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时间:2025-12-10 20:10:59 好文 我要投稿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合集(15篇)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合集(15篇)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

  一、基本情况

  我学区地域面广、地理环境复杂、道路状况不佳、学校布局分散,是回汉杂居的民族乡。全乡中小学18所,在校学生1853名,学校分布处于三道沟四道梁中,多所小学地处边远山区,道路多为不便,民族学生较多。这给学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实施带来较大困难。面对这样的实际情况,我们感到举足无措,但通过各种会议研究讨论,认真分析、实地考察后,在上级领导的指导帮助下,将这项惠民工程落到了实处。

  二、具体做法

  1.建立健全机制,坚持供餐原则

  学区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方案、应急预案;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学区主任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村委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和应急机构;确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办公室,为工作开展做好准备。在启动工作中,我们做到5个坚持:

  (1)坚持非营利性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思想和安全、卫生、营养、有特色的原则。

  (3)坚持在全乡所有学生“吃好”的`基础上,所采购食材必须质量高、营养好、新鲜卫生。

  (4)坚持所供食品企业必须资质齐全、合法。

  (5)坚持所供食品必须快捷、准时、安全。

  2.精选供餐模式,保障设施设备

  根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基本要求和我学区实际,为保障偏远学校学生喝到鲜牛奶、八宝粥、油茶,吃到热鸡蛋、软馒头、新鲜水果等,选择校企合作制,以企业采购、加工、配送的供餐模式为主。同时为供餐企业提供我学区赵塬小学食堂,实现从食材到食品,从加工到配送,从检验到食用,由企业全权负责,由学区严格监管的管理系统,做到各负其责、各行其事,避免了各环节衔接不紧密的问题。

  在企业单位的选拔中,通过学区进行竞标公告、法人考察、资质审核,拟定竞标单位6个,并组织学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各校校长、赵塬村委进行公开议标,确定了XXX红霞综合门市部为供餐企业,各校并与其签订了《XXX学区学生营养餐供应协议》及《XXX学区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为优质、顺利完成此项工作,协调供餐企业投资10万余元购置小型面包车2辆、蒸馒头锅炉设备1套、和面机1台、馒头机1台,抽油烟机1台、PC塑料箱100个及其他必需品。学校购置电冰柜16台,消毒柜3台,建立了洁净安全的学生营养餐接收发放室。

  3.健全制度台账,严格经费管理

  学区对领导小组成员、校长、学校管理员、班主任及工作人员职责进行明确,对企业单位、厨房、食品配送,学校、食品接收发放室、学生食用等管理制度的健全高度重视,制作了牌匾写真,全部上墙。对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台账,经过集思广义科学地设计,所有台账切合学校实际运行,过程环节资料齐全,统一规范装订,做到工作严密无疏漏。

  在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每生每天3元的伙食标准,供餐内容为每天每生一袋鲜牛奶、一颗热鸡蛋和馒头、麻花等配餐;学区对供餐学生人数每周进行审核,月底和企业单位统一结算,实行专人专账管理,转账拨付营养专项资金。

  4.营造宣传氛围,做好监督监控

  在宣传氛围的营造中,我学区首先统一规定宣传资料内容,每校必须建立展室,对学校内学生营养餐实施情况简介、领导机构、供就餐流程、方法步骤、经费管理、学生食用影像、惠民政策等全部写真上墙。同时,通过开学宣传、国旗下演讲、标语、黑板报、横幅、分发宣传单、营养餐食用培训材料、信息平台等各种可以利用的资源和平台进行惠民政策宣传,并取得很好的效果。

  为保证营养餐从原材加工到学生食用各环节无安全隐患,学区特别注重监督监管机制建立,不断整改提升,形成了严密的管理体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严格审核企业提供的法人证、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产品合格证、身份证、食品供给定点企业相关证照等资质材料,从源头上把关。

  (2)学区、学校严格审核乙方所供食品的资格,并监督乙方供餐的全过程,若有不合格者,立即终止供餐。

  (3)对企业定期不定期进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就餐环境的检测、检验、检查工作。

  (4)严格按照学区规定食谱统一、准时配餐。

  (5)企业严格实行法人负责制,有专人负责食品采购、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做好供餐过程的各项工作记载和样品留样。

  (6)建立供餐跟踪报告制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落实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食品安全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学区、学校建立了供餐跟踪报告制度,对供餐全程监管,建立工作台账。企业每天下午6:00前将当天供餐情况向甲方上报,学区汇总,每周五下午6:00前将下一周食谱上报学区审批后,执行落实。

  通过所做工作,目前在学区各校都能较为顺利地实施营养餐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每天每校供餐任务。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定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谨慎细微,借鉴兄弟学区好的方法,取长补短,总结经验,更好地将学生营养餐工作做好做实,让领导家长放心,让师生满意!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三章供餐内容与模式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

  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章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五章食品质量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章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由各级学生营养办协调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本级学生营养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3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德政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了很好的落实此项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蔡川小学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精心组织,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启动“计划”的实施。

  一、基本情况

  蔡川小学位于寨科乡东南,是一所村级完全小学。一九九九年被列为“义教项目工程”改造学校。

  新淌村是一个纯回族行政村,总人口1463人,下辖11个自然村,服务半径2公里,适龄儿童138名,其中女童61名,入学率100℅,女童入学率100%。蔡川小学占地1369平方米,建筑面积809平方米,全校有教学班4个,在校学生20名,其中女生9名,教师5名,专任教师4名,特岗教师1名,曾获县级优秀教师有3名 。学生的学历合格率100℅,15周岁少年完成率100℅,文盲率0℅。

  二、主要做法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总务主任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小组,组建了由家长、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的营养餐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制定了《蔡川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方案,监督小组监督方案的落实,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1㈡建章立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㈢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为规范管理,确保供餐质量,一是学校注重强化过程管理,落实营养食物供应。通过市场调研,确定供货点,由实施小组购物后交由食堂仓库保管小组签名验收,再分发给加工小组按操作程序进行加工,再由监督小组品偿并取样、留样、保存、登记签名。二是实行张榜公示,接受监督。以学籍管理为平台、动态公示当月享受学生营养餐人数;在食堂外公示“今日营养食谱”;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公示资金支付情况及学生消费信息;公示县教育局及镇中心学校监督举报电话。三是学校自检自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对“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示检查结果,确保“计划”实 2施透明、公开。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完善“计划”实施工作通报、目标责任考评、信息公开等机制,对“计划”实施过程中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取得的工作成效

