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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活动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其实就是针对活动相关的因素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选2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区“7.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保障民生、保障效益、保障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XX]40号),围绕“一个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突破“两大重点”(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方面实现突破、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取得新突破),完善“三项机制”(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四个转变”(由被动防范向依法监管转变、由专项整治向规范管理转变、由行政管理向依法监管转变、由控制伤亡向职业健康转变),抓好“五项工作”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建设、职业健康监管、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安全监管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杜绝安全生产重特事故,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力争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三、集中整治时间

  20xx年7月2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工作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我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活动的开展,全面落实各村、各单位、各安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责任。继续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从而形成我镇安全生产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良好格局,确保我镇此次安全生产领域集中整治圆满成功。

  (一)水陆交通安全

  1、道路交通安全

  镇交管办、镇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按照交通领域“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进行严管重罚,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刻通知相关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严厉打击客车、小型微车、私家车、出租车的“三超一疲劳”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三是要严厉打击长安车、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现一起,重处一起,杜绝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镇交管办要完善相关工作应急预案,检查和隐患排查台账,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镇,第三责任人是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是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2、水上交通安全

  镇船管办要加强对全面库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力度。一是加强对库区所有船只的安全管理;二是严厉打击客船“三超一疲劳”和驾乘人员不穿救生衣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是严厉打击农用船、渔船、自用船非法载客行为和驾乘人员不穿救生衣行为,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镇船管办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台账,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第三责任人镇船管办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库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二)食品安全

  镇安办、镇卫生院要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检查。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企业和个体,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三是严厉打击“三无”、“过期”食品销售现象,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四是坚持食品流通领域的索证索票制度,督促各企业和个体完善相关进出货台账;五是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群体性聚餐相关工作制度监管,加强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教育培训,杜绝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镇卫生院院长,第三责任人镇安办工作人员及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库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三)消防安全

  1、天然气安全

  镇安办要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对我镇天然气的用气安全检查和监管。一是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和责任对象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加强对我镇天然气用户的用气安全教育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用气意识;三是严厉打击天然气管道私拉乱接现象,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并对当事人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经济处罚。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场镇建设副镇长兼武装部长唐千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天然气公司负责人,第三责任人镇安办、天然气公司驻镇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2、居民用电用火安全

  镇安办、镇供电所要加强对我镇群众的用电、用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监管。一是加强农村用电用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镇安办要完善相关消防应急预案,做好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镇供电所负责人,第三责任人镇安办、供电所包片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四)森林防火安全

  镇林业站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安全的检查监管。一是加强对各村护林员的管理,充分做到定员定岗,凡护林员不在岗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林区防火意识,特别是假期小孩玩火,要教育群众加强对自家小孩的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三是镇林业站要完善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及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农业的副书记苏孝林、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第三责任人镇安办、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五)建筑施工安全

  镇国土部门、村健所、安办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管和检查,按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相关工作要求,对建筑施工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一是镇安办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巡查,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二是镇村建所要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管理,完善相关工作措施;三是镇安办要责令施工单位完善相关安全标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村建的副镇长唐千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第三责任人镇安办、镇国土所、镇村建所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六)防汛防洪安全

  镇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汛期水情的监测,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领导,做好汛期安全装备工作和应急演练。一是镇水利部门要做好防汛防洪的物质准备工作;二是降雨期间要加强对雨情、水情的监测,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三是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农业的副书记苏孝林、武装部长唐千勇,第三责任人镇水利站、安办所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七)其他安全

  镇安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网吧等其他安全工作监管和检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管理。一是要协助国土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控,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并落实专人加强对地质灾害的日常监控监测,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领导和国土部门进行报告,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镇安办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户的经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三是要按照网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网吧安全的管理,定期对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网吧经营单位定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三是镇安办要完善相关工作预案和制度。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第三责任人镇安办、镇国土所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健全机构

  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安全生产领域集中整治活动,镇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赵志豪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镇安办要通过标语、图展、传单等方式加强我镇安全生产领域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通过对广大群众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各村、各单位每月对本村村民、本行业工作人员不得低于3次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例会。

  3、强化工作纪律

  在集中整治期间,各村、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对各自领域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凡因工作消极、不到岗到位、不履职尽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纪、党纪、政纪处分。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

  按照11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水发〔20xx〕589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水务局决定在全区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区水务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重点

  1、在建水利工程。重点是冬季施工的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小水电站、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2、水利设施运行。重点是水库、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小水电站、河道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安全等。

  3、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学校、幼儿园、办公区域、宾馆、家属院、出租铺面等场所的水电暖、消防设施、饮食安全及行车安全等。

  4、重点部位。重点是水库大坝枢纽、溢洪道、泄洪洞、人饮工程、干渠渠堤、施工现场安全等。

  5、重大隐患。重点是大坝安全、人饮水厂、闸门启闭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河道采沙、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防煤气中毒等。

  (二)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定期排查、登记建档、治理措施等长效制度。

  2.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现象。

  3.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有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4.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6.是否贯彻落实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是否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四、组织实施

  这次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区水务局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自查(11月26日至12月8日)。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

  (二)区水务局检查(12月9日至12月18日)。区水务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单位,要重点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各成员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要大力宣传,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确保整治成效。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专项整改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要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别于12月3日、9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2)上报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进行挂牌督办。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原则上不得少于1个。

  (四)做好总结上报。区水务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组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各单位专项整治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区水务局备案;于12月12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区水务局。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全区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突出推进落实“一岗双责”、“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等重点工作,探索建立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为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靠实安全生产责任

  1、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在安全生产上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水务局每月到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市水务局每月中旬到重点水利建设现场专项督查一次,检查工作要有安排、有落实、有通报。

  3.对出现不按要求召开安全列会、安排落实不到位、不定期组织检查、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在全水利系统进行通报。

  (二)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水利行业专生产经营行为

  1.各单位要加大对水利行业专项整治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在搞好日常检查的同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限时整改、挂牌督办等强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小水电站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和操作规程,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深入细致查找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进行坚决整改。

  2.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推动监管,以处罚促进整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配合安监部门集中处罚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全面落实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的工作措施,强化整改力度,增强整改实效。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各单位要和安监部门密切联系,按照省市区目标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达标任务。

