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散文

时间:2022-07-21 11:43:19 余光中 我要投稿

余光中散文(通用2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散文的身影吧?散文对作者主观感情的要求是所有文体中仅次于诗歌的。你知道写散文的精髓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余光中散文,欢迎大家分享。

余光中散文(通用20篇)

  余光中散文 篇1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不过那—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吧。

  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了。这样想时,他希望这些狭长的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他的思路也可以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不过说到广义,他同样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再过半个月就是清明。安东尼奥尼的镜头摇过去,摇过去又摇过来。残山剩水犹如是,皇天后土犹如是,纭纭黔首、纷纷黎民从北到南犹如是。那里面是中国吗?那里面当然还是中国永远是中国,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在报纸的头条标题里吗?还是香港的谣言里?还是傅聪的黑键白键马恩聪的跳弓拨弦?还是安东尼奥尼的镜底勒马洲的望中?还是呢,故宫博物院的壁头和玻璃柜内,京戏的锣鼓声中太白和东坡的韵里?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之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的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紧,那腥气。

  第三次去美国,在高高的丹佛他山居住了两年。美国的西部,多山多沙漠,千里干旱,天,蓝似安格罗萨克逊人的眼睛,地,红如印第安人的肌肤,云,却是罕见的白鸟,落基山簇簇耀目的雪峰上,很少飘云牵雾。一来高,二来干,三来森林线以上,杉柏也止步,中国诗词里“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是落基山上难睹的景象。落基山岭之胜,在石,在雪。那些奇岩怪石,相叠互倚,砌一场惊心动魄的雕塑展览,给太阳和千里的风看,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不过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露入看无”的境界,仍须来中国。台湾湿度很高,最饶云气氛题雨意迷离的情调。两度夜宿溪头,树香沁鼻,宵寒袭肘,枕着润碧湿翠苍苍交叠的山影和万缀都歇的俱寂,仙人一样睡去。山中一夜饱雨,次晨醒来,在旭日未升的原始幽静中,冲着隔夜的寒气,踏着满地的断柯折枝和仍在流泻的细股雨水,一径探入森林的秘密,曲曲弯弯,步上山去。溪头的山,树密雾浓,蓊郁的水气从谷底冉冉升起,时稠时稀,蒸腾多姿,幻化无定,只能从雾破云开的空处,窥见乍现即隐的一峰半堑,要纵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上山两次,只能在白茫茫里和溪头诸峰玩捉迷藏的游戏。回到台北,世人问起,除了笑而不答心自问,故作神秘之外,实际的印象,也无非山在虚无之间罢了。云绦烟绕,山隐水迢的中国风景,由来予人宋画的韵味。那天下也许是赵家的天下,那山水却是米家的山水。而究竟,是米氏父子下笔像中国的山水,还是中国的山水上只像宋画,恐怕是谁也说不清楚了吧?

  余光中散文 篇2

  飞行袋鼠“旷达士”(Qantas)才一展翅,偌大的新几内亚,怎么竟缩成两只青螺,大的一只,是维多利亚峰,那么小的一只,该就是塞克林峰了吧。都是海拔万呎以上的高峰,此刻,在“旷达士”的翼下,却纤小可玩,一簇黛青,娇不盈握,虚虚幻幻浮动在水波不兴一碧千哩的“南溟”之上。不是水波不兴,是“旷达士”太旷达了,俯仰之间,忽已睥睨八荒,游戏云表,遂无视于海涛的起起伏伏了。不到一杯橙汁的工夫,新几内内亚的郁郁苍苍,倏已陆沉,我们的老地球,所有故乡的故乡,一切国恨家愁的所依所托,顷刻之间都已消逝。所谓地球,变成了一只水球,好蓝好美的一只水球,在好不真实的空间好缓好慢地旋转,昼转成夜,春转成秋,青青的少年转成白头。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水汪汪的一只蓝眼睛,造物的水族馆,下面泳多少鲨多少鲸,多少亿兆的鱼虾在暖洋洋的热带海中悠然摆尾,多少岛多少屿在高敢的梦史蒂文森的记忆里午寐,鼾声均匀。只是我的想象罢了,那淡蓝的大眼睛笑得很含蓄,可是什么秘密也没有说。古往今来,她的眼里该只有日起月落,星出星没,映现一些最原始的抽象图形。留下我,上天无门,下临无地,一只“旷达士”鹤一般地骑着,虚悬在中间。头等舱的邻座,不是李白,不是苏轼,是双下巴大肚皮的西方绅士。一杯酒握着,不知该邀谁对饮。

  有一种叫做云的骗子,什么人都骗,就是骗不了“旷达士”。“旷达士”,一飞冲天的现代鹏鸟,经纬线织成密密的网,再也网它不住。北半球飞来南半球,我骑在“旷达士”的背上,“旷达士”骑在云的背上。飞上三万呎的高空,云便留在下面,制造它骗人的气候去了。有时它层层叠起,雪峰竟拔,冰崖争高,一望无尽的皑皑,疑是西藏高原雄踞在世界之脊。有时它皎如白莲,幻开千朵,无风的岑寂中,“旷达士”翩翩飞翔,人莲出莲,像一只恋莲的蜻蜓。仰望白云,是人。俯玩白云,是仙。仙在常中观变,在阴晴之外观阴晴,仙是我。哪怕是幻觉,哪怕仅仅是几个时辰。

  “旷达土”从北半球飞来,五千哩的云驿,只在新几内亚的南岸息一息羽毛。摩尔斯比(PortMoresby)浸在温暖的海水里,刚从热带的夜里醒来,机场四周的青山和遍山的丛林,晓色中,显得生机都勃,绵延不尽。机场上见到好多巴布亚的土人,肤色深棕近黑,阔鼻、厚唇、凹陷的眼眶中,眸光炯炯探人,很是可畏。

  从新几内亚向南飞,下面便是美丽的珊瑚海(CoralSea)了。太平洋水,澈澈澄澄清清,浮云开处,一望见底,见到有名的珊瑚礁,绰号“屏藩大礁”(GreatBarrierReef),迤迤逦逦,零零落落,系住澳洲大陆的东北海岸,好精巧的一条珊瑚带子。珊瑚是浅红色,珊瑚礁呢,说也奇怪,却是青绿色。开始我简直看不懂,双层玻璃的机窗下,奇迹一般浮现一块小岛,四周湖绿,托出中央一方翠青,正觉这小岛好漂亮好有意思,前面似真似幻,竟又浮来一块,形状不同,青绿色泽的配合则大致相同。猜疑未定,远方海上又出现了,不是一个,而是一群,长的长,短的短,不规不则得乖乖巧巧,玲玲珑珑,那样讨人喜欢的图案层出不穷,令人简直不暇目迎目送。诗人侯伯特(GeorgeHerbert)说:色泽鲜丽。

  令仓促的观者拭目重看。

  惊愕间,我真的揉揉眼睛,被香港的红尘吹翳了的眼睛,仔细看一遍。不是岛!青绿色的图形是平铺在水底,不是突出在水面。啊我知道了,这就是闻名世界的所谓”屏藩大礁”了。透明的柔蓝中漾现变化无穷的青绿群礁,三种凉凉的颜色配合得那么谐美而典雅,织成海神最豪华的地毡。数百丛的珊瑚礁,检阅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完。

  余光中散文 篇3

  我在西德驾车周游,从北真个波罗的海一向到南真个波定湖(Bodensee),两千四百公里皆驰在寂天寞地。西德的四线下速公路所谓Autobahn者,关于爱开快车如杨世彭那样的人,实无妨叫做黑托邦。这类路上出有速限,不问可知,是暗示德国的车好,路好,而更主要的是:交通次序好。超车,必然用左线。如果你盖住左线,前面的快车就会迅徐钉人,一声不出,把您逼出局来。反光镜中后车由小变大,乃至无中死有,只在一眨眼之间。我开190E的宾士,时速常在一百三十千米,超我的车常常在左边一啸而过,速率最少一百五十。

  正愕视间,它早已一败涂地,被迫退左,让一辆更慢的快车飞掠而逝。虽然如斯,胶原蛋白,我在如许的乌托邦上开了八天,却未见一桩车福,以至也已睹有人背规,至于喇叭,一天也可贵听到两声。

  余光中散文 篇4

  鸟声令人忘忧,德国却有一种声音令人难以放心。在汉堡举办的国际笔会上,东德与西德之间,最近几年虽然垂垂趋和缓,仍旧磨擦有声。此次去汉堡列席笔会的东德作家多达十三人,颇出我的不测,此中有一名叫汉姆林(Stephan Hermlin,1915—)的墨客,很有名望,比来更中选为国际笔会的副会长。他在论述东德文坛时,通知各国作家说,东德前十名的作家没有一位恭维政府,也没有一名不满现政。此语一出,听众惊诧,田主国西德的作家特别不苦接管。许多人默示贰言,而说得最坦白的,是小说家格拉斯(Günter Grass)。汉姆林其实不佩服,在第二天上午的文学会里再度登台辩论。

  德文原本就没有是一种柔驯的说话,而用去争辩的时辰,便更隐得矛头逼人了。德国人本身也感觉德文太刚,歌德就道:"谁用德文来讲客套话,必然是在扯谎。"本国人听德文,固然更辛劳了。法国文豪伏尔泰往腓特烈年夜帝宫中做客,曾念教说德语,却几近给呛住了。他说希望德国人多一点脑筋,少一面辅音。

  跟法文比拟,德文的子音当然是太多了。例如"黑"吧,英文叫black,头尾都是发作的所谓塞音,听来有点坚强。西班牙文叫negra,用大启齿的母音扫尾就缓和很多。法文叫noir,愈加圆转开放。到了德文,竟然成为schwarz,读如"希勿阿尔茨",前面有四个子音,背面有两个子音,而且都是摩擦生风,就显得有点威风了。在德文里,S开首的字都以Z起音,齿舌之间的摩擦音由无声降真为有声,难听逆耳多了,另外一圆面,Z开首的字在英文里绝少,在德文里倒是大宗,约为英文的五十倍;不但云云,其读音更酿成英文的ts,因而充耳平增了一片刺刺擦擦之声。例如英文的成语from time to time到了德文里却成了von Zeit zu Zeit,不光商讨有声,而且峨然大写,真是气派实足。

  德文不单辅音整齐,令人读来怒目切齿,并且好长喜大,不动声色,真把人唬得一愣一愣。比方"黑森林"吧,英文不过是Black Forest,德文就接青叠翠地连成一气,成了Schwarzwald,教人没法小觑了。从这个字延张开来,巴登巴登到佛洛伊登希塔特之间的山讲,能够畅览黑森林光景的,英文不外叫Black Forest Way,德国人本人却叫做Schwarzwaldhohestrasse。我们住在巴登巴登的那三天,每次开车找路,左兜右转眼花计贫之际,这恐怖的"千字文"常会闪此刻一瞥即逝的路牌上,更令人惶惑手足无措。本来巴登巴登在这条"黑森林道"的北端,几多车辆觅幽探胜,南下驰驱,都要*这长名来指引。这当然是我厥后才弄清晰了的,其时看见,不外直觉它必定来头不小罢了。在德国的街上开车找路,那里容得你细看路牌?那末稀而长的地名,眼光还没扫描终了,早已过了,"视觉久留"当中,谁能肯定中心有无sch,而末端那一截事实是bach,berg照旧burg呢?

