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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学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12 15:25:10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寄宿学生管理制度(精选12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1

  住校生的教育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学校成立住校生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室、政教处、后勤处、夜校部和班主任组成,并由政教处具体负责。学生住校,原则上学生自愿,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上报批准方可住校。住校生开学时应按规定一次交清住宿费方可住宿。

  为了加强宿舍的管理,给寄宿生提供一个良好学习和生活的环境,发挥我校住宿学生的主人翁意识,构建和谐校园,营造本校教育更加温暖、更加健康的发展环境,特修定本制度。

  一、住宿守则

  1、服从生活老师安排。在学校安排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同时,尊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

  2、在生活上,要学会自理,同学间要学会关心。发现同学有病及时报告生活辅导老师,由老师根据情况送医就病。

  3、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起床前、熄灯后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走廊内玩耍等。

  4、发扬互助互爱精神,不打架骂人,不贪图他人钱物;在寝室不大声喧哗,不打闹,不打扰他人休息和学习。积极开创文明宿舍的竞赛活动。

  5、不在外住宿,不留他人住宿,在外住宿须由家长书面请假并办好请假手续。

  6、每寝室选寝室长一人,负责管理室内用具,安排并督促值日生搞好室内外卫生,督促同学按时作息。

  7、生活辅导老师每月召开一次室长会议,再有室长召开一次舍务会议,主要议题是如何争创文明寝室。

  8、按时参加早锻炼。

  二、爱护公物守则

  1、爱护室内、外的公共财物,保持内外设施的完好。

  2、因使用不当损坏门窗等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按原价的5至10倍赔偿,并作书面检查。

  3、节约用水用电。

  4、室内外的墙面不得破坏、涂画。

  三、晚自修守则

  1、住校生一律参加周一至周四的晚自修,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学习,不擅自调换座位。每天由辅导教师检查点名。

  2、认真学习,不浪费时间。

  3、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自修,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经班主任同意签字,交辅导教师,无故不参加作旷课处理。

  4、晚自习时间未经允许中途不得擅自进寝室,不准会客,请同学将学校规定告知亲友。

  5、晚自习结束后及时关好教室门窗和灯。立即回寝室,不得在外逗留。

  四、卫生、安全守则

  1、注意个人卫生,按时洗漱,勤换衣服。男生不得留长发,女生不得涂指甲油。

  2、室内一切器物安放整齐,被褥每天折叠(要求整齐统一)床单拉平,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有序或放到各自柜子里,不得乱丢乱挂,鞋子放入鞋柜内,并摆放整齐。

  3、为了保证宿舍的卫生,不得在宿舍吃零食、方便面等。早、中、晚一律在餐厅用餐。

  4、严格遵守卫生值日制度,经常开窗,保持空气流通,垃圾入袋,及时送入垃圾箱,保持卫生间整洁,抽水马桶畅通,无臭味。

  5、注意防火,不得携带易燃或危险品进入宿舍,不擅自装卸电器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等小电器。

  6、注意防盗,及时锁门、关窗。不要带贵重物品来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7、室内台面与地面保持整洁。

  以上守则,要求全体住宿生严格遵守。住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有偷盗行为、多次外出不归、经常不参加晚自习、个人卫生差、不服从宿舍管理等。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和取消住宿资格。

  外籍学生住校,亦按上述制度执行,并遵守学校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文明、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文明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况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踌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挺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师解决处理问题。

  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

  1.地面(20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1-10分。

  2.床铺(25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1-10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1-10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1-5分。

  3.物品摆放(1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1-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1-5分。

  4.门窗家具(10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1-3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1-4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1-3分。

  5.卫生间(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1-3分;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1-3分;有异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内有垃圾,扣1-3分;门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阳台(5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1-6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约水电等现象,扣1-4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责任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气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自觉节约资源、能源;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节约风尚,厉行节约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老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文明上网,自觉抵御秽、色情、低俗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动、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馈给值班老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返回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返回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老师联系,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校园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提供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老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老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保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老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责任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责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责任事故,根据责任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责任,对责任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提供,谨致感谢。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3

  为加强寄宿生安全管理,确保寄宿生在校及家校往返途中的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特定此制度。

  一、寄宿生往返家校之间的安全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时返校,周五放学后由学校组织放学,平安回家。

