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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11 10:08:38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廉洁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1

  1.总则

  1.1目的:

  为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加强公司作风建设,宣传廉洁文化,不断增强自律意识,预防利用职务及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树立健康积极的企业文化形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1.3定义:

  廉洁:清白高洁,不贪污,从不使用公家的钱来养活自己,引申为人生光明磊落的态度和诚信,正直的风气。

  业务单位:与公司有一切业务(含但不限于供货、施工、促销合作等关系)往来或联系的单位或个人。

  1.4职责权限

  3.1总经办负责廉洁自律文化建设方向的指引,监督廉洁规范的有效执行,对廉洁管理规范具有最终裁决权和解释权。

  3.2监察部负责廉洁自律管理规范的执行,接受全体员工的举报和监督,对举报和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调查过程事实报告。

  3.3行政部负责廉洁自律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接受员工收受外部钱物的申报处理,代表公司统一对内外部业务往来的礼品/礼金进行保管和处理。

  3.5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职务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进行廉洁自律制度的传达和教育,履行廉洁自律管理规定的监督权和举报权。

  2.主要内容:

  2.1成立廉洁自律监督委员会

  组长:总经理

  成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财务部总监、品质部总监

  开发部总监、总务主管、监察主管、人事专员

  2.2廉洁自律监督委员会工作程序

  2.2.1案件的受理:对反映员工廉洁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委员会成员应及时受理;对所反映的问题线索、性质比较严重的,监督委员会必须登记备案,并及时上报总经理。

  2.2.2案件的调查:对反映的廉洁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相应责任的,监督委员会应将相应证据材料及书面调查报告一并上交至总经理。

  2.2.3案件审理:监督委员根据证据材料及当事人的笔录,进行案件的定性,并经综合汇总评议后进行统一发布公告处理。

  2.3廉洁自律规范

  2.3.1不准收受任何业务单位的个人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3.2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业务单位的,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部申报统一处理。具体需申报的情况如下:

  业务单位不回收的样品和商品赠品;

  业务单位节假日馈赠的礼品、礼篮等;

  业务单位赠送的其他具有实际价值实物、活动等。

  业务单位组织的集体考察、学习、旅游等外出活动;

  业务单位赠送的无法拒绝的各类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3.3不准向业务单位及其个人借贷钱物。

  2.3.4不准在各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2.3.5不借业务办理之机,对各业务单位吃、卡、拿、要。

  4.3.6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2.3.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2.3.8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公关或业务接待必须经总经办批准后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2.3.9不准接受可能对商品和设备供应价格、工程施工价格的业务合作行为产生影响的钱、物馈赠和宴请。

  2.3.10不准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生病住院、生日宴请等借机敛财,收受下属及业务往来单位或个人的礼金、礼品等。

  2.3.11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2.3.12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2.3.13严禁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的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纠正。

  2.3.14不准在推荐、选拔人才中任人唯亲、拉帮结派。

  2.3.15禁止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公司信息牟取个人利益。

  2.3.16不准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为本人或他人牟取利益。

  2.3违规追责处理

  2.3.1对违反员工廉洁自律管理规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调岗和降职的行政处理。

  2.3.2对违反员工廉洁自律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均处以1000元的罚款,当事人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其直接上级调岗或降职留用。

  2.3.3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2.4规定的实施与监督

  2.4.1员工自查

  所有员工每月对照廉洁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一次自查,自查中发现有任何违规或监督的异常,须将自查报告及时上交监察部留存,由监察部提交监察委员会进行处理。

  2.4.2部门内部检查

  每个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岗位权责,必须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洁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任何违规或监督的异常,须将检查报告及时上交监察部留存,由监察部提交监察委员会进行处理。

  2.4.3检举和举报

  公司设立廉洁自律举报监督电子邮箱,接受全体员工的举报和监督。

  3.附则

  3.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3.2本制度自2015年8月16日起实行,暂定实施1年。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2

  为贯彻集团公司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公司廉政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把北湖商业街建设好,特对公司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作如下规定:

  一、不准收受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及时向组织说明并上交。

  二、不准接受可能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不准在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四、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五、不准在工程招、投标中徇私舞弊。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坚持集体研究和公开监督制度。

  六、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准个人私自作出承诺。

  七、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不准违反接待规定进行公关接待和业务接待。

  八、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便利与优惠条件。

  九、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司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下属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全体员工应当忠实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⑴接受或索取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输送;

  ⑵接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任何利益;

  ⑶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折扣、回扣、佣金、礼金、礼品、中介费等据为己有或私分;

  ⑷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取利益;

  ⑸利用公司的资源、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利益输送;

  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

  侵占公司财物;

  ⑺利用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假公济私;

  ⑻有其他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

  公司督查保卫科将建立下列监督机制,以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⑴鼓励社会人员和公司内部员工对违规行为进行的投诉或举报(在各个主要岗位、部门设立举报电话);由督查科负责人按制度进行调查处理。