  2、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监部门将依法严厉处罚;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委会将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1.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摸清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做出安排。要改进作风,实行跟踪服务,督促、指导、服务企业办理手续。要建立项目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努力扭转“三同时”执行不够到位的局面。

  2.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以前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投产但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可由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等相关文字、影像资料一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以后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1.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整改到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着力实施。整改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区水务局备案。

  2.结合“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立即组织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区水务局根据上级安委办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4

  10月24日14时0分许,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街道旁一间彩钢房内发生爆炸,造成周围多处建筑物受损。截至2日9时,爆炸已造成14人死亡,106人受伤。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街办实际,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辖区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街办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民爆物品领域。严格落实《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重点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对非法矿点、闲置庭院、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部位进行彻底清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活动。督促有关企业加强对爆炸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爆炸物品领取、清退、保管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日常演练,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二)道路交通领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重点加强对县乡公路和农村道路的监管,突出对农机安全和校车的治理,排查重点路段交通标示标志是否完整,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车辆实施区域内全程监控,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领域。排查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化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严格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和安全出口锁闭、用彩钢板搭建建筑、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线以及用煤用气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领域。排查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充装和使用燃气行为。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冬季施工安全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工地工人住宿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高层建筑施工隐患整治情况。重点对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整治餐饮、宾馆、家庭用户等场所用气隐患和液化气罐、管道等安全隐患,规范石油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防止泄漏和爆炸,坚决杜绝发生燃气事故。

  (五)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排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等环节,检查企业安全规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设施设备检测维护保养制度、重大危险监控制度落实,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中毒、防静电等安全情况。严格查处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现象。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应急救援知识和预案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六)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排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占压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占压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禁止在管道上面取土、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形成新的占压等隐患,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

  (七)校园安全领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安全环境。重点加强危漏校舍、教学用危险化学品、校园食堂食品、校园集会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校车动态监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门卫制度。

  (八)特种设备领域。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运营情况。重点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及电梯使用与维保、压力管道和气体充装等安全隐患突出行业进行整治,力争做到隐患发现一处就消灭一处。

  对食品药品、旅游景点、废品收购站、电力和农用机动车辆载客等其他领域,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村(社区)也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xx年11月2日开始至20xx年2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日至11月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11月10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报街办安监站。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1月日至20xx年1月2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对拒不整改的向街办安监站报送隐患情况,20xx年1月2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总结深化阶段(20xx年1月26日至2月1日)。安监站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指导建立健全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2月1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向街办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总结报告,报街办安监站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街办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xx街道办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街办主任王九洲同志任组长,各(主任科员)副职领导任副组长,街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街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整治行动具体由街办安监站组织协调实施,分管领导陈涛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和督促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街办纪委组成督查组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全过程。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街办电子信息办要深度报道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曝光。

  (三)扎实排查整治。本次检查活动由各包片领导组织开展,包村同志实施,村(社区)、组、企事业干部深入到一线,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重点查看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对于无法解决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向街办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上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整治与日常监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协同推进,全面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网,强化安全监管硬约束,促进街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五)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把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成效作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凡是区域内发生1起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受奖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整治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

  各党(总)支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我街办安全形势平稳。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5

  根据县政府、县安委办两个“通知”精神,我公司决定后半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活工要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记“稳健腾宇、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动,全体员念,认真学习贯彻两个“通知”精神。按照公司“大检查、大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准备、认真落实把安全工作真真抓到实处。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管理、重实效”为要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减少一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总经理许建光为组长的大检查大整顿领导组,研究解决大检查大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工作顺利开展。(领导组名单附后)

  三、检查整治范围

  各项目部施工现场。

  四、检查整治内容

  (一)抓好九查九看

  1、查近期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的会议方案、资料。看各项目部对两个“通知”精神是否得到传达和贯彻。

  2、查解决安全突出问题的措施办法,看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置在首位。

  3、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制度、会议纪要。看一“岗”双责是否落实。

  4、查安全监管职责划分,今年以来安全检查台账、文书、档案。看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做到无缝对接。

  5、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领导带班资料。看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落实。

  6、查日常管理特别是班组管理记录,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是否真正建立。

  7、查现场管理各环节,看安全隐患治理是否彻底。

  8、查标准化技术管理教育培训,看基础工作是否扎实。

  9、查防汛物资,应急队伍及预案,看防洪、防汛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二)具体检查整治内容

  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

  2、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措施及液化气使用安全防患措施,工人宿舍安全是否有措施有落实。

  3、工地防汛工作及防范措施。

  4、工地消防设施布置及应急措施。

  五、方法步骤

  (一)大检查大整治时间

  20XX年6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各项目全面自查自整,公司领导组同步检查、专项督导,抓反复、反复抓,抓出成效。

  1、自查与督查相结合

  各项目部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大整治,不留死角。对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进行全面评估。

  2、安全检查与安全考核相结合

  必须坚持“零容忍”,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跟踪落实,严格考核责任追究制度。

  3、推动整改与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相结合。

  通过检查整改,加强安全投入设施建设,实现精细管理,强化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安全工作考评

  大检查大整顿中,对各项目部整治工作进行考评,排队奖惩,因工作不力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检查整治时间发生事故的启动问责机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各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人,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准主管准负责”的原则。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项目部负责人亲自组织自查自纠,按照安全生产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上报公司和住建局质安站。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坚持边检查、边整治,一般隐患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并限期整改,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四)“知责、履责”安全承诺

  工人对班组,班组管理人员对项目部,项目部对公司,公司总经理对社会做出安全承诺,并严格兑现。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个项目部要针对不同岗位、工种分期分批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六)全面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各项目部要把大检查大整改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认真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地分析总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细化到每个王伟日常排查整改制度,做到一旦出现事故及苗头,安全隐患能早发现、早排除、早处置,杜绝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6

