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范例(精选36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
时光流转,从懵懂孩童到青涩少年,我的爱好换了又换,唯独对阅读的痴迷始终未变。小时候,我总缠着妈妈读绘本,那些色彩斑斓的画面和奇妙的故事,在我心中种下了阅读的种子。上了小学,我开始自主阅读,童话、寓言、科普读物,只要捧起书,我就仿佛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外界的喧嚣都与我无关。
如今上了初中,学业压力渐渐增大,可我依然会挤出时间阅读。课间的十分钟、睡前的`半小时,都是我与书相伴的时光。读《西游记》,我为孙悟空的神通广大喝彩;读《朝花夕拾》,我体会到鲁迅童年的别样滋味;读科普书籍,我惊叹于宇宙的浩瀚与科学的神奇。
阅读让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也让我在迷茫时找到方向。这份对阅读的痴迷,早已融入我的血脉,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未来,无论时光如何变迁,我对阅读的热爱都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
在我的房间里,贴满了各种各样的画作,从稚嫩的涂鸦到精致的素描,每一幅都见证着我对绘画的痴迷。记得第一次拿起画笔,是在幼儿园的美术课上,当我用蜡笔涂画出第一幅“作品”时,就深深爱上了这种用色彩表达情感的方式。
为了画好画,我付出了不少努力。每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坚持练习绘画,临摹大师的作品,学习构图和色彩搭配。遇到瓶颈时,我也有过沮丧,但只要拿起画笔,心中的烦躁就会烟消云散。无论是春日的繁花、夏日的'蝉鸣,还是秋日的落叶、冬日的雪景,都能成为我笔下的素材。
多年来,我对绘画的痴迷从未减退。绘画不仅让我学会了发现美、创造美,更让我拥有了专注和坚韧的品质。这份热爱,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的成长之路,未来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会带着这份痴迷,在绘画的世界里继续探索。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
指尖划过琴弦,悠扬的琴声缓缓流淌,这是我最痴迷的时刻。初次与古筝相遇,是在一场民乐演出上,那古朴典雅的.造型和空灵婉转的声音,瞬间俘获了我的心。从那以后,我便下定决心要学习古筝。
学习古筝的过程并不轻松,枯燥的基本功练习、复杂的指法技巧,常常让我感到疲惫。有好几次,我都想过放弃,但一想到登台演奏的梦想,就又重新鼓起勇气。每天放学后,我都会坐在古筝前练习,一遍遍重复着音阶和曲目,手指磨出了茧子也毫不在意。
如今,我已经能熟练演奏多首经典曲目,每当琴声响起,我都会沉浸其中。这份对古筝的痴迷,让我感受到了传统文化的魅力,也让我学会了坚持。无论未来学业多么繁忙,我都不会放下手中的古筝,这份对民乐的热爱,将永远伴随我成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4
从小我就对头顶的星空充满了好奇,这份痴迷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愈发浓厚。小时候,每到夏夜,我就会搬个小板凳坐在院子里,仰着头数星星,听爷爷讲牛郎织女的传说,那些闪烁的星光,在我心中编织出无数美好的想象。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星空,我买了许多天文书籍和望远镜。每当有流星划过夜空,我都会兴奋不已;每当发现一颗新的星座,我都会迫不及待地记录下来。有一次,为了观看流星雨,我特意等到深夜,虽然熬得双眼通红,但当看到流星划破天际的那一刻,我觉得所有的'等待都值得。
星空的浩瀚与神秘,让我感受到了自身的渺小,也激发了我探索未知的欲望。这份对星空的痴迷,让我的生活充满了乐趣和期待。未来,我希望能继续探索星空的奥秘,这份热爱,将永远指引我前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5
在我的成长岁月里,足球就像一位亲密的伙伴,而我对足球的痴迷,从未改变。第一次接触足球,是在小学的体育课上,当我一脚将球踢进球门时,那种成就感让我瞬间爱上了这项运动。从那以后,足球场就成了我最向往的.地方。
每天放学后,我都会和同学们一起去踢足球。无论是烈日炎炎的夏日,还是寒风凛冽的冬天,都阻挡不了我们踢球的热情。在球场上,我们追逐奔跑,传球、射门,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虽然常常累得满头大汗、浑身是泥,但我们的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
足球不仅锻炼了我的身体,还让我学会了团队合作和拼搏进取。这份对足球的痴迷,早已融入我的生活。未来,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带着这份热爱,继续在足球场上挥洒汗水,享受运动带来的快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6
