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合同

时间:2022-09-03 09:04:06 维修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维修合同锦集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维修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维修合同锦集十篇

维修合同 篇1

  甲方(承修方):

  乙方(托修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机械维修事宜订立此维修服务合同,具体相关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明示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保证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

  (二)甲方维修机械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双方约定,保证维修质量。

  (三)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说明维修配件的真实质量状况。甲方使用可再利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保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机械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免费返修。返修后维修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维修单》上载明的乙方拒修项目造成的除外。

  (五)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机械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企业,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二)甲方在维修过程中需要乙方提供协助的,乙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三、收费条款

  此次维修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小写:RMB4264.00)。

  四、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限完成维修的,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自约定竣工交付之日起满七日仍未验收的,自第八日起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维修费用的,甲方可行使留置权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使用无生产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配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在二日内退回托修机械,双倍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因甲方上述行为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全部或部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二日内,应当退回托修机械并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因擅自转托行为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条款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承托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维修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维修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市政设计院外墙防水维修工程

  2、工程地址:*****

  3、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用包干价,人民币**********(¥115000。00元)。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

  1、工程范围:外墙防水、屋面防水及内墙粉刷等

  2、工程量:维修面积约2466。24㎡,墙面空调孔105处。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3、合同总工期为30日历天(雨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相关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五、付款方式:

  乙方材料进场,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40%;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余下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在施工中甲方有权就施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乙方进行处理或返工。

  2、对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就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而提出的改正意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并进行经济处罚,直至更换施工队伍。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进行安全施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制止的权利,直至乙方整改为止。

  4、提供相关协调减少干扰,方便乙方组织施工。

  5、按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6、协助乙方联系相关住所或仓库,提供必要的施工作业面。

  七、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按甲方要求并按相关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保证质量,保证工期。

  2、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负责施工范围内竣工前所有成品保护。

  3、乙方应按相关施工安全要求组织施工,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保证施工安全,否则,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八、保修条款: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五年。质保金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支付。在保修期间内,因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或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1、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出现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的,可申请仲裁直至上诉法院。

  2、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从开工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结束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10.1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12.1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7.乙方服务

  17.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7.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8.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9.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时间:

维修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乙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四、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20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结算。

  3、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31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甲方财务部门收到乙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维修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吉汝乡农民施工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协议,须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念

  施工地点:吉汝乡吓如村

  施工内容:房屋维修

  维修项目:墙体里外翻新、厨房、卫生间从新改造,房顶全面更换、电路改造等。

  工程期限:从20xx年2月3日开工至20xx年5月30日。

  二、 工程总价及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总价款270900元(大写:贰拾柒万零玖佰元整)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首付款170900元(大写:拾柒万零玖佰元整)该工程竣工后并经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剩余的资金。

  三、 施工准备及双方义务

  (1) 甲方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部分操作以及产生影响力关系行为的协调工作。

  (2) 乙方义务

  1、 对甲方房屋维修的做法进行现场说明。

  2、 乙方指派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

  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人各项事宜。

  (3) 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方法

  1、 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

  甲方进行承担,乙方有权利顺延工期。

  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

  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变。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验收,甲方自接验收通

  知三日内进行验收。

  (4) 双方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5) 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执时在不影响工程的前提下,双方可以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6)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证明

  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村村民德吉措姆(身份证号:542222197606280042),其丈夫扎西旺杰(身份证号:542222196703111019),系扎囊县雪拉完小教师,该该村民在村拥有一套住房,现该村民与丈夫扎西旺杰共同居住在该住房,房屋所有权属德吉措姆所有,房屋属农村住房,目前无任何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

  特此证明!

  扎囊县吉汝乡吓如村村委会

  20xx年4月5日

维修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维修” 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1.4 “配件材料”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 “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1.6 “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 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维修合同 篇7

  甲方:新密市大隗镇中心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教学楼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三号教学楼房屋维修工程

  1.2工程范围:楼顶漏水严重等。

  1.3工 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2月5日,工程必须满足业主要求。

  1.4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5工程款的价格:价格¥=750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其他费用不计。(250平方米,单价30元每平方米。)

  1.6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第2条 甲方职责

  2.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2对乙方分包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2.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

  第3条 乙方职责

  3.1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2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乙方在承揽期间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调整生产能力,以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第4条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新密市大隗镇中心小学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验收证明

  对于我们维修二号楼漏雨工程,经过验收达到了国家规定防水材料执行标准,符合产品规定。

  验收人: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 篇8

  甲方:XX县XX镇XX小学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XX镇XX村XX组村民XXX

  根据上级安排,白果镇发营小学决定维修改造食堂一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食堂维修改造工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装修食堂工作室一间21.42平方米,储藏室一间15.68平方米。金额共计20000.00元。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施工用水用电,在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内容

  1、房间隔断墙,约15立方米;

  2、地板砖,工作室及储藏室铺80cm×80cm地板砖,共计37.1平方米;墙砖23.3平方米;

  3、工程结束后,乙方负责把工作室及储藏室清理干净。

  四、工期

  所有工程必须在20xx年12月20日完工,超期甲方有权不付工程款。

  五、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六、工程价格

  1、土建工程,每立方米500元,共计7500元;

  2、地板砖37.1平方米,每平方米85元,共计3513元;

  3、墙砖23.3平方米,每平方米85元,共计1975元。 以上合计20000元整。

  七、付款方式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税务发票,甲方于20xx年3月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工程所产生的税收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不付工程款。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XX镇中心小学留存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 篇9

  甲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华兴电力蒸汽管道施工影响福前村老年过渡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福前老年过渡房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合同工期:开工日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该工期包工、包料,总工程款一次性定价为____元。

  二、施工责任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在住户家维修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诉或乙方损害物品,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10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甲乙双方就甲方微商城平台维护一事,进行友好协商,并一致同意订立本《平台维护协议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协议目的

  1、 保障甲方平台所有功能正常使用,乙方协助甲方进行:服务器搭建、所有版块源码及平台安装调用、数据上传下载及后期程序升级调试等服务;

  第二条:甲方网站情况

  2.1、 网站名称:

  网站域名:

  程序脚本:□( htm) □( asp) □( php);

  2.2、 网站维护费总额: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条:网站维护情况

  3.1、免费维护期 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2、网站维护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维护更新、每年维护的次数在30次以下。维护期间,乙方每次为甲方更新、维护的页面在2页以下。代办域名主机续费及其维护期间邮局、主机、网站程序上传至服务器调试等服务。(维护内容为页面文字、图片的更新,不包括原页面风格和模板的改动如需网站风格和模版改动需另行协商收取费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1、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交付费用总额;

  4.2、 每次网站维护,甲方应提前将要更新的资料以电子邮件或移动U盘方式交给我公司;明确、清晰的指明更新或维护项目。

  4.3、 甲方自正式签订本协议之日起需将网站详细资料提供给乙方(包括FTP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乙方应在不改变甲方网站原页面风格和模版的前提下为甲方进行网站维护;

  5.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工作日时间,保障在收取资料后3日内完成资料的修改,如甲方提交更新量较大时间往后延迟。

  5.3、 乙方在每次维护网站后,应及时将维护内容上传到乙方网站所在的服务器上;

  5.4、 乙方以甲方提供的电子邮件通知为依据进行更新、维护网站。

  5.5、 甲方在发现网站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检查甲方网站找出原因,以及时让甲方正常使用网站。

  第六条:免责条件

  6.1、 因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2、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附则

  7.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协议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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