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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10 17:39:21 猪场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猪场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猪场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猪场管理制度1

  1、场区大门口处要设置宽与大门相同,长等于进场大型机动车车轮一周半长的水泥结构消毒池,并保证有充足的消毒液,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2、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食料糟、饮水糟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食料糟、饮水糟的有效隔离。病死畜禽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3、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商品猪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饲养管理,每批猪出栏后,圈舍应空置2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4、谢绝无关人员进入场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的消毒。

  5、饲养人员不得随意窜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

  6、养殖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养猪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养殖区,严禁从生猪有关的疫区购买种猪和饲料。

  7、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种猪。购进的种猪必须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种猪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8、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食料糟、饮水糟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食料糟、饮水糟的有效隔离。患病猪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病死猪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9、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养殖区诊治疾病,确因需要必须从场外请进的兽医,进入养殖区前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

  猪场管理制度2

  1、总则

  1.1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合理维护财产免遭不必要的损失,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工作全面顺利地向前推进,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猪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猪场的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负责制,各级管理者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员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情节特严重者,触犯国家刑法、法律、法规的,交国家执法机关论处。

  1.4猪场安全生产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指锅炉、污水处理厂、配电间以及用电、使用电力设备机械、高空作业、施工等类安全生产、作业;另一方面:指食物安全、牲猪出口安全、行车安全、防疫安全、雷击等类工作。

  1.5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安全生产上:任何人提出异议,猪场领导、各部门主任、主管要引起相当重视,采取防范措施。

  2、机构与职责

  2.1猪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组长:分公司经理,副组长:猪场副经理或经理助理,成员: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以及各部门主任、场长。其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2.2各部门主任、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2.3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第一责任人为:经理,主管经理;第二责任人为各部门主任、主管;第三责任人即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第二责任人负有管理责任,当事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划分三级责任人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2.4猪场各部门主任、主管职责

  2.4.1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4.2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2.4.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4.4各部门对于特殊工种、场所、物件要严于管理和制定特殊工种的安全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如柴油、锅炉、配电间、污水处理厂、手扶拖拉机等。

  2.4.5各部门要经常督促、检查本部门员工是否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2.5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3、教育与培训

  3.1对新进员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二级教育(部门、操作岗位)才准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3.2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分为:思想、法规、安全技术教育三种内容:

  3.2.1 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3.2.2法规教育,主要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

  3.2.1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其内容主要是猪场安全技术知识,特殊工种知识,消防、防疫、卫生知识。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如锅炉等受压容器、电焊接、易燃易爆(如:沼气)、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车辆等特殊工种进行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且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准其独立操作,否则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分公司概不负责。

  4、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4.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电气设备应有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特别是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破裂,一定要请专业维修人员修护好才能使用。

  4.3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5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5、易燃、易爆物品

  5.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5.2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6、锅炉

  6.1每天在使用锅炉前,一定要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灵敏可靠,司炉工人在值班时,必须履行其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6.2司炉是特种技术工种,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6.3司炉工使用锅炉时,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7、检查和整改

  7.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猪场安委会组织全分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部门每季至少自检一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7.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8、奖励与处罚

  8.1猪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少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安委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先进员工。

  8.2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的基本条件:

  8.2.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委会的有关制度,落实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8.2.2安全生产措施得力,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8.2.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8.2.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8.3安全生产先进员工条件:

  8.3.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8.3.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3.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生产、违章指挥。

  8.4对事故责任人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到法律者交法政机关依法论处。

  8.5对部门扣发业绩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10%,对员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月业绩工资总额,可并给予行政处分,甚至开除。

  8.6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8.6.1部门责任人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详细记录和签名。

  8.6.1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递交记录和事故处理意见。

  8.6.2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须在15天内完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交领导。

  8.6.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8.6.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的处理。

  8.6.6以事故通报或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全体员工。

  8.7对机动车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严禁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办公室批准交给其它人驾驶,每发现一次扣一个月业绩工资。