  2、学校禁止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准骑、搭乘自行车、摩托车,积极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长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学、回家途中要严守交通规则,径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闹、打牌、做危险游戏、走人户、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损坏、残踏、攀摘群众庄稼、树木、果实、花草等。

  二、寄宿生校内生活安全

  1、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规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动。不打架、不骂人、不参与危险性活动,时刻注意安全。

  2、一周之内确需离校回家,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填写请假条交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将准假条交当晚自习辅导老师方可离校。

  3、寄宿生平时不得擅自出校门,有特殊情况也须向老师请假许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须在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洁、霉变、劣质、过期变质及“三无”等食物。用餐时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取饭菜时应有序排队,相互礼让,防止烫伤。

  5、学会关心、照顾自己,根据天气冷暖添减衣服,若生病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师。

  6、在参加各种锻炼活动中,要注意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三、寄宿生宿舍区安全

  1、学生就寝由当天上晚自习任课老师、班主任、当天值班教师、领导共同管理,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巡视学生就寝情况,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难,处理偶发事件,维护就寝纪律,清点住校生数。

  2、寝室门要及时上锁,晚上就寝后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随意进寝室,保管好个人贵重钱、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师代为保管,防止失窃。严禁乱拿乱翻别人的东西。

  3、有家长或亲属来访,必须到门卫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处登记,拒绝陌生人进入宿舍区。

  4、严禁携带刀具、有伤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机、玩具枪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进入寝室。

  5、不准在寝室内打逛、追逐、蹿床跑跳或做危险性游戏。

  6、不准在寝室内打手电筒或点蜡烛看书。

  7、严禁带火种进寝室,不准在寝室内点燃蚊香、烧开水煮饭,严防火灾及开水烫伤事故发生,不准触摸带电设施及私拉乱接电线。如有意外发生要及时向学校及老师报告。

  8、各班选好寝室室长,并认真履行职责。

  9、严禁互串寝室、私换铺位,未经班主任允许,不准留宿他人。

  10、爱护公共财物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校外寄宿生的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管理责任,形成学校、家长、房东“三位一体”的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确保校外寄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每周有专人不定时对校外寄宿生进行了解、督查、巡逻、安全排查等管理。

  2、家长在为其子女选择住处时必须慎重考虑安全等重要因素。

  3、家长必须保证其子女的吃、穿、用等生活用品,避免其有不良行为发生。

  4、家长要勤去孩子住处,与房主交流,随时了解、教育、管理其子女,每月不少于一次。

  5、房东必须保障学生的安全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对学生居住环境的室内通风、外来闲杂人员、夜不归寝、使用电器或煤炉等要随时进行查看、了解,如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排除。督促学生晚上按时回宿舍,按时作息,认真清查人数。

  6、房东应随时向学校或学生家长反映、汇报学生在住处的的表现,不包庇、不隐瞒,一切为了孩子。

  7、学生必须遵守《住校生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上课期间不在宿舍逗留、睡觉,晚上不串宿舍、不允许他人留宿、不聚会、不过生日、不饮酒、不吸烟、不玩牌、不看电视、不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8、学生必须服从房东的说教、监督和管理,尊重房东,与人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爱护房东一切设施。

  9、房东要主动配合学校,如实反映学生在住处的表现,以便学校的管理。

  10、如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等主观因素导致的不良后果及安全事故,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11、家长与房东必须认真、如实地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12、校外寄宿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5

  一、凡住校学生须经学校批准,手续完备,方可入校住宿。

  二、寄宿生入校后必须严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约,服从值周老师及寝室长的管理。

  三、寄宿生实行集体食宿制,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学校设立文明宿舍评比制度,每周对各宿舍的学习、生活、卫生、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优胜集体将颁发流动红旗。

  五、寄宿生必须严守作息时间,早锻炼、上课及自修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晚自习应上足、上好,保持安静,午休及晚上熄灯后不得在宿舍讲话或弄出声音,影响他人休息。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锻炼,不迟到,不缺席。

  六、寄宿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假条交生管老师备案。晚自习时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履行有关手续,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以旷课论处。

  七、寄宿生必须注意宿舍的安全工作,衣物要妥善保存,贵重物品、现金锁入柜、箱。宿舍钥匙要细心保管,离开宿舍要关锁门窗,睡觉时应关紧、关好大门。

  八、寄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宿,不得随意挪动床位,物品排放应有序,宿舍内不得留其他同学或来客住宿,携带物品出校须有生管老师签发的出门证。

