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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安装合同范本

时间:2022-03-03 18:16:40 路灯安装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路灯安装合同范本

  路灯安装合同范本(精选21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路灯安装合同范本(精选2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路灯安装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路灯和光纤线安装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约,并约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总库路灯改造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公司总库区

  第三条:工程内容:

  1、乙方在甲方需求之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路灯设备的安装及相应调试,使甲方正常使用。

  第四条:合约总价:人民币:整。(_______元)

  1、如果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按合约工程报价单办理追加。

  2、由于设计变更,经甲方确认后所发生的费用,按第八条执行。

  3、本条款所涉及本合约工程数量之增加,工程设计之变更,必须是因应甲方之需求,或事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作为项目启动款;工程安装完毕,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_______)。

  2、剩余10%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计人民币:

  3、付款方式:由甲方开立即期支票或以电汇方式汇款至乙方帐户,汇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上述款项乙方需持合法合规的发票,按甲方的付款流程向甲方请款;

  4、迟付款罚则:如甲方未能按合约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款为止,若因此对工程进度产生延误影响的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本工程依实际工程总数量订定工程总价,因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物价指数增减而调整工程总价。

  6、上述合约金额均为包工的总价,并含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1年保固的费用、相关税项。

  第六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20天。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2月08日前完工。

  2、因故延期:因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减工程数量,工程数量增减而须延迟开工日期或延长、缩短完工期限者,须于事先由双方同意。因天灾人祸及法令限制确非乙方人力所能挽回;甲方相关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影响进场施工;甲方未按合约规定拨付工程款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相应顺延,甲方依照实际情况给予确认。

  第七条: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的权利,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加;但不得以新增项目价格未议妥而擅自停工;因甲方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乙方必须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由甲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付给乙方。

  第八条:施工管理

  1、乙方对于工程所在地法规或条例应一律遵守。

  2、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设置警告标志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由乙方预为防范。

  4、凡遇不适宜工作的天时,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指示将工作全部或一部份暂停,并须设法保护已经完成的工作免使损坏。

  5、本工程在未经正式验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于工地的机械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保护,凡一切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6、施工时严格要求工程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工程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建筑物破损或因施工需要进行挖墙开洞等动作,乙方有修复责任。

  8、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清理工地及由本工程产生的废料、垃圾、鹰架、工具等,以确保工地安全。本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在验收前清理工地所有废料、什物等。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乙方留存于工地之施工设备、未用材料等全部撤离工地。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施工,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在施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对损害甲方已有之建筑及财产。

  第九条:工程监督:甲方可派人员监督工程。

  第十条:检查与验收:

  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约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及检验并为检查及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之返工及修改费用。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十日内完成试用与验收程序。如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合理修改意见进行工程与资料修正,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并重新提报竣工报告,如甲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办理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及保固责任:

  1、质量保固范围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本工程的质量保固期为一年,质量保固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在保固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故障、损坏,只要不是因为甲方的故意、或基于法律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之状况,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修护。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如因甲方故意、过失行为或天灾造成故障、损坏,乙方同意酌收甲方基本费用进行修护或。

  3、保修期满,甲方可与乙方再次签署维护协议,乙方承诺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工程费用的10%。

  第十二条:违约条款:

  甲、乙其中一方违反合约之规定,致他方受有损害者,受损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如违反合约规定是因为天灾人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所致时,不在此限。

  1、甲方责任:

  ①未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品质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③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

  ①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逾期交付的,处逾期罚款,罚金按日处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②由于工程品质造成甲方及其它第三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纠纷及仲裁:

  双方因本合约之效力、履行各自义务,任何相关事项生异议时,应本诸最大诚意,依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约附则:

  1、本合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约如有附件的,为本合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有限公司(签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灯安装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甲、乙双方就目前市场上路灯价格进行多方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项目

  合同共分两部分,第一:材料部分;第二,安装部分。材料部分。

  安装部分安装路灯90套,铺设电缆_______米,安装开关箱_______只,安装路灯每套_______元,铺设电缆单价_______元,安装开关箱_______元,机械吊装费_______元,税费_______元,合计_______元。

  以上费用总计: 。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10日内提供基础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

  二、电缆管道和路灯基础乙方根据实际地形条件进行布线和施工。

  三、乙方的材料进场后,甲方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四、乙方承诺工程竣工后一年内的光源及线路、设备等均实行保修,灯杆保修期为3年,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安装,至 年 月 日完工。合同签订10日内,乙方材料全部进场交付甲方验收。

