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2-05 16:23:25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寒假,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黑暗中的指明灯,让你在迷茫中找到方向;书就像沙漠中一缕清凉的泉水,让你在干渴中获取营养。我喜欢看书,我看的书有很多,可是我最喜欢看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们可以在这本书里知道为人处世的方法,吸取更多优美的词句……

  《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的名著,此书又名《石头记》。里面的主人公有两位,以为是阆苑仙葩林黛玉,一位是宝玉无瑕贾宝玉,这本书说了林黛玉到了贾府后,因为无依无靠,孤身一人,所以非常的多愁善感,喜怒无常,她和其他的姐妹们还有贾宝玉天天在一起玩耍,赋词,她和贾宝玉本就是一对,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贾宝玉却娶了薛宝钗,林黛玉由于悲伤过度,临终前就说了一句:“宝玉,你好……”话未说完就悄悄地走了,她走时,居然贾府无一人知晓,大家都在普天同庆,因为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了,热闹的场面更衬的林黛玉的无助与孤单。一段凄凉、悲惨的爱情故事就结束了,人们无不为贾宝玉和林黛玉遗憾和叹息。

  读完了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黛玉和刘姥姥了,我们先来说林黛玉吧。她留给后人的更多的是小家子气。大家却不知道她是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诗书情怀尤其令我敬佩,她作的诗有时像牡丹一样雍容华贵,让人啧啧赞叹,有时又想茉莉一样清新淡雅,让人怜惜,她长长因为一件小事而哭泣,可是我们为何不为她想想呢?自己孤身一人在偌大的贾府里,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再一想到自己的身世就更伤心了,就像茉莉能比得了牡丹吗?所以我想她爱哭、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也是正常的。再来说刘姥姥,一个懂得讨好人的人,经常被贾府的人当做笑料,但她毫不在乎。但她却是一个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还记得贾府被抄家后,她将巧姐救了下来吗?正说明了她懂得报恩的特点。

  我才《红楼梦》中懂得了许多,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书,多读些好书吧,读书会使你明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从幼儿园到现在,我已经看了许多各种各样的书了,有《木偶奇遇记》、《格列佛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这是海伦凯勒的自传,也是一本惊世之作,是她这么多年生活的真实写照。海伦凯勒是一个身残志坚的女子,也是一个十分伟大的人。这本书讲述了她那多灾多难的人生:海伦凯勒的一生只拥有过19个月的光明和声音,她生下来不久后,就生了一场重病,虽然奇迹般的痊愈了,但她却被扔进了一个毫无知觉的世界,小海伦感到十分的恐惧、悲伤和绝望,直到沙莉文老师的到来。在沙莉文老师的精心教导下,海伦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学会了知识,更是让海伦奇迹般的学会读书、识字和说话。在家人、朋友和老师的帮助下,海伦考上了哈佛大学,获的了不朽的成绩。

  海伦凯勒是一个十分传奇的人,学会说话,学会识字,听起来好像十分的容易,但对于一个盲聋人来说,却是十分的困难,而考上哈佛大学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海伦在这荣耀的背后说付出的艰辛是谁都想象不到的。海伦凯勒是一个杰出的人,也是生活的勇者,在她的漫漫求学路上,海伦一次次挺过了困难,一步步走向了成功,海伦永不放弃,永不向困难低头,一次次的失败,并没有让他气馁,反而越挫越勇,最终取得了成功。海伦虽然再也看不见青翠的草地,蔚蓝的'天空和争奇斗艳的花朵,再也听不见妈妈温柔的嗓音、爸爸亲切的呼唤、妹妹咿咿呀呀的童音和小鸟们婉转悦耳的歌声,再也看不见、听不见这个美丽的世界,但是她却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他让我明白了,人不能一遇到困难就要放弃,要勇往直前,也要有奋斗的精神。我们要以不屈不挠的精神来面对生活中的不幸,不经历风雨,哪能看见彩虹,让我们像海伦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取材于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去竺(古代印度)取经的事迹,由明代文学家吴承恩集合民间传说、话本、戏曲等资料,经过艰苦的创造改写而成,是我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神话小说,具有惊人的艺术成就。