  8.8猪场领导,各部门主任、主管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8.8.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8.8.2对可能造成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8.8.3不接受安委会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公司利益,强令其它员工违章生产、作业的。

  8.8.4对安全生产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8.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8.8.6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生产的。

  9、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10、本规定由猪场经理室负责解释。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猪场管理制度3

  为保障我场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生产效率,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办法

  1、我场实行场长负责制,生产过程的各项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人员任命由场长确认生效,全场所有职工,必须遵照执行。

  2、技术副场长一名,场长因故不在现场,按场长指示由技术副场长负责督促日常生产的管理。

  3、技术员和配种技术员也参与我场管理工作,配合技术副场长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4、饲养员按照场长指定的各项操作规程开展日常生产工作。

  5、场长、技术副场长现场检查每天猪场工作完成情况。

  二、工作人员规定

  1、我场饲养员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准从事养猪工作。

  2、对新进员工,由我场技术员现场培训,技术员参加由区兽医站组织的培训。

  三、饲养饲喂

  1、按我场制定的操作规程规定,对不同猪群合理添加饲料,产房仔猪要少喂勤添,当日当次喂料应确保猪只能采食干净,防止饲料污染腐败。

  2、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时,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分别进行饲养,饲养密度要适宜,保证猪只有充足的躺卧空间。

  3、每天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

  4、每天观察猪群健康状态。

  四、灭鼠、驱虫

  1、定期投放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同时做好灭蝇、灭蚊工作。

  2、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进行体内外寄生虫控制,选用药物符合国家对兽药相关规定。

  猪场管理制度4

  一、规章制度

  1.谢绝外人入场参观:凡需要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公司领导开的入场证,在完备登记手续后,方能进入。所有进入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包括因工作关系经公司领导同意需要进入生产区的外来同业养殖人员),再经更衣室淋浴、更换清洁干净消毒后的工作服、胶鞋后,方可经消毒池进入生产区。

  2.做好卫生消毒工作:消毒池必须经常放有消毒药液并定期更换。猪舍、场地、用具,饲槽等应经常清扫、洗刷、定期消毒,做好灭蝇、灭鼠工作。场地内不准饲养宠物及其他动物。

  3.每次猪群“全出”后,必须彻底清洗圈舍并消毒;进猪之前一周再次进行清洗消毒。

  4.饲养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执行饲养管理制度,细致观察饲料有无霉变,猪群采食情况和健康状况,排粪有无异常等,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请兽医检查。

  5.加强疫情报告和防疫制度工作:做到发现疫情,彻底控制封锁和隔离,认真检查,细心及时诊断;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予以扑灭。对污染用具、场地全面彻底消毒。死猪定点剖检、尸体作焚化或深埋处理。

  6.生产区内各个工作范围、隔离舍应严格做到人员、用具、畜群三固定;猪群不能过度拥挤,人员、工具不得串场串区互用。

  7.供水应安全、清洁、卫生、充足;换气应畅通,保证猪舍温度与湿度控制在相对稳定适宜的范围内。

  8.从事人工采精、接产或注射疫苗时,必须严格遵循岗位消毒规程和操作手册。

  3.职工上下班制度

  (1)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为旷工。

  (2)上班时从生活区进入生产区必须换上工作服、水鞋、做不到者禁止进入生产区。出场时,换上自己服装,进场时重复上列行为。

  (3)管理人员应将全部时间和精力投放第一线,本职任务完成后回办公室研究技术和学习业务。

  4.请、消假制度

  (1)本场星期天、节假日不休班,职工有事请假。

  (2)请假必须本人写假条(写明事由和时间),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场,不准捎假或电话请假。

  5.出、入场制度

  (1)职工入场也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并接受门卫防疫安全检查。严禁将肉松、火腿等动物性食品带入生产场。

  (3)外单位人员入场前,门卫须问清来人姓名、单位、何事、找谁,然后请示领导是否准入,并进行登记。

  (4)外单位人员入场,必须遵守本场消毒防疫制度。未经场部批准,绝不准进入生产区。

  (5)准予进入生产区的外来人员,需经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5分钟后,经更换工作服、穿好水鞋、戴好隔离帽后才允许进入生产区。

