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工作要点

  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工协作、务求实效。以市政府加强企业用工服务“17个确保”公开承诺落实情况回顾等为宣传重点,增强企业和劳动者对泉州的认同感。以开展2012年企业用工服务系列活动为重要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劳务招聘活动。以实施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免费培训为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监管,杜绝虚报培训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以建筑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为重点行业,深入开展劳动合同制度示范活动。以查处企业欠薪、无证照小加工作坊、有组织恶意“互挖工人”为重点整治内容,依法取缔非法加工作坊和职业中介组织,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和职业介绍机构的中介活动。以评选表彰第四批百家劳动用工规范管理先进企业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先进企业的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和督促广大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三、工作措施与任务分工

  (一)加强促进就业政策法规和用工信息宣传。

  汇总梳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市政府加强企业用工服务“17个确保”公开承诺落实工作情况,并于3月上旬在泉州晚报公布,总结宣传我市企业用工服务的特色、亮点,宣传泉州栓心留人、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编印《就业政策明白卡》和“就业信息帮你忙”宣传册,发放至外来工、本地城乡劳动者和企业。汇编《泉州市企业用工需求信息—2012年泉州市企业劳务招聘活动专辑》。大力宣传关爱外来务工人员的典型企业,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到用工规范的企业就业。(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部门: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物价局、安监局,工商局,总工会、工商联)

  (二)开展2012年企业用工服务系列活动。

  1.加强企业用工情况监测分析。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召开企业用工座谈会,设立企业用工监测点,及时跟踪、准确掌握我市企业开工、员工返岗率和用工需求情况,做好企业用工服务的形势研判。(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部门:经贸委、外经局、工商联)

  2.形式多样开展劳务招聘活动。深入开展以“企业招工、政府帮忙”为主题的企业用工服务系列活动,引导企业用足本地工,留住外来工,新引进外来务工人员。联合市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组织企业赴云南、贵州等有关劳务协作城市开展劳务协作交流。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取“到省外人力资源丰富的市场驻点招聘”、“进学校、进乡镇”、“村企合作”等方式,牵头带领500家以上企业,到云南、贵州、湖南、湖北、重庆、江西以及省内三明、南平等劳务输出重点地区招工,在巩固2011年人力资源比较丰富的招工点外,新拓展3-4个招工点,力争新引进5万名以上外来工。同时,在本地积极搭建劳动力供求对接平台。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就业服务周”,实行“人力资源市场下乡”,举办100场以上劳务招聘会。市直有关部门携手泉州晚报、海峡都市报举办12场新春招聘会,联合开展“海西招聘行动”和“2012泉州人才淘宝会”。(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畅通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渠道。在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及“12580空中招聘”热线发布我市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打造不落幕的免费求职市场。市人力资源市场“求职超市”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每周更新一次,免费为企业和求职者服务。(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大力培育技能型人才。积极开展“送培训进企业”活动。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台资工业企业、重点外资工业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 今年培训6000人以上,加快培养企业转型升级紧缺急需的技能人才。创新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建设,推进“567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鼓励重点行业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各类产业基地培训中心。全市建设好12个以上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3个产业技工培养基地。加强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落实好政府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政策。抓好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认定和社会化考评。全市全年培训各类劳动者25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村劳动力5万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4.5万人,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技师600人,高级工7000人。组织开展第二届泉州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加强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实训基地、教师队伍和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走实走宽校企合作,打造精品专业和品牌学校。鼓励企业、培训机构等到劳务协作城市建立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培训,输入优质人力资源。(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部门:台工办,经贸委、教育局、财政局、外经局)

  (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营造良好就业用工环境。

  1.从2012年2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取缔无证照小加工点、小作坊;严肃查处有组织恶意“互挖工人”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和取缔非法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规范职业中介、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市场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监督,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部门:公安局、公务员局、工商局、总工会)

  2.结合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100家劳动用工规范管理先进企业,授予“泉州市劳动用工规范管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市政府适时召开表彰会议,并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先进事迹,营造我市栓心留人的用工环境。(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部门:经贸委、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局、安监局,地税局、工商局,总工会、妇联、工商联、企联,泉州晚报社、泉州电视台、泉州人民广播电台)

  3.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加大“五险统征”工作力度,引导和督促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积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稳定职工队伍。(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

  (四)努力促进产业工人本地化。

  1.创新公共管理服务,吸引外来劳动者扎根泉州。改革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推广晋江市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劳动者给予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等方面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稳定性。多渠道改善外来劳动者居住条件,有步骤地把外来工住房需求纳入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计划,并按一定比例优先分配。支持园区和具备条件的企业把工业用地中的剩余生活配套用地经所在地政府批准改变用途后,可由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按程序组织招拍挂出让,或以划拨方式作为公共租赁房用地,用于建设员工公寓,优先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出租,多余房源由政府统一调配,权属不变。(牵头部门:发改委,协办部门:教育局、公安局、国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2.充分吸纳本地城乡居民就近就地就业。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对辖区内的本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培训情况和就业去向等进行调查建档,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数据库,实现全市人力资源实时动态管理。加强宣传引导,认真落实各项促进就业优惠政策,鼓励本地职业院校毕业生和外出务工人员留在泉州就业,鼓励企业使用本地劳动力,提高本地劳动力就业的组织化程度。(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部门:农工办,教育局、财政局)

  四、工作步骤

  全市进一步提升企业用工服务水平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多层次、多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促进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2012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掌握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在采取组织企业外出招工和参加现场招聘活动以及发动老员工带新员工等传统管用招工方式的基础上,创新招聘方法,运用现代化招聘手段,帮助企业和劳动者牵线搭桥,内招外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企业用工服务系列活动。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督促指导辖区用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辖区内的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基本情况,确定重点检查的区域、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无证照生产经营的小加工点、小作坊等,要及时责令其停止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扰乱用工秩序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职业中介、职业培训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黑心中介”,撤销不符合条件的定点培训机构。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恶意互挖工人的企业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定予以查处;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改正,不能落实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关闭取缔,并给予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各地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时兑现各种奖励优惠政策,推广各级各有关单位在促进就业、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和规范用工行为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提升工作成效。要积极宣传受表彰企业的先进典型事迹,展示我市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为推动泉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各地要将宣传引导贯穿于专项行动始终,前期要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的促进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中后期重点宣传服务企业用工工作成效以及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在宣传中,要注重引导用人单位转变招人、用人、留人观念,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劳动者转变择业、就业观念,正确表达利益诉求,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活动,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实效。要强化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统一行动,及时沟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四)健全制度,长效监管。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定期报送活动信息,随时专报重大疑难案件和突发事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并完善信息通报、案件协助调查等各项工作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落实整治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监管,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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