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1 21:28:58 好文 我要投稿

[优选]养殖场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养殖场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优选]养殖场管理制度15篇

养殖场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

  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㈡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㈢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养殖场管理制度2

  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备有两种以上消毒药物,不同品种的消毒药物应交替使用。

  三、养殖场(小区)正门要设有消毒池或铺垫浸有消毒药的草垫。进出车辆、人员等要进行消毒。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两次池水、池药,以保持有效浓度。

  四、生活区(办公室、宿舍、食堂及其周围环境等)每天清扫一次,每月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线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采用药物浸泡法。

  六、生产区:圈舍每天至少消毒一次,每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运动场地每周清理一次,每两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清理的垫料、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七、售畜(禽)周转区:周转圈舍、出售畜(禽)台、磅秤及其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畜禽后清扫消毒一次。

  八、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穿经消毒过的工作服、戴工作帽,脚踏消毒池消毒,手洗消毒盆消毒。

  动物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应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养殖过程中病死动物及其排泄物、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对病死动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循“四不准一处理”的原则,既: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应当在当地动物防疫站的监督下进行。

  四、无害化处理应严格按照《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以焚烧、掩埋、化制、消毒和发酵处理方式为主。

  五、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情况做详细记载。

  六、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七、采取掩埋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时,掩埋场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药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八、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养殖场管理制度3

  动物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三、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2年,种猪长期保存。

  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仔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物预防免疫接种制度

  一、准时准量免疫接种,做到头头免疫注射

  二、注射疫苗时,小猪一栏换一个针头,种猪一针筒疫苗换一个针头。病猪不能注射,病愈后及时补注。

  三、接种活菌苗前后1周停用各种抗菌素。

  四、发生过敏反应肌注肾上腺素;为预防过敏反应及加强免疫效果可在注射疫苗前饮水添加维力康等抗应激、免疫增效剂药物。

  五、各种疫苗要按要求进行保存,凡是过期、变质、失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六、免疫接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

  七、免疫注射时,尽量不打飞针,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

  八、做好免疫计划、免疫记录。

  动物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当地镇农技服务中心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镇农技服务中心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养殖场(户)必须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检疫中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照规定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各市县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对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落实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不执行制度及造成疫情传播者,按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入档案管理。

  五、无害化处理措施和方式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和GB16548—2006进行。

  六、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动物用药管理制度

  一、采用环保型消毒剂,勿用毒性杀虫剂和毒性灭菌(毒)、防腐药物。

  二、药品、添加剂的购入,分发使用及监督指导,须从正规大型规范厂家购入,并严格执行国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药品购入、检测和使用需由国家授权和兽医药使用规范,并结合各进口国的要求实施,以防止滥用。尽量减少用药。药品的分发、使用须由兽医开具处方,并监督指导使用,以改善体内环境,增加抵抗力。

  三、兽用生物制品购入、分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四、场房建设有利于消毒隔离,统一生物安全措施与卫生防疫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一、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养殖场须设专职人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负责动物疫情监测和上报工作。

  三、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镇农技服务中心报告。

  四、监测报告的内容包括动物疫病流行病发生地点,发生状况和蔓延趋势。

  五、实行零报告制,每月3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动物疫病发生情况上报镇农技服务中心。

  六、镇农技服务中心在接到动物疫情员重大疫情发生报告时,应1小时内报至县兽医卫生监督所。

  七、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测报员、报告员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考核及奖惩制

  养殖场动物消毒管理制度

  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进行消毒。

  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场所必须定期消毒。

  六、对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服装、污染场所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七、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

养殖场管理制度4

  为了保障我场生产的蛇及蛇产品质量,规范我场的日常管理,使饲养过程达到、科学、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

  2、养殖场采用半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养殖场,更不得进入养殖区。工作人员进入养殖区须消毒、换上专用工作服、鞋。

  3、养殖场所需的各种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应统一采购,需有放心的来源,饲料质量必须可靠,并经检验合格。

  4、按技术员xx的各种蛇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

  5、按蛇实际进食情况饲喂配制饲料,不得私自用野外采捕来的野生动物饲喂。

  6、做好养殖场的防范措施和工作;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同时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宰杀或处理养殖场蛇及蛇饲料。

  7、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8、养殖区、办公与生活区的xx应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时清理,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

  9、对养殖用具应在指定位置内规范放置,并保持干净,如注射器、孵化设备等使用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10、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应及时将患病蛇放入隔离室饲养xx,并对原饲养室进行清理消毒。

  11、对病死蛇应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12、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1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柜、入库,并作好相关登记。

  14、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15、药品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非相关人员不得开启。

  16、药品使用应作好药品使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

  17、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xx单位购所需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18、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各种灭鼠药、农药及除草剂等。