笔墨纸砚,伴我成长,不变的是我对书法的那份痴迷。初次接触书法,是在小学的书法兴趣班,当老师握着我的'手写下第一个“一”字时,我就被汉字的线条美深深吸引。从此,我便与书法结下了不解之缘。
为了写好书法,我每天坚持练习。从基本的笔画到复杂的汉字,从楷书到行书,每一个步骤都一丝不苟。刚开始,我的字写得歪歪扭扭,但我没有气馁,一遍又一遍地练习。手指酸了,就休息一会儿;写不好,就请教老师。慢慢地,我的字越来越工整,越来越有韵味。
书法让我静下心来,感受到了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在笔墨的挥洒间,我不仅提升了书写水平,更培养了耐心和专注力。这份对书法的痴迷,将永远伴随我。未来,我会继续在书法的世界里遨游,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7
我始终痴迷于自然的美好,这份热爱从未因时光的流逝而改变。小时候,我总喜欢在田野间奔跑,追逐蝴蝶,采摘野花,感受微风拂过脸颊的温柔。那时的我,对自然充满了好奇,总想问为什么小草是绿色的,为什么小鸟会飞翔。
如今,每当周末或假期,我依然会走进自然。去山林间听鸟鸣,去小溪边看流水,去田野里感受丰收的喜悦。春天,我欣赏百花齐放的绚烂;夏天,我聆听蝉鸣蛙叫的热闹;秋天,我沉醉于落叶纷飞的诗意;冬天,我感受白雪皑皑的纯净。
自然就像一本厚厚的书,藏着无数的'奥秘。这份对自然的痴迷,让我学会了观察和思考,也让我更加热爱生活。未来,我会继续走进自然,感受它的美好与神奇,这份热爱将永远不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8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对编程的痴迷始终未变。第一次接触编程,是在小学的信息技术课上,当我用代码编写出第一个简单的.小游戏时,那种成就感让我兴奋不已。从那以后,我就对编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为了学习编程,我买了许多编程书籍,还报名了线上课程。每天做完作业,我都会花时间学习编程知识,练习编写代码。遇到难题时,我会查阅资料、请教老师,直到把问题解决。虽然学习编程的过程很辛苦,但每当成功编写出一个程序时,我就会觉得所有的努力都值得。
编程让我学会了逻辑思考,也让我感受到了科技的魅力。这份对编程的痴迷,激励着我不断探索未知的领域。未来,我希望能继续学习编程,用代码创造出更多有意义的东西,这份热爱将永远指引我前进。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9
在众多流行文化中,我始终痴迷于传统戏曲,这份热爱从未改变。小时候,爷爷经常带我去看戏,华丽的戏服、优美的唱腔、精彩的剧情,都深深吸引着我。从那时起,我就对戏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戏曲,我开始学习戏曲知识,听戏曲选段,模仿戏曲演员的唱腔和动作。虽然戏曲的唱腔难学,动作复杂,但我从未放弃。每当学会一段唱腔,我都会兴奋地唱给爷爷听。现在,我已经能唱好几段经典的戏曲选段了。
戏曲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这份对戏曲的痴迷,让我感受到了传统文化的魅力。未来,我会继续学习和传承戏曲文化,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喜爱戏曲,这份热爱将永远不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0
从幼时翻看带插画的童话书,到如今沉浸在经典名著的世界里,时光流转,我的爱好换了许多,不变的是对阅读的那份痴迷。书,早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伙伴。
每个周末的午后,是我最惬意的阅读时光。我会窝在阳台的`藤椅上,捧着一本书,任阳光洒在书页上,指尖划过字迹,仿佛与作者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读《西游记》,我为孙悟空的神通广大喝彩;读《红楼梦》,我为黛玉的命运叹息;读科普读物,我惊叹于宇宙的浩瀚与自然的神奇。周围的喧嚣仿佛都与我无关,我的世界里,只有书的芬芳与故事的精彩。
有人说阅读枯燥无味,但于我而言,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奇妙的世界。这份对阅读的痴迷,让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也让我在迷茫时找到方向,在疲惫时获得慰藉。无论未来走多远,我对阅读的痴迷都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1
我的书桌上,永远放着一叠画纸和一盒彩铅。从第一次拿起画笔涂鸦,到如今能完整画出一幅静物写生,不变的是我对绘画的那份痴迷。绘画,为我的生活增添了无尽的色彩。
每当我感到烦躁或疲惫时,只要拿起画笔,心中的浮躁便会渐渐平息。我喜欢用铅笔勾勒出物体的轮廓,用彩铅晕染出细腻的色彩,看着空白的画纸在笔下渐渐变得生动鲜活,心中便涌起满满的成就感。春天,我画漫山遍野的'野花;夏天,我画池塘里亭亭玉立的荷花;秋天,我画金黄的稻田与火红的枫叶;冬天,我画漫天飞舞的雪花。