  ⑵财务部门在费用审核时发现问题按第一条的原则进行汇报处理。

  ⑶督查科不定期对所有员工和部门进行抽查,涉及金额较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⑷发现问题先进行调查,并听取被投诉人员的陈述和申辩,收集有关证据,根据调查结果按制度进行处理。

  ⑸对能提供一定证据的举报者,在情况查实后给予举报者一定的的现金奖励。

  ⑹在和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时,每份合同后都要附廉洁自律公告书,双方要严格遵守。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4

  为加强公司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应当将供应商发来的询价单在公司网站公示公开而不公示;

  (二)将应当采购项目用化整为零或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

  (三)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泄露标底(或其它与招标相当的应当保密的有关情况、资料);

  (四)不按公司制度或购置文件另行订立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款

  (五)负责采购项目的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供应商;接受供应商登门拜访;接受供应商的财物或其它好处;参加供应商的宴请或其它高消费娱乐活动;

  (六)违反公司规定程序,随意改变公司的.采购标准或增加采购量;

  (七)利用虚假计量等手段,虚报高报采购量;

  (八)通过虚列项目或采购量等手段套取相关款项;

  (九)利用质量验收或检验等手段,索取和收受相关单位财物或好处;

  (十)以计量支付和项目结算等手段索取相关单位财物或好处;

  (十一)订立的项目合同或材料、设备采购单价明显超出正常价格范围;

  (十二)以资金拨付手段谋取私利,索取和收受相关单位财物或其它好处;

  (十三)开具虚假的发票报销差旅费用等;

  (十四)在采购工作中出现任何漏洞,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十五)其它违背“客观、公正、科学”原则,进行招标、评标。

  二、在公司领导班子管理中,严禁以下情形。

  1、上级接受下属的贿赂,过节等特殊情况接受下属送礼等情形;

  2、下属范错上级有意包庇等情况;

  3、部门团队活动中,避免铺张浪费,摆阔气等情形;

  三,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公司所有人员应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五、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经理酌情处理或上报总经理处理;

  六、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七、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行政部,由行政部备案,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拒腐抗变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廉政建设,要注重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约与奖励惩处相结合,综合治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以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 不准将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个人牟取私利的有偿中介活动;禁止从事与公司经营品类相同的业务;禁止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经营。

  第五条 不公物私用,不化公为私。不得将公司配发的岗位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以私人理由带到公司以外的地方使用或者据为已有。

  第六条 不得在公司利用工作之便售卖私人物品。

  第七条 在公司任何地方发现遗失的财物等,须在第一时间上交部门领导,登记拾遗地点、时间、拾物名称,以便尽快物归原主。

  第八条 不得做出任何破坏公司声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径。

  第九条 公务活动中,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礼品、礼金、银行卡、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第十条 禁止员工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摆满月酒、父母祝寿、子女升学等为由宴请客户,收受客户礼金、礼品、购物卡、各种有价礼券等贵重物品。

  第三章 特别规定

  第十一条 凡涉及公司采购、审计、财务、业务、结算、谈判等技术资金敏感部门的人员,不得有如下行为发生:

  1、以任何名义收受、索取客户或者合作伙伴的现金、有价券(卡)、红包、贵重礼品等财物;要求客户或者合作伙伴为自己及亲友报销任何费用或者代办任何私人事项;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索贿受贿。

  2、未经批准接受宴请、受邀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正常公开的业务招待除外)。

  3、在公司帐外单独或私下收取回扣;私下向客户或者合作伙伴借款;利用职务便利对客户或者合作伙伴进行要挟或者设置人为障碍。

  4、违反公司财务制度,弄虚作假,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

  5、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串通内部人员或第三方损害公司利益。

  6、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既得利益或者预期利益。

  7、伪造、盗用公司票据或印鉴与第三方签订虚假合同,谋取利益、损害公司形象。

  8、侵占、挪用、贪污、盗窃公司财物;谎报虚报成本、费用;开虚假票据等各种形式的化公为私。

  9、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资金支付,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严禁资金提前支付或故意延后支付,确有需要提前支或延后支付,需向总裁请示并提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 监督与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总经理廉政举报电话xx;廉政举报邮箱xxx,由行政部、人事部、法务部、总经办、职工代表组成调查组,调查过程公开、公正、严禁徇私舞弊,若因调查组成员个人故意行为影响调查结果的`真实有效性,从严处理。

  第十三条 各部门分管领导是部门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部门内员工和业务单位(人员)发生的违规问题,要及时向总裁办报告,不得隐瞒,纵容包庇。

  第十四条 各部门员工自觉遵守《廉政管理规定》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公司利益,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履行监督义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和事给予劝阻,劝阻不成功的应向公司举报。

  第十五条 举报人须对所举报事项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检举事项,一经查实对检举人从严处理。

  第十六条 被举报员工必须主动配合调查组成人员完成调查谈话、取证。

  第十七条 对违反公司廉政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处于以下一种或两种以上处罚: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管理失职之责。

  1、通报批评

  2、记过处分

  3、降薪降职

  4、撤职

  5、开除

  6、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处行业通报

  7、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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