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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双减”政策的含义

  “双减”指要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其中,要求分类明确作业总量。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双减”政策指出,要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8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

  关于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通用10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信,肯定对各类书信都很熟悉吧,书信是写给具体收信人的私人通信。那么,怎么去写信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通用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1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

  新学期悄然而至。在此,首先向各位家长朋友暑期对孩子学习生活的关心和陪伴道一声:辛苦了!也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恩平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你们表示感谢!

  这个暑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双减”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回归各自角色的有力举措。为让“双减”政策落地惠及每个家庭,在此,真诚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出倡议如下:

  请慎重参加校外培训。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严格限制机构数量、培训时间、收费价格,严管内容行为、严控广告宣传、严禁随意资本化,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也希望家长朋友从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发展出发,多点亲子陪伴,少点校外培训;多点户外运动,少点无效重复;多点互促互学,少点强加意愿。

  请理性看待孩子成长。家长朋友要理性看待孩子的成长,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与潜质,树立科学育儿观、成才观,不盲从、不攀比。提高亲子陪伴质量,引导孩子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睡眠时间,妥善安排孩子课余时间的学习生活。

  请加强沟通家校共育。实施“双减”政策,并不意味减掉所有课业内容,更不意味降低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市教育局将持续推进扩容提质工程,深入实施集团化办学,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延时服务水平。作为家长,要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孩子充分利用在校时间,进行高效学习,提高学习质量。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和谐共育环境,一起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恩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3日

  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2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激发学生发展潜能,促进“双减”工作落到实处,现将落实“双减”政策的一封信分享给您。

  开展“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效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有效落实“双减”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集宁区教育局向家长朋友提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关注孩子个性发展

  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和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一起学习好、理解好“双减”精神,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育人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着眼于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关注孩子的个性发展,基于孩子内在特质,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

  二、树立科学的育儿观,聚焦孩子健康成长

  树立科学的育儿观,不以学科成绩作为评价孩子的唯一标准,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将教育重心转移到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上来。重视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加强孩子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睡眠时间,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孩子提高校内学习质量

  对于孩子来说,在校的学习和活动是最重要的。作为家长,要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孩子充分利用在校学习时间,进行高效学习,提高校内学习质量。同时,我们将发挥好学校在立德树人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强化课程建设、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进集团化办学、联片教研、名师工作室、县管校聘,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今年秋季,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落实“5+2”服务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等方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为学生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育人环境。

  四、规范作业管理,实现减负增效

  区属中小学将不断加强作业管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多举措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一是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二是创新作业类型方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健全作业管理机制,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三是教师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让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实现减负增效。

  请家长朋友对孩子的居家学习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好居家学习,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拒绝盲目攀比行为,减轻校外培训负担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希望家长朋友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拒绝跟风行为,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孩子参加超前、超标学科培训,不给孩子多报、滥报课外培训项目,引导孩子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养成自主学习、不依赖校外补课的良好学习习惯,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及家庭课外培训支出负担,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各位家长朋友,学生阶段是学习知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培养高尚情操的关键时期。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落实“双减”工作,离不开您的支持,真诚地希望家校携手,齐心协力,共同把您的孩子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诚挚邀请您参与“双减”工作的监督,留下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3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给出30条具体意见,并明确要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

  这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为有效落实“双减”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区教育局向家长朋友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和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加强孩子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睡眠时间,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培养孩子良好习惯。

  好习惯成就好未来。建议家长朋友结合雨花教育“新三好”(健好身、读好书、写好字)的育人目标,将教育重心转移到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上来:阅读能有效促进思维的发展;运动能有效促进注意力和专注力的提高;劳动能帮助孩子确立正确价值观、责任感,提升独立能力;参与家庭生活有助于孩子公民意识的培养;兴趣爱好有助于塑造健全人格,全面发展,建立自信,积极健康。

  三、理性参加校外培训。

  《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特别提醒您:不要选择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要参加结束时间晚于20:30的线下培训和晚于21:00的线上培训;不要预交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培训费;不要向除长沙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账号缴付培训费,并主动索取长沙银行资金监管账户缴费专用收据。

