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护保养合同

时间:2022-11-06 11:06:21 维护合同 我要投稿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维护保养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10篇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1

  业主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二、项目工作范围

  按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所用消防设备竣工图纸进行维护保养,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泵房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统,移动灭火器系统

  三、项目进度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计划进场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次进行保养工作安排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

  2、乙方进场后,立即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已有损坏或故障的设备,如需换则报请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

  3、乙方对甲方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乙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上的维保方案执行,乙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维护保养期限为1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双方协作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消防系统竣工图壹套,并作技术交底。

  2、工作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和工具的场所。

  3、甲方负责协调维护保养期间各楼层房间的施工进展。

  4、如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乙方除例行检查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现现场予以服务,并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如发生火灾报警应急状态,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

  5、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如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现象,应立即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及时做出解决方案。

  6、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的承诺进行维护保养,并由甲方派专人对维保工作验收,并将维保情况记录在案。每月15日前将上月点检报告提交给乙方

  7。甲方在乙方保养期间内发生火灾,经过国家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乙方保养维护的原因的,乙方必须承担因乙方保养维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项目总价和付款方式

  1、每年维护保养费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费总价的50%即24155元。余下50%于20xx年4月30日前甲方付清所有的维保费(注:项目增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按期支付)。

  七、项目验收

  1、乙方根据双方认可的维护方案实施细则按期进行,以通过甲方有关部门按国家消防规范要求验收合格以及通过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检查为完成。

  2、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应付是否继续合作提出意向,如结束维保工作,则乙方必需移交有关消防设备的维保档案资料。

  八、违约

  若有违约,甲乙双方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不得无故变更和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负责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本合同金额的50% 。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次年合同。但乙方如未按时进行维护保养,或由于乙方维护保养问题造成甲方未通过消防检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和书面承诺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2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中国西南城2#、7#楼工程的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交乙方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维护保养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中国西南城2#、7#楼

  1.2工程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五星大道666号

  1.3维护保养对象:塔吊(厂家:重庆玖玖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型号:QTZ63备案编号为:DZ-T00202 )

  第2条维护保养内容

  2.1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范及所维护保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保证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2.2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2.2.1基座螺栓松紧的检查;

  2.2.2标准节及附着件处连接紧固的检查;

  2.2.3防坠限速器检测铅封、使用期限与定期测试记录的检查;

  2.2.4底层外门、轿厢门机械电器联锁的维护检查;

  2.2.5急停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及上、下极限开关的检查;

  2.2.6钢丝绳磨损的检查及保养(钢丝绳传动);

  2.2.7制动器与传动机构的维护检查;

  2.2.8附墙件与建筑物预埋件的螺栓连接(应使用双螺母);

  2.3乙方每月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在维护要养过程中,如需更换电器易损件或配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零星易损件由乙方负责提供,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若需更换配件,由塔吊出租单位负责提供,并由甲方视情况委托乙方或委托生产厂家进行更换。易损件及零部件更换,应当做好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并报甲方备案。

  第3点维护保养期限

  3.1维护保养期暂定从塔吊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开始使用之日起至拆除之日止(具体的期限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乙方确保每15天维修保养不得少于1次。

  3.2乙方应制定月维护保养计划经甲方审批后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维护保养计划应当明确保养内容及部位。

  3.2未通知维护保养具体时间的则在次日做好维护保养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建筑塔吊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范》(JGJ21520xx)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xx)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第4点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

  4.1维护保养费用已含在施工塔吊租赁费中(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塔吊租赁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维护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塔吊租赁合同》约定执行,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4.2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护保养工作所涉及的人工费、劳保费、劳动保险费、施工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等一切费用。

  第5点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派员组织乙方人员参加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技术交底,并且不定期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监控。

  5.2甲方所委托维护保养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塔吊)的零部件、附墙拉杆等配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厂家的设计要求。

  5.3卸料平台的安全维护工作由甲方负责。

  5.4塔吊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及时反馈给乙方。未经维护、整改的施工电梯严禁使用。

  5.5设备交付使用后日常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保养由的甲方专设的操作人员负责。

  5.6施工过程中应作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施工过程中闲杂人等进出施工区域,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