  1、自实施学生营养餐以来,我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正在逐步形成。

  2、减轻了家长负担,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

  3、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教育教学秩序良好,学生成绩呈明显上升趋势。

  4、改善了学生的生活质量,优化了营养结构,增强了学生的体质,促进了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2、受地域、交通等客观条件限制,物价不稳定,供餐营食品有待改进。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2、健全完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3、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3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班会、校会等全方位宣传实施“计划”工程,使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深入民心,社会认可,积极参与。

  总之,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了学生努力学习的氛围,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4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卢赛娇(学校校长)

  副组长:杜周应(副校长)

  成员:赵水平(学校书记)詹满学(教导主任)吴乔英(食堂管理兼采购员)范志斌(后勤管理兼采购员)各班班主任

  二、自查情况

  迤堵小学本学年全校有11个教学班级,专任教师20人,在校学生354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354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监督督查小组,都由学校教师兼任。学校具备上级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

  员(临时工)2人,通过相关机构体检,持有《健康证》。

  学校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师、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星期一、四向学生提供面包,星期二、三、五向学生提供米线。中心学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保证质量和数量。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保证营养餐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因地制宜,本着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原则,做好食堂的供餐管理工作,严把食品安全责任关,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制度。

  (一)、就餐制度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就餐,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

  2、全体教师参与营养餐管理,保证学生都能吃饱、吃好,让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二)、验收制度

  1、每天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是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二是验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

  2、验收合格后,入库保存。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学校。

  3、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学校,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

  (三)卫生制度

  各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了卫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向供货方索取两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峻和质量检验报告,进、出货手续齐全,帐册相符。此项工作在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四)留样制度

  食品加工完成至食用间隔不超过2小时。每餐食品必须留样,留样须有专人负责,每品种不少于100克,留样须留足48小时且有记录。

  三、存在问题

  1、就餐场地不能满足需要。学校餐厅面积小,餐桌尚待配备,现在学生都是在食堂外用餐。

  2、食堂操作人员的烹饪水平有待提高,让学生能吃上色香味俱全的伙食。

  3、学校的卫生条件未能达到基本标准,学校食堂管理还不够规范,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学校参与教师和管理人员对食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未将以往的卫生监督意见整改到位。

  四、整改措施

  1、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2、加大学校营养餐安全工作日常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全,努力营造学校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及和谐校园。

  3、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4、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他们提高认识,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

  5、进一步加大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排查、整改力度,千方百计确保师生饮水、饮食安全。

  6、适时组织膳食委员会会议,为营养餐工作出谋划策。

  7、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并分开放入冰柜,留样食品存放不少于48小时。

  学校营养餐旨在改善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学校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25号),指导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xx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xx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20xx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县、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营养改善计划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省政府成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成员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食药监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简称省学生营养办),负责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市、县、区政府。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县级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相关配套资金、配足食堂从业人员、保障运行费用、督促部门履职,保证实施质量和安全。

  (三)学校负责具体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范围。

  (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资金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市、区)财政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将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电煤气费用等列入预算并足额保障。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建设符合学生就餐标准的食堂和餐厅。

  (四)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支持各级政府,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配齐办公设施,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有效实施。

  (五)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鼓励和推动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学生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

  (六)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八)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九)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物价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十一)粮食部门负责培育“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实施“放心粮油”进学校工程,组织“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向学校供应质量安全的粮油产品。

  (十二)供销部门负责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十三)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基层组织和营养健康协会,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积极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改善就餐条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章 实施对象和范围

  第八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其中西安市莲湖、碑林、新城等3个市辖区,以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九条 鼓励各市、县、区政府在确保应享尽享、人财物有长期保障的.情况下,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实施范围。

  第四章 供餐内容和模式

  第十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按照“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学生供餐内容。

  (一)供餐模式。国家试点县在20xx年底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地方试点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方案,到20xx年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二)供餐内容。以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为主,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和膳食指南,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供餐企业和配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对粮油等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严格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结算的办法,从源头和过程上确保实施安全。粮油应优先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中采购,县(市、区)政府要协调推动学校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建立直接、有序的采购关系。

  第五章 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各类项目资金,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全覆盖。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建设要遵循“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建设方案要按照“明厨亮灶”要求和食堂设置标准,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建设的餐饮安全指导。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倡导政府向专业团餐公司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化大型团餐企业委托运营学校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80的比例为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专业培训。加强学校食堂设施配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具体责任人。学校要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七条 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试点县(市、区)要从长远发展考虑,科学定位配送中心的运行机制、配送内容及模式等问题,鼓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采取招商引资等方式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

  第十八条 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评优活动,优先考虑解决营养改善计划专(兼)职管理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问题。各市、县、区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时,要将农村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六章 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配送中心、供餐企业要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储存。食品储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五)食品配送。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配送条件和资质。配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

  (六)清洗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教育。教育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二条 应急事件处置。各市、县、区和学校要逐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学校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七章 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资金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补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其中43个国家试点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64个地方试点县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共同分担,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地方试点县(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二十四条 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将专项资金进行预算、分解和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封闭运行,依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 资金使用。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 专项资金结余应当继续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结转结余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级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和月报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动态情况,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负责专项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健全食堂原料采购、入库贮存、领用加工等管理制度,加强食堂会计核算。

  第二十九条 资金监督。各市、县、区应当借鉴“阳光校餐”成熟经验,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学校、配餐中心、供餐企业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实名制受益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章 营养监测和评估

  第三十条 各市、县、区卫生、教育部门要联合制定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督促监测县(市、区)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常规和重点监测,运用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考试等,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第三十一条 各市、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配餐指导,开展餐厅文化、文明餐饮、感恩励志、养成教育等活动,让学生全面掌握科学的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使学生终身受益。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九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省级重点督查,市级定期巡查,县级全程检查,学校日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第三十四条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管理和职责履行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市、县、区依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23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6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根本,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新机制、新路子,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契机,不断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职能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职代会主席,各处室主任任成员,所有的班主任,校团总支书记,全体后勤服务人员任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总务处,并挂牌“营养改善办公室”, 严清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组长 :

  副组长:

  营养办公室主任:

  营养专职会计:

  营养食品保管、质检员:

  成员:

  (二)部门职责

  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职代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及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政教处:负责督促班主任做好组织学生签字按时领取发放牛奶和鸡蛋,餐后的环境卫生保洁,餐盒的清洗及归还。

  教务处:负责督促班主任每月上好一节营养知识宣传课或组织学生观看相关碟片

  安全处:负责制定学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校团总之、少先队:负责做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

  总务处: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具体落实;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做好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

  营养专职会计:负责做好营养餐会计账及相关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保管员及质检员:负责食品的保管、分发与质量检测;

  三、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总人数804人,其中有中学生347人,小学生463人,拥有条件较完备的学生食堂。

  四、供货流程规程

  县教育局将由政府集中统一采购的营养食品由供货企业送达学校时,学校 “营养办公室”严清泉、张建国、唐生长同志对所送食品进行抽查,包括验查“三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同批次的质量检查报告。检查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再由“营养办公室”负责同志签字验收,并将货物入库,张建国负责做好入库和出库的相关台帐。

  五、食品贮存室要求

  单独设立贮存牛奶、鸡蛋的库房,专门贮存营养加餐食品,如猪肉类、禽肉类、水产品(含用以上食品为原料制作的成品)等要分类存放,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要与日常供餐食品分开贮存,每间食品贮存室都要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贮存的食品离地均要在10cm以上,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并在贮存位臵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六、供餐模式、工作流程及规范要求

  (一)供餐模式

  我校采取两种模式供餐:一是“课间加餐模式”,即每周的一、三、五为学生提供一瓶学生奶和煮熟的鸡蛋,每天上午10:50——11:10以增加学生营 养;

  二是每周二、 周四中午12:20——12:40为学生提供价值3.45元的猪肉类、禽肉类、鸡蛋、水产品(禁止使用如鱼类等肉内带刺的食品,)的营养加餐(1-4年级12:20就餐;5——9年级12:40就餐)。

  (二)工作流程及规范要求

  1、与招标办确定的供货商签订协议,对供货时间、方式、质量、数量、安全责任等提出具体要求。

  2、供货到校。具体流程为:供货商组织货源;请县质监、卫生、教育部门对食品进行抽查,包括验查食品“三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检查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商家组织送货到校时,学校组织专人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为每位学生分发的食品,必须由学生签好字,并将每样食品留样,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七、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监管

  学校设立营养餐专帐,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确保不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改善资金。

  (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学校将积极改善食堂条件,做到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食品的采购、保管、制作、供给等各个环节的监控,保证开餐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学校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三)加强学生营养健康管理

  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建立学生营养检测跟踪制度和学生健康档案,提高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康教育制度。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将营养健康教育纳入课堂教学,确保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营养健康教育时间;积极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检测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四)健全完善监督制度,

  1、成立监督委员会

  学校成立营养餐监督委员会,聘请当地行政干部、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及学生代表,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行政干部:

  家长代表:

  学生代表:

  2、设立意见箱及举报电话举报

  学校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享受国家义务教育营养改善政策待遇的学生信息进行公开,对我校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操作程序、过程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管,确保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

  营养改善工作是一项教育惠民工程,我们将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橱窗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养改善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力争使我校的营养改善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供餐要求:

  1、为学生制作的营养加餐,学校按班级组织,由班主任带队到食堂统一就餐。每次安排值日学生负责在就餐表册上做记录,统计就餐情况,值日学生签字后作为就餐凭证。学校将此凭证作为附件做入当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账中,以备上级检查和审计。

  2、为学生配发的牛奶加熟鸡蛋营养课间餐,由学校后勤人员和当天行政值日组分班装盒,并贴注标签,由班级学生干部到食堂领取,发放给学生,学生干部或值日学生在领取分发名册上签字作为分发凭证,学校将此凭证作为附件做入当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账中,以备上级检查和审计。

  3、营养加餐必须按3元的标准,给学生配备营养加餐食品,以荤菜为主。学生基本餐(如米饭、素菜等),学校按成本价销售。未在学校就餐的学生,学校采取措施,保证学生吃上营养课间餐和营养加餐。

  八、食品加工要求

  学生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材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败坏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学生用餐必须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败坏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发放给学生。

  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xx)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和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防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九、食品留样要求

  建立食品留样制度,营养加餐每餐留样量不得少于100克,注明时间和责任人后,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密封后冷藏,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十、 食品安全要求

  校长是学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岗位责任制,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就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实行封闭管理。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原料存放区,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 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一、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要求

  1.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项目资金,学校单独开立银行账户,单独设臵食堂会计账簿。不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绝不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2.对营养加餐严格进行成本核算。专项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成本核算内容只包括牛奶、蛋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豆制品、干货和调料等主辅料。营养加餐所需水、电、燃料等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学校实行以学生签字的就餐花名册为就餐凭证。

  3.专项资金学校凭购买货物发票、核算清单、学生就餐花名册作支出。所需支付资金可以由银行转账支出(转账凭证作附件)。建好营养加餐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总分类账和各种备案凭证、凭据,接受监督和检查。

  4.学生食堂安排唐生长每天如实填写食品出、入库及加工核算清单,完善验收审核签字手续,做到一天一登记,一月一核算,一月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原材料采购价格、月收支情况。

  5.上月盈余资金转入下月,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学校定期公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受益学生名单、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学校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十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行校长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工作机制,并配备好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建立健全学生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实行“食堂操作员”(田金秀、朱秀珍、黄桂英、王国胜)“卫生监督员”(张显政、汤美秀)、“营养指导员”(万红霞)、“伙食质量评判员”(朱月平、罗国松、冯建国、刘文富、刘永红)和“伙食成本监管员”(滕齐凯、严清泉、刘文富、刘倩、张建国)的“五员制”管理机制,学校设立由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行政干部代表等组成的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学校供餐营养、合理、卫生、安全。食堂管理制度和“五员制”工作机制必须要上墙公示;落实学校负责人和学校教师陪餐制度。

  2.科学制定营养菜谱。参照有关学生成长营养标准,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质量。营养菜谱制定原则:(一)食物多样、谷类为主;(二)多吃蔬菜、薯类;(三)常吃豆类及其制品;(四)经常吃适量的禽肉、蛋、瘦肉。

  营养搭配办法:营养加餐原则上不低于两菜(一荤一素)。营养菜谱由分管领导、营养指导员和厨师参照营养餐配餐标准共同制定,菜谱安排尽量做到不重复,菜谱每周一公示。

  加强营养健康教育,定期组织体检。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7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二、内容及要求