曾经有人问我,每天画画不累吗?我笑着摇头。因为痴迷,所以热爱;因为热爱,所以坚持。这份对绘画的痴迷,让我学会了观察生活中的美,也让我在创作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这份痴迷,早已刻进我的心底,从未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2
初次接触书法,是在小学的书法兴趣班。当毛笔蘸着墨汁在宣纸上落下第一笔时,我便被那独特的墨香与汉字的韵味深深吸引。多年来,无论学习多忙,我对书法的那份痴迷始终未变。
每个傍晚,我都会走进书房,铺好宣纸,研好墨汁,静下心来练习书法。毛笔在我的手中时而轻舞飞扬,时而沉稳有力,一个个汉字在宣纸上渐渐成形。练习楷书,我感受它的'端庄规整;练习行书,我体会它的流畅洒脱;练习草书,我惊叹它的奔放豪迈。墨香萦绕鼻尖,仿佛穿越千年,与古代的书法家对话。
练习书法的过程,也是磨练心性的过程。它让我学会了静下心来,专注于当下。这份对书法的痴迷,让我感受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也让我在笔墨间找到了内心的平静。这份痴迷,不会因时光流逝而褪色,只会在岁月的沉淀中愈发浓厚。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3
小时候,夏天的夜晚,爷爷总会带我在院子里乘凉,指着天空的星星给我讲牛郎织女的'故事。从那时起,我便对星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份痴迷,一直延续到现在。
如今,每当夜晚来临,只要天气晴朗,我就会搬一把椅子坐在院子里,仰望星空。我会拿出星图,对照着寻找猎户座、北斗七星、狮子座……看着那些遥远而明亮的星星,我总会陷入无限的遐想:星星上是否有生命存在?宇宙的尽头是什么样子?这些疑问,让我对星空更加痴迷。
我还喜欢阅读关于天文的书籍,关注天文新闻,梦想着有一天能亲眼看到流星雨。这份对星空的痴迷,让我感受到了宇宙的神奇与浩瀚,也让我对未知的世界充满了探索的欲望。无论岁月如何变迁,我对星空的那份痴迷,永远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4
第一次听到钢琴声,是在邻居家的窗边。那悠扬动听的旋律,像泉水一样流淌进我的心里,让我瞬间着了迷。从那以后,学习钢琴便成了我的`执念,这份对钢琴的痴迷,无论遇到多少困难,都未曾改变。
为了学好钢琴,我每天都会坚持练习。刚开始练习基本功时,手指酸痛难忍,重复的音阶练习也十分枯燥,但我从未想过放弃。当我能够完整弹奏出第一首曲子时,内心的喜悦难以言表。随着水平的提高,我开始弹奏更复杂的曲目,《月光奏鸣曲》的温柔,《命运交响曲》的激昂,都让我深深沉醉。
钢琴不仅让我学会了欣赏音乐,更让我明白了坚持的意义。每当我坐在钢琴前,弹奏出动听的旋律,所有的烦恼都会烟消云散。这份对钢琴的痴迷,是我成长路上最珍贵的财富,它将一直陪伴着我,从未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5
我的童年,是在乡下外婆家度过的。山间的溪流、路边的野花、树上的小鸟,都让我充满了好奇。这份对自然的痴迷,随着我长大进城,依然没有改变,反而愈发浓厚。
每当周末有空,我就会去公园或郊外,走进自然的怀抱。我会蹲在草丛里,观察蚂蚁搬家的井然有序;会坐在小溪边,看小鱼在水中自由嬉戏;会抬头仰望,看小鸟在天空展翅翱翔。我还喜欢带上放大镜和笔记本,记录下发现的新奇事物,收集各种形状的树叶和石头。
自然是一本无字的书,藏着无穷的'奥秘。这份对自然的痴迷,让我学会了细心观察,也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神奇与美好。无论身处城市的喧嚣,我对自然的热爱与痴迷都不会改变,它将永远指引我去探索更广阔的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6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从儿时背诵第一首唐诗开始,我便被诗词的韵律与意境深深吸引。多年来,这份对诗词的痴迷,如同陈年的美酒,愈发醇厚。
我喜欢在清晨,伴着朝阳背诵诗词,感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阔;喜欢在午后,品一杯清茶,品味“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喜欢在夜晚,望着明月,体会“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思念。诗词中的每一句话,都蕴含着古人的智慧与情感,让我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我还会收集各种诗词集,在空闲时翻阅,遇到喜欢的句子就摘抄下来。这份对诗词的痴迷,让我感受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也让我的语言更加丰富,气质更加温婉。无论时光如何流转,我对诗词的热爱与痴迷都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7