  二、材料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安装结束,交付甲方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一、本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二、验收办法:

  1、乙方材料进场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对工程所用的材料按国颁标准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要求。

  2、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尽快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七日之内对工程组织验收。

  3、乙方派出进出场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资质证书,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工程所需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材料款的50%。

  二、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两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90%。

  三、其余10%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把剩余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协商调解或根据《合同法》交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材料、安装质量又甲方所在地管辖,工程款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七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双反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合同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留存四份,乙方留存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灯安装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路灯施工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范围

  厂区路灯布臵图内要求的内容。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款项与支付

  该合同价为包干价:86900.00元,大写:捌万陆仟玖佰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一次性结算,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即:4345元,大写:肆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六、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乙方质保时间为1年。

  七、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的,乙方负责整改完善直至合格,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按照每天罚款3000.00元支付给甲方。

  甲方:法人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人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路灯安装合同4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小区内一期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18日

  竣工日期:20xx年6月18日

  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 3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1、金额(大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

  2、灯具价格:另行商定,甲方保留可增加权力,暂定 左右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敷设各种路灯管线,待管线、灯杠(柱)基础完成 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灯具进工地并安装完毕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通电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剩余工程设备款,一年后结清。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招标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国家和 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路灯安装合同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城区320国道长龙至楮塘段、兴廉大道、车站路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范围:按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除甲方提供的.的材料清单以外的所有路灯安装、调试、管道敷设、路灯基础等相关工程直至亮灯验收。(清单附后)

  内容:

  1、人工挖、恢复路灯线沟槽土方;

  2、路灯安装、调试、铺设路灯线、路灯基座;

  3、残渣外运。

  四、工程合同造价: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 负责办好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2、负责提供地下自来水管线布置情况,为乙方施工提供临时用水、用电的施工场地,提供临时设施所需场地。

  3、负责组织承、甲方和设计人员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要求交底会审,交付道路或管线平面、测量控制点和路灯安装点。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所有矛盾处理及用水、电的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等工作,并缴纳用水、用电费。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及用水、用电计划并送甲方。

  3、负责维护施工范围甲方交付的测量控制点,维护施工区域出现的文物、古迹等。

  4、做好施工区域交通秩序维护。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2、重大设计变更,致使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水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施工

  一、本工程质量除甲方特别要求以外均要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二、本工程以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依据,由邵东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实行质量监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经甲方验收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甲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和有关规定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或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有关部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或监理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签证后才能实施。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7、乙方严格施工操作规程,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

  一、除甲方供应的路灯全套、线材等(见附材料清单)以外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材料均要签字确认,对甲方交付后的材料造成的损坏和浪费均由乙方负责(包括灯具的调试等)。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甲方为对乙方提供的材料需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乙方垫资施工。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审查完毕后一年内拨付工程款的95%,5%留作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质保金保修期满并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工程款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息。

  二、乙方所交的工程保证金30万元在机械、材料进场时拨付5万元,工程完成一半时再拨付10万元,工程完工时拨付清。

  三、工程结算

  1、工程计量:依据甲方的预算价和工程清单双方代表现场签证单计算增加减工程量。

  2、计价、取费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xx】406号文件)及现行有关补充文件。定额按20xx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计价方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取费不包括养老保险

  3、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施工时的材料价格涨幅均与甲方无关,如因第二条第三款工期延误原因造成的其材料价格涨幅必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证认可。

  4、按上述结算方式进行造价计算,总造价下浮 %做为该工程结算造价。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要求、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甲方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增加造价时,必须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好后乙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奖罚条件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对合同工期每延期一天(按日历天),由乙方按2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工程质量的奖罚: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不奖不罚;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工程质量的合格均由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

  第九条 工程维修

  质保期内,该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修复,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在乙方质保金或工程款中扣除。工程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 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甲方工程预算造价。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承、包方各执三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

  路灯安装合同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道路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内冲村六组至杉木墩林场 工程内容:道路单侧路灯基础及灯杆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包括路灯基础施工、路灯杆安装、路灯灯具安装调试合格)。

  三、工程费:

  安装路灯12套,每套 2380 元包干价(含基础材料及基础浇筑人工费及材料费、立灯杆及灯具安装费用)。 以上合计:贰万八仟伍佰陆拾元整(¥:28560元) 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如因地质结构致使基础改变(相对于设计图纸设计尺寸超深超宽)而产生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解决。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十月十六日

