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大全[15篇]
现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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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
一、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三、职责
1、安全消防部部长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消防主任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四、程序要点
1、登记入库
(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
(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人库登记。
2、领用与归还
(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主任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主任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3)配置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监控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场所、电房、保安岗位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中心主管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中心定时检查。
(5)工程部、环维部或其他部门需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部长、经理同意,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晾干,由消防主任签收后人库保管,消防员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3、使用与维护
(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①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②战斗服应刷洗干净,晾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③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破损时申购调换;
④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⑤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2)水带、水枪:
①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辖区楼层的消防栓(箱)内;
②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③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晾干后卷放在货架上或消防箱内;
④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⑤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⑥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3)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①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②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③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消防电话、对讲机:
①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对讲机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③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5)室外消防栓
①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试验;
②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③用油纱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④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⑤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⑥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6)灭火器(“ABC”干粉来火器):
①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备有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
②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振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55℃;
③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④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⑤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志。
⑥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器材保管
(1)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2)保管要求:
①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②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③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④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⑤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⑥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⑦配置在公共区域的消防器材由各班巡楼保安负责,并在交接班时移交清楚,出现丢失损坏由各班负责。
5、维修保养
(1)消防主任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2)安全消防部部长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3)一般维修由消防主任负责指导维修。
(4)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
6、安全消防部部长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巡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主任认真填写(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
一、登记入库;
1.从采购处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处。
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二、领用与归还。
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3.配置有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讯、小区楼宇、小区保安岗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时检查。
5.机电维修部、园林绿化部或其他部门需借用消防器材,须经主管经理同意,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签收后入库保管,班组长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三、使用与维护。
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1)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2)战斗应刷洗干净,晾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3)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破损时申购调换:
4)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5)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3.水带、水枪:
1)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楼层的消防栓(箱)内。
2)水带、水枪,人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3)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晾干后卷放在货架上(消防箱内);
4)带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5)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6)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钩:
1)使用在先测试安全绳的静电负荷,检查其牢固性,确认无任何断裂现象,方可使用;
2)安全钩时应先检查各部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定期用4500牛顿的工作拉力作负重测试问题停止使用;
3)安全带要端正清洁,半圆环、大方方扣等活动部件要转动灵活,当出现破损、灼伤、恶化、磨损及变磨损及变形时,不能用于高空作业;
4)高空缓降器应定期作拉力测试。保持绳索光洁,无腐蚀及磨损;
5)平时应刷洗干净、晾干后统一放置在货架上。
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1)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2)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3)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5.消防电话、对讲机:
1)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不能用于私人用作。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法、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5分钟;
2)对讲机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3)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6.室外消防栓:
1)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试验;
2)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3)用油纱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4)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5)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四、器材保管。
1.保管要求:
1)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2)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3)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4)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5)各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6)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7)配置在小区保安岗亭的消防器材由当值保安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消防管理中心监督检查。
五、日常保养。
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查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六、消防管理
中心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
1、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和性能良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2、建筑消防设施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出具书面“维修保养报告书”;
4、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换、维修消防设施或设备;
5、消防控制室人员,应当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6、维保单位必须定期对感温、感烟探测器进行清洗;
7、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4
1、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2、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3、单位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4、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当确定专职人员维修保养,并保留记录,或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组织或单位,定期对消防设维进行维护保养,并与受委托组织成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确定维修保养内容,并保留维护保养报告;
5、按照的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用;
6、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消防器材是灭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为了确保其在一旦发现火情时发挥应有的灭火效力真正起到保护公司财产少受损失的`作用,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与管理:
1、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责任人为专职安全员,各种消防器材要做到,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准”),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换药物(即“三定”)。
2、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3、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4、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5、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总经办专职安全员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6、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维护与保养:
1、厂区内各置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总经办安委会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3、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4、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5、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保正常。
