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权利、义务,维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规避事故风险,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和外来人员。包括本企业所在的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和现场。
制定程序:
1.明确主管部门、组织起草人和协作人员;
2.制定初稿,调研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收集企业内部意见;
3.提交初稿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4.送至法律部门审核;
5.实施意见反馈,并经过修改完善最终版本;
6.制定正式文件,开始执行。
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制度
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协作,达成安全生产的目标。
内容: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员工的个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工作流程、安全实际执行情况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方式等。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执行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措施和员工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2.应急预案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通过事故预案的制定,预先制定应对措施,有效减轻和规避事故风险,减少损失。
内容:制定全面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人员职责和安全设施的健康检查、维护和更新规则等。
责任主体:各级应急人员和安全设施的管理员。
执行程序:各级应急人员执行应急预案中的预案,并负责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工作场所安全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确保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预防意外伤害和事故发生。
内容:规定工作场所内的安全设备、安全出入口、安全防护用品,对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和消除。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执行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执行安全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消除。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4.培训和宣传工作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文化。
内容: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安排、每年的安全宣传计划和年度安全站评估等。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人员和员工。
执行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人员组织宣传和教育活动。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5.安全检查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设施和工作场所,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负责人员。
执行程序:安全检查负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对不符合标准的部分进行整改。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2
1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6.3.2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6.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6.3.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6.3.5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6.3.6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6.4消防安全
6.4.1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
6.4.2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6.4.3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6.4.7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6.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7.2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7.3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7.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8.1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安全管理考核
9.1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六条。
1、遵守国家、省、市和管理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
5、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事故档案、设备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九条。
1、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
5、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7、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督促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8、协助和参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第八条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包括以下四条。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九条企业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项目包括以下六条。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5、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无“五误”事故及人员责任事故。
6、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条为实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
1、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坏。
2、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本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二条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部门每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活动。
第十八条各班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内容主要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段时间下发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风险评价,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第二十四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第七章安全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部门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者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三十六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司机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部门领导。部门应在5天内将肇事司机报告随本部门报告一并送交办公室备案。
2、对员工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2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按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节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全厂通报。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发生事故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20%工资。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10%的工资。第三十七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人力资源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各级部门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自移动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工作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和废止,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若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本制度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2、本制度的起草单位:企业安全部
3、本制度的征询单位:企业职工代表会、工会、团委。
4、本制度的审批单位:企业领导小组。
四、制度名称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度内容
1、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责任明确,制度规范,以达到预防、控制、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3、责任主体。企业领导班子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负有核心责任,全公司员工都应该有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4、执行程序。在公司的各个岗位都应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各项安全管理职责,警惕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或处理。