  19、本制度除了我场的工作人员遵守以外,来我场培训、实践的学员也一并遵守。

养殖场管理制度5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一切生产工作要按计划执行,在生产过程中当计划发生变化时,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迅速合理的做出生产计划的调整。

  3、要奖罚分明,对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4、落实对现场的监督协调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各环节的正常运行(制定现场管理查核表)管理人员每日对现场进行点检,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这是现场管理者的每日日课。

  5、培训员工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人员的合理分工搭配。

  6、充分做好生产前物料的.领用备料工作,更换规格时做到快速换线。

  7、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8、加强来料品质管控,做到把下工序当成客户,不把不良品流到下工序,落实工序互检,加强信息的反馈。

  9、时刻关注品质,重视品质问题的改善,针对异常问题的发生必须彻底找出问题发生的根源所在,才能有效的预防和改善。

  10、制定特种操作岗位制度,持证上岗,彻底排除一切危险隐患源,加强安全制度监督管理。

养殖场管理制度6

  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场地消毒。

  二、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三、生产区正门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水池、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四、周转蛋箱必须严格浸泡消毒。

  五、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

  六、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

  七、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内范围、畜禽舍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八、各栋禽畜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

  九、人员消毒:进入畜禽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疫情报告制度

  一、养殖场动物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技术人员及时向场主报告,场主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

  二、养殖场应当建立本场疫情统计、登记制度,并定期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本场动物疫情。

  三、养殖场动物疫情暴高责任人员:养殖场技术人员、养殖场主。

  四、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形式:快报以电话或传真为主。需要文字说明的,要同时报告文字材料。

  五、瞒报、谎报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引起重大动物疫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养殖场的养殖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本场特制定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落实专人做好养殖档案记录,包括养殖记录、用药记录、诊疗记录、防疫记录等。

  二、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厂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三)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畜禽养殖代码;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畜禽养殖档案保存两年以上。

  用药制度

  为遵守《动物防疫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养殖场用药制度。

  一、应选用经批准取得正式批准文号并由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药品,不得使用没有正式批准文号和生产厂家的药品。

  二、使用正规的药品不能擅自将人用药等作为动物药品使用,不能使用结块、变质的过期药品和处理药品。

  三、对症下药,不能盲目用药病急乱投医,药不对症不但不能起到应有的防止效果,反而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有时甚至会加重饲养动物的`病情。

  四、不得使用违禁药品。

  五、意掌握好药物的剂量和疗程用药时切忌发生“隔鞋搔痒、点到为止、病好即止”的用药习惯,要防止病情复发,同时要注意交替用药,避免病原体产生抗药性。

  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应按照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三、无害化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四、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一般为高温、深埋和销毁。

  五、采取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塞。

  六、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七、无法采取深埋方法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养殖场管理制度7

  一、育肥牛饲养管理一般原则

  1、饲料配方应根据牛的育肥阶段、体重和地点饲料情况来制定。

  2、肉牛按体重大小、强弱等分群饲养,喂料量按要求定量给予。

  3、饲料加工人员要认真负责,按要求肉牛的各类饲料,特别是添加剂等必须充分搅拌、混匀后才能喂牛。

  4、自由采食情况下,24小时食槽有饲料;自由饮水,24小时水槽有水。如定顿饲喂肉牛时,要制定饲喂计划,按时饲喂,杜绝忽早忽晚。

  5、一次添饲料不能太多,饲料中不能混有铁丝、铁钉等异物,不能用霉烂变质的饲料喂牛。牛下槽后及时清扫饲槽,防止草料残渣在槽内发霉变质,注意饮水卫生,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饮水。

  6、保持牛舍清洁卫生、干燥、安静。搞好环境困生,减少蚊蝇干扰牛,影响育肥牛增重。

  7、露天育肥牛场(每个围栏养牛100头以上)2~3个月清除牛粪一次;有牛棚牛舍围栏育肥牛场(每个围栏养牛10~20头)一天清除牛粪两次。雨天时,做好运动场排水工作。

  8、饲养员喂料、消毒、清粪等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动作要轻,保持环境的安静。

  9、肉牛夏季要防暑,冬季防冻保温。减少应激。

  10、贯彻防重于治的方针,定期做好疫苗注射、防疫保健工作。

  11、饲养员对牛随时看采食、看饮水、看粪尿、看反刍、看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12、每天上、下午定时给牛体刷拭一次,以促进血液循环,增进食欲。

  13、牛舍及设备常检修。缰绳、围栏等易损品,要经常检修、更换。

  14、饲养员报酬实行基本工资加奖金制度,基本工资每日每人10元;奖励工资以育肥牛每日增重量计算。奖励工资的内容还可以增加饲料消耗量(饲料报酬)、劳动纪律、兽药费用(每头牛)、出勤率等等,每一项都细化为可衡量的等级,让饲养员体会到奖励制度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努力越多,奖励越高。

