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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时间:2021-08-09 11:12:11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我要投稿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一、应变措施

  应付事态的变化而实施方式。例如《孙子·虚实篇》说:“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孙子又在《势篇》提到:“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 就企业经营管理而言,应该善于根据变化了的市场情况、竞争对手情况,制订出各种应变计划,以加强应变能力。在企业竞争中所指的“势”,主要有以下四点,要随时注意:

  1.经济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及时采取应变措施。

  2.在科技不断进步,本企业产品的社会需要急剧下降的情况下,就应审时度势,及时调整产品。

  3.针对竞争对手的挑战,需要果断采取相应策略和应变措施。

  4.还要注意国内外政治经济大气候的变化及自然灾害等对企业竞争的影响,及时采取应变措施。

  二、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精选15篇)

  措施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精选1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

  为确保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管理常态化,旌阳区通过动态督查、台账管理、追踪整改等方式,压实责任,严格监管,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效,确保学生安全。

  一是动态督查。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区级相关部门组成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督查组,动态、随机抽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时整改意见。

  二是台账管理。

  区教育局就全区100余所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专项台账,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问题。

  三是追踪整改。

  督促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按时对问题进行整改销号,并组织专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当前,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督查达到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落实。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2

  目前我市向各县区、市级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围绕落脚点、流动中、就业岗、学校门各个关键点关节点,进一步压实责任、排查风险、堵塞漏洞、加固防线,严格把各项防控要求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预案,确保“五有”:有防控工作指南、有责任制度(落实学校、班级、宿舍和宿舍网格管理责任人)、有防控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部门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全面监测所有人员健康状况和培训场所的疫情防控情况,并按照防控监测要求定期报告,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实施应对预案,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3

  《通知》从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场所防控、严格落实疑似人员的防控举措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

  为扎实做好琴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员工和客户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琴行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琴行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人员组成

  组长:陈某某

  成员:李艳、倪婷婷、周至柔

  (二)主要职责

  1、建立琴行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客户健康状况。

  2、细化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详细预案,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琴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4、认真做好复工前员工疫情情况统计和琴行员工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务必统计出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

  6、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复工前琴行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7、开展琴行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员工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员工教育引导工作。通过琴行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客户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复工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复工时间。正式复工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复工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客户,并告知客户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并将提前三天的祥泰码截屏发给前台,若出现咳嗽症状、体温高于37、0℃的,要暂缓来琴行。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建立员工和客户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琴行员工和客户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店员老师每日了解客户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客户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琴行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员工行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员工假期动向,在确定复工日期前三日内,通知员工和客户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员工、客户,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陈某某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做好琴行卫生防疫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琴房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琴行内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消毒洗手液。

  7、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陈某某联系有资质机构对用电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复工做好准备。

  (二)复工当日工作计划

  1、复工当日员工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2、严控进入琴行管理,建立体温检测制度。进入琴行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客户,进入琴行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客户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乐器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房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三)复工后的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封闭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琴行,逢人必检。

  2、实施员工体温监测制度。每天对员工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前台汇总后报防控领导小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防控领导小组。

  3、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做好琴行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房、接待区、办公室、卫生间等员工、客户聚集场所和客户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做好客户健康宣传教育。员工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客户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5、暂取消琴行集体性活动。全球疫情未解除,琴行不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生日趴、主题活动、等。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4

  一、总体要求

  将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和有序办学。

  二、全面细致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市防控工作要求,我校教职工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人员和学生填《个人健康承诺书》、《健康申报表》,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各校区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做好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返校前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完善防疫物资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使用等过程规范有序,做到科学使用、专物专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返校后须保障教职员工及学生佩戴口罩,按每人每天2个计算。不得强制要求家长准备口罩等物资。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隔离室”,并与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按标准完成隔离室防疫物资配备及环境消毒。明确隔离办法、要求,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4、实施“封闭式”管理。各校区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均须落实查验身份、体温检测、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手洗卫生措施后再进入办公场所或工作场地,严禁任何人带病进入校园。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5、做好复课提示。各校区在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6、入学通道设置