  6.辞退与开除制度

  (1)偷窃本场内外物资者。破坏本场各项设施者。玩忽职守不执行猪场规定、不负责任给本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2)破坏本场信誉,出卖本场养殖机密者。未经批准私自外出给外单位及个人搞养殖类的各种服务者。

  (3)打架斗殴性质恶劣或情节较轻但屡教不改者。

  (4)能力较差,完不成工作任务和指标者。

  (5)不服从领导,道德意识差,经常闹不团结,挑拨是非者。

  (6)年内被批评或处罚三次以上者。

  7.安全生产制度

  (1)本场职工在使用工具、器具工作时,要谨慎小心,特别是在使用高压冲洗机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操作,避免自伤。

  (2)对性情暴烈的猪要细心对待,必要时及时淘汰。在饲养、管理、使用、转群或出售时用防身器具驱赶,避免伤人。

  (3)使用电器时,要先查是否漏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严防漏电伤人。

  (4)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正确使用机械和电器设备,确保机械、电器正常运转,对违章操作、工作粗心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其当事人负主要责任。

  (5)严格遵守公司、场部发放的所有与安全有关的文件、规定。对违规等造成的责任个人自负。

  8.卫生制度

  (1)各办公室每天进行清扫、擦拭,办公桌、椅、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按规定用消毒液对地面进行消毒。

  (2)职工宿舍要天天清扫,保持室内整洁,按规定进行定期消毒。

  (3)各猪舍每天两次清理卫生,根据季节及气温变化适当通风,严防空气污浊,做到清理卫生不留死角,舍内不刺鼻,无蜘蛛网。适当开排气扇排污。

  (4)室外道路及房前、房后按划分的卫生区,定期打扫,保持清洁。

  (5)场内空闲地划分责任区,栽树、栽花、种牧草、种菜及农作物,防止杂草生长。

  (6)食堂要求整洁卫生,饭菜要安全卫生。

  (7)厕所要干净卫生无蝇蛆。

  (8)仓库摆放整齐,干净卫生。

  (9)浴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消毒,换下来的工作服及时清洗,晒干后摆放整齐。

  (10)对工作服、帽,夏季每两天清洗一次;春、秋季每四天清洗一次;冬季每周清洗一次。

  10.提合理化建议制度

  (1)凡本场职工,鼓励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对本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以书面形式交办公室。

  (2)所提建议或意见,如被采用并产生较好的效益,给予奖励,如无法直接体现和评估效益的,给予100—500元奖励。

  (3)应该看到或已看到的严重的问题,怕提出后得罪人,或害怕承担责任而不提的人应予辞退。

  11.关于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

  (1)各部门一律实行竞争上岗,以便优化组合。定编定员,所设防疫员、管理员应根据各段情况确定人数。

  (2)针对各部门岗位责任制规定的内容,根据自己的特长和能力,自主选择意愿岗位。

  (3)如所选择岗位没有被聘用,又不愿从事所调剂的工作,场部不再安排。

  (4)全场所有人员一律实行末尾淘汰制。

  (5)全场所有工作岗位,经群众和领导评议不合格者,自动下岗。

  12.消毒制度与程序

  (1)场区大门及其各出入口都得设有消毒池,并每两周更换一次消毒液。大门要设有车辆喷雾消毒设施,进、出车辆必须严格仔细消毒。办公室门前、对外接待室、大门内外及办公区、饲料运输通道、运粪通道,每周一次喷雾消毒。

  (2)春夏季场区全面消毒,每周一次,秋冬可每5天一次。种猪场、育肥场各舍每周定期消毒一次;生活区大环境每个月消毒一次;消毒药物需保证多品种,并轮替使用,以降低寄生虫,致病菌(毒)出现抗药性。

  (3)对应急、突发疫病情或受周边疫情威胁时,应实行强化消毒措施:改每周一次消毒为每天或每周三次消毒,消毒应强化圈栏消毒、剖解场地的消毒以及病猪物品的消毒。

  (4)出猪台每次出猪后冲洗消毒一次,包括转猪通道和地磅。

  (5)配种栏、采精栏要每天冲洗干净并消毒。各舍生产工具(如料车、铲子等)应及时清理干净,定期消毒。

  (6)外来车辆进入场区前,一律彻底清洗干净后严格消毒方准进入。停车场地应每两周清洗消毒一次.