  二、新购买架子牛的饲养管理

  1、新购入架子牛进场后应隔离饲养15天以上。防止随牛引入疫病。

  2、饮水。由于运输途中饮水困难,架子牛往往会发生严重缺水,因此架子牛进入围栏后要掌握好饮水。第一次饮水量以10~15千克为宜,可加入工盐(每头100克);第二次饮水在第一次饮水后的3~4小时,饮水时,水中可加些麸皮。

  3、粗饲料饲喂方法。首先饲喂优质青干草、秸秆、青贮饲料,第一次喂量应限制,每头4~5千克;第二、三天以后可以逐渐增加喂量,每头每天8~10千克;第五、六天以后可以自由采食。

  4、饲喂精饲料方法。架子牛进场以后4~5天可以饲喂混合精饲料,混合精饲料的量由少到多,逐渐添加,10天后可喂给正常供给量。

  5、分群饲养。按大小强弱分群饲养,每群牛数量以10~15头较好;傍晚时分群容易成功;分群的当天应有专人值班观察,发现格斗,应及时处理。牛围栏要干燥,分群前围栏内铺垫草。每头牛占围栏面积4~5m2。

  6、驱虫。体外寄生虫可使牛采食量减少,抑制增重,育肥期增长。体内寄生虫会吸收肠道食糜中的营养物质,影响育肥牛的生长和育肥效果。一般可选用阿维菌素,一次用药同时驱杀体内外多种寄生虫。驱虫可从牛入场的第5~6天进行,驱虫3日后,每头牛口服“健胃散”350~400克健胃。驱虫可每隔2~3个月进行一次。如购牛是秋天,还应注射倍硫磷,以防治牛皮蝇。

  三、养牛场的饲养管理方法

  (一)、管理

  1.季节:肉牛肥育以秋季最好,其次为春、冬季节。夏季气温如超过30℃,肉牛自身代谢快,饲料报酬低,必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去势:近些年研究表明,2岁前采取公牛肥育,则生长速度快,瘦肉率高,饲料报酬高,2岁以上的公牛,宜去势后肥育,否则不便管理,会使刚B有膻味,影响胴体品质。

  3.驱虫:育肥前要驱虫(包括体内和体外寄生虫),并严格清扫和消毒房舍。常用驱虫药有丙硫咪唑、敌百虫、螨净。

  4.运动:要尽量减少其活动,以减少营养物质的消耗,提高肥育效果。采取的方法是,每次喂完后,每头牛单木桩拴系或圈于休息栏内,为减少其活动范围,缰绳的长度以牛能卧下为好。

  5.刷拭:刷拭可增加牛体血液循环,提高牛的采食量。刷拭必须坚持每日1—2次。

  (二)、饲养技术

  1.饲料搭配与混合:在育肥牛的饲喂中可以把精料、粗料、糟渣料、青贮饲料、干草饲料分开饲喂;也可以混合拌匀后饲喂,将育肥牛日粮组成的各种饲料,按比例(称量准确)全部混合,掺匀后投喂。所谓混合均匀,在有机械混合时,至少开动机器3分钟;在手工操作时,至少应搅拌3次(把所有饲料搅拌3次),以看不到饲料堆里有各种饲料层次为准。这样的饲料,牛不会挑食,而且先上槽牛和后上槽牛采食到的饲料比例基本都一样,提高了育肥牛生长发育的整齐度:

  2.干拌料和湿拌料:在饲喂育肥牛时,可以采用干拌料,也可以采用湿拌料。理想的.育肥牛饲料应常年饲喂全株青贮玉米或糟渣饲料。因此,在喂牛前将蛋白饲料(棉籽饼、胡麻饼、葵花籽饼)、能量饲料(玉米粉、大麦粉)、青贮饲料、糟渣饲料、矿物质添加剂及其他饲料按比例称量放在一起来回翻倒3次,此时各种饲料的混合物(含水量在40%一50%,属半干半湿状),喂牛最好。育肥牛不宜采食干粉状饲料,因为它一边采食,一边呼吸,极容易把粉状料吹起,也影响牛本身的呼吸。育肥牛在采食半干半湿混合料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混合料发酵产热,发酵产热后饲料的适口性大大下降,影响了牛的采食量。因此,应采取多次拌料,每一次拌料量少一些,以能满足牛4—6小时的采食量为限,用完再拌;将拌匀的混合料摊放在阴凉处,10厘米厚为好。

