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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时间:2023-11-28 18:29:54 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我要投稿

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划分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权责利关系的一种制度,是财务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1

  为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努力从源头上堵塞腐败漏洞,规范村级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饶平县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20xx年起,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镇推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收支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从20xx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面开展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采用“村财镇代管”的管理模式。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委托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理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强化村和镇两个层次的监督,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水平。通过推行村财镇代管,建立科学管理、监督有力的农村财务管理新体制,有效提高农村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水平。

  二、基本原则

  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应坚持村级“三个民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四权”(村集体的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村财镇代管”模式,即委托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理记帐的管理方式。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个民主”和“四权”不变情况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对村级会计实行“五个统一”(统一制度、统一票据、统一记帐、统一公开、统一建档)管理。村设报帐员和出纳员,村的原始凭证每月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由村报帐员送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记账。其主要内容是:

  (一)镇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在财政所加挂牌子,配备熟悉农村会计业务、熟悉电脑操作人员,具体负责村级会计代理工作。

  (二)认真制订村财镇代管相关配套制度。按照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农业部《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的要求,认真制订村财镇代管的相关配套制度,包括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村级(社)报账制度、村级集体财务预决算制度、三项费用(村干部工资、办公经费、五保户供养支出)使用和管理制度、一事一议资金等集和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审核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规范村财镇代管的运行。

  (三)各村与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签订《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村原会计员为报账员负责报账,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记账。开展村财镇代管后,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要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提供详细、完整的村财务信息。应定期在本村进行财务公开,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收支明细表等,接受群众监督。

  (四)开展集体资产清理和财务审计。由镇组织对村级集体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部门对农村集体财务进行审计。实地盘查财产物资,保证账实相符,做好账务移交。

  (五)配备农经电算化软件。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逐步实现电脑记账管理,用现代化手段规范村级财务会计工作。

  (六)加强对村级财务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七)使用统一的会计凭证和报表。全县村级会计凭证统一印制和发放;规范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统一村级收入支出凭证和内部预算凭证,统一村级会计报表。

  四、实施步骤

  推行村财镇代管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的工作,各村必须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l、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在全镇推行村财镇代管工作。各村要按照镇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动员和部署,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行村财镇代管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农村干部和广大群众对推行村财镇代管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消除各种顾虑和抵触情绪,使干部群众积极配合。

  2、组织财务审计,清理账务。在全镇推行村财镇代管前要组织财务审计,对村级集体财务进行全面清理,理顺财务关系,解决遗留问题,对群众意见较大的村,要进行重点清理。清理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村级集体资金安全完整,为移交账务做好准备。

  3、组织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要结合贯彻实施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组织开展对镇、村级财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做到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保证会计代理工作的质量。

  4、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做到有章可依,规范运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

  1、制定方案,全面推进。各村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全镇20个村分二批进行,第一批为英粉、上广、下广、下院、烈火、乌溪、魏厝楼、厂埔、安溪、内庵10个村作为试点,第二批为新民、龙光、刘厝埔、锡坑、军寮、山斗、四罗、青岚、柘林、径北10个村,要迅速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到今年12月底前应基本完成“村财镇代管”工作。

  2、完善配套,提高效率。配套推进农村会计电算化,把推行村财镇代管与推行会计电算化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会计电算化管理,提高会计代理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以适应农村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三)验收巩固阶段

  镇有关部门联合组织检查验收,检查村财镇代管工作的落实、人员配备、持证上岗、账务处理程序以及监督环节、电算化工作配套进展情况、会计代理等是否取得实效等。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确保村财镇代管工作的质量。不断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和制度,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村财镇代管是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各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与反腐倡廉和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推行村财镇代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陈裕平镇长任组长,主任科员詹惠忠、党委委员庄文彬、张少斌任副组长,成员由陈瑞平、张楚端、詹余坤、郑丹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瑞平同志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各村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村应于8月上旬将工作机构名单上报镇财政所。

  (二)明确政策,尊重群众意愿。推行村财镇代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尊重群众意愿,履行民主程序,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稳步推进。