  开学时,各校区提前设立复工复课返校入口,建立相应数量的体温监测点,安放指示牌,划定检测通道,并安装隔离带。同时,设置临时留观点。

  (1)校区复课当天,各校区领导小组组长要在校统筹协调,校区应急处置负责人负责返校入口现场指挥,校区行政人员及班主任提前到达报到入口处,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当天复课班级的班主任及授课教师在返校入口迎接学生,提醒学生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相互间隔2米。

  (3)进入等待区,用酒精对学生手部进行消毒,如学生对酒精过敏,可用湿纸巾擦拭。

  (4)依次检测体温,上交《个人健康承诺书》、《健康申报表》;如发现体温高于37、3℃的学生,班主任配合立即将体温异常人员引领至返校入口临时留观点,并陪护安抚学生。

  (5)学生通过扫描学校提供的二维码证实身份,经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

  (6)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引导进入班级,在教室外进行二次消毒,填写《学员健康监测情况表(一班一表)》。

  (7)校区行政人员负责维持秩序,适时引流、控制好人流量,同时加强周边交通安全管理。

  (8)在临时留观点,对体温异常人员重测体温,确认体温异常后,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无家长接送的学生,让学生立即佩戴口罩并电话通知家长,询问14天内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如果有相关情况,打120通知相关医院派车接诊,并通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如没有相关情况,通知家长接回家并及时就医。有家长接送的学生,劝返、叮嘱及时就医并按医疗机构指引处理。

  (9)报到期间,发现有未按时报到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电话联系。如了解到有自测(自感)体温异常或不适,立即询问学生目前所在位置,安抚学生并告知应对措施,同时第一时间报告校区联络员、校区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各校区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校区的教职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内。对进入校区的教职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教职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内。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各校区要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各校区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教职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指导我校教职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各校区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7、“返校复学第一课”问题。要突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科学教育、信念教育等“四个教育”,使“复学第一课”真正成为爱国主义教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爱国卫生运动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课,选用河南省教育厅“返校复学第一课”视频内容,各校区负责人要围绕疫情形势和做好疫情防控等方面,为学员上好“返校复学第一课”。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通过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复工时间不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2、复课时间。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各区域校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各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场地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校区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总校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各校区进行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5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及时采取管控措施,要求全市17家民办学校及72家校外非学历培训机构扛起“责任”旗,坚决打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保卫战。

  定责明责:强领导、早部署

  1月23日,教育体育局成立腾冲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防控工作策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事项。同日,发布网上通知,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即刻停止一切集中教学和线下培训活动。

  细责强责:发文件、硬要求

  1月25日,教育体育局下发《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暂停开展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期间一律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在不聚集的前提下,对学生和家长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以避免在学生和家长中出现不清、不满、不畏情绪。明确提出,对不服从管理、一意孤行的培训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纪追究责任。

  守责尽责:全面查、久防控

  1月25日,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训,并按照要求以打电话、贴公告和群信息等方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停训通知,同时做出认真细致的解释。经领导小组走访调查,所有机构培训活动均已停止,没有出现私自开展培训的行为。1月27日,要求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成立疫情防控联络小组,及时完成上传下达等工作,并配合局领导小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的近期到湖北返腾师生情况排查,第一时间上报排查情况。1月28日,下发《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清退费用的通知》,要求各培训机构在不集中的前提下,无条件、全额清退已收费用,对不按要求退费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6

  一、常规筛查。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需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三、患者隔离。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测(核酸)。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必要时可对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七、应急停课。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7

  为进一步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对院内各种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院范围突然发生各种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安全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 员:总务处处长、总务处副处长、学生处处长、医务室负责人、餐饮负责人、宿管中心主任、保卫科科长

  报告人:

  二、主要职责

  (一)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定期与当地爱国卫生委员会配合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三)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五)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六)做好学相关部位的检测、消毒、空气流通及其它疾病预防工作。

  (七)院医务室应建立与开发区医院、开发区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有效联络机制。

  三、应急处理预案

  (一)应急响应行动

  凡学院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等应急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全部到位,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并及时向总务处及学院有关领导汇报,并按有关程序向当地卫生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上报。