  第6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委派张亦龙(联系电话:)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维修保养期间的质量、安全、进度、施工现场文明生产管理等工作,协助甲方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文明生产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甲方对该乙方代表任何形式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均作为对乙方的通知。

  6.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及甲方所申明的情况,在甲方要求按时对现场施工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维护,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6.3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塔机的性能要求,编制维护保养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乙方应当制定维护保养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4乙方应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6.5乙方应保证此次施工所用设备、机具符合维护保养工作安全要求。

  6.6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维修保养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维护保养作业。

  6.7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6.8乙方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原则上应在当日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如天气、停电、不可抗力等因素),乙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维修保养时间,并书面报送甲方,但乙方维修保养每15天不得少于1次。

  6.9每次塔机维修保养工作完毕后,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塔机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并将维护保养结果提交甲方签字确认。

  6.10乙方应当全力配合甲方组织验收,并提验收所需的资料,若乙方不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11不得擅自替换甲方提供的合格配件、装置。

  6.12法律法规规定的'及隐含于本合同中的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7条安全文明施工

  7.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的相关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积极配合项目完成维护保养作业,并随时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管理。如乙方人员不遵守现场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因乙方人员不听从指挥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7.2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必须向操作工人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改善劳动条件。

  7.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整体规划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按照甲方要求,配合悬挂安全标牌。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200~500元/次的处罚。

  第8条管理要求

  8.1乙方必须是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并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明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乙方的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乙方在人员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并对花名册和资质证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8.2乙方负责支付自聘(雇)人员工资、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办理暂住证等,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8.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完善用工制度,并认真执行甲方关于劳务工工资支付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劳务工资每月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务工本人,并应有劳务工本人亲笔签名及手印,接受甲方的监督。

  8.4若发生劳资纠纷时,乙方应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当接到劳务工反映拖欠工资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推委、拖延。如果发生由于乙方原因不支付或少支付工人工资而导致乙方工人投诉甲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身尽快解决或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其解决,并且每发生一次投诉,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0元/人/每次的罚款处罚。

  第9条违约责任

  9.1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维修保养的,乙方每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9.2乙方应在其维护保养计划中明确每月维护保养期,乙方未按计划维护保养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进行维护保养,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

  第10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有效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安监站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3

  业主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二、项目工作范围:

  按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所用消防设备竣工图纸进行维护保养,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泵房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统,移动灭火器系统

  三、项目进度: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计划进场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次进行保养工作安排在 20xx 年 5 月 10 日开始。

  2、乙方进场后,立即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已有损坏或故障的设备,如需要换则报请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

  3、乙方对甲方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乙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上的维保方案执行,乙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维护保养期限为 1 年自 20xx 年 5 月 1 日 到自 20xx 年 4 月 30日

  五、双方协作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消防系统竣工图壹套,并作技术交底。

  2、工作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和工具的场所。

  3、甲方负责协调维护保养期间各楼层房间的施工进展。

  4、如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乙方除例行检查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现现场予以服务,并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如发生火灾报警应急状态,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

  5、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如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现象,应立即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及时做出解决方案。

  6、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的承诺进行维护保养,并由甲方派专人对维保工作验收,并将维保情况记录在案。每月15日前将上月点检报告提交给乙方

  7.甲方在乙方保养期间内发生火灾,经过国家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乙方保养维护的原因的,乙方必须承担因乙方保养维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项目总价和付款方式:

  1、每年维护保养费总价人民币:2、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费总价的50% 即 24155元。余下50%于20xx年4月 30 日前甲方付清所有的维保费(注:项目增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按期支付)。

  七、项目验收

  1、乙方根据双方认可的维护方案实施细则按期进行,以通过甲方有关部门按国家消防规范要求验收合格以及通过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检查为完成。

  2、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应付是否继续合作提出意向,如结束维保工作,则乙方必需移交有关消防设备的维保档案资料。

  八、违约:

  若有违约,甲乙双方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不得无故变更和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负责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本合同金额的50% 。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次年合同。但乙方如未按时进行维护保养,或由于乙方维护保养问题造成甲方未通过消防检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和书面承诺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4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维修保养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将联谊宾馆消防系统工程委托给乙方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维护养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联谊宾馆消防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大足区玉龙镇三教村