  (一)营养餐的供餐方式

  本学期我校从2月17日开始供餐,学校统一进货,再由食堂向学生提供鸡蛋、牛奶、花卷、饼干,价格为县教育局确定的价格。

  (二)学校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五级责任书,明确职责,靠实责任。

  1.开学初,我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为了履行好监管职责,我校按照教育局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

  2.在日常工作中,分别从食品采购质量监督、财务管理、供应加工监督、宣传和档案管理四个环节负责对营养餐改善计划各环节进行监督。加大检查力度,主要从食品卫生和安全入手,确保学生能吃上安全、卫生的营养餐,确保把党的.温暖落到实处。

  (三)加强各环节监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运行。

  1. 严把进、收货关,确保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学校。为了把好这第一道关,由学校、食堂与营养餐各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建立进货台账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审查供货单位的资质,杜绝从小商小贩,无证无照商贩处购买原料,特别是防止地沟油、劣质添加剂、过期食品流入我校。另外,学校还在各灶分别安排了一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对各灶的食品卫生和供餐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2.严格监管,按照学校加工制作环节的要求,向学生提供合格食品。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身穿工作服,卫生帽,各食堂购买了消毒柜、冰柜、食品留样柜,确保设施设备齐全,发挥功效。为了消毒达标,学校要求各灶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用84消毒液对所用餐具按“一洗二消三冲四保洁”程序进行消毒。学校监管方面,每天由各灶监督员和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项目涉及卫生、质量、数量、留样等。

  3.加强统计记录环节的监管,为学校管理提供重要依据。每天营养餐就餐结束后,由班主任负责如实填写实名制发放登记表,填写学生就餐观察登记表,作为学生营养餐具体落实结果的重要依据,也作为会计入账的重要依据。

  4. 按照县上要求,我校设立营养餐资金专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滚动使用。

  5. 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食堂管理人员职责意识,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向家中心小学

  20xx年2月17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8

  保山市隆阳区大庄中学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20xx年度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96名。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3—7月有596人,9--12月557名;我校实行学校自主供餐模式,共有食堂一个,从业人员7名。其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所,受益学生557名。

  一、开张的主要工作

  1、指导思想: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校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宝金福)负总责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副校长李宏伟、总务主任王自鹏、营养餐负责人朱庆利具体负责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小组。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模式)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实行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方案.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改善我校特殊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2、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健康安全”的原则,稳步推进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3、实施内容及供餐方式:

  (1)、标准及经费来源

  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从20xx年9月1日开始调整为每生每天5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对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我校认真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实施,我校实行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和企业配送供餐模式,营养餐主要集中供应早点。

  2、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使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营养计划实施方案》、《食品储存保管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废弃物处理制度》等,并上了墙,同时“食堂供餐”方面落实了责任区。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加强考核评估,实行奖优罚劣,哪一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环节的责任,同时把考核结果和年终的绩效考核相挂钩。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实施营养餐计划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坚持不懈的开展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几个结合(与健康教育相结合、与感恩教育相结合、与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相结合、与艺术熏陶相结合)通过印发“告学生家长书”、主题班会和学校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提供营养餐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把好卫生安全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是营养餐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和持续正常开展的关键。我校非常重视食品卫生安全,每学期隆阳区教体局、汉庄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防疫站、永盛中心校、永盛街道办事处都多次到我校检查、指导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针对各个季节的不同特点和容易出现的卫生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性,提升了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从而确保营养餐工程的顺利实施。

  5.落实细节,加强管理。

  (1)学校明确专人(朱庆利)管理学生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的接收、发放,造册登记。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配备必要的营养餐储藏设备,有专门的蔬菜冷藏室,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同时实行食品接收、管理层层签字制度。

  (2)学校设立食堂负责人朱庆利,负责食堂的日常事务。负责安排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储存、留样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分工,并落实相关人工作职责及责任。

  (3)学校所有的食材都由专门的食品机构配送,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油、鸡蛋)是有保山市林攀配送公司配送;时令蔬菜由隆阳区永庆蔬菜经营部配送;新鲜的猪肉由隆阳区西邑定点屠宰场配送;新鲜的牛肉由保山市闵成食品经营部配送;鸡肉由隆阳区老罗鸡店配送;面包保山市辉来食品有限公司配送;各种佐料由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街杨菊芳百货经营店配送。每天的实物采购清单由出售人员和采购员签字。食品接收管理人员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保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交货、收货(验货)双方签字后,食品方可入库储藏。食品有产品合格证,检疫合格证,严格按照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具体实施。学校食堂安排了专人进行食品留样,负责的老师实时检查,此项工作学校主要领导严格把关,确保食品质量关和安全关。

  (4)学校设立食品检验员,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并查验“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学校实行索票(索证)登记制度,食品机构配送的食品及食材,做好购货记录,建立采购和使用台帐。

  二、典型经验与做法

  (1)由于教体局的统一规划,我校20xx年全员参与营养餐改善计划,学校根据各班实际人数按班级造表册,每周供应学生猪肉饵丝3早上,供应猪肉米线1早上,供应面包1早上,并且有专门的老师和学生同吃进行陪餐;从20xx年9月1日开始调整为每生每天5元,在20xx年12月27日至31日,学校学校通过加餐的方式给学生将前面只是4元供餐而少1元的.部分供应给学生,将本学期的部分消费完(学校加餐给学生杀了一头牛分别加在学生的午餐和晚餐上,分别加了三段扒烀牛肉,三段小炒牛肉,加餐全部用于学生就餐)。学校每学期组织家长代表到学校食堂参观、试吃,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学校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提高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使营养餐工作的实施顺利开展。

  (2)注重用餐过程的管理,为了便于管理和监督,学校在餐厅装了多个监控摄像头,让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透明化,加上用餐时值周领导、值班教师、陪餐教师到食堂维持秩序,自行刷卡和学生一同用餐,让学生做到食不言,寝不语,学生的就餐环境大大的改善了。严格落实领导陪餐制度。学校制定老师陪餐制度,并设立陪餐签到表,要求当天陪餐老师从食物的可口度、营养程度等方面进行记录。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食堂设施也有待完善。规范合理的用餐场所面积太小,学生就餐拥挤。