  (三)增加投入,确保运转。为确保村财镇代管工作的实施,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投入。根据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各村要选择好办公场所、配套硬件设施,落实经费,主动积极配合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四)落实人员,加强队伍建设。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挂靠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农村财会管理、集体经济审计、农经统计工作,管理指导村级财务公开等行政管理职能,是实施村财镇代管工作的主力。同时,要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各村也要落实专人负责村财镇代管的工作。

  (五)强化监督,狠抓落实。镇将组织检查督促各村村财镇代管工作,在督查过程中要总结先进经验,及时推广;要做好指导、帮助,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村财镇代管工作进度,务求取得成效。

  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管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切实维护好集体和股民权益,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中共梁溪区委梁溪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梁溪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市委农发〔20xx〕6号)和《全面推进梁溪区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指导方案》精神,决定在街道涉农社区、股份合作社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特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制度规范化、管理信息化、运作阳光化、监督立体化、工作长效化为方向,按照“依法合规、民主公开、因地制宜、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涉农社区财务总监垂直管理和异地委派,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有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我街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到20xx年底,街道所有涉农社区财务总监全面实行垂直管理、异地委派;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数据实行网上运行、网上监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必须依法进行,改革举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要与国家各项农村改革措施有效衔接、共享成果。

  (二)坚持民主公开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必须符合村(居)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规定。

  (三)坚持“四权”不变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不改变涉农社区集体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保持涉农社区集体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四)坚持核算主体不变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不改变涉农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独立核算的性质,不分解、合并原有的会计核算单位。

  (五)坚持精简高效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不增加机构数量,不增加涉农社区集体经济负担,不增加群众办事难度。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选聘。街道通过从现有涉农社区会计中择优选聘、其他部门会计人员择优选调,以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会计等方式组成涉农社区财务总监队伍。从现有涉农社区会计中择优选聘和其他部门会计人员中择优选调仍然不能满足改革工作需求的,由街道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程序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会计。公开招聘的会计除符合一般社区工作人员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且能够服从统一分配。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选聘,对未留用的原涉农社区会计要进行妥善安置。

  (二)统一委派。街道成立涉农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接受街道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的领导和街道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在街道增挂“涉农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按照“四权”(村集体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原则,由涉农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与涉农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委托协议,依据委托协议代理涉农社区和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账目,负责所有报账、记账、复核等具体工作。保留现有会计结算人员的工作模式,将各涉农社区财务总监的行政、人事、工资关系调整至街道,工作地点为社区,街道委派满一定年限后可进行异地交流。

  (三)统一职责。涉农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代理村级会计核算与管理,办理资金拨付结算,实施会计监督;负责对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培训、调配、考核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涉农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审核、涉农社区财务总监两个工作岗位,审核岗位负责组织和督促委派财务总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按财务规则和会计工作制度,及时做好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涉农社区财务总监岗位负责村级总账、明细账等账簿的登记和管理,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和年终决算,对村集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要求保管好历年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受委派驻社区工作的财务总监原则上应当担任该社区两委成员(非两委成员的须列席两委会议),按照社区干部管理,并承担该社区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统一薪酬。参照《瞻江街道薪酬待遇标准实施办法》文件制定本街道涉农社区财务总监工作人员薪酬体系,并做好薪酬核定工作。所需资金由街道统筹,不增加原涉农社区负担。委派财务总监不得违规在涉农社区领取薪酬。

  (五)统一考核。由街道涉农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联合各涉农社区对财务总监进行集中管理和绩效考核。保证委派财务总监工作的独立性,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四、进度安排

  根据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推进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研究准备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

  根据下发的指导意见,街道在摸清本地村级财务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充分征求各级各部门和村干部意见后,制定符合本街道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制定涉农社区财务总监垂直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的选拔、培训、使用、考核、薪酬等管理办法。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12月中旬-12月下旬)

  1、召开推进会、现场会。根据任务需要,及时召开推进会、 现场会,进行思想发动,明确目标任务和推进要求。

  2、建立工作进度报告制度。每月汇总统计进展情况并通报相关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各社区按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3、建立上下畅通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各社区进展情况,针对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协调,对各社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视情况召开业务工作会议,进行研究解决。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12月底)