  二、维修保养目的:

  根据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已建设投入使用的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以达到消防预警、扑灭初起火灾及安全疏散人群的目的,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在当前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火灾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消防系统的维护显得格外重要,消防系统的完好对于防止火灾、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维保内容:

  1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修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集中报警控制器以及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装置的维护。

  (1)每月对火灾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报警及联动性能。

  (2)每月对消防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通讯及联动性能。

  (3)每月对消防广播通讯系统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扬声器检查一次。

  (4)每季度对探测器进行模拟加烟抽检,其抽检数量以每年每个探测器检查两次来计算。

  ( 5)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可配合甲方的消防演习同时进行),出具年度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总结报告,保证年度检测时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及时维修,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喷淋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喷淋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并启泵试运转。

  (2)每月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每月对报警阀检查一次,试验启动是否正常。

  (4)每季对报警阀进行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及压力开关性能。

  (5)每两月利用系统的末端放水装置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性能。

  (6)每月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检查,检测气压。

  (7)每月对消防蓄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进行检查。

  (8)每月对各种阀门的开闭及铅封进行检查。

  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消防水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功能,并启动试运行。

  (2)每月检查室内及室外消火检、水枪水带的完好性。

  (3)每季检查大楼最不利水压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4)每季对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门检查以核实处于全开启状况。

  4、灭火器:每季度检查灭火器内压力是否达标及是否过期。

  5、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每月对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放电检查。

  四、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期:1年,即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月14日止。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五、双方责任:

  甲方:

  1、委派现场代表,对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进度、质量性能进行监督,办理中间维修安装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并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消防系统及其日常操作知识。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2、在乙方检查维修间隙期间,甲方值班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让乙方能及时处理,使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甲方按《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消防值班人员,

  4、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行,并熟悉本系统的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能正常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积极参加各种消防专业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要有完善的值班记录。

  乙方:

  1、维修保养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实的竣工图纸的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并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2、定期检查维护各种消防设施,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消防设施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消防设施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提供给甲方备案。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5、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检测报告,乙方有保密义务,除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外,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六、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再签订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一、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第四条:维护费用: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年维护费为: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日常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2、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由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时间:

  1、消防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为——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维护保养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2、甲方应在合同签定两周内支付30%维护费,剩余70%维护费维保期满一个月内付清。

  第七条: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5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设备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甲方现场负责人为: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法人代表:____法人代表:____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维护联系人:____维护联系人: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日期:___日期:___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公安部《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为了提高消防系统抗御火灾的能力,使自动消防系统随时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火灾损失,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成都高尔酒店消防维护二、工程地点:都江堰市大观镇高尔夫山庄

  三、维保时间:壹年(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四、维护、保养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共计4大系统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届时向乙方提供一套消防系统竣工资料,其中包括消防水、电系统控制平面图,主要产品设备资料等(包括器材厂商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上述资料甲方无法提供或存在暂时困难,

  甲乙双方应在履行合同中逐步完善,乙方向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移交给乙方维护、保养的工程应是无故障运行的,并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的工程;

  2.甲方不得将消防系统的设施设备违规使用,若因此发生损坏,在此期间造成的火灾损失及火灾责任将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指派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在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值班人员应能正确使用设备,并具有日常维护能力;

  4.值班的消防人员,应对设备运行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维修项目的协调、乙方定期的维护、保养记录须签字保存存档;

  5.为确保已坏消防报警设备的及时更换,甲方应提前预备一批设备,现阶段具体预备清单详见《附件》;

  6.甲方如进行装修,事前必须通知乙方,甲方负责协调落实装修改造工程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向乙方提供建审意见和验收意见,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纳入维保范围。

  (二)、乙方

  1.乙方承接甲方的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任务后,对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检修,科学维护,保证系统常年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2.受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对消防工程进行标准、规范化验收,对未验收或验收未合格部分,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要求施工单位限时完成,直到验收合格;

  3.乙方有责任培训甲方指派的专业消防管理值班员,使之能做到及时处理识别各类火灾报警信号及火灾发生时能正确操作;每年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两次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的人员控制在15人以内;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遇不可避免地对原装修材料的损坏,修复工作应事先告之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办法;

