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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3 18:54:10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科技创新不仅包括科学上的创新,也包括技术上的创新,其核心在于创造新事物、新方法、新元素、新路径或新环境,并能带来一定的有益效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创新效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科技创新的部门、团队及个人,旨在为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条 科技创新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及行业规范,注重原创性、实用性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公司成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负责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规划、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科技创新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业务部门和团队应设立科技创新小组,负责本部门或团队的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成果管理。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六条 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跨部门、跨团队的合作。

  第七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经科技创新办公室初审后,提交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审批。

  第八条 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立项。

  第四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 项目实施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预期成果。

  第十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重大困难或问题,应及时向科技创新办公室报告,寻求解决方案。

  第五章 成果管理与转化

  第十二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对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果进行总结。

  第十三条 科技创新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评估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和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 公司鼓励并支持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科技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五条 对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造成科技创新工作失误或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科技创新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及行业规范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及行业规范为准。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的管理,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科技创新活动,包括科技项目立项、研发过程管理、科技成果评价及奖励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

  第二章 科技项目立项

  第四条 公司科技项目立项应遵循市场需求导向、技术前沿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等原则。

  第五条 项目申请人应提交详细的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背景、研究目标、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等内容。

  第六条 公司设立科技创新评审委员会,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应综合考虑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经济效益等因素,提出评审意见。

  第七条 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公司将给予资金支持,并明确项目负责人、研究团队和研发周期等要求。

  第三章 研发过程管理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研发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目标和任务,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九条 研发团队应严格执行研发计划,加强项目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确保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公司设立科技创新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研发过程,定期组织项目进展汇报和评估,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 对于研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科技创新管理部门汇报,寻求支持和解决方案。

  第四章 科技成果评价及奖励

  第十二条 项目完成后,公司科技创新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技术创新程度、成果应用前景、经济效益等。

  第十三条 根据评价结果,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以激励员工继续投身于科技创新活动。

  第十四条 对于具有重大意义的科技成果,公司将积极申请专利保护,并推动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科技创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之前规定相抵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我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创新发展能力,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搭建区域创新平台,激发创新动力,走内生增长、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特色经济强县、构建和谐幸福”进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旨在支持和引导企业成为技术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支持和引导全社会广泛营造尊重知识、服务创新、敢于创新的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市场需求为方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设立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人,县白管委、县总工会、县三产办、县工商联、县科知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文化旅游(版权)局、县质监局、县农牧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行业专家组成。

  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若干名。

  第五条 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技创新奖奖项设置的审定、科技创新奖评审、批复和授予工作,受理涉及科技创新奖的申诉与调解工作。

  第六条 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处理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说明,组织各奖项的推荐和评审工作,获奖者的档案材料归档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 申报与奖励管理

  第七条 每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为科技创新奖申报期。

  第八条 科技创新奖申报人限于县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住所在辖区内的自然人。

  第九条 申请奖励的单位、团体、个人须在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填写《县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申请表》,并将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括项目的技术概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项目受上级财政资助情况的文件和凭证等电子文档和纸质资料报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审。

  第十条 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奖励项目进行汇总后,组织与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

  第十一条 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科技创新奖励项目初审意见进行审定。

  第十二条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于科技创新奖励项目审定后的第3日开始,在有线电视台和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三条 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有异议的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的申诉和调解,情况严重或调解不成时,报请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处理。

  第十四条 经审定和公示无异议的科技创新奖励项目,在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由县委、县政府行文表彰,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科技创新奖励表彰文件拨付奖金,在全县科技大会上颁奖。

  第十五条 县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由多人或课题组完成的,奖金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主要完成人员和参加人员奖励金额不得低于80%,各级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不得超过20%。奖励分配方案须经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报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在县监察局监督下领取奖励资金。

  第十六条 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申报资料和授奖资料归档处理后,将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资料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为了推动公司的科技创新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二、科技创新目标

  1. 确立科技创新在公司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加强科技投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2.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构建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3. 加强与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的对接,形成开放合作的科技创新环境。

  三、科技创新组织与职责

  1. 成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公司的科技创新工作;

  2. 设立科技创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科技创新计划和项目管理;

  3. 明确各部门在科技创新中的职责与分工,形成合力,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科技创新项目管理

  1. 制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等管理流程,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

  2. 建立科技创新项目数据库,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3. 加强项目风险评估和监控,确保项目顺利进行,降低风险。

  五、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

  1.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内部培训、外部交流等方式,提高员工科技创新能力;

  2. 加大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加入公司;

  3. 设立科技创新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

  六、科技创新成果管理与转化

  1. 建立科技创新成果登记、评估、保护、推广等管理机制,促进成果的转化应用;

  2. 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3. 积极参与国内外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和影响力。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以最新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所有。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规范科技创新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和奖励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公司科技创新工作应遵循市场需求导向、创新驱动发展、产学研用结合的'原则,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科技创新委员会,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的科技创新工作。科技创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科技创新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应设立科技创新小组,负责本部门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和奖励等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负责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实施;

  (三)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定期组织科技创新经验交流和培训活动。

  第三章 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七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出创新项目建议。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征集活动,筛选具有市场前景和实际应用价值的项目。

  第八条 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应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申请书应明确项目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等关键信息。

  第九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交科技创新委员会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报部门。

  第四章 科技创新项目实施与验收

  第十条 科技创新项目经审批通过后,由申报部门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研究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应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如发现项目实施存在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科技创新委员会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成果报告。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质量。验收结果作为项目奖励和成果推广的依据。

  第五章 科技创新奖励与激励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科技创新奖励机制,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第十四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成果的专利申请、发表论文等活动,对取得专利、论文等成果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五条 公司将科技创新成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晋升、薪酬等方面的激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由科技创新委员会提出,经公司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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