从小学一年级第一次接触足球,我就爱上了在绿茵场上奔跑的感觉。多年来,无论是烈日炎炎的夏天,还是寒风凛冽的冬天,不变的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足球,让我的青春充满了活力与激情。
每天放学后,我都会和同学们一起去操场踢足球。我们分成两队,在绿茵场上追逐、传球、射门,汗水浸湿了衣衫,却依然阻挡不了我们的热情。每当我一脚射门得分,听到队友们的欢呼,心中便涌起满满的自豪感。足球不仅锻炼了我的身体,还让我学会了团队协作,明白了坚持与拼搏的意义。
曾经因为踢足球摔倒受伤,父母劝我放弃,但我始终坚持。这份对足球的.痴迷,早已融入我的血液。它让我在成长的路上学会了勇敢面对困难,也让我感受到了运动的快乐。无论未来多么忙碌,我对足球的痴迷都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8
球场之上,红土飞扬。
——题记
不敢相信这是比赛的最后阶段,我盯住对手的手,目光跟随着球的轨迹,试图判断落点。这是一个旋球!身体鱼跃,竭尽全力靠近猛烈旋转的球。
终于,伴随着枪响般的撞击声,球被击回。我透过飞扬的尘土注视着球,祈祷它落入界内。
“Out!”裁判员大吼道。这出界的判决也宣告着我与胜利失之交臂。
我的教练和队员沉默不语,他们知道这场比赛是我们队唯一的希望。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出场地,不敢直视教练的眼睛。教练拍拍我身上的.红土说道:“打得不错,我知道你对网球有多痴迷。”
父亲为我递来球包,当我打开它,便看到了那颗我一直带在身边的网球。
“教练,我想打网球!”当年的我如是说。教练只是笑,眼纹聚成一股。他丢来一个球,手指操场。“拿这个练吧,如果真正喜欢,就好好练!”
那一年,我很疯狂得练着。无论天气是否晴好,我都会背着球包去操场练球。树叶泛黄时我才发现那球的毛几乎掉光,我的手也结了一层茧子。
如今再看到这球,倍感温暖。
曾与队友用世界球星的名字称呼,亦曾在雨中打球直到衣衫湿透。红土场上曾留下一条条滑步的印迹,球拍上也早已布满划痕。
赛前那几天,练球到深夜。孤身走向球场,强光灯照射下练着发球,单调的击球声是那时唯一也最悦耳的声音。
抛球,引拍,屈膝,跳起,击球,一气呵成。
我的球拍曾随我去过世界各地,无论到哪儿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块网球场。红土,绿土,硬地,每一块球场上都曾留下我的足迹。
许多年来,场地变化着,沿途的风景变幻着,对手更替着,然而有一件事从未改变,有一份情至始如一。
当我走上球场,那感情便肆意生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9
生活因为有痴迷才会多姿多彩。每个人所痴迷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或是看书,或是写作,或是听音乐……而我却不同,我迷恋的东西很微妙,看的是心情的美好。
心情好,画;心情不好,还是画。把脑袋里所有的美好的或不美好的画面记录下来,在往后的时间里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时光。
真正让我痴迷到无法自拔的是因为一只猫,那天我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在不高的土墙上蹲坐着一只猫,伴随着夕阳西下的天空,晚霞照到地上,树上,我的脸上,还有那只猫。它的身上像撒了金子一样亮亮的,分不出是毛发色,还是晚霞照映的。我呆呆地看着这幅“画”内心大海波涛汹涌,我可以很骄傲的说,这是我至今见过最美的.景色。我拿出笔把这一瞬间定格在纸上,没有思考,就完全画了下来,画的出奇的好,比我任何时候都要好。
这时,那只猫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充满着冷漠、孤独,却又是骄傲的,它的那双眼睛里像是装着星星。
回到家,拿出一切工具,把它完成,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我喜欢那只猫,就给那幅画起名为《孤独的风景》。之后便被拿出去展览,结果受到很多人的赞扬,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画了下去。
可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只猫。
至今,我也没有忘记那一天的那一幅画面。后来,无论我怎么画,也画不出那种感觉。但是我彻彻底底地迷恋上了画画,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那种安静、祥和的气氛。
世界因为迷恋而多姿多彩。我不是迷恋这个世界,而是迷恋我那未完成的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0
在人的一生中,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东西令你激动,令你痴迷,令你情不自禁地陷入其中。哪怕只是一会儿的回忆,都能感到深深的满足。
我十分喜欢梦幻的东西,看的书都是些科幻或魔幻的,比如《三体》《银河帝国》《魔戒》《爱丽丝梦游仙境》等,其中最让我痴迷的就是《哈利·波特》了。
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记得那个星期六,妈妈带我看了一场电影,我顿时被电影里面精彩的内容、神奇的魔法深深震撼了,我还记得我的`第一篇观后感就是写《哈利·波特》。