5、责任追究。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
六、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以上法律法规均是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应严格遵守并贯彻实施。
七、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领导小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经企业领导小组批准后,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4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召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确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及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等进行论证、建议;
3.制定方案并讨论通过;
4.公示并听取意见,对制度内容进行修改;
5.经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审定,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最终颁布和实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劳动合同法》;
4. 《劳动法》;
5.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五、各项制度内容
1.体系建设
(1)安全生产责任方针制度
目的:明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总体方针和指导方向;
内容:规定公司对安全项目实施最高控制的责任,要求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始终关注安全,量力而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责任主体:公司所有员工。
执行程序:公司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检查机制,对未被及时发现和整改的不安全隐患追责。
(2)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目标开展;
内容:设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供动力。
责任主体:公司所有部门。
执行程序: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制度,通过考核结果反馈对目标制度进行优化。
(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目的: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的具体职责;
内容:规定各职责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专业、标准、化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责任主体:公司所有职责部门。
执行程序: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估和人员培训,实现责任分工的有效协作,推动整个业务流程的集成化和标准化。
2.生产过程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标准制度
目的:建立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并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内容:明确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规范。
责任主体:生产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开展人机工程审核、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根据安全标准严格要求操作,并进行培训。
(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内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规定,包括事故上报、调查、鉴定等流程。
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建立健全的急救、抢救、救援体系,确保事故现场得到及时救援,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鉴定。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落实和安全生产隐患的及时整改;
内容:规定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和整改流程,包括检查主体、时间、内容等方面。
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每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清单,确保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整改。
3.安全文化建设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目的: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内容:包括新员工安全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的开展。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规定新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2)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目的:培养公司员工安全文化意识和安全生活习惯;
内容:建立安全文化的宣传和培育制度,对提高员工安全文化进行培训。
责任主体:企业文化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根据行业要求,定期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和安全思想引导工作,并加强员工之间的学习交流。
六、责任追究
对于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或行为不良的,按照公司内部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因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不善或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损失的,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5
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行业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进一步营造健康蓬勃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文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公路部下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
1、公司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形式包括:媒体宣传(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网络等),场所宣传(标语、横幅、墙报、黑板报等),活动宣传(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安全生产月)等。
2、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能、事故经验教训等。
3、公司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年度对相关部门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目标内容。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一)培训对象、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据对象性质不同分为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
2、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岗位资格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并自觉接受再教育。
3、管理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和再教育培训按照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要求执行。每年不少于2次。
4、司乘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应根据岗位要求执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其日常性和临时性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二)、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2、企业管理基本知识,涉及道路运输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3、重大隐患治理、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重特大事故防范以及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的有关规定;
4、安全生产工作中科技知识与手段的应用;
5、典型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
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公司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进行实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形式可以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班、竞赛、知识问答、现场演练、专家授课及外出学习等方式进行。
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各类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
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发生,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此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工以及派遣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审查草案:相关部门草拟草案,提交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
2.征求意见:征求全员意见,合并意见并重新制定。
3.签字批准:经过修改完善后, 由企业管理者签字批准,并抄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劳动和法律等相关规定。
五、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
(1)名称:安全生产责任
(2)范围:全公司
(3)目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生命安全。
(4)内容:
a.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b.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c.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d.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e.建立安全检查机制。
f.制定应急预案。
g.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5)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
(6)执行程序:
a.企业管理层要加强对安全任务的理解,完善安全责任制。
b.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制订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d.充分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文化。
(7)责任追究:
a.公司全面制定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b.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做好安全工作的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c.参与安全工作的相关员工应做好岗位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2.安全工作流程
(1)名称:安全工作流程
(2)范围:公司内所有员工
(3)目的:规范安全工作流程,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内容:
a.安全培训:全面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b.工艺改进:对重要生产流程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措施改进。
c.应急预案: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危急时刻迅速得到响应。
d.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及时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相关人员。
(6)执行程序:
a.依据安全生产任务制订安全工作计划。
b.开展安全培训和意识宣传。
c.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d.实行事故防范机制,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处理隐患。
(7)责任追究:
a.员工未加强安全意识,发生安全事故的,进行安全培训或停岗处罚。
b.有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从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相关人员责任追究。
3.安全生产检查
(1)名称:安全生产检查
(2)范围:全公司
(3)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内容:
a.全面查看各岗位的安全卫生环境。
b.对机器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
c.对涉及人员特别关注的'安全事项进行检查。
d.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5)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部,各岗位相关人员。
(6)执行程序:
a.按照定期安排,对全公司进行安全检查。
b.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并制订相关整改对策。
c.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采取暂停生产、停止使用等措施,直至问题解决。
(7)责任追究:
a.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未发现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b.未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4.故障维修与保养
(1)名称:故障维修与保养
(2)范围:全公司
(3)目的:保障各类设备、机器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止因维护不当而产生安全隐患。
(4)内容:
a.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
b.对发现的设备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c.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责任主体:设备管理部门,各岗位相关人员。
(6)执行程序:
a.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b.发现设备问题及时通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c.对未能及时维修问题设备,加强监管,直至问题解决。
(7)责任追究:
a.设备管理部门未按照规定进行设备检查进行,发生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b.未及时发现并整改设备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六、总则
本制度未涉及之处,参照公司其他制度实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对本制度做好监督落实。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经公司领导组织正式印发后生效。本制度修改、补充或废止由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提出,经企业管理层讨论通过后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8
为切实加强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城市客运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政府“一岗双责”规定,实施“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以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和减少客运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考核范围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运营部、安全部、车辆装备部、内部安全保卫部、综合行政事务部、运营线路
三、考核对象
各运管站、客管站、公交公司、出租汽车服务公司
四、考核内容(见附件)
五、考核目标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
1、按照《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政府“一岗双责”规定职责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规章、政策和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准确收集和报送工作信息或有关材料;
3、建立事故防范体系,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按规定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5、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加强安全管理、装备等经费的投入;
6、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完善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对重特大事故的防御能力。及时参与或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7、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发生事故后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二)事故控制指标
1、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
2、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
3、不发生市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的重特大事故;
六、考核期限
以年度为考核期限,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考核方法
(一)市客运处负责对行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分半年和年度考核。采用100分制。
(二)被评为国家级、省厅级、市级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或在安全活动中得奖等,酌情予以加分,加分值分别为5分、3分、1分;
(三)目标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不合格论处,并按《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奖惩措施
(一)考核等级
不合格: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或发生市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的较大、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合格:考核总分在80分至85分之间;
良好:考核总分在85分至90分之间;
优秀: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
(二)奖励条件
1、考核达到优秀的单位分别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
2、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相关人员或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实施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规定》等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对单位领导给予处分。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9
第一章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企业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劳动者在施工生产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执行,各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有关安全规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并严格落实。当行业技术规程标准修改时或本行业工种、岗位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
3、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技措经费,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
4、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组织机构,配备、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为企业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6、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积极开展安全质量达标活动,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7、落实企业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保证不漏岗位、不漏工种、不漏人员、人人承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达到管理层人员不违章指挥,执行层人员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8、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组织救援,配合调查处理。
