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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3 17:40:48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防汛工作涉及到对水库等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应对洪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精选1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抗洪抢险和应急救援需要,规范省应急管理厅防汛物资管理,根据《安徽省省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省应急管理厅防汛物资(以下简称防汛物资)是指由省应急管理厅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采购储备的省级防汛物资。

  第三条防汛物资属省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调度权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未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厅防汛抗旱处负责组织协调防汛物资调用工作,监督指导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会同厅办公室编制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经费年度使用计划。

  第五条厅办公室负责下拨并监督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经费使用,厅机关纪委负责对防汛物资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六条省救灾减灾中心(以下简称代储单位)负责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定期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和调用情况;

  (二)严格执行省应急管理厅调用通知,负责防汛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

  (三)负责防汛物资的清点、检查、接收入库,建立防汛物资台帐,并录入应急资源管理信息平台;

  (四)按照防汛物资不同品种存储和维护保养要求,做好物资的日常保管养护和仓储环境管理;

  (五)负责防汛物资报废申请和处置。

  第三章物资管理

  第七条代储单位对防汛物资在确认验收合格后,填写《省级防汛物资入库接收单》(见附件1),办理台账登记手续。

  第八条代储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岗位职责、值班巡查、验收发货、维护保养、消防安全、物资台账、档案管理等制度,对防汛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负责。

  第九条代储单位要按防汛物资维护保养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物资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每年汛前,须对物资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填写维修保养档案和日志,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省应急管理厅。

  第十条代储单位要按防汛物资存储要求做好仓储环境管理工作,设置避光、消防、安全监控及隔潮垫层等设施,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污染等物资存储条件。对防汛物资要分类集中存放、码放整齐、留有通道,要做到实物、标签、账目相符,定期盘库,确保安全。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调用物资,充分发挥物资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代储单位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做好物资调运准备。每年5月1日前代储单位要将代储物资相关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汛期值班电话、物资调运预案等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

  第十二条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防汛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所在单位追回或赔偿,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第四章物资调用

  第十三条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物资调用通知,省应急管理厅向代储单位下达省级防汛物资调拨通知单(见附件2),调拨通知单由厅业务处室负责办理,厅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发。紧急情况下,可电话通知代储单位调拨,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调用手续。

  第十四条代储单位接到调拨通知单后,应立即与申请调用单位联系,确定物资调运方式(采用代储单位送货或调用单位自提),迅速组织发运。

  第十五条调用物资发运后,代储单位要及时通知接收单位做好物资接收准备,物资运抵指定地点后,接收单位要在收货凭证上签字确认。调拨完成后,代储单位要根据实际调运情况填写《省级防汛物资调运出库报告单》(见附件3),及时报告省应急管理厅。

  第十六条调用防汛物资所发生的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不含物资本身费用),由申请调用单位负责结算。

  第十七条代储单位要制订防汛物资调运预案,落实发货、装卸、运输等各项措施,做好随时调运物资的各项准备。代储单位每年汛前要组织一次预案演练。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防汛物资的年储备管理费按照不超过储备物资总价值的5%计算,由厅防汛抗旱处会厅办公室编制年度使用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从厅年度应急管理专项经费中安排。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了加强防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防洪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旨在明确防汛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防汛工作职责

  1. 各级防汛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汛组织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防汛工作职责,确保防汛工作的有序开展。

  2. 加强对防汛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提高防洪能力。

  3. 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加强防汛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汛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防汛工作协调机制

  1. 各级防汛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汛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气象、水文、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

  2. 定期召开防汛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防汛形势,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

  3. 建立防汛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防汛信息的实时共享和传递,提高决策效率。

  四、防汛工作监督检查

  1. 各级防汛部门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汛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对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防洪安全。

  3. 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

  2. 本制度解释权归防汛主管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进行修订和完善。

  防汛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防洪安全。同时,也应不断完善防汛工作管理制度,提高防汛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结合我镇防汛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物资包括铁丝、救生衣、麻料、袋类等耗材;也包括抢险灯具、锹、镐、钳等小型工器具。