从此之后,我对《哈利·波特》的热爱一发不可收拾:先追完了八部电影,然后开始阅读有关哈利·波特的书。我觉得书里生动的描写比电影里的画面更加精彩,我仿佛真的置身于魔法世界之中。我还看了哈利·波特的前传《神奇动物在哪里》第一部和第二部、哈利·波特的纪录片、哈利·波特的《百科全书》,我甚至还买了邓布利多的魔杖、霍格沃兹的火车票和哈利·波特的地图。
你或许会说我太疯狂了。是的,我知道那是假的,但是我仍然最爱这个魔法世界,就像陶渊明先生笔下的桃花源一样,虽然桃花源是虚幻的,但却寄托了作者对安宁和乐、自由平等生活的向往。桃花源存在陶渊明先生的心中,魔法世界也存在我的心中,代表着一个男孩对冒险的渴望,对神奇生活的向往。
纵使我已经长大了,但我对魔法的那份痴迷不曾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1
我痴迷于大海,因为我是鱼儿:痴迷于天空,因为我是鸟儿:痴迷于山,因为我是树:痴迷于你,因为我是爱。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希望。
细心观察,侧耳倾听,寻找着那些焦急的面孔,烦躁的话语,堕落的生活,唉声的叹息。救赎你,给予你,哪怕是一丝,总会感到心里非常安慰,经常把你错当成自己。你就像曾经的'我,绝望,像一只折断了翅膀即将掉落的鸟儿,愿用自己一份力去托住你,因为自己摔下来过,那份痛,青春年少,不希望你拥有这份心碎的历史,就算是用橡皮擦出去我脑海中的记忆般,你脸上振奋的笑容总能让这份回忆渐渐淡去。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温暖。
尽量去做生活里的太阳,本来黑暗的日子已经够多,不想再去冰冷到别人,于是,就想到了给予,也许,作为陌生人的我,能够给你一些温暖,让生活也享受一下阳光的沐浴,那被光抚摸的感受。
我痴迷于给予,给予希望,给予温暖,是因为曾经被给予过,被温柔对待过,所以也想这样对待别人。像夏目那样,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期待,即使在经历过伤害与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对朋友尽所能的体贴与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夏目那样的人呢。
花开过,悄然无息。
蝉声在,夏末静谧。
大海也痴迷于鱼儿,因为鱼儿让它不再孤寂:天空也痴迷于鸟儿,因为鸟儿让它不再单调:山也痴迷于树,因为树给了山生机:爱也痴迷于你,因为你制造了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2
书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书是一缕阳光,温暖我心底的寒冷;书是一位知己,伴我一路成长……岁月悠悠,书香依旧,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
初遇,它令我深深着迷,像一抹光射进我的胸膛,点燃了我的梦想。幼时,《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世界里。小红帽让我懂得了善恶,三只小猪使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我慢慢从从这些文字中懂了什么。
上了小学,识字渐多,读的书也更多,《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让我眼花缭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的坚强不屈让我佩服,我似乎在书中窥见一个神奇的世界。
上初中了,即使学业很重,但从未放下过读书,《红楼梦》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恨纠葛牵动我的心,《撒哈拉的故事》中三毛用深情的笔触让我对撒哈拉充满了向往,渐渐长大,心境也变化,但对文字的喜爱,也从未变过。
微醺的清晨,搬了一把吱呀作响的藤椅,轻轻做上去,一侧是满目的翠色,碧绿深深浅浅的流溢开来。和煦的阳光经婆娑树影的.过滤,拓印在泛黄的书页上,幻化成忽隐忽现的小精灵,跟随我阅读的视线跃动。这些光晕静谧的旋转,却不会混淆视线,连僵硬的文字也跟着流动起来,透露出一抹灵动。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执一本喜爱的书,寻一处僻静的地方,浅酌一口清茶,唇齿留香,腹有诗书,何不快乐?时光弹指过,我慢慢长大,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
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4
“哎,你怎么和你姐姐那么不一样呢?”我听见母亲又在数落犯错的妹妹了。不过,我也觉得神奇,打一个娘胎出的,我妹爱运动爱做那些出汗不用动脑的事,我却很传统的偏爱看小说短文那些能宅家的活。为此母亲总是唠叨,希望我们这“两极”能多学学对方。
话说,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字的呢?