  全面总结改革中形成的做法、经验、成效,保质保量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由街道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推进。各涉农社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高质量完成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

  (二)落实资金安排。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不增加涉农社区经济负担,工作推进经费由街道财政负责。涉农社区财务总监垂直管理后,原则上薪酬由街道财政承担,确需从涉农社区统筹的,分担部分不得超过原来涉农社区承担的财务总监工资福利总额。街道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村会计的业务培训、日常管理以及相关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三)加强业务培训。街道要做好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后涉农社区财务总监的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每名财务总监必须经培训后方能上岗,上岗后每年至少接受1次专门业务培训。培训要针对涉农社区会计的岗位职能,设置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三资”管理和农村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村级财务和“三资”监管软件的应用操作以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等课程。

  (四)严格纪律监督。严格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纪律,维护改革的严肃性。涉农社区财务总监选聘、派驻、考核以及建章立制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人员选拔、派驻过程中防止集体资金截留、资产流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监督,督促各项改革措施落实,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3

  为优化村级财务管理方式,健全村级集体资金监管体系,保障村级集体资金安全,维护集体权益和村民利益,防范财务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按照《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落实市、区党代会精神,以改革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构建立体监督体系为重点,按照“依法合规、民主公开、因地制宜、精简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村会计垂直管理和异地委派,对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数据实行网上运行、网上监管。在街道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下,成立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承担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账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有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必须依法进行,改革举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要与国家各项农村改革措施有效衔接、共享成果。

  (二)坚持民主公开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必须符合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规定。

  (三)坚持“四权”不变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不改变村集体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保持村集体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四)坚持核算主体不变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不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独立核算的性质,不分解、合并原有的会计核算单位。

  (五)坚持精简高效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不增加街道机构数量,不增加工作人员职数,不增加村集体经济负担,不增加群众办事难度。

  三、实施内容

  (一)垂直管理

  改革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村(社区)会计统一由街道及主管业务部门垂直管理。

  1、统一选聘。从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和其他部门会计人员中择优选调人员组成村级会计队伍,从现有村级财务人员中择优选聘和其他部门会计人员中择优选调仍然不能满足村会计需求的,由街道组织人事科按照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程序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会计。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选聘为村(社区)会计,现有村(社区)会计未被选入会计队伍的,由街道组织人事科统一安排。

  2、统一委派。整合财政管理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和审计科的力量,设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在街道财政局),接受财政局的领导和农经部门的业务指导。由“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与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委托协议,依据委托协议代理村(社区)和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账目,负责所有报账、记账等具体工作。在接受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向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派村会计岗位人员。

  3、统一职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代理村级会计核算与管理,办理资金拨付结算,实施会计监督,负责对委派村会计的管理、培训、调配、考核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需设审核、村会计两个工作岗位,审核岗位设主任1位,审核人员2位,村会计岗位各村(社区)1位,共8位。审核岗位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请款、支付及凭证的审核,将各村(社区)凭证、账册、合同等统一立卷归档,其中账册、凭证保管一年后按移交程序全部交各村(社区)归档管理。村会计岗位负责村级总账、明细账等账簿的登记和管理,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和年终决算,对村集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要求保管好历年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

  4、统一薪酬。村会计薪酬由街道财政承担,按年终各村(社区)绩效考核相应比例进行薪酬确认,由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放。委派村会计不得违规在村(社区)领取薪酬。

  5、统一考核。村会计驻村(社区)后,其人事关系落在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由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会计的集中管理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按照《东北塘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执行。受委派驻村(社区)工作的村会计原则上应当在所在村两委任职(非两委成员的须列席两委会议)。街道要保证委派村会计工作的独立性,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建立村会计年度考核和奖惩制度,对考核优秀的村会计给予激励表扬,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村会计及时进行调整,形成能进能出、奖优罚劣的用人机制。

  (二)异地委派

  在接受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向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派村会计岗位人员,实行统一委派、异地任职、定期轮岗制度。

