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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一、劣化混凝土结构的管理

  《劣化混凝土结构的管理》由乔治·萨默维尔(George Somerville)著,介绍了关于混凝土劣化的原理、劣化的机制及诊断、结构评估、结构修复及改造等方面的内容。《劣化混凝土结构的管理》集中了西班牙、瑞典和英国的科学家、工程师、研究人员和承包商在过去十年的工作经验,着重指明了劣化混凝土结构的整体管理方式,以一种新的角度,给结构加固改造技术人员以指导,希望帮助他们来理解业主的真实需要,以及如何来满足业主的这种需要。

  二、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精选1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

  1.技术文件分为“受控”个“非受控”文件两大类。“受控”文件指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

  2.文件的更改须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更改并标识,文件更改幅度较大时,予以换版。换版文件下发后,必须将原文件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证使用有效版本。

  3.文件领用者,因文件丢失或者损坏需要领用新文件时,到行政部填写《文件处理单》,经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4.文件管理者、文件持有者要派专人管理文件,并保持文字清晰,外来借阅者需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常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5.作废文件销毁时,由该部门填写《文件处理单》,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销毁。需要留用的加盖“作废留用章”后方可保留。

  6.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由使用部门设计,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统一编号控制。质量记录表需要更改时,仍由原审批部门审批。

  7.质量记录填写:要求个部门质量记录填写人员在填写时要及时、完整、自己清楚、数据准确、使用中性笔或者圆珠笔笔填写。质量记录原则上不准更改,如有失误或者计算错误时,在改动处划改并签名。

  8.质量记录的借阅:外来人员借阅质量记录经常务副总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公司人员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9.质量记录的管理和保存:质量记录由本部门制定专人负责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盗、防火、防蛀、保存期按《质量记录清单》的要求实施。

  10.各类质量记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手机、整理分类并装订,行政部负责归档并规定期限保存。

  11.质量记录销毁:对于超过保存期的质量记录,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负责签字,包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并填写《质量记录销毁清单》,需要保留的记录加盖“作废保留”章后由行政部统一保存。

  12.行政部对质量记录的填写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技术文件在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技术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图纸、设计委托单、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资料、外来技术图纸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部文件由技术资料管理员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技术文件的签收:所有技术文件均由资料员登记签收。

  第五条 技术文件的编号保管: 所有技术文件均由技术资料员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第六条 技术文件的审批

  1. 产品图纸必须由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名后才能归档保管。

  2. 技术文件的审批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技术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技术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归档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3. 审批技术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审批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技术资料员,审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审批后应签名。如有更改处,有关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4. 审批时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5. 审批由技术部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后有效。

  (三)发文的管理

  第七条 发文的规定:技术文件的正式下发均由技术资料管理员负责。

  第八条 发文的范围: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需有关图纸、技术文件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领导批准后,由技术资料管理员登记发放。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九条 发文程序规定:各职能部门需要相关技术文件资料时,生产、质检、业务项目及外协可凭生产任务单领取其复印件,经加盖图纸审核章后生效;要求配合资料管理员作好登记工作。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条 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需登记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资料管理员确认后方可借阅使用。

  第十一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 技术资料管理员对承办的文件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文件和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六)文件的归档与更改

  第十三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产品图纸、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资料、外来技术图纸资料等。

  第十四条 文件更改

  1. 图纸更改应填写设计更改申请表。

  2. 文件更改时,要求在文件上做出记录。

  3. 图纸更改完毕后要归档,同时要填写设计更改通知单,经技术部经理或其代理人批准后发放到各相关部门。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五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应定期清理造册,并做好作废登记及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六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人负责销毁。

  (八)质量记录

  第十七条 图纸发放登记表。

  第十八条 图纸文件借阅登记表。

  第十九条 文件更改申请/通知单。

  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3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办理程序

  (一)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

  (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

  (四)归档,交上级部门。

  二、传阅

  (一)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

  (二)机要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三、保密

  (一)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二)对于机要文件,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

  (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

  (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四、归档

  (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持续整洁、清洁。

  (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要室登记归档。

  (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务必将自己使用或传阅的机要文件全部退回机要室。

  (四)机要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机要文件收回。

  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文件分类、编号、拟定、审批、用印、收发处理、整理存档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正龙物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中心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对外发文审批。

  2、2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审批。物业部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号的管理工作。

  2、3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及负责本部门对公司内部发文的审批,并负责定期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文号及资料的审核,用印管理、归档管理工作。

  3、文件种类

  3、1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3、2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制度,规定;