  3.饲喂次数:育肥牛的饲喂次数在我国目前大多数是日喂2次或3次,少数实行自由采食。自由采食能满足牛生长发育的营养需要,因此长得快,牛的屠宰率高,出肉多,育肥牛能在较短时间内出栏,而采用限制饲养时,牛不能根据自身要求采食饲料。因此,限制了牛的生长发育速度。自由采食组的平均日增重较限制采食组高296克,从牛体重的标准差可以看出,自由采食牛的整齐度较限制采食牛好。自由采食组牛的屠宰串较限制采食组的牛高7.71%,净肉率高7.59%,差异非常显著。因此自由采食饲喂育肥牛可多生产牛肉13.9千克,按我国年屠宰2000万头的10%计算,仅饲喂方式一项可多增产牛肉27800吨。采用自由采食法饲喂肉牛,其针扒(臀肉)、大米龙、腰肉的重量均大于限制采食组。

  4.投料方式:将按比例配好的饲粮堆放在牛食槽边,采用少添勤喂,使牛总有不足之感,争食而不厌食或挑剔。但少添勤喂时要注意牛的采食习惯,一般的规律是早上采食量大,因此早上第一次添料要多一些,太少了容易引起牛争料而顶撞斗架;晚上饲养人员休息前,最后一次添料量要多一些,因为牛在夜间也采食。

  5.饲料更换:很少牛场能有均匀性的饲料,从育肥牛进栏到出栏都用相同的饲料;另一方面,随着牛体重的增加,各种饲料的比例也会有调整,因此在育肥牛的饲养过程中,饲料的变更是常常会发生的。但饲料的更换应采取逐渐更换的办法,决不可骤然变更,打乱牛的原有采食习惯,应该有3—5天的过渡期,逐渐让牛适应新更换的饲料。在饲料更换期间,要求饲养管理人员勤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因更换饲料给养牛者带来损失。

  6.饮水:育肥牛体内水的来源有代谢水、饲料含水及饮水三个来源。水是廉价的资源,伹常常被人们忽视而影响育肥牛的生长发育。如何满足育肥牛饮水需要,采用自由饮水法最为适宜。在每个牛栏内装有能让牛随意饮到水的装置,此饮水设备的位置最好设在距牛栏粪尿沟的一侧或上方,当流出的水或供水系统流出的水很快进入粪尿沟,不会弄湿牛栏。冬季北方天冷,自由饮水有一定困难,只能定时饮水,但每天至少3次。冬季饮水的温度,据研究资料,冬季牛饮温水(15℃)、饮冰水、吃雪三种情况下,育肥牛的增重速度未发现有差异。因此冬季育肥牛饮用凉水即可,不必加温。

  7.放牧育肥:在牧区因地制宜,依靠廉价的草原资源,采用一面放牧,同时补料的办法育肥,也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时间选择:放牧育肥的时间应选择在每年的7—10月,此时牧区牧草茂盛,尤其要抓好牧草结籽期的育肥。放牧方式:早出牧,午间在牧场休息,晚上到有食槽处补料,每天的放牧距离不要超过4-5千米。采用放牧场补料:在放牧场临时建牛食槽,将混合精料就地补饲,节省牛来回奔走而消耗体能,补料时,1头一个槽,避免抢料格斗;补料量根据体重大小而异,按干物质计,每100千克体重补料量为体重的1%一1.5%;补料时要充分饮水。及时出栏:在气温下降到7℃左右时,应出售或屠宰。

  (三)、秋季肉牛快速育肥法

  秋季饲草饲料充足,气温适宜,是肉牛育肥的大好时机,利用这个季节到市场上购买淘汰的老、弱、残牛,进行短期育肥后出售,是农家致富的好门路,一头育肥瘦牛可增收2500—3000元。其技术措施是:

  一、休息。买回来后准备育肥的牛要让其充分休息,不再使役。

  二、驱虫。内服敌百虫,每公斤按0·05克药量内服,每天一次,连用2天。

  三、健胃。香附75克、陈皮50克、莱菔子75克、枳壳75克、茯苓5克、山楂100克、神曲100克、麦芽100克、槟榔50克、青皮50克、乌药50克、甘草50克,水煎一次服,每头牛每天1剂,连用2天,可增强牛的食欲。

  四、饲料配方。前期30天,青草45%,优质干草15%,玉米面、高梁面、红薯20%,豆饼15%,麦麸5%,加适量食盐;后期30天,青草25%,优质干草10%,玉米面、高粱面、红薯35%,豆饼25%,麦麸5%,并喂适量食盐。

养殖场管理制度8

  长有养殖场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养殖场档案管理,增强养殖场档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养殖场的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通知;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二、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保证养殖场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养殖场的归档资料实行“日清月结”、“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计划类、生产统计类、财务类、人事类、决定通知类、协议合同类等进行分类。

  2.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嫉妒一次,每年度进行系统整理。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五、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养殖场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养殖场管理制度9

  一、场长职责规范:

  1.负责牧场全面工作,在公司规定的用人指数内,合理安排各岗位员工,在权限范围内科学有效地组织与管理生产。

  2.负责管理监督继续执行牧场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3.制订并实施牧场内各岗位的考核管理目标和奖惩办法。