  二、计划管理

  第三条防汛物资管理要做到专人专管,负责。

  第四条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资定额储备,保证物资安全、完整,保证及时调用。

  第五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对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的责是:

  1、编制每年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控制计划。

  2、定期检查各代储村防汛储备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3、负责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防汛储备物资的储备和调用情况。

  4、负责防汛储备物资的调用管理。

  第六条防汛物资代储村的管理职责:

  1、做好防汛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镇防洪抗旱指挥办公室报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2、每年汛前,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储备物资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3、每年汛后,动用了防汛储备物资的,代储村要及时清点,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室报告防汛物资动用和库存情况并补齐、充实。

  第七条镇防汛储备物资属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任何村和个人不得动用。

  三、储备管理

  第八条防汛抗旱物资是各村抗洪抢险的重要物资。各村主管干部要切实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管理人员责任制。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九条铅丝、编织袋等物料的储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摆放整齐、干燥通风等,保证物料的安全和供应。

  第十条防汛物料不准外借,不准挪用,特殊情况需调用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批准。

  四、防汛物资的使用

  第十一条防汛抢险物资使用根据凭防汛抢险实际需要的数量办理“领料单”,经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领取防汛抢险物资。物资管理人员认真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制度。

  第十二条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在其管理范围内调用所需的物资、设备,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应对洪涝灾害,规范防汛工作,提高防汛减灾能力,特制定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1.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防汛工作。

  2.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3. 明确各部门防汛工作职责,确保防汛工作有序进行。

  三、预警与应急响应

  1. 建立完善的防汛预警系统,及时收集、分析、发布防汛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准确、及时传达。

  2. 根据预警级别,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在洪涝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3. 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四、物资储备与抢险救灾

  1. 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制度,确保防汛物资充足、质量可靠,满足抢险救灾需求。

  2. 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提高抢险救灾能力,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洪涝灾害。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 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汛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对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防汛工作不断完善。

  3. 对防汛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5

  为加强大源镇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确保将可能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缙云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缙云县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等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根据县防汛指挥部要求,防汛防台工作实行干部驻村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由各联村领导负责统筹、驻村干部负责落实,切实担负起防汛防台工作责任,所有驻村干部都应自觉履行和参加防汛防台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全镇干部坚守防汛一线,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成立以xxx为总指挥,xxx、xxx、xxx为副指挥,xxx、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的大源镇20xx年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并下设办公室。镇政府建立防汛防台抢险救援队伍,主要由镇干部组成,14个行政村成立由村三委及网格员组成的村级防汛组织和抢险救援队伍。

  总指挥:贯彻执行省市防指、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的决策部署,组织全镇开展防汛防台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副指挥(副书记):协助总指挥组织、指挥、协调防汛抗旱工作;

  副指挥(分管应急、水利):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实施重要水工程调度,组织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参加重要水工程和重大险情的应急抢险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协同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等。

  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防汛防台应急工作。

  办公室:承担应急响应期间的值班值守任务;统筹协调全镇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组织会商分析,提出防御对策、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建议和综合预警建议并及时发布;了解和掌握气象、水利、自然资源部门的预测预报预警情况;汇总、整理风险管控表,实行闭环管理;收集、汇总全镇人员安全转移情况;起草领导讲话提纲和有关汇报材料,记录、整理领导讲话、批示、指示,及时传达给各工作组;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控、协调和处置工作,牵头做好新闻发布等工作。

  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联村干部:根据响应等级下村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抢险救援等工作;负责收集汇总驻村辖区内供水、电力、通讯、道路、农业等灾情统计、核实和上报工作;汇总抢险救灾工作动态;传达落实上级防指、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调配抢险、救灾等物资设备;落实统计避灾安置场所开放等。

  若有分工调整及岗位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制度

  (一)镇全体干部均有参加防汛防台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在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应急期间应随时做好参加防汛防台应急工作准备,镇全体干部在缙待命。