  竣工日期:20xx年十月二十六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 、在施工中如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隙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2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战争而影响施工.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会同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施工,灯杆基础完成、灯杆及灯具安装完成验收后一次付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路灯安装合同7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县 _________________ 乡 _________________ 街道

  工程内容:旧路灯及路灯基础拆除、新路灯安装调试。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以包工包料方式将旧路灯及路灯基础拆除、新安装7米单挑太阳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时清理现场减少对人行及车辆的通行阻碍、路灯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发包方提供的预埋件、新灯杆、太阳板、控制器、电池及电池盒。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四、工程质量管理及标准。

  1.试工严格按照试工图纸由乡市政负责全程监督。

  2.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合格(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

  五、合同价款

  包干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施工,准备材料、铺设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予支付工程总价95%的工程款,5%留作工程一月的保修费用。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损坏,由路灯所派技术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工程质保金中扣除,工程余款一月后付清。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生效与失效

  合同经双方阅读确认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验收合格付清款项后失效。

  发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路灯安装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原、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购销产品名称:

  一、产品要求:路灯灯杆为双挑灯杆,乙方必须保质保量给甲方供货。

  二、交货地点及时间:绵阳市经开区F片区21号路交货,乙方负责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转账;从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预付总货款30%,乙方收到定金后为甲方加工生产;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总货款的60%再卸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再支付总货款的5%,余下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付清;乙方出具收据进行结算,若未按时交货或未按时付款,将按总货款的2%按日加收违约金。

  四、该货物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安装地,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该产品由乙方提供货物检测报告,确保各种型号与标示准确无误。

  六、乙方全权负责安装调试,费用乙方承担。安装的下杆线及配件包含在单价内(不含灯基础配件)。

  七、售后服务与保质期:所售产品在无人为损坏情况下质保壹年。

  八、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路灯安装合同9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币)¥:239187.00元

  6、合同生效

  6.1合同订立时间:

  6.2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6.3本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7.1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7.2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7.3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7.4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7.5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7.6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8.1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8.3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10、违约责任

  10.1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10.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10.4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1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路灯安装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方将xx号楼太阳能安装工程承包乙方负责施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明确双方责任,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安全安装条例》的具体情况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在xx号楼,施工时间为XXX结束。

  二、太阳能工程为22套,太阳能安装费用为4500.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包括一切费用。工程结束以后,乙方经过试水、试压、调试,用户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80%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在试用一段时间后无问题,甲方全部付清余款。

  三、乙方在太阳能安装期间,必须要严格遵守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人员伤害等一切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一切责任。与甲方没有任何一点责任。

  四、乙方在施工期间,甲方须配合乙方施工,乙方一定要文明施工,与施工工地用方保持良好关系,如果双方施工期间违背合同条例,要拿出50%的违约赔偿给对方。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招远市人民法院裁决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路灯安装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钟灵乡政府询价采购文件(文件编号:钟府采购〔2016〕1号)的规定,为确保钟灵乡贡村至地娄道路太阳能路灯及安装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效果,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一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钟灵乡贡村至娄江道路太阳能路灯及安装。 项目地点:钟灵乡贡村至地娄道路两旁。

  项目规模:道路总长1500米,需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各种灯形、灯杆、灯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每天额度功率工作5小时后转入节能模式至天亮,一年365天天天亮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产品参数

  项目内容:太阳能路灯80盏及安装,单杆单臂路灯高

  6.5米,包工包料(运费、基础设施、安装调试等)。

  四、承包方式

  按照审批实施意见,参照项目设计,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施工。

  五、甲方职责

  1、甲方若中途退货,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保障乙方在路灯安装过程中不受外界因素影响,由此影响工期的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为按照合同的货款期限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天(节假日和双休除外),甲方向乙方按每天合同总额的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超过合同总额50%,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发货之设备。

  六、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路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符合甲方配臵要求。不按照以上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或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供货地点、数量按时将路灯送达各项目村寨,并通过县、乡、村共同验收。接收或安装阶段发现货物有损坏问题,乙方应负责补换。不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影响甲方项目按时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整体质量保证3年,在质保期3年内,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3天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在质保期内,若经确认路灯中零部件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路灯中零部件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而导致故障或损坏,乙方不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满后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路灯设备由乙方终身维护。