6、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7、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8、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9、消防设施不足时,安全主任应填写《设备申购单》,3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3万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财管会批准,消防设施应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10、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实行,实行中未尽事宜日后可进行修订。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6
1、消防器材要按规定排列整齐,做到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日晒不着,确保消防器材有效的`使用;
2、消防器材的位置要符合灭火要求,做到便于取用;
3、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总务处;
4、消防器材做到登记造册,分工保管,责任到人、定岗定位,不准丢失,不准转借,不准挪用;
5、消防设施和器材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和更换;
6、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品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置地点做到有明显标志,专人管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7
(一)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火栓、水枪、火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制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二)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治理原则。
(三)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需纳入生产设备治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责任牌制度,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治理。
(四)对本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及设施配置台帐和消防器材领用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负责。
(五)各单位必需在冬季对水溶性灭火器及室外消火栓实行防冻保暖措施,每年要对室外消火栓进展一次油漆和转动润滑工作。
(六)各单位新增防火部位需配消防器材,必需提出书面报告,经厂领导同意后,由消防治理部门依据实际状况和有关消防规定予以配置。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8
一、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单位应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编者注:此依据GB50166-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GB29837-20xx《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具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在报脏时应及时清洗保养。没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淸洗保养;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清洗或标定一次。)。
五、灭火器应定期检查保养,凡使用过和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超期灭火器必须强制报废。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定期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进行全面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设备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公司负责人属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领导和指导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安技部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新接车队消防器材的配置工作,确保新接车队消防器材的配置适量、适用、合理,符合车队的实际需求。
3.2各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网格化要求,认真负责本部门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日常消防管理台账,并保管存档。
3.3各车队管理部负责所属车队消防器材的监督管理工作,督导所属车队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检查,及时处理消防器材的异常问题,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常年无损缺、性能良好,使用时状态正常、有效。
3.4车队长是车队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队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5员工: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发生时听从上级领导及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按部门负责人的指示疏散到安全地点,有抢险能力的员工要积极参与火灾抢险与财产保护。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定期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或者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学习热忱。
4.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3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防火。
4.4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4.5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4.5.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4.5.2教育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措施,会扑救初起火灾;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逃生的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
4.5.3教育员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4.5.4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防火巡查、检查
5.1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实行四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季查、部门月查、班组周查、岗位日查。
5.2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5.3各部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5.4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5.4.1防火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5.4.2火源、电源使用管理;
5.4.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
5.4.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
5.4.5火灾隐患整改;
5.4.6消防安全标识;
5.4.7其它有关情况。
5.5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5.6各部门负责人是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隐瞒安全隐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的,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6.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物品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6.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6.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报警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6.4严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或作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将安全疏散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7.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7.1消防器材装备要做到专物专用,严禁挪做他用,对于擅自挪用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7.2建立消防器材装备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所属器材装备进行清查,清查中发现器材装备丢失或损坏应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及时补充。
7.3消防器材装备要定点存放,有明显标志。因保管不善,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过程,发生丢失、损坏和人身伤亡的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7.4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7.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7.4.2消防器材要放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冻。
7.4.3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按时维护保养,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
7.4.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7.4.5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7.5车辆消防器材的管理
7.5.1驾驶员要做好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消防器材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演习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或急用的,须经所属车队管理人员同意或事后说明有关情况。
7.5.2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消防设备器材干净、整洁、无积尘,灭火器铭牌朝外,各类标签、标识清楚。
7.5.3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消防器材日常检查工作,严格做好交接班期间的检查、记录,实行“谁当班,谁负责”原则;如当班期间消防器材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当班人员负全责;如因交接班期间未认真检查、核对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当班驾驶员负全责;消防器材一旦发现异常,须及时处理。
7.5.4每位驾驶员应了解车辆上各类消防器材维修期限、报废期限,以及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7.5.5消防器材采购需到证照齐全的消防器材设备门店(公司)进行购买,并开具发票。
7.5.6灭火器的维修充装及配件的更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灭火器达到使用期限、压力不足、处表破损严重或灭火器胶管、铅封、喷嘴、支架等配件有损坏情况的,应及时将需维修充装或需更换配件的灭火器交到车辆所属的管理部门,由经营部负责联系相关消防器材设备门店(公司)安排处理。
7.5.7消防栓的维修及配件更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消防栓内配件有损坏情况的,因老化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应及时上报安技部,安技部及时安排维修或更换配件。
8.动火、用电安全管理
8.1动火安全管理
8.1.1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进行现场勘察,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1.2动火作业必须在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8.1.3动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动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监督。
8.1.4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8.1.5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8.1.6大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动火作业。
8.1.7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履行本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8.2用电安全管理
8.2.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8.2.2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8.2.3严禁随意拉设电线,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8.2.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8.2.5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8.2.6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
8.2.7各单位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8.2.8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
9.1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根据预案的相关要求做好消防应急准备工作,以确保预案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启动。
9.2将应急预案在全公司公布,各部门要组织全员学习并掌握应急疏散预案。
9.3每年组织消防演习前都要制定演习方案,组织演习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9.4演习可分批分次进行,但要确保员工至少参与一次演习,要根据预案进行疏散、清点人数、抢救人员、模拟灭火训练。