  1、按照异地委派的原则,所有会计人员须委派到其户籍所在村(社区)以外的村(社区)工作。原则上异地任职满5年后须再进行异地交流,个别村(社区)因特殊原因无法实行异地委派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再由街道报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2、委派时要充分考虑会计人员的工作经历、能力及村(社区)的经济规模、业务数量,做到人尽其才、人事相配、酬劳相适。

  3、会计委派后,其人事关系放在代理服务中心,工资由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放,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受委派驻村(社区)工作的村会计原则上应当在所在村(社区)两委任职(非两委成员的须列席两委会议),按照村(社区)干部管理,并承担该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立体监督

  加强监督是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的核心举措,也是保障其他改革措施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要切实解决村级财务监督工作碎片化、单一化、孤立化的问题,构建立体化、多层化、信息化的监督体系。

  1、做实民主监督。村级“三资”所有权归全体村民所有,村民有权利、有义务对村(社区)财务进行民主监督。要保障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对村(社区)财务监督的权利。要更大力度、更广范围、更多形式推进村级财务公开,凡不涉密的财务信息原则上都应向村民公开;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电视等现代信息技术工具对村级财务进行及时公开、动态更新,使村民真正获得知情权、监督权。

  2、做强制度监督。制度是各项监督措施的载体,是重要的监督手段。要进一步健全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通过制度管人、管钱、管权。

  3、做优组织监督。街道财政管理科、审计科、资产管理科、农业农村科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管,每名村会计必须经培训后方能上岗,上岗后每年至少接受1次专门业务培训。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村级财务进行年度审计或专项审计,及时纠正问题,规范会计行为。街道纪工委要加大对涉村(社区)、涉农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和监督问责力度。

  4、做好技术监督。发挥“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和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的作用,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各村(社区)所有财务信息、产权交易信息都在平台上进行,公开透明,全程留痕,实现对村级财务全程化、系统化、信息化监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9月至10月)。细化试点内容,明确重点任务,全面启动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的先期事项,制订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明确村会计的选拔、培训、使用、考核、薪酬等管理办法,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做好改革的宣传发动等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20xx年10月至11月)。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改革工作,开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机构、人员双到位,场所、设施双保障,职能、责任双分离,理顺农村财务管理体系。

  (三)巩固提升(20xx年12月底)。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总结改革中形成的做法和成效,完善改革中的薄弱环节,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北塘街道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协调推进小组,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科、纪工委、财政管理科、审计科、资产管理科、农业农村科、民政科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工作组组员,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负责改革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加强协同联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协同推进;各村(社区)通力配合、上下统一、有效衔接、积极落实,切实推进改革任务和举措落地。

  (三)加强经费保障。街道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加大对改革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支持人员薪资待遇的落实,以及业务培训、日常管理以及相关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四)加强考核监督。街道纪工委开展考核督查,不定期检查改革进展和实施效果,督促各项改革措施落实,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街道改革协调推进小组和各责任单位细化改革台账,适时开展改革措施及其成效评估。

  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4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合规、民主公开、因地制宜、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村会计垂直管理和异地委派,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到20xx年底,全镇村(涉农社区)会计全面实行垂直管理、异地委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数据实行网上运行、网上监管。

  二、主要内容

  1、统一选聘。通过从现有村级财务人员中择优选聘、其他部门会计人员择优选调以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会计等方式组成村会计队伍。从现有村级财务人员中择优选聘和其他部门会计人员中择优选调仍然不能满足村会计需求的,由组织人事科按照公开招聘村(涉农社区)工作人员的程序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会计。公开招聘的村会计除符合一般村(涉农社区)工作人员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且能够服从统一分配。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及以上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选聘为村会计。对未留用的原村会计就地转任其他岗位,也可在其他单位安排岗位。

  2、统一委派。整合现有镇、村(涉农社区)两级人员力量,成立“东港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挂牌在镇财政局财政管理科,接受镇财政局的领导和镇农经部门的指导,由“东港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村会计的管理。按照“四权”(村集体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原则,由“东港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与18个村(涉农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委托协议,依据委托协议代理村(涉农社区)和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账目,负责所有报账、记账、复核等具体工作。在接受村(涉农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后,“东港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向18个村(涉农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派村会计岗位人员,实行统一委派、异地任职、定期轮岗制度。委派时要充分考虑会计人员的'工作经历、能力及村(涉农社区)的经济规模、业务数量等因素。