  (8)大门口消毒液及小门消毒池、消毒室及进猪舍门口消毒池(盆),要保持有效药液浓度,每周更换一次消毒液。

  (9)生产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场内生产管理人员及场区内的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经消毒、换上工作服后,方可进入。

  (10)对在生产区住宿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带任何物品进入生产区,必须带进生产区的物品,要经过严格的薰蒸消毒才被允许带入生产区。

  (11)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有必要进入生产区视察,必须经消毒.穿隔离衣、水鞋,戴隔离帽后方可进入。

  (12)转群空圈时,对猪舍进行全面彻底清洗:舍内设施、用具清洗、冲刷,不留死角,然后喷雾消毒,分娩车间、保育车间可再进行一次薰蒸消毒。对将接受转入猪群的栏舍应提前一周做好消毒工作。

  (13)对死亡的猪仔和胎衣,一律集中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不得乱投或混入粪中。

  14.监督检查制度

  (1)各部门主管责任人为监督负责人。

  (2)监督负责人员的权利:

  ①对全场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每天定期不定期的全面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做好记录,月底列入各区段的业绩效益考核中。

  ②在检查过程中,要不徇私情,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用落实制度作为内部管理的重点去抓,发现违章者当面提出批评,并通知违章者,按规定奖罚,并限期整改。

  15.罚款规定

  (1)擅自在猪舍或寝室使用电炉子,大功率灯泡取暖的每次罚款20元,并没收。

  (2)所使用的电扇、排风扇、电灯,热水器等未按规定时间该停而未停或该使用而未使用每次罚款10元。

  (3)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水跑、冒、滴、漏,当班或直接责任人知情后未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每次罚款10元。

  (5)猪舍内卫生条件差,老鼠、蚊蝇过多,粪未及时清除,气味刺鼻过浓,温度不达标,而未及时采取措施者,每次罚款20元。

  (6)私拿或盗窃场内集体及个人物品,除返回赃物外给予50元以上罚款外,给予严重警告。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坚决予以辞退,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吵嘴、打架,不论对内对外,每人每次罚款30元,无理的一方应向对方道歉,否则加罚20元。造成其他后果者另行处理。

  (8)不注意个人卫生,所穿工作服脏、乱不整,每次罚款10元。

  (9)外出及返回不换工作服和外衣,不遵守防疫规程的,罚款50元。 (10)宿舍内不按要求时间清扫、消毒的罚款10元。

  (11)猪舍门口消毒池不按规定更换消毒液,过脏或无消毒液,每次罚款10元。

  (12)不论任何人未穿工作衣、鞋、帽并未经严格消毒而进入猪舍,每次罚20元。

  (13)工作、生活中闹不团结、拉帮结派、挑拨是非、制造谣言等不道德行为,每次罚款20元。屡教不改者坚决辞退。

  (14)工作不扎实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的给予处罚或解聘。 。

  (15)粗暴打猪每次罚款20元。打猪致伤、致残或导致流产甚至死亡的,照价赔偿,严肃批评并处5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坚决予以辞退。

  (16)撒在地面的饲料不及时回收,罚款10元

  (17)猪舍内放开水阀,任水自流的罚款30元。

  二、场长岗位责任制

  1.协调内外关系,确保本场生产经营顺畅运转。

  2.监督检查各环节、各岗位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

  3.决定和实施对职工的批评、表扬、奖励、处罚等事宜。

  4.善于发现和堵塞漏洞,确保内部管理正规化,努力促成团结稳定局面。

  5.不徇私情、不照顾关系,为本场负责,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搞好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责任制度的落实。

  6.严格兽医卫生防疫制度,落实各项生物安全措施,作好常规免疫工作,配合公司总兽医师实施疫病检测和净化,确保不发生重大的疫情.