  鲁迅曾评价西游记: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小说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唐僧师徒四人在茫茫西行的取经之路上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艰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九九八十一难。

  师徒们还没有取经时都是大名鼎鼎的妖神,首先说师傅唐三藏,在天庭是顶天立地的金蝉子。孙悟空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只妖猴,出来后当了花果山的大王。猪八戒是天蓬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被逐下凡间为猪妖。沙悟净本是沙河的'妖怪,当唐僧取经时,成为了第四名取经人。最后一个白龙马,是海里的一条龙,化身为马。每一个人物都非常鲜明。

  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就是孙悟空闯入龙宫获取金箍棒。猴儿们整日操演武艺,日子过得好不逍遥。一日空想,大王怎能没有兵器?猴孙们说龙宫里的宝贝很多,要什么有什么,孙悟空便跑去龙宫向龙王要兵器。龙王拿出一杆三千六百斤重的九肢叉来。孙悟空试试说不够重太轻了。龙王又台出一柄七千二百斤重的画杆万戟。孙悟空又试了试说还是太轻了。孙悟空看到龙宫外有一根柱子,龙王大叫,那是定海神针,不能拿,一向不服输的孙悟空,过去直接把它拨起,变成针放进耳朵就获得了金箍棒,从此,用它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

  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在历经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鲁滨逊漂流记》是著名的名著之一。书中写出了鲁滨逊在孤岛上十八年的奇遇,场景描写得十分好,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书中鲁宾逊遇到的各种事,都被作者用一支普通的笔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给我的阅读生活带来了无尽的历险。

  鲁滨逊原本是一艘船上的大副,在一次事故中,船不幸触礁了,全船只有鲁滨逊一个人生存了下来。

  他制作了一艘小木船,把船上的粮食、工具、制作帐篷的帆布竿从船上一一运了下来,并把他们放入帐篷里,以备以后不时之需,他还养了一只山羊,作为食物的来源,还养了猫和狗来把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的寂寞和恐惧减少了一些。之后,他还用工具打了一个山洞,在里面做了家具。

  有一次,他决心做一艘大木船,可以载着自己和食物一直漂流到城市。于是,他便开始做起了大船。他用一把小小的工具,在山上找了一颗巨大的树,一点一点地劈,过了两个月,鲁滨逊终于把树砍倒,他自己也开始有一点要放弃的心理,因为这棵树太大了。可是,他用自己顽强的毅力,压倒了这种心理,继续做下去。又过了两个月,他把树中间变成空心的'。又是两个月过去了,他终于精雕细琢出一艘十分美丽的船。可就在他享受着自己劳动成果喜悦的时侯,一件事却像晴天霹雳一样,让他的逃生梦又一次粉碎了。船太大,没有方法推到海里。这让我都十分气愤,可鲁滨逊却十分乐观,认为自己并没有荒废时间,而是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

  后来,在第十八年被一艘英国船解救了,从荒岛中逃了出来。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生存,学会了坚强,学会了面对困难不畏惧。作者在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这就是“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必定会世世代代陪伴所以世界孩子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星期六晚上,我坐在床上读着《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的泪水就如外面下着淅淅沥沥小雨一样,小女孩悲惨的命运充满了我的整个脑海,让我悲伤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主要内容:在一个万家灯火通明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可是,在点燃火柴的那一刻,她想象自己坐在火炉旁、吃着香喷喷的烤鹅,最终她走向了没有饥饿和忧愁通往天国的小路,和奶奶一起在天国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点燃火柴,幻想幸福的那一刻,可是只有那一刻是幸福的.……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多么可怜的一个小女孩啊,在万家团圆的新年之夜,而她却一个人光着脚流浪在街头卖火柴,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吃的和穿的,让她不在在寒冷的街头挨饿受冻。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穿着漂亮的新衣服,看着内容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我们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想想我们平时真不应该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啊!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从今以后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同时更应该好好学习,学习更多的知识才能掌握更多的本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样才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正如《爱的奉献》中歌词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去城里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三个铜板豆腐》,是几部中篇小说的合集,很厚,有五百多页。起初我字认不全,也没有特别去读,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六年级的时候,我偶尔翻了翻那本书,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吸引我的,正是同名的中篇小说《三个铜板豆腐》。

  它说的故事背景是在我们国家还不富裕的时候,“我”听到大街上有豆腐的叫卖声,央求父母出去买。但是因为那时候家里太穷了,吃饭都不容易,哪里还有闲钱去买豆腐?