  尼采在《擅恶以外》里就这么说:"一切烦闷、黏滞、拙笨得仿佛盛大的器材,统统冗杂而可厌的架式,一成不变而层见叠出,都是德国人搞出来的。"尼采本身是德国人,尚且如此不耐心。马克吐温说得更绝:"每当德国的文人跳水似的一头钻进句子里去,你就别想见到他了,一向要等他从大西洋的那一边再冒出来,嘴里衔着他的动词。"虽然如此,德文照样令我镇静的,由于它听来是那么阳刚,看来是那么声势赫赫,而所有的名词又都那么高冠崔巍,啊,真有气派!

  余光中散文 篇5

  德国的钟声是音乐摇篮,到处摇我们进梦。当代的空间越来越窄,能在工夫上来回古古,多一点弹性,仍是好的。钟声是一程回首之旅。但德国另有一种声音令人转头。从巴登巴登去佛洛伊登希塔特(Freudenstadt,欢喜城之意),我们脱越了整座乌丛林,一路寻觅著名的梦寐湖(Mummelsee)。过了霍尼斯格林德峰,才发明已过了头。本来梦寐湖是黑丛林公有的一面小镜子,以杉树丛为茶青的宝盒,人不知鬼不觉地躲在浓阳的深处,现代骑士们策其宾士与宝马一掠而过,怎会注重到呢?

  我们在如幻如惑的湖光里迷了一阵,才带了利欲熏心重上南征之路。临去前,在湖边的小店里买了两件会收声的工具。一件是三尺多长的一条浅绿色塑胶管子,上里印着一圈圈的凸纹,舞动如轮的时刻会咿嘤出声,浑俗可听。我借觉得是谁这么好兴趣,居然在湖边吹笛。因而以四马克购了一条,一起上泊车在林间,拿出来挥弄一番,浓淡的音韵,险些召来牧神战树粗,两人相瞅而笑,浑不知身在那边。

  另一件倒是一匣灌音带。我问伙计有没有Volksmusik,她就拿这一匣给我。名叫Deutschland Schn Heimat,正是"德意志,斑斓的故里"。我们一路南行,就在车上听了起来。第二面的歌最有特点,咏叹的尽是南边的风土。脚风琴婉转的韵律里,艰深而沉洪的男高音缓缓唱出"从阿尔亢斯山地到北海边",那声音,充足之中躲藏着磁性,令人光荣这十块马克花得相称值得。《黑森林谷地的磨坊》、《陈腐的海德堡》、《波定湖上的好日子》…一尾又一首,知足了我们的等候。我们的车头一路向南,正指着水光潋滟的波定湖,听着Lustige Tage am Bodensee飞扬的音调,更删壮游的劳兴,加快中,黑森林的.黛绿酿成了惊涛骇浪而来。是果为发生贝多芬与瓦格纳的国家吗?为何连江湖上的平易近谣也扬起激越的号声与鼓声呢?末了一首鼓号交鸣的《横越德国》更动听激情,而林木开处,佛洛伊登希塔特的红顶白墙,渐已琳琅可看了。

  余光中散文 篇6

  每个人的童年未必都像童话,但是至少该像童年。若是在都市的红尘里长大,不得亲近草木虫鱼,且又饱受考试的威胁,就不得纵情于杂学闲书,更不得看云、听雨,发一整个下午的呆。我的中学时代在四川的乡下度过,正是抗战,尽管贫于物质,却富于自然,裕于时光,稚小的我乃得以亲近山水,且涵泳中国的文学。所以每次忆起童年,我都心存感慰。

  我相信一个人的中文根抵,必须深固于中学时代。若是等到大学才来补救,就太晚了,所以大一国文之类的课程不过虚设。我的幸运在于中学时代是在纯朴的乡间度过,而家庭背景和学校教育也宜于学习中文。

  一九四○年秋天,我进入南京青年会中学,成为初一的学生。那家中学在四川江北县悦来场,靠近嘉陵江边,因为抗战,才从南京迁去了当时所谓的“大后方”。不能算是甚么名校,但是教学认真。我的中文跟英文底子,都是在那几年打结实的。尤其是英文老师孙良骥先生,严谨而又关切,对我的教益最多。当初若非他教我英文,日后我是否进外文系,大有问题。

  至于国文老师,则前后换了好几位。川大毕业的陈梦家先生,兼授国文和历史,虽然深度近视,戴着厚如酱油瓶底的眼镜,却非目光如豆,学问和口才都颇出众。另有一个国文老师,已忘其名,只记得仪容儒雅,身材高大,不像陈老师那么不修边幅,甚至有点邋遢。更记得他是北师大出身,师承自多名士耆宿,就有些看不起陈先生,甚至溢于言表。

  高一那年,一位前清的拔贡来教我们国文。他是戴伯琼先生,年已古稀,十足是川人惯称的“老夫子”。依清制科举,每十二年由各省学政考选品学兼优的生员,保送入京,也就是贡入国子监。谓之拔贡。再经朝考及格,可充京官、知县或教职。如此考选拔贡,每县只取一人,真是高材生了。戴老夫子应该就是巴县(即江北县)的拔贡,旧学之好可以想见。冬天他来上课,步履缓慢,意态从容,常着长衫,戴黑帽,坐着讲书。至今我还记得他教周敦颐的《爱莲说》,如何摇头晃脑,用川腔吟诵,有金石之声。这种老派的吟诵,随情转腔,一咏三叹,无论是当众朗诵或者独自低吟,对于体味古文或诗词的意境,最具感性的功效。现在的学生,甚至主修中文系的,也往往只会默读而不会吟诵,与古典文学不免隔了一层。

  为了戴老夫子的耆宿背景,我们交作文时,就试写文言。凭我们这一手稚嫩的文言,怎能入夫子的法眼呢?幸而他颇客气,遇到交文言的,他一律给六十分。后来我们死了心,改写白话,结果反而获得七八十分,真是出人意外。

  有一次和同班的吴显恕读了孔稚珪的《北山移文》,佩服其文采之余,对纷繁的典故似懂非懂,乃持以请教戴老夫子,也带点好奇,有意考他一考。不料夫子一瞥题目,便把书合上,滔滔不绝,不但我们问的典故他如数家珍地详予解答,就连没有问的,他也一并加以讲解,令我们佩服之至。

  国文班上,限于课本,所读毕竟有限,课外研修的师承则来自家庭。我的父母都算不上甚么学者,但他们出身旧式家庭,文言底子照例不弱,至少文理是晓畅通达的。我一进中学,他们就认为我应该读点古文了,父亲便开始教我魏征的《谏太宗十思疏》,母亲也在一旁帮腔。我不太喜欢这种文章,但感于双亲的谆谆指点,也就十分认真地学习。接下来是读《留侯论》,虽然也是以知性为主的议论文,却淋漓恣肆,兼具生动而铿锵的感性,令我非常感动。再下来便是《春夜宴桃李园序》、《吊古战场文》、《与韩荆州书》、《陋室铭》等几篇。我领悟渐深,兴趣渐浓,甚至倒过来央求他们多教一些美文。起初他们不很愿意,认为我应该多读一些载道的文章,但见我颇有进步,也真有兴趣,便又教了《为徐敬业讨武里檄》、《滕王阁序》、《阿房宫赋》。

  父母教我这些,每在讲解之余,各以自己的乡音吟哦给我听。父亲诵的是闽南调,母亲吟的是常州腔,古典的情操从乡音深处召唤着我,对我都有异常的亲切。就这么,每晚就着摇曳的桐油灯光,一遍又一遍,有时低回,有时高亢,我习诵着这些古文,忘情地赞叹骈文的工整典丽,散文的开阖自如。这样的反复吟咏,潜心体会,对于真正进入古人的感情,去呼吸历史,涵泳文化,最为深刻、委婉。日后我在诗文之中展现的古典风格,正以桐油灯下的夜读为其源头。为此,我永远感激父母当日的启发。

  不过那时为我启蒙的,还应该一提二舅父孙有孚先生。那时我们是在说来场的乡下,住在一座朱氏宗祠里,山下是南去的嘉陵江,涛声日夜不断,入夜尤其撼耳。二舅父家就在附近的另一个山头,和朱家祠堂隔谷相望。父亲经常在重庆城里办公,只有母亲带我住在乡下,教授古文这件事就由二舅父来接手。他比父亲要闲,旧学造诣也似较高,而且更加喜欢美文,正合我的抒情倾向。

  他为我讲了前后《赤壁赋》和《秋声赋》,一面捧着水烟筒,不时滋滋地抽吸,一面为我娓娓释义,哦哦诵读。他的乡音同于母亲,近于吴侬软语,纤秀之中透出儒雅。他家中藏书不少,最吸引我的是一部插图动人的线装《聊斋志异》。二舅父和父亲那一代,认为这种书轻佻侧艳,只宜偶尔消遣,当然不会鼓励子弟去读。好在二舅父也不怎么反对,课余任我取阅,纵容我神游于人鬼之间。

  后来父亲又找来《古文笔法百篇》和《幼学琼林》、《东莱博议》之类,抽教了一些。长夏的午后,吃罢绿豆汤,父亲便躺在竹睡椅上,一卷接一卷地细览他的《纲鉴易知录》,一面叹息盛衰之理,我则畅读旧小说,尤其耽看《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甚至《封神榜》、《东周列国志》、《七侠五义》、《包公案》、《平山冷燕》等等也在闲观之列,但看得最入神也最仔细的,是《三国演义》,连草船借箭那一段的《大雾迷江赋》也读了好几遍。至于《儒林外史》和《红楼梦》,则要到进了大学才认真阅读。当时初看《红楼梦》,只觉其婆婆妈妈,很不耐烦,竟半途而废。早在高中时代,我的英文已经颇有进境,可以自修《莎氏乐府本事》(Tales from Shakespeare:by Charles Lamb),甚至试译拜伦《海罗德公子游记》(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的片段。只怪我野心太大,头绪太多,所以读中国作品也未能全力以赴。