  4.定期对所有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员工展开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对员工不予适度的经济奖惩、教育或解雇。

  5.及时圆满地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6.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对职工非政府业务技术培训,提升牧场整体生产技术水平。

  7.历行增产节约,努力提高牧场经济效益。

  8.安全生产、杜绝隐患。

  二、技术员职责规范:

  1.参予牛场全面生产技术管理,津津乐道牛场管理各环节的技术规范。

  2.负责各群牛的饲养管理,根据后备牛的生长发育状况及成母牛的产奶情况,依照营养标准,参考季节、胎次、泌乳月的变化,合理、及时地调整饲养方案。

  3.负责管理各群牛的饲料口粮,派发饲料供应单,随时掌控每群牛的捕猎情况并记录在案。

  4.负责牛群周转工作。记录牛场所有生产及技术资料。

  5.负责管理各种饲料的质量检测与掌控。

  6.掌握牛只的体况评定方法,负责组织选种选配工作。

  7.熟识牛场所存有设备操作规程,并指导和监督操作方式人员恰当采用。

  8.熟悉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根据情况进行疾病的预防。

  三、兽医职责规范:

  1.负责牛群卫生保健、疾病监控与治疗、贯彻执行防疫制度、制订药械购置计划、填写病例和有关报表。

  2.合理安排相同季节、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搞好总结工作。

  3.每次上槽仔细巡视牛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认真细致地展开疾病外科,充分利用化验室提供更多的科学数据。碰到疑难病例,非政府诊治,特定病例必须单独建好病历。深入细致搞好发作,处方记录。

  5.及时向领导反馈场内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共同搞好饲养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6.努力学习、钻研技术科学知识,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普及奶牛卫生保健科学知识,提升职工素质。掌控科技信息,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推广应用明朗的一流技术。

  四、配种员职责规范:

  1.年底负责管理制定下年奶牛种马产卵计划,参予制定选装计划。

  2.认真观察牛群,做好发情鉴定,适时配种,按规定时间做妊娠诊断。拟好停奶通知单,及时通知班组。

  3.搞好奶牛产后监护工作,负责管理奶牛产卵疾病的`防治及用药。

  4.及时记录奶牛发情、配种、妊检、流产、产犊、治疗等技术数据,填写繁殖卡片。

  5.搞好精液、药品的出入库记录和汇总,月底呈报财务室。

  6.按时整理、分析各种繁殖技术资料,及时上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场内的各项工作有何想法,要及时与领导沟通。

  7.向职工普及奶牛产卵科学知识,努力学习,掌控科技信息,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五、资料员(兼统计员)职责规范:

  1.恰当核对奶牛谱系,依照谱系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定期测量后备牛的体重、体尺,测量和记录成母牛泌乳月产奶量、乳脂率为,并及时核对。

  2.负责奶牛各项育种指标分析、日粮营养分析和泌乳月分析。

  3.负责管理出席dhi报告牛只的取样工作,及时把数据输出电脑并搞数据分析。

  4.负责牛群异动、产奶及销售、人员任用等各项数据的整理,于每月初4日前填写生产报表,上报公司。

  5.每月月底顺利完成计件工资所需的数据统计数据。

  6.妥善保存各类原始资料。

  7.不懈努力钻研业务,爱好本职工作,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真实可信。

  六、核算员(兼保管员)职责规范:

  1.严格执行公司主管部门的操作方式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进出物资要严格检查质量、数量,各项记录及时完整,各种报表要及时准确

  3.得当看管和调用物资,先进先出,防止霉坏、变质及非正常损耗。特别注意防雷、防盗。每月资质审查,努力做到帐实吻合,实事求是。

  4.如实记录各类饲料的进出库及奶牛饲喂情况,及时核算奶牛饲料成本。

  5.每月底根据物资周转周期及适度库存,按实际须要搞好下月的采购计划,及时呈报公司主管部门。

  6.做好食堂伙食调整、管理饭票。把握伙食价格,做好非赢利性服务工作。

  七、饲养员职责规范

  总则:

  1.确保奶牛充裕的饮水供应;经常刷试饮水槽,维持饮水洁净。

  2.熟悉本岗位奶牛饲养规范。饲喂保证喂足技术员安排的饲料给量,应先粗后精、以精带粗。勤填少给、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费饲料。正常班次之外补饲粗饲料。饲喂时注意拣出饲料中的异物。不喂发霉变质、冰冻饲料。

  3.牛粪、杂物必须及时清扫整洁。牛舍、运动场维持潮湿、清洁卫生,夏不储水、冬不结冰。上下槽不不能转让。秉持每天刷试牛体。

  4.熟悉每头牛的基本情况,注意观察牛群采食、粪便、乳房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技术人员报告。