依稀记得,母亲曾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认字上我没让母亲操心。许是看动画片时潜移默化地学了,许是幼儿园老师的功劳,又或许是小小的我对着不认识的字而不断问人和翻字典的原因。后来捧起童话书能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安静待上一整天,能对着绘本一遍遍翻以至于看到封面便知其中情节。名为喜欢的情感,在书页的翻动声下悄悄积累于心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电子阅读也移步于我的生活中。我像是鸟儿挣脱了枷锁飞到新地方那般快乐——电子阅读告诉我,创作出好文章的可以是鼎鼎有名的大文豪,也可以是籍籍无名但同样热爱文字的每一个人。我会因为一篇文章而泣不成声,也曾和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我像是他们的朋友,凝视或真或假的故事,目睹他们人生中遇到困难的样子和应对方式。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思路延伸,我也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脑洞和世界。在情感共鸣的那刻啊,文字将我与素未谋面的创作者们同呼吸。
上初中以来,迫于学习的压力,阅读的时间大打折扣,但我仍努力坚持两三天看一回书,也曾将某个随笔和故事与好友分享。我很庆幸,在成堆的任务前,我依旧保持对文字这种热爱和享受创作的`过程。我可以用简简单单的词句来叙述一件让人痛心且残酷的过往,也可以用华丽的词藻来描绘勾勒自己的快乐欢欣。
因为我真的,对文字对阅读的那份喜欢热爱,是永恒不改、亘古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5
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
——题记
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
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
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
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
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6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起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于墨的种种,痴迷于文化的各各。墨,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7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8
落日余晖之时,我牵着弟弟走在街上,我向前慢慢的走着,手里拿着相机,望着西边天的,那是一轮紫红色饱满而圆润的夕阳,那夕阳美到出乎我的意料,我一边心里赞美这城市少见的黄昏余霞,连忙调整好角度,快门一按,可夕阳尘落的速度感到可惊,彷如拿着滚轮下最陡的斜坡,连轮轴都没看清,方还高挂于大楼顶方的红色圆盘,一坠一坠,迅即落入路的尽头。
低头看着相机屏幕,记录下今日份的残留夕阳,存在相机里。周围的暖意渐渐消失,色彩逐渐褪去,一切黯淡下来,沉默下来,那一刻,像鱼离不开所居的大海,云飞不出那片天空,惨白感充斥着整个城市,而那黑色的屏幕却有着这座城市最后的色彩与风光……
清理杂物时,偶然发现尘封已久的相机,布满灰尘,我仔细拿湿布擦拭干净,打开屏幕,“咔嚓”一声,还是熟悉的感觉……
机缘巧合和朋友在山顶的观望台上看向远方,我们都在静静等待着那耳目一新的'泛白,虽然并不是手可摘星辰的高度。围绕青林翠竹,不少知了早已起身,一声声尖锐的鸟鸣也来到天边。我们知道:黎明即将来了。远方天空已经泛白,一缕微光逐渐露了出来,很快很快当太阳穿透过云朵时,整个东方像是在世间泼了一桶金色的油料,绽放着无比绚丽。
拍下这一刻——我知道,不变的不是拍照技术,不是那片天空,而是那份熟悉的感觉,那份未曾改变的痴迷。
相视一笑,朋友跟我说:“下一次,海边再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9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0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1
清浅时光,悠悠岁月,一路成长,不变的是痴迷于那檀檀书香。
“听书”
犹记得儿时,有个疼爱我的外公,那时爸妈忙碌整日在外奔波,无暇照顾我,便将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识字,为了让整日调皮的我安静下来,便开始给我读故事绘本,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会拉着外公到院子中给我读故事听。院子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故事的内容,脑海中构建着书中的情节,嘴角微微上翘。