  我一直认为,不读旧小说难谓中国的读书人。“高眉”(high—brow)的古典文学固然是在诗文与史哲,但“低眉”(low—brow)的旧小说与民谣、地方戏之类,却为市并与江湖的文化所寄,上至骚人墨客,下至走卒贩夫,广为雅俗共赏。身为中国人而不识关公、包公、武松、薛仁贵、孙悟空、林黛玉,是不可思议的。如果说庄、骚、李、杜、韩、柳、欧、苏是古典之葩,则西游、水浒、三国、红楼正是民俗之根,有如圆规,缺其一脚必难成其圆。

  读中国的旧小说,至少有两大好处。一是可以认识旧社会的民俗风土、市井江湖,为儒道释俗化的三教文化作一注脚;另一则是在文言与白话之间搭一桥梁,俾在两岸自由来往。当代学者概叹学子中文程度日低,开出来的药方常是“多读古书”。其实目前学生中文之病已近膏育,勉强吞咽几丸孟子或史记,实在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根底太弱,虚不受补。倒是旧小说融贯文白,不但语言生动,句法自然,而且平仄妥帖,词汇丰富;用白话写的,有口语的流畅,无西化之夹生,可谓旧社会白语文的“原汤正味”,而用文话写的,如《三国演义》、《聊斋志异》与唐人传奇之类,亦属浅近文言,便于白话过渡。加以故事引人入胜,这些小说最能使青年读者潜化于无形,耽读之余,不知不觉就把中文摸熟弄通,虽不足从事甚么声韵训诂,至少可以做到文从字顺,达意通情。

  我那一代的中学生,非但没有电视,也难得看到电影,甚至广播也不普及。声色之娱,恐怕只有靠话剧了,所以那是话剧的黄金时代。一位穷乡僻壤的少年要享受故事,最方便的方式就是读旧小说。加以考试压力不大,都市娱乐的诱惑不多而且太远,而长夏午寐之余,隆冬雪窗之内,常与诸葛亮、秦叔宝为伍,其乐何输今日的磁碟、录影带、卡拉OK?而更幸运的,是在“且听下回分解”之余,我们那一代的小“看官”们竟把中文读通了。

  同学之间互勉的风气也很重要。巴蜀文风颇盛,民间素来重视旧学,可谓弦歌不辍。我的四川同学家里常见线装藏书,有的可能还是珍本,不免拿来校中炫耀,乃得奇书共赏。当时中学生之间,流行的课外读物分为三类:即古典文学,尤其是旧小说;新文学,尤其是三十年代白话小说;翻译文学,尤其是帝俄与苏联的小说。三类之中,我对后面两类并不太热衷,一来因为我勤读英文,进步很快,准备日后直接欣赏原文,至少可读英译本,二来我对当时西化而生硬的新文学文体,多无好感,对一般新诗,尤其是普罗八股,实在看不上眼。同班的吴显恕是蜀人,家多古典藏书,常携来与我共赏,每遇奇文妙句,辄同声啧啧。有一次我们迷上了《西厢记》,爱不释手,甚至会趁下课的十分钟展卷共读,碰上空堂,更并坐在校园的石阶上、膝头摊开张生的苦恋,你一节,我一段,吟咏甚么“颠不刺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后来发现了苏曼殊的《断鸿零雁记》,也激赏了一阵,并传观彼此抄下的佳句。

  至于诗词,则除了课本里的少量作品以外,老师和长辈并未着意为我启蒙,倒是性之相近,习以为常,可谓无师自通。当然起初不是真通,只是感性上觉得美,觉得亲切而已。遇到典故多而背景曲折的作品,就感到隔了一层,纷繁的附注也不暇细读。不过热爱却是真的,从初中起就喜欢唐诗,到了高中更兼好五代与宋之词,历大学时代而不衰。

  最奇怪的,是我吟咏古诗的方式,虽得闽腔吴调的口授启蒙,兼采二舅父哦叹之音,日后竟然发展成唯我独有的曼吟回唱,一波三折,余韵不绝,跟长辈比较单调的诵法全然相异。五十年来,每逢独处寂寞,例如异国的风如雪夜,或是高速长途独自驾车,便纵情朗吟“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或是“长洪斗落生跳波,轻舟南下如投梭,水师绝叫凫雁起,乱石一线争磋磨!” 顿觉太白、东坡就在肘边,一股豪气上通唐宋。若是叶起更高古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意兴就更加苍凉了。

  《晋书》王敦传说王敦酒后,辄咏曹操这四句古诗,一边用玉如意敲打唾壶作节拍,壶边尽缺。清朝的名诗人龚自珍有这么一首七绝:“回肠荡气感精灵,座容苍凉酒半醒。自别吴郎高咏减,珊瑚击碎有谁听?”说的正是这种酒酣耳热,纵情朗吟,而四座共鸣的豪兴。这也正是中国古典诗感性的生命所在。只用今日的国语来读古诗或者默念,只恐永远难以和李杜呼吸相通,太可惜了。

  在年十月,我在英国六个城市巡回诵诗。每次在朗诵自己作品六七首的英译之后,我一定选一两首中国古诗,先读其英译,然后朗吟原文。吟声一断,掌声立起,反应之热烈,从无例外。足见诗之朗诵具有超乎意义的感染性,不幸这种感性教育今已荡然无存,与书法同一式微。

  去年十二月,我在“第二届中国文学翻译国际研讨会”上,对各国的汉学家报告我中译王尔德喜剧《温夫人的扇子》的经验,说王尔德的文字好炫才气,每今译者“望洋兴叹”而难以下笔,但是有些地方碰巧,我的译文也会胜过他的原文。众多学者吃了一惊,一起抬头等待下文。我说:“有些地方,例如对仗,英文根本比不上中文。在这种地方,原文不如译文,不是王尔德不如我,而是他捞过了界,竟以英文的弱点来碰中文的强势。”

  我以身为中国人自豪,更以能使用中文为幸。

  余光中散文 篇7

  《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的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初读《听听那冷雨》,不禁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细读之则手不释卷。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诗一样的充满腾跃联想的言语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征。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

  文章开始,就对雨作纵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腾跃联想,写道:······即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不断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心坎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本文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杰出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逢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堪称情丝和雨丝交错。余光中用诗样的言语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新诗神韵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

  喜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欢古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古代诗人汗颜。言语是思维的载体,言语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异样,思维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维完美融入言语,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维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我读书,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居然摘不下一句,由于每一句话都这么美。

  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层层,犬牙交错而成。这也答应以协助咱们对中国文字和古代文学的体现力添加一点决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畛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余光中散文 篇8

  德国还有一种声音令人记忧,鸟声。粉墙白瓦,有人家的处所肯定有花,万紫千红,不是在盆里,就是在架上。花外就是树了。家栗树、菩提树、枫树、橡树、杉树、苹果树、梨树…很少看见屋宇陈整的人家有这么多树,用这么稠密的嘉阴来祝愿。有树就有鸟,树是无行的祝愿,鸟,百啭千啾,即是有声的颂词了。绝对的沉寂不免难免单调,胶原蛋白的作用,若加三两声鸣禽,便脉脉有情起来。

  听鸟,有两种情境。一种是浑然之境,听觉一片透明流利,若隐若现地意想到没有什么器械在顺耳忤心,却未决心去追随是甚么在称道悄悄。另外一种是专注之境,在动听的称心当中,俯向头顶的翠影去寻觅长尾细爪的飞踪。如果找到了那"声源",望见它回头饱舌的姿势,就更教人兴奋。或是在绿阴里侧耳静待,等近处的啁啁弄舌告一段落,远处的枝头便有一只本家用类似的节拍来回覆。我们当然不晓得是谁在问,谁在答,乃至有无问答,但是那样一来一往再参也不透的"高谈",却真能令人忘机。

  在汉堡的湖边,在莱茵河与内卡(Neckar)河边,在巴登巴登的天国泉(Paradies)旁,在迈瑙岛(mainau)的美丽花圃里,在那很多静境里,我们成了百禽的知音,不知其名的知音。至于一进黑森林,那更是大饱耳祸,目不暇接了。

  余光中散文 篇9

  西德败北那一早,我们固然睡得早些,第两天却一早就给吵醒了。说吵醒,实在不合错误。我们是给教堂钟声从梦里悠悠摇醒的。醉于音乐当然分歧醒于乐音,况且那音乐来自钟声,一波波摇漾着舒缓取舒适,给人中世纪的幻觉。一天就那样起头,老是使人欣喜的。德国很多小城的钟楼,每过一刻钟就当当问答声震四邻天播告工夫之易逝。时候的节拍要动用那样盛大的标点,总难免使人惊古道热肠,且有点伤感。就算是中世纪之少吧,也经不起它一遍各处敲挨。

  那样的钟声,在德国四处可闻。印象最深的,除达森海姆以外,还有巴登巴登的边镇史坦巴赫(Steinbach,石溪之意)。北欧的仲夏,傍晚出格悠久,要等九点半今后夕照才隐去,西天留下半壁霞光,把一片赤素艳烧成断断续绝的沉紫与滞苍。那是断肠人在海角的时辰,和我存在车少人密的长街上闲闲漫步,开伉俪两心之紧密亲密,竟也难抵暮色四起的苦楚。仿佛一切都沦陷了,只留下一些红瓦渐暗的屋顶在向着晚空。最初只留下教堂的钟楼,灰红的钟面上闪着金色的罗马数字,余霞之平分外埠幻同。遽然钟响了起来,吓了两人一跳。万籁皆寂,只听那老钟楼喉音沉洪地、慎重而笃实地敲出节奏清楚的十记。以后,全镇都告沦陷。这一切,那时有一颗青星,热眼干证。