  (二)现场急救

  1、学院发生突发各类传染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在统一指挥下,组织医疗卫生救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区疾控中心。

  2、迅速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地区。

  3、要本着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

  4、对突发传染病,要在救治的同时做好隔离和疫源地的消毒。

  5、对危重病人做到及时转院。

  6、必要时要尽早求助上级医院的帮助。

  7、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院隔离室休息,并立即通知疾控中心。

  四、院医务室的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预案方案落实到实处。

  (二)经常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全体应急队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突发事件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提高警惕,树立安全意识,发现各种可疑事件及苗头,及时请示汇报。

  (五)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把服务质量关,对可疑病例要认真检查,避免漏诊误诊,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各种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六)及时做好各种急救,治疗,预防,消毒药物,器材,设备及救措施的准备,确保应急药品和应急物资准备齐全,设备完好,随时调用。

  (七)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各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素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8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更加及时、有效地防控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内各类流行性传染疾病,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有效防控和应对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防控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在校内扩散,严格控制传染源。

  四、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宣传部、后勤产业处、计财处、各二级学院及事发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2、职责分工:

  疫情报告责任人为学校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控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动态信息;根据实际协调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负责应急情况下车辆保障;负责应急工作进展和处理情况的汇总,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学生处:负责协调督促各二级学院对学生中的疑似传染病患者或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要求和指导学生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及时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实行跟踪观察;对确诊传染病病例严格按照传染病处理原则执行;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教务处:负责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保障,做好上课教室等教学场所消毒与通风情况的检查;负责因病(事)和其他缺课学生的统计与反馈工作,督促指导二级学院做好病缺课学生的登记与跟踪管理工作;根据县级及以上疾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复学诊断证明,落实做好病例学生的休学和复学管理工作。

  保卫处:负责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加强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对疫区范围进行严密布控,疫情期间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保持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宣传部:负责校内外各种舆情关注、跟踪和监控,如校园网、论坛、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媒体或媒介信息,及时进行舆论正确引导;做好校内外宣传及各类媒体的接待工作等。具体参见学校《突发事件对外新闻媒介联络接待应急工作预案(试行)》相关规定。

  后勤产业处:负责与卫生医疗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配合卫生医疗部门做好对病例的确诊、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其他技术工作;负责各类相关的应急设备、药品等的购置、调度与保障管理等;落实和加强公共场所等的消毒与通风措施,做好安全警示,避免在校内发生交叉感染而导致事态扩大;督促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做好校内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制定和实施师生防控知识教育和培训计划;负责食堂和其他餐饮区域、饮用水等食品安全保障,以及其他应急用水用电等后勤保障;落实做好相关防控情况记录与台帐资料整理;对疫情发展实时进行专业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宿管中心:配合后勤产业处做好宿舍区域的通风、消毒等措施;落实值班人员和隔离制度以及隔离用房的准备;加强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和管理。

  计财处:负责落实传染病防控专项资金的保障等工作。

  二级学院:负责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特别是因病缺课的学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关心爱护学生健康,具体配合卫生医疗部门落实做好涉病学生防控知识教育、治疗、转诊等工作,并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管理和跟踪随访工作,随时保持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联系,视情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学生的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等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落实做好日报告工作;具体落实做好学生休复学工作,对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病例,各二级学院做好督促学生按时服药,并定期到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落实做好本学院教职工有疑似传染病症状者或有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相关防控工作;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和学生保险等相关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五、应急响应

  1、事件报告及信息发布

  遇有校内发生传染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30分钟内向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事发涉及部门领导必须在发现疾病的60分钟内通报学校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学校分管领导,学校应在接到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后马上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各项工作。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2小时内向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发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应急处置

  根据职责分工,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相互配合,措施有力,及时有效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具体包括:对校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及生活垃圾等实施隔离消毒处理;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转院等工作;对疫区范围严密布控,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各二级学院及各部门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等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根据疫情需要做好校园内宣传工作及各类媒体接待报道工作等。

  3、应急结束

  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除隔离监控指示后,撤销校园内监控,对隔离区域进行消毒处理;把疫情发生经过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后期处理