  5.消防系统出现故障后,甲方值班人员又不能有效地解决处理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实行24小时值班(联系人:朱进),乙方应迅速指派工程师或维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如24小时不能排除故障,采取应急措施并通报甲方,并将记录情况存档;

  6.乙方每年底将消防系统工程的维保情况通报甲方,甲方签章确认后,由乙方送消防部门,以确保有关部门掌握系统现状;

  7.甲方有重要接待事项应增加人员24小时值守,配合甲方完成消防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每年的例行检查;

  8.乙方开展维保工作前需预先向甲方提供检测时间表,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9.乙方半月进行一次例行检测,并做好相应的检测报告;

  10.乙方每季度对所负责维护保养的各个系统进行一次抽样率不低于10%的测试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双方存档,该检测报告要求细化到每个受检点位的工作情况;

  11.乙方建立日常走访制度,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高质量;

  12.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作好保密工作,发生泄密应追究有关责任; 13.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数归还甲方的相关资料。

  六、维护保养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甲方每年支付大写:人民币贰万圆整)作为当年乙方的维护、保养费;

  2.费用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之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00元,维护期间满半年再付5000.00元,剩余金额在合同满一年后10天内支付。

  3.在本维护、保养合同执行的工作年度以内,每一次维保检测当中,发现消防系统的消防器材、部件损坏,不能修复时,需更换的,其材料费一次性不大于100元由乙方承担,大于100元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双方认价)。

  器材设备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人为损坏的,其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器材设备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当造成人为损坏的,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材料时,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但事先应协商价格;

  4、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对甲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消防隐患由乙方提出整改方案,甲方承担设备、材料等的更换费用,乙方承担人工费用。

  5.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转账支票; 6.甲方为乙方维护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七、维保方案:

  乙方在收到甲方付给的维保费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和检测报告情况,编制维护、保养方案,报甲方认可。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付款。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总价3‰的滞纳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设备设施工作失灵,甚至发生火灾事故未能及时报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3.合同期执行完一年时,乙方应提供年度维保报告,报予甲方及公安消防部门;合同期间若乙方不能按合同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或因此造成火灾事故,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由无故终止合同方向对方双倍偿付未履行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位于的全套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保设备品牌型号

  乙方负责维修保养的设备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设备包括所有登记在主机内的地址码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输入及输出模块等。

  乙方对大楼内的消防栓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风机、消防广播系统等消防联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第二条维保期限

  维保期为壹年,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

  第三条维保形式

  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行业规范对甲方的全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进行测试、检查、调整、修理。

  第四条维保费用

  1、本合同维保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整)。

  2、本项目的维保合同价不包括更换器材及设备费用。如需更换器材及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

  3、如有在维保范围以外的工程检修及意外故障,应该双方确认对本项目合同造价进行追加。

  第五条维保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第六条维保期内甲方责任

  1、遵守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为乙方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区域提供方便。

  2、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修理、改动、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的任何部件。

  3、甲方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零部件的费用和消防检测事务所年检费。

  第七条维保期内乙方责任

  1、乙方维护人员进入维修区域时,必须佩带乙方单位的胸卡。 2、按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和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方案,由乙方定期派人员对甲方的消防系统进行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并作好测试记录和维修记录。

  3、协助甲方对本大楼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联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4、及时向甲方提供维修所需要的配件清单。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允许非乙方维保人员进入维保区域进行修理、改动、更换消防系统零部件而导致系统故障,其责任与乙方无关,修复费用乙方不承担。

  2、甲方无正当原因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保费,乙方可暂停执行合同。

  3、乙方接报修电话后,未经甲方同意,维修人员超时到场,每次扣金300元,超时更换零部件,每次扣维保金500元。

  4、合同期内,如乙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提前终止:

  1)超时维修3次以上; 2)超时更换零部件3次以上; 3)系统不能正常工作3天以上。

  第九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火灾报警联动系统不正常工作时,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其他事项