  最绚丽的一次是在科隆。那天开车进城,远近就眺见那威赫的单塔,一对巨灵似的镇守着科隆的天空,塔尖崭露头角,塔脊棱角峥嵘。那气凌西欧的大教堂,我存听我夸过不晓几次了,终究带她一同来企盼,在露天茶座上正面瞻仰了一番,颈也酸了,气也促了,但绕到南侧面,隔着一片空荡荡的广场,以较为舒缓的斜度沉着不雅览它的横体。要把那一派尔虞我诈的峻桥陡楼看出个体系来,不是三眼两眼的事。恰是礼拜六将尽的下战书,傍晚欲来不来,天光欲歪不正,家家的晚饭都该上桌了。突然之间——老是突如其来的——巨灵在半空开腔了。又吓了我们一跳。先是一钟独鸣,不迟不疾而怡然自得。结果是欧洲大名鼎鼎的大教堂,晚钟锵锵在上界颁布发表些甚么,齐城高上下低远远远近的塔楼和窗子都抬头凝听,一切的云都转过了脸来。不暂有其他的钟闻声呼应,一问一答,遥相呼应,曲到钟楼上全部的洪钟都插手晚祷,寡响成潮,卷起一波波的声浪,金属高卑而阳刚的和叫相荡相激,汇成势不成挡的滚滚狂澜,一会儿就使全城没了顶。我们的耳神经在钟阵里惊慌而又高兴地动慑着,如一束盘旋的火草。钟声是金属坚毅的祈祷,铜喉铜舌的崇奉,一记记,全背高处叩奏。飞腾处竟似有长颈的铜号成排吹起,有军容壮盛之势。

  "号声?"我存细心再听,然后笑道:"没有啊,是人的幻觉,你累了。"

  开了一天车,正本是乏了。这钟声太壮不雅了,令我又高兴,又抚慰,像有所启迪——

  "你说什么?"她在大水的海啸里用手掌托着耳朵,恍忽地说。

  两人相对愚笑。泛博而坐体的空间冲动着骚音,我们的心却一片澄静。二十分钟后,钟潮才逐步退去,把科隆古城还给现代的七月之夜。我们从中世纪的沉酣中醒来。鸽群像音符一样平常,纷繁落回空中。莱茵河仍然向北流着,人在异乡,已是吃晚餐的时辰了。

  余光中散文 篇10

  在我读了余光中的散文花鸟后,我立刻对小小的鹦鹉起了由衷的喜欢之情,甚至把本人当做作者,给鹦鹉喂食、打理羽毛。但也为人类的残忍而感到惭愧。

  在我读“蓝宝宝菜市上六块买来的,在我一切禽缘里,它是最乖巧最可爱的一只,如今即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舍不得舍弃它的。”的时候,我深深的感遭到了作者对蓝宝宝的喜欢之情,由于蓝宝宝是最乖巧可爱的。从“如今即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不肯舍弃它”写出了蓝宝宝对我的重要性。小小的鹦鹉也有仇必报,有恩必报的心思。如果你平时对它不好,他只需能出来必定就回去咬你,如果你对他好的话,它不但会用小喙亲吻你的手指,还会把 “雀栗”与你一起分享。在我读“人类之间,禁止他人发言或强迫从千口一词,也就英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道呢?”的时候,我感遭到了人类的残忍,为了让人语推广而违犯了人道。这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鱼、虫。咱们不能为了私欲而破坏这个世界。

  我觉得:咱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本人的父母。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

  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本人,让咱们举动起来,为保护动物献一份力,让生活变得更美妙!

  余光中散文 篇11

  德国的音乐已经是西方之最。从巴哈到贝多芬,从瓦格纳到施特劳斯,那样宏壮的音乐,哪个国度发得出来?人杰,是由于地灵吗?该邦的最顶峰楚克希匹泽(Zugspitze)还不到三千米。莱茵河悄悄地流,并不怎么宏伟,反而有几分清秀。黑森林的名气大得吓人,连我常吃的一种蛋糕也借势其台甫,真令人骇怪,那一带不知该如何地暗无天日,出没龙妖。到了跟前,那满山的杜紧黛绿盈眸,针叶之密,果真是如如鬟,平行拔竖的树干,又密又齐,像是一排排的梳齿。然则要比壮硕建伟,怎么攀附得上减州巨杉的大巫身段呢?

  莱茵河固然不怎样浩大,可是《齐格非莱茵之旅》却写得那样壮烈,天天听到,我城市情不自禁地热血翻腾而豪杰气衰。只惋惜史诗已成尽响了。我在西德租车观光,曾向平常的人家投宿。这种路旁人家总有空屋三两,丈妇多已退戚,太太归正忙着,便欢迎过路车客,供给当晚一宿,次朝一餐,免费之廉,只要普通大旅店的三分或四分之一。在西德的城道上开车,瞥见路旁横一小牌,写着Zimmer frei的,即是这类人家了。在巴登巴登(Baden Baden)南郊,我们住在格洛斯家。第二天早饭的时分,格洛斯太太的厨房里正放着支音机,德文唱的风行直素昧平生;侧耳再听,居然学好国盛行曲的曼妙吟叹,又有点像披头的咕咕调。巴哈的先人天天就听如许的曲调吗?尼采听了会怎样说呢?

  余光中散文 篇12

  在一切文学的类别之中,最难作假,最逃不过读者明眼的,该是散文。我不是说诗人和小说家就不凭实力,而是诗人和小说家用力的方式比较间接,所以实力几何,不易一目了然。诗要讲节奏、意象、分行等技巧,小说也要讲观点、象征、意识流等等的手法,高明的作家固然可以运用这些来发挥所长,但是不高明的作家往往也可以假借这些来掩饰所短。散文是一切文学类别里对于技巧和形式要求最少的一类:譬如选美,散文所穿的是泳装。散文家无所依凭,只有凭自己的本色。

  诗人的笔下往往是自言自语:“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这样的话并不一定要说给谁听,好像是无意间给人听到的。许多诗真像心灵的日记,只取其神,不记其貌,诗人眼前似乎没有读者,可谓“目中无人”。小说家对读者的态度也可谓“目中无人”,反之,读者目中也不应该有小说家。小说家应该像剧作家,尽量让他的角色发言,自己只能躲在幕后操纵。有些小说家不甘寂寞,跑到他的人物和读者之间来指指点点,甚至大发议论,这种夹叙夹议的小说体便有散文的倾向。这种小说家如果真是散文高手,则这种夹叙夹议的笔法却也大有可观。拿张爱玲和钱钟书的小说比较一下,便可见张无我而钱有我:钱钟书的小说里充满了散文家钱钟书的个性。

  散文家必须目中有人,他和读者往往保持对话的关系,可以无拘无束,随时向读者发言。老派的诗人虽然也可以偶尔来一句“君不见”,而旧小说家也可以直接对读者叫一声“列位看官”,但在一般情形之下,诗人和小说家毕竟另有职务,不便像散文家这么公然、坦然地面对着读者。反之,读者面对散文家也最感亲切、踏实,因为散文家是为自己发言,而所说的也是“亮话”,少用烘托、象征、反讽之类的技巧。

  散文分狭义与广义二类。狭义的散文指个人抒情志感的小品文,篇幅较短,取材较狭,分量较轻。广义的散文天地宏阔,凡韵文不到之处,都是它的领土,论其题材则又千汇万状,不胜枚举,论其功能,则不出下列六项:

  第一是抒情。这样的散文也就是所谓抒情文或小品文,正是散文的大宗。情之为物,充溢天地之间,文学的世界正是有情的世界。也正因如此,用散文来抒情,似乎人人都会,但是真正的抒情高手,或奔放,或含蓄,却不常见。一般的抒情文病在空洞和露骨,沦为滥情,许多情书、祭文、日记等等,也在此列。直接抒情,不但失之露骨,而且予人无端说愁的空洞之感。真正的抒情高手往往寓情于叙事、写景、状物之中,才显得自然。

  第二是说理。这样的散文也就是所谓议论文。但是和正式的学术论文不尽相同,因为它说理之余,还有感情、感性,也讲究声调和辞藻。韩愈的《杂说四》,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苏轼的《留侯论》,都是说理的散文,但都气势贯串,声调铿锵,形象鲜活,情绪饱满,绝非硬邦邦冷冰冰的抽象说理。每次读《过秦论》,到了篇末的“然秦以区区之地……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一句长问,竟用斩钉截铁的短答断然煞住,真令人要拍案诧叹,情绪久不能平。精警的议论文不能无情。

  第三是表意。这种散文既不是要抒情,也不是要说理,而是要捕捉情理之间的那份情趣、理趣、意趣,而出现在笔下的,不是鞭辟入里的人情世故,便是匪夷所思的巧念妙想。表意的散文展示的正是敏锐的观察力和活泼的想象力,也就是一个健康的心灵发乎自然的好奇心。“家居不可无娱乐。卫生麻将大概是一些太太的天下。说它卫生也不无道理,至少上肢运动频数,近似蛙式游泳。”这种雅舍小品笔法,既无柔情、激情要抒,也没有不吐不快的议论要发,却富于生活的谐趣,娓娓道来,从容不迫,也能动人。到了末句,更从观察进入想象,最有英国小品的味道。

  第四是叙事。这样的散文又叫作叙事文,短则记述个人的所经所历,所见所闻,或是某一特殊事件之来龙去脉,路转峰回;长则追溯自己的或朋友的生平,成为传记的一章一节,或是一个时代特具的面貌,成为历史的注脚,也就是所谓的回忆录之类。叙事文所需要的是记忆力和观察力,如能再具一点反省力和想象力,当能赋文章以洞见和波澜,而跳出流水账的平铺直叙。组织力(或称条理)也许不太重要,因为事情的发展原有时序可循,不过有时为求波澜生动,光影分明,不免倒叙、插叙,或是举重遗轻,仍然需要剪裁一番的。

  第五是写景。所谓“景”不一定指狭义的风景。现代的景,可以指大自然的景色,也可以指大都市小村镇的各种视觉经验。高速公路上的千车竞驶,挖土机的巨铲挥螯,林荫道的街灯如练,港口的千桅成林……无一非景。一位散文家的视觉经验如果还限于田园风光,未免太狭窄也太保守了。同时,广义的景也不应限于视觉:街上的市声,陌上的万籁,也是一种景。景存在于空间,同时也依附于时间,所以春秋代序、朝夕轮回,也都是景。景有地域性:江南的山水不同于美国的山水,热带的云异于寒带的云。大部分的游记都不动人,因为作者不会写景。景有静有动,即使是静景,也要把它写动,才算能手。“两山排闼送青来”,正是化静为动。“鬓云欲度香腮雪”也是如此。只会用形容词的人,其实不解写景。形容词是排列的,动词才交流。

  第六是状物。物聚而成景,写景而不及物,是不可能的。状物的散文却把兴趣专注于独特之某物,无论话题如何变化,总不离开该物。此地所谓的物,可以指生物,譬如草木虫鱼之类,也可以指非生物,譬如笔墨纸砚之属,甚至可以指人类的种种动态,譬如弹琴、唱歌、开会、赛车。也许有人会说,写开会的散文应该归于叙事之列。我的回答是:如果一篇散文描写某次开会的经过情形,当然是叙事,但是如果一篇散文谈论的只是开会这种社会制度或生活现象,或是天南地北东鳞西爪的开会趣闻,便不能算是叙事了。状物的文章需要丰富的见闻,甚至带点专业的知识,不是初摇文笔略解抒情的生手所能掌握的。足智博闻的老手,谈论一件事情,一样东西,常会联想到古人或时人对此的隽言妙语,行家的行话,或是自己的亲切体验,真正是左右逢源。这是散文家独有的本领,诗人和小说家争他不过。