  4、乙方负责太阳能路灯的全程安装,若因为乙方安装原因造成路灯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5、安全施工: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村规民俗,并严格按照国家施工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项目承包总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1、太阳能路灯货款:228000元。

  2、安装调试费:72000元。

  八、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经县、乡、村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验收合格的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九、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期满后7日内付清。

  十、工程工期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切因执行本本合同所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未尽事宜,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甲方当地人民法院做最

  后裁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灯安装合同1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刘集镇中心村路灯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刘集镇中心村境内

  3、工程内容:按要求建设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要求详见附件。

  二、工程期限

  20xx年11月10日前开工,30个晴天竣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工程承包价及支付方式

  工程承包价以每盏路灯壹仟捌佰伍拾元(¥1850.00)计算,负责包亮到位,此款含配电箱、电线及其它各项施工费用,工程竣工合格,发包方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

  五、施工安装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详见中心村施工安装要求。

  2、工程施工中,甲方有检查权。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或甲方所聘请的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证明。

  4、安装时灯杆主杆与地面保持竖直,基座固定稳固,电缆线接头须采用热扎,绝缘良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

  5、灯杆间距为40米,如有变动须按甲方指定的间距标准执行。

  六、竣工验收与包修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

  2、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5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在甲方全面接管前,乙方仍负有保管责任。

  3、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竣工验收以国家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5天内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2)、其它需要提交甲方存档备查的文档资料。

  5、工程竣工后,自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前起两年内,乙方还须承担包修责任。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包修维护费用含在工程总承包款中。包修期满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七、乙方签订合同时须交纳合同保证金贰万元整,此款在工程结束后予以返还。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的任何安全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3、本工程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

  4、乙方施工中,遇有矛盾,甲方积极协调。

  5、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安装合同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亮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道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挖填、及土包方、预埋敷设、基础浇注。路灯安装等

  二、合同工期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1月20日;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价款(预、决算)编制依据:

  (一)本工程为三类市政工程。结算方式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工料单价计价的计价程序,取费按《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工程利润费率按中间值取定。规费费率、税金按照标准取定。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计取基数及费用率的通知》执行,材料按施工工期月份的平均信息价执行;

  (二)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 元。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基础工程完成,支付预算金额的50%;

  (二)工程灯具完成立杆,支付至预算金额的70%;

  (三)亮灯调试结束,支付至总金额的95%;

  (四)5%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六、双方职责:

  (一)、乙方应必须做到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问题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工程易耗品包括蓄电池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因人为、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等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七、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安装合同14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在本村安装亮光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经供电部门推荐,村两委会同意将该工程承办给乙方安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松阳县扶困项目新兴镇竹囮村路灯工程。施工地点:竹囮村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工程造价按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单价参照相关定额及丽水市市场信息价。

  四、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审核结果认定后十五日内付清。

  五、工程质量要求:材料由古市供电所指定的经销单位购买,安装标准,要求以供电部门验收为准。

  六、施工期限,开工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6日。在施工期间遇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竣工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负,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工程验收:乙方施工竣工后,应通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该7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工。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额日2%支付滞纳金。乙方违约,未按时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违约金20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安装合同1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2004年8月25日《×××路灯安装工程招标书》,参照2004年9月2日合同价格,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合同共分二部分:第一是材料部分;第二是安装部分 材料部分

  桂郴路延伸段工程清单

  东华路增加部分工程清单

  观前路墙头灯增加部分工程清单

  安装部分

  安装路灯48套,安装华灯2套,墙头灯10套,铺设电缆

  1760米,安装开关箱2只,安装路灯每套150元,安装华灯每套200元,墙头灯每套20元,铺设电缆每米2元,安装控制箱200.00元/只,税收及其它1656元,计13296元。机械吊装费由业主承担。

  以上合计:叁拾捌万叁仟玖佰叁拾陆元捌角(¥383936.8)。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从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10日内提供基础施工图纸和其他相关图纸。

  二、路灯基础和电缆管道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图纸自建。 三、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免费提供仓库储室。

  四、乙方承诺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光源以及线路、设备等均实行保修,灯具、灯杆保修期为3年,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从合同签定之日起40日内(或业主通知后10天内),乙方材料全部进场交付甲方验收。

  二、材料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安装结束,交付甲方验收。

  三、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甲方未能完成基础部分、电缆管道铺设,或未能按图纸完成基础部分、电缆管道铺设(包括基础部分接地)。