  按照异地委派的原则,所有村会计须委派到其户籍和集体经济组织基本成员资格所在地以外的村(涉农社区)工作,原则上异地任职满5年后须再进行异地交流,个别村(涉农社区)因特殊原因无法实行异地委派的,须由镇政府报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3、统一职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代理村级会计核算与管理,办理资金拨付结算,实施会计监督;负责对委派村会计的管理、培训、调配、考核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东港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审核、村会计两个工作岗位,会计岗位人员数量为村(涉农社区)各1人。审核岗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村会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按照财务规则及会计工作制度,及时做好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对各村(涉农社区)和村(涉农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负责。村会计岗位负责村级总账、明细账等账簿的登记和管理,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和年终决算,对村集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要求保管好历年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受委派驻村工作的村会计原则上应当担任该村两委成员(非两委成员的须列席两委会议),接受镇、村(社区)双重管理,承担该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工作并服从村(社区)其他工作分配。

  4、统一薪酬。坚持“人岗相符、岗酬相适、合理增长”原则,按照镇机关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合理的村会计薪酬,村会计薪酬由镇财政统一发放,需从村(涉农社区)统筹的,分担部分不得超过所在村(涉农社区)应承担的村会计工资福利总额,委派村会计不得违规在村(涉农社区)领取薪酬。

  5、统一考核。村会计驻村后,其行政、人事、工资关系落在“东港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由“东港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会计的集中管理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参照镇机关及村(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执行。村会计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在村“两委”中的任职由镇、村(涉农社区)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要保证委派村会计工作的独立性,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建立村会计年度考核和奖惩制度,对考核优秀的村会计给予激励表扬,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村会计及时进行调整,形成能进能出、奖优罚劣的用人机制。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明确村会计的选拔、培训、使用、考核、薪酬等管理办法。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时序进度,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2、全面试行阶段(20xx年10月):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面推进试行工作,开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机构、人员双到位,场所、设施双保障,职能、责任双分离,理顺农村财务管理体系。

  3、逐步完善阶段(20xx年11月):密切关注并及时解决试行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工作例会、定期通报、问题反馈等机制,逐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体系。

  4、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全面总结改革中形成的工作经验,完善改革中的薄弱环节,提升改革的工作质效,巩固改革的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纪委、组织人事科、财政管理科、农业农村科、民政科、资产审计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协调推进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筹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落实资金安排。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不增加村级经济负担。财政管理科统筹安排资金,加大对改革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支持人员薪资待遇的落实,以及后期对村会计的业务培训、日常管理以及相关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经费保障,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3、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后村会计的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每名村会计必须经培训后方能上岗,上岗后每年至少接受1次专门业务培训。培训要针对村会计的岗位职能,设置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三资”管理和农村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村级财务和“三资”监管软件的应用操作以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等课程。

  4、严格纪律监督。严格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纪律,维护改革的严肃性。村会计选聘、派驻、考核以及建章立制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会计人员选拔、派驻过程中要防止集体资金截留、资产流失。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监督,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5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管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切实维护好村集体和农民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全面推进梁溪区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指导方案》。

  二、制定过程

  《指导方案》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起草,区政府负责审查并发文,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学习调研。为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村改居财务管理方式,区国资办联合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四个涉农街道等部门前往惠山区考察学习,深入探讨交流了财务管理方式经验、财务人员编制管理、构建薪酬体系、财务监管机制等。通过走出去学习借鉴成熟经验,拓宽改革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区国资办系统学习中央以及省委、市委有关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梁溪区实际情况起草完成了《指导方案》

  二是征求意见。《指导方案》初稿形成后,区国资办向各涉农街道征求意见,其中黄巷街道提出“统一薪酬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街道村会计薪酬体系”。以上建议已被采纳。7月23日,区国资办形成了《指导方案》报批件,经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未发现相关问题。