  2.值班教师每天需要组织学生安静有序就餐,同时所需要做的事情过多,普遍反映连续工作太累,过于疲惫。

  3.食品管理环节还有待加强,资料管理方面尚需改进。

  4.由于营养餐计划资金及加工费不能及时拨付,导致拖欠工人工资及各供货商的货款。

  回顾一年的学生营养餐工作,通过不断的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

  四、20xx年工作要点

  1、加强食堂六T管理。食堂六T实物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把我校食堂“六T”实物管理工作,做得更加细致、深入,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2、加强对学生的用餐管理。加大学校营养餐工作日常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对食堂日常管理和学生用餐制度。

  3、宣传教育。经常利用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4、适时组织营养餐工作会议,为营养餐工作出谋划策,按步骤,有计划地调整不合理的膳食搭配,让学学生不仅吃好,还要营养。

  5、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理论知识,从业水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

  6、成立家长委员会,在家长委员会中听取家长意见,做好营养餐实施宣传工作,使家长学生放心。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9

  一、营养改善计划在我校的落实情况

  青少年是花朵民族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与他们个人的成长发育以及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各个地区人民生活水平不同,儿童健康况状也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如果只是盲目将各地区各学校都进行统一是不可取的,它需要建立在各级农村儿童健康和营养状况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各个地区实际情况和和各校学生营养状况,饮食习惯等,实施不同的营养方案。要做到每天不重复;每天的餐配比例以及营养搭配要合理可口,以保障学生的均衡营养。但据了解,我所在小学以及所在乡镇内的其他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小学平时供餐并没有所谓的营养方案,更做不到每天菜样不重复,甚至每周不重复都没办法做到。每餐搭配只是根据食堂师傅或是主管人员的主观意愿,有什么菜就煮什么菜;菜品单一,基本上一个星期内提供的菜每天都一样。餐配严重不合理,它只能勉强保证学生饱腹,餐配的不合理,导致有些学生每天的饭几乎是没吃几口就会倒掉,浪费现象极为严重,至于要求的合理可口、均衡营养也未达标。

  以湖北省红安县觅儿寺镇明德小学(以下简称“我校”)为例,食堂每日按照如下食谱进行配餐供应:

  1. 主食类:馒头、稀饭、米饭,每天重复如此。

  2. 鸡蛋:每次中餐两个,每两天一次。

  3. 鸡腿(鸡翅):每次中餐两个,每两天一次。

  4. 汤类:鸡蛋番茄瘦肉汤、海带排骨汤、土豆排骨汤、冬瓜排骨汤、萝卜排骨汤等,每天一种。

  5. 牛奶类:学生奶,每两个星期一次,一次一瓶。

  用餐形式:学生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在食堂打好午餐,由学校领导以及班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学生自主用餐。保证学生能够吃饱吃好,杜绝浪费。通过一两年时间的运行,学生、家长普遍都表示满意。

  但学校食堂规模小、人员不足,为图方便省事,每天的早餐就只供应馒头稀饭,学生们有时馒头吃了一半后就到处乱扔,造成了很多浪费;中餐的菜品里荤素搭配不合理,青菜里都是肥肉,让学生难以下咽,低年级的学生基本上都把菜里的肉挑出来丢了或是直接不吃就倒掉;每次午餐的鸡蛋、鸡腿一配发就是两个,学生们吃了这些后基本上就吃不下米饭了。每次午饭后学校各处的卫生状况就特别令人担忧。这种配餐供应形式明显违背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初衷,使营养改善计划的效果大打折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管理者还要提高认识,克服困难,作长远考虑,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到实处。

  二、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对于提高和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特别是贫困山区学生的营养水平和健康状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1. 物价水平持续上涨,导致营养餐补助资金缩水严重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也随着经济的增长而持续上涨,仅20xx年就比去年上涨了2.0%左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于经费来源单一,除财政拨款之外基本上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下拨的每天3元(20xx年3月将其调整为每天4元)的营养餐补助也随着物价的持续上涨,导致以前很便宜就能买到的粮食蔬菜,现在却需要花“大价钱”购买,财政下拨的营养餐补助并不能完全保证学生营养供给食物的稳定性。

  2. 学校缺少后勤保障

  由于贫困地区教育经费短缺,没有足够的资金来修建符合条件的厨房,只能用其他公房来临时充当,设备较为简陋,卫生条件差。我校在红安县乡镇学校里硬件设施相对来说还算不错,但也同样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学校食堂不宽敞,食堂内没有能供学生坐着吃饭的桌椅,天晴还没有问题,一旦遇上下雨,孩子们就各种不方便。再者食堂工作人员往往是附近工作的农民,没有读过书,缺乏营养搭配知识,做出的饭菜口味单一,营养价值不高,另外,尽管有营养改善计划的配套文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例如有的食堂工作人员会将蔬菜和肉类放在一起,有的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穿工作服,不注意个人卫生等等。如果不注意这些细节,可能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因此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注意和重视。

  3. 营养餐补助款发放不及时和使用的不规范

  在营养改善计划中,存在着拨款不到位的问题。这种情况发生后,会导致学校因资金不到位,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无法落实。20xx年秋,我校就因为营养补助资金不及时导致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面临“无米下锅”的困难局面,使学校一系列后勤工作一度难以开展,也给学校其他相关工作带来了极大不便。

  4. 补助款发放范围不是特别合理

  国家规定的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不含县城)开展试点,但由于国家实施的撤点并校政策,使很多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被撤并,农村乡镇地区的孩子上学路途遥远,很多家长不得不把孩子转到县城陪读。这部分孩子本应该是营养餐补助款的目标受益群体,但由于他们不在农村就读,因此便失去了享受补助款的资格。

  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几点改进建议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使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改善计划得到更好的落实,特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建议。

  1. 国家财政拨款和地方财政支持双管齐下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仅仅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是远远不够的.,作为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具体的实施者,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并为该计划的实施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让国家财政拨款和地方财政支持双管齐下。对于物价上涨、学校后勤人员短缺等问题,地方政府出面组织学校统一采购质优价廉的食材,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补助的标准,保证学生吃得到实实在在的营养全面的食物。

  2. 提高工作人员的素养

  尽管各试点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但各试点地区的政府应该从长远出发,看到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为试点学校招聘一些合格的后勤人员,使营养改善计划有效有序实施。聘请的食堂后勤工作人员应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并对他们组织相关的培训,让他们懂得营养搭配的有关知识。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隐患,请有关专家传授一些食品采购、加工、保存方面的相关知识,严把安全关,消除安全隐患。

