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01 10:36:46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一、岳家屯村自然经济状况

  白庙子乡岳家屯村位于白庙子乡东北,距乡政府16华里,全村总人口(合并后)1799人,458户,(合并前1317人,334户)全村拥有耕地4275亩,5个自然屯,幅员面积9平方公里,距义县城26华里,地貌为半平原,乡扶贫开发实施方案。

  二.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21世纪中国农村扶贫刚要为指针,要以经济增长、农民增收、早日进入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以扶贫开发项目为切入点,挖掘贫困村的发展潜力,不断提高群众发展潜力,充分尊重贫困群体的`脱贫需求和意愿,达到项目到村、措施到户,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实现滚动式发展、项目逐年壮大,使全村人均收入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2、具体目标

  通过扶贫开发的措施,使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根本性的提高,实现农民增收,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力争一年实现脱贫,二年致富,三年大变样,五年奔小康,规划方案《乡扶贫开发实施方案》。

  三、扶贫开发的项目及实施办法

  1、具体实施的内容及时间

  充分利用岳家屯村的自然状况及地理环境,利用有多年搞大棚经验的技术人才搞冬季大棚开发,十月中旬开始动工,利用村南30亩耕地,建大棚40栋,规格50米x7米。具体栽植作物香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推荐选出首轮承包户(20—40户),扶贫资金每栋大棚补助资金一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村和承包户自行解决。大棚施工由村委会开发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乡扶贫开发办督察,严格要求施工质量,统一施工,集中建造,集中管理。钻深水井40眼(28米—35米深),办电800米线路.蔬菜大棚11月15日竣工,办电,及基础设施建设11月20日竣工,打井办电11月30日竣工。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乡、村分别建立扶贫开发领导组织机构,和扶贫资金监管组织,乡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村里有村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为成员,组织实施项目。乡村设有扶贫台帐,村设扶贫开发公开版,要让全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户参与到扶贫项目中来。

  3、扶贫资金的使用分配额度

  (1)基础设施建设7.5万元(用于建村部)

  (2)劳动力转移培训2.5万元

  (3)科技项目1万元

  (4)40栋大棚,每栋补助1万元=40万元

  (5)钻深水井40眼x20xx元=8万元

  (6)办电修路11万元

  累计资金70万元

  (项目户名单附后)

  义县白庙子乡人民政府

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优势资源,以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市软建办“关于开展全市党政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助弱维权应援优援”品牌创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践行101%服务理念,打造具有个性特色和时代内涵的法律服务品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品牌名称内涵及目标

  “助弱维权应援优援”品牌的内涵是:“助弱”代表关爱、排忧和解难;“优援”代表优质、效率和便捷。以“助弱维权应援优援”为品牌内涵,不断强化法律援助的精神、制度、行为和物质文化建设,将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在大地上。

  创建目标: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着力点,以困难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力争办案质量、每万人办案率全省第一,当事人满意率100%,在维护群众权益中创先进、争优秀。

  三、创建措施

  1、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以加强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创新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年内全市确保新增1个,力争2个省法律援助示范窗口;通过法律援助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案件的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办理、网上办结;对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和老年人、妇女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将服务端口前移,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伞;特定情形下,施行先受理后审批的工作制度,避免因处理不及时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在全市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老年人维权联系卡、法律援助温馨提示卡,建立法援与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机制,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2、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办理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道路交通事故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促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做好刑事指定辩护、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提供辩护和代理,维护他们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努力把法律咨询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过程,积极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处理信访问题,引导当事人既依法维护权益,实现公平正义,又切实增强法制观念,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尽量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把法律援助工作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

