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和墨子贵义

时间:2020-11-02 10:43:09 鱼我所欲也 我要投稿

鱼我所欲也和墨子贵义

  导语:《鱼我所欲也》和《墨子贵义》是家喻户晓的佳作,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鱼我所欲也》和《墨子贵义》,欢迎阅读!

鱼我所欲也和墨子贵义

  【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选自《孟子·鱼我所欲也》)

  【乙】子墨子曰:“万事莫贵于义。今(如果)谓人曰:‘予子冠履,而断子之手足,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争(争论)一言以相杀,是贵义于其身也。故曰:万事莫贵于义也。”

  (选自《墨子·贵义》)

  23.请指出甲文中的一个通假字,并解释其意义。(2分)

  ___通 ___意义_____________________

  24.下列句子中“之”字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3分)

  A.断子之手足 B.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醉翁之意不在酒 或以钱币乞之

  C.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 C.诲汝知之乎

  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 投诸渤海之尾

  25.翻译两文中画线的句子(4分)

  (1)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2)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

  26.甲乙两文共同特点是都运用比喻论证来阐明观点,乙文用“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论证了_________ 的观点,甲文则用___________ 论证了_________ 的观点。(3分)

  27.甲文用“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阐述了对“义”的认识,这与乙文中表达的观点是相同的。请你指出甲乙两文中“义”的内涵,并简述今天我们是否还有坚持这种“义”的必要。(3分)

  参考答案:

  23.“辟”同“避”,“躲避”的意思。(2分) 24.A(3分)

  25.(1)不只是贤明的人,才有这种思想。(2分)

  (2)给你天下但要你死,你干这件事吗?(2分)

  26.万事莫贵于义(1分),舍鱼而取熊掌(1分),舍生而取义(1分)

  27.正义(或是“有利于人民和国家的大义”)。(1分)。有必要。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坚持人民和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2分)

  鱼我所欲也全文阅读:

  出处或作者: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全文翻译: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