  3、3平行文:信函,会议纪要。

  4、文件格式

  4、1发文统一使用以上文件类别之一。

  4、2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用来确定文件发送方式及办理速度,统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注。

  4、3收文单位。是指用来处理或答复文件中有关问题和有关事项的单位。

  4、4正文。是文件的主体部分。文件制发的目的和根据,讲述什么事情,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办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阐述清楚:

  4、5标题统一使用二号或三号黑体字,放在居中位置;

  4、6正文统一使用四号或小四宋体字,与主送单位等持续一致。每段开头空两个字;要合理地划分段落、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行间距为1、5倍,以清晰、美观为原则;

  4、7附件。通常指随正文发出的补充说明材料:如果该文件有附件的,应在正文之下、发文单位落款的左上侧,专行空两格注明"附件:XXX"字样;如果附件较多,还须编上序号;文件无附件的,无须注明;

  4、8落款。指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以总经理的名义发出的,要用负责人姓名(前面冠以职务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标记)的右下角,相关于书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占满全页,落款务必放在另页空白纸上时,并在其上面加注一行"(此页无正文)"字样;落款字体与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应写发文日期;

  4、9、2制度或会议透过的文件应写透过的日期;

  4、9、3重要的文件写签发的日期;

  5、文号

  5、1根据文件类别、发文日期、发文单位及发文顺序对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具体文号编制规则见附件。

  5、2公司文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管理中心文号由物业部统一管理;

  5、3发文部门需到以上部门登记领取文号后,方可发文。

  6、用印

  6、1用印是发文单位对文件负责的标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标志,对外发文或内部重要文件都应加盖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对完之后,由管理印章的人员用印并进行登记;

  6、3印章应盖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间,即"骑年盖月"位置。

  7、文件管理

  7、1包括撰写、审核、签发、盖印、发放、归档、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规文件应尽量打印,并由拟文人仔细校对审核。

  7、3签发。签发人对签发的文件负有完全职责,应本着负责精神,仔细阅读文稿,实事求是地拟写批语。同意签发的,注明"同意发文"字样后按正常手续办理;不同意的写出具体意见返还拟文人重新撰写;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加印,并作好登记。对一页以上的重要文件还须加盖骑缝印。

  7、5发放。由发文部门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并做好发文签收登记工作。需要回复办理的文件,还要填写《文件处理单》,夹在文件前面,一并送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7、6收文。文件管理人员(一般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人员)将所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收文登记表》内,资料包括:流水号、收文日期、发文单位、收文标题、文件编号、发文日期、份数、处理状况、备注等。

  7、7传阅。传阅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办理。阅读人在阅读后应签署姓名、日期。

  7、8保存。文件办理完毕后,由最后处理部门人员进行保管。

  7、9归档。各部门定期将本部门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汇兑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整理存档工作。

  8、相关文档

  8、1文号编码规则

  8、2《文件编号使用登记表》

  8、3《对外发文登记表》

  8、4《对内发文登记表》

  8、5《收文登记表》

  8、6《文件处理单》

  8、7《传阅单》

  8、8《用印登记表》

  8、9对外发文格式

  8、10对内发文格式

  8、11报告总结格式

  8、12会议纪要格式

  8、13会议记录格式

  9、修订及实施

  9、1本规定由全公司各部门实施,行政人事部进行监督。

  9、2本规定修订权在公司。

  9、3本规定从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实行。

  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5

  一、总则

  1、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持续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

  2、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资料,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质量保障大纲、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评审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务必贴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技术文件的提交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中,设计人员务必按照技术文件规范认真进行各项文件的编写工作,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设计人员都务必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中。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后,设计人员都务必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务器中的文件,保证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人员须按照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相应的目录。

  4、对于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故意在服务器上进行删除。

  四、技术文件的归档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技术文件的编制务必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2、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归档。

  3、文件签署分为纸质文件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和光盘签署。其中,纸质文件签署须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则在starteam上以备注的方式进行签署,光盘签署则在光盘封面的标签上进行总体签署。

  4、各类归档文件经确认无误并且签署完毕后,方可进行归档工作。归档文件要求一式两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务器上,供查阅使用;一套刻录成光盘,做封存保管。

  5、用来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须注明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署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须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并对归档文件进行真实有效型和完整规范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存档。

  五、技术文件的借阅

  1、任何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持续不具权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技术文件,则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方可透过获得的授权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相应的文件进行查阅。