  5.协调技术人员搞好检疫、医疗、种马、测量、消毒等工作。

  a:犊牛岗位职责规范:

  1.特别注意观测犊牛的发作情况,辨认出病牛及时打听兽医化疗,并且搞好记录。

  2.喂奶犊牛在犊牛岛内应挂牌饲养,牌上记明犊牛出生日期、母亲编号等信息,避免造成混乱。

  3.新生犊牛在1小时内必须喝上初乳。

  4.犊牛喂奶要做到定时、定量、定温。

  5.及时清扫犊牛岛和牛棚内粪便,犊牛岛内犊牛存栏后及时打扫整洁并利沙生石灰消毒。舍内维持卫生,定期消毒。

  6.喂奶桶每班刷洗,饮水桶每天清洗,保证各种容器干净、卫生。

  7.帮助资料员顺利完成每月的犊牛照相、称量工作。

  b:育成牛、青年牛岗位职责规范:

  1.特别注意观测发情牛并及时与种马员联系。

  2.严格按照饲养规范进行饲养。

  3.确保夜班饲草数量充裕。

  c:成母牛岗位职责规范:

  1.根据牛只的相同阶段特点,按照圈养规范展开圈养。同时必须有效率掌控,避免个别牛只过肥或矮小。

  2.爱护牛只,熟悉所管理牛群的具体情况。

  3.按照紧固的饲料次序喂食。饲料品种存有发生改变时,应当逐渐减少给量,通常在一周内达至正常给量。不容忽然大量发生改变饲料品种。

  4.产房要遵守专门的管理制度,协助技术人员进行奶牛产后监控。

  d:产房岗位职责规范:

  1.产房24小时有专人值班。根据预产期,做好产房、产间及所有器具清洗消毒等产前准备工作。保证产圈干净、干燥、舒适。

  2.张涤生前期奶牛临产前1~6小时步入产间,后躯消毒。维持安静的哺乳环境,尽量使母牛自然哺乳。飞泻后必须检查胎位情况,须要接产等特定处置时,应当掌控适度时机且在兽医指导下展开。

  3.母牛产后喂温麸皮盐水,清理产间,更换褥草,请兽医检查,老弱病牛单独护理。

  4.母牛产后0.5~1小时内展开第一次犁地,抽走全部奶量的三分之一左右,速度不必太快。第二次可以适度减少抽走量,24小时后正常犁地。

  5.观察母牛产后胎衣脱落情况,如不完整或24小时胎衣不下,请配种员处理。

  6.母牛出来产房应当测量体重,并经人工授精员和兽医检查盖章。

  7.犊牛出生后立即清除口、鼻、耳等部位内的粘液,距腹部5cm处断脐、挤出脐带内污物并用5%碘酒浸泡消毒,擦干牛体,称重、填写出生记录,放入犊牛栏。如犊牛呼吸微弱,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八、饲料工岗位职责规范:

  1.严格按照饲料配方配合精饲料。饲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种分别摆放整齐,便于搬运和清点。

  2.严苛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方式各类饲料机械,确保安全生产。

  3.每天按照技术员的发料单,给各个班组运送饲料。要有完整的领料、发料记录,并有当事人签字。

  4.载运或加工饲料时,特别注意验出异物和腐烂变质的饲料。

  5.每月汇总各类饲料进出库情况,配合财务人员清点库存。

  九、犁地工岗位职责规范:

  1.服从班组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按照犁地操作规程展开犁地。严格执行牛奶卫生制度。

  3.注意观察上挤奶机的奶牛,发现患乳房炎牛只,不得上机挤奶,应及时通知班组进行特别护理和治疗。开始挤出的第一、二把乳汁、应用抗生素及停药后5天内的乳汁、血乳、病牛乳、初乳、末乳及变质乳要按规定单独挤,单独存放,严禁混进大罐。

  4.爱惜犁地设备,特别注意观测采用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十、乳室工岗位职责规范:

  1.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挤奶设备、制冷奶罐进行操作。爱护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正常运转。

  3.维持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按规定拆装挤奶机、冲洗空调奶罐。运送牛乳的管道、奶泵、奶桶、奶车用前要消毒,用后必须冲洗。冲洗水排出地下,不得混进奶中。

  4.按规定计量每班次的产奶量和鲜奶出库情况,及时上报生产技术办公室。

  十一、电工、维修工职责规范: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严苛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方式,不违章作业。

  3.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故障,如停水、停电。

  4.除工作时间外,因场内应急工作须要应当随叫随到。

  5.定时检修维护各种机械设备,保持设备完好性,不能耽误正常生产,不能跑、冒、滴、漏。

  6.顺利完成场方交予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十二、司机岗位职责规范:

  1.爱惜车辆,按时维修保养。维持车内清洁卫生。

  2.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飞车。

  3.经常检查车辆,保证运转较好,不耽搁生产须要。

  4.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时间不干私活。

  5.合理安排空车计划,提升工作效率,减少高速行驶成本。

  十三、保安员职责规范:

  1.看淡大门,监督、检查人员、车辆入、出场消毒操作方式。

  2.对持物进出场人员要询问清楚,检验相关手续,做好记录。

  3.负责管理全场的治安、防雷、防盗等安全工作。

  4.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串岗聊天、睡觉、做游戏等有碍工作的事情。

  5.认真执行上班的交接班制度。

  6.认真完成其它各自分管的工作。

  十四、炊事员岗位职责规范:

  1.保证食堂环境和饭菜的卫生。按时开饭。

  2.非赢利性操作方式:发布菜价,每月底发布食堂帐目。

  3.接受职工监督,不断改善炊事水平。

  4.火烧不好茶炉。

  5.适当满足职工合理要求。

养殖场管理制度10

  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免疫工作。

  2、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5、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6、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7、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8、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9、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0、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检疫申报制度

  1、本场饲养的畜禽出售或迁移,须提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畜禽迁移出省境,应将畜禽运至指定地点,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

  3、自宰自食畜禽,在屠宰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从县境外引进畜禽,在引进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疫情报告制度

  1、义务报告人:驻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畜禽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畜禽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死畜禽牛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4)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

  (5)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畜禽种类和数量、同群畜禽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消毒制度

  1、养殖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畜禽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无害化处理制度

  1、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要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交易,不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肉牛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对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彻底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畜禽标识制度

  1、新出生牲畜,在出生后加施畜禽标识。

  2、牲畜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牲畜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牲畜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养殖档案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畜禽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畜禽调运时,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 20年。

养殖场管理制度11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

  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公司,公司请权威部门予以确定,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公司及检验检疫局部门。

  采购员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哟地方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公司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库,办好相关手续。

  4、采购员的差旅费报销规定:(1)乘车费、业务洽谈费全额报销(皆不包括打的和马仔费);(2)餐费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5元/餐(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10元/餐(人);(3)住宿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20元/晚(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35元/晚(人)。

  料管理制度

  1、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水稻、黄豆等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养殖用具管理制度

  为保障养殖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养殖人员遵守执行。

  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养殖场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

  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场为家,以场为荣。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

  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

  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食料槽,饮水槽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食料槽,饮水槽的有效隔离。

  5、病、死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6、购进的`种牲畜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

  7、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药物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6、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牲畜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措施

  1、日常重视四周卫生,及时把死、病清除到无害化处理场所深埋,及时隔离、防护清除生活垃圾。

  2、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制度,制定完整进仓和领用记录,记录需用相关人员签名。

  3、值班人员遵守相关守则、制度,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

  4、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六六六、滴滴涕、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

  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得到一定的奖励

  1、对养殖场的疾病防治得力,挽救养殖场重大损失的;

  2、进行自主创新,节约成本,成效显著的;

  3、进行立体综合养殖,效益明显的;

  4、管理措施有力,使养殖场连续18个月没有发生事故的,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受到一定的惩罚

  1、弄虚作假的,如考勤、采购作假的;

  2、经常迟到早退的(一个月累计≥3次);

  3、无故旷工的(一个月累计≥18小时);

  4、打架斗殴的,情节严重的交司法处理;

  5、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使公司养殖场经受损失的,严重的交司法处置;

  6、私自宰杀养殖场牲畜,照价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7、出现养殖场无人看管时间超过35分钟的情况的等等。

  上述具体奖惩规定另行订立。

养殖场管理制度12

  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猪、牛、羊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监测制度

  l、遵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安排。

  2、定期对场内畜(禽)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发现畜(禽)群中隐性感染者,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3、自觉接受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工作。

  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执业或场内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执业或场内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动物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疫情报告制度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畜禽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禽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禽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禽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禽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消毒制度

  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禽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 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申报检疫制度

  1、本场饲养的动物在本省内出售或迁移,猪、牛、羊,凭动物免疫标识号码应提前(猪、牛、羊,凭动物免疫标识号码)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申报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后,方可运输。

  2、本场饲养的动物出售或迁移出省外,应提前三天(猪、牛、羊,凭动物免疫标识号码)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申报点申报,并协助检疫员作好该批次动物的免疫抗体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检测,经检测和检疫合格后,取得《检测报告》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后,方可运输。

  3、自宰自食动物,在屠宰前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动物,在引进之前,须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申报检疫、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动物,在引进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申报检疫、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无害化处理制度

  1、当养殖场的动物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动物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动物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畜禽标识制度

  1、新出生的猪、牛、羊,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猪、牛、羊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猪、牛、羊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养殖档案制度

  1、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畜(禽)养殖代码;