  让每一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还给孩子自由成长的美好时光,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进一步促进孩子们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民族复兴伟业培养可堪大任的时代新人。

  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4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基础教育则是国家富强繁荣的根本。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针对“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引发的突出问题,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并保障了稳定的教学秩序做出了纲领性指导。目的是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一、《意见》的主要目标

  《意见》的主要目标表现在两个方面。在校内,使学校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合理科学,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的需要,使学生更好的回归校园。在校外,全面规范培训机构的行为,培训乱象基本消除,培训热度降低。从而使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二、《意见》的主要措施

  1.加强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质量,减少作业数量,强化教师职责,减轻家长负担,重点是优化作业质量。

  2.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针对小学“三点半”放学现象,健全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解决家长上班时间无法接送孩子的后顾之忧,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

  3.对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严格管理学科类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对校外培训的开班时间、价格、人员资质、教材、广告宣传等做了规范,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

  三、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花溪区教育局根据《意见》精神,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严格监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对各中小学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组织推荐或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意见》对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减缓社会焦虑和义务教育的功利化,维护教育公平和公益都有着重要作用。在此,花溪区教育局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加强孩子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花溪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综合整治,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培训机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方能开展培训。对整改后仍不符合审批标准的培训机构将依法关停。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全面成长!

  花溪区教育局

  2021年8月

  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5

各位家长朋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双减”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民生工程。城关区教育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和省、市关于“双减”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大力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区教育局将大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帮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要求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

  2、努力提高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城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区教育局将指导学校不断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在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区教育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吊销教师资格。

  3、全面实现作业“减量提质”

  区教育将指导各校完善学校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要求,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调控作业结构,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4、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区教育局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周内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家长朋友们,“双减”政策的落实,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在此,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成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加强孩子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让我们携起手来,家校合作,同心、同力、同行,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

  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6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少年强则国强,家长朋友们担心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为孩子报了各式各样的培训班,使孩子的童年辗转在各种培训机构,严重违背了孩子的成长规律。良莠不齐的校外培训,不仅增加学生课外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也扰乱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甚至影响到每个孩子、每个家庭的长远幸福。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校园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意义,从五个方面明确了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一是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二是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三是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四是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五是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在此,鹿寨县教育局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加强孩子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朋友,根据《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我县依法查处无合法资质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请广大家长朋友支持、理解,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不要再安排孩子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培训,也请家长结合孩子实际情况,理性选择经过审批且合法经营的机构参加学习。

  下一步,鹿寨县教育局将着力在教学质量、作业管理、课后服务等方面,发挥好学校在立德树人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和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教学模式,加强特色课程建设,丰富教学资源,积极创新育人新方式,助力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各位家长,给孩子们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手向前,转变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共同做好“双减”工作,为孩子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祝您工作愉快、生活幸福、万事顺意!

  监督电话:鹿寨县教育局基教股6818541

  电子邮箱:JYJ6818541@163.COM

  鹿寨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5日

  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7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减轻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和精力负担等方面给出30条具体意见,这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为有效落实“双减”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吐鲁番市教育系统向家长朋友们提出如下倡议:

  1、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

  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和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加强孩子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睡眠时间,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确保学生减负不减质,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培养孩子良好习惯

  好习惯成就好未来。建议家长朋友结合党的教育方针的育人目标,将教育重心转移到培养孩子全面发展以及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上来,阅读能有效促进思维的发展,运动能有效促进注意力和专注力的提高,劳动能帮助孩子确立正确价值观、责任感、提升独立能力。参与家庭生活有助于孩子公民意识的培养,兴趣爱好有助于塑造健全人格,全面发展,建立自信,积极健康。

  3、提升校内服务水平

  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的均衡创建工作,不断扩大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努力实现优质教育全覆盖。全面实施“5+2”课后服务模式,丰富课后服务渠道、形式和内容,引导学生发展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决查处在职教师不遵守教学计划、“课上不讲课下讲”等行为,倡导学校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公开作业管理办法,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减少考试次数,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