  1、甲方有新的要求或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发生改变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或新的行业标准执行,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甲方或大楼内用户改变建筑格局,为了使新的格局满足消防规范而必须对系统进行调整、改造时,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遇厂家设备停产不再提供设备配件时无法更换系统设备时,不含本合同内。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法规、《合同法》,并根据现有消防设施的具体运行状况,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修保养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保养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维修保养项目内容

  1、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防排烟系统;

  3、消防水灭火系统;

  4、气体灭火系统;

  5、泡沫灭火系统;

  6、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罐粉;

  7、防火卷联门系统维修:

  8、安全出口标志消防应急灯系统维修;

  第四条:甲方职责

  1、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的全套技术资料及消防部门验收文件;

  2、维护保养期间,负责解决维护保养需用的水源、电源和出入甲方各相关场所的证件手续等,联动试验时各有关系统、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3、对乙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回复,并搞好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4、维护保养期间,承担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防止消防设施被破坏,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检查和监督维护保养工作质量。

  6、在合同期内如有设备出现损坏问题,由甲方出资,乙方负责更换维修。

  7、维修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全力支持、如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

  第五条:乙方职责

  1、认真履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职责,其主要工作内容:

  1.1负责并协助消防设施使用单位编制和完善消防设施日常检查测试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1.2按照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规定,对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技术性能测试检查和消防系统功能性操作试验检查及修善;并将技术性能测试检查,消防系统功能性操作试检查及修善结果报甲方备查;

  1.3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在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及时负责进行维修,恢复消防系统的正常状态,并向甲方提供故障原因的调查分析报告;

  1.4建筑物进行改建或重新进行室内装修时,对所属区域的消防设施的恢复开通状况和功能进行检查测试;

  1.5建筑物进行改建或重新进行室内装修时,导致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拆卸、改变位置(敷设管线)、安装时,负责协助甲方制定消防设施整改方案;

  1.6建筑使用性质或室内装修改变,需要增加消防设施时,负责协助甲方制定消防设施改建方案。

  2、对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每季度出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交甲方批示。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间,消防设施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24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维修;

  4、对下列重大问题向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甲方整改和更换其消防设施;

  4.1由于设备老化,或者设备及原安装本身固有的质量问题致使消防设施出现重大故障或功能瘫痪,;

  4.2消防设施已经淘汰或其品牌不明及相关资料不齐,零配件无法保证。

  第六条:质量标准

  双方按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进行维护保养和验收。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月。

  第八条:维修保养费用

  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_____元/平米,建筑面积共______平米,合计金额(小写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第九条: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维护保养费按季度支付,并在当季度第一周内支付,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包含年底消检费用及电检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如遇到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维护保养职责,概由甲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维修保养费,应按中华人民银行规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实际拖欠款总额的利息。

  4、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的,甲方应付清合同期所规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协议书项目登记表及由双方签定认可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文件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的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包含维护保养用的工机具辅材,不包含消防设施的材料、设备更换;

  3、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整改和改、扩建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工程量由乙方现场考察后报请甲方核准。整改和改建工程费用由甲方核准认定后另行结算;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当地消防部门备案,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合同内容。

  甲方: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保障消防系统能正常发挥其作用,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1996年第30号令颁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单位现有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乙方按甲 方现有的自动消防设备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二. 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

  范围,设备清单详见《消防设施一览表》。 ( )①. 火灾自动报警; ( )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③. 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或利用变频恒压调速水泵供水的消火栓系统; ( )④. 气体灭火系统; ( )⑤. 有管网干粉灭火系统; ( )⑥. 泡沫灭火系统; ( )⑦. 防排烟系统; ( )⑧. 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 ( )⑨. 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 )⑩. 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内的消防电话系统、事故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三. 维护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检测时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落实并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格式见附件),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 月和 月分别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备案存查。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 个小时内查处维修。

  四.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检查工作,有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管理自动消防系 统,每两周进行一次自测,并做记录供乙方参考;甲方在工程改(扩)建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影响消防设施的,应先通知乙方,由双方根据情况做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2. 乙方要确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对合同范 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负维护保养责任。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负责对消防设备进行认真的测试、检验,所有消防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全面的检测、维护,不得偷工减料、马虎应付了事。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要商议续约事宜,甲方有权另选择中山市有相应维修保养资格的消防工程队伍承担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责任。在未签订新的维护保养合同前,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双方仍受本合同约束。