  根据考勤监测制度,继续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查明缺勤原因,发现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对患病师生实行跟踪观察。

  六、应急保障

  落实突发事件专项资金,做好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供应和保障,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七、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9

  一是制定校外培训规范

  为了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工作的指导,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参与疫情防控有章可循,教育厅制定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办学行为提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省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并向学生和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全力满足学生、家长的退费、改期等合理诉求。并明确提出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私自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特别是开展与学校招生挂钩的测试活动等顶风违规者,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将其列入“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二是规范线上培训教学

  为了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的要求,充分满足学生及家长对培训的需求,教育厅支持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工作,并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出了大量以生命健康、疫情防控、爱国主义、经典诵读、习惯养成等内容为主的网络课程,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践,向学生宣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增强学生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对线上培训教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多次强调,线上培训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的规定规范开展,不得违规组织开展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以及在线测评、考核等活动。省内一些有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紧急配置网络、设备和技术,将线下面授课程转移到线上开展,通过直播、录播等形式开展培训活动,充分满足了学生的学习需求。

  三是不断加强行业自律

  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和各市(州)民办教育协会积极发挥协会的作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省协会及其专委会和市县民办教育协会先后发布了《倡议书》、《致会员单位的一封信》等,号召校外培训机构积极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措施落实不到位不上课,坚决筑牢培训安全防线。此外,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本着大局意识和责任感,主动向各级教育基金会、兄弟公办学校捐赠防疫物资,助力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是持续加大查处力度

  从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以来,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针对春节过后,校外培训机构通常会在农历正月初五左右开学的情况,从1月28日(农历正月初四)起,全省各市、县每天派出督查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从督导情况来看,全省除了1个校外培训机构因办理家长退费短暂营业,已被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严肃查处外,尚未发现有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0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二)安排专人具体落实机构防控的各项措施,设立专人负责本次疫情期间的信息汇总、报告和处置等工作。

  (三)机构暴发新冠肺炎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机构新冠肺炎暴发疫情的处置等工作。

  (四)保障机构防控必须的场所和物资。

  二、日常防控措施

  (一)机构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以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建立联系,明确机构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并在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在机构门口开展体温检测,在机构门口加装洗手水龙头,或配备含醇免洗消毒剂,或配备简易的喷洒消毒器具,落实人员手部消毒工作,对有发热和咳嗽等症状者禁入机构。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加强机构封闭式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和往来,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并对往来人员车辆造册登记。

  (四)洗手间和食堂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五)全面落实机构内的环境卫生与保洁消毒措施,由专职人员负责消毒,对课室和办公室做到一日一消,并做好消毒登记。消毒任务较重的机构可聘请专业的PCO公司进行消毒处置。

  (六)加强对机构内学员和教师的健康监控,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如有发热、咳嗽、乏力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让其戴上口罩,通知学员家长,引导其到医疗机构就诊,如有聚集性症状发生,机构联系人立即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联系。

  (七)加强机构内各场所的通风换气。

  (八)机构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每日清洗,如被污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洗,接触食物时应戴口罩和帽子。

  (九)有住宿制的培训机构,加强自然通风,保证宿舍的空气质量。

  (十)机构设置临时隔离室,要求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并提供水银温度计、外科口罩、洗手液、含乙醇免洗洗手液等医疗用品和办公用品。

  (十一)做好机构员工防病知识培训工作,组织机构全体员工学习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

  (十二)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室内会议室、课室内人员密集空间,建议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疫情发生后的防控措施

  人员一旦出现发热(额温≥36。8℃,体温≥37。3℃)、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可疑症状时,立即按照《广州市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做好病例排查、转运、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工作。

  一、压实责任,成立机构健康监测、卫生保洁消毒等专责小组,明确职责并做好培训演练。

  二、建立健全机构与医疗等卫生健康机构、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机构与家长及机构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三、制定复课工作方案,完善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教育、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至少各开展1次疫情防控演练、应急演练,确保各岗位人员熟悉掌握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和流程。