  于是,作者在豆腐的叫卖声中不停地流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把一块块白嫩的豆腐买回家,他想象了很多豆腐的味道,却没有一次能真正地吃到嘴里。

  到后来,爸爸终于花三个铜板给他买了一块豆腐,当他把那块香嫩的软糯的豆腐放进嘴里的'时候,那种愿望得到满足的眩晕与幸福都从书里弥漫到了所有读者的眼睛里。

  说实在的,我向来讨厌豆腐的那种腥味,凡是家里吃豆腐的时候我都不参与,但是看了这篇小说以后,我特意跑去让妈妈去买块豆腐回来。

  按照书里的描述,我们买的是嫩豆腐,滑滑的象果冻,混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我对着它想了很多词,最后才挖了一小勺放进口里。虽然我努力做出它好吃的样子,可真的是什么味道都没有,而且依然有腥气,艰难地把它咽下去以后,我再也没有去吃它。

  晚上妈妈做饭,把那块豆腐和鸡蛋放到一起做了个汤,这样喝起来似乎美味了很多,但跟小说当中描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豆腐是穷人家餐桌上的珍品,所有的美味都是现在物质富裕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但越是这样,我越愿意去看它,里面的情节象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百看不厌。

  如果有可能,你也去看看吧,任大星的儿童文学全集,值得细细品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从地球到月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本文学小说——《从地球到月球》。作者是法国著名的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出版社是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封面是黑色的,里面有一幅小图,小图里是一片星空,中间有个大大的月球,月球上有一架中型月球车,月球的最后面还有一个地球。这幅画面看起来会给我们带来一种神秘的感觉,你也会想迫不及待地想翻开这本书看看讲什么故事。

  《从地球到月球》主要讲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巴尔的摩城大炮俱乐部(这是大炮发明家的俱乐部)主席巴比康提议向月球发射一颗炮弹,建立地球与月球之间的联系。法国冒险家米歇尔·阿尔当获悉这一消息后建议造一颗空心炮弹,他准备乘这颗炮弹到月球去探险。巴比康、米歇尔·阿尔当和尼却尔船长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乘这颗炮弹出发了。但是他们没有到达目的地,炮弹并没有在月球上着陆,却在离月球2800英里的地方绕月运行。

  书中的主人公巴比康和两位朋友团结一致、积极探索生活的未解之谜。而且还很勇敢,不怕危险,竟敢乘坐着炮弹飞向太空,也不怕会就此牺牲性命。巴比康更有着丰富的想象力,竟然能想出乘坐一颗炮弹到月亮上去探险。当然,通过众多人的`努力,这个看似“不可能”目标终于实现了!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任何“不可能”的事情,只要自己想到了,并且去试着做一做,用去全部的精力去解决它,就一定能成功。

  读了这本书后,既让我增长了知识,又让我懂得了做事有目标,干什么事都学会坚持,从一次次的失败中站起来,胜利就在我们的眼前的道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同学们有机会也看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读到一本好书,就如交到一位良师益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让我很感兴趣,其中我最喜欢《狼王梦》,这是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狼王梦》是一部很吸引人的动物小说,它除了述说故事,还我们了解到狼的本性、繁衍、习性。读过之后,我不仅增长了许多知识,还体会到了一些道理。

  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让狼崽当上狼王付出许多努力的故事。虽然希望一次次破灭,公狼崽们一个个死去,它也不悔心,直到最后,当那只曾经夺取了儿子黑仔性命的金雕又一次盘旋于空中时,紫岚为了赶走威胁,保护要出世的小狼孙,也为了让狼王梦延续下去,它和金雕搏斗,最后同归于尽。故事的过程与结局都不顺利、圆满,却很精彩,也引人深思。