9.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点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0.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0.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的物质、火警规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要向110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10.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10.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教育警示周围群众,处理事故责任人。
10.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和市公安消防局。
1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11.1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11.1.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到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11.1.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11.1.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11.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1.2.1损坏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11.2.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11.2.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11.2.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不使用安全保险装置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11.2.5谎报火警:未发生火险故意启动消防警铃的。
11.2.6玩弄消防设施、器材,造成不良后果的。
11.2.7对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提出的火灾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相关责任人员。
11.2.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1.3.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11.3.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11.3.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11.3.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11.3.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11.3.6对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11.3.7对安全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11.3.8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换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
一、消防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室、值班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三、每日交接班,必须检查设备、器材是否完好,并在当日登记表中详细注明设备、器材运行(完好)情况。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随意出动设备。
五、消防站内严禁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六、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电脑或其它工具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吃零食。
七、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和室内清洁卫生。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1
一、我园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是预防和扑灭火灾的专用工具,必须处于完整良好的状态,为保证其能达到迅速有效得扑灭初期火灾的预期目的,总务处要做到对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
二、各处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要掌握各种消防的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
三、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要了解灭火器的规格、适用范围、数量及有效期限,并作详细登记,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务处汇报,以便于及时维修和更换,从而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四、对在无任何火情、火灾的情况下随意动用和损坏消防器材者,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五、幼儿园内各处所配消防器材无故损坏的,一律由毁损器材者自行购买、赔偿。
六、对各种灭火器材要加强管理,保持清洁,注意防冻,防暴晒,放于荫凉、千燥、通风等便取之处。
七、总务处要定期组织专、兼职及义务消防队员对园内各处所配置的种灭火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2
一、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油温过高、电气装置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等。
二、防火要点: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之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炉灶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它厨务或与人聊天。
3、油锅起火时,关闭炉火,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锅盖不密时,就近用酵粉或食盐倾入,使之熄灭。
4、工作时切勿抽菸或将未熄灭的菸蒂随便放置。
5、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罩,以防火星飞散。
6、各种电器装置在不用时间或用完后切断电源,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装置,发现电气装置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7、每天倒空锅中的残油脂,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及温度使用。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可靠近火源,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罐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
9、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切实注意检修与保养。
10、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份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项电器。
11、电线配线除旧:外部绝源体破裂或插座损坏,立即更换修理,发现电线起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以防导电。
12、使用煤气钢瓶不可横放及开关不可有漏气现象,万一煤气泄溢室内,容易引起火灾及中毒之危险。
13、煤气火灾灭火方法:
1、断绝煤气之源
2、断绝空气供给
3、降低周围温度
4、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14、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卫生,下班前由厨房防火安全员***检查厨房情况,每天填写《厨房班后消防安全检查表》检查电源、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是否关闭,防火检查不可遗忘,以防万一,
15、万一起火,要立即救火,并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之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是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来灭火。
16、平时注意员工消防培训,灌输员工救火常识,实施救火编组,训练消防器材正确的使用方法。灭火器及消防火栓袋经常检验,以免失效,并应储备一些沙包作为应急之用。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3
管理制度
1、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2、本单位的烟感探测器由工程部组织每月测试1-2次,保安部派人协助;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末端放水测试;
4、消防水泵和喷淋泵每年由工程部组织加油保养一次;
5、消防水泵和喷淋水泵由保安部和工程部每月启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6、消防控制联动系统每月由工程部和保安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7、消防设施和电器设备每年由具备检测资质的中介机构检测一次;
8、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修理,有关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4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格值20%予以处理,空瓶未及时上报进行更换的给予10元/瓶处罚。
3、消防器材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生产技术部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使用,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车间领导或安全员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到期需更换的灭火器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市委机关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xx〕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
1.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把防火责任纳入本部门工作岗位目标管理之中,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实施消防检查,狠抓落实。
2.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由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并按部门总人数的50%确定义务消防员。
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适时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二、用火用电制度
1.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装电源线路,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安装电源线路的应先报局办公室同意后,由电工负责安装。
2.严格控制明火、焰火使用燃放。确需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预防措施,并报请市委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实施。
3.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得用火用电,违者均按规章制度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罚。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准用酒精和甲级易燃物品作燃料。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凡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场地、焊割易燃易爆(气)体储罐、桶等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手续。
2.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到专库单列存放,对运进物资必须做到有登记、有记载,不得并列存放。
3.对易燃易爆物品进出库时必须有详细的`审批手续和登记制度,不得随便借用和送人。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随时每周对自己所管辖的地段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报告给本部门的领导。
2.局办公室每季度对机关的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防火工作进行抽查,将结果进行通报。
五、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严格履行工作岗位防火责任制,自觉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除火险隐患。
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密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重点消防部位,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实施。
六、火警、火灾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2.发生火灾应及时抢救公共财产,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3.保护好火灾现场,查明起火原因,写出火灾调查材料。
七、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要不少于一次对职工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2.普及防火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局办要把防火宣传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机关全体职工必须懂得工作岗位上的火灾危险性,做好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预防工作。
八、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是机关防火、扑火专用设备,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
2.各楼层的灭火器,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搬动。影响防火安全,没有造成直接损失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以防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处罚。
3.安装的消防栓不得随意移动和任意阻塞,需移动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后,再移动。
4.未经领导批准,任何移动消防器材,造成直接损失的,均应按《消防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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