第四公司总经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
2、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目标,保障本公司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落实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赋予安全生产部门管理权力,定期听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4、组织开展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对新员工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5、组织开展全员预防性的安全演练,制定应急预案措施,提高员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技能。
6、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第五公司副总经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目标。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组织建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4、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管理力量,组织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领导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工作重点。
5、主持主管级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主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领导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组织编制和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或审批重大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施工队伍的审查与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6、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7、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制定防范措施。
第七、安全员
1、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负责人制定、
审查、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2、经常向员工宣讲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知识的考试,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的
先进经验,主动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负责人组织安全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并按时实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于违章作业及时进行制止,遇到不听劝阻者,有权先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负责人。
4、参加事故调查,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5、督促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积极想办法协助负责人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做好防止、防蠢、防职业病工作。
6、因工作失职或对违章行为不予制止,而导致事故发生承担责任。
第八工程、设计主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为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2、领导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贯彻落实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规定。
3、在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实施的具体指挥和管理工作,并保证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4、组织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交底内容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6、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
7、当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协助项目负责人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
故调查,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第九工程技术人员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
2、进入现场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爱护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爱护使用好现场的安全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改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禁酒后进入操作岗位。
3、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的作业。
4、上岗位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机具的安全状况,并做好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不准在工作时间睡觉、看书、看报、嘻耍打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工程技术人员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防护措施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章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客服中心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2、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可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3、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5、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安全技术措施。
6、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7、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8、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方案负责研究解决。
9、对施工队伍严格审查施工资格,并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
全技术知识列为务工人员培训、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场的务工人员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劳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10、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市的培训取证工作。
11、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
12、定期检测仪器仪表,做好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1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4、认真执行省市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1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财务部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需要,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2、按照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
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
第十二综合部
1、施工现场安装设备,应符合省市和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有关部门进行检测。
3、对危险废弃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4、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预防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制定年、季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6、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7、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8、负责调查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人力资源部
1、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及企业实际情况,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
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组织对新调人、转岗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
作。
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
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管理人员。
5、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图1:安全生产责任架构图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加强职工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第十四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第十五安全教育的方法:
1、新职工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实习生、公司正式员工和施工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对于电工作业及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实行多重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培训是工程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其目的是提高项目实施人
员的安全素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安全隐患的判别能力及防止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等,主要从项目人员的思想认识、劳动纪律、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方面实施培训,使每位员工都高度重视安全问题,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
(1)培训制度:工程项目需切实实行安全培训制度,并遵循下列要求:
A、安全培训每年至少两次;
B、未经安全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操作;
C、安全培训按照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不同分别进行;
D、特种作业人员(带电作业、登高作业等)按规定进行专业培训、资格考核,施工时进行现场培训;
E、节假日、换岗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F、保存培训教育记录、档案;
(2)培训范围:安全培训贯穿项目施工整个开展过程,覆盖施工项目的所有人员,包括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都需接受安全培训。
(3)培训内容:
A、管理人员培训内容:由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实施培训。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标准中的安全准则;安全生产总方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施工安全生产的目的和意义;主要特种作业和危险源控制等安全基本知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管理知识;安全事故再发预防的基本知识;
B、技术人员培训内容: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现场的工作面情况和安全概况;相应工作的操作规程和正确操作方法;主要危险源的控制及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特定环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新技术、新设备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对潜在的事故隐患的判断及防范措施。
C、施工人员培训: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本组人员现场操作的危险源意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规范、不违规操作;安全用品的基本知识及使用注意事项;本工程施工特点、施工条件、安全状况等基本要求;本工程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保护措施;安全事故报告及紧急避险措施。
D、三级安全教育完成后,双方签字,记录上交公司安全管理部
门存档。
因其它原因造成连续脱岗3个月的上岗前要进行岗位教育,否
则不得上岗。
公司订阅有关安全生产杂志供员工学习。
公司利用安全标语、录像等各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在督导人员思想中牢固。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第十六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高空作业场所边缘及孔洞设栏杆或盖板。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
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8、轻型或简易结构屋面上作业,应铺木板分散应力以免踩蹋屋
面。
9、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10、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1、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2、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第十七用电安全须知
1、现场施工用电,必须整体规划,合理设计。变、配电及线路的布设要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
2、施工作业区及临时性工程的配电线路和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和安装,不能保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等,并挂警告标志牌。
3、对变电所、输配电及网络,要严格按电气安全施工与安全运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安全可靠的供电,杜绝发生断电、触电事故。
4、各种高大建筑、高大机具、重点部位,如:油库、炸药库、通讯站、变电所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采取有效的避雷措施,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5、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电动机械、金属支架及平台,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或接零线应采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6、在阴暗、潮湿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电压,非电工禁止从事电气作业。
第十八电信线路
1、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
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
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
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
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3、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
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
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
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第十九室内覆盖系统及天线安装
1、进行室内作业时,应对所使用的铝合金梯子进行检查,使用时铝合金梯子两边锁扣必须扣紧,在梯子上作业时,必须有人扶持。
2、在天花板或吊板上布线或转移工作位置时,必须注意所踩(扶)
构件是否牢固,行走时,必须踩在主龙骨上或更坚固的构件上,严防踏空坠落或踩坏天花板。
3、在井道、遂道或建筑物黑暗处施工、行走,必须带照明器具
以免踢伤或踏空。
4、室内工作严禁吸烟。
5、做天馈线头子时必须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防止手被刀割伤。
6、室外天馈线安装的高空作业必须按高空作业的相关规定操作,在平台支架上作业必须使用双保险。
7、拆装联通天线或微波天线时,必须先固定,并根据风向、地形设置拉绳,严防被撞击损坏。
第二十电工、电气焊工作
1、电工作业和电气焊工作必须由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担任。
2、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进行接线,进配电房接电必须有2人进行,其中1人操作,1人监护。
3、临时接电采用标准插头、插座,电焊用电严禁接在照明或电梯的电路上,施工用电必须设置配电箱,并保持电线及配电箱内部构件的完好。
4、电气焊工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施工时,电焊工作必须周围及下方的可燃物,焊接完工后,仔细检查施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一施工用具
1、施工所用机械设备等工具,必须保持完好,做到经常检查、
维护。
2、施工用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必须到国家定点生产厂家和销售点进货,使用中的安全带要定期做试验。
3、各类扒杆,连接要戴双帽,每次使用前都必须检查扒杆及其附件的安全性能。
4、电钻、冲击钻要按正确方法使用,并有防漏电的保护装置。 5、白棕绳等附属用具使用前要检查,旧绳要降档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
第二十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严格按相关制度以及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的安全检查;
2、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消防保卫工作。
3、施工过程中,不得挪用、圈占、损坏消防设施。
4、作业现场严禁吸烟,按照防火作业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第二十三文明施工
1、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业主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所有施工人员的服饰、安全帽、出入标识等进行统一管理。
2、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施工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
安的行为。
3、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严格执行业主的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现场人员举止文
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不得喝酒、寻衅闹事。
5、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和健康。
6、作业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流窜,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长时
间逗留。
第二十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
1、不雇佣受强迫或受束缚的施工人员,不雇佣、包庇犯罪人员。
2、不雇佣童工和剥削童工。
3、提供平等的雇佣机会和待遇,避免性别、地区、职业上的歧视。
4、作业环境中,由于噪音、粉尘、废水、废气、震动、高温、低温等影响施工人员正常作业的,应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不得违法指挥。
5、组织施工人员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6、施工人员中途就餐时,应确保就餐环境和餐饮质量安全性,杜绝发生群发中毒事件。
1、现场材料、设备应堆放整齐、稳固,严禁乱堆乱放。
2、施工所用剩余器材、废料等要随时清理回收,并分类集中管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保持现场的干净整。
第二十六火灾应急响应办法
1、发生火灾时,应就近按下消防报警按钮,以通知人员前往救火和尽快组织人员疏散,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求救,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领导。
