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2-10 14:53:44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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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合]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喜欢读书,我看过《伊索寓言》、《101个经典童话》、《安徒生童话》、《三国演义》……但我最喜欢的是《阅读年选》。

  书中有一则这样的故事:有一对父子俩,儿子还小,家在农村,父亲常年在外打工,难得见面。一次,父亲回家,给儿子带了瓶饮料。儿子问父亲有没有喝过?父亲扬眉吐气地说:“我当然喝过。”若干年后,儿子把父亲接到城里来。可惜,父亲得了胃癌。后来,父亲想喝当年给儿子带的矿泉水。儿子很意外,买了一箱回来。但父亲喝了以后却说:“儿子,你买到假货,这饮料掺水了!”

  “舍不得尝一口,父母把眼中最美好的一切,都留给了自己的孩子!”我们的父母不也是如此吗?

  还有一则故事是这样的`:一群人因飞机失事坠落沙漠,他们是军人、商人、企业家,还有一个傻子。在沙漠中,他们到处找水源,但他们只能看见海市蜃楼,可傻子相信会有水源。于是,他费力爬过了一个沙丘,终于找到了水。他喊别人,但他们都不相信傻子。第二天,救援人员来了,他们非常不解其他人怎么会死在湖边,傻子回答:“我叫了他们,但他们不相信我会找到水源。”他们因为不相信,没有坚持而放弃了生命!

  “生命在坚持中!”其实,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该如此呀!

  这本书教给我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做人之道,处事之理。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多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

  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由于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

  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由于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这个假期,我认识了一个人,他勇敢、正义、坚强;他有着黑头发,戴宽边眼镜,骑飞天扫帚他就是哈利·波特。

  寒假前,我在童学馆馆长的书架上发现了一套《哈利·波特》,止不住好奇心借回了家。不看不知道,一看再也停不下来。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主要讲的是:哈利1岁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11岁时知道了自己是巫师,在海格的帮助下找到了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坐上了开往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火车,并在魔法学院和两个好朋友一起成功打败伏地魔的故事。

  这套书一共8本,每本都很厚。故事魔幻神奇,让人身临其境,有时候心潮澎湃,有时候还屏住了呼吸!

  读完这套书,我总觉得自己和原来不太一样了。我在想,要是换了我,我会不会像哈利一样在该战斗的时候勇敢无惧?在别人嘲笑时内心平静?在朋友被叫作泥巴种"时动手打那人?在别人说我妈妈是怪物时勇敢反击这套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幸福生活;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不能放弃;要学会去爱别人;真挚的`友谊是最宝贵的财富

  我很喜欢这套书!看完书我又看了和书对应的八部电影,觉得还不过瘾,又把这个作者的《神奇动物在哪里》也一口气看完了,真是"爱屋及乌"呀!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一段不平凡的人生,我一定要找到属于我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们家的书很多,我从小就有了读书的习惯。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也是,因为一本书而让我写的作文经常受到老师的赞美,那本书就是《意林小文学》。

  《意林小文学》是我从五年级开始定的,订了以后,发现里边还可以学习写作秘籍,学习明星是怎样激发他们变得更加优秀。不仅仅只有这些,还有许多的小文章,都是节选或全文,有些故事是伤心的,有的是开心的,有些是经受挫折后战胜了自己的对手……不仅我学到了许多新的词语,还懂得了人生道理。就像有一篇文章是这样的`:女生小燕子是一位女学生,爷爷想给上学的她送点吃的,可那天正好小燕子有事出学校了,爷爷在校门口等了一天……家人们以为爷爷出去转了,可整整一天还没寄俺爷爷回来,全家人都急了,一边报警,一边出去找爷爷……当爷爷被找到后,小燕子也非常懊悔。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在这个时候小燕子准备“行动”,把她讨厌的爷爷送回乡下去。回来时爸爸妈妈只见她一人回来了,就问爷爷呢?小燕子吱吱呜呜才说出了真相。爸爸急切地说:“你的学费不够,爷爷把房子卖了才给你交的学费。”小燕子一听,感动地哭了起来,很快就把爷爷接了回来。之后爷爷去学校给小燕子送饭,小燕子非常欢迎爷爷,不再讨厌爷爷了。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爷爷奶奶,哪个不爱我们,为我们做了那么多!我们应该好好孝顺他们。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意林小文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苍之涛》这本书,是在买电脑游戏的时候附赠的。在刚买这套光盘的时候,它并没有受到我的注意;但是,到了今天,光盘都已经丢了,这本书,我却还一直珍藏着。

  这本书,虽然不到一百页,但是,它凝聚了创作人员的心血。每一个人物、场景,都被刻画得活灵活现;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是经过字斟句酌写出来的。它虽然像游戏攻略,但是,却有一番独特的风味——

  公元前六百二十九年,令狐国。

  少女车芸正在研究木甲之术。但是晋国已经将令狐国的国都团团包围。车芸使用自己的木甲兽带着令狐国君从秘道冲出重围,但是没有能够成功。在狱中,车芸结识了慕容诗与桓远之。之后,他们三个人的.得知了一个消息,如果得到了三件上古神器,就可以用昊天轮扭转时间,实现心中的愿望。