  4、从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吐鲁番市教育系统将与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非法提供境外教育课程或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全市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于无证无照的“黑机构”,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让每一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还给孩子自由成长的美好时光,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进一步促进孩子们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民族复兴伟业培养可堪大任的时代新人。

  吐鲁番市、各区县监督举报电话:

  吐鲁番市教育局:8700024、8552902

  高昌区教育局:8639006、8534933

  鄯善县教育局:8391904、8345021

  托克逊县教育局:8819709、8819727

  吐鲁番市教育局

  2021年8月30日

  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8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意见》明确: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在此,云岩区教育局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的育儿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加强孩子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

  下一步,云岩区教育局在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监管督查,严格落实好《意见》精神。

  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家长朋友积极与学校联系,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共商育人新途径,共促孩子健康成长。

  最后,特别提醒:《意见》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希望家长朋友谨慎报名学科类培训机构,谨慎付(续)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培训,也请家长根据孩子实际情况,适度参加。下一步云岩区教育局将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请家长朋友审慎选择。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举报电话:云岩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86503362

  云岩区教育局职成教科:86501103

  举报邮箱:1284732026@qq.com

  云岩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日

  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9

尊敬的家长朋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意见》明确: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在此,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的育儿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

  县教体局温馨提醒如下:

  1.慎重选报培训课程。

  县教体局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统一部署。希望家长谨慎报名学科类培训机构,谨慎付(续)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退费纠纷。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培训,也请家长根据孩子实际情况,适度参加。

  2.关注孩子身心健康。

  家长朋友要理性看待孩子的成长,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与潜质,树立科学育儿观、成才观,不盲从、不攀比。提高亲子陪伴质量,引导孩子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妥善安排孩子课余时间的学习生活。

  3.家校协同护航成长。

  围绕减负提质目标,县教体局正抓紧研究中小学校内托管延长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等事宜,争取尽早实施。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家长主动加强与学校的交流协作,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共商育人新途径,共促孩子健康成长。

  家长朋友们,“双减”政策的落实,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力、同行,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1日

  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10

尊敬的家长朋友:

  暑期临近尾声,新学期悄然而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回归各自角色。为落实好“双减”工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希望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1.提高思想认识。希望家长朋友认真学习、理解、执行好“双减”要求,支持学校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做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不支持不参与在职教师校外补课活动,包括“一对一”辅导,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2.树立科学观念。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广大家长的夙愿。每当学生分数不理想时,辅导班、繁重的作业就成了家长的选择。国家开展“双减”工作,目的在于扭转这种“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导向、缓解祛除家长教育焦虑,希望家长改变观念,不盲从、不攀比,重视学生道德品质培养、身体素质锻炼、基础技能学习,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3.提高学习质量。作业减负不等于课业减负,不是减掉所有的课业内容,也不是要降低对学生的要求。落实“双减”工作,家长要加强与学校沟通,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在校学习时间,提高校内学习质量。各学校将探索教学模式,创新育人方式,加强特色课程建设,丰富教学资源,为学生营造和谐健康的育人环境。

  4.理性选择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希望家长尊重学生成长规律,根据学生兴趣、爱好等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切不可盲目、随意、过度给学生安排校外培训,造成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和精神负担。

  5.参与监督治理。近期,新源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超纲教学、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真诚欢迎广大家长对学生校外培训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请及时向教育局反映。(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电话09995022912,09995022507;邮箱:1512588430@qq.com)

  6.加强管理力度。县教育局将持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一是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其他类型的培训机构暂停审批;二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三是提供课后托管服务“5+2”,课后托管期间安排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复习、作业、预习、课外阅读、个别答疑等,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四是依法从严治教,针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组织推荐或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7.提供托管服务。新学期,新源县各中小学将严格落实“双减”要求,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1﹞283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10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校试点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教厅〔2019〕82号)规定,按照“三个自愿”原则,义务段学校将开展课后托管服务,按学生每天参加时长收费,标准为1小时托管服务每生每学期200元;1.5小时每生每学期300元;2小时每生每学期400元,课后服务一般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自2021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

  家长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学习环境,将学生从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将本该属于学生自由探索、身心健康发展的时间还给学生,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做到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新源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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