  三是审定通过。 8月19日,区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指导方案》。

  三、主要内容

  《指导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等四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这部分阐述了《指导方案》的根本遵循。二是基本原则。这部分强调了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遵循依法合规原则、民主公开原则、“四权”不变原则、核算主体不变原则、精简高效原则等。三是主要内容。这部分明确会计岗位的统一选聘、统一委派、统一职责、统一薪酬、统一考核。四是进度安排。这部分把改革分为全面发动阶段(20xx年7月-8月),涉及工作部署和人员培训。统筹推进阶段(20xx年8月-9月底),重点工作为各街道制定实施方案,涉农社区会计垂直管理制度及选拔、培训、使用、考核、薪酬等管理办法;建立季通报制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0月-11月底),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总结改革中形成的做法和成效。

  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6

  为规范我旗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质量、规范会计秩序,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督促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加强自我约束,防范廉政风险,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预算一体化改革要求,结合我旗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推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全旗行政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会计内控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符合制度要求,财务支出管理规范,会计管理工作得到不断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察右前旗会计复核中心。复核中心设置主任1名,总会计师1名、总审计师1名。增设会计复核中心事业编制27名。

  设置会计复核中心复核岗,驻会计复核中心办公,具体负责所辖预算单位报账资料复核工作和支付数据发送。为了强化财务监督管理,整合人力资源,复核中心设置复核窗口6个,分别为:农业农村(含乡村振兴)、经济建设、乡财政、社会保障、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对应财政各业务科室)。每个窗口设复核人员4名(含窗口负责人1名),复核岗控制在24人。

  会计复核中心具体负责预算单位报账材料集中复核(负责单位端复核业务)和向银行发送支付数据。根据《会计法》、《审计法》、《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法规制度,认真做好所管单位报账资料复核工作;依法进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复核后向银行传送支付数据。一是事前审核。对工程项目类大额支出实行事前审核,即单位会计将具备支付条件的拟支付票据初审后报复核中心审核,复核中心现场给予办理,审核通过后由复核中心办理请款手续。二是事中审核。对日常零星业务支出、个人工资类支出实行事中审核。即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将日常公用经费额度定期请款办理至单位零余额账户,单位会计将审核后的支付票据报复核中心审核后给予支付。(逐步实现电子化审核流程,单位会计将拟支付资料通过电子化凭证给予传送,复核岗下载后给予网上审核)核算范围涵盖各单位的行政账、食堂账、工会账、及基建账等所有账户。

  复核中心在办公形式上采取的是“大厅式办公,柜台式营业”,在运行中遵循“三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年度经费预算仍由各单位编报和执行:二是单位的理财机制不变,即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仍在各单位,三是会计主体不变,在各单位保留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的基础上由单位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对各预算单位账务实行统一复核报账资料、统一办理资金结算。会计、出纳参与单位经济业务全过程,复核进驻会计复核中心,对单位会计提供的报销材料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专业化审核。复核后传送支付数据。

  (二)高质量配齐财务人员。全旗共有一级预算单位76个(不含国资局),根据预算单位业务需求,共设置财务人员163名,详细设置情况见附表。为了适应预算一体化改革需求,根据我旗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从业人员现状,需对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调整,以适应财会电算化改革要求。

  1.现有财务人员原则上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继续留任。不符合上述条件在编人员由原单位转岗;临时聘用、退休返聘人员由原单位有序辞退或转岗另行签订聘用合同。

  一是第一学历为财经类、经济管理类、金融类相关专业;

  二是非上述专业毕业但取得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

  2.优化调整后全旗共需财务人员189人(其中:一级预算单位设置会计、出纳163人,会计复核中心26人),除去留任的原有财务人员,如财务人员仍有短缺,可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调剂,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合同制财务辅助人员。旗人社局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考全日制专科以上财经类专业毕业,同工同酬合同制财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执行,缴纳五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财政局统一考核合格后,与财政局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详细招聘方案另行制定)

  三、工作要求

  本次财务管理改革工由旗财政局牵头有序推进,20xx年起各预算单位将所有账套纳入一体化平台管理,各单位应以此为契机,做好财务档案归集,与本次财务管理改革同步进行。本次财务管理改革结束后,预算单位以后不得自行聘用临时财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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