  九、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十、注意节约水、电。宿舍内不得乱拉电线,乱接电灯及电器设备,水龙头用好后要关好。

  十一、搞好公共卫生,宿舍内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值日,整理内务。认真做好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工作,不得乱倒垃圾、污水,禁止向水池及便池内乱扔杂物,不在宿舍内吃零食。

  十二、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十三、按时用餐,服从就餐管理,协助食堂搞好卫生,做到不浪费粮食,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区,禁止乱倒剩饭剩菜。

  十四、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体育活动,宿舍区严禁带入打火机、火柴、电瓶灯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宿舍内禁止点蚊香。

  十五、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寄宿生不得在校外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

  十六、寄宿生应坚决服从生管教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生管教师和室长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生管教师和室长。

  十七、以上条例,全体寄宿生必须遵照执行,凡违反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或取消住宿资格。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6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特制订寄宿学生管理办法。由学构总务处牵头,政教处、保卫处(科)、团委、学生会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指导管理,宿舍管理员直接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并定期检查评比。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的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照关锁门窗,管好钥匙不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瓜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二)宿舍环境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制度。

  ①无尘,房门不准乱张贴,不准挂东西,窗帘挂放应美观大方。

  ②地面无垃圾,室内室外的天花板、墙、灯管无尘、无蜘蛛网,墙壁光洁,不准乱张贴,不准挂衣物。

  ③被褥、枕头收叠整齐,桌面干净整齐,角落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

  ④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乱涂东西;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⑤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内打牌、下棋、会客人及睡懒觉,休息时间不准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⑥不准擅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值班员同意方可进入,未经宿舍管理员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⑦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外出关窗、锁门,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一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处理。

  ⑧住宿同学就和睦相处,提倡互助,讲究文明。

  2、值日制度及宿舍检查、评比制度。

  ①每间宿舍选出舍长,对宿舍全面管理负责,宿舍必须有轮值制度,值日生负责门窗、地板、洗手间的卫生。

  ②在离开宿舍前做好关窗、关灯和锁门工作。

  ③值日生协助舍长督促同学搞好内务,遵守宿舍纪律,对违反制度的同学应大胆批评指正。

  ④宿舍管理员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学校总务处、政教处、团委、学生会组成宿舍评比小组,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评比。

  ⑤每学期按公布栏成绩累计总和排名次,评出校文明宿舍、优秀舍长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7

  我校学生除本村外,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外村,由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不能满足学生住宿需求,导致部分学生在校外寄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存在隐患。为加强校外寄宿生管理,确保校外寄宿生人身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的职责

  1、学校对校外寄宿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包括学生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

  2、建立健全对校外寄宿生的巡查制度,做好检查记载。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建立健全校外寄宿生个人信息。要准确掌握每一个校外寄宿生家长(或监护人)姓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和寄宿处的房东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特别是班主任要全面掌握班级每一个住宿生的情况,如有寄宿生不到校或不按时到校的情况,要及时和家长或房东联系,查明原因。

  4、定期召开校外寄宿生家长(或监护人)会(每学期一次),互通情况,共同研究校外寄宿生的管理措施、办法。

  二、校外寄宿生的职责和义务

  校外寄宿生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服从学校、房东的管理,自觉维护寄宿处的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尽量避免相应的危险。

  1、不在上学放学路上逗留,按时到校,按时返回寄宿处,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原因。

  2、严格遵守寄宿处的作息时间,按时就餐,按时就寝。

  3、严禁在寄宿处生火,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4、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如建筑工地、高压线下、水池等。

  5、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不将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小刀、铁钉等带入学校和寄宿处。

  6、不做危险性游戏,如打弹弓、攀爬树木、电杆等;不做不健康、不文明游戏。

  7、 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逐步提高摆放物品、铺床叠被、洗漱刷牙、洗衣刷鞋的技能。

  8、未经寄宿处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自离开寄宿处;未经允许,不准留宿外人。

  三、家长(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

  1、需要在学校外寄宿的学生,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与房东、学校、班主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2、积极配合学校和房东加强对子女(或被监护人)的教育。

  3、按照与学校、房东以及有关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

  四、校外寄宿生房东的职责和义务

  1、出租房屋的房东,如果同意学生寄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房东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住房,不得提供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给学生居住。