  按照XX的'统一安排,X月XX日至X月XX日,利用X天时间,由我带队对分管行业、分管区域、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集中排查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情况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此次开展安全生产整治专项活动为契机,带领分管各部门深入基层,全面排查全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卫生医疗、渔业船舶等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切实提高安全管控能力,有效化解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目前,共排查安全生产主体XX家,共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XX个,已整改XX个,整改率达XX%。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构,成立由本人任组长,XX、XX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组织、部署,深入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明确整治重点和难点,确保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是深入排查整改,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整改专项行动排查范围,组织XX、XX等部门深入分管行业、领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具体负责人,确保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强化舆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安排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村屯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板、微信群等载体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通过走访、排查等方式提醒各生产主体负责人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全面增强人民群众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能力。

  三、存在问题

  总体来说,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生产主体安全意识薄弱,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二是部门统筹兼顾不力。部分监管部门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等同于开展业务工作,没有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护机制。三是群众安全意识不强烈。有的群众缺乏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四、整改建议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深入细致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织牢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坚持以“四不两直”、督导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7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电梯安全、工贸企业较大风险作业、职业病危害等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文化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起,至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各镇(园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专项会议,布置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和要求,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整治阶段(4至10月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份)

  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相关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并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级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优化整治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确保整治活动稳步推进;三是要加强督促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帮助企业查找薄弱环节,确保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五是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治工作信息。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8

  为进一步摸清全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平安、和谐建设,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十行百企千村”安全生产普查整治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建专业普查队伍,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盲点、黑点,巩固全乡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良好形势,创建平安、和谐富官庄。

  二、任务目标

  这次普查整治的目标为:组建起业务熟练、涉及领域广泛、责任分工明确、配合协调有力的专业普查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问题在哪里、隐患是什么、可能发生什么事故、应该如何解决”的总体思路,利用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广泛深入村户、企业、单位,进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全面普查,彻底托清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状况底子,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整治,促进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普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普查整治范围

  1、十行: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旅游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包括网吧等)。

  2、百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及各类民营企业。

  3、千村:辖区内的57个行政村。

  (二)普查整治内容

  依照《沂水县安全生产检查手册》中不同行业的检查标准,对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普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佩戴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保障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3月下旬)

  各村、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广泛宣传开展普查整治活动的内容、目的和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普查阶段(4月上旬)

  各村、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依据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逐单位、逐项内容进行普查,并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汇总。

  (三)整改阶段(4月中旬至下旬)

  各村、各部门针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资金、定措施”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完毕的,制定出具体的整改计划和监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行百企千村”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乡安监办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把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目标责任,确保普查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全力。

  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立足职责分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主动工作,凝成抓普查整治的共识与合力,推动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各村、各部门和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普查整治工作信息的联络和报送工作,切实在全乡构建起上下衔接、左右互通、畅通快捷的信息交流渠道。普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问题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各类安全隐患特点,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加强调度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为确保工作成效,乡政府将组成工作督导组,调度、指导、督促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开展。工作结束后,将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严肃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9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办公室电话:xxxxxx,手机:xxxxx)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0

  根据县政府和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从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3月15日为我校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期,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全校深化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组,统一领导全校深化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研究解决继续深化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此项活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负责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二、检查整治范围和分工

  学校重点检查消防、道路交通、施工建筑、电力、危险化学品、校园伤害、体育运动器械等,突出校园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突出学校安全隐患反复出现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具体分工如下:

  1、各班班主任负责各班学生及教室的安全。

  2、领导组负责电力、送暖设备、体育运动器械、楼道窗户、实验器械、消防设备等。

  三、检查内容

  1、各班班主任是否给学生每星期上安全教育课。

  2、各班是否建设了安全责任体系。

  3、电力、暖气设备是否经常检查。

  4、消防、实验器械是否存在隐患。

  5、校园内外建设设施是否有不安全隐患。

  6、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案、物资储备、抢险队伍是否到位。

  四、检查方法

  此次继续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查、立查立改,领导组要深入各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展开对责任人调查处理,确保查整活动不走过场,确保学校安全。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领导组,组长要立即上手、亲自上阵、直接负责,扎实推进整治活动。各班将活动实施方案于12月30日报学校领导组办公室,每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2、坚持真查真改。在查整过程中,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和“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以检查促整改,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

  3、严肃工作纪律。此次活动要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对活动开展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工作不扎实、图形式走过场的班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严格按事前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要强化警示教育,抓住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案例,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1

  一、主要任务

  认真落实“安全年”行动计划,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月各项活动,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攻坚领域

  全街道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山林防火、油气管线、液化气站、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重点工作

  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中,各村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各职能单位要按照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行业领域监管,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单位要按照《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安全年”活动计划》确定的分工(附表一),突出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液化气站、涉氨制冷、旅游、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海洋渔业、山林防火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整治行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工作,采取“四不两直”和“两带一公开”的检查方式,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办事处,实行挂牌督办。整改期间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应急预案,严防隐患发展成为事故。对存在隐患整改无望又严重危及生产的企业,要坚决关闭。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的各项措施,确保逐条整改到位,对于抗拒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上限处罚。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管区要加强对村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协助各有关单位做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顿工作。各村庄要督促无消防用水的小企业、小作坊建设消防水池,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流形式,对辖区村庄出租房要采取分组、分片等形式逐村、逐户摸排安全隐患。对村民用电管理、线路老化极易引发火灾等知识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对治安的巡逻力度,避免村庄治安案件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资质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临沂市平邑县“3.15”无证非法开采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通过规范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即墨市第十一个“四五安全日”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不断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要继续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制度。要继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理念渗透到机关、企业、村庄,落实到日常学习生产生活中,使安全生产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五)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搞好发动部署。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是推动当前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讲政治、讲大局,充分认识开展这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

  (三)加大督导力度。4月份安全月期间,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将带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到分管领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在督导检查中重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生产资质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安全年”行动六大战役开展等情况,及时纠正、治理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活动经验,于4月30日前将领导带队督查情况和活动总结通过邮箱报安监办,行动情况月报表于每月30日前通过邮箱报安监办。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为引领,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近期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卫生院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中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7月中旬,为期100天左右。

  二、专项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动员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整治,集中摸排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除安全隐患盲区;坚持“全面查、真正查、从严查”,

  (三)坚持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并重;

  (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自主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到位,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到位。

  三、专项整治任务

  (一)认识到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科室、村卫生室有关人员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清醒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医疗安全事故防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

  (二)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态管理。严格督促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凡隐患限期治理不到位的,该实施处罚的实施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