  与此同时,“云界七使”为了完成一件任务,也开始收集上古神器。这两个团体,每一个都获得了上古神器的其中三样。他们,在昊天宫内进行了最后的决战。

  到了这时,车芸才知道,原来慕容诗与桓远之都是千年之后的人。大决战之后,云界七使消失了,昊天宫也被关闭了。车芸因为与桓远之的战斗受了重伤,死在了昊天宫里。

  千年之后,昊天宫的大门重新打开。桓远之,在慕容诗面前怆然一跪。

  故事到此就戛然而止了,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没有任何一篇武侠小说或任何一篇攻略能像《苍之涛》这么有风味。

  慕容诗与桓远之,在国家与友谊之间作出了选择。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比如《三国演义》、《十万个为什么》、《成语故事》等等,其中《安徒生童话》是我最喜欢看的书。

  这本书里描述了几十个童话故事,塑造了一个个多姿多彩的童话形象——愚蠢的国王、善良有爱的海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等,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里面讲的内容很感人。在一个寒冷的夜里,一个小女孩在路上走着。正当她要过马路的时候,一辆马车跑了过来,把小女孩撞倒了,一只鞋丢了,另一只鞋被一个个小男孩捡走了,他说:“等我有孩子了,这只鞋可以给我的孩子做摇篮。”说完他就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只能光脚走了。她又坐在一座墙旁边,心想:爸爸吩咐过,不卖完火柴不许回家。她觉得越来越冷,所以点燃了一根火柴。忽然,出现了一个火炉,正当她准备烤脚的时候,火炉没有了。她又点着了一根,出现了一只烤鹅,忽然,那只烤鹅走了起来,身上还插着一根叉子,正当她要吃的时候,烤鹅又没见了。

  我静静地合上书,眼泪夺眶而出。一个多么让人怜爱的小女孩啊,可是她的命运却是如此凄惨!回想我自己,是多么不懂事,常常为爸爸妈妈不能满足我的要求而抱怨。读了这个故事,我是多么内疚!谢谢你,小女孩,你教会了我学习珍惜,学会感恩,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而我,却偏偏钟情于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相信大家都知道这本书,它是由宋人施耐庵根据南宋宋江起义之史,创作出来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

  有人会问了,我为什么会喜欢这部书呢?总得有个理由吧。其实,我有很多理由:因为它的情节荡气回肠,因为它里面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因为它的场面相当的波澜壮阔,令我回味绵长,因为它的……不好意思,收不住了。

  当我笫一次接触到《水浒传》时,是在上三年级的时候。那时,班级图书角中,都是一些故事书,使我看得不带劲。有一天,我发现了一本故事书模样的`书——《水浒传》,我想:以前只是听过,还未读过,不如……

  于是,我就每天早上看,中午看,就连下课也看,一直到看完,还是意犹未尽。在那时,我心中就有了“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等这些英雄好汉,有时,甚想去古代,也去梁山落草,做一个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好汉呢……

  使我再次接触到这本超级经典名著,是在一年以后,我订了一套名叫《中国经典文学宝库》的书,共有10本。其中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岳飞传》等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小说。令我最为欢喜的1本是——《水浒传》。我大略翻了翻发现,这本比上次图书角的那本内容更加详实,描写更加精彩,就连图片也很抓人眼球,使我乐开了花,快要“一蹦九尺高”了。书中的108将描写十分精彩,使人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

  现在你们该知道,我为何这么喜欢《水浒传》了吧?要是你还未读过,我劝你赶快读吧。不仅好看,而且会使你作文水平提高,历史知识变广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被人们称为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亲切,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同智慧而高尚的人对话,而不论时间和空间。许多成功人士,也正是从书中汲取了养分,才走上了成功之道。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也读过许多书,印象最深的一本叫《秘密花园》。这本书是我的最爱,因为它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

  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不尽。这本书,让我明白: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快乐是奋发向上,而不是碌碌无为。快乐,离我们尽在咫尺。有些人觉得快乐离自己很近,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有些人觉得快乐很遥远,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秘密花园”,只要我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就可以找到开启这座心灵花园的钥匙,就可以让快乐永驻心中。从开始读那本书,我便若有所思!

  从那时开始,我便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记得那决赛般的期末考试,我考得十分不好,到家后,受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变得十分沮丧,直到又一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在月考前,我想“以我这样的心态参加考试,肯定考不好。”我猛得想起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于是,我变得坚定,心里想“我要沉着冷静,积极向上,争取考个好成绩,加油!”你还别说,我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那件事后,我便立志让心中那座“心灵花园”开花结果,生气勃勃,让快乐永驻我的心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书是带我们走进知识大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遨游智慧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走向光明,明白道理的领航人。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不仅内容精彩,引人入胜,还能让每个读过它的人都受益匪浅。