  3、房东必须认真搞好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注意防火防盗,并防止其他人员对学生造成伤害。

  4、房东要加强对寄宿生的教育和管理,消除管理的“空白点”。严格寄宿生食宿纪律,加强对寄宿生生活的指导、巡视和督查,实行晨、午、晚三次督查,随时注意学生状况,及时提供生活服务,处理不良情况。

  5、房东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随时反映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情况,以便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能及时加强对子女(或被监护人)的教育管理。和家长(或监护人)明确接送责任,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6、寄宿生在寄宿处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房东必须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和学校,并作相应的应急处理。较大事故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救援和处理。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8

  为了确保住宿生活的需要,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良好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培养良好的思想情操和道德修养,使住宿生身心得到更好的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每个宿舍推选室长一个,负责管理本室公共设施,安排值日生,督促值日生完成值日任务。带领本室同学执行宿舍规章制度,协助宿管教师和班主任汇报本室发生的重要问题,搞好团结,协调同学之间的关系。

  2、学生宿舍的房号和床位由宿管老师编定,编定后寄宿生不得随意调整,以免混乱。

  3、寄宿生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睡觉,按时起床,周内必须在校就寝,睡觉时不准讲话,喧哗或做其他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妨碍他人休息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 起床后整理好个人内务,被子统一叠成方块,一律放在床的中间位置,枕头放在被子上面,被子床单,枕巾无污垢,摆放整齐、平整,床上床架一律不得放其他物品。

  5、 室内一切大小物品。设施摆放整齐。无灰尘,宿舍布置文明、美观、大方、高雅、有特色。

  6、认真完成值日生工作。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意扔果皮或废纸,不随意从楼上倒水,倒剩饭菜等其他杂物,保持走廊和宿舍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7、 爱护公物,严禁故意损坏公物。严禁乱接拉电线,安装插头。电炉、电热器等,不得在宿舍吸烟、点蜡烛,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对造成火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不准带外人留宿,远道家长来校探视,必须事先向宿管老师登记,由门卫审查批准。

  9、男生不准到女生宿舍,女生也不要到男生宿舍,有特殊情况须经过宿管老师同意,才能能进入宿舍,违者给予严肃处理。

  10 、严禁在宿舍内斗殴。赌博、盗窃、吸烟、酗酒,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11 、寄宿生从星期一 至星期五下午放学,无故不得出校门,若需外出,要写好请假条,班主任签名,并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校门。否则以硬闯校门论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2 、寄宿生因故不在宿舍就寝,办理好请假手续以外,要到宿管老师处登记,否则以夜不归宿论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3 、自觉管好宿舍门窗,做好防盗工作。不带贵重物品进校,确需带来须寄存在宿管教师处,否则遗失不予负责。

  14 、不得私自或结伴游泳或游玩,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寄宿资格,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5 、严禁携带或存放管制刀具及不健康读物、影像等资料,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9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寄宿生的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同学们日常学习、生活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寄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在校寄宿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起床等,不得影响他人。

  2.在宿舍楼内,禁止追逐、打逗,不得进行任何不利于安全的活动。

  3.要安全用电,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电器设备。离开宿舍、教室时,需关掉电源(电灯、电扇、等),确保安全。

  4.不得私自动用明火和使用明火工具及易燃器具。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及时处理。

  5.不得使用、携带治安管理器具。如有违反,按治安处罚条例处理。

  6.爱护公共财产(包括生活区内各种设施)。如有故意损坏者,要追究其责任并加以赔偿。

  7.管理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不要随身携带,要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8.注意饮食卫生。不得购买小商小贩出售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9.禁止吸烟,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严防火灾发生。

  10.学生不得带陌生人进宿舍,没有领导批准不准留宿舍外人员。

  11.学生上下楼梯不准拥挤,不准乱跑,须靠右边循序上下楼梯,以防践踏摔跤等事故发生。

  12.学生不准穿拖鞋上下楼梯,或穿拖鞋打开水,以防滑倒或烫伤。

  13.同宿舍人员互相关爱,发现病者及时上报,不得延误就诊。

  14.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创建文明、关系融洽的集体。不做任何有碍团结的事情。如发生矛盾、争执,不使其激化,须报请教师妥善解决。

  15.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的控制可疑人员。

  16.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培养,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现制定我校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一、起床