  (三)强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项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做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底至6月底)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督查总结阶段(6月底至7月上旬)

  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强化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卫生院成立院长李祥岭任组长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信息科,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指导。各科室、各卫生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根据我院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隐患点、及医疗安全隐患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报送,及时整改。各科室、各卫生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

  六、工作内容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7.消防安全技能演练方案、实施;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工商贸企业特点,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巩固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进一步推动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宣传、大普及。充分利用橱窗、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百日大会战”动态,促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隐患排查率100%,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100%,重大隐患公告公示率100%,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年内整改销案率95%以上。

  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大教育。在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新工人安全培训率100%。

  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大检查、大督办。结合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办检查。

  三、整治的重点

  机械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理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密闭的涂装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各类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冶金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和应急演练;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潮湿季节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潮湿物体接触发生喷溅和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预防冶炼炉爆炸喷溅、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演练和改进;工业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审批、监控制度是否得到认真执行及进行整改。

  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消防通道设立情况;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特种设备的定检情况;高温天气防火灾、防触电、防雷击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防坍塌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室外安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防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

  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与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企业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四、活动时间及安排

  集中整治时间:20xx年5月23日至9月31日

  宣传动员阶段

  各地、各安监局20xx-07-31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专人,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安排部署。

  自查自纠阶段

  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开展自查,每一项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产停业。7月10日前,各企业要将自查情况分别上报所在地安办XX县安监局。

  集中整治阶段

  各地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企业的整改方案进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要建立重大隐患报告销案制度,各地对企业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直至重大隐患消除为止;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危险源,要督促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监控措施,并定期进行督查。

  总结验收阶段

  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结束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原则,针对夏季暑期长、气温高、事故多发的特点,部署安排好下一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强化领导。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百日安全大会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支持,保证人、财、物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整治工作中要把握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确保“百日大会战”活动取得实效。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要突出机械、冶金、商贸等重点行业;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工作难以推动的重点企业;突出暑期、汛期和举办北京“奥运会”等重点时段;突出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强化督查,确保成效。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4

  一、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各类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制订与落实情况;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七)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

  (八)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二、检查对象:

  工矿企业。

  三、检查方式

  整个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前,各有关行政村要加强指导企业自查工作。企业要根据排查表(见附表)内容逐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

  (二)复查阶段: 4月15日—4月17日。由镇、村安监员,对全镇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各相关企业。

  (三)整改阶段:企业应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计划,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间进行逐项整改,并要求于4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本企业没有技术能力整改的要聘请专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行政村,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保证此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要重点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完善资料,强化建档。各企业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归类建档,便于检查,并将各类资料于4月20日前分别上报所属行政村及镇安监站。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工商贸企业特点,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巩固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进一步推动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宣传、大普及。充分利用橱窗、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百日大会战”动态,促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隐患排查率100%,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100%,重大隐患公告公示率100%,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年内整改销案率95%以上。

  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大教育。在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新工人安全培训率100%。

  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大检查、大督办。结合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办检查。

  三、整治的重点

  机械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理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密闭的涂装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各类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冶金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和应急演练;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潮湿季节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潮湿物体接触发生喷溅和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预防冶炼炉爆炸喷溅、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演练和改进;工业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审批、监控制度是否得到认真执行及进行整改。

  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消防通道设立情况;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特种设备的定检情况;高温天气防火灾、防触电、防雷击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防坍塌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室外安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防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

  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与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企业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四、活动时间及安排

  集中整治时间:20xx年5月23日至9月31日

  宣传动员阶段

  各地、各安监局20xx-07-31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专人,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安排部署。

  自查自纠阶段

  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开展自查,每一项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产停业。7月10日前,各企业要将自查情况分别上报所在地安办XX县安监局。

  集中整治阶段

  各地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企业的整改方案进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要建立重大隐患报告销案制度,各地对企业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直至重大隐患消除为止;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危险源,要督促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监控措施,并定期进行督查。

  总结验收阶段

  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结束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原则,针对夏季暑期长、气温高、事故多发的特点,部署安排好下一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强化领导。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百日安全大会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支持,保证人、财、物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整治工作中要把握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确保“百日大会战”活动取得实效。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要突出机械、冶金、商贸等重点行业;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工作难以推动的重点企业;突出暑期、汛期和举办北京“奥运会”等重点时段;突出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强化督查,确保成效。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6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7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力争全年“零死亡”目标实现,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时发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圆满收官。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结束。

  三、攻坚主要内容。

  (一)聚焦四个专项整治

  1.金属冶炼及铸造。

  重点检查事项:

  (1)冶金和涉及金属熔炼企业消除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的情况。

  (2)冶金和涉及金属熔炼企业消除吊运铁水、钢水和液渣起重机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情况。

  (3)冶金和涉及金属熔炼企业消除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和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的情况。

  (4)冶金和涉及金属熔炼企业消除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情况。

  (5)冶金和涉及金属熔炼企业消除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和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的情况。

  (6)冶金和涉及金属熔炼企业消除高炉、转炉、钢水连铸、加热炉、中频炉和煤气柜等煤气区域的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和人员休息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以及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的情况。

  (7)冶金企业消除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隔断装置和吹扫设施的情况。

  (8)冶金和涉及金属熔炼企业消除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的情况。

  任务分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重点对武钢集团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草铺生产区开展执法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排查辖区内其它金属熔炼企业,对照检查事项开展排查并督促整改。

  2.粉尘涉爆企业的专项治理。

  重点排查以下安全隐患:

  (1)粉尘涉爆企业消除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情况。

  (2)粉尘涉爆企业消除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的情况。

  (3)粉尘涉爆企业消除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情况。

  (4)粉尘涉爆企业消除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情况。

  (5)粉尘涉爆企业消除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情况。

  (6)粉尘涉爆企业消除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的情况。

  任务分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重点对规模以上企业饲料加工、煤粉制备开展执法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排查辖区内其它涉及粉尘爆炸企业,并对照检查事项开展排查并督促整改。

  3.有限空间专项治理。

  重点排查以下安全隐患:

  (1)企业是否按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有限空间底数是否清晰,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2)是否落实作业审批制度等有限空间作业要求,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可靠,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应急管理是否到位,施救措施是否妥当。