  沈石溪先生对动物有着浓厚的兴趣,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他的情感,同时也展现了许多狼独一无二的个性。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紫岚这只狼。紫岚很爱自己的孩子,但却表现得无奈又残忍,紫岚精心培育狼崽,却又因自己的一些疏忽导致公狼崽相继死去。一次,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母亲紫岚为了让儿子不再痛苦,一口咬死了蓝魂儿,这是多么无奈的母爱!紫岚令人喜爱,喜爱它那伟大的.母爱和勇气,紫岚又令人讨厌,讨厌它固执的追求狼王梦而导致狼崽相继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这本书中,平时只代表着恶毒的狼也有了鲜明的性格。难怪沈石溪先生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狼王梦》是一部不朽之作,它以狼的视角向我们讲述了狼的生存之道和感情。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被激发起了阅读《狼王梦》的兴趣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先生说的。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当然,我也不例外。

  你知道这本书是什么吗?让我来告诉你吧!它就是《笑猫日记》。这本书是亲爱的杨红樱阿姨写的,我十分喜欢她写的《淘气马小跳》和《笑猫日记》,尤其是《笑猫日记》,每一次在阅读它时都像是在吸收营养液。

  这本书是以日记的形式描述了一只会笑的猫的所见所闻,从它刚成年到老年的所有经历。它小时候是只流浪猫,一次在垃圾堆旁被一个叫杜真子的`女孩收养,在和杜真子相处期间,猫学会了笑,因此得了这个“笑猫”的名字,慢慢的它竟然能听懂人话了。但后来却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妈妈认为笑猫之所以会笑是因为它是“猫妖”。然后猫被赶走后,又在翠湖公园里得到了一个老鼠朋友的洞,它在洞里开始了它的新的奇妙生活。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笑猫对别的动物以及人都是友善的,而且对待生活很乐观,就是在自己四个孩子之一的小可怜去世时,也没有为此失去理智,而是建议妻子虎皮猫带着孩子去旅行。后来它为了帮助一只断腿的青蛙自己却摔折了腿。我喜欢笑猫那善良、乐观的性格。它愿意为朋友所付出,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也受到很大影响,我尝试让自己变得乐观,积极向上,就比如上回暑假去北京,我找不到辅导员,当时就壮着胆子去四处打听,后来好不容易找到了老师,知道了集合地点。

  还记得有一次,家里没有酱油了,爸爸让我去到超市买酱油,我还真的自己下了楼,自己买了酱油。如果在以前,这可是不可能有的事呢!

  自从读了《笑猫日记》,我渐渐地开始改变自己,这改变的不光是性格,还有对待事情的态度,特别是我变得更加爱看书了,我喜爱《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我最喜欢的书却只有那一本,那就是《亲子晚安故事》。我为什么喜欢它呢?那是因为它里面的故事不仅有教育我们小孩子的,而且还有教导我们家长的。

  我把这本书中自认为最有教育意义的一个故事讲给大家听听吧:

  以前,有一对母子,这对母子有一个很大的`缺点:看见什么偷什么。一天,儿子才学校回来,高兴地对妈妈说:“妈妈,你看,我今天又偷了一本书,还有一个漂亮的文具盒呢。”妈妈听了不仅 没有训斥儿子,反而还夸奖儿子:“以后再偷些更值钱的东西!你看,今天妈妈也给咱家“新买”了一件物品,嘘……是我趁别人不注意偷回来的。多么漂亮的包包啊!以后妈妈每天背着它去逛街。”

  后来儿子越偷越大,起初是偷铅笔盒,慢慢地,偷起了钱。在

  某商场偷钱时被商场的保安抓了个现行,被移送到当地的法庭。法庭上,儿子对母亲说:“妈妈,你过来,我有话想对你说。”妈妈心想:儿子肯定是想把他身上偷的值钱的东西交给我。妈妈赶紧奔走到儿子身边,俯下身子,把耳朵紧贴到儿子嘴边,心里美滋滋的。

  令人惊叹的事情发生了。儿子一句话也没说,猛的上前狠狠的咬住了母亲的耳朵,顿时,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如同流水从山上流下,血渐渐地染红了地板,所有在场的人呆住了,而儿子说的话更让所有人惊叹不已:“妈妈,小时候我偷东西时,你为什么不加以制止呢,如果你对我严加管教,我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地步啊!我恨你,妈妈!”