  六. 维护保养费用支付: 根据市物价局中价费(1997)第10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是 (注:对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未满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统,第一年内属乙方免费维护保养,甲方不用支付维护保养费);因维护更换消防设备所需的费用另按合理价格计算、支付。双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后一星期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维护保养费为 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结算。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须支付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费外,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每年维修保养费的 %的滞纳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对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 乙方不按期对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应按每 年维护保养费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自动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而发生故障,对因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 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应偿付对方当年维护保养的 %的毁约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内,甲方另选维修保养单位并签订新的维修保养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损坏,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自动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双方主管部门或中山市消防局调解;调解不成,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和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甲 方:(签章) 代 表:

  乙 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了甲方的消防系统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灭火的功能,保障该店设施、设备及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我国《消防法》及其有关规定和本市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店的消防系统检测委托给乙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工程名称:

  维保范围、维保面积(㎡)

  二、维护保养项目: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服务。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感温探测器、警铃、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触发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等。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联动控制台、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防火木门等系统。

  3、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

  4、消防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的消防栓、水泵、水泵接合器、安全信号阀等。

  5、自动喷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喷头、系统控制阀、喷淋水泵等。

  6、防排烟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消防通讯、应急广播系统;

  三、维护保养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认真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制定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均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4、提供合同范围内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手续。在维保及修复过程中,如因以上资料不齐或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修复,并承担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当故障维修需要甲方提供零配件或经费支持时,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如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在1个月内未能完成故障维修任务时,应书面说明原因并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6、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需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将情况向当地消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维护保养期内甲方因经营方式变更需要重新装修,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价格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施工)。

  9、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10、有权核查现场维护保养人员执业资格。

  11、乙方到场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免费提供乙方进行维护时的所需的水电气及登高作业工具等设施。

  12、甲方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为

  13、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及时间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14、维保单位在第一次进场维保前,应对合同维保范围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测试。如因甲方原因,现场不能进行测试,导致在后期维保过程中出现问题以及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对于测试所暴露出的问题,不在本维保合同维护范围之内。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相应从业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护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护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执业人员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3、出具真实、规范的维护保养记录,并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维护保养机构印章。

  4、及时向甲方出具维护保养记录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5、不得转包、分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

  6、在维保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及时到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对整个系统进行综合检查达到正常运行。

  7、乙方委派____________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为

  8、乙方应在每月将维保记录作书面报告给甲方存档。

  9、乙方如发现设备明显故障和潜在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若需维修和更换设备、材料及时告知甲方。其维修更换材料费、设备费和大型器材的拆装搬运费由甲方审核后承担。

  10、维保单位在第一次进场维保前,应对合同维保范围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测试。并出具测试记录报告,且应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11、维保频次:____次/年,每____月至少一次。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维保费用:采用按年度包干价执行

  按每年人民币:______圆整(¥:_______元整),此费用包括维管的人工费、技术费、检查费、差旅费、税金及安全费等所有税用。不包括设备材料费用,如发现设备、材料损坏,在无法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视情况认定购买损坏的材料、设备;维保频次超过____次/年后,按____元/次收费。维修材料费在人民币:佰元(¥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超出人民币:佰元(¥元)的由甲方确认后承担。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按半年支付。即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半年界满后,乙方凭发票和维保记录,由甲方负责人员签字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款人民币大写:圆整(¥:整),下一半年依此类推。

  3、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期年,合同有效期满后如无续签,合同自动失效。

  七、违约责任:

  1、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义务,在维护保养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转包、分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检测合同。

  2、乙方未能依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导致消防设施质量问题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由此引发的损失及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4、如乙方完成维保工作并提供维保记录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护保养费用,每季度按未付款部分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履约不诚信不负责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和造成其他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因乙方维保不及时等原因被消防主管部门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如发生意外事故(雷击、地震、山体滑坡等天气原因灾害以及晒水喷头自爆、电气短路或人为损坏等),由此引起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接甲方维修通知,如乙方不按时维修,三次不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须任何赔偿。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甲方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更换或改造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更换或改造过程中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有权终止维保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仲裁机关仲裁以及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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