  任务分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重点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排查辖区内其它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并对照检查事项开展排查并督促整改。

  4.涉氨制冷。

  重点排查以下安全隐患: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必须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

  任务分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重点对安宁雪宁冷饮厂开展执法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排查辖区内其它涉及制冷企业,并对照检查事项开展排查并督促整改。

  (二)确保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效果

  规模以上企业由安宁市应急管理局主导,聘请省级安全生产专家,采取“政府买单、专家把脉、跟踪整改”对企业安全管理进行量化,量化结果依据《安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制度(试行)》进行积分化管理,规模以下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由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派出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进行排查,各街道办事处派人全程跟踪学习并督促企业整改。

  (三)规模以下作坊式企业安全排查

  重点排查以下安全隐患:

  1、机械设备传动系统(轮、轴、皮带等)是否装设有效隔离装置;

  2、作业平台、地坑、地沟等是否采取防坠落措施;

  3、检维修作业是否采取断电、挂牌、上锁措施;

  4、临时用电是否乱拉乱接电线、用电设备是否装设保护开关和保护接地、是否存在一闸多机现象;

  5、易燃助燃气体气瓶是否分开存储,使用时是否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6、易燃易爆物品是否独立存储、不同类别危险物品是否分开存储;

  7、电工、电焊、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有无证操作;

  8、是否按标准要求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设施并保证良好可用。

  (四)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排查辖区内20XX年后新建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并形成名单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名单负责督促落实。

  (五)继续深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责任体系。

  2、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制度:危险因素辨识、危险源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审批及确认、各工种工序操作规程、防护用品、安全资金提取投入和使用、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应急救援与演练、事故报告及处理等,并建立台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实际作业中。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及时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和评审。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金属冶炼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从业人员数量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企业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性工作进行开展,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是否实行台账管理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是否对重大隐患整改效果进行安全评价,确保整改到位,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确保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组织生产。

  5、交叉作业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在正常生产与建设施工或检修之间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是否全面负责建设施工和检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建设施工或检修承担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将涉及本企业和施工企业、检修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事项纳入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制定施工或检修方案,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须经相关机构负责人审查同意。

  6、外委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企业不得将施工、检修等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的承包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承包单位要服从企业统一管理,并对工程或检修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负责。工程项目不得违法转包、分包。

  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作业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危害因素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冶金企业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8、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管理。应急预案程序简明具体、可操作性强,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与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9、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企业是否认真落实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中毒事故和高温流体灼伤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车间(工段)、班组现场管理情况。冶炼企业落实矿热炉塌料喷料事故的预防措施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涉及金属冶炼企业要从矿热炉设计和制造、炉况运行和维护、冶炼电极维护、入炉原料(粒度、湿度等)、送料加料操作、生产工艺、安全规程、现场管理、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重点环节,全面排查可能引发矿热炉塌料喷料事故的各种风险源和隐患,深刻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塌料喷料事故。

  10、冶金等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情况。规模以上企业是否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或到期复评工作。

  四、方法步骤

  按照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导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攻坚行动与三年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3月7日至4月15日)

  1.开展全员全岗位全过程自查。各企业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组织全体员工对各岗位进行翻箱倒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自查自纠;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必须聘请业务精干专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诊断式”检查,精准把脉,解决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彻底整改。并将自检自查报告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和街道办事处。

  (二)执法检查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

  1.制定“一企一策”监管措施。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和街道办事处认真梳理分析企业上报的自查报告,统筹结合今年以来部署的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分门别类地研究制定“一企一策”监管措施,建立重点执法检查台账。

  2.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检查,街道办事处负责规模以下企业安全检查,检查要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把专项整治情况纳入粉尘防爆、钢铁煤气治理交叉核验活动范围,一并进行核验。各项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检查、确认、签字,确保检查项目无遗漏、问题隐患找准确,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处罚、停产、关闭等处置意见。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跟踪企业落实。

  (三)通报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此期间将执法检查情况形成数据统一汇总,对执法检查期间查处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要向行业内及上级部门进行通报;对本年度内列入积分制管理的工贸企业,按照《安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制度(试行)》进行积分制管理。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按程序逐级上报挂牌督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划部署。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和街道办要严密组织本辖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水平。

  (二)严格执法,狠抓责任落实。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和街道办事处要强化严格执法,形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高压态势,通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真正做到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整治目标

  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是:进一步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渔业生产事故发生,完成市农业局和县政府下达我县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时间安排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从20xx年6月11日起到20xx年9月20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不定期地组织自查、互查,对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长期监控,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三)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乡(镇)开展总结工作;9月10日前,由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将“整治百日行动”书面总结上报县渔政大队。

  五、整治重点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

  六、整治措施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对船舶经营者处以罚款。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在内陆水域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处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其在离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罚款1000元对船舶经营者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级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地要围绕全年控制指标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船头。对于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提升渔船质量。各地要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按标准船型修理、更新渔船,对重要的安全设施要参照相关规定强制配备。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全面开展渔船质量大检查,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不得发放检验证书,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不得从事渔业生产。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实操技能。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渔业船舶船员资格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常识,提高持证上岗率,打牢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各地要根据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制定方案,及时组织辖区原有职务船员开展内河职务船员的考试换证工作,确保船员持证上岗;在年内要对所有水上作业人员组织完成一次紧急情况下船员穿戴救生衣和紧急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非法渔业生产行为。重点打击“三证不齐”、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安全生产设施配备不齐以及从事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作业的渔船;对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从事渔业生产、渔船违规载客载货等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

  (五)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各地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检查,并严格落实检查责任。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加以整改和总结,防止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六)加强对重要水域的隐患排查及整治行动。“棉电库区”、“金山电站库区”、“矶头电站库区”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乡(镇)要组织开展对使用禁、限用网具且影响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捞进行排查,并及时拆除整治,必要时可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率。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办和农机局“打非治违”工作精神,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打击农业机械行业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创造安全、有序的农机作业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使用假冒或伪造牌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行为;

  (二)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私自拼装、改装及出售报废农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20xx年5月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

  要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对查出的农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登记,逐项纠正和治理。既要督查检查,又要做好服务,落实分类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分析(11月20日后)

