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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倡议书

时间:2022-10-17 18:49:56 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倡议书 我要投稿

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倡议书

  一、购买头盔时的小贴士

  1、购买时先查看头盔是否有生产许可证。

  2、一个合格的头盔内部除了顶衬和帽箍外,其两层中间应有高密度泡沫塑料作为缓冲层。

  3、购买时翻看吊牌标签查看材质,并前后、两侧方向向内挤压,如果头盔容易变形不可选购。

  4、试戴时看头部和内衬是否贴合,带扣闭合后,面颊部位松紧是否适宜,不松动。如购买全盔,佩戴时则不能对耳朵有压迫感。

  5、最好能选择覆盖全脸的摩托车头盔,这样头盔能在碰撞事故中提供最全面的保护,保护了头部所有位置,包括下巴,是防护效果最好的一种头盔。

  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7篇)

  现如今,我们都跟倡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倡议书有利于倡议者交代清楚倡议活动的原因,以及当时的各种背景事实。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倡议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倡议书1

全体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广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驾乘人员的伤亡。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同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

  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向自觉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致敬!

  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20日

  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倡议书2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据统计,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比例占此类事故死亡总数80%以上,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可使受伤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为了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意识,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倡议:

  1、请您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全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要服从交警指挥,注重文明礼让,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在机动车道骑乘电动自行车。

  2、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主动宣传“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好安全头盔”。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感染身边的人,告别交通陋习,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

  3、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请选择识别性较强的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且一定要购买并佩戴经过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从“头”做起。佩戴安全头盔,平安幸福常在。衷心祝愿大家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6月10日

  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倡议书3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大量人员伤亡。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人人都要戴头盔。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的负责,更是对家人、家庭负责,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2、党员干部要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3、重点行业做示范。外卖、快递、运输等行业企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4、质量安全要重视。从安全性考虑,建议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浅色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

  关爱生命,从“头”抓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创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

  太原市文明办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7月20日

  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倡议书4

  为切实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创文指挥部办公室就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发出倡议:

  一、在全县行政区域内,摩托车驾乘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二、在全县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厉查处。

  三、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及在校师生人员等,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带头佩戴安全头盔,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和县创文指挥部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安全头盔佩戴情况,定期发出通报。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请戴好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倡导文明骑行,拒绝交通陋习,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柘城县创文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倡议书5

广大市民朋友们:

  您好!电动自行车是市民短途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但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法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安全。安全头盔是电动车骑乘人员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据统计,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80%以上的伤亡都是由于驾乘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部损伤造成的。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为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减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伤亡事故,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骑车、乘车都要戴。

  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头盔卡扣,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红灯”;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经过检验合格的头盔,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对亲人和家庭负责。

  二、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驾乘电动自行车要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可能导致的严重危害后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杜绝和抑制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戴好安全头盔;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全体职工规范佩戴头盔。

  四、劝导警示强管控。

  县交警大队将对查处劝导的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拍照录入临沂交警APP。不佩戴安全头盔第一次被劝导,需关注“临沂交警”微信公众号并阅读市文明办和交警支队联合发出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第二次被劝导,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倡议书,并至少集10人点赞;第三次被劝导,在路口观看5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并参加10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经多次劝导仍不佩戴的,将通过电视台、新媒体予以曝光,并推送社区、单位进行重点宣传管理。

  关爱生命,从“头”做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个人文明素质的体现,也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负责。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沂南县文明办沂南交警大队

  2021年8月26日

  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倡议书6

灵川县、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创城办,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桂林有关单位,各高校: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驾乘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全国文明城市对文明行为的.要求,现就加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落实单位工作职责

  相关县(区)、机关单位、人民团体、学校要将所属干部、职工驾乘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职责。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常态管理机制。要在单位门口、电动车停车点设置佩戴安全头盔提示牌,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进行劝导、教育,并定期通报违反规定的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驾乘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事关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美满。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勇于担当作为,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要通过身体力行、言传身教以及微信朋友圈传发《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附件)等形式,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大家一起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加强日常监管问效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和宣传劝导,教育督促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对路面检查发现并核实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公职人员,要详细记录当事人及其单位的信息,定期汇总报送市创城办,市创城办将对此类不文明行为以通报形式发至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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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倡议书7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方便成为不少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随之而来的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也大幅度上升,非机动车驾驶人缺乏安全防护措施的问题日益突显,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颅脑损伤的事例越来越多。数据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能提高80%的防护能力,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系数,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出如下倡议:

  1、人人都要戴头盔。骑乘电动车戴好头盔,不仅是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更是对家人、家庭应尽的责任,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2、党员干部要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

  3、重点行业做示范。外卖、快递、运输等行业企业要强化内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惩戒不文明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4、质量安全要重视。从安全性考虑,建议选择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且一定要配备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关爱生命,从“头”做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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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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