  我还记得那句谚语:从小偷针,长大偷金。这不正是上述故事的真实写照吗?故事教育我们“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读了这个故事,你是不是也被震惊了?《亲子晚安故事》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好故事,让我学习到学生课本上学不到的经验和教训,所有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怎么样,这本书是不是特好看,想看就赶紧来我这借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这个寒假,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喜欢的的一篇是日本作家泽本嘉光的第一本小说《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这本书讲述了少女小光迎来了她家的新成员,一只前脚裹着白毛的小狗。妈妈给她取名袜子。妈妈常教给小光,要和袜子交朋友,不要忘记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小光似懂非懂地点头答应。在成长的日子里,母亲的突然辞世,父亲的辞职,有意义的工作,第一次独自生活…...小光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小光和袜子都努力遵守这十个约定,直至袜子死去的那一刻。

  与其说是小光养了袜子,倒不如说是袜子养了小光。袜子代替了突然辞世的小光母亲,在小光伤心,难过时不顾一切,想尽办法的安慰小光,让小光开心起来;袜子也改变父亲,让父亲回家陪伴小光,让小光不用靠那只玩具熊来代替爸爸;袜子使邻居老爷爷一边说着我讨厌小狗,一边又抱着新养的小狗在外边散步。这一切,都是因为袜子的到来而改变了。

  在这十个约定中,让我最感动的是第十个约定: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的去天堂。所以,请无论如何不要忘记,我一直爱着你。这个约定是在袜子死后,小光与爸爸,阿进君收拾袜子小屋时发现的。小屋下有一个大坑,是袜子挖的,从这里面发现了妈妈给小光的信,妈妈的照片,妈妈不忍说出的最后一个约定。读完后,我深受感受,也无法准确的形容自己的心情,或许是感动于袜子与小光那亲人一般的情怀吧。

  如果你也养着小动物,你与他们有什么约定,不管有什么约定,你一定不要忘记,要永远遵守下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学习的小助手。我无意间在班里的图书角发现了一本书名叫《赞美点亮你我他》。当我看到它时就被它深深地吸引着。

  在生活中,你是否会遵守别人和你约定的承诺呢?曾经我有一件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朋友约好周六下午一起做作业,可是中午妈妈告诉我说要去阿姨家看小表弟。我已经很久没见小可爱了——小表弟,好想捏捏他那肥嘟嘟的小脸蛋儿,好想拉拉他那小巧玲珑的手,好想抱抱他亲亲他。现在我正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是选择遵守约定呢?还是跟着妈妈去看小可爱?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最终决定“抛弃”朋友,跟妈妈去看小可爱。

  那时,我并不知道承诺是多么的重要。当我看了这里面的《无价的承诺》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遵守承诺的重要性。这是一份坚守8年的承诺,而维系它的却是一个瘦弱的肩膀。张芹是一位小女孩,她从生下来,上天就没有赐予她行走的能力,因为她得了小儿麻痹症,下肢没有任何知觉。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就到了张芹该上学的年纪。孙园娜比张芹小一岁,从她记事开始便经常看见张芹每天坐在窗户前抬头张望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在那时她便在心里默默地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带张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在开学前跑到张芹爸爸妈妈面前说:“我来背张芹去上学。”正是这短短的几个字却震撼了所有人。从那天起,孙园娜每天都背她上放学。虽然张芹的体重很轻,但对于一个未满10岁的小女孩来说,这需要付出多少汗水,需要多少勇气才能担起这个责任。

  8年是个多么漫长的时间,试问有多少人能坚持呢?孙园娜为了8年前那短短的几个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她做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遵守承诺是多么重要,孙园娜8年都坚持了,而我为了自己的私事,成为了不遵守承诺的人。既然先答应朋友一起做作业的,那我就应该说到做到,而不是说话不算话,失信于人。

  承诺不仅仅是许下的诺言,更多的是一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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