  2、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县农牧业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3、饲养种用动物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畜禽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养殖场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单位和养殖专业户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畜禽养殖按区域功能定位和环境质量现状,实行分区管理。

  第四条以下区域为畜禽禁养区:

  (一)主城区各街道辖区和其他区域的城市建成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

  (三)执行Ⅰ类、Ⅱ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五条以下区域为畜禽限养区:

  (一)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工业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三)执行Ⅲ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第六条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畜禽适养区。

  第七条畜禽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搬迁。其中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其批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完善畜禽污染防治措施,且不得扩大养殖规模。

  第八条畜禽限养区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的,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有关养殖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规定和畜禽废渣综合利用规定。

  前款所称的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流域)的环境承载能力确定。

  第九条畜禽适养区内发展畜禽养殖,应当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已划定的畜禽养殖区域。调整或重新划定畜禽养殖区域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第十二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300头以上的养猪场、1万只以上的养鸡场和100头以上的养牛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

  (二)畜禽养殖污染是指畜禽养殖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废渣(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畜禽毛羽等)、废水、恶臭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养殖场管理制度14

  第一、饲料、饮水必须清洁卫生,各种技术指标需符合规定要求。可根据具体情况,按需要添加相应的保健及预防性药物。

  第二、养殖场区内每日定时打扫干净,一般可间隔1-2周进行1次临时消毒,春秋两季各安排1次定期彻底消毒。特殊情况(疫情威胁,暴发疾病,使用新舍,鸟舍空闲,孔雀转移,种蛋储备及孵化等)下,应及时进行消毒。

  第三、孔雀饲喂用具每次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干或利用阳光紫外线杀菌后使用,并间隔7-10天使用化学消毒药物集中定期消毒1次。

  第四、场内饲养管理人员和进入场区的车辆及各种器具应严格消毒。一般情况下,谢绝场外人员入场,对必须进场的非本场人员应进行全面的消毒(包括更换鞋、工作服和手、脚部的消毒等),并禁止其和孔雀、饲料等直接接触。

  第五、根据场内外疫情情况、孔雀日龄大小及必要的血清学抗体检测结果,按时对孔雀进行疫苗免疫预防接种。经常观察鸟群的健康状态,对病鸟及时进行隔离治疗。

  第六、新引进的孔雀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隔离观察1个月以上无疾病者,方可进入养殖区。

  第七、购入种蛋、饲料及其他生产用品,应来源于非疫区,进场前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消毒。

  第八、杜绝野鸟、野犬等外来动物进场,积极消灭舍内外蝇、蚊,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鼠害。

  第九、及时清除场内外粪便、垃圾和各种杂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预防在病鸟转舍、死鸟剖检、鸟尸处理过程中污染环境。

  1、种蛋管理制度:包括种蛋采集、选择、贮存、记录、入孵的环境要求及孵化操作的规章制度等。

  2、育雏管理制度:包括育雏方式、育雏环境条件、育雏期日常饲养管理等制度。

  3、种鸟管理制度:包括种鸟日粮需要和饲养标准、给料时间、喂饲次数、投料的数量等饲养管理制度。

  4、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孔雀的选种、育种、按生产阶段的`转(组)群,种鸟及产品的出售、淘汰处理计划等。

  第一、饲养管理人员的组织、分工、劳动定额及岗位教育和培训。

  第二、劳动人员生产职责及奖惩办法。

  第三、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的配置及管理责任。

  第四、养殖场年度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本场发展远景规划的制定。

  第五、生产物资及设备的购入、日常管理及维修制度。

  其他制度还有科研、财务、内外交流等规定。

养殖场管理制度15

  为了保障我场生产的蛇及蛇产品质量,规范我场的日常管理,使饲养过程达到安全、科学、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

  2、养殖场采用半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养殖场,更不得进入养殖区。工作人员进入养殖区须消毒、换上专用工作服、鞋。

  3、养殖场所需的各种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应统一采购,需有放心的来源,饲料质量必须安全可靠,并经检验合格。

  4、按技术员提供的各种蛇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

  5、按蛇实际进食情况饲喂配制饲料,不得私自用野外采捕来的野生动物饲喂。

  6、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同时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宰杀或处理养殖场蛇及蛇饲料。

  7、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8、养殖区、办公与生活区的垃圾应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时清理,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

  9、对养殖用具应在指定位置内规范放置,()并保持干净,如注射器、孵化设备等使用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10、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应及时将患病蛇放入隔离室饲养治疗,并对原饲养室进行清理消毒。

  11、对病死蛇应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12、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1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柜、入库,并作好相关登记。

  14、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15、药品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非相关人员不得开启。

  16、药品使用应作好药品使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

  17、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所需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18、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各种灭鼠药、农药及除草剂等。

  19、本制度除了我场的工作人员遵守以外,来我场培训、实践的学员也一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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