  1、住宿生在起床铃向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床铺、个人洗漱;离开宿舍时各自物品和床铺要有序、整齐,值日生认真打扫宿舍卫生。

  2、整理完内务后迅速在规定时间内到班级指定地点集合参加早操,早操完毕后回教室开始第一阶段的早读。

  二、入校

  1、周一6:50前按时错峰错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留长发,不穿奇装异服,步姿端正,精神饱满,严禁穿拖鞋、戴首饰到校。

  3、禁止携带手机、管制刀具、火种、易燃易爆等一切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学校。

  4、严禁骑电动车上下学。骑自行车到校的同学,进校园要下车,校内不准骑车、遛车;按规定地点整齐停放自行车,不得乱放,更不许校外停放。

  5、进入校园提倡使用普通话;遇到领导老师,要主动问好。

  三、升旗、集会

  1、周一大课间按时参加学校升旗仪式,升旗时要严肃认真,以立正姿势面对国旗行注目礼,唱国歌时要大声,禁止嬉笑、讲话或走动。

  2、学校大小集会要按时参加,做到快、静、齐,专心听讲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便离场。散会后,要依次离场,并做好个人位置清洁,整理后方可离开。

  四、早读

  1、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教室后立即读书,进入学习状态,早读时间不写作业。

  2、读书时要求声音适中、全神贯注,以自读学习为主,背诵各学科重要知识点,认真复习、巩固已学过的知识。

  3、不准擅自离开座位,不准随便进出教室,不准谈笑和大声讨论。

  五、上课

  l、上课应提前做好上课准备,将本节课用的书籍、文具等放在桌子的正前方。值日生擦好黑板。

  2、预备铃响后提前2-3分钟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安静地坐好,准备上课。

  3、上课时要听从班长的号令,起立后向老师问好,待老师还礼后方可坐下。

  4、迟到者要先喊“报告”并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动作要轻、快。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无故离开教室。

  5、课堂上要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交头接耳,不做小动作。发言或提问题时,要立姿端正,声音洪亮,口齿清楚,发言完毕,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坐下。

  6、上体育课、音乐课在预备铃响后,立即到指定地点整队有序到达相关场所等候老师上课,上课时间不得无故离开活动场所。

  7、上实验课、信息课后,教室内的门窗、灯要关好,上课必须按规定操作,爱护仪器和其它公物,下课前应作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报告老师,服从处理。

  8、对来听课的老师要有礼貌,课后请听课老师先走。

  9、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互道再见后下课,要待老师离开讲台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六、课间

  1、下课后由值日生擦黑板,整理教室,其他学生可适当到室外活动。

  2、在楼道内(含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行走,上下楼梯要做到慢步、轻声、靠右行走,不得跑步下楼梯,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吹口哨,不讲脏话。遇见领导、老师应主动问好并礼让先行。

  3、进入办公室,要先敲门或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再入内。

  七、两操

  1、上午第二节课后按时下楼到本班指定地点集合,整齐列队,准备做课间操。集合整队要迅速,动作规范到位。不无故旷操,有事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2、下午眼保健操时不离开教室,音乐响起,认真做眼保健操。眼保健操期间,不得做与之无关的其他事项。

  八、自习(含午自习、课外活动、晚自习等)

  1、午自习按时进入教室。午休时间教学楼内须保持安静,确保师生休息。精力充沛、学有余力的同学可以自主安排学习内容。如无特殊学习任务,其他同学可以适当进行午睡。

  2、各类自习课时应保持教室安静,讨论问题声音要适量,以不影响第三人学习为准,尽可能要做到零抬头,如有疑难问题,可以向辅导老师寻求指导、讲解和帮助。

  3、晚自习课后,5分钟内必须离开教室回到宿舍区,做归宿前准备工作。各班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要关闭教室内所有电器,关窗、锁门。

  4、走读生参加晚自习者,回家时应两人以上结伴而行或等待家长接送,严禁在外借宿。

  九、就餐、住宿

  1、每天放学后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在指定地点集合整队进入餐厅。(不得提前进入餐厅,包括第四节音体美信课)