  3、对于借阅的文件,不得私自打印、传阅,不得泄露借阅文件的秘密。

  4、如有特殊状况需要将文件转与他人或携带外出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文件阅览之后,须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彻底删除借阅文件,并补充完整《借阅文件记录表》。

  六、职责追究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遗失或者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职责的权利。

  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养护中心技术资料管理,依据《公路养护技术》、《养护纲要》等资料,结合养护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养护中心所有技术资料的管理,包括文书、声像、科技、电子资料。

  第三条 养护中心技术资料管理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力求管理规范、归类准确、保存完整。

  第二章 资料分类

  第四条 养护中心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类:

  1、工程管理类:

  ⑴专项工程资料;

  ⑵养护工程月报:

  ①施工单位上报;

  ②报高路集团;

  ⑶年度计划;

  ⑷季度计划;

  ⑸养护工程台帐;

  ⑹来往函件;

  ⑺养护计划总结资料;

  ⑻招标文件;

  ⑼合同文件。

  2、巡查检查类:

  ⑴安全巡查简报;

  ⑵质量检查简报;

  ⑶文明施工检查结果。

  3、养护评定报告类:养护质量评定报告。

  4、计算机管理类:

  ⑴路面管理系统路面分析报告;

  ⑵桥梁管理系统报告;

  ⑶电子文档(所有存档文件的电子备份)。

  5、技术类:

  ⑴桥梁类;

  ⑵路面类;

  ⑶路基类;

  ⑷绿化类;

  ⑸交安类。

  6、科研开发类。

  7、四新技术类:

  ⑴新材料;

  ⑵新工艺;

  ⑶新设备;

  ⑷新方法。

  第三章 管理方法

  第五条 养护中心建立专门的工程技术档案室存放各种技术资料(文书、声像、科技、电子),同时统一购置档案柜、档案盒、录音笔、刻录机、光盘等。

  第六条 内业管理员应认真负责,及时记录、收集有关资料,定期整理,分类归档,对于日常管理类资料可按需汇编成册,对于规模较大的工程资料应装订成册;对于计算机管理的重要资料,应定期用软盘或光盘备份,以保证各项资料的准确、完整、有序。

  第七条 文书版的资料要求保存其相应的电子版,声像资料要求保留相应的光盘。

  第八条 保密资料要专门放置在专门档案柜中严格进行管理。

  第四章 资料报送及收集方法

  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按照《养护中心公文处理办法》定期向养护中心报送施工资料,养护中心各相关负责人将其整理后送至养护中心工程技术档案室存档。

  第十条 所有函件必须统一到养护中心内业管理员处进行统一编号。

  第十一条 工程办公室负责每月施工单位例会会议内容的记录整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养护中心技术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新时期科技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在保管、利用、复制、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特规定如下:

  1、档案员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制度规定,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案卷在保管、借阅、利用过程中做到层层负责,有条不紊,熟练无误,不失密,不泄密。

  3、经常检查档案库房内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采取补救措施。

  4、档案员每天上下班,都要检查库房内的门、窗、箱、柜的安全情况。

  5、档案库房除档案员、档案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准进入。档案员出差或休假时,由档案室负责人派专人代管,工作调动时,要将全部档案交接清楚,记录备案。

  6、严格执行借阅档案的审批手续,凡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注销手续,对借阅案卷不许翻阅无关材料,不许拆卷、抽页、涂改、折叠、转借,并近期返还,如需抄写时须经档案员同意,如必须带出复制、拍照或查阅机密档案时,需经有领导批准,外单位借阅时,需持介绍信,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才能查阅。

  7、借出的文件、材料、资料等要定期收回,不准长期存放在外,每季末清点一次。

  8、过期的档案销毁时,要登记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监销。

  9、档案工作人员与私人谈话和通信时不准涉及档案机密材料,不准随身携带档案。

  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8

  1、目的

  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内容,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3、职责

  3.1副总经理负责技术文件(工艺、检验规范)的编制、更改,审核。

  3.2总经理负责对技术文件的适宜性进行审批。

  3.3办公室负责技术文件的归档管理、发放等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生产设备科针对产品的要求,通过策划,确定应有的技术文件(包括配方、工艺、检验规范等)。

  4.2根据技术文件的要求相应落实到有关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作为开发产品的依据,这些资料应由副总经理对其适宜性进行评审。

  4.3通过评审,由开发人员对产品进行开发,编制相应的技术文件,这些文件在适当的阶段,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其符合性进行评审,评审符合要求后,交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小样试验。