  三、饲料管理员责任制

  1.监督检查购进饲料是否符合标准。严防发霉变质等不合格饲料进场。

  2.保持仓库的清洁与卫生,注意通风,保持干燥,防止鸟类进入。

  3.对所进饲料的计量和质量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饲料或原料,有权拒收并汇报场部。

  4.对库存的成品料,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经常检查,防潮、防霉变。如发现气候环境有可能造成霉变,要及时汇报场部,并采取措施。

  5.对已霉变的饲料原料一旦查出,要坚决取出,另行处理。

  四、物资保管员责任制

  1.负责本场所用的各种物资、药品的出入库存工作。

  2.物资及药品购进入库,要按进货发票逐一核对无误后填写入库单入库,并及时记入库存物资登记薄,财务联交购货人贴到发票后边签字记帐。保管联作为记帐凭证,月底装订封存。

  3.购货发票与所购物资、药品不符的拒收,由购货人负责换货,缺数追回,方可入库存,并及时汇报场部。

  4.购货物资和药品的发放,月底盘点,将上月余额,本月出入库及月底库存盘点表2日内上报财务科,如各猪舍结束一批后按要求及时上报财务科,以备考核。

  5.发放药品,按防疫员开的处方发药,但手续必须齐备,否则拒付(处方必须有舍号、防疫员签字,饲养员签字,并注明用药类别即防疫或治疗)。月底按指定时间汇总上报财务。

  6.各舍所用物资必须由防疫员写出库单,领用人签字,方可发货,按场部规定的物资品种交旧换新。月底汇总上报财务。

  五、档案、统计责任制

  1.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配种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收集每天所打仔猪的耳号、所产母猪耳牌及与配公猪,每天的配种信息。建立健全种群、血统等详细档案,做到准确、无误、正规。

  3.负责各阶段猪只转群的安排及管理。

  4.每天将猪群的变动情况统计好,主要包括:原存数,当日产出数,转入转出,死亡,销售,配种,淘汰及现存数。

  5.坚持数据的管理程序:接收--输入--核对--修正--更新--发送--备份。每天收集各部门的生产数据,输入电脑进行处理。

  6.为生产提供“母猪卡”、“种猪系谱”及相关总结资料,为各部门打印、复印各类统计表格。

  六、技术员工作责任制

  1.每天要认真仔细,全面检查所管范围内各猪舍猪的健康状况,查看体况、吃料、粪尿、精神状态等有无异常,发现病情要及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监督本部门的饲养员的工作,并负责培训本部门的新员工。

  3.对饲养员汇报的病情,要立即进行观察诊治。

  4.对不明病因死亡的猪要通过解剖、汇诊等措施,查明病因,做到防患于未然。

  5.收集每天的生产数据报到办公室。

  6.熟悉本小区的猪群,掌握繁育场猪群数量、品种结构,及xx方式,熟悉每月的配种计划及留种计划,从而合理地组织工作;

  7.了解疫病流行特点,熟悉本场的疫病特点,严格按照本场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病的预防;

  8.练掌握各种疫苗的使用方法、用量及免疫有效期,掌握各种防疫用具的消毒方法;

  9.与本场的饲养管理人员协调好关系;

  10.掌握、了解防疫和出现的急迫问题,及时操控、调整和解决;

  11.严格按照兽药使用规范进行用药,熟练掌握各种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12.及时发现没有治疗价值的猪只,经上报后,及时进行淘汰;

  七、饲养员岗位职责

  (一)配种员岗位职责

  1.饲养好公猪,保持公猪中等膘情,保持良好的性欲,及时选育后备公猪并训练人工采精,淘汰不合格的老公猪。

  2.每天清扫圈舍两次,保持公猪舍清洁、干燥、卫生。每周一到两次消毒,消毒次数按各场具体规定执行。

  3.保持采精舍的清洁卫生,每次下班前把采精栏冲洗干净。

  4.严格按照实验室的操作规程,保证精液有足够的活力。

  5.每天检查贮存精液的活力,品系。保证精液质量合格。

  6.维护实验室的仪器、器俱,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温度保持21C.每次做完精检分精后,擦干净工作台,清洗器具、并干燥。