  各中心要对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于11月底前报市农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将其与“农机安全生产年”、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进各项农机安全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农忙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三夏”和“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宣传标语、“平安农机通”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着力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四)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坚持“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长期抓、反复抓,按照“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的要求,积极探索增强农机安全监管特点规律,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立务实的管理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

  现在是秋冬交替、风干物燥、气候多变的季节,同时四季度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和敏感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监局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及会议精神和要求,公司决定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本质安全,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发展稳定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任务: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切实落实自上而下的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管理格局,带动全员参与,搞好安全生产,确保实现百日攻坚战的目标。

  二、工作安排:

  1、10月21日前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召开“百日攻坚战行动动员会”把文件精神和公司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并利用板报、条幅等宣传工具,积极开展对本单位职工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方面的教育,努力增强在隐患治理工作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落实公司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具体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管理,逐步形成完整的隐患排查工作和长效工作机制。

  三、整治内容:

  1、隐患排查治理的共性问题

  各单位全面排查在生产工艺、基础设施的配备、技术装备的运用、工作环境及事故预防措施等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现场管理、违章违纪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各单位要把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考核,确保贯彻执行情况。

  (2)各单位要制定正副厂长、工段长、班组长和职工等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要严格按责任制进行考核,确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对每个单位提取安全费用,用来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4)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整改,对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治等情况进行查看和改进。

  (5)有特种设备的单位,要按时对其的完好状况和检测检验进行核对,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6)安全培训教育方面,各单位在每周三进行的安全会,要求必须认真对待,不能走过场,要有学习内容和签到表。三级安全教育方面,各单位要对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负起责任,不能应付了事,对新进厂的职工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进行告知。另外对于特种工的培训,首先要确保持证上岗,还要定期对其培训并进行考核。

  (7)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定期检查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是否有效,要求有演练方案和演练后的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并及时进行修订预案。

  (8)安全三同时有安全处主抓,确保在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冶金行业所设计治理的专项内容:

  在公司内部,主要是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柜、制氧机、连铸机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

  (1)各单位重点是监管煤气在生产、传输、使用过程中要防止泄露、中毒、爆炸事故的发生,建立并煤气管理制度,配备煤气防护设施并确保能可靠使用,同时建立应急制度。

  加强煤气防护能力的建设,对煤气作业相关人员和煤气防护站人员进行专业训练。在日常巡检的同时,辨识确认重点防护目标,像煤气管路、煤气柜和水封、排水器等。

  (2)各单位要加强煤气设施设备管理,对煤气设施设备进行编号管理,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和责任,对煤气水封排水器、泄爆装置、快切装置、报警装置等设备及安全阀和压力表等设备附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各单位在煤气区域动火检修时,必须开动火票,制定检修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在涉及吊运铁水、钢水的炼钢分厂和炼铁分厂,使用的罐体耳轴、天车、吊钩等必须定期检测,防治倾翻、喷溅和爆炸。

  (5)安全标准化建设。上次安监局领导和专家来公司炼钢、炼铁进行标准化验收所发现的问题,要继续查看并督促整改,确保下次验收顺利通过。另外制氧的标准化建设,要立即着手,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今年也通过标准化验收。

  四、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此方案安排工作,提升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现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向好,确保公司在百日攻坚战中取得良好成绩。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1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xx月xx日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市政府确定自即日起至xx月上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动员各级各单位和全社会力量,牢牢把握二季度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攻坚领域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森林防火、油气管线、城市燃气、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铁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防火安全监管。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防火管理责任,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单位实行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间断地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所有林区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巡查队伍、护林员队伍加大巡逻密度,延长巡逻时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扑救。强化防火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班组、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教育活动。要加大防火安全投入,完善防火安全设施,健全防火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油气管线和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好油气管道全面整治工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和专家,逐条管道排查隐患,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城市燃气管线和市政管网的安全整治,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经信、安监等部门积极配合,抓紧绘制城市燃气管线、市政管网、油气输送管网普查图。对于城市安全布局问题,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摸清底数,掌握城市内生产、使用、储存、输送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需要搬迁和拆除的,要一律搬迁拆除。对已经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一建档立案,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深刻吸取山西晋城高速公路隧道“3.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重点路段和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要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排查,严格落实整治措施。交通运输、铁路等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车站的安全检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交通、港航、水务等部门加强内河、湖泊、水库的航运、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引导企业形成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查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在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克难,以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五化建设”为抓手,学习借鉴煤矿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打好煤矿安全生产攻坚战。开展好“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全面履行矿长安全生产职责。对危险化学品重点镇、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攻坚克难,重点监管,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认真抓好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扎实开展资质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德安发〔20xx〕8号)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时限要求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全面治理,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四个阶段的集中行动,确保到9月底全面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结合资质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深刻吸取临沂市平邑县“3.15”无证非法开采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因资质问题造成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这次专项行动是市政府面对当前严峻形势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动员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4月15日前将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督导力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成立督导组,对本行业、本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蹲点督导,确保万无一失。各部门要将督导组的带队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4月15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面上巡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巡查组,对各镇街和各行业领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七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敷衍侥幸心理;二是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百日攻坚行动的发动部署、方案制定、组织领导和实施进展等情况;四是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五是开展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情况;六是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整治情况;七是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看是否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解决。

  (五)建立工作制度。各级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督导落实。一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听取有关镇街、部门开展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要建立宣传引导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曝光突出问题。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通过工作简报反映各单位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交流。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0日前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环境,提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根据安办《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十四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时间范围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危险作业

  1.有限空间作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整治: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高处作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广泛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宣贯培训与事故警示教育。针对坠落高度超过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重点整治:未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不具备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如酒后作业、情绪异常等);作业人员未规范系安全带(绳)、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将脚手架支搭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在强风或大雨、雪、雾等不利天气实施露天高处作业。

  3.煤气作业。以陶瓷、铸造等涉及使用煤气作业的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煤气作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治:未开展煤气作业安全培训;未在煤气作业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规范设置固定式检测报警器及使用便携式报警器;未配备防毒面具等劳保用品;未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煤气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煤气影响区域内设置人员密集的会议室、休息室等场所。