  3. 规范财政的拨款流程

  针对营养改善计划拨款延长的时间长,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各试点地区要积极寻找解决办法,而不是一味让学校坐等、自己先想办法垫付。市、县财政要高度重视国家对教育部门的财政拨款,在第一时间把有关资金拨付到位。为减少财政拨款中的发放和使用不规范现象,县财政和教育部门应该安排专人负责,把资金的发放速度以及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中,并以此制定相关的惩奖制度,以确保营养餐补助款准按时发放,不延时、不拖欠。

  4. 学习外国先进经验推广国内先进模式

  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民政策,这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仅靠政府力量肯定还远远不够,应该寻求多方帮助。要积极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以及推广国内的先进模式。例如国内的“九阳希望厨房”“春苗厨房”“幸福厨房”等公益项目在促进和落实国家营养改善计划方面也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各试点地区可以积极探索和借鉴,学习其相关经验,为学生营养状况的改善提供更大更多的助力。

  总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改善提供了资金支持,为缩小贫富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此项计划涉及范围广、投入资金多,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都没有开办营养餐的经验,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我们相信,随着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制度的完善,先进经验的积累,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必将会造福更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0

  一、基本情况

  3月7日,我城区在长塘镇定西小学举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启动仪式,标志着青秀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即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每生每天4元的营养餐补助。

  当前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3所,学生13596人。其中初中4所,学生4098人,小学39所,学生9498人。截止6月,共有22所学校有食堂,其中4所学校食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城区计划全年投入资金约1495万元,全部从城区财政支付,据了解,学生每天4元钱的补助已经拨付到学校。

  二、取得的成绩及工作进度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须做到早思考、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为有序实施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在我城区顺利推进,城区教育局在20xx年即着手筹备,多次实地调研,了解各校存在的困难,通过征求学校、家长和学生的意见,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实施计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城区成立了“青秀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副区长为组长,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各校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印发了《青秀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试行)》,明确了实施范围、补助标准和拨款方式,规定了各相关只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为顺利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结合实际,克难攻坚,保证学生吃上放心营养餐

  一是学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了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能早日吃上免费的、放心的营养餐,城区教育局要求各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校根据生源、厨房及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状况,结合原材料采购渠道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供餐方式和流程,如,有些学校大部分学生部吃早餐,则实行免费早餐;有些学校实行免费午餐;有些学校则实行早餐+下午餐等。

  二是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城区通过教育系统大宗食品采购小组对学校需采购的鸡蛋、牛奶等大宗食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教育局要求各校以“安全、营养”为首要目标,各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均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制定营养改善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接餐就餐登记明细表册,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食品的验收、储存、加工、发放、组织学生就餐等有关制度。在开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之前,各学校就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宣传国家这一惠民政策,使教师、家长及学生全面了解营养餐的改善内容,群众都从心里感谢党的好政策。到目前为止,全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共43所学校13596名学生享受营养餐。

  三是加强培训。城区教育局从20xx年开始,多次召开农村学校校长营养餐改善研讨会,还开展了2期后勤分管副校长培训班和1期学校厨房布局培训班。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全部由城区财政支付,为保证这一专项资金的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城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做到分开透明。同时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经费安排使用、资金发放等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城区今年计划投入资金约1495万元(每生每天4元,按200天计),其中直接用于伙食费1088万元,聘请食堂工作人员约407万元(按每60学生配一名工作人员计),食堂人员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聘请。为切实掌握营养餐的推进情况,教育局安排专员负责营养餐计划实施情况,随时了解反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改进工作,保证此项惠民工程扎实推进。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从第一天向学生供应免费营养餐起,我城区就高度重视营养餐的食品安全工作,教育、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营养餐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各道关口,确保学生都能吃到营养健康的早餐,让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满意放心。20xx年4月初,城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抽查了部分学校营养计划执行情况;4月下旬,城区教育、财政、审计、卫生等相关部门派出有关人员,深入各乡镇中小学对营养餐工作进行实地督查;6月初,在教育局、卫生、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下,城区政协组织了10多名政协委员对营养餐进行调研。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全国出现的热点问题

  现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食品安全及补助是否全部进入学生肚子中是两个最集中的问题,举例如下:

  1、3月29日中午,贵州织金县八步小学学生在食用早餐后集体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86人送医院治疗。"

  2、4月1日,媒体报道《广西那坡部分学校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反映市场价2元钱的牛奶到学生手中变成3元钱的问题,当日即引来近10万名网民参与评论,随后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全国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3、4月9日,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猫猫抓树小学、椅子山小学1062名学生在食用统一配送的营养午餐后,368人因身体不适入县医院检查治疗,这是40天里镇雄第四起营养餐食品安全事故。

  4、5月26日,一条微博引起广泛关注:纳入国家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安徽金寨,由教育局招标企业统一配送给一小学的营养餐中的苹果几乎没有一个是好的。这一事件在网络上立即引来热议,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二)我城区存在的几个问题

  我城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正有序、安全的推进,但同样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食堂建设滞后。当前我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拥有率仅有51.1%,而拥有卫生许可证的更是不足20%,食堂缺口较大,合格食堂更少。很多学校特别是偏远的村办小学尚无食堂,学生是在教室吃饭;已有食堂配备参差不齐,部分学校采用空置的房间做食堂,面积小,食堂设施、设备落后,直接影响食堂的.规范管理与卫生安全;有些学校的饭堂环境较差,如南阳镇中心学校,食堂就和农家养猪场仅仅一墙之隔;大部分学校的食堂无卫生许可证。

  二是学校缺少食堂工作人员。众多学校缺少甚至没有食堂管理人员或食堂从业人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基本上是临时工,队伍不稳定,甚至没有健康证;有的学校由班主任或者任课老师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如南阳施厚小学)。

  三是学校点多面广,学生饮食安全监控力度大。许多学校交通不方便,在食品物资采购上存在较大的困难,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存在较大的困难。

  四是营养餐内容简单。学校供餐人员缺乏专业的营养指导,不会制定营养食谱,许多学校的领导、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营养知识也极度匮乏,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和错误观念,影响了计划的有效实施,政协委员们在听取介绍的时候,部分学校把“吃饱”作为汇报重点。

  四、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城区将采取各种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能按照国家要求正常推进:

  一是需要多部门合作。学校供餐和学生的营养保障,不仅与财政和教育部门有关,也涉及到农副产品供应、卫生监管、合理膳食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要建立部门联席工作机制,协调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问题中的责任,通过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履行对贫困学生营养问题的责任,保障贫困学生健康上学。

  二是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学校要建立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并实行采购员、炊事员、监督员多方签字审核,建立考核责任制度。对营养餐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按“营养餐”标准和数量足额配餐;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学校营养餐的财务实行一月一清算、一学期一公布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教育局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开展营养餐开展不力,克扣、挪用营养餐经费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坚持农村学校营养餐自办。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容不得掉以轻心,我们的目标是不仅让孩子们吃得营养,而且要让他们吃得放心。究竟企业集中供餐好,还是学校自己办食堂安全,一直是争论不已的问题。但不可否认,商人的逐利性是商人的根本特性,从全国各地暴露出来的很多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资金被克扣的情况来看,主要出在企业配送环节。所以,我城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坚持学校自办食堂供餐,尽量减少中间采购环节,确保4元钱全部吃进学生肚子。食堂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应充分发挥农村在果蔬及肉类、蛋类方面的采购优势,为学生提供安全、营养的伙食。

  四是加强食堂建设。当前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问题就是食堂,很多学校特别是村小本来就没有食堂,为了应付营养改善计划而改建的食堂根本就不达标。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城区政府应该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把食堂建设(改建)当做一场攻坚战来抓。学校食堂严禁超标准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五是为学校食堂逐步配足工作人员。对于很多乡村小学来说,原来就没有食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把空置的校舍用来做厨房,但是由于经费紧张,教师必须承担起做“伙夫”的责任,无形中加重了工作负担。食堂工作人员的短缺是当前我城区营养改善计划急需解决的问题。政府应为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组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六是保证营养餐科学合理。学生营养餐补助不能是异化为“零食”补助,发一袋奶、发一个鸡蛋就完事了,也不能变为课间加餐,应该实实在在是正餐。有关部门需加强学校的营养配餐的指导,在保证学生各种营养成分摄入量的前提下,制定符合实际的营养食谱,为避免孩子吃腻同一道菜,同时也要达到营养均衡,食谱还需交叉营养配餐,根据当地供应的当季菜品和果类进行适当的替换。食谱需上报城区教育局备案。学校每周都公布菜谱,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亲切关怀,也是城区党委、政府力推的“民心工程”,解决农村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问题,是一件只能干好、不能干坏的大事,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工作力度,为学生提供一份放心的营养早餐,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1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学校特将相关事宜告知家长。

  一、实施范围

  国家在我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一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共计600元。

  三、资金定位

  第一,补助。中央提供的是营养膳食补助。第二,扶贫。目前中央提供的`营养膳食补助覆盖的都是特困地区,带有扶贫性质,不同于一般专项资金。第三,足额使用。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要“吃”到学生嘴里,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第四,改善营养。补助资金的使用要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学生的营养状况。第五,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是国家补贴给每位学生的专用营养补贴,学校应在原有膳食搭配方面提高标准。

  四、供餐方式

  由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资质的餐饮企业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营养早餐,具体由学校食堂实施,实行早餐免费供应。

  五、注意事项

  1、为了防止因食用早餐引发不安全事故,对一些喝牛奶会引起胃肠道反应不能喝牛奶的学生、患有胆囊炎或胆固醇较高不能吃鸡蛋的学生,家长可以向学校及时反映情况,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调配。

  2、学生营养餐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班主任的看护下当场吃完,不得带回家食用。

  监督电话:0839—7802031

  20xx年11月1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2

  葛石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总结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营养改善作用,切实保障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安全,我校成立了自查组,现把自查组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共六级十二班,实施营养餐学生608人;教职工28人。于20xx年灾后重建,校园占地面积18948平方米,建筑面积3250平方米。食堂餐厅面积780平方米,餐桌110套、消毒柜2台。从业人员8人都已参加不同层次的培训,餐饮服务证、卫生许可证都在有效期内,自20xx年5月7日以来学校先后添置蒸饭车、切菜机、切肉机等314件,总投入32118元,基本保证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二、具体做法

  1、制度落实及资料建设情况。

  我校严格履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安全专抓工作机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组织机构较完善,层层签订责任书。已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规范、健全,做到规范装帧、上墙公示;认真推行营养餐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营养餐有关信息;认真开展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各项工作留有纸质痕迹;各种资料装订整齐,专盒专柜存放;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2、食品库房建设及管理情况。

  我校营养餐库房储存做到专房专用;库房面积大小基本符合标准;储存库房有双开窗户,通风性能较好;库房食品储存架,食品分储物桶分装、营养餐食品能做到离地规范存放,学校要求营养餐从业人员按照食品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分发;我校营养餐食堂餐厅能够做到: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五防”设施;库房各种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

  3、营养餐从业人员业务素养情况。

  我校能够严格执行营养餐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营养餐基本知识;从业人员能够做到“四勤”,不留长指甲确保营养餐食品能够安全卫生发放。

  4、学生营养午餐管理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西乡县营养午餐工作流程”从采购、入库、出库、午餐加工、试尝、留样、分配就餐、成本核算每个环节严格把关。

  三、午间食堂供餐管理情况。

  我校无安全隐患。

  四、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校能确保专款专用;实行实名制签领,每天发放营养餐前由班主任现场监督学生做好签字手续。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补助资金能够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学校定期将营养餐供给及学生签字情况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存在问题

  1、校本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2、从业人员不够稳定。

  3、学校资金紧张,炊勤人员工资缺口较大。

  4、编制紧,监管人员、分管领导均有较重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其他兼职工作,导致有时的监管未完全落到实处。

  六、今后打算

  1、进一步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监管人员、校本培训力度,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使监管落到实处

  2、尽可能安排营养午餐专职管理员。

  3、压缩开支,开源节流,保证从业人员工资,稳定从业人员队伍。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3

  5月26日,县教育局蔡书记一行对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了督查,对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按照县教育局要求,于27日至29日,我校利用三天时间,对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整改工作

  1.规范了各种制度和食谱,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完善了消毒、加工、采购等制度,细化了内容。

  2.同供货商签订了责任协议,明确了和细化了各自的责任。

  3.制定了《教师付费陪餐制度》,规范了教师陪餐安排,并对食品原料的入库、出库管理进行了规范,建立了登记册。

  4.对储藏室的物品进行了整理,进行卫生大扫除,使室内达到整洁的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整改,我校的营养餐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但仍有部分问题因实际条件限制还在接洽解决中。

