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样本

时间:2023-01-02 10:32:55 维护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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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样本通用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样本通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样本通用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样本通用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

  甲乙双方就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2、建设地点:

  第二条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

  1、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

  2、承包范围:

  第三条维护保养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开始执行,具体保养期限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四条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1、承包方式:

  1).在维护保养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设备维修时所发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支付,但甲方不支付维修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

  2、本项目造价为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

  2、向乙方提供设备图纸(包括技术说明)等资料,并组织技术交底。

  3、处理现场有关维护保养质量等事宜。

  4、监督维护保养进度计划。

  5、负责现场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按照合同及时付款。

  7、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乙方义务:

  1、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保证甲方消防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

  2、消防系统设备出现问题,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直至问题解决后离场。

  3、对于突发事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4、乙方应确保维护保养过程的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将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乙方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未做防护或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价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同等金额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计人民币元整;

  第八条违约

  1、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维护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乙方应视情节至少赔偿甲方总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如情形严重的,甲方在获得赔偿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更换材料设备或人员,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因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乙方应当根据情节的程度至少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直接获得第三方的服务,对于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

  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政府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人员的伤亡和机械设备的损坏以及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或执行以及与项目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在当地进行仲裁,仲裁将根据当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除非另有裁决,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补充、变更的,双方应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__年__月__日日期:__年__月__日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样本通用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位于的全套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保设备品牌型号

  乙方负责维修保养的设备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设备包括所有登记在主机内的地址码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输入及输出模块等。乙方对大楼内的消防栓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风机、消防广播系统等消防联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第二条维保期限

  维保期为壹年,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维保形式

  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行业规范对甲方的全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进行测试、检查、调整、修理。

  第四条维保费用

  1、本合同维保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整)。

  2、本项目的`维保合同价不包括更换器材及设备费用。如需更换器材及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

  3、如有在维保范围以外的工程检修及意外故障,应该双方确认对本项目合同造价进行追加。

  第五条维保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第六条维保期内甲方责任

  1、遵守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为乙方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区域提供方便。

  2、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修理、改动、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的任何部件。

  3、甲方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零部件的费用和消防检测事务所年检费。

  第七条维保期内乙方责任

  1、乙方维护人员进入维修区域时,必须佩带乙方单位的胸卡。

  2、按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和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方案,由乙方定期派人员对甲方的消防系统进行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并作好测试记录和维修记录。

  3、协助甲方对本大楼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联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4、及时向甲方提供维修所需要的配件清单。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允许非乙方维保人员进入维保区域进行修理、改动、更换消防系统零部件而导致系统故障,其责任与乙方无关,修复费用乙方不承担。

  2、甲方无正当原因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保费,乙方可暂停执行合同。

  3、乙方接报修电话后,未经甲方同意,维修人员超时到场,每次扣金300元,超时更换零部件,每次扣维保金500元。

  4、合同期内,如乙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提前终止:

  1)超时维修3次以上;

  2)超时更换零部件3次以上;

  3)系统不能正常工作3天以上。

  第九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火灾报警联动系统不正常工作时,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其他事项

  1、甲方有新的要求或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发生改变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或新的行业标准执行,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甲方或大楼内用户改变建筑格局,为了使新的格局满足消防规范而必须对系统进行调整、改造时,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遇厂家设备停产不再提供设备配件时无法更换系统设备时,不含本合同内。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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