  四、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和消毒制度。

  五、建立员工招聘和学员招收健康监测制度。建立员工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掌握假期中本机构人员(含新招聘员工)的行踪和健康状况,了解患病人员发病情况;清查所招学员(包括新旧学员)的健康状况及疫情重点地区的`旅行史。做好员工和学员返校把关工作,禁止任何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

  六、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机构内临时隔离室,用以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场所设置和隔离要求按照本指引中的《学校设置新冠肺炎隔离场所工作指引》,人员转送等按照《广州市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由所在地疾控中心负责指导。

  七、立即启动进入机构体温检测制度和人员手部消毒,严控人员进出机构管理。

  八、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洗手液。

  九、全面做好机构的环境卫生与保洁消毒。

  (一)对机构全覆盖做好清洁卫生,整治卫生死角,进行鼠害监测和灭鼠。加大每天巡查清扫消毒力度和频率,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二)加强对机构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

  十、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以及各类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

  (一)保持自然通风,每天至少开窗2次,确保排气扇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须采用机械通风。

  (二)做好机械通风相关维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十一、加强机构员工健康监护。若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班、上课。

  十二、做好机构员工防病知识培训工作,组织机构全体员工学习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

  十三、做好机构防护物资储备。

  十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集体食堂、厨房、餐具等卫生消毒工作。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1

  惠山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落实新冠肺炎期间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措施的指示要求,制订了《惠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联合工商、公安、城管和各镇街道成立8个督查组,坚持每天现场督查,每天汇总情况,“借力打力”落实防控举措,对存在现实隐患的培训机构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查处。

  一是组织精细摸排。联合工商、公安、城管、学校和各镇(街道)社区组建工作网络,对全区内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做到了“全面深入、一个不漏”,全区共排查各类培训机构444家,其中有证有照77家,有照无证229家,晚托类机构116家,无证无照22家。并在每个机构门上张贴《关于暂停开展培训机构线下服务》的通告。

  二是坚持每日督查。为确保全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坚决停止线下培训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所有机构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传达各级指示要求;8个督查组坚持每天到机构进行现场督查,监督贯彻执行暂停线下服务情况。从年初一起,共组织125次督查,出动472人次,累计督查机构7086家次。所有培训机构都严格执行暂停线下服务规定。

  三是及时果断查处。对督查中发现的培训机构疫情控隐患苗头,领导小组果断采取措施,“借力打力”,对有照无证2家艺术类培训机构进行注销,对无证无照的22家机构实施封门关停,不仅确保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不出任何问题,更进一步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市场!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2

  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一月以来,和县教育局牵头,组织成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小组,多方面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加强宣传,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根据政府通告要求,为确保学生在此期间不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线下培训,县教育局通过下发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到各个学校,家校联动,对家长疫情防控的具体注意事项进行宣传,重点要求家长不送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线下培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会议。

  1月14日,县教育局召开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局分管负责人及校外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职成股负责人就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及政府疫情管控措施做了具体说明,并敦促各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业务,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意识。

  摸排走访。

  县教育局成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小组,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大街小巷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走访,并张贴《关于立即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的通知》及《和县教育局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同时和机构负责人就疫情防控管控措施进行了全面交流,要求暂停开设线下培训业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走访的过程中也发现部分机构仍存在线下培训的情况,督查组现场对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刻停止线下培训。为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县教育局开设了校外培训机构督查热线,接到举报后,县教育局立刻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走访,对仍存在线下办学的机构,立刻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线下办学。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3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从紧从严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区各校要站在保护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压紧压实疫情防控的政府、部门、学校(培训机构)和个人家庭的“四方责任”,落实校地联防联控、“五个一”等防控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抓好本部门所属学校和审批登记培训机构的疫情监管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和应急工作预案,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凡是涉及疫情的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边处置边上报,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

  二、严格封闭管理: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一律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课堂活动,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游学、聚餐、社会实践等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严格落实入校查验工作,对出入校园人员详细核查身份信息、口罩佩戴,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做好登记。加强校内在建施工项目管控,实行“一校一策”“一项目一策”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地。继续暂停全市所有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活动,暂停开展暑期军训、校园内所有大型活动和比赛训练。各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培训机构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防控管理环节的巡查、督查,特别要加强对核酸检测点学校等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堵住防控漏洞。