  (二)应急响应期间,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需经主要领导批准,调班人员调整好后方可离岗。因失职、玩忽职守的原因导致防汛工作耽误、失误的要严肃批评、认真查处,造成不良后果的或损失惨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三)根据上级防指统一部署,汛情、工情以及天气解除应急响应后,由指挥长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6

  一、总则

  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防汛工作,确保在汛期期间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防汛工作。

  2. 设立防汛办公室,负责防汛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3. 各部门、单位应明确防汛工作职责,确保防汛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防汛准备

  1. 制定防汛预案,明确防汛目标、任务、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

  2. 开展防汛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汛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防汛设施建设,完善排涝系统,确保排水畅通。

  4. 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设备,确保在汛期期间能够及时调配和使用。

  四、防汛监测与预警

  1. 建立防汛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水位、降雨量等关键指标。

  2. 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雨情、水情信息。

  3. 根据监测数据和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防汛预警,提醒各部门、单位做好防范工作。

  五、应急处置

  1. 在汛期期间,各部门、单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

  2. 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应立即启动防汛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

  3. 加强现场指挥和协调,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险情、灾情和处置情况,请求支援和协助。

  六、灾后恢复与总结

  1. 在灾后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恢复工作,修复受损设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 对防汛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部门、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通过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旨在构建一个科学、高效、有序的防汛体系,确保在汛期期间能够迅速应对各种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我们也将不断完善和优化防汛工作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需求。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7

  一、总则

  为了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防汛工作。

  2. 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指挥和调度防汛抢险工作。

  3. 明确各级防汛责任部门,负责落实防汛措施,确保各项防汛任务按时完成。

  三、防汛准备工作

  1. 制定防汛预案,明确防汛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人。

  2. 开展防汛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汛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 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调用。

  4. 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险情。

  四、防汛值班与信息传递

  1. 实行防汛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及时处置各类防汛信息。

  2. 建立防汛信息传递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递防汛指令和险情信息。

  3. 对防汛值班和信息传递工作进行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五、防汛抢险与救援

  1. 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防汛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

  2. 抢险救援队伍要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防汛抢险工作。

  六、监督与考核

  1. 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汛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定期对防汛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8

  一、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各级防汛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防汛工作,切实履行防汛职责。

  二、防汛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级防汛责任单位应提前制定防汛预案,加强预警监测,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洪涝灾害。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3. 科学决策,精细管理。防汛工作应依托科技手段,提高决策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防汛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三、防汛工作组织

  1. 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防汛工作。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工作。

  2. 各级防汛责任单位应成立防汛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定防汛工作计划和措施。

  3. 建立防汛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四、防汛预警与监测

  1. 建立防汛预警系统,实时监测水情、雨情等防汛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各级防汛责任单位应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测,及时掌握汛情动态,为防汛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防汛措施

  1. 提前疏通河道、排水渠道,确保排水畅通。

  2. 加强堤防、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

  3. 制定防汛抢险预案,明确抢险救灾程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防汛培训与演练

  1. 定期组织防汛知识培训,提高防汛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

  2. 开展防汛演练,检验防汛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防汛信息报告与总结

  1. 各级防汛责任单位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防汛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2. 防汛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汛工作制度。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各级防汛责任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9

  一、总则

  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二、组织领导

  1.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防汛工作。

  2.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

  三、职责分工

  1.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防汛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和演练。

  2.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防汛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

  四、防汛措施

  1. 加强巡查监测,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2. 建立健全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做好堤防、水库、水闸等水利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4. 制定防汛物资储备计划,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五、应急响应

  1. 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防汛预案进行处置。

  2. 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3. 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周边地区的沟通协作,共同应对防汛突发事件。

  六、监督检查

  1.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汛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健全防汛工作考核制度,对防汛工作成效进行奖惩。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通过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们将形成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防汛工作体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10

  一、汛前做好防汛、防台风地毯式排查、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各种设施,要逐项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稳妥应急方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汛前对防汛、防台风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在接受防汛、防台风通知后,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防台风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四、在接到紧急防汛、防台风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防台风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校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六、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台风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学返家。