  1.餐饮服务许可正在咨询、协调和办理当中。

  2.供货商不能提供正规的购物发票。

  3.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我校将在县教育局和乡教育管理中心的领导下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为使全校440名学生吃上营养、健康、可口的午餐而加倍努力。

  xx乡平原小学

  20xx年6月2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4

  为推动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时间: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

  (二)实施范围:在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营养早餐(含民办学校)试点,覆盖全县212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初中32所,小学180所),享受人数52695名。

  (三)实施标准营养早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不含加工费),每年按学生在校200天计算。所需经费,省财政按总额的30%补助,其余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家长不再负担任何费用。

  二、实施办法

  (一)供餐模式。

  1、学校食堂供餐。建设有标准学生食堂的义务教育学校,由本校食堂负责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学校食堂每周制定营养食谱,确保所供应的早餐安全卫生、营养结构均衡、口味好。此模式涉及学校32所(其中初中18所,小学14所),惠及学生20924名。

  2、企业供餐模式。在城区及周边区域,没有建设标准食堂的学校,由招标指定企业负责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企业严格按照营养标准,合理搭配学生膳食,确保营养早餐安全卫生,让学生喜欢吃、吃得好。此模式涉及学校9所(其中初中1所,小学8所),惠及学生14295名。

  3、企业加餐模式。无法实施企业供餐模式,并且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企业加餐形式,由招标指定企业按照蛋奶工程标准供应学生营养早餐。此模式涉及学校150所(其中初中14所,小学136所),惠及学生17667名。

  (二)政府采购环节。

  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采购有关规定、程序和标准,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择确定有实力、信誉好、有保障的品牌企业提供学生营养早餐。

  (三)营养餐配送环节。

  按照“保障、快捷、方便”的原则,根据协议(合同),经食药监管、工商、质监、畜牧等部门检查验收后,由食品供应商统一配送到相关学校。食品配送到校后,由学校负责检查清点验收,签字确认。考虑到加工分餐过程中的正常损耗,食品供应商要按照实际供应量不低于3%的数量提供耗损。

  (四)供餐要求。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营养早餐的验收、储存、保鲜、加工、分餐、就餐及食品安全、食品留样、台帐档案、宣传教育、废料回收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储存、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形成规范的工作流程,坚持按时发放、定量供应。不得采用学生轮流、隔天(周)发放、集中发放等做法变相降低学生营养早餐实施标准。各种制度及流程要张贴公布,装订成册,形成规范档案,做到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全县营养早餐工作由大荔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原则,米、面、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政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其余所需物品实行定点采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局及项目学校负责监督管理营养早餐的食品质量。各试点学校要专人负责营养早餐的日常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县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要定期督查营养早餐实施情况,重点督查组织实施、经费管理、组织供餐、完善条件和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同时,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举报电话:0913—3266028,举报邮箱:dlqgb012@163。com。

  (三)建立建全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制定《大荔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试点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重点强化学生食用米、面、油、蔬菜、肉类等食物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食物中毒、操作安全等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凡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承担第一责任。凡因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源性疾病发生的企业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各学校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对实施营养早餐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普及科学的营养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良好氛围。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5

  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营养改善作用,切实保障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质量数量落实到位,我校成立了已校长为组长的自查整改组,现把自查整改组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共六级六班,实施营养餐学生299人;教职工20人。于20xx年八月重建学生食堂,食堂餐厅面积约300平方米。从业人员4人都已参加不同层次的培训,餐饮服务证、卫生许可证都在有效期内,自20xx年9月以来学校先后添置蒸饭车、切菜机、切肉机、餐桌50张、消毒柜2台、冰柜2台等314件,总投入62118元,基本保证学生食堂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二、具体做法

  1、 按照每生3元的补助标准足额向学生提供营养午餐。具体是每 天午餐时免费向学生提给烹饪熟的、安全营养的、价值3元的肉类商品。平均发给每位学生,直到打完为止。

  2、严把食品采购关,学生每天的营养午餐主要以鸡肉、猪肉、 蛋为主。全部为本地没有喂过饲料的、没有病的家禽。

  3、严把食品购入数量关,防止克斤扣两,杜绝资金流失,弄虚作假,中饱私囊。在烹饪营养餐前,由分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 表、 学生代表亲自参与核准和登记进货的数量, 学生代表亲自参与核准和登记进货的`数量, 并负责列好每日进货清单、建好供餐台账。

  4、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每天做好厨房、餐厅、餐具的消毒工作。每日都有食品留样,及时杀灭蚊蝇蟑螂等,杜绝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5、每天领导小组成员都检查炊事员饭菜的洗涤、搭配、卫生安全等。。

  6、学校专门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专账,监督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每生3元足额使用,专款专用,一律杜绝克扣及挪作他用。

  7、严把食品存储关,做到定期检查,分类储存,标识清楚,杜绝霉烂变质、过期食品出仓。

  8、严把教师就餐值班关,确保学生就餐秩序,杜绝混乱就餐,随意就餐。

  9、严把人员管理关,学校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安全、营养知识等培训,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学期及年度工作考核,均与绩效工资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10、学生营养午餐管理情况。我校严格按照“麻城市营养午餐工作流程”从采购、入库、出库、午餐加工、试尝、留样、分配就餐、成本核算每个环节严格把关。

  三、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校能确保专款专用;实行实名制签领,每天发放营养餐前由班主任现场监督学生做好签字手续。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补助资金能够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学校定期将营养餐供给及学生签字情况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存在问题

  1、校本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2、从业人员不够稳定。

  3、学校资金紧张,炊勤人员工资缺口较大。

  4、编制紧,监管人员、分管领导均有较重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其他兼职工作,导致有时的监管未完全落到实处。

  五、今后打算

  1、进一步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监管人员、校本培训力度,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使监管落到实处

  2、尽可能安排营养午餐专职管理员。

  3、压缩开支,开源节流,保证从业人员工资,稳定从业人员队伍。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文章: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1-19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合集]11-20

[实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2-10

营养改善计划11-21

[优秀]营养改善计划11-21

营养改善计划[优秀]11-21

营养改善计划[热门]11-22

(精品)营养改善计划11-24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5篇(精华)11-24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共15篇]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