  我把散文的功用分为上述六项,只是为了讨论的方便,并不是认为真有一种散文纯属抒情而不涉其他五项,或是另有一种散文全然叙事,别无他用。实际上,一篇散文往往兼有好几种功能,只是有所偏重而已。例如叙事文中,常带写景,写景文中,不妨状物,而无论是叙事、写景或状物,都可以曲达抒情之功。抒情文中,也未必不能稍发议论,略表意趣。反之,说理文也可以说得理直气壮,像梁启超那样,笔锋常带感情。

  情、理、意、事、景、物六项之中,前三项抽象而带主观,后三项具体而带客观。如果一位散文家长于处理前三项而拙于后三项,他未免欠缺感性,显得空泛。如果他老在后三项里打转,则他似乎欠缺知性,过分落实。

  抒情文近于诗,叙事文近于小说,写景文则既近于诗,亦近于小说。所以诗人大概兼擅写景文与抒情文,小说家兼擅写景文与叙事文。我发现不少“正宗的”散文家大概拙于写景,遇到有景该写的场合,不是一笔带过,便是避而不谈;也有“正宗的”散文家拙于叙事,甚至不善抒情。我认为:能够抒情、说理的散文家最常见,所以“入情入理”的散文也较易得;能够表意、状物的就少一点;能够兼擅叙事、写景的更少。能此而不能彼的散文家,在自己的局限之中,亦足以成名家,但不能成大家,也不能称“散文全才”。前举的六项功能,或许可以用来衡量一位散文家是“专才”还是“通才”。

  余光中散文 篇13

  在德国,我还去过两个地方,两个以声音著名于天下的中央,却没有听到声音,或可以说,无声之声胜于有声,更令报酬之低回。

  其一是在巴登巴登的北郊里赫登塔我(Lichtental),临街的一个小山坡上,石级的绝顶把我们带到一座三层黑漆楼房的门前。墙上的记念铜牌正在光阴的侵犯下,依然看得出刻着两止字:"一八六五年至一八七四年约翰僧斯?布推姆斯曾居此屋。"那恰是巴乡著名的Brahmshaus。

  布拉姆斯屋要下昼三点才开放,我们进得门去,只见三五旅客。楼梯和二楼的地板都吱吱有声,昔时,在巨匠的足下,也是这样的不和谐碎音烘托他弘大而盘旋的交响乐吗?前期浪漫主义最敏感的心灵,果然在这空寂的楼上,看着窗中的菩提树叶九度绿了又黄,不断到四十一岁吗?白纱沉掩着半窗仲夏,深深浅浅的树阴,曾是最音乐的楼屋里,只传来细碎的鸟声。

  我们沿着莱茵河的东岸一路南下,只为了逃寻传说里那一缕蛊人的歌声。过了马克司古堡,那一袅女妖之歌就悄悄地袭人而来,安静的莱茵河水,青绿世界里蜿蜿北去的一湾褐流,仿佛也藏着一涡危急了。

  幸亏我们是驾车而来,不是行船,不然,又要抵御水上的歌声袅袅,又要防备发上的金梳耀耀,怎么躲得过旋涡里布下的治石呢?

  莱茵河滔滔向北,向现代流来。我们的车轮滔滔向南,深切传说,沿着海涅迷幻的音韵。过了圣瓜豪森,山路盘盘,把我们接上坡去。到了山顶,又有一座小小的看台,把我们推到绝壁的额际。莱茵河道到脚下,转了一个大直,俯眺中,回沫翻涡,公然是船楫的畏途,几只平底货船过处,也都谨慎躲避。正惊奇间,一艘白舷平顶的游舫逆流而下,虽在千尺脚底,满船河客的婉转歌声,仍模糊可闻,唱的正是洛丽莱(Lorelei):

  她的金发梳闪闪发光;

  她一面还曼唱着歌曲,

  令闻声的民气神恍恍:

  苦甜的音调没法顺从。

  盘桓了一阵,意犹未尽。再下山去,沿着一道半里长的河堤走到终点,就为了花岗石砌成的一台像座上坐着那河妖的背影。铜雕的洛丽莱漆成玄色,从后面,只见到水藻与长发披肩而下,不停环绕纠缠到腰间。转到正面,才在半疑半惧的忐忑之中仰瞻到一对赤露的饱乳,圆硬的小背下,一腿夷但是揭地,一腿则昂然弓起,膝头上倚着右手,那姿式,野性之中带着妖媚。她半垂着头,在午日下不轻易细读脸色。我举起相机,在调解间隔和角度。溘然,她的眼睛半开,向我无声地转来,似嗔似笑,吐露出一棱暗蓝的冷光。

  骄阳下,我心神恍恍,情不自禁地一阵摇颤。她的歌颂些什么呢,你问。我不克不及报告你,由于这是德意志的忌讳,莱茵河千古之谜,伤害而且哀丽。

  余光中散文 篇14

  体系博大、思虑精纯的哲学名家不少,但是文笔清畅、引人入胜的却不多见。对于一般读者,康德这样的哲学大师永远像一座墙峭堑深的名城,望之十分壮观,可惜警卫严密,不得其门而入。这样的大师,也许体系太大,也许思路太玄,也许只顾言之有物,不暇言之动听,总之好处难以句摘。所以翻开任何谚语名言的词典,康德被人引述的次数远比培根、尼采、罗素、桑塔耶纳一类哲人为少。叔本华正属于这澄明透彻易于句摘的一类。他虽然不以文采斐然取胜,但是他的思路清晰,文字干净,语气坚定,读来令人眼明气畅,对哲人寂寞

  而孤高的情操无限神往。夜读叔本华,一杯苦茶,独斟千古,忍不住要转译几段出来,和读者共赏。我用的是企鹅版英译的《叔本华小品警语录》(Arthur Schopenhauer:Essays and Aphorisms):

  “作家可以分为流星、行星、恒星三类。第一类的时效只在转瞬之间,你仰视而惊呼:‘看哪!’——他们却一闪而逝。第二类是行星,耐久得多。他们离我们较近,所以亮度往往胜过恒星,无知的人以为那就是恒星了。但是他们不久也必然消逝,何况他们的光辉不过借自他人,而所生的影响只及于同路的行人(也就是同辈)。只有第三类不变,他们坚守着太空,闪着自己的光芒,对所有的时代保持相同的影响,因为他们没有视差,不随我们观点的改变而变形。他们属于全宇宙,不像别人那样只属于一个系统(也就是国家)。正因为恒星太高了,所以他们的光辉要好多年后才照到世人的眼里。”

  叔本华用天文来喻人文,生动而有趣。除了说恒星没有视差之外,他的天文大致不错。叔本华的天文倒令我联想到徐霞客的地理,徐霞客在游太华山日记里写道:“未入关,百里外即见太华兀出云表;及入关,反为冈陇所蔽。”太华山就像一个伟人,要在够远的地方才见其巨大。世人习于贵古贱今,总觉得自己的时代没有伟人。凡高离我们够远,我们才把他看清,可是当日阿罗的市民只看见一个疯子。

  “风格正如心灵的面貌,比肉体的面貌更难作假。模仿他人的风格,等于戴上一副假面具;不管那面具有多美,它那死气沉沉的样子很快就会显得索然无味,使人受不了,反而欢迎其丑无比的真人面貌。学他人的风格,就像是在扮鬼脸。”

  作家的风格各如其面,宁真而丑,毋假而妍。这比喻也很传神,可是也会被平庸或懒惰的作家用来解嘲。这类作家无力建立或改变自己的风格,只好绷着一张没有表情或者表情不变的面孔,看到别的作家表情生动而多变,反而说那是在扮鬼脸。颇有一些作家喜欢标榜“朴素”。其实朴素应该是“藏巧”,不是“藏拙”,应该是“藏富”,不是“炫穷”。拼命说自己朴素的人,其实是在炫耀美德,已经不太朴素了。

  “‘不读’之道才真是大道。其道在于全然漠视当前人人都热中的一切题目。不论引起轰动的是政府或宗教的小册子,是小说或者是诗,切勿忘记,凡是写给笨蛋看的东西,总会吸引广大读者。读好书的先决条件,就是不读坏书:因为人寿有限。”

  这一番话说得斩钉截铁,痛快极了。不过,话要说得痛快淋漓,总不免带点武断,把真理的一笔账,四舍五入,作断然的处理。叔本华漫长的一生,在学界和文坛都不得意。他的传世杰作《意志与观念的世界》在他三十一岁那年出版,其后反应一直冷淡,十六年后,他才知道自己的滞销书大半是当作废纸卖掉了的。叔本华要等待很多很多年,才等到像瓦格纳、尼采这样的知音。他的这番话为自己解嘲,痛快的背后难免带点酸意。其实曲高不一定和寡,也不一定要久等知音,披头的歌曲可以印证。不过这只是次文化的现象,至于高文化,最多只能“小众化”而已。轰动一时的作品,虽经报刊鼓吹,市场畅售,也可能只是一个假象,“传后率”不高。判别高下,应该是批评家的事,不应任其商业化,取决于什么排行榜。这其间如果还有几位文教记者来推波助澜,更据以教训滞销的作家要反省自己孤芳的风格,那就是僭越过甚,误会采访就是文学批评了。

  余光中散文 篇15

  这本散文集是余光中自选集,前大半部是游记,后半部是知性散文和小品文。就我而言,我更喜欢余光中的知性散文,以中外各名家的生平事件或一些古今旧事娓娓道来,即诙谐且识性较强,慢慢的读来能在这样的散文里找到与自己共同的兴趣和爱好,也能在心灵上引起共鸣,借着余光中的博闻和广见,也可以接间的在他的书中认识更多的“新友”。