  (二)涉危险区域作业

  4.熔融金属场所作业。以巩固提升冶金安全整治成效为基础,进一步组织开展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会议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液渣)吊运影响范围内;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作业人员未开展岗位安全培训;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熔融金属吊运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件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5.涉爆粉尘场所作业。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

  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②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③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④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⑤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⑥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⑦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⑧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⑨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⑩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6.涉氨制冷场所作业。继续巩固提升涉氨制冷治理成效,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仍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氨气检测报警、排风及喷淋等装置未安装或失效;未按要求配备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三)其它重点作业

  7.外委施工作业。全面开展外委施工(含检维修)作业重点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整治:外委单位不具备相应作业承包资质;未制定检维修工作方案;相关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书面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未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

  8.特种作业。在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全面开展特种作业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其它属无证上岗行为。

  (四)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复工复产工业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工业园区内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消防。重点排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六)混凝土搅拌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抓好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我县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各乡镇场、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责、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规范管理工贸行业安全整治的工作机制,严格监督和督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二)突出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照整治内容要求,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同时,要加强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对自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要按照“两个15天”要求及时录入系统。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的督导检查,对发现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要严格“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坚决杜绝企业“带病”生产。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小结和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契机,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为目标,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等措施,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县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及重点内容

  整治目标:拖拉机挂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均达到90%以上;拖拉机违章率降低到24%以下,农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建立农机源头管理长效机制,达到管理水平高、守法意识强、安全隐患少、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好转、农机事故减少的目标。

  重点内容:重大隐患的治理,确保整治和监控到位;及时纠正、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后驾驶、拖拉机无反光标识、安全设施不齐全等严重违章行为;农业机械场、库、棚等设施安全情况检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

  三、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20xx年11月1日-10日)。深入村屯、集市和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宣传,印制专项整治宣传材料,发放到每名驾驶员手中,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强大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1日-20xx年4月30日)。围绕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有效整治。对“黑车”要坚持先落户、挂牌,后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的田查路检的查处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和密度。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5月1日-10日)。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5月10日前上报县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造舆论声势,让农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有机户、农民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部门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严格道路安全管理,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县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以查处无路权车辆(即无牌车辆)和无证驾驶为重点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警监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对经多次耐心教育仍拒不办理牌、证的农机驾驶员要依法强制执行。

  (三)强化行业服务,提高驾驶人员素质。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热情为有机户服务,树立农机监管部门良好行风。大力推行规范化、亲情化服务,努力做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要主动上门服务,深入村、屯及有机户家中进行现场办公,方便有机户。同时,开展技术咨询活动,无偿为有机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无偿为农机户安装反光标识,指导农机使用和保养,提高广大驾驶员素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李同志担任。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开创全局安全生产新局面,根据《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浏阳市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浏安发〔20XX〕9号)和《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浏安办发〔20XX〕34号)要求,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全局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期间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完善两个台账(监管台账、隐患台账),建立三个机制(隐患排查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讲评通报机制),落实四个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全局生产经营领域突出问题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风险,实质性提升全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百日攻坚”整治重点

  根据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做到既有针对性、突出重点,又要全覆盖、全环节、无缝隙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水库枢纽安全。根据部门职责做好枢纽工程定期巡视监测,按规程规范要求组织对枢纽金结、大坝观测、配电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保、消缺,对大坝、溢洪道、面板、发电隧洞、放空洞、引水工程、河堤等部位加强巡视,全面排查整改隐患。运维方要对防洪及雨情预报系统(含前端设备)、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商系统、中心机房、应急电源系统全面维护。及时推进机房、会商室、防汛值班室规范改造及网络安全升级,10月份全面完成坝区防雷升级改造,确保枢纽工程运行安全万无一失,确保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安全畅通。要根据来水情况,统筹防汛抗旱、生态补水、发电,精准调度水库运行。

  责任单位:枢纽工程管理所、局防办、水电调度与灌溉管理所、亿立能公司

  (二)电力生产安全。切实加强水电站运行管理及维护,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重点监管检修、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倒闸操作,抓实运行值班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双票制度,做好设备评级,有序推进等保测评和调度数据网及其网络安全建设。要提升站位,突出抓好生态机组24小时运行安全保障,加密巡视频次和监盘质量,及时处置故障,进一步完善优化生态机组大修方案,做好大修人员、物资准备和技术储备,压缩工期,择机实施大修,确保下游生态流量满足上级规定要求。加强110KV线路维护和隐患排查处置,适时组织一次线路安全运行专家评估。要加强小溪河电灌站监管,敦促高坪镇政府切实整改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水电调度与灌溉管理所、工程管理科

  (三)水库水质安全。基于近期气温、环境、库水流速等因素不利于水质自净,应加强加密水质监测、分析和水样送检,形成水质分析报告及时上报。要确保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完好,加强影响水质的污染源排查,必要时增加断面监测。物业公司切实做好水面垃圾打捞。通过综合立体防控,确保供水水质保持在二类及以上。

  责任单位:水资源保护科、水质环境监测监督管理站、资源管理所、物业公司

  (四)消防、森林防火安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一次全面各自负责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城区及坝区单位严格落实好办公区域断水、断电等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完成坝区消防栓标准接口改造。物业公司尤其要加强所管项目电动车充电规范管理,加强项目消防全方位检查和隐患整改。当前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极高,坝区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外来人管控和入山防火检查,做好预案启动准备。

  责任单位:办公室、资源管理所、物业公司及其他有关单位

  (五)水面及船舶安全。切实做好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的日常监管,定期进行水面、陆地巡查,进一步加强垂钓执法和劝导,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做好船舶维护保养和依规年检,及时办理新垃圾打捞船检测、上户和交接,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恶劣天气应停船泊港。

  责任单位:水资源保护科、资源管理所、物业公司

  三、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9月22日至20XX年9月30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9月18日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整体部署,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全面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坚决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三)工作总结(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各成员单位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总结报局安委办(联系人:黄舟,邮箱:XXX@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班子成员应切实担负起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百日攻坚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百日攻坚考核责任制,及时完善调整二、三级安全网络体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立体防控体系和工作合力。