  2、在施工中如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隙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数(如台风、水灾、地震以及其他自然原因等)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要求达到:优良。

  二、验收办法

  1、乙方材料进场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对工程所用材料按国颁标准随机抽样检查,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视为合格。

  2、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进场安装、调试结束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于收到通知七日内对工程验收,逾期视为合格。

  3、乙方派出进场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相关资质证书,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工程所需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材料款50%。

  二、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于2005年10月22日前共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96%。

  三、另外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给乙方。其余1%在三年保修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如甲方逾期不能支付工程款,按同期银行、信用社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协商调解或根据《合同法》交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材料、安装质量纠纷由甲方所在地管辖,工程款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 帐户: 邮编: 邮编:

  路灯安装合同16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包资格的考核,甲方同意将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来完成。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双方配合协作,保质保进度完成路灯安装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贵州镇远县

  三、工程内容:按照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实施。主要内容为:新安装7米高单挑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电缆沟、拆除和恢复人行道、破除和恢复车行道、新安装电缆管、对发包方提供的电缆进行敷设;新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光源材料、电缆管、配件、路灯基础、辅材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第二条 工程实施

  一、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期15个月。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备条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接口地点和临设布置位置,乙方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和临时设施的相关费用。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负看守.围栏和警卫。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后成品的保护。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自己施工生产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

  七、乙方负责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围的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上述费用自理。

  九、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夜间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害的各种线路和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陆万元整(小写:¥5160000.00元)。

  二、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完成亮灯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工程款即490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兀玖拾万贰仟元整)。余下的本合同总价的5%工程款即2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捌元整)作为此路灯安装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效果达到甲方的图纸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和工程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乙方在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若乙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派人到现场或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

  一、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十五日内批复:若已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若还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复,则视为已具备验收条件,该工程自动验收。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报告中应包括详实、准确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一式四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在合同工期15个月内未完成本工程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无故拖延工期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二、乙方每日完工后将自己施工产生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未及时清理现场的;甲方有权按照每日200元标准予以扣罚。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要求验收和支付工程款项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手印):乙方(签字盖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灯安装合同1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北斗星城的灯具照明工程(含增加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合同的总金额19.5万元(含安全措施费)。

  二、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进度付进度款,在10月2日安装完成时付总合同款的40%,余款60%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施工总工期为18天,从20xx年9月15日开始到20xx年10月2日竣工,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保质保量的全部完工。在甲方灯具材料按时到场的前提下,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工期,或者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责任。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切实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灯安装合同18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二、项目总造价

  1、本路灯项目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 整个路灯项目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三、款项支付

  1、签订合同之日起_3_日内甲方安排总工程款的30%作为生产预付款。

  2、货到施工现场后_3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95%。

  4、预留质量保证金5%,一年期满后在 5日内付清工程质保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路灯工程安装施工日期总计 个工作日内完成路灯安装施工项目。

  2、本路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3、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责任、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安装方式改变、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维修保养

  本路灯项目保修期为_壹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路灯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24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起即日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路灯安装合同1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XXX工业园路灯施工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XXX工业园厂区路灯安装

  工程地点:XXX工业园

  工程内容:厂区路灯安装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范围

  厂区路灯布臵图内要求的内容。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款项与支付

  该合同价为包干价:86900.00元,大写:XXX元整。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一次性结算,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即:4345元,大写:肆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六.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乙方质保时间为________年。

  七.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的,乙方负责整改完善直至合格,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按照每天罚款3000.00元支付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安装合同20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小区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广西南宁青秀区荣合小区

  工程内容:小区内一期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及高层上泛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18日 竣工日期:20xx年6月18日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 3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1、金额(大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固定总价)¥: 171711.00 元

  2、灯具价格:另行商定,甲方保留可增加权力,暂定 左右(此项费用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敷设各种路灯管线,待管线、灯杠(柱)基础完成 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灯具进工地并安装完毕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通电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剩余工程设备款,一年后结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安装合同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照甲方施工要求,安装24盏路灯和1盏一体化信号灯的工程项目。

  二、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三、工程造价、路灯单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元,大写: 。

  2、每盏太阳能路灯单价3300元,一体化信号灯8750元。

  3、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以 方式对乙方进行一次性结算,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四、组织管理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等工作。

  4、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甲方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4)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缴纳工程款的 %订金,此订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乙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

  七、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经办人: 施工责任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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