2、义务消防队员听到火警铃响,应就近提取灭火器材或利用水枪或水带灭火救人,当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要一边救火和解救被困与受伤人员,一边通知人员尽快撤离;
3、如果是电器火灾,应先设法切断电源,并优先选用CO2灭火器或ABC型干粉灭火器灭火,未切断电源前严禁用水灭火;
4、如果是油气火灾,应先关掉油气管路,用CO2灭火器或泥沙灭火;
5、如出现人员伤亡,拨打120急救中心,同时做好现场防护和急救。
6、紧急情况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做好记录和总结,并向领导层提交《紧急情况处理报告》。
第二十七执行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A、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且未登记造册的施工人员必须停止作业,不得停留在施工现场。
B、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C、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
(2)安全防护用品
A、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产品,使用性能安全可靠。
8、高空作业、临边作业必须配有安全保护措施。 (3)施工工具
A、所有电气施工工具必须质量合格,接触良好,带有漏电保护装置。
B、随身携带的作业工具必须配备工具包,不得散放,不得高空临边放置。
(4)消防保卫
人、出入登记手续齐全。
B、保护现场消防设施。
C、不随意动用明火,不在施工现场任意吸烟。 (5)环境、职业健康、社会责任
A、施工人员无不良社会人员。
B、施工现场环境符合作业要求。 C、饮食健康、合理。
2、安全生产检查流程图
相关文件俵单
4安全施工检查费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裁
《改善对善跟踪询
《工程质量管理简搦
《改善对辘踪费
(1)自检: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现场工程管理员全程跟踪负责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情况通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反映出来,不合格的工程予以停工整顿。
(2)抽检: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每个项目至少检查一次。
(3)安全员抽检:
A、安全员负责贯彻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并进行记录;
B、负责所有施工人员的登记造册和更新,掌握施工人员动态;C、负责现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施工队整改; D、总结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进行推广。
天津京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0
一、规章制度的目的、范围和制定程序:
1.目的:
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生产、营销、研发等所有岗位。
3.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领导班子决策,并由专人负责起草,经过内部审查、讨论、修改、批准、审批、公布等程序,最终由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后生效。
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规定
6.公司内部劳动保障制度
三、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范围: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目的: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内容: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完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强化检查和评估机制。
责任主体:公司领导班子、专业安全生产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等
执行程序: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
责任追究: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上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2.职业健康安全制度
范围:所有生产人员
目的: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机制,完善职业病防治制度,强化职业健康培训和教育。
责任主体:公司领导班子、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
执行程序:按照《职业健康安全制度》执行 责任追究:对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安全设施保障制度
范围:所有岗位上的员工
目的:保障员工的安全设施
内容:建立健全安全设施保障机制,加强对设施维护和保养的监管
责任主体:公司领导班子、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施维护部门等
执行程序:按照《安全设施保障制度》执行
责任追究:对于设施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内容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补充,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范围、内容,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部门及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经过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下发实施,并于实施后进行评估。
四、法律法规及相关公司规定
1. 《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相关政策规定
五、制度名称
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制度内容
1.总则
企业领导应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安全措施、政策和标准,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包括总经理、安全生产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员工等多个责任主体,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
3.安全生产标准
企业应制定一套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员工操作时符合国家安全制度要求。
4.安全出口与消防设施
企业应安排合理的安全出口并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善,使得员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快速地安全疏散。
5.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主体,及时处理事故。
6.安全培训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企业应实施定期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员工安全。
八、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查处,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实施该制度时,企业应严格遵守上述规范,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确保企业每一项工作合法、安全、高效,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在公司内部工作期间,所有安全生产方面的事宜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三、制度制定程序
1.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考量
公司管理人员在编写本制度之前,必须充分考虑到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确保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要求。
2. 起草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的前提下,公司管理人员起草本制度,保证其中每一项制度的内容详细、准确、可操作性,对于复杂的制度应该注重图文并茂、可视化、用语严谨的原则,以便所有员工能够明确职责和义务。
3. 征求意见
起草完成后,应通过公司内部部门协同办公平台等沟通媒介公示制度内容,并在制度内明确收集员工的相关建议。通过充分征求各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制度、增强可操作性。
4. 审批
制度的审批应十分重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层的审批才能生效。审批方应当认真审查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进行逐一审批,保证每一项制度都符合公司要求、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5. 发布
通过内部组织会议、内部通告、内部邮件等方式,将制度内容全员公示,使每一位员工都能在首次接触该制度的`时候就全部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员工对本制度的内容具体、知晓、落实。
四、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
1. 制度名称
本制度名称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2. 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在公司内部工作期间。
3. 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确保企业每一项工作合法、安全、高效,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4. 制度内容
本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
(2)安全生产的分级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培训和教育制度;
(4)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
(5)安全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制度;
(6)安全管理检查和评估制度。 5. 责任主体
本制度中确定了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员工、合作伙伴等在内的多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确立了它们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相应地,为协同执行安全生产提供了机制。
6. 执行程序
本制度中每一项责任主体及其职责都有非常详细的执行程序,每一步程序都有关键点和风险掌控点,针对每一步程序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指导。
7. 责任追究
为了重视责任取证与责任追究,本制度中针对惩罚措施、宣传方式和流程完善等方面提出了落实自查、明确纪律和保障强制执行等多方面具体要求,以确保责任主体能够始终明确职责和义务、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4)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7)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
(8)奖罚