  七、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防台风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学校财产、师生人身造成损失和伤害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结合我市防汛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物资包括油料、石料、铅丝、铅丝笼片、救生衣、麻料、袋类、木桩等耗材;也包括汽车、防汛冲锋舟、抢险灯具、锹、镐、钳等小型工器具。

  二、计划管理

  第三条防汛物资的采购计划编制要遵循“总量控制、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严格标准”的原则,保证防汛和各项工作的正常的需要。

  第四条主要物资采购计划编制按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由各无聊使用单位依据储备定额、工程稳固程度等实际状况,结合当年实际情况,按照防汛有关预算定额,各项经费(基金)使用范围等,测算提出无聊采购数量及所需费用,逐级编报汇总,按要求上报。

  第五条主要物料采购计划,实施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工程量、投资、保量、按期完成。如确实需要调整计划,必须按有关规定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防汛物资管理要做到专人专管,分级负责。

  第七条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资定额储备,保证物资安全、完整,保证及时调用。

  第八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职责是:

  1、编制每年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控制计划。

  2、定期检查各代储单位防汛储备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3、负责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防汛储备物资的储备和调用情况。

  4、负责防汛储备物资的调用管理。

  5、负责协助防汛物资储备单位与使用单位结算调用的防汛储备物资款项。

  第九条防汛物资代储单位的管理职责:

  1、做好防汛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防洪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2、每年汛前,按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储备物资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3、每年汛后,动用了防汛储备物资的,代储单位要及时清点,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防汛物资动用和库存情况并补齐、充实。

  第十条市级防汛储备物资属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防汛抗旱物料运达指定地点后,组织实施单位须进行验收,主要对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验收,验收后要出具验收人员签署的验收报告。

  第十二条防汛物资通过验收后,按验收小组最后确认的数量,办理入库手续,以此登记明细账和保管台账。

  三、储备管理

  第十三条防汛抗旱物资是各单位抗洪抢险与防洪工程建设的重要物资。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管理人员责任制。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十四条铅丝、编织袋、木桩等物料的储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摆放整齐、干燥通风等,保证物料的安全和供应。

  第十五条防汛物料不准外借,不准挪用,特殊情况需调用时,有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

  第十六条物料管理单位每季度要对储备物料的收、支、存数量进行核实,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如存在问题及时查明,分清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权限进行妥善处理。

  四、防汛物资的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防汛抢险物资,必须按照防汛抢险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办理手续,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紧急抢险时可以边使用边申报。

  第十八条防汛抢险物资使用根据凭防汛抢险实际需要的数量办理“领料单”,经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领取防汛抢险物资。物资管理人员认真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制度。

  第十九条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在其管理范围内调用所需的物资、设备,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条异地抢险需动用防汛物资时,受援地提出申请,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统一调拨。

  五、费用结算财务核算与统计

  第二十一条无聊费用结算由实施单位办理,各种会计资料和部分原始凭证由实施单位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保管依据“入库单”和验收小组出具的合格书登记材料台账和低值易耗品台账。

  六、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物料购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列支出、虚报完成、转移挪用,各级财务、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防汛物资经费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物料在采购环节出现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超过正常损耗、型号不符等问题,由采购人员负责;物料在储存期间发生非正常损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由保管人员负责;出库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剩余耗材或工器具使用完后未及时入库或发生损失由使用人负责。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储备物资的管理,发挥好防汛、防台风物资在防汛、防台风、防洪期间的作用,根据我县教体系统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宁愿备而不用,绝不用而不备”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方针,为满足防汛、防台风抢险需要,各中小学防汛、防台风物资按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所规定数量足额储备。学校防汛、防台风物资的组织储备和管理工作,由总务处(科)负责。

  二、学校防汛、防台风物资应当入库保管。物资仓库管理由总务处派专人负责。总务处应制订具体的度汛物资领用制度。仓库管理要做到帐物相符,堆放整齐,存取方便,安全可靠。

  三、学校储备防汛、防台风物资品种和数量要根据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实际需要确定。防汛、防台风储备物资储备的主要品种是:发电机、抽水机、车辆、防汛、防台风沙、编织袋、铁锨、镐头或镢头、铁丝、雨衣、雨靴等。防汛、防台风物资要建立台账,并将名称、数量、保管人员等公示上墙。度汛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的增减,由总务处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四、防汛、防台风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总务处批准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动用。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为了加强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