  4.4通过批准,由化验室负责小样试样,对小样进行产品特性的总体验证。

  4.5在验证中如发现不符原开发要求,应由原开发人员负责对设计开发文件作更改,更改后仍应进行审批。

  4.6通过验证,产品符合要求,可采用产品鉴定或顾客确认的方法对产品进行鉴定。

  4.7通过鉴定,由开发人员对技术进行一次完整性的检查,正式定稿,定稿的文件由副总经理进行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批量投产的依据。

  4.8审批后的正稿,由生产设备科移交到办公室进行归档,根据需要,生产设备科负责指派专人对文件进行复制,发放到需使用的人员,进行使用。

  4.9在使用中发现文件中有差错或需进行更改,由使用人员提出报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签注意见后,由原开发人员进行更改。

  4.10更改后,应通过4.4、4.5、4.7、4.8程序后,由生产设备科负责原稿进行修改,对发下文件同时进行修改。

  4.11任何人员、任何部门均不得擅自更改文件,对制订审批后的文件应严格执行。

  4.12本制度由生产设备科结合平时工艺执行情况一同监督实施情况。

  4.13当发现擅自更改或不执行情况,生产设备科将开出《纠正措施处理单》限期进行整改,严重的应按违反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对造成损失将追究经济责任,对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方面处理。

  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9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湘桂铁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有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行业、公司技术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内容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所产生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它是工程质量评价、竣工交付、施工索赔及结算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项目按国家、行业统一规定格式,未有统一规定的,可根据需要自行拟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1、资料室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管理和领导,由工程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2、资料室要设专人管理施工技术资料。日常技术资料的提供和整理工作由施工技术人员共同负责。

  3、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及顶岗顺序。

  4、各级技术资料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4.1总工程师负责对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领导,负责主持竣工文件、技术总结的编写,督促过程控制中相关阶段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对资料的正确性把关。

  4.2指挥长主持项目管理,督促过程控制中相关阶段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对资料的正确性把关。

  4.3指挥部工程部对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进行系统安排,并根据监理要求,督促和指导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具体实施;具体组织竣工文件、技术总结的编制和汇集工作,负责科研总结、项目管理总结等资料的收集和编撰工作;负责业主、公司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工作,对移交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

  4.4各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收集全部的原始施工技术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理、编撰工作;负责妥善保管所有的原始施工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均分类建立台帐和目录;负责在规定周期和时间内,向指挥部提交阶段性资料和编撰成果资料;对提交资料的正确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负责。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1、所有资料(含图纸)必须建立及时有效的收、发登记,并由收、发人双方签字确认。

  2、进入竣工文件的资料,在资料收集时,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按竣工文件规定的要求和份数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3、所有施工技术资料应使用碳素墨水书写(测量记录手簿采用铅笔记录除外),严禁采用圆珠笔记录和签字;当采用打印机打印时,应采用针式打印或符合归档规定的喷墨(原装墨水)打印。

  4、文字材料除有特殊要求的外,一律采用不低于80克的A4白纸;表格纸张不低于70克白纸,大小为最大不超过2倍A4纸;图纸原则上按施工设计图的规格,当业主另有规定除外。

  5、各级责任部门都必须妥善保管所有的施工技术资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料丢失、霉潮、虫蛀、鼠啃等;对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工作业绩的管理范畴。

  五、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

  1、涉及安全、质量、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文件等。

  2、设计图纸、变更设计、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规范、检验与试验规程等技术类文件(标准)。

  3、与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地方政府往来的'文、函,各方会商纪要(记录)。

  4、施工日志、地质情况描述、监控量测、质量验收、隐蔽工程签证、检验与试验[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施工试验报告,功能试验报告等]、测量记录与成果书、施工工序检查记录等。

  5、项目策划书、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序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各种预案、环境保护方案、特殊施工方案等。

  6、成果资料:竣工文件(包括地亩、环保水保)、技术总结、科研总结、项目管理总结、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质量验收证书、工程环保水保验收证书。

  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科学技术档案(以下简称科技档案),充分发挥科技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科技档案是指在自然科学研究、生产技术、基本建设(以下简称科研、生产、基建)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照片、影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材料。

  第三条科技档案工作是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工业、交通、基建、科研、农林、军事、地质、测绘、水文、气象、教育、卫生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都应当把科技档案工作纳入生产管理工作、技术管理工作、科研管理工作之中,加强领导。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科技档案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科技档案工作,达到科技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

  第二章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做到每一项科研、生产、基建等活动,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科技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把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纳入科技工作程序和科研、生产、基建等计划中,列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七条各单位在对每一项科研成果、产品试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进行鉴定、验收的时候,要有科技档案部门参加,对应当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加以验收。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科技文件材料的项目,不能验收。