  2、按秩序排队打饭,不能插队或代打,不拥挤、不推搡。就餐时严禁说话,包括餐后洗刷餐具的时候也不许说话。洗刷完毕后餐具要排放整齐。

  3、节约粮食和用水。保持食堂的清洁,吃剩饭菜要倒入桶内,不得将吃剩饭菜倒在桌上、地上、窗外或水池内。

  4、住宿生在校住宿应遵守宿舍纪律,住宿的学生回到宿舍必须严格遵守寄宿生管理制度。晚自习结束后关好灯、门、窗,回宿舍按时休息,熄灯后应尽快入睡,严禁在室内谈话,严禁乱扔垃圾。

  十、卫生

  1、讲究个人卫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在校期间不吃零食、禁止吃口香糖、瓜子等零食。

  2、值日同学应每天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卫生区、楼道和教室的清扫工作,做到卫生区内无死角、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区坚持一日三打扫。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校园、楼道、教室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品纸屑,严禁从窗户扔杂物。

  4、全校性卫生大扫除,应按学校规定的区域及标准,彻底做好教室卫生区及责任区的卫生,并接受学校的检查。

  十一、请、销假制度

  1、因事因病请假不能到校,应事先由家长电话与班主任请假。

  2、在校期间如遇病事假须经班主任同意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门卫登记、等待家长接送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允许确认无误后,方可离校。

  十二、路队建设

  晚自习放学后走读学生根据回家方向,提前分南北两列路队整队有序离校,中途不准散队,严禁在路队行进中出现大声讲话、打闹,离队等不文明现象。

  十三、厉行节约制度

  全体学生必须树立节约意识,晚自习或周末放学后必须落实节水节电行动,关闭饮水机、空调、电子班牌、多媒体、茶水房电源、楼道灯开关等。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11

  为了确保所有寄宿生有一个清洁、安静、安全、文明、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信、自理、自律能力。特制定本条例。

  一、寝室文明

  1.每8人居一室,每室设寝室长1人。寝室长采取民主选举或轮流担任等方式产生,寝室成员应积极配合寝室长搞好寝室内务及严守寝室纪律。

  2.寄宿生必须按指定房间、床号住宿。未经生活老师许可,不得擅自搬迁转让或相互调位,不得留宿外人,不得把非寄宿生带入寝室,男生不得随便进入女寝室,女生也不得随便进入男寝室。

  3.提倡文明用语、文明行为,互助互爱,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反对不礼貌的语言、行为。

  4.珍爱楼内所有公物。入住时,仔细检查设施完好情况。如公物有自然损坏,寝室长应及时向生活老师报告,由生活老师向教育处报告。人为损坏,责任人及时申报赔偿,否则由责任区内人员共同赔偿(赔偿价格另附表),故意损坏者报教育处给予纪律处分。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作风,着装要美观大方、整洁。在生活楼内不得追跑、撩打、大声喧哗,也不得打赤膊,穿三角裤进入楼道走廊,不得穿拖鞋离开生活楼,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6.午休、晚寝时间内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如洗澡、洗衣、讲话、听广播、玩乐器、打电话、发短信等。

  7.用水用电要做到省开勤关,杜绝浪费,若发现室内无人而未熄灯、未关水笼头时,将给予处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插线板、电热毯、电热壶及私带电扇,违者没收。不得带任何火源进入寝室,熄灯后不得点蜡烛。

  8.讲究公共卫生,走廊和寝室不乱贴、乱画,不乱钉钉子,不乱扔物品,不乱倒脏水、脏物,不向室外乱扔东西。讲究食堂卫生,不随地倒剩饭剩菜。

  9.严禁抽烟、喝酒、打架骂人、谈情说爱、打牌赌博、玩电游。

  10.生活楼内任何时间、地点均不得拍球、踢球。进出生活楼时,篮球、排球、足球均需用兜装好。

  二、寝室卫生

  1.宿舍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各寝室保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评比。

  2.宿舍卫生标准:

  ①地面干燥清洁、无污物、痰迹,门窗干净无灰尘。

  ②被子、衣服叠放整齐。

  ③洗漱用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④鞋、书籍和其他物品要放得有条有理,不得随意乱摆乱放东西,不得带盒饭进入寝室。

  ⑤寝室内天花板和墙壁无蛛丝,无脏衣服、脏鞋、袜。

  三、作息制度:

  1.按时起床,按时参加早操。早操以寝室为单位按床位序号集合,不得无故缺操。

  2.早操后,各寝室认真搞好内务整理和卫生工作,值日生做好室内卫生工作后才能离开寝室。

  3.午休时间必须按时在寝室午休,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喧哗。

  4.晚餐后的自由活动主要安排洗澡、洗衣、校内体育、棋类活动等,不

  得私自出校门,晚自习前20分钟必须停止体育活动,按时参加自习。请假外出,按时返校并到生活指导老师处销假。

  5.听到熄灯铃后立即熄灯,保持室内安静,按时就寝。

  6.每周日下午15:00~18:40为返校时间。家长送学生来校,也请在晚7:00前离开。寄宿生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严禁私自外出。如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

  四、扣分制度:

  全期每人满分10分,违纪者除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依下列规定扣分,10分扣完者取消寄宿资格。

  1.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一次扣分10分。

  ①偷盗他人财物;

  ②未经请假夜不归宿;

  ③无视用电安全造成责任事故;

  ④攀越围墙外出;

  ⑤翻越窗户、走廊栏杆和其他重大违纪行为。

  2.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一次扣4分

  ①带火源入寝室,点蜡烛;

  ②私自外出(晚自习课间以及下课之后不得外出);

  ③不服从管理,不接受教育,顶撞老师;

  ④在寝室与同学打架;

  ⑤故意损坏公物;

  ⑥带非寄宿生入寝。

  3.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一次扣2分

  ①违反文明礼貌规则;

  ②打牌、打球、喝酒、抽烟、嚼槟榔、吃口香糖、吃泡泡糖;

  ③无故不做值日;

  ④无故不做早操不参加寄宿生大会;

  4.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一次扣1分:

  ①不按时搞卫生;

  ②就寝时间打电话;

  ③男生进入女寝室,女生进入男寝室;

  ④早操、午休、晚寝、星期日入住迟到

  ⑤中午、晚上不按时就寝或影响他人就寝;不遵守作息时间(如:洗澡、洗衣、吃东西);

  ⑥未经生活指导老师允许擅自带饭菜进寝室;

  ⑦不按规定时间离开生活楼去上课、自习。

  五、加分制度:

  1、值日生卫生检查连续一周被评为“好”的,值日生加1分;

  2、积极举报他人携带违规、危险物品进入生活楼的,或善意举报他人违纪行为的,经生活老师证实后加1分;

  3、积极配合生活管理老师处理突发事件,表现突出的,酌情加1—2分。

  六、处理办法:

  1、寄宿生未经请假缺勤,生活指导老师需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落实其去处。

  2、各班由班主任在本班寄宿生中选举产生一名总寝室长,并由其每天将本班情况从生活指导老师处反馈给班主任。

  3、凡违反第四款第1、2条的学生先由生活指导老师核实情况,做出初步处理,然后立即报告班主任和教育处,再由教育处处理。

  4、凡违反安全条款的违纪学生一经清退,不能再申请住校,并视其认错态度酌情给予处分。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寄宿生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创建平安校园,为广大寄宿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据县教育局关于寄宿学校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寄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员长:唐健

  副组长:张朝辉(负责学生思想与纪律教育)张贱华(负责寄宿生生活设施设及全安排杳)

  成 员:段小霞、 唐小云、周燕、马水文 谭秋萍 谭秋兰(寝室管理员)

  2、建立两条管理系统:

  ①教师系统:校长、值日行政领导 、早晚自习辅导教师 、值周老师、寝室管理员。

  ②学生系统:寝室长

  3、建立详细寄宿生花名册。总册(分班册、男女生册)、寝室点名册,同时附家长的联系电话。家长联系方式要备两种以上途径、以防急用。

  4、建立寝室室长监督报告,值周老师检查管理,值日行政负总责的寝室管理制度。

  5、为便于统一寄宿生的学习和生活,学校对寄宿生编制“寄宿生早晚活动”进行管理,配齐、配优晚自习辅导教师,确保寄宿生的学习活动质量得到保证。

  二、队伍管理

  1、寄宿生的宿管老师,必须服从学校领导分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雷历风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宿管员具体负责寄宿生的日常生活指导和管理工作。对学生必须富有爱心、童心和责任心。平时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低龄和生理、身体有缺陷的寄宿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宿管员要定期召开室长会议,并做好组建寄宿生督导队,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增强自我服务意识。

  4、宿管员要做好寄宿生床位安排和调换工作。

  5、值周老师必须24小时在岗,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未经校长、值周领导批准请假不得离开学校,如遇学校寄宿生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到岗。

