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永阳寄璨律师》韦应物

时间:2020-10-23 20:02:22 韦应物 我要投稿

《宿永阳寄璨律师》韦应物

  引导语:《宿永阳寄璨律师》是唐代著名诗人韦应物所作的一首诗。表达了诗人对这位僧人超凡脱俗、秉性高洁的赞美。其古诗全文如下:

《宿永阳寄璨律师》韦应物

  《宿永阳寄璨律师》

  韦应物

  遥知郡斋夜,冻雪封松竹。

  时有山僧来,悬灯独自宿。

  【前言】

  《宿永阳寄璨律师》该诗描写的是一位雪夜孤灯独眠的僧人,

  【注释】

  ①郡斋:郡府里办公居住的地方。

  ①山僧:住在山寺的僧人。北周庾信《卧疾穷愁》诗:“野老时相访,山僧或见寻。”

  【翻译】

  听说冬夜里我的官屋,冰雪压弯了屋旁松竹。却有山僧不期而至,孤灯下他安然独宿。

  【鉴赏】

  主人已远行,人去斋房空。又是冰天雪地,连松竹也不见了青枝。这是一片“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清冷境界。可黑夜中,却有一僧人掌灯而来,独眠在冰冷的郡斋。这幅画面,引起读者无尽的遐想。

  对这位僧人而言,吸引他踏雪前来的.,是眼前的这一片冷寂夜,还是过去温馨的朋友情。灯下独宿,他是一念不起还是百念不断。无论怎样,这位雪夜孤灯独眠的僧人的确是超凡脱俗。而远在他方的作者,却能遥知这一切,则作者秉性的高洁及与这位僧人在心灵上的深契,不也可体味出来了。

  作者简介: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朝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做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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