a。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9)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4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全员这全生产责任制度。即是将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的每一位成员身上,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工能部门(如安全、设备、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宣传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生产单位必须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和更新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必需的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单位达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资金投入具体由谁评断保证?一般来说,股份制单位、合资单位等,同董事会予以保证。而且,对因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等后果,上述保证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3、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定期检修,维修安全设备,在雨季做好防护、防雷击工作、
(2)对安全设备定期检修,安全操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对安全设备派专人管理,防止人为破坏、防止丢失。
(4)对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安全设备正常运行。
4、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对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定期检查、检验、检测并严格记录。
(2)对危险场所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技术监督水平。
(3)对危险场所加大武警控制能力水平。
(4)制定并落实重大危险源专项管理责任制度。
(5)制定应急救援制度、并进行演练工作。
(6)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上报制度。
5、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危险源监控与“双千分”竞赛相结合,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提高到工作的.重要位置。“双千分”竞赛是全市质监工作的核心内容,县局把重大危险源监控列入到“双千分”竞赛的重点工作中,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危险源监控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在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中,这个局先后帮助企业制定各项制度和记录十余项,有效提高了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同时,该局还通过帮助企业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有效提高了企业的防变应变能力。
(3)危险源监控与企业完善质保体系相结合,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质保体系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质保体系是否完善健全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管理质量。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中,我局帮助企业把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内容添加到企业的质保体系中,完善了企业的质保体系,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4)危险源监控与工作创新相结合,努力提高特种设备现场监察的工作质量。现场监察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主要环节,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5)危险源监控与责任落实相结合,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落实了重大危险源五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落实使用单位法人的责任,要求使用单位的法人每周都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落实监控人员责任,要求监控人员制定具体的监控制度认真执行,坚持做到每日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查、汇报;落实操作人员责任,要求每一名操作人员都能保持持证上岗,按章操作,随时监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报告;落实检验人员责任,要求每一位检验人员认真根据工作细则做好检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落实监察人员责任,要求做到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监察,分析安全状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公司是以液化气为主的企业,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确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本公司职员,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4)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时间15天。
(2)本单位职工每月时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考核档案,达标者方可上岗工作。
(3)对新招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录用上岗工作。
(4)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同定期到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5)在特种作业时,就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以防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防火、防风、防盗的实地演练,工作要求职工人人具备处理特殊事件的能力。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对本单位不知所去种作业人员经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生产麻痹思想避免产生安事故安生。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3)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从事特种作业要定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技术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要求其接受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是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发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5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强化各级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安全工作。
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政策规定等,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3.制定、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网络。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抓紧进行整改,并检查整
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主持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0.组织企业干部和职工,经常性开展学习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危险货物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关键岗位和职工开展防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安全素质。
11.经常性总结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经验,针对本企业情况及上级主管单位要求,不断完善和修订、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12.落实上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特别指示和其他要求。
副总经理职责
1.组织、协调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组织制定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级应急预案。
3.组织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各项重大事故隐患的限期整改。
4.组织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和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个人。
5.负责企业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及处理建议。
安全主管、应急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危险化学品货物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本企业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管理领导工作。
2.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费用预算。
3.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考核、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落实、安全文化建设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并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5.负责新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6.负责安全运输生产的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并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组织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7.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置、协调、调查、报告及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8. 总结本企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经验,针对国家和政府新颁布有关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要求,完善和修订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9.安全生产统计与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建立。