  (二)强化排查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强力推进整治攻坚行动,对于发现的一般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务必整改到位;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管控措施,确保安全;对重大问题隐患要纳入“一单四制”管理,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督促,确保问题隐患按时销号;对于涉及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报有关部门按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严格处罚,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强化宣贯和考核。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员提升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对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确保全员覆盖、入脑入心。要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多途径开展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干部职工应急自救能力。鼓励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筑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防线。局安委办要对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及时指导督导,依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肃考核和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5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筑府办函[20XX]132号)的要求,为坚决遏制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科技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园林城市特色区、美丽乡村示范区”的建设和小康社会目标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立即对全公司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公司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杜绝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生产管理部相关成员组成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检查时限(20xx年6月8日至9月30日)

  (一)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6月8日至7月10日)

  公司各工程处要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重要岗位、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并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进行整改,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以大检查为契机,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脚手架、模板工程、卸料平台、深基坑(边坡)、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对违章行为坚决制止、对违法行为坚决处罚,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

  (二)全面整改和治理阶段(20xx年7月10日至8月10日)

  各项目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料,限期完成整改。对重大隐患实施排查、并做好整改消项、处置情况记录、隐患排查统计工作。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阶段性治理方案,24小时监测监控。

  (三)全面督查和督促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8月10日至9月30日)

  对所属项目部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工程处要100%进行督查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展综合督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排除和治理隐患。

  四、检查内容

  (一)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人证是否相符。

  (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种操作规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在生产作业场所上墙。

  (三)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预案,是否按规定组织进行演练。

  (四)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组织此项工作,是否有记录、有台帐。

  (五)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情况。

  (六)项目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度汛的方案及措施。

  (七)项目是否制定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

  (八)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否按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形成良好的安全环境。

  请各处、项目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8月13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同时每月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6

  为全力抓好交通运输领域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按照《普洱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时时放不下心”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念头,深入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地,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问题持续开展整治攻坚,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力稳控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保障

  为全面加强“百日攻坚”行动组织领导,做到有牵头领导、有专门机构、有专门人员、有具体任务、有工作制度,局安委员办成立了“百日攻坚”行动协调工作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百日攻坚”行动协调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运输与安全监督股,负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协调推进,局属有关单位、有关股室按职责负责开展督促检查督导检查。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一是在役危桥隧,重型载重汽车通行流量较大的未经评估加固提升的独柱墩桥梁。二是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事故易发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出现团雾、结冰等易发生严重堵塞情况的公路出入口;危险货物运输车流量大的公路。三是挂牌整改公路隐患。四是20XX年以来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的网络预约出租客运企业、风险客货运企业。

  整治措施:一是严格“两客一危一货一面”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积极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供查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百吨王”、带病运营等交通违法行为线索数据,持续做好重点物流物资保通保畅。二是推动深化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加强工程运输车辆源头监管,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三是紧盯国省县乡道,加快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配合公安交管和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货车拉人等乱象,严厉打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

  责任分工:县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中心、地方公路管理段牵头,局综合运输与安全监督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开展公路建设施工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一是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高空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二是复杂地质条件下长大桥隧工程;穿越重要交通干线桥隧工程;40米及以上墩柱、100米及以上索塔施工;不良地质地段深基坑、路堑高边坡施工。三是大型临时工程或专用设备安拆及施工。四是违规使用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的建设项目;没有设置逃生管道的隧道施工项目;边审批边建设项目。

  整治措施:一是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要求和“三管三必须”的规定,加大对中央、省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全面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查、动态监控和安全检查,确保各类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稳固施工现场用电规范、排水通畅。三是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制度规定,按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实施专项施工方案。 四是严格落实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等措施,强化施工工序、操作规范和现场管理,有效防范坍塌、突泥涌水、中毒窒息等重大安全风险。五是扎实做好防汛工作。

  责任分工:交通运输局工程质量监督站、规划建设股牵头,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局综合运输与安全监督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一是水上涉客运输特别是旅游客船、学生渡运等,重点整治超载超员和消防、搜救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重点整治超载、配员不足、装载不当等非法运输问题。三是码头及其仓储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四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整治安全措施不到位、制度建立不健全、责任压不细不实等问题。五是恶劣天气预防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整治预防恶劣气象、水情交通限航禁航措施落实不到位、船舶停航系泊不牢事故多发等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突出旅游客船、客渡船、学生客渡运等重点船舶,客运码头等重要场所,加强现场督导、检查暗访等工作,开展涉客运输船舶及航运企业检查,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配员不足、违规夜航及自用船违法违规载人载货等行为。二是紧盯经营状况、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安全设施配备等,检查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是针对季节性气候特点,做好寒潮来临前现场巡查,确保恶劣天气下能够及时做到工程停工、港口停产、船舶停运、人员撤离等措施。提醒各相关企业、船主提前充分做好防范准备,加固设施设备、系牢船舶缆绳,预防灾害发生。

  责任分工:县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中心牵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一是公路水路交通枢纽、车船服务区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二是排查整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防范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整治措施: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设置或配备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能力建设,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做好地质灾害和极端天气防范应对。

  责任分工:局综合运输与安全监督股牵头,局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总结评估

  工作重点:总结评估“百日攻坚”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

  工作措施:加强跟踪督促,定期梳理工作推进情况,系统总结评估“百日攻坚”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 系,建立健全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安全管理成熟经验,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分工:局综合运输与安全监督股牵头,局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春节结束,不划阶段、不分环节,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巩固提升一批制度成果。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指导重点企业、项目,紧盯道路运输、公路建设、危险货物运输、水上交通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排除,坚决克服长期严管后的松懈麻痹思想,持续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立即行动、尽职履责,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分类施策,防范重大风险。对照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再梳理、再摸排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施、重点场所、重点装置,建立完善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实行清单化建档立档、落实项目化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动态管控机制。

  (三)巩固制度成果,确保常态长效。全面梳理总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国务院安委会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列出未完成任务和进度滞后任务清单,把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性成果,落实深化治理的工作措施,确保问题真查真改、管理常态长效。

  (四)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跟踪问效。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动态掌握所管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 严督细查,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督办、约谈、警示等方式方法督促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总结评估,强化信息报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告制度,重要和突发情况实时报。 请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局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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