  3、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完善乡村、社区、社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援助站点建设,重点把新的工作站和联络点设在矛盾多发和诉求集中的地方,保证100%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0%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真正把法律援助送到百姓身边。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方便困难群众。强化“12348”专线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集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职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积极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动员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等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员,在法律援助窗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参加解答法律咨询,协调纠纷解决;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4、大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积极探索推行“点援制”,建立援助律师档案信息库,将律师的执业情况、业务特长等信息全部录入微机,供受援人选择,实现法律援助人性化、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实行抽查办理情况、旁听开庭、开展案件评查、建立监督档案等办法,加强案件内部监督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选择有影响、代表性强、问题解决难度大的案件受援人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实现回访率100%,对回访中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限期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特别是损害受援人的利益、收受钱财的,一经核实坚决惩处,清除出法律援助队伍。

  四、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从5月份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份)

  建立创建活动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活动的工作措施和具体计划。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创建“助弱维权应援优援”品牌活动的.各项工作,提高创建服务品牌的认识,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公开服务承诺,启动主题实践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至10月)

  1、实施项目化管理,创建服务品牌。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依法维护当事人最大诉求为目标,认真抓好创建服务品牌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序时管理,扎实推进,要把服务品牌建设的各项要求具体化、部门化、责任化,真正落实到每一项服务项目、每一个工作过程和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实践中,切实发挥“品牌”的示范、引导、激励效应,逐步建立完善有创新型的服务理念和机关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手段,形成制度化体系,使服务品牌活动成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

  2、开展听民意、优服务“阳光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电视、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载体,宣传品牌服务的内容、方法、承诺等,形成全系统打造服务品牌、争创一流业绩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企业、基层、群众对服务品牌的认知度和感受度。

  3、强化督查指导,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受援对象座谈会、组织听庭、回访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对服务品牌创建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分析,不断总结经验,务求实效。对活动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将进行不定期督查,帮助指导推进,明确努力方向,形成品牌创建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第三阶段:考评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市局创建领导小组对“助弱维权应援优援”品牌活动进行总结,并报市软建办审核评议。将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单位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结合,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由法律援助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将创建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证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2、注重工作实效。围绕服务“理念最新”、“态度最好”、“效率最高”、“程序最简”、“成本最低”、“队伍最廉”的要求,建立高标准的服务规范,完善形成高定位的服务标准体系,构建落实品牌创建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制度,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全市法律服务人员都要积极投入品牌创建工作中,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培育品牌岗位、品牌做法、品牌个人等活动,通过创建服务名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3、畅通监督渠道。通过网络、媒体、“公开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纪律等内容,建立品牌服务社会监督员队伍,“全方位、全时制”地接受社会监督;经常性地开展服务宣传、服务承诺、服务调研、服务反馈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品牌创建的组织层次,扩大品牌创建的社会影响,彰显品牌创建的显著成效。

  4、严格奖惩机制。市司法局将对创建服务品牌活动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在创建中工作不力的人员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

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打响“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大会战的总体部署,加快城市亮化工程建设步伐,提高日常管理维护水平,完善城市亮化长效机制,确保惠民工程普及万家,努力打造现代宜居城市。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区建设局党委书记王小明任总协调,区建设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区建设局干事等为成员的区建设局城区亮化工程领导小组,由区建设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划分

  1、任务分布:

  (1)、旧城改造南片新增太阳能路灯64盏,涉及社区4个,常住人口5万余人,需投入资金448000元。

  (2)、旧城改造中片新增天阳能路灯35盏涉及社区6个,常住人口6万余人,另外衡冶生活区原有路灯并入市政路灯专用电网120盏,需投入资金245000元,衡冶生活区路灯需并入市路灯管理所用电管网。

  (3)、旧城改造北片新增路灯172盏(其中太阳能路灯32盏,其它路灯140盏)涉及社区10个,常住人口12万余人,需投入资金1204000元。

  2、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衔接市路灯管理所、铁路供电段、沿江风光带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做好主次干道及沿江风光带的.路灯亮化。

  3、各相关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加强辖区路灯日常管理,及时制止破坏、盗窃等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20xx年8月26月--20xx年9月1日做好摸底调查

  20xx年9月2日--20xx年9月3日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9月4日--20xx年9月8日做好宣传发动

  20xx年11月1日前完成亮化工程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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