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时间:2022-03-26 10:58:54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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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考试通知4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试通知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考试通知4篇

考试通知 篇1

  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的录取分数线:20xx年参加GCT考试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其20xx年GCT成绩单科不低于32分,总分不低于214分。

  专业基础笔试在20xx年12月21日举行。

  用邮件发出,有报考清华大学其它专业还没收到的可以电话联系学校招生办的老师。

  凡20xx年参加GCT考试,GCT成绩符合我校当年入围第二阶段考试要求者,且20xx年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20xx年也没有被任何学校初步录取,均可报名。即20xx年GCT成绩单科不低于32分,报考信息类各工程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40分;报考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22分;报考其它工程领域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30分。按考生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学历后工作年限不同对GCT总分要求照顾政策为:工作年限满9年~10年者降4分;工作年限满11年以上(含11年)者降8分。20xx年参加GCT考试的考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xx年7月31日。

考试通知 篇2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大学的教学进度安排,20xx年9月课程考试定于20xx年9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

  本次课程考试,系统将为本学期已选课并已达到学习期限(10天),课程状态为“在修”、预约次数为“0”的学生课程,根据本次课程考试计划安排执行自动预约。考试预约期即学生对系统预约结果的查询核对、修改期,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行预约信息查询及核对,并根据个人学习情况通知所属学习中心对约考课程进行调整。

  补考、重修课程及遗留课程学生仍需要到学习中心报名进行集体预约操作。

  以下科目分别安排在两个或三个场次,如果此科目与其他科目有场次冲突,学习中心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预约其中1个场次。

  1 / 3

  一、

  具体要求如下:

  1. 预约批次名称:川大20xx年9月课程考试,代码:1109 2. 本批次最大预约门次:10门。(包括已自动预约的课程)

  补考、重修、实践、作业、论文考核等所有在考试计划中已安排的课程均需要进行预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四川大学20xx年9月课程考试计划》。

  3. 约考对象:1103入学批次以前,所有已交费选课并达到学习期限的学生。

  学生选课至考试预约最短时间期限为10天(新生不受最短学习期限的限制) 4. 预约结果查询与修改:

  学生查询、核对时间:20xx年7月22日-8月2日

  请同学们尽早在此期限内完成预约信息的查询、核对以及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预约将会给您的考试和学习进度带来不便,敬请配合。考务部将严格控制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截止后将不再处理预约信息。 5. 办理借考时间:借考学生需在预约截止前到所属学习中心统一填写借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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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本次课程考试成绩发布时间预计为20xx年11月,请各位同学届时注意关注相关通知,该时间仅作

  为参考,请以实际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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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服务部20xx年7月22日

考试通知 篇3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5日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0月15日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1日9:00开始至7月27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3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1日9:00至14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新闻出版局(津人专〔20xx〕6号)文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暂行规定》(20xx年8月7日)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

  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7日9:00至10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7月31日9:00至8月3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 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7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4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8335410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考试通知 篇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语种

  (一)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时间为5月21日和11月5日,全省拟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口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东南大学(BFT考点)承担,BFT考点联系电话:(025)83792254。

  (三)考试语种:上半年考试我省开设英语(一、二、三级)和日语(一、二、三级)2个语种,下半年考试仅限英语(二、三级)1个语种。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类 别

考 试 科 目

5月21日

(星期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英、日)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英、日)

笔译实务

11月5日

(星期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英)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笔译实务

  二、试题题型、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各语种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1本。

  (三)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考场上亦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所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四)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相应级别笔译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制,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等。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

  四、报名组织

  (一)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二)我省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5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6日-18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下半年(11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年8月7日-20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2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一级及二级免试科目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他报考人员无须现场进行审核。报名咨询电话:(025)83226499、83227520。

  (三)省直笔译考试审核注意事项

  1.审核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42号江苏省省级

  机关管理干部学院一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5)83226499。

  2.审核材料:报考一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以及相同语种、类别的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的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3.审核时间:上半年 3月7日-19日

  下半年 8月8日-21日

  4.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四)上半年考试5月12日-18日(下半年考试10月26日-11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与费用

  (一)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电话:010-68996078。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xx〕332号)精神,全国一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300元。

  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40元。

  三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25元。

  (三)报考者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领取收费票据,具体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六、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

  考试结束60天后,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

  考试结束3个月后,报考人员可先与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电话联系,再到现场领取证书。联系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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