  或许,作者在国外居住的时间较长吧,从这本书中可以了解到余光中的趣味很广,且叙事大多都用在国外各名家的生平事件上和引用他们的名言名句上。这也许是一些文人的通病吧,自以为觉得只要在自己的文里雕刻上些国外的一些大家的名言,文里文外再引用这些国外大家的一些名句装饰于自己的文里,这样就会觉得高人一等,或自视学识博广以资博识深厚吧。当然,我并非眼界浅窄到非要把中外文化分个一清二楚,非要搞个国界文化分明,楚河汉界,中是中,西是西,中国人就得用老子庄子孔子孟子才算是正统,用了西方的文化和前人的思想就是媚外,就是崇洋,就不地道。但是我总觉得如果一本文集里大部分都是引用西方前哲们的思想如何如何,那么,我想此文不旦失去了美感,也失去了自己思想的厚重力量,让人含在觜里如嚼鸡肋,味淡且难以饱腹弃之还又觉不忍,毕竟书都是花自己的血汗钱所购来的。

  余中光的游记初见一两篇时会觉得他对景物的比拟很新鲜,很有特点,对天地万物的识见让人有种非常人性的生命存在,在他的笔触下天地万物的悲喜欢歌都是那么情趣盎然,那么风花雪月,万种风情。但大半部分若都是一样的情味,一样的喻拟,读久了也会让人感觉平平仄仄,千篇一律,陈陈相似的味道,再往后读下去也就觉得愈来愈乏味了。

  这或许一成为职业写作人,因写而写,因书而书,天天笔耕不辍,文流难免也有断流不续时吧。从文中还发现很多语句读着别扭、拗口,如这一句,我读了几遍还是不顺:“车在势蟠龙蛇黛黑纠缠着皎白的山道上盘旋上升……”不知此处的“势”是错别字还是另有他意?明明是雪天,如上句……

  余光中散文 篇16

  今天无意间读到了余先生的一篇美文《我的四个假想敌》,一改我对先生的印象。在文中,先生的语言诙谐幽默,让人忍禁不禁。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女儿的深沉的爱。

  余先生看着四个女儿相继成长会少女,心中又喜又怕。为女儿的成长高兴,为她们即将离开自己而伤感。这恐怕是每一个父亲的心声吧。

  “冥冥之中,有四个少男正偷袭来,虽然蹑手蹑脚,屏声止息,只等时机一到,便会站在亮处,装出伪善的笑容,叫我岳父。我当然不答应他。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我想一个果树,天长地久在这里站立了多年,风霜雨雪,样样有份,换来果实累累,不胜负荷。而你,偶尔过路的小子,竟然一伸手就来摘果子,活该蟠地树根拌你一脚”

  读到此处不觉笑出声来,此时的先生像个孩子般说着天真的话,看来岳父和女婿真的是“情敌”哦,呵呵在发笑之余我们读出了父亲得情怀。虽然余先生语言至此,但他只是抒发一下感慨,他会相信女儿能很好的生活。他还是会做一个开明的父亲,伪作轻松。

  恰好昨天看了一部电影《大学游记》讲述的也是一个类似余先生的父亲。余先生只是有四个假想敌而已,而Jamn则把所有可能的情景都看作危险,他想和女儿像小时候一样亲密,希望女儿永远在自己设置的安全线内生活。他是太爱女儿了,以至于害怕她离开自己的视线。可正如他的母亲所说:“你知道吗?当你去当兵时,我也害怕、担心。我时时都在承受煎熬,我希望你就在我身边。但我知道我必须让你离开,我必须相信你可以独立生活的好。我必须相信你,虽然我的内心是那么的不安。”(意思大致是,记不得原句了)说这些时,老奶奶眼里含着泪水,这是一个母亲的心声。

  另外,jamn虽为人夫、人父,再前行的路上仍需要母亲的支持。一个内容简单的电影引起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感动……在生命终结之前,每个人都是一个学习者,学习如何生活,这与年龄无关,因为生命是一次没有返程的旅行。

  写着写着发现离题目已经很远了,姑且就这样吧。

  余光中散文 篇17

  文学作品给读者的印象,若以客观与主观为两极,理念与情感为对立,则每有知性与感性之分。所谓知性,应该包括知识与见解。知识是静态的,被动的,见解却高一层。见解动于内,是思考,形于外,是议论。议论要有层次,’有波澜,有文采,才能纵横生风。不过散文的知性仍然不同于论文的知性,毕竟不宜长篇大论,尤其是刻板而露骨的推理。散文的知性该是智慧的自然洋溢,而非博学的刻意炫夸。说也奇怪,知性在散文里往往要跟感性交融,才成其为“理趣”。

  至于感性,则是指作品中处理的感官经验,如果在写景、叙事上能够把握感官经验而令读者如临其景,如历其事,这作品就称得上‘感性十足”,也就是富于“临场感”(sense Of immediacy)。一位作家若能写景出色,叙事生动,则抒情之功已经半在其中,只要再能因景生情,随事起感,抒情便能奏功。不过这件事并非所有的散文家都做得到,因为写景若要出色,得有点诗人的本领,叙事若要生动,得有点小说家的才能,而进一步若要抒情,则更须诗人之笔。生活中的感性要变成笔端的感性,还得善于捕捉意象,安排声调。

  另一方面,知性的散文,不论是议论文或杂文,只要能做到声调铿锵,形象生动,加上文字整洁,、条理分明,则尽管所言无关柔情美景或是慷慨悲歌,仍然有其感性,能够感人,甚至成为美文。且以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为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短短九十个字,回旋的空间虽然有限,却一波三折,层层逼进,而气势流畅,议论纵横,更善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形成对照,再以鸡犬之弱反比虎豹之强,所以虽然是知性的史论,却富于动人的感性。在美感的满足上,这篇知性的随笔竟然不下于杜牧或王安石自己咏史的翻案诗篇,足见一篇文章,只要逻辑的张力饱满,再佐以恰到好处的声调和比喻,仍然可以成为散文极品,不让美文的名作“专美”。

  因此感性一词应有两种解释。狭义的感性当指感官经验之具体表现,广义的感性甚至可指:一篇知性文章因结构、声调、意象等等的美妙安排而产生的魅力。也就是说,感性之美不一定限于写景、叙事、抒情的散文,也可以得之于议论文的字里行间。纯感性的散文可成为美文,除了文体有别外,简直就是诗了。留朝的文章,尤其是江淹的(恨赋》、《别赋》之类,正是纯感性的美文。但是中国文化毕竟悠久,就连这样的美文也不脱历史的背景。若求其更纯,或可向小品之中去寻找。齐梁间文人的小简,在清丽的对仗之下,每有此种短篇佳制.刘潜《谢始兴王赐花纨簟启》便是美丽的样品:

  丽兼桃象,周洽昏明,便觉夏室已寒,冬襄可袭'虽九日煎沙,香粉犹弃,三旬沸海,团扇可捐。

  寥寥三十五字,焦点只集中在一个感性上:收到的桃枝簟与象牙簟触肌生凉,虽在三伏盛暑,亦无须敷粉挥扇。相对于这种纯感性的散文,韩愈的不少议论文章,例如《原道》、《原毁》、《师说》、《讳辩,,讨论的都是抽象的理念,可谓之纯知性的散文。不过,正如法国作家毕丰所言:“风格即人格。”在一切文体之中,散文是最亲切、最平实、最透明的言谈,不像诗可以破空而来,绝尘而去,也不像小说可以戴上人物的假面具,事件的隐身衣。散文家理当维持与读者对话的形态,所以其人品尽在文中,伪装不得。

  散文常有议论文、描写文、叙事文、抒情文之分,准此,则其第一类应是知性散文,其余似乎就是感性散文了。其实,如此分类,不过便于讨论而已。究其真相,往往发现散文的名作,在这些功用之间,只是有所偏重,而非断然可分。文章的风格既如人格,则亦当如完整的人格,不以理绝情,亦不以情蔽理,而能维持情理之间的某种平衡,也就是感性与知性的相济。也因此,知性散文之中,往往有出色的感性片段,反之,在感性散文里,也每有知性的片段令人难忘.例如曹丕的《典论论文》,本质当然是知性的,可是读者印象最深的,却是“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以后的一段。那一段究竟算是知性还是感性,固难断盲,可是到了篇末这几句,高潮涌 起,感慨多于析理,则显然是感性的:

  古人*尺壁而重寸阴,惧乎时之过已。而人多不强力,贫*则慑q'01.寒,富贵则流于逸乐,遂营目前之务,而遗千载之功:日月逝于上,体貌衰于下,忽然与万物迁化,斯志士之大痛也。

  同样地,《丘迟与陈伯之书)对于叛将晓之以义,动之以情,戒之以史,大致上是一篇知性文章,但其传世之句,却是“幕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最富感性的这一段。反之,《前赤壁赋》原为感性抒情之作,但是苏子答客的一段,就地取材,因景立论,而以水月为喻,却转成知性的高潮。“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知性的哲理乃成为感性美文的脊椎,支撑起全篇的高超洒脱。同理,《阿房宫赋,是一篇华丽的辞赋,前三段恣意铺张,十足成了描写文。但从第四段的“嗟乎”起,虽仍维持写景的捧比句法,却渐从感性摆渡到知性。到了末段,正式进入知性的高潮:

  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嗟夫!使六国各爱其人,则足以拒秦。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秦人不叹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议论一波三折鞭辟入里,顿挫之中,势如破竹,层层相推,乃逼出最后的结论。逻辑饱满的张力,一路推向结论的高潮,其为美感,绝不逊于写景鲜活、叙事生动、抒情淋漓尽致。何以知性的议论也会产生美感呢?那是因为条理分明加上节奏流畅,乃能一气呵成,略无滞得。理智的满足配合生理的快感,乃生协调和谐之美。就文论文,不难发现《阿房宫赋)末段的句法,不但语多重叠,而且句多类似,一路读来,节奏自多呼应,转折之处更多用“而”字来调节,尤觉灵敏。这么安排句法,语言本身就已形成一种感性系统了.