“读书”
渐渐地,我长大了,身边也终于有了爸爸妈妈的身影,他们将我接回了家,欣喜地发现我喜欢“读书”。
这时候,我刚上小学,已经认识了字词,却并不广泛,有时不认识的生字有许多,爸爸妈妈便会一边用手指着拼音,教我读,我也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自己读完我想看的书目。之后,我每天放学都会读书,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毕业。
“看书”
步入初中以后,才发现时间十分紧迫,学业加重,作业量几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无空闲与书相会,直到周末才能挤出时间。
现在不同往日,从前的我,需外公念书给我听,需爸爸妈妈帮助我阅读,而现在,对语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书也是不同与儿童读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时,找一个温暖的午后,坐于阳台的藤椅,沐浴着阳光,捧着一本喜爱的书,分外惬意。
或许,徜徉于书海,才是我认为最美好的时光。
书香伴我一路走过稚嫩,跨过青涩,我相信,它也一定会伴我迈向成熟,走完余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2
意外的被“病毒”困在家中,窗外的世界我无法再去亲近。无奈我再次拿起球拍,从前的回忆涌上心头。
曾经,在电视里,看到了那项运动——乒乓球,看到那两个人跳跃,挥动球拍,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他们的身姿感染到了我,从此,我开始了对乒乓球格外的痴迷。
爸爸给我买来乒乓球拍,红黑两面,我迫不及待地去了球场,第一次踏入球场,我的心格外兴奋。握住球拍,在教练的指导下,我机械地上步挥拍,击球,但是那个乒乓球像是在和我开玩笑一样,总是躲开我的球拍,飞向别处。我很失落,教练耐心的安慰我,让我慢慢来,也不断的指导我动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动作。慢慢地,我也能击打到那个调皮的乒乓球了,我很高兴。
在不断绝努力下,经过一断时间的'训练,我发生了一些变化,教练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妈妈拾球的身影也逐渐减少了,教练对我的动作表扬多过了批评,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每一次训练都练习到浑身湿透,但是心情是愉快的,乒乓球在我的球拍上击打出的“啪、啪”声是那样的动听,悦耳。教练发给我的球我更多的能准确地击打回去,并且能够打回到对面的球案上面,训练是疲累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是无比的快乐的。
在运动会中,我仿佛进入到了别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无彩斑斓,充满着运动的色彩。它令我无限痴迷。让我更加努力的加入到训练中去。努力地提升自己。
现在已经和乒乓球分开了一年的时间了,但拿起球拍的感觉还是那和熟悉,想起当时训练的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我还是无比的向往,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还要继续去训练乒乓球,继续这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3
信念是鸟,它在天亮仍黑暗之际感受到了光明,唱出了歌。
我坚持最久的事,除了学习之外,就是画画,是什么让我坚持这么久?是热爱、是迷恋、是痴迷。
我生来就喜欢画画,这约摸要追溯到十几年前,年幼的我因父母几句夸奖就越加喜欢画画。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冰凉的天空中云层层叠叠,尚有几点星子依稀可见,秋日被云掩住了脸庞,几丝秋雨如银针般落下,紧接着便是一场倾盆大雨,霎时间天地昏暗,水汽氤氲。
我手持画笔聚精会神地注视着画纸,哪管此刻窗外的滂沱大雨。手肘挥动,下笔如有神,利落的起行,定大关系,笔尖擦动画纸的声音为雨声伴奏。点动成线,线动成面,从容不迫的找明暗交界线,耐心地一遍遍铺调子,加深暗部动作一气呵成,连最后的细化都小心翼翼的去刻画,去勾勒,倾尽我所有的热爱与痴迷……这种万物皆空的状态任何人都打扰不了,我去完成我热爱的事。
最后收了尾,我才察觉到窗外的雨不知何时潲到了肩膀上,持笔的手早已冻僵到无法屈伸,我缓缓站起,尾椎和膝盖传来的`酸痛刺激着我的打包神经。
时过境迁,白驹过隙,许多事情都发生了莫大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这渗进我血肉,铭刻在我灵魂之上的信念。
家里大大小小的证书奖章落满了灰尘,唯一崭新的,是我这一腔热血。
渐渐的,雨停了,一束光透过薄雾洒在地面上,水洼中映出五彩斑斓的颜色,恰似我此刻的心情,完成一副作品的喜悦,真美!