  三、精准防控措施:

  各区要精准化落实防控措施,因时因地因校细化防控方案并到岗到人,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非必要不离宁”的要求,严控师生外出管理,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宁的,须按规定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好离宁师生员工的跟踪随访,对师生员工活动轨迹进行核查,做到“一人一台账”,所有离宁师生员工应于开学14天前返回南京。加强返宁师生员工管理及与公安、卫健、外事、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重点摸排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师生员工及家人情况,专门建立自中高风险地区返宁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台账,并按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管理措施。根据国家、省市要求,有序组织好12—17岁在校学生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形成防控免疫屏障。

  四、做好开学准备:

  各区要按照属地原则,统筹指导辖区内学校加强工作谋划,研究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演练;执行“复课先验收”程序,严格把控属地内培训机构的复工复课,逐个对照标准开展实地验收,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复课。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核酸检测点学校等应当经环境采样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要全面清点防疫物资,如有短缺的及时补齐补足,同时加强学校临时隔离点、体温复测点、物资储备室等场所管理,完善防疫设施设备。要精准做好师生开学前14天健康申报工作,所有师生员工应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及时上报“一卡一码一表格”(疫情防控行程卡、苏康码和每日测温表)。

  五、强化防疫宣传:

  各区各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对师生员工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要加强健康教育,倡导文明、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师生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要关爱确诊师生员工,做好被隔离师生员工的心理疏导,开展在线心理健康辅导,帮助师生正确应对疫情。鼓励师生利用“省名师空中课堂”“金陵微校”等网络平台,居家自主学习,居家进行体育运动,居家开展劳动实践。要组织教师在线上对学生开展防护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掌握卫生防病知识,少流动、少聚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4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有序复复课工作的通知》〔明教规〔2020〕5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课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联防联控”及“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平稳过渡,逐步恢复至正常培训秩序。各机构法人代表或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疫情形势下复工复课工作重要性认识,全面负责本校疫情防控及复工复课工作,坚持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确保复工复课工作顺利进行。

  二、科学规范,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工作

  (一)严格执行复工复课时间。在确保防控安全前提下,优先启动面向高三艺考生和高考复读生的培训机构高考补习班复课,其他线下的培训机构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上述培训机构复课时间,经市教育局备案核准后实施。

  (二)严格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各机构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中小学全面复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开班准备工作。

  (三)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流程。按照“风险可控、复课必检”的要求,开展线下补习的校外培训机构完成开班前准备工作后,向市教育局申报线下开班,提交防控措施方案、《永安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申请(承诺)表》(见附件)。经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评估组实地评估检查,达标后方可开展线下培训,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工作。

  (四)严格控制招生范围。目前,小学一、二年级及幼儿园学生尚未复课,开展线下培训不得招收此类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严格复课后日常管理。依法依规恢复培训业务后,按照要求实施错峰培训,严格控制同时段在校学生数量,第一节课开展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课,始终如一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三、强化督查,全面维护安全稳定

  (一)加强督促检查。市教育局将会同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组成工作组,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校外培训机构,将严肃处理、严格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风险防控。培训收费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规定,因疫情影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家长退费诉求,要及时予以退费。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于未经审核或不符合复工复课条件擅自复工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将视情列入“黑名单”,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5

  连日来,淇滨区教体局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23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规范收费行为等方面进行了逐项检查。

  在检查中,工作人员对疫情防控不力、存在消防隐患、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培训合同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的培训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和执法文书;对严重违规拒不整改的培训机构,将年检登记定为不合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临近寒假,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学生最容易聚集的地方。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淇滨区教体局把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教育系统防控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

  除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外,要求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完善防控措施,重点做到“四个强化”。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场所消杀、体温监测、扫健康码、“日报告”“零报告”等各项防疫制度。

  强化人员管理,要求师生非必要不出市,绝不允许师生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强化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培训区域。强化培训管理,保证学生一人一桌、间隔1米以上、学习空间相对固定。

  该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或对校外培训机构采取关停等措施,希望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对关停通告发布后,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培训的,将依法依规给予上限处罚,举报电话为3278550、330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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