  准此,则把散文分成知性与感性,往往失之武断,并无太大意义.许多出色的散文,常见知性之中含有感性,或是感性之中含有知性,而其所以出色,正在两者之合,而非两者之分.就像一面旗子,旗杆是知性,旗是感性:无杆之旗正如无旗之杆,都飘扬不起来。文章常有硬性、软性之说;有杆无旗,便失之硬性;有旗无杆,又失之软性。又像是水果,要是 一味甜腻,便属软性,而纯然苦涩呢,便属硬性.最耐品味的水果,恐怕还是甜中带酸,像葡萄柚那样吧。

  所以太硬的散文,若是急于载道说教,或是矜博炫学,读来便索然无趣。另一方面,太软的散文,不是一味抒情,便是只解滥感,也令人厌烦。老实说,不少所谓的“散文诗’过份追求感性,沉溺于甜腻的或是凄美的诗情画意,正是此种软性散文。其实,不论所谓“散文诗”或是所谓“美文”,若是一味纯情,只求唯美,其结果只怕会美到“媚而无骨”,终非散文之大道。有一本散文集,以纯抒情为标榜,序言便说:“纯抒情散文是梦,是星空烟雨,是三月的柔思,是十月的秋云。”这几句话,尤其是“星空烟雨”一句,是否妥当,姑且不论,但是这样的风格论,要把散文等同于诗,而且是非常狭窄的一种抒情诗,恐怕也非散文之福。

  要求作家下笔就得“载道”,不是自己的道,而是当道的道,固然是太:硬’了。反之,怂恿作家笔端常带“纯情”,到了脱离言志之境,又未免太“软”了.一位真正的散文家,必须兼有心肠与头脑,笔下才有兼磁感性与知性,才能‘软硬兼施”。唐宋号称八大文家,而后世尤崇韩、柳、欧、苏。其中道理,当有专家深入分析。若以知、感兼擅为多才的标准,来权衡八大,则苏洵与曾巩质胜于文,几无美文可言。苏辙最敬爱兄长,也确有几篇传世的感性美文,亦能诗,堪称多才。剩下一个王安石,能文之外,兼擅诗词,当然称得上多才。不过就文论文,他笔下的感性固然胜于老苏与曾巩,但比之四大,却也较为质胜于文。拿《游褒禅山记》跟《石钟山记》来比,两篇都是游记,也都借题发挥,议论纵横而达于结论。然而借以发挥的那个“题”本身,亦即游山的感性部份,则苏轼的文章感性强烈,如临其境,显得后文的议论真是有感而发,王安石的文章却感性平淡,未能深入其境,乃显得后文的议论滔滔有点无端而发。总而言之,苏文的感性与知性融洽,相得益彰,王文的感性嫌弱,衬不起知性。

  因此我不禁要说,同样是散文家,甚至散文大家,也有专才与通才之分。专才或偏于知性,或偏于感性,唯有通才始能兼擅。以此来衡量才之宽窄,不失为一种可*的标准。例如苏轼,在论人的文章里,其知性与抒情的成份尚有浓淡之分:《晁错论》几乎不抒情,至于《范增论,、《贾谊论》、《留侯论》,则抒情成份一篇浓于一篇.《方山于传9又别开生面,把抒情寓于叙事而非议论。至于(喜雨亭记》、《凌虚台记》、《超然台记》、(放鹤亭记》、《石钟山记)等五记,却又在抒情文中带出议论,其间情、理的成份虽各不同,但感性与知性的交织则一。更多姿的该是赤壁二赋,两篇都是抒情文,但是前赋在饱满的抒情之中,借水月之喻来说理,兼有知性,后赋却纵情于叙事与写景,纯是感性。苏轼兼为诗宗词豪,姑且不论,即以散文一道而言,其才之宽,亦不愧“苏海”。

  自从新文学运动以来,散文一直是文坛主力虽然不如诗歌与小说那么勇于试验而变化多端,却也不像这两种文体那么历经欧风美雨而迷惑于各种主义、各种派别。散文的发展最为稳健,水准最为整齐,而评价也较有共识。在所有文体之中,散文受外来的影响最小,因为它原来就是中国古典文学的主力所在,并且有哲人与史家推波助澜,而在西方,尤其是到了现代,它更是弱势文体,不但作家逐渐凋零,连评家也不很重视。和诗、小说、戏剧等文体枢比,散文的技巧似乎单纯多了,所以更要*文字本身,也更易看出“风格即人格”。

  新散文中当然也有知性与感性的对比。如果哲学家、史学家、教育家、社会学家等等人文学科的学者,甚至报刊的主笔、专栏作家等等,笔下兼具文采,则其文章应该算是广义的知性散文,而且当然言之有物。可惜一般文艺青年所见太浅,品味又狭,不免耽于感性,误会软性的散文才是正宗的散文。其实文学评论如果写出了文采,塑造了风格,像《文心雕 龙》、《人间词话》那样,其本身也可以当作品来观赏。我在高中时代,苦读冯友兰的《人生哲学》,不太能够领会,嫌其文体有点不新不旧,不文不白。后来读到罗家伦的《新人生观》,费孝通的《重访英伦》,便欣然有所会心。但是给我启发最大的,却是朱光潜的《给青年的十二封信》与《给青年的十三封信》。这两本文艺欣赏的入门书,流行于30、40年代,很少人把它当做知性散文来读。我这位高中生却一字不苟地读了好几遍,不但奉为入门指南,更当做文字流畅、单调圆融、比喻生动的散文来体会。

  俗语说得好,“惟大英雄能本色,”所谓艺术的生活就是本色的生活。世间有两种人的生活最不艺术,一种是俗,一种是伪君子。“俗人”根本就缺乏本色,“伪君予”则竭力遮盖本色。

  朱光潜的文章,早在六十年前竟就写得如此清畅自然,颇为可贵。日后我自己写起知性散文来,不仅注意要言之有物,更知道要讲究节奏与布局。正是始于孟实先生的启蒙。

  至于感性的散文,当然应该求之于当行本色的散文家。许多人很自然就想到了徐志摩,想到他的诗情画意。徐志摩原是诗人,下笔自然富于诗情画意,以散文艺术观之,其胜正在抒情、写景,《我所知道的康桥》可以印证。此文颇长,共分四段。就首段的缘起,次段的说理看来,叙事平平,议论也欠警策,均非所长;一直要等到后两大段描写康桥景色,并引发所思所感,才能读到十足的美文。更长的一篇《巴黎的鳞爪》,缺乏知性来提纲挈领,失之芜杂,感性的段落固多佳句,但每逢说理,便显得不够透彻练达。 这是我读韩潮苏海时未有的缺憾。

  这种缺憾,见之于另一位诗人散文家的感性散文,情形恐怕更甚于徐志摩:那就是何其芳。其实,早期的散文家里,感性散文写得最出神最出色的,恐怕得数名气不及徐志摩而夭亡却更早的一位作家——陆蠡。在抗战期间,他被日军逮捕,继而杀害,成为 早期新文学莫大的损伤。陆蠡的独创在于断然割舍冗文赘念,而全然投入一个单纯的情境,务求经营出饱满的美感。也许议论亦非他所长,但是他未曾‘添'足”,所以你也捉不到他的短处。例如《贝舟》一文,破空而来,戛然而止,中间的神秘之旅原来是一场白日梦。此文幻而似真,叙事、写景、笔法都飘逸清空,不像徐志摩那么刻意著墨,已经摆脱了写实的局限。《囚绿记》里,一个寂寞的人把窗外的常春藤牵进房来,做他的绿友,终于怜其日渐憔悴,又把这绿囚释回。不待细赏本文,仅看文题,已觉其别出心裁了。最出神入化的一篇《*》,只从一丝萦念的线头,竟抽出了一篇唯美而又多情的绝妙小品。且看下面所录怎样无端地破题,才一转瞬,方寸之间早巳开辟出如何的气象:

  曾有人惦记着远方的行客,痴情地凝望着城际的云霞。看它幻化为舟,为车,为骑,为舆,为桥梁,为栈道。为平原,为崇岭,为江河,为大海,为渡头,为关隘,为桃柳夹岸的御河,为辙迹纵横的古道,私心嘱咐着何处可以投宿,何处可以登游,何处不应久恋,何处宜于勾留,复指点着应如何迟行早宿,趋吉避凶。

  陆蠡不愧是散文家中的纯艺术家,但仅凭如此的美文,却不能充分满足我们对散文情理兼修,亦即文质彬彬的要求。于是我们便乞援于“学者的散文”。

  这名称有点望之俨然,令人却步,其实不必紧张。此地的学者当然不是食古不化、泥洋不通的学究学阀,而是含英咀华、出经入典、文化薰陶有素,却又不失天真、常保谐趣的从容心灵。这种心胸坦对大干,以万象为宾客,富于内者溢于外,写散文小品,不过是厚积的学力、活泼的想象、敏锐的观察,在沉静中的自然流露,真正是“风格即人格”,一点做不得假。不过学者所长往往正是所短,因为博极群籍之余,每一下笔,那些名句常会不招自来,如果才气不足以驱遣学问,就会被其所困,只能凑出一篇稳当然而平席之作。所以愈是学富,就更必须才高,始能写出真正的学者散文。

  学者的散文当然也要经营知性与感性,更常出入情理之间。我曾经把这种散文叫做“表意”的散文,因为它既不要全面的抒情,也不想正式的说理,而是要捕捉情、理之间洋溢的那一份情趣或理趣。如果文章的基调在感性,例如抒情、叙事或写景、状物,则其趣味偏于情趣:梁实秋的《雅舍小品》属于此类。如果基调是在知性,在于反复说明一个观念,或是澄清一种价值,则不论比喻有多生动,其兴会当偏于理趣:钱钟书的《写在人生边上》有不少小品属之。这里面的消长微妙交错,难以截然区分,但仍然可以感觉。《雅舍小品》的知性较少,而且罕见长篇大论。梁实秋来台后仍保存这种作风,例如:

  家居不可无娱乐。·卫生麻将大概是一些太太的天下。说它卫生也不无道理,至少上肢运动频数,近似蛙式游泳。

  这当然是一种情趣,因为蛙式游泳的妙喻是感性的。反之,下列这一段摘自钱钟书的《吃饭》,尽管也有妙喻,但由于旨在说明观念,其妙却在理趣;

  吃饭有时极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正如讨阔佬的小姐,宗旨倒并不在女人。这种主权旁移,包含着一个转了弯的不甚素朴的人生观。

  不过,钱钟书毕竟是《围城》与《人兽鬼》的作者,除了王尔德式的理趣之外,当然也擅于感性的抒情,《一个偏见》的这一段足以证明;

  每日东方乍白,我们梦已回而困未醒,会听到禽声无数,向早晨打招呼。那时夜未全消,寂静还逗留着采庇荫未找清的睡梦。数不清的麻雀的呜噪,琐碎得像要啄破了这个寂静,乌鹊的声音清利像把剪刀,老鹳鸟的声音滞涩而有刺像把锯子,都一声两声的向寂静来试锋口。

  17世纪英国玄学派诗人,如邓约翰与马尔服,好用几何学的圆规、角度、线条等知性意象来比喻感性的爱情,中国作家却擅用感性的风景来象征文化与历史。比梁实秋、钱钟书晚出三十多年的余秋雨,把知性融入感性,举重若轻,衣袂飘然走过了他的《文化苦旅》。他在三峡的起点这么说:

  白帝城本来就熔铸着两种声音、两番神貌:李白与刘备,诗情与战火,豪迈与沉郁,对自然美的朝巍与对山河主宰权的争逐。它高高地矗立在群山之上,它脚下,是为这两个主题日夜争辩着的滔滔江流。