10. 鉴定劳防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1.协助总经理,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员职责
1.协助制定、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2.组织安全学习。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活动。
3.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与督促整改。
4.新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
5.车辆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劳防用品等管理、发放、使用和保养,以及单位相关证照和保险办理。
6.事故现场组织施救、协助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原因分析与保险理赔。
7.实施车辆动态监控以及安全统计和安全档案建立管理。
调度主管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认真贯彻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健康状况,严格禁止车辆及驾驶员带病出场。
3.积极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及法制教育工作,了解关心职工。
4.在布置生产任务时,特别注意车辆和人员的搭配,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5.参与对危险货物事故的处理,经常性检查不足之处。对有关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并举一反三,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6.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合理安排好运输工作。
车辆技术主管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车辆保养维修规章制度,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观念,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认真执行车辆、机械等主要生产设备及机具的“管、用、养、修”制度。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车队日常验车和年度检验。
4.负责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的技术状况和有关技术资料收集。对新投入运力的车辆技术性能做到充分掌握并传授给有关人员熟练掌握。
5.编制车辆大、中修和日常维修计划,并落实执行。参加车辆维修的检验和试运转及时向有关维修单位提出合理性、经济性建议。
6.参与各类运输质量事故的处理。对由于机损原因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应负责制订整改措施,并从技术上提出合理建议。
7.定期组织进行车辆安全技术状态的大检查。寻找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严禁车辆带病出车和机器带故障运行,防止机损事故发生。
8.完成总经理,分管理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GPS监控职责
1.保证实时监控,在监控过程中所发现车辆偏离既定路线或超速应及时纠正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2.加强对监控设备的管理。对监督设备实行监控员专职管理和使用。其也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参与监控和使用监控设备进行操作。
3.监控设备产生故障和问题,应及时向有关维修部门报修。有关人员不得自行拆修而损坏软件。
4.及时回复主管部门问答,对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应及时汇报给有关部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装卸管理人员职责
1.执行企业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认真执行装卸生产设备及机具的“管、用、养、修”制度。检查运输车辆的资质、设备状况和安全措施、装卸安全区安全、车辆(罐体)、安全设备、装卸机具技术技能、货物人员、证件、手续、及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3.编制装卸管理规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对生产过程中危及作业安全,职工健康和污染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落实技术改造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审定工程项目的审查。
4.监视装卸过程和装卸作业应符合安全规定。
5.负责安全装卸技术教育工作,开展职工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技术经验交流活动。
6.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装卸操作事故、设备事故。制定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7.定期检查装卸人员劳防用品使用规范
8.对装卸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财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规定,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2.保证安全隐患治理费用、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生产费用的到位。
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审查企业经济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生产经济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统计员岗位职责
1.及时完成上级机关下达各项运输统计工作,并按期及时上报。
2.及时登记车辆行驶里程、重车里程、油品吨位、油耗、复核交接单据并整理归档。
驾驶员岗位职责
1.执行企业有关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行车和停车。
2.树立安全行车的思想,认真执行生产作业计划,服从调度命令,按核定吨位或容积装载,努力完成当班运输任务。
3.应随车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文书,确保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
等器材完好有效。
4.树立“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准则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搞好优质服务,做到无质量投诉。
5.应熟悉所装货物的危险特性,监督装卸人员按规定装卸,发现有安全隐患在隐患未消除前应拒绝开车。
6.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的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在行使过程中做到集中思想,谨慎驾驶,中速行驶,礼让在先。
7.积极主动学习了解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等活动,及时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技能与应急处理方法,做到“遵章守纪、民警信得过;安全行车,领导信得过。”
8.认真做好车辆“例行保养”,认真填好例保卡,配合督促检修人员尽快尽好地修复车辆故障,使车辆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持车容整洁。
9.管好车,用好车,不准私自将车交给其他人驾驶,不准酒后驾车和私自用车。
10.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11.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并及时如实地报告交通部门,听候处理。
押运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固设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执行企业有关危险货物运输押运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会同驾驶员做好车辆(罐体)安全检查、保证相关证件、文书、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消防、防护用品、货物捆扎等齐全有效。
3.监督、提醒驾驶员按照有关运输规定行车、停车,做好客户及货物的核实,检查货物配装和堆码,行驶中应监视货物状态是否安全。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杜绝违章操作,坚决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5.积极参加企业各项安全学习和教育培训活动,掌握安全技术知识与应急处理办法,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6.经常性对随车装运的危险货物安全状况检查,装卸时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注意对自身的安全防范,执行好戴安全帽、工作衣和工作鞋制度,防止有害货物侵害身体。
8.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汇报、保护现场、并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9.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安全部职责
1.贯彻落实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决定和管理措施,组织制定(修订)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应急预案等。
2.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3.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通报。
4.负责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管理与发放。
5.负责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
6.危险货物受理、审核及相应营运手续办理。
7.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及车辆人员调度。
8.专职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的审核、聘用、教育、培训、奖惩、解聘、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等。
9.负责运输事故现场协调、配合调查与报告。
10.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建立、信息统计等
11.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执行情况。
12.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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