  《鲁宾逊漂流记》主要写了鲁宾逊在一次出海中不幸遇上了海难,一整艘船上只有他幸运地活了下来。后来他又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困境中他没有放弃,而是靠自己的双手和坚定的求生欲望存活了下来。在这二十八年在漫长时光中他靠自己的努力,自力更生,种小麦,做陶器,烤面包……在这过程中他还救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最后他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用木头造了一艘船。在1868年回到了祖国,如愿以偿地回到了家乡。

  这本书它告诉了我无论在怎样困苦的'环境下都不能放弃,要坚强不屈,不能向命运屈服,不能向困难低头。我以前遇到困难只会逃避。还记得一年级时,我有一道题不会做,就空等着,等着老师来讲评,但是现在我会自己的问老师,请教同学,直到自己真的弄明白了。

  阿斯图里亚斯曾写到: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那么我想说:只有像鲁宾逊那样有着坚强不屈精神的人才能承受一切黑暗迎来胜利的曙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世界上的书数不胜数,有很多书的内容也让我回味无穷,但在我看过的每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说是法布尔留下的一份宝藏,它记载了许多昆虫的样貌、生活习惯和住所。这本书上不仅丰富了我们的昆虫知识,还运用了许多优美的语言,使我们的脑中突现出一幅又一幅的画面。

  读了这本书,我惊奇的'发现昆虫与人类是那么相像。比如毛毛虫吐丝把自己裹成蛹,这期间需要经过很多坎坷,最后才能变成美丽的蝴蝶。这不与我们人类是一样的吗?我们经历的很多事情都有坎坷,可当我们没有放弃,而是勇敢的拼搏过去,最后就能获得努力的成果。

  这本书中的语言还使我觉得昆虫非常可爱,也让我知道了昆虫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种,所以我们要善待他们,毕竟它们也是生命。

  想到这里我就惭愧,因为我以前总是喜欢抓蚂蚁和蜗牛玩,可当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蚂蚁也分很多种。我总是把出来搬东西的工蚁给放到水中,然后把它们再拿出来,他们会走的很慢,这使我感到非常有趣。现在我觉得我很残忍,因此很惭愧。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昆虫也是生命,不能随便把它们当成玩具来玩,虽然有的昆虫不好看,但它们的内心却是美好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和知识,所以让我印象深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故事中讲了一只狼从小被欺负。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双毛,紫岚,紫凤,还有狼王巨猛,《狼王梦》是主要讲了狼族之间的故事。

  双毛和紫凤是紫岚的孩子,双毛从小就被欺负,连紫岚和紫凤都欺负他。

  一次,双毛它们去捕猎,双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双毛把它拖到紫岚和紫凤身边,让它们先吃,它们毫不客气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头给双毛吃,双毛每天都吃不饱。

  一天双毛没捕到猎,伤心的回到狼巢,回来后紫岚听到双毛没有捕到猎,便和紫凤扑去狂咬双毛,双毛到处都是咬痕,除了头部没事。

  双毛在紫岚的养育下,逐渐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双毛捕猎时遇到了阿力,阿力是头棕色的狼,体型比双毛大而且还带来了狼群,双毛这次又被欺负,紫岚看到了跑到双毛面前并赶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岚又咬了双毛,双毛又受伤了。

  一次双毛大胆的要挑战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称号,结果双毛被巨猛打的.到处都是伤痕,落荒而逃,双毛走过的地方都是血。

  回来紫岚把双毛打到石头上,并狂咬双毛的尾巴,双毛眼泪直流,之后双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能,并把紫岚咬伤,原来紫岚在几年起就得知双毛有很大的潜能。

  双毛到了阿力的地盘,阿力带着狼群向双毛冲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伤,双毛向狼王挑战并打败了狼王,成为了新一届狼王。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伤,又让人感到敬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迷,我的书柜里装有很多的书,《童话故事》,《成语故事》,《上下五千年》,《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的《昙花故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这个故事主要讲很多美丽的花姑娘生活在花的王国里,她们经常在一起评论看谁漂亮,看谁最吸引人,茉莉花最爱自夸,生怕别人忘了她,她说:“我个头虽小,但香味浓,谁家的窗台不摆着我!”玫瑰花骄傲地说:“所有的爱情故事都赞美我!”牡丹花望望自己高贵俏丽的身姿笑着说:“另忘了我是国色天香哩!”

  在花姑娘们争着互相炫耀时,只有昙花默默的不作声,因为觉得自己头高叶子大,却还没有开过一次花,别人对她不屑一顾,但她并不难过,她羡慕每一个开花的姐姐,甚至还喜欢那些无名的小花,昙花虚心向姐姐们学习,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大姑娘,她最崇拜的还是莲花、菊花、牡丹花姐姐,时间一天天过去。

  不久昙花终于开花了,花骨朵儿像吸足了水,细嫩的`乳白色叶子上翘起了几个小翅膀,真是好看极了,美的像一个美人,花姑娘们想起几年前真不应该跟昙花刺激和冷遇,想起昙花所来的荣耀,都说:“你真是我们的好榜样”。

  读了这篇童话故事,我深深地感到凭借自己谦虚好学、勤奋向上,昙花最终将美丽绽放,赢得群花的尊重,让我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我也要好好学习,努力拼搏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