  余光中散文 篇18

  所谓知性,应该包括知识与见解。知识是静态的,被动的,见解却高一层。见解动于内,是思考,形于外,是议论。议论要有层次,有波澜,有文采,才能纵横生风。不过散文的知性仍然不同于论文的知性,毕竟不宜长篇大论,尤其是刻板而露骨的推理。散文的知性该是智慧的自然洋溢,而非博学的刻意炫夸。说也奇怪,知性在散文里往往要跟感性交融,才成其为“理趣”。

  至于感性,则是指作品中处理的感官经验,如果在写景、叙事上能够把握感官经验而令读者如临其景,如历其事,这作品就称得上‘感性十足”,也就是富于“临场感”(sense Of immediacy)。一位作家若能写景出色,叙事生动,则抒情之功已经半在其中,只要再能因景生情,随事起感,抒情便能奏功。不过这件事并非所有的散文家都做得到,因为写景若要出色,得有点诗人的本领,叙事若要生动,得有点小说家的才能,而进一步若要抒情,则更须诗人之笔。生活中的感性要变成笔端的感性,还得善于捕捉意象,安排声调。

  另一方面,知性的散文,不论是议论文或杂文,只要能做到声调铿锵,形象生动,加上文字整洁,条理分明,则尽管所言无关柔情美景或是慷慨悲歌,仍然有其感性,能够感人,甚至成为美文。且以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为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短短九十个字,回旋的空间虽然有限,却一波三折,层层逼进,而气势流畅,议论纵横,更善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形成对照,再以鸡犬之弱反比虎豹之强,所以虽然是知性的史论,却富于动人的感性。在美感的满足上,这篇知性的随笔竟然不下于杜牧或王安石自己咏史的翻案诗篇,足见一篇文章,只要逻辑的张力饱满,再佐以恰到好处的声调和比喻,仍然可以成为散文极品,不让美文的名作“专美”。

  因此感性一词应有两种解释。狭义的感性当指感官经验之具体表现,广义的感性甚至可指:一篇知性文章因结构、声调、意象等等的美妙安排而产生的魅力。也就是说,感性之美不一定限于写景、叙事、抒情的散文,也可以得之于议论文的字里行间。

  余光中散文 篇19

  不知道我们这一生究竟要讲多少句话。如果有一种工具可以统计,像步行锻炼的人所带的计步器那样,我相信其结果必定是天文数字,其长可以绕地球几周,其密可以下大雨几场。具体情形当然因人而异。有人说话如参禅,能少说就少说,最好是不说,一切尽在不言中;有人说话如蝉鸣,并不一定要表达什么,只是无意识地做口腔运动而已。说话,有时只是鼓唇摇舌,有时是为了表情达意,有时,却也是一种艺术。许多人说话只是为避免冷场,并不是要表达什么思想,因为他们的思想本就不多。至于说话而成艺术,一语而妙天下,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要记入《世说新语》或《约翰生传》才行。哲人桑塔亚那就说:“雄辩滔滔是民主的术,清谈娓娓的艺术却属于贵族。”他所指的“贵”不是阶级,而是趣味。

  最常见的该是两个人的对话,其间的差别当然是大极了。对象若是法官、医师、警察、主考官之类,对话不但紧张,有时恐怕还颇危险,乐趣当然是谈不上的。朋友之间无所用心的闲谈,如果两人的识见相当,而又彼此欣赏,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如果双方的识见悬殊,那就好像下棋让子,玩得总是不畅。要紧的是双方的境界能够交接,倒不一定两人都要有口才,因为口才宜于应敌,却不宜用来待友。甚至也不必都健谈,而最宜一个健谈,一个善听。谈话的可贵之处在于共鸣,更在于默契。真正的知己,就算是默默相对,无声也胜似有声:这种情形当然也可以包括夫妻和情人。

  这世间如果尽是健谈的人,就太可怕了。每一个健谈的人都需要一个善听的朋友,没有灵耳,巧舌拿来做什么呢?英国散文家海斯立德说:“交谈之道不但在会说,也在会听。”在公平的原则下,一个人要说得尽兴,必须有另一个人听得入神。如果说话是权利,听话就是义务,而义务应该轮流承担。同时,仔细听人说话,轮到自己说时,才能充分切题。我有一些朋友,迄今未养成善听人言的美德,所以跟人交谈,往往像在自言自语。是音乐家,一定得能听音辨声,先能收,才能发。仔细听人说话是表示尊重与关心。善言,能赢得听众;善听,才能赢得朋友。

  如果是几个人聚谈,又不同了。有时座中一人侃侃而谈,众人睽睽恭听,那人不是上司、前辈,便是德高望重之辈,自然拥有发言权,甚至插口之权。其他的人就只有斟酒点烟、随声附和的分儿了。有时见解出众、口舌便捷的人,也能独揽话题,语惊四座。有时座上有二人焉,往往是主人与主客,一来一往你问我答、你攻我守,左右了全席谈话的大势,也能引人入胜。

  最自然也最有趣的情况,乃是滚雪球式。谈话的主题随缘而转,愈滚愈大,众人兴之所至,七嘴八舌,或轮流坐庄,或旁白助阵,或争先发言,或反复辩难,或怪问乍起而举座愕然,或妙答迅接而哄堂大笑,一切都是天机巧合,甚至重加排练也不能再现原来的生趣。这种滚雪球式,人人都说得尽兴,也都听得入神,没有冷场,也没有冷落了谁,却有一个条件,就是座上尽是老友;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良宵苦短,壁钟无情,谈兴正浓而星斗已稀。日后我们怀念故人,那一景正是最难忘的高潮。

  众客之间若是不甚熟稔,雪球就滚不起来。缺乏重心的场面,大家只好就地取材,与邻座不咸不淡地攀谈起来,有时兴起,也会像旧小说那样“捉对儿厮杀”。这时,得凭你的运气了。万一你遇人不淑,邻座远交不便、近攻得手,就守住你一个人恳谈、密谈,更有趣的话题、更壮阔的议论,正在三尺外热烈展开,也许就是今晚最生动的一刻。明知错过了许多赏心乐事,你却不能不收回耳朵,面对你的不芳之邻,在表情上维持起码的礼貌。其实呢,你恨不得他忽然被鱼刺鲠住。这种性好密谈的客人,往往还有一种恶习,就是名副其实地交头接耳,似乎他要郑重交代的,句句都是肺腑之言,恨不得回其天鹅之颈,伸其长蛇之舌,来舔你的鼻子。你吓得闭气都来不及了,哪里还听得进什么肺腑之言。此人的肺腑深几许,尚不得而知,他的口腔是怎么一回事,早已有各种菜味,酸甜苦辣地向你来告密了。至于口水,更是不问可知,早已泽被四方矣,谁教你进入它的射程呢?

  聚谈杂议,幸好不是每次都这么危险。可是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毕竟愈来愈快,无所为的闲谈、雅谈、清谈、忘机之谈几乎是不可能了。“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在一切讲究效率的工业社会,这种闲逸之情简直是一大浪费。刘禹锡但求“无丝竹之乱耳”,其实丝竹比起现代的流行音乐来,总要清雅得多。现代人坐上计程车、火车、长途汽车,都难逃噪音之害。到朋友家谈天吧,往往又有孩子在看电视。饭店和咖啡馆能免于流行音乐的,也很少见了。现代生活的一大苦恼,便是经常横被打断,要跟二三知己促膝畅谈,实在太难。

  剩下的一种谈话,便是跟自己了。我不是指出声的自言自语,而是指自我的沉思默想。发现自己内心的真相,需要性格的力量。唯勇者始敢单独面对自己,唯智者才能与自己为伴。一般人的心灵承受不了多少静默,总需要有一点声音来解救,所以卡莱尔说:“语言属于时间,静默属于永恒。”可惜这妙念也要言诠。

  余光中散文 篇20

  文学作品给读者的印象,若以客观与主观两极,理念与情感对立,则每有知性与感性之分。所谓知性,应该包括知识与见解。知识是静态的,被动的,见解却高一层。见解动于内,是思考,形于外,是议论。议论要有层次,有波澜,有文采,才能纵横生风。不过散文的知性仍然不同于论文的知性,毕竟不宜长篇大论,尤其是刻板而露骨的推理。散文的知性该是智慧的自然洋溢,而非博学的刻意炫夸。说也奇怪,知性在散文里往往要跟感性交融,才成其“理趣”。

  至于感性,则是指作品中处理的感官经验,如果在写景、叙事上能够把握感官经验而令读者如临其景,如历其事,这作品就称得上‘感性十足”,也就是富于“临场感”(sense Of immediacy)。一位作家若能写景出色,叙事生动,则抒情之功已经半在其中,只要再能因景生情,随事起感,抒情便能奏功。不过这件事并非所有的散文家都做得到,因写景若要出色,得有点诗人的本领,叙事若要生动,得有点小说家的才能,而进一步若要抒情,则更须诗人之笔。生活中的感性要变成笔端的感性,还得善于捕捉意象,安排声调。

  另一方面,知性的散文,不论是议论文或杂文,只要能做到声调铿锵,形象生动,加上文字整洁,条理分明,则尽管所言无关柔情美景或是慷慨悲歌,仍然有其感性,能够感人,甚至成美文。且以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短短九十个字,回旋的空间虽然有限,却一波三折层层逼进,而气势流畅,议论纵横,更善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形成对照,再以鸡犬之弱反比虎豹之强,所以虽然是知性的史论,却富于动人的感性。在美感的满足上,这篇知性的随笔竟然不下于杜牧或王安石自己咏史的翻案诗篇,足见一篇文章,只要逻辑的张力饱满,再佐以恰到好处的声调和比喻,仍然可以成散文极品,不让美文的名作“专美”。

  吃饭有时极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正如讨阔佬的小姐,宗旨倒并不在女人。这种主权旁移,包含着一个转弯的不甚素朴的人生观。

  白帝城本来就熔铸着两种声音、两番神貌:李白与刘备,诗情与战火,豪迈与沉郁,对自然美的朝巍与对山河主宰权的争逐。它高高地矗立在群山之上,它脚下,是这两个主题日夜争辩着的滔滔江流。

【余光中散文】相关文章:

余光中散文精选09-26

余光中散文09-27

余光中的散文09-02

余光中的经典散文10-08

余光中散文特色08-25

余光中散文精选摘抄10-25

余光中的散文特色11-15

余光中散文自序11-25

余光中散文的特色08-27

余光中散文的语言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