  7.认真记录各种数据,需上交的数据报到办公室。

  8.严格输精程序进行人工授精。

  9.积极参加场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如转群、售猪、集体文体生活等。

  (二)配种舍员工岗位职责

  1.科学地饲喂空怀、妊娠各阶段的母猪,保持母猪适当的体况。

  2.每天清扫圈舍卫生两次,尽量保持温度适宜,注意通风换气,每周一到两次清毒。

  3.科学地使用公猪查情,查情时要求配种房管理员参与并进行发情鉴定,发情母猪作标记、记录汇总报给配种员。

  4.经常观察猪群,发现疾病或异常及时上报。

  5.配合技术员或防疫员做好疾病治疗和预防工作。

  6.认真做好记录:如存栏、转出转入、发情母猪耳牌、领料、耗料、死淘等。

  7.积极参加各种公共活动。

  (三)产房员工岗位职责

  1.科学合理地饲喂母猪,经常检查饮水器,保证充足供水。

  2.每天清扫圈舍两次,及时清扫产床上的粪便,保持产房、产床的清洁、卫生、干燥。

  3.及时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转群后,及时冲洗圈舍,消毒,备用。

  4.经常观察猪群,发现异常及时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及时汇报。 5.细心地照顾好母猪和仔猪,发现临产母猪提前做好准备。

  6.大环境温度保持在21~24C,小环境温度随仔猪的生长而调整。小猪刚出生时的适宜温度为33~35C,以后逐渐降低。

  7.及时接产,记录产仔过程,及时地剪牙、断尾、补铁,并做好母猪的产后保健。

  8.每天两次对下痢的仔猪进行治疗。

  9.配合技术员或防疫员做好疾病治疗与预防工作。

  10.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填写母猪卡:产仔头数、公母头数、实产期,其它:产仔记录、死淘、领料、耗料、转入转出,耳号(刺)编码等。

  11.夜班人员熟悉所有的工作才能按排值夜班。 12.积极参加各种公共活动。

  (四)保育舍员工岗位职责

  1.饲喂时,对第一周的断奶仔猪,仍饲喂哺乳仔猪料,采用少添勤加的方法控料,并用适当的药物预防保健。一周以后自由采食,以后换料采用过渡的方法。

  2.每天清扫圈舍两次,保持环境干燥、清洁、卫生,每周两次消毒。

  3.注意通风换气,第一周保持温度26~28C以后每周降1~2C,降到21C为止。

  4.一栋舍转空后,及时冲洗消毒,备用。

  5.每天两次治疗猪只下痢。

  6.经常观察猪群,发现异常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7.配合技术员或防疫员做好疾病的治疗及预防工作。

  8.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包括:存栏、转入转出、领料、耗料、死淘等。

  9.积极参加各项公共活动。

  (五)育肥舍员工岗位职责

  1.服从管理,听从领导安排,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经常观察饲槽中饲料品质,掌握好喂料量,防止喂料量过大造成饲料的浪费和滞留霉变。经常观察猪群,发现异常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汇报。

  3.每天清扫圈舍,保持卫生达标。

  4.注意通风换气,适时及时调整风机和窗户的开放度。及时打扫所属卫生责任区域。

  5.爱护生产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生产工具。本舍工具与物资不得外借或串舍互用。猪舍转空后,及时冲洗消毒,备用。

  6.配合技术员或防疫员搞好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工作。

  7.积极参加零时突击任务。耐心细致的做好猪只转运出入工作,严禁粗暴相向。 8.处罚:

  (1)、因工作不负责任槽内卫生严重超标的,每次罚款20元。

  (2)、不按规定饲喂,造成饲料浪费者,每次罚款20元。

  (3)、不服从领导安排,无故不参加零时应急工作的,每次罚款20元。

  (4)、猪舍卫生与所属卫生区域打扫不彻底,不干净的,每次罚款20元。

  (5)、饲料不按规定投喂者,每次罚款50元。

  八、免疫与程序

  1.严格科学的开展免疫预防工作,做到每头猪,不漏防、不错防。

  2.注射疫苗前要按操作程序和要求部位进行免疫注射。

  3.注射疫苗要保证种猪一猪一个针头,育肥一栏一换针头。避免病菌相互传染。注射时,已注的要做好标记,防止漏防。

  4.对针头、注射器及其他用具严格消毒,针头、注射器需蒸煮半小时以上。

  5.对已发病猪暂时不注疫苗,但做好标记。等康复后再注射。

  6.对注射部位、深度、剂量要严格掌握好,不得草率从事。

  7.对社会上新发生和可能发生传播的疫病要及时进行防疫。

  8.免疫注射以后留下的空瓶,要交到办公室,一则监督注射疫苗的剂量,二则对空瓶进行统一处理。

  十、炊事员岗位责任制

  1.保持自身清洁卫生,确保无传染病。

  2.确保炊具及环境卫生,按规定按时消毒。

  3.饭菜要做得卫生、可口、常换品种和口味。

  4.购买质优价廉的蔬菜和调味品。

  猪场管理制度5

  1、猪场谢绝参观。饲养人员及本场人员(包括经批准入场的有关技术人员)进入生产区前,必须进入消毒更衣室,更换经紫外线灯照过的工作服、工作帽与水靴后,再趟过盛有2%火碱水的消毒池(水深至少20公分)才能进入猪舍,场外车辆、用具不准进场,出售肥猪与断奶仔猪时,经专用猪道在场外接运。

  2、饲养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相互串舍。要随时注意观察猪群健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有用具与设备必须固定在本舍内使用,不准互相借用。

  3、搞好猪舍内外卫生,定期消毒。夏、秋季每周用2%火碱水或3%来苏水消毒三次,春、冬季每周消毒一次。

  4、经常消灭鼠、麻雀、蚊、蝇等。场内人员不准在场外治疗猪病、去势与屠宰,以切断疫病传播的各种途径。本场人员不准购买市场上的生猪肉及其生、熟猪肉制品。

  5、饲养人员不准在圈内大、小便,以防猪囊虫病。

  6、病死猪不准在生产区内剖检,要用不漏水的车运往治疗室进行诊断。病死猪肉本场人员决不能吃,也不能喂狗、猫,更不能出售给小贩,以防疫病在场内外传播、流行。

  猪场管理制度6

  1、严格依照兽医处方笺(签)所载事项使用兽用处方药,不得盲目、随意用药,或是超期、超量用药。必须按规定执行休药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品。

  2、不得网购兽用处方药,不得购买上门推销的兽用处方药。

  3、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做好记录;兽医处方笺(签)保存2年以4、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适应症,正确选药,用量适当,疗程充足;联合用药时要有明确的临床指证,并注意药物配合所产生的无关、累积、协同、拮抗作用,及时观察动物的反应,修订用药方案。

  5、使用抗寄生虫药应针对寄生虫的生活史选用药物种类、给药方案以及适宜的给药剂量,保证既有效又无毒副作用;对易产生抗药性的,给药剂量要足、疗程要够,并合理轮换用药;拌料或饮水投药时应混合均匀。

  4、使用消毒药应根据不同病原及其特性,选择适宜种类的药物、浓度、作用时间和温度,确定合适的用药方法,如喷雾、泼洒、浸泡、涂擦、冲洗等。

  5、应根据不同种类的药物,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严禁超期用药。

  6、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栏舍和器具进行消毒时,应符合NY/T5033的规定。

  7、在临床兽医的指导下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微生态制剂、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营养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

  8、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9、禁止使用麻药、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弛药。

  10、猪场要实行用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用药档案,以备查考。用药档案应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疗程、疗效及停药期;用药猪编号、日龄或月龄、体重,实施用药者及主管兽医签字等。

  11、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

  12、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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