  1. 成立防汛指挥部,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统筹协调防汛工作。

  2. 设立防汛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各相关部门应设立防汛工作小组,明确职责,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预警与应急响应

  1. 建立完善的防汛预警系统,及时收集、分析、发布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

  2. 根据预警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确保防汛工作有序进行。

  3. 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防汛工作。

  四、防汛设施建设与维护

  1. 加强防洪工程建设,提高防洪能力。

  2. 定期对防汛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建立健全防汛设施档案,记录设施运行、维修等情况。

  五、抢险救灾

  1. 制定抢险救灾预案,明确抢险救灾任务、措施和责任人。

  2. 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提高抢险救灾能力。

  3. 在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减少灾害损失。

  六、培训与宣传

  1. 定期开展防汛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汛意识和技能。

  2. 加强防汛宣传,提高公众对防汛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七、责任追究

  1. 对防汛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在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为了加强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防汛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3. 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防汛工作小组,明确职责,确保防汛工作有序开展。

  三、防汛准备

  1. 定期进行防汛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制定防汛预案,明确防汛任务、责任分工和应对措施。

  3. 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设备,确保在防汛期间能够及时调配使用。

  四、防汛措施

  1. 加强水情监测和预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变化,为防汛决策提供依据。

  2. 在重点区域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提醒群众注意安全。

  3. 加强对河道、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和维护,确保工程安全。

  4. 在汛期,加强值班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险情。

  五、应急处置

  1. 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

  2. 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防汛工作。

  3. 及时向上级报告险情和处置情况,争取支持和帮助。

  六、责任追究

  1. 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防汛责任事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通过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确保防汛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单位应认真执行本制度,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共同为防汛工作贡献力量。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按照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

  第三条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公司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防汛工作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副总经理正职承担(正职外出期间由主管生产的副职承担)。

  第六条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行政部成立汛期安全领导小组,各车间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八条宣传教育组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九条防治监督组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防洪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正常使用,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垮塌流等山地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和组织有抢险队伍。

  6、对受洪水影响范围内的居住点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设备是否搬迁、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条行政部要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期值班、汛期巡视、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制度,年度防汛工作总结等。

  第十一条行政部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人员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等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度汛防汛。

  第十二条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防汛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公司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网点部门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不延误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第十四条对发生洪水灾害的施工点,行政部,车间各部门应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的工作和物资的供给。

  第十五条洪水灾害发生后,行政部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作出醒目标志,并派人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还应配合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员工开展自救和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的工作。

  第十六条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第十七条在遭遇超标洪水或泥石流袭击而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设备和建筑物摧毁的施工项目,应在24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上报上级领导部门。

  第十八条行政部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渡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及防汛方案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格式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上报上级领导部门。

  第十九条汛期结束后,应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三章奖惩

  第二十条行政部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其严重程度,按照公司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对触犯法律的将移交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16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水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水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学校集体财产和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学校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安全组织

  1、成立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防汛、防台风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

  2、防汛、防台风的具体工作由安卫办、政教处(德育处)、总务处具体负责实施,并组织落实本校的防汛、防台风安全管理工作。

  3、学校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防汛、防台风责任制,层层确立防汛、防台风安全责任人,签订防汛、防台风安全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安全规章制度

  1、建立好各种防汛、防台风安全记录。

  2、定期组织全校教师、学生进行防汛、防台风安全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3、经常组织防汛、防台风巡查、校舍安全检查。

  (三)加强防汛、防台风安全设施的配置与维护

  1、加强学校排水沟的清理与整理,保证排水沟畅通无阻。

  2、清除校园内杂草,使汛期到来时校园内排水顺畅、不积水。

  3、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应达到消防要求。

  4、学校协助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学校周边井、沟、湾、河、池塘等危险地方,应加强安全防范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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