鸟儿在黎明前的黑夜唱出了歌,于是打破了黑暗,那是信念,那是不变的痴恋。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4
曾经我从不相信,努力便会成功,运气是我唯一的倚仗,我从不努力,正因如此,我甚至不能保护住你—我的夷光。
你可曾记得你我初识的那天?
浣纱江上,我乘一叶扁舟,许多的`浣纱女中,我一眼便发现了你——那个最美,声音最动听的女子。我鼓起勇气道:“三日之后,此地相见,可乎?”
三日后,我早早到了江边,却发现一袭白衣的你早已在那里等候着我。你我泛舟江上,谈天论地。我渐渐发现,你不但温柔体贴,而且学识渊博,又有一腔爱国热情,这热情点燃了我的斗志。从此,一颗种子,埋进了我的心田——
战败的消息接连传来。当生灵涂炭之时,我作为人质入吴为奴,你因容貌倾国倾城而献身吴王,为越国的东山再起立下汗马功劳。但从此,你不再是夷光,世间也再无夷光。你,便是西施。
我站在城楼上,看着龙蛇般的车队慢慢行走在通往吴国的路上,我告诉自己:要努力,要努力,攻破吴国,我们终将一起归来——
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不眠不休,我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策略,我一次又一次地昏睡在桌前,我一次又一次地想着天下苍生……
一座城池,两座城池……我第一次觉得努力便会有收获。每攻破一座城池,我便离你,离我们的国土更近了一步。
吴国灭,我依旧站在城楼上,看着接你回来的车队,这一次不是出去,而是回家。十年的努力,我终于换回了你,我终于有了保护你的能力。你走下车轿,向我款款走来。十年的岁月,你并没有苍老,依然风姿绰约,甚至多了一份优雅。
你虽为一介女流,却心系天下苍生,是你,使我不再堕落,懂得了努力,有你的支撑,我才会平息战乱,拯救天下苍生。
你悄悄地改变了我,男儿当自强,卫国保边疆,这份对家国的痴迷永远不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5
急湍之中,有哪粒沙不在飘荡?清风之下,有几片叶能独善其身?时间流过,又有谁能一成不变。
生活总是处处生变的。这些好比调味料,使的生活又添喜怒哀乐,扯得情绪有了跌宕起伏。
有些变化总还是有源可循的,如今的倒霉便是从前的`坏习惯发了芽,突然纷纷冒出来齐刷刷的展现在眼前。身如有重负,事情积压得不想动,此刻便也只是靠在窗边发呆。
自从冬天来临,便很少再望着窗外,那时的天空总是阴而暗,总有要下大雨的气势,却又一声不吭看了也只让人觉得压抑。温暖又重临,此刻正是晚霞最斑斓的时候,天边只渲染了一抹阳光,不似正午刺眼的太阳,更像他金黄的衣摆,飘渺而美丽。走过一个冬天重新相遇,依然再次为他赞叹。
但真正让这夕阳无与伦比的是层叠的云。
游云把光藏了起来,却又随意的洒出点金黄。而他身后的阳光虽不曾露面,却在云渲染出了另一番色彩。说红又像粉,说是粉却又不是,总也道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份飘渺反而像给天边蒙了一层纱,令人更心之向往起来。
夕阳固然美丽,可失了游云,也不过是一片单调的金黄。有了云的遮掩,才使得光变化多端。再见当下眼前的难题不也正是云,像夕阳一般坦然迎接才能迸出另一番美来。让人痴迷于其中的,也正是这番美。与其被变化烦恼,不如主动创造改变。
……
某月某日,步子又轻快起来。再望向天边独特的彩霞——也许是因也真正触碰到过这份绚烂,更觉夺目。日月如梭,世间瞬息万变,但我心中对夕阳西下那份美的热爱不变,追随它的脚步依然不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6
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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