  第八条一个科研课题、一个试制产品、一项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在完成或告一段落以后,必须将所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加以系统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填写保管期限,注明密级,由课题负责人、产品试制负责人、工程负责人等审查后,及时归档。

  第九条凡是需要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都应当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有利于长久保存。

  第十条科技档案部门有责任检查和协助科技人员做好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工作。

  第三章科技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科技档案部门对接收来的科技档案,应当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国务院所属各工业、交通、科研、基建等专业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拟定本专业系统的科技档案分类大纲。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图纸更改、补充的制度。更改、补充图纸,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科技档案部门应当及时地提供科技档案为科研、生产、基建等各项工作服务,并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科。

  借阅和复制科技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科技档案的密级进行审查,根据上级的规定,及时调整密级,扩大利用与交流的范围。

  第十五条科技档案部门对科技档案的利用效果,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建立借阅档案的统计制度。

  第十六条国务院所属各专业主管机关,应当编制本专业的科技档案保管期限表。科技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做好科技档案保存价值的鉴定工作。鉴定的方法是直接鉴定档案的内容。鉴定工作要在总工程师或科研负责人的领导下,由科技领导干部、熟悉有关专业的科技人员和科技档案人员共同进行。

  第十八条要销毁的科技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定,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备案。销毁科技档案,要指定监销人,防止失密。

  第十九条保管科技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库房内应当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并有防盗、防火、防晒、防虫、防尘等安全措施。科技档案部门应当定期检查科技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复制。

  第二十条科技档案部门对重要的科技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存,以保证在非常情况下科技档案的安全和提供利用。

  第二十一条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档案,由引进单位的科技档案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凡是几个单位分工协作完成的科技项目或工程,由主办单位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以外,应将复制本送交主办单位保存。

  第二十三条凡单位撤销或变动,以及建筑物、构筑物、设备、仪器等转移使用关系时,其档案要妥善整理,并经领导人批准后向接受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科技档案部门增添设备和用品的费用,分别从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费、科研费或事业费中开支。

  第二十五条新建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同时建设符合要求的科技档案库房。

  第四章科技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第二十六条国家档案局和各级档案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科技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七条科技档案工作必须按专业实行统一管理。国务院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机构,加强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科技档案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根据需要建立专业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专业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科技档案。

  大中城市应当建立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城市应当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基本建设档案。

  专业档案馆和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是科学技术事业单位。

  第二十九条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要设立直属的科技档案机构;小型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单独的科技档案室,也可以设立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统一管理的档案室,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管理。

  各单位的科技档案工作,由领导生产、科研的负责人或者总工程师分工领导。

  第三十条专业档案馆或各单位的科技档案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兼管科技资料工作。

  第五章科技档案干部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都应当积极建设一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科技档案专业知识和懂得有关的科学技术,有一定工作能力的科技档案干部队伍。

  第三十二条科技档案干部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管理工作水平,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要给科技档案部门配备足够数量和能胜任工作的干部,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干部,以保证工作的需要。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要经常对科技档案干部进行保守国家机密的教育,检查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本条例的精神,结合本系统、本地区科技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例有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混凝土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为健全并妥善保管设备技术档案,明确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职责,规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的档案管理。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档案管理的要求等。

  第三条 各车间设备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设备技术资料,建立设备台帐及主要设备、关键设备档案,各车间应建立所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档案。

  第四条 各单位应按照公司《设备管理体系相关记录》的要求逐一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基础资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五条 各单位应逐台建立健全设备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设备一般特点及技术特性(如设备编号、位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原值、制造厂家、安装地点、投产日期、操作运行条件等);

  (二)设备检验总结报告;

  (三)附属设备明细表;

  (四)重大缺陷记录;

  (五)安装试车记录;

  (六)设备检修记录;

  (七)主要配件更换记录;

  (八)设备运转时间累计;

  (九)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记录;

  (十)设备故障及事故记录;

  (十一)润滑说明表;

  (十二)设备腐蚀情况及防腐措施记录;

  (十三)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记录;

  (十四)其它需要建立归档的设备技术资料。

  第六条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一)设备检修后,必须有完整的交工资料,由使用单位交设备管理部门,一并存入设备技术档案;

  (二)各单位对主要设备零部件(润滑油脂)进行改替代和技术改造等,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修订设备技术档案;

  (三)设备迁移,其档案随设备调出,主要设备报废后,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封存;

  (四)技术档案应责成专人统一管理,建立清册。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按项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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