  6、值周老师要督促学生按时起床、上课、就寝,上课期间,做好宿舍清查工作,不得让学生无故在宿舍区逗留。

  7、值周老师做好宿舍区设备、安全、卫生三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8、如遇寄宿生有生病等困难时宿管员、班主任、值老师要主动帮助学生,让学生体会到学校、老师的温暖,同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生活。

  三、思想管理

  1、注重人文关怀,多为学生着想,多为学生解忧,大力倡导“有困难告诉老师,有疑惑告诉老师,有矛盾告诉老师”的服务承诺。

  2、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3、紧紧围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寄宿生开展集体主义、爱校尊师、勤奋学习、遵纪守规、行为规范、关心他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爱护公物、清洁卫生、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卫生保健、孝敬父母等专题教育。

  4、班主任及教师要深入学生家庭生活,通过家长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经常询问家长等途径了解学生实际。各班、各宿舍要设立室长,及时向班主任、宿管员反映同学动态,以便及时教育,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建立家校联系卡制度,班主任要经常保持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必要时要入户进行家访。

  四、卫生管理

  1、宿舍卫生要做到无屋漏,无蚤虱、无蛇鼠、无蛛网、无危险品,勤开窗户,保持通风。并定期喷药消毒。

  2、养成良好习惯,做好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宿舍内外要打扫干净,保持无米、无菜、无果壳、无纸屑及其他一切废品污物,并保持干燥。

  3、被褥折叠方正,排列整齐,经常晾晒,保持清洁,口杯、盆、毛巾要 摆放整齐。

  4、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脸、洗脚、刷牙、洗澡,衣服、鞋袜要经常换洗。并经常检查督促。

  5、对尿床、生疥 、有传染病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并督促家长及时治好。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隔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养成文明就餐习惯,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五、宿舍纪律

  1、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作息。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作息者应先向室长报告,再由室长报宿管员老师批准。

  2、按时起床、晨炼、进餐、上课,每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洗漱和个人卫生的清理,迅速就寝,保持宿舍安静。不讲话、不大声吵闹。

  3、休息时间不准做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下晚自习回寝室不得高声谈笑、追跑。

  4、不随便到别的宿舍乱串或长时间逗留,更不准随便进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宿管老师同意,方能进入。

  5、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调房间或床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准乱动他人物品。

  6、上课、晚自习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特殊情况需要经夜班值周教师和晚自习辅导老师共同批准方可。

  7 讲究卫生, 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严禁往窗外、走道倒水、扔杂物、摔东西。

  8、同宿舍同学应和睦相处,提倡文明、团结、互助的风气.。严禁在宿舍讲粗话、打架、斗殴、闹事。严禁在宿舍打扑克、抽烟、喝酒。

  9、上铺同学在指定的位子礼貌上床,上床时下铺的同学不得做出妨碍举动,确保安全。严禁学生多人在上床玩耍、跑跳。

  10、爱护宿舍区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发现损坏现象要及时向宿管老师报告,凡丢失、损坏的宿舍物品应照价赔偿。

  六、安全管理

  1、建立双休日寄宿生回校后的清点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到位情况。所有住校生周日下午3:30至5:30准时到校,值周老师清点人数。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原因。

  2、实行住校生周末回家清点,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后工作,确保寄宿生全部离开学校并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区域站队排队,不准在路上逗留,未经父母同意不准在亲戚、同学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别。

  4、寄宿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时间内,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离校;若确需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经宿管员同意并签名后才能离开学校。其他人无权批准。

  6、建立宿舍学生到位情况登记表,每晚由晚自习辅导老师,值周老师核实签字备案。

  7、住宿生未经宿管员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带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

  8、每晚息灯后,做好查铺、点名工作,寝室长要向宿管员汇报本宿舍同学到位情况。对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情况应立即向校值周老师、值日行政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追查落实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体情况,对违纪寄宿生要及时处理,并填写处理意见。

  9、住宿生因突发疾病、打架斗殴、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员滋扰、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值周老师、值日领导汇报。

  10、加强对女生的生活指导,每学期每人至少开一次对女生的专项教育,关心、指导女生的学习、生活及自我安全防范常识。

  11、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12、严禁玩火,不准将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14、宿管人员和值周行